她很焦急,有些打抱不平的意味,老……老师,就……就……是那男生……刚才甩钢笔……讲……讲台……我我我……看到。
全班同学在她的口吃声中,轰然大笑。
女生如获至宝地确定了这个漂亮外侵者的缺点。男生哄笑,应该是为了日后自己同这个原本以为会是白天鹅一样的女孩相处提供底气吧——你也就那样,以后,不要跟我们装天鹅,不理睬我们的搭话,不接受我们的情书,不接受我们的礼物和好意。我们是平等的。


当时的我,很吃惊地看着叶灵,我想过我们之间或许会有交集,但是我没有想过会这么快。
叶灵的脸在哄笑声中变得通红。
那天放学,很多女生在做值日时,悄悄咬耳根。
——看不出这个结巴,巴结老师还挺有一套的。
——可不是吗?本来还觉得她那么漂亮,口齿不清很可怜,啧啧。
——漂亮?她也叫漂亮?
——也就那样。不说了不说了,赶紧打扫完卫生,否则顾朗的篮球比赛就没时间看了……
——啊,顾朗……
叶灵在那些不堪的话语中,默默地走出教室,很显然,她还不习惯这种新环境里的挤兑和孤立。好在我已经习惯了,我背上书包看着她落寞的背影,暗暗地想,或许,我会教会她习惯这种生活的。

说起来,那个年龄的小孩确实蛮奇怪,她们用挤兑同一个人来统一战线,用说别人坏话来巩固彼此的感情。对于我这种低级动物,她们孤立,我可以理解;对于叶灵这种好看的女孩,她们也孤立,这真是解释不清楚。

不过,我的梦想,还是有一天可以正常地长高,能加入她们,一起去说别人的坏话也好,一起去挤兑别人也好。因为我不想孤单,不想没人说话,不想永远只是别人眼里的笑话。

你有过这样卑微的十三岁吗?
你的青春中有过类似卑微而邪恶的念头吗?
叶灵。
下楼梯时,我喊了她的名字。
她转身,抬头,看到是我,眼里泛起大片的阳光,她很用力地说,你……你你叫我?
我点点头,很轻快地下楼梯,走到她对面。她高高的,瘦瘦的,第一天来学校,没有穿肥大的校服,浅蓝色的小外套,里面是那种带蕾丝花边的立领小衬衫,衬出她长而细的脖子,像公主一样。

少女时代,我和很多女生有同一个梦想,就是很想拥有一件漂亮的带蕾丝的衬衫,将自己打扮成公主一样。
很奇怪的。
十几岁时,我们那么钟爱蕾丝,觉得它会让我们变成公主。
二十几岁之后,我们学会了质疑蕾丝,觉得过多的它出现在我们身上,会让我们看起来很廉价。
我扬起脸,视线瞟过她好看的衣裳,迎向她清澈的眼睛,轻声说,谢谢你啊。
叶灵笑了。
那种笑容,就像一朵花儿盛开一样,那样舒张着,带着香气的笑容,缓慢地盛开。这么多年,我都忘不掉。
我无数次企图模仿这种微笑,如同花草开放时一样舒展的微笑。这是我见过的最美好的笑容,它亲切而温柔,仿佛一触碰到她的笑,你就可以走进她的内心一样。
一个女孩,对着另一个女孩,敞开心扉毫无掩饰地笑。
我知道她说话艰难,所以,没有再等她开口,我连忙介绍自己,我说,我叫艾天涯,名字很好记是不是?天涯,就是天涯海角的天涯。别人都说我妈妈不疼我,将来想我离他们远远的,所以哈哈,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你叫叶灵吧,你长得真好看,你的名字跟你的人一样好看……

楼梯间里,我叽里呱啦地冲着叶灵说了一堆之后,擦擦汗,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并非我聒噪,我只是不想让她多说话,我知道她的短处,我怕她难堪。所以,我就像一只多言多语的鹩哥一样,拼命填补着我和她之间的缝隙,生怕有沉默。
我想,这一点,叶灵是懂的。
因为彼此懂得对方的美好与善良,所以,十三岁那年,我有了人生之中的第一个好朋友。从此以后,高高瘦瘦的叶灵和矮矮瘦瘦的艾天涯,便成了市立第七中学的一道特殊风景。

没有人嫉妒我和叶灵之间的友谊,因为她们似乎不屑于,一个结巴和一个矮子的友谊,有什么可羡慕?真是奇怪,她们为什么总是拼命发现我们俩的缺点疏远我们,而不是发现我们俩的优点来接纳我们呢?比如叶灵那么善良漂亮,艾天涯那么热心机灵。

没有羡慕自然不会有嫉妒,所以她们最多背后里嘲笑。或者课堂上叶灵回答问题结巴不成声时给予夸张的哄笑声,直到叶灵红着脸坐回座位上。

那时候,手机尚不普遍,所以我不能给叶灵发短信安慰她,我只能递小纸条给叶灵,上面写着:叶灵,别难过。老师是猪头。然后在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猪头。然后落款:天涯。

我在等着叶灵扑哧一笑的样子,没想到小纸条刚抛起,语文老师就发觉了,一个箭步冲了下来,按住了叶灵的手,试图夺纸条,可纸条落在了地上。胡巴这个混蛋,一看纸条落地,连滚带爬地冲出座位,将纸条捡起,谄媚地交到老师手里,然后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老师打开纸条时,我的脑袋都大了。果不然,她看到纸条上画的猪头,顿时怒火中烧,将我呵斥了一顿,顺便扔到教室外面,罚站。
04 他明若灿烂星辰一样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种既美好又骄傲的神情。
我走出教室接受语文老师赐予的罚站,两只脚还没站热,叶灵也在同学们的一阵哄笑声中,低着头走出了教室。
她看着我,笑笑,安静地站在我身边,顺手拨弄了一下我被走廊上的风吹乱的头发,她说,天涯,我……我我来陪你。
原来,叶灵跟老师为我辩解,是她递纸条给我在先,我只是回纸条。所以,语文老师发话,你要是愿意,也去站着吧。叶灵就走出来了。
我知道,说话对于叶灵来说,是很窘人的事情。我一直在想象,叶灵当着全班同学跟语文老师说完整那一句长长的话,需要的勇气和时间。
长大后,我听很多人谈论女生之间的友谊,他们用那么冰冷的眼光,那么理性的思维挑剔着辨证着,女人之间的友情是乏味的,虚伪的,或者说是掺杂了太多杂质的。
就好比他们解析爱情,情天恨海。
我羡慕他们的理性。但是我依旧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你愿意为她变得强大,愿意与她同进退。哪怕只是某一瞬间。
那天的走廊上,罚站的我和叶灵,遇到了我们的宿命。
顾朗。
空空走廊里,响起脚步声时,我正在给叶灵小声恶补校园江湖规矩,让她千万小心我们的“杀手”数学老师,上谁的课都可以造反,但是“杀手”哥哥除外,他会让我们死得很惨很惨很惨。

叶灵看着我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的样子,像看一个小孩子一样,抿着嘴巴轻轻地笑,直到脚步声响起时,她轻轻转头,看到了一群人走来。
一群男孩子刚从篮球场下来,带着一身汗水经过,咋咋呼呼得走过我们身边,他们一定是被漂亮的叶灵吸引了,所以耍帅似的玩着篮球,吹起响亮的口哨,说话的声音突然高了八度,根本不管班级里还有上课的学生。

那时那刻,我站在叶灵身边,像一个卑微的丫头。
当我骨碌碌的眼睛看到走在最后面的那个因为手臂受伤而皱着眉头的男生时,我简直绝望了——顾朗,怎么会是顾朗?
天啊。
神啊。
佛祖啊。
我宁愿此刻是站在厕所门前遇见他,或者是抱着垃圾桶遇见他,甚至是被“杀手”老师虐杀得不成人形的时刻遇见他,也不愿意和漂亮的叶灵站在一起遇见他,我的小心灵顷刻之间更卑微了,全然没有发现,当顾朗走过时,叶灵眼里陡然而起的光影——浩浩淼淼,如同春天的湖水一样。

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顾朗呀。
初夏的那个下午,太阳已经暗下去了的下午,天边只有玫红色的云朵,它们像我怯怯的心事一样柔软。
心一下子不知道漂浮到哪里去了,只觉得两手心全部是黏湿的汗。
他经过时,手里握着一根天蓝色擦汗用的毛巾,上面居然是小熊图案。他看了叶灵和我一眼,眼神柔和,没有惊讶也没有探询,也没有漠视,只是淡淡的。
我的眼睛偷偷溜过他受伤的手臂,那浅红色的伤口,突兀在他上臂。让我在后来的一段日子里,对着月亮祈祷胡巴这个小贱人早早夭折的同时,不断地惦记顾朗的伤口,他好了没有?伤口疼不疼了?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愈合啊?手臂上会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呢?

真是的,为什么不涂红药水啊?为什么不包扎一下呢?

嗯,顾朗应该是那种很坚强的男孩,所以,才会对这种伤口满不在乎。
哎,其实只是很小的伤而已。
只不过伤在了十七岁的顾朗身上,落在了十三岁的艾天涯的眼里。
所以,变得隆重。
就像是一段爱情,对于成人来说,可能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情事;而对于十三岁的女孩来说,却是盛大事件,足以颠覆她们的人生。
他是谁?这是叶灵跟我说的第一句不结巴的话。她的眼神莹莹,就像面对猎枪的小狐。
顾朗。我说。
很显然,叶灵希望我像以往那样,叽里呱啦透露更多的讯息给她,可是我的舌头却跟打结了一样,就是说不出来更多话语。
我的一声“顾朗”,引起了那些男生的注意。他们本来已经走过,却又转头冲我们笑,做鬼脸。当然,确切地说,应该是冲叶灵笑,一边笑,一边起哄,啊呀,喜欢我们老大啊,写情书记得送到高二(三)班顾朗收!说完,就嘻嘻哈哈地扯着顾朗走了。

顾朗回头。
笑笑。
恍若惊鸿。
从他明若灿烂星辰一样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一种既美好又骄傲的神情。
美好与骄傲,这正是在卑微的十三岁时,我所缺少的。
所以注定,一生难忘。

  05 女孩子总会有这种那种的无关重要却显柔弱的病症,来显得矜贵。
叶灵的到来,让我们班教室后门的玻璃窗前,多了一群偷看她的男生,弄得我们班每到下课就热闹得跟过年似的。
叶灵给我递小纸条,写着:天涯啊,他们真讨厌,就像一群小丑一样。
我看到这种纸条,心里就偷偷地想,如果我的生活中,能有几个这样的小丑,该多美好啊!那样子,如果胡巴再欺负我,我就关门放小丑!
不久,一群女尖子生跟欧阳班主任抗议,说那些外来学生围观班上某女生的嘈杂声,让她们的学习很受干扰。
真是胡扯!
没见班上哪位神仙下课十分钟还背书啊,摆脱了四十分钟的煎熬一个一个都兴奋得跟抽风似的。上厕所的上厕所,看小书的看小书,去小卖部的去小卖部,说悄悄话的说悄悄话,欺负我的胡巴依旧欺负我……

欧阳班主任是个好老师,他也只是笑笑,说这个事情他会处理的。其实,当时的他,应该了解这群青春期少年的微妙心理。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欧阳老师并没有找叶灵。不过,给叶灵递情书、送礼物的男生真不少。
那段日子,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帮叶灵抱礼物和声情并茂地朗读情书,幻想这是一群男生送给我的礼物,写给我的情书,我是不是太无耻了?
礼物没有什么亮点,就是幸运星啦,巧克力啦,八音盒啦,或者讨女孩子欢心的小绒毛玩具。倒是情书,内容包罗万象,深刻体现了汉语言的伟大以及中华男儿勇于创造的精神。

中规中矩的情书有,那些美丽的少年情怀,滚烫的话语,读得我脸红心跳,觉得自己好像看了H书一样罪恶。
有些情书就比较搞笑,板板正正地写着、姓名、身高、体重、爱好、优点、住址、联系方式,回顾过去,瞻仰未来……大学毕业时回想起来,整一个求职简历。
有的情书干脆抄袭歌词,三张纸的情书满满的全是当时的流行歌曲,什么“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什么“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什么“你究竟有几个好哥哥,为什么每个哥哥只能娶了眼泪”……我一边吃他们送的巧克力,一边想呕吐。

虽然我思想很早熟而且有些小邪恶,但是毕竟只有十三岁啊,这简直就是荼毒祖国花朵儿。
还有一些情书竟然写得像遗嘱一样,什么“我死以后,我的墓碑之上,要刻着你的名字,叶灵,我的妻。我的身体属于你,心属于你,呼吸属于你,思想属于你,灵魂也属于你”。弄得跟五马分尸一样。

无独有偶,大学时,冷面桃花女夏桐也收到一封类似的情书,什么“我的爱啊,我把我的心掏给你,把我的肝捧给你,把我的眼睛剜给你”——夏桐一边在宿舍里听我朗读,最后恶狠狠地来了一句:老娘不要那些,老娘要你的肾!


从初中到大学,我一直有个业余爱好,就是给朋友们声情并茂地朗读她们收到的情书。
说起叶灵收到的情书中,最恐怖的是居然有血书,不知道是用狗血猫血还是老鼠血写着大大的:叶灵,我爱你!末了,还用圆珠笔注明:叶灵,你若是不接受我,我就会每天用血给你写情书,直到你答应那天。

简直就是精神分裂外加妄想症和自残症患者。他妈大米白面养了他这么大,没养成饭桶,养成了一血桶。
叶灵当时被这封血书给弄得不知所措,她担心,这个男生会一直这么自残下去。害得我当时也跟着惴惴不安,甚是纠结。
十几岁的女生,何曾见过这种阵势?也或者,那个刚刚开始偷读言情小说的年龄,觉得这种激烈的爱情方式,才是爱得炙热爱得真诚爱得永垂不朽的最好诠释方式,那情圣的执著劲儿,放在琼瑶小说的男主角堆儿里,也是拔尖儿的!

说起来,那血书男生还是蛮有毅力的,一连写了六天血书。弄得我和叶灵每次看到血书,就像看到了江湖追杀令一样惶恐。
送情书的六天。
第一天,他缠了一块创可贴。
第二天,他手上缠了两块创可贴。
第三天,他手上缠了三块创可贴。
……
第六天,他十个手指头上全部缠上了创可贴……
我替叶灵哆哆嗦嗦地接情书时,还结结巴巴地问那男生,今天……不不不是应该六六……六个吗?怎怎……怎么成……十个了?
那男生很不自然地笑笑,说,一个手指头挤出的血太少,割了五个手指头才凑够。可能这段时间用血过多。说完,他就像一个为救美女而深受重创的江湖侠客一样捂了捂伤口。

十几岁的年龄,喜欢偷看言情小说的女生,总是容易善感。所以,我看着江湖侠客男那缠着创可贴的十个时觉得他真是杨过再世,太深情、太有爱了,忍不住眼圈都红了。
我不知道是想起了顾朗,还是想起了某本言情小说里的深情款款的男主人公,总之是为血书男生心酸极了。
把血书递给叶灵时,我的眼泪都嘀嗒嘀嗒地下来了。
叶灵听我心酸的叙述,眼睛也红了,几乎是抖着手将血书打开,然后深深看了一会儿,又抖着手将情书合上。
她问我该怎么办?
我想了半天,摇摇头。
两个年少的傻子。
很多年后,有个叫江寒的男子曾经问过我,在顾朗遭遇刀伤、生命危在旦夕时,面对医院里哭泣的我,那个男人眯着眼,面容冷峻而淡漠,眼睛里如同堆着冰雪,好看唇角弯起刀锋一样的弧度,他说,你们女生是不是看到男人为你们受伤、自残、吐血、下跪什么的就特来劲?!他说,艾天涯,你告诉我,是不是这样?是不是只有这样,你才觉得小生活澎湃激扬,有滋有味!

他还说了什么?
哦。他还冷笑着,说,真扯淡,你们这些写字的清一色的脑袋有问题,写书写多了,写到生活和小说分不开家了!
然后,医院的长廊里,他苦笑了一下,决绝而去,只留下一句话:艾天涯,认识了你,我倒了八辈子霉!
如果可以,我真不愿想起他的名字,不愿想起他的眉毛他的眼。可是,命中注定,这个叫做江寒的男子,是我的劫数。
劫数中的劫数。
江寒说得对,女生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些变态,就是受不了男生为自己自残、受伤、吐血、下跪——这种在电视剧和小说里常常发生的事情,一旦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身边,那种恍如入梦入戏的恍惚,觉得自己成了某电视剧、某小说的女主人公,这种代入感和女生特有的母性纠缠在一起时,就容易不忍,容易心疼,容易掉入里面。

最后,叶灵决定,约血书情圣谈谈。而且,要求我在旁边做补充,以防她着急起来,说不清楚。
那个时候,我正在教叶灵慢慢说话,不要着急,这样可以减少结结巴巴的频率。
叶灵说话慢时,就像是唱歌一样,声音软软的,绵绵的,那么好听。


她偷偷地练习过最多的话语,就是:顾朗,你知道吗,我喜欢你。
第七天,就在我和叶灵决定用我们博大的爱,来拯救这个血书情圣陷落的灵魂时,血书情圣和他的血书一起消失不见了。
第八天,下午放学时,我和叶灵刚走到校门口,只见两辆单车如同漂亮的蝴蝶一样,从我们身边飘然而过,是血书情圣哥哥和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子。他们年轻的脸上,写满了甜蜜,喜悦得就跟化蝶得以双飞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一般。

我和叶灵差点变成校门口的雕塑。
后来,听校园里隐隐约约的传言,才知道,血书情圣李容的伟大事迹。
这个高二(三)班的男生给叶灵写血书,写到第五天时,有些绝望了,索性多写了四封,然后将五封血书群发给他觉得都不错的女生。当天下午,有两个女生,一个叫陈娇,一个叫隋菲菲,都给了李容甜蜜的回应。

李容那颗少年的心脏,当下就犹豫极了。
这两个女生,在他心里好像是半斤八两,难以比较胜负。如果是陈娇和叶灵,或者隋菲菲跟叶灵的话,他当然奋不顾身地冲向叶灵……毕竟鲜血不能白流,在叶灵身上流血最多嘛。

最后,李容好像当天晚上请了一帮兄弟去网吧狂玩CS。那个时候,CS刚刚流行起来, 当时叫做“半条命”。
一帮男生,分成两个队打比赛。一个队伍代号“陈娇一统天下”,一个队伍代号“隋菲菲千秋万代”。
为了公平起见,李容没有代表“陈娇”出战,也没有代表“隋菲菲”出战,而是自己躲在一边玩红警,等待命运的降临。
于是,“陈娇”和“隋菲菲”混战起来。
“隋菲菲”心狠手辣划了“陈娇”一刀,“陈娇”一跺脚,说时迟那时快,就给“隋菲菲”一枪;“隋菲菲”心生怨愤,毫不手软扔“陈娇”一手雷,“陈娇”恼了,就给“隋菲菲”一枪爆了头。

最后,一夜鏖战,陈娇胜利了,一场男生们的CS,让血书情圣李容终于名花有主了。
据说,顾朗也参与了那场战役,代表陈娇出战,杀敌无数,神勇天成。我一度怀疑,顾朗是不是暗恋隋菲菲啊,要不干吗那么神勇?
后来,这群通宵HAPPY的少年清晨溜回学校时,被副校长江别鹤给逮住了。除了顾朗,其余男生,全部被罚在操场上做蛙跳。
当时,包括江别鹤在内的学校老师,对顾朗真是有爱极了。
谁都喜欢成绩好的学生,何况这个学生又模样好看,而且据说家世不错。当时的顾朗,在学校,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的成绩足够好,而样子也不错的话,就会得到老师的喜欢,比如顾朗。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忽视了最大的原因,那就是顾朗有很好的家世,这才是根本中的根本、关键中的关键。所以,即使那天清晨,顾朗没有接受副校长江别鹤的好意,副校长也没有对他动怒。

顾朗冲副校长笑笑,说,谢谢江校长关照。不过校长,最近学习好累,功课也紧张,就让我也去锻炼一下吧!
江别鹤一愣,看看顾朗,笑笑,挥挥手。于是,顾朗就和那群男生,一起在操场上狂练蛙跳,一直到累倒在操场上。
一群男生,四仰八叉躺着。
一个一个有气无力地伸腿踹李容,说,妈的!都是为了帮你小子选妃子!每人一瓶可乐,否则,篮球场上帽死你!然后,他们转向顾朗,说,你真够哥儿们够义气,没扔下兄弟们。

顾朗就躺在操场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是摆了摆手,笑笑,并不说话。
少年时代,男生的友情,大多发生在一同受苦一同受罚之时,当然,还有,一同玩游戏一同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