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德吾兄:
看了你的信,非常感谢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但恐怕我都办不到。首先,我不会离开坤州的,因为月香和我在坤州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也包括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光。我想如果离开了坤州和这座宅邸,我立刻就会死的。第二,我也不会去请驱鬼的和尚道士来的,如果把他们请来的话,一定会惊扰月香在天之灵的安息的。所以,我只能继续留下来,与鬼周旋到底。告诉你,现在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五只了,其余的都被鬼害死了。
进德兄,你不会明白的,这座古宅中,到处都残留着月香的气味。十年了,这种气味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浓烈。我时时刻刻地感到月香还没有死,她就在我的身边,她陪伴着我,一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我现在每天晚上仍在作诗,作怀念她的诗。有时在第二天早上,我居然会发现在我作的诗
下面还多了一首诗,那是月香的笔迹,还是写得那样好,与我写的那首是对应的。月香就在我身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她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是的,现在,我在给你写信,她在我旁边,她正告诉我该怎么写,确切地说现在是她口述,我执笔。十年前,她的确死了,但十年后,她又的确活着,天哪,让我怎么才能说清楚,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此外,还告诉你一件事,现在的坤州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在闹鬼,每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坤州城像大海里漂泊的一叶扁舟,甚至比安史之乱我们被围困了三年那会儿还要恐慌,当年的敌人毕竟还是人,而现在坤州的敌人则是鬼。
段路
我感到一种恐惧从这些古老的纸张里汹涌而出,紧紧地包围着我。
我似乎看见在我读信的同时,月香就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读着信,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的脸,很美。从她的身上,发出一股肉香。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段路说十年来月香的气味一直挥之不去。因为这股肉香,从她的肉体深处发出的香味,对,月香就是肉香,在古汉语中,月与肉的意思相同,肺、肝、胆、肠、脾、脑、腿等等都是月字旁。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看下去。电话铃突然响了,是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的堂兄。“看到第几封信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一年前我也和你一样,我现在能从电话听筒里嗅到你那里的血腥味。真的,既然你看了那么多,那就继续把它们看完吧,明天早上到我的研究所里来一趟吧。再见。”
我握着电话,一句话也没说,只听他说了那么多话。挂了电话,我感到这间屋子的气氛有些不对。我突然觉得我现在就是段路了,我和段路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大房间里。真的,我就是段路,段路就是我,这些信全是我写的。是吗?我问着自己,然后我发疯似的摇着头。我打开了第六封信。
进德吾兄:
刚看完你来的信,你说当年随我死守坤州并一同受到朝廷赏赐的十二位将领和军官已在今年全部意外地死亡了,这真的很让我心痛。你说刘将我的生命来保护它,我发誓。
段路
夜很深了,我困了,于是我捧着这些信慢慢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睡了一会儿,我突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气味带着浓烈的馨香,发疯似的直往我鼻孔里钻。我受不了了,我循着香味,到了我的厨房,不知是谁在煤气灶上点着大火烧着一个不锈钢锅子。我揭开了锅盖,里面是一锅肉,确切地说是肉汤。汤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我用调羹喝了一口,这是一种我从未喝过的汤,味道非常美妙,这一调羹的汤从我的舌头滑到咽喉,再进入食道,最后流进了我的胃,我的胃很贪婪,把这些美味的汤都搜刮殆尽了。我还没吃晚饭,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我又用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肉丝被我的牙齿嚼碎,然后我舌尖上的味觉器官又得到了一次刺激,是的,从小到大,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是谁煮的呢?很快,我就带着疑问,把一锅肉差不多全扫进肚子了。最后,我在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手指头,人的手指头。
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然后我惊醒了,原来这是一个梦。
我刚才睡着了,竟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我心惊肉跳,浑身冒着虚汗,一时间睡意全消了,现在已是半夜两点,我强打着精神打开了第七封信。
进德吾兄:
坤州城已经陷于一种巨大的恐怖中了,不断有人奇怪地死去,城外到处都是新坟,而且死的都是男人。全城充满了死人的臭味,和尚与道士都忙着做法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坤州流行了瘟疫,唯一的解释就是鬼魂作祟。但我还活着,还有我的最后一只猫,它活得很好,每晚都睡在我怀中,就像月香。经过这些天,我渐渐地觉得月香的确还活着,就活在这只美丽的波斯猫身上,是的,所以现在我可以说,我又重新得到月香了,她永远都不会和我分离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起风了,带着坤州城里死亡的气息的风贯穿了我的房间,席卷过我们的身体,虽是盛夏季节,我却感到了一种冰凉彻骨的感觉。报应,这是因果报应,谁都逃不了。
段路
看到这儿,一阵风穿过了窗户打在我的额头上,我望望窗外,下半夜的月亮却特别圆。我开始明白段路所说的报应的意思了,我能想象坤州城一定是遭到了某种灾难,这种灾难是人类自身造成的,我一向不相信有鬼魂存在,但灾难肯定有,只是通过了某种特殊的方式。这使我增加了读下去的勇气。我打开了第八封信。
进德吾兄:
今天是七月十日,你还记得十年前的七月十日吗?相信这一天你我都永生难忘。七月十日,每年这个日子,我们的心中都隐隐作痛。我说过报应,今天就是报应的日子。当年我们死守坤州,全城只有五千士兵和两万百姓。
我们的粮食准备很充分,但没想到安史叛军的准备更充分,终于两年过去了,重围中的我们吃光了全部粮食,包括所有的老鼠、猫、狗,甚至战马,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全城人都在挨饿,这样用不了十天,坤州城就会不攻自破,雎阳也已经失守了,我们如果完了,叛军就会长驱直入地攻入江淮地区,大唐也就完了。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我给你们煮了一锅肉,你们都很惊讶哪来的肉,我没有说,只是让你们先尝尝。你们吃了,你们吃得很香,你们说这是你们一生中最好吃的肉。最后我告诉你们,这是月香的肉。你们都吐了,然后,你们都哭了,你们这群大男人像女人一样流下了眼泪。是的,是我亲手杀了月香。那天月光皎洁,月香依然美丽动人,尽管她已经有三天粒米未进了。我的手里拿了一把刀,站在她面前,看着她,许久。但是我终究没有勇气,我的刀掉在了地上,我放弃了,我决心和她一起死。但是绝顶聪明的月香看出了我拿刀的意图,她轻轻地对我说,杀了我吧,女人对战争没有用,杀了我吧,把我的肉吃了,我总之是要给饿死的,不如死在我爱人的手里,让我的肉体进入你的肉体之内,让我成为你的一部分,从此,我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来,动手吧,像个男子汉那样,如果你还是我丈夫,动手吧。不,我下不了手,但月香夺过了刀子,她把刀子刺入了她自己的心口。她微笑着,对我微笑着死去,胸口还插着那把刀。那时我痛苦万分,真想自己也一死了之,但最后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我疯了,那夜我真的疯了。我想到了段家的荣誉,我想到了死守坤州的誓言。我把月香肢解了。我说过,那夜我疯了,我爱她,所以肢解她,这就是理由。这理由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的,因为你们没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是的,我把她肢解了,完成了她死前交代我的事,我把她的肉剁下来,她的肉充满了香味,天生的香味,她是个绝代佳人,就算变成了一堆锅里的肉。当时我干这事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罪恶感和恐惧感,那夜我真的疯了,
我只想永远和她在一起。我把她的肉给煮了,煮了几大锅,我自己先吃了一锅,那味道美极了,我内心也痛苦极了。然后,我把其他的几锅分给了你们。爱一个人有许多方式,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想这是最合理的方式了。进德兄,接下来就是你,你哭完了之后,立刻回到了家里,把你的妻子和小妾也给杀了,煮成了一锅肉。于是,所有的将领和军官都开始吃自己家眷的肉。后来我们干脆把全城的女人都关了起来,总共一万人左右,我们每天吃三十个女人,全城的男人居然没有一个反对。有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吃了都无动于衷,自己还吃得最多。为了养活这些女人,我们还安排了女人吃女人,当然她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还以为是猪肉。于是,我们就靠着吃人肉熬过了将近一年,这一年的坤州是恐怖的世界。终于我们等来了救兵,坤州守住了。十年了,我终于把这些话说出口了,七月十日,今天是七月十日,我想这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们的罪过是无法饶恕的。天哪,我看见月香了,真的是她,她微笑着来了,她是来带我离开这个世界的。进德兄,如果你能收到这封信,那一定是月香带给你的,请千万不要害怕。珍重啊,进德,你要当心——幽灵的报复。
段路
这是最后一封信,我颤抖着看完了它,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即便是唐朝,想必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段路一定有精神分裂症,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就像唐人的传奇,总有些不可思议的事。可我不能自拔,尽管我不相信,但从这古老的纸张和字迹中传出的气息却又强迫着我相信。我又隐隐约约地发现这最后一封信上有许多浅红色的斑点,很淡,但却很密集,这是什么?是血迹?难道是段路的血,经过了一千多年,永不磨灭地保留在这纸上?也许这就是堂兄所说的历史的鲜血?
天色渐渐地亮了,我茫然地坐了很久,直到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驱除了那股唐朝的气味。我把信全都放好,带着信赶往我堂兄所在的研究所。
堂兄早已等着我了,他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的脸色真难看,一夜没睡,是不是?你一定把信全看完了,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对你说什么都没有,是我骗了你,我不愿你看下去,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真相。这是真的,坤州的确存在过,乾为男,坤为女,顾名思义,坤州是一座以女人为主的城市。在安史之乱后的第十年,突然全城发生了巨大的灾难,男人几乎全死光了,于是这座城市成了死城,被遗弃,如今只剩下一堆田野中的废墟,在史书上也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花了整整一年时间才研究出成果。事实上,被围困的城市中发生吃人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止一次。”
“那么我们的那位祖先呢?”
“这位名讳蔡进德的先人在收到段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的当天晚上,举火自焚,没人知道原因,而这些信却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那么说真的有鬼?”
“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世俗认为的鬼魂,那的确是段路的臆想,
是他长期自我封闭的结果。他一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他独自忏悔了十年,内心充满了痛苦和对爱人的思念。于是在精神上他产生了幻觉,这是一个人心灵深处不断斗争的结果,他失败了,他败给了他自己的灵魂,于是他的灵魂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谓的鬼魂,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代表爱人的自我。由于深深的爱,他已与月香无论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合二为一。所以,他说月香还活在他身边,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半,他的精神已经一分为二,也就是所谓的双重人格,一切都源自他内心,一切都源自他对月香的爱。他在写完最后一封信以后,就死了,死因不明。但对他来说,这却是最好的解脱。“
“那么他养的那么多猫是怎么死的,也是幻觉吗?还有他的那些战友,包括我们的那位祖先,还有坤州全城的男子,他们为什么会死?”
“冥冥之中,自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纵,但不是我们所一般理解的复仇的鬼魂。也许那些猫根本就是段路自己亲手杀的,通过潜意识驱使他重复了当年的那种恐怖行为,这是双重人格的典型病例,他写信时的正常人格却对自己的行为浑然不知。我说过一切罪恶都源自内心,我们的那位祖先其实想必也有过与段路一样的心理过程。你是否注意到了信中反复提到的‘报应’二字,这不是简单的佛教意义上的因果报应,而是他们的内心对自我的报复,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在劫难逃。”
“谢谢你,堂兄。”
“你认为我刚才说的是标准答案吗?不,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真不该说这么多,也许你自己的理解比我的更好呢。”
我离开了堂兄的研究所,回到了家里,并归还了那些信,像是扔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妈妈为我烧了一锅肉汤。妈妈没有察觉到我的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
肉香,真的很香。

第3部分 悬疑实力派

 

《雕塑师的暗黑锁链》

那多◎文
◎关于作者
那多,青年悬疑小说作家。自2003年以来,已经出版了《返祖》、《幽灵旗》、神的密码》、《过年》、《亡者永生》等二十部小说,聚拢了一批忠实读者。似乎每一个喜爱那多悬疑小说的年轻读者,都以向自己最好的朋友推荐那多小说为第一要务,更津津乐道于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会因为小说,而去钻研某一段历史悬案、某一个物理方程式。
他的小说既是大众的,又是独特的。在他创造出的一方领域中,永远可以有新的惊喜。
秦桑是一名雕塑师。他觉得自己有成为一名雕塑家的天分,所以一直以来都很用功。最近佛罗伦萨市送给市里的大卫像运抵,就安放在大剧院广场上,秦桑天天跑去看。这是真品的原样复制,一条条曲线看在眼里,慢慢汇聚成米开朗基罗的精气神。
每天回家之后,他都会把白天在广场上的一点点小感觉用泥塑成一个个半成品:下巴、肩膀、手背上的一条青筋……从家里到大剧院广场开车近四十分钟,这么风雨无阻地坚持了半个多月,从精神到肉体都很疲倦了。他觉得自己到了一个瓶颈,或许很快就会有所突破。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大师起步的台阶就在那里。
秦桑决定放松一下,他去新华书店转了一圈,买了些书回来。其中有一本是著名的《精神分析引论》,在封面上有这么一行字“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书”,并不算太夸张的广告词。
走过心理学类书架的时候,不知怎么他就看到了这本书。要知道他本打算直奔另一头的畅销小说区。“精神分析”这四个字仿佛有着妖异的魔力,让秦桑不由自主地把书抽出来。
封面上印着弗洛伊德的肖像,弯曲的眉毛收拢着,瞳仁深邃。秦桑的眼皮颤动了几下,把眼睛移开。通晓人类的精神世界,是一位雕塑大师必备的素质,他对自己说,并且记起来,曾经有朋友推荐他读一些弗洛伊德的作品。
窝进客厅的皮沙发里,秦桑撇开那些畅销的悬疑小说,翻开了弗洛伊德的这本大作。这和他想放松的初衷有些违背。
他已经做好了硬啃学术专著的准备,出乎意料的,这本书并不算难读。或许因为这是弗洛伊德讲稿的合集,当然优良的翻译也功不可没。
纸张的质量不是很好,反面的字会在这面透出来,化成一团团的暗影。一行接着一行读下去,暗影交织起来,慢慢构筑成一个奇异的世界。
文字的确还比较好读,可是三四十页读下来,不知怎么,头壳里像有一根根抽住的筋,箍着他的脑子,一伸一缩。这本阐述心理世界的书,每翻过一页,都要把秦桑的精神抽走一些。
秦桑闭起眼睛,打算歇一歇。
下午的日光从窗外照进来,透进秦桑合起的眼皮,让眼球有暗红色的光感。在这赤色的世界里,刚才读到的东西,慢慢地浮了起来。那是些关于失误动作的精神分析,一种利用表面微不足道的痕迹,挖出深埋在地下的根须的方法。
这让秦桑想起了自己刚干过的一件蠢事。那是一个口误,发生在
前天。
那天他去赴个饭局,走进包房的时候,一桌人刚到了两个。
“看样子我到早了。”他说。
可是话到嘴边,竟说成了“看样子我得走了”。
四十多个小时后,秦桑已经几乎忘记了这次小洋相,弗洛伊德让他又一次想起这件事。
重新记起来的时候,秦桑很自然地明白了当时自己为什么会那样说。因为这本书上有一个近乎一模一样的案例。
曾经在英国下议院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当时的议长在主持一次会议时说道:“先生们,我看今天法定人数已足,因此,我宣布散会。”
弗洛伊德说,这位议长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口误,是因为他心里并不情愿主持召开这次会议,一直想着早些结束。而秦桑其实并不想去参加那个饭局。
秦桑在心底里不是很瞧得上饭局里的两个艺术家,嘿,肚子里没有几两干货,却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艺术家。此外,桌上更有几个很会劝酒的家伙,端起酒杯的时候就变身为冲向敌人高地的战斗英雄,牺牲自己一个倒下别人一片。
坐上出租车的时候秦桑心里还在犹豫,他和司机打了个招呼,摇下窗点上根烟。于是下车走进酒店大门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心爱的ZIPPO打火机丢在车上了。没有要发票、忘了看车牌,就连是哪家出租公司的车都想不起来了。
秦桑胸口翻江倒海地懊恼起来,自己本就不该来。
满怀着这样的情绪,说出那样的口误,就不奇怪了。
醒过来的时候,秦桑觉得精神好了些。脚冰冷冰冷的,收起来往沙发上一盘,换了个舒服一点的姿势。一层层的叠影间,弗洛伊德又开始说话了。
这次他说的,是遗失。
那枚遗失的ZIPPO打火机!
秦桑隐约意识到,自己从黑暗里拽出了一根锁链,环环相扣。自己一把一把拉出来的,最终会是个什么东西呢?
遗失是有原因的,弗洛伊德说。
秦桑合上书,看着封面上的弗洛伊德,轻轻地点头。他燃起一支烟,塞进嘴里。
有些人潜意识里想要换一个新的,所以旧的东西就悄悄遗失了。自己有过这样的事吗?也许吧,但这次肯定不是。那枚ZIPPO在丢失前被精心地保养着,太阳会在上面照出流动的银光,这是无数次摩挲后的结果,比新买来的时候更合心意。
不要光想着这些,记得吗,我还说过些别的。弗洛伊德在角落里慢慢地说。
别的……
会遗失东西,更通常的情形,是这件物品会带来不太愉快的联想。
有一些鬼魂藏在心底,它们不停地叫喊:丢掉它,不要再看见它。于是在一个你不注意的时刻,身体的某个部分诡秘地做了个小动作,让这件该死的东西永远离开你的视线。
可是可是,这枚ZIPPO有多称我的心,哪里能有什么不愉快的联想?
秦桑嘴里默默念叨着,低下头去看了一眼弗洛伊德。
或许不是ZIPPO本身的问题。有些事情潜得很深,拉上来需要费些力气。是谁送给自己的这枚打火机?
秦桑咧了咧嘴。他觉得自己有些可笑。打火机是他自己去百货大楼买的。
秦桑把腿放下,站起来。腿麻了,他在厅里一瘸一拐地走了两圈,忽的想起来,他一直没给嘴里的烟弹过烟灰。
见鬼,快要烧着嘴了。他连忙把烟拿下来,却发现根本没有点着。没有打火机。
百货大楼,百货大楼。秦桑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确有些不情愿回
忆起那幢百货大楼。
腿部的麻木已经解除了,秦桑披起件一外套,出门把汽车发动起来。
秦桑常常自己和自己较劲,什么鬼理论,不愿想起那儿就能把ZIPPO掉了,偏偏还要再去一次买回打火机来。
车在路上跑得飞快,秦桑强打起精神,重金属音乐在小小的车厢里震天吼着。即便这样,他还是有一点点的恍惚。
因为他想到了乔沁。他第一次碰见乔沁,就是在百货大楼的大门口。
那时她是一个怯生生请他填一张市场调查表格的女大学生。秦桑老老实实地填完递还给她,扭头走了十几步,大着胆子再跑回去搭讪。一年半后乔沁毕业不久,就成了他的老婆。
停好车子,秦桑走进百货大楼。当年他遇见乔沁的时候,这里还是很光鲜很时尚的一个地方,现在已经有些破落了。只有人是旧的好。
不知道乔沁现在好不好。他不情愿回忆起这里,就是因为乔沁。
秦桑挑了一枚和原来一模一样的打火机。在手里温热了很久,才放进裤子口袋里。
既然已经来了这里,就准备四处逛一逛。他不是每天进市里,索性多买点东西带回去,等会儿还得去一次大超市。
他一层一层地转着,其实什么都没有买。
“哎,秦先生吧?”一个声音让他警醒过来,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卫浴用品专卖店的前面。
秦桑疑惑地看着热情和他打着招呼的店员,这个人……自己认
识吗?
明明有其他的顾客正在光顾这家卫浴品牌,他为什么来和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