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啊,我们江先生可是典型的新好男人,不贪杯不应酬…”
一群人“轰”地笑开来,原本热烈邀请江某人去“小聚”的一众人等,此时全变成了热烈地欢送江某人回家。
不过最后一句话倒说得不假:平素里的江玄谦,不交际,不应酬,没有桃色绯闻,更别提像这样在大功告成后和雇主们去小聚一下。只是看今天这情况,想来也不是江先生高冷,对这等娱乐不感兴趣吧?恐怕是他身边那女孩儿…叫什么来着?尹素末?是那尹小姑娘不肯让他到花花世界里去“娱乐”吧?
每一场无聊至极却偏偏又推不掉的应酬结束后,江玄谦总在众人心中留下这样的印象。
可事实上,谁也料不到的——
“每次带你出来都这么省事,”司机已将车子开到了发布会门口,两人坐上车、用一扇车窗隔绝了外头那帮明白人之后,江玄谦又摸了摸她脑袋:“下个月还有个聚会,再陪陪我?”
素末不着痕迹地避开了他的手:“我实验很多的。”
从车外到车内,不过短短数秒,她在角色上已经完成了从“女朋友”到“工作伙伴”的蜕变。此时的尹素末,神色依然寡淡,却已经没有了方才在众人眼皮下的任性和娇憨——那等神色,都是恋爱中的女子才会有的。
而她,并不该有。
“一个晚上而已。”
“我实验很多的。”她还是那句话。
江玄谦眼底盈着深沉的笑意,看起来一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模样。可当然,只有素末才知道那笑容根本就和君子和温润全无关系:“小书呆子,该好好休息了,瞧你这黑眼圈重的!”他笑睨着女子眼下那一片逾发明显的乌青,“再这么不眠不休地做下去,早晚有天要累倒。”
素末咬着唇不语,只是将脸稍稍往旁边转了点,藏不住的黑眼圈成功地消失在他的眼皮底下。
就像以往的每一次,坐上车后,这人总会舒服地靠到皮质靠背上,然后转过头来,笑意盎然地盯住她不动声色地往边上挪的动作。这丫头就是这样,一不留神就要将自己和全世界隔离开来,看上去安安静静的,可谁知道那脑袋里在打着什么小九九?
“坐那么远干吗,怕我吃了你?”
素末有些尴尬地止住了小动作。
“过来。”江玄谦拍了拍身旁的座位,待素末依言坐近了之后,才开口:“说吧,刚刚他们想带我到哪小聚了?”漂亮的手再次抚上她发丝。
也难怪付冉总要在背后调侃他——“咱大BOSS那只矜贵的手啊,从来不会去主动碰别人的,也不知是不敢碰还是不屑碰。结果有天遇到了个敢碰而且又碰得挺顺手的,他就跟个情窦初开的神经病似的,天天给人家碰啊碰、摸啊摸,没完没了了,你说变态不变态?”
谁说不变态!
素末咬住唇,作为那个被“敢碰又碰得挺顺手”的当事人,她有些气恼地抚平刚被他揉乱的发丝:“我今天没洗头…”结果小声的咕噜换来了对方似笑非笑的一睨——摆明了不相信嘛!她只好又回到原话题:“他们想带你去TANG附近的那一家‘豪朗’酒店。”
“哦?理由?”
素末说:“唐总的员工刚进来时,身上还残留了一点Flawless香氛和迪奥真我香水的味道,但站不到几分钟,味道就散了,这说明那些气味是刚刚才沾上的,而且挥发的速度并不慢。”素末语速慢慢,口吻亦平常,可她永远比常人灵敏一百倍的嗅觉系统让江玄谦信了这话里的每一个字:“据我所知,Flawless是法国香氛品牌ONE今年刚为豪朗特别调配的香氛,而江海市的三家豪朗里,离TANG最近的那一家,夜总会经理用的就是迪奥真我。”
分析完毕,她抬头看了江玄谦一眼:“就这样。”
可他却突然不说话了,只眯着双桃花眼睨着她。
素末被睨得不自在:“怎么了?”
江玄谦也不说怎么了,只那双眼里带着点令人不安的高深莫测。素末很快就反应过来一定是自己又做了什么惹得这人不痛快了,可偏生不知错在哪,只好心虚地垂下头:“那个,我说完了。”
江玄谦这才收回目光,从前座的靠背里抽出一份报纸,翻了起来。
沉默就这样,说来就来。素末原本还垂头等着他下文,结果等了大半天,空气里只有报纸翻动的声音。老半晌,她终于悄悄地吁出一口气,却在这时,这人突然又开口:“你怎么知道豪朗的总公关用了迪奥真我?”
听似漫不经心的口吻,却令素末心头警钟大响。
“去过?”
“没…”
男人完全不相信:“谁带你去的?”
他连头也没抬,仿佛真的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可问话中涉及的人却让素末低呼: “糟糕,我把钥匙放在小冉包里了!”
呵,多耿直的丫头!
“付冉带你去的?”要不是脑袋中浮起付冉的名,她会在这时突然想起来钥匙放在她那儿吗?
素末下意识地猛摇头:“没!我、我…自己去的。”
“哦?”
她心虚地垂下了眼,却听得身旁突然一声“啪”——车子开到家门口了,江玄谦重重地阖上报:“你是不是以为她犯错会倒霉,你犯错我就能宽宏大量不计较?”
“没…”
“下车!”口气里突然添了丝只有素末才听得出的不高兴,尽管,尽管脸上依旧温和而平静。
这人就是这样,永远七分优雅三分邪气,脸上再端一副谁也瞧不出真伪的笑——但凡初见他的,谁不说江先生风度翩翩绅士有礼?可素末不是初见者,她和他共事了两年半,两年半里不知听付冉多少次评价她们家BOSS——“表面之上衣冠楚楚,表面之下衣冠禽兽,可如果身边跟着咱末末而且咱末末还好死不死地惹了他,呵,那敢情是比禽兽还不如了!”
而此时,因为两人身上都没有带钥匙,禽兽不如的江某人直接走进了别墅附近的咖啡馆里。素末也不知他要怎么个禽兽法,只好硬着头皮跟上去。

Chapter4

咖啡馆正对着江家的后花园,素末曾经听江府的管家钟先生说,江玄谦回国的那会儿,江海商界不知从哪儿听说了“知名策划人江玄谦回国休息”的信息,这厢江玄谦才刚安家到“万花庄园”呢,那厢庄园门前已是商人来商人往,门庭若市。
就因这人令人抓狂的洁癖,每来一波访客,可怜的钟先生就得把庄园上下打扫消毒一次。次数多了,老头儿受不了,恭恭敬敬地给了他家先生提了个建议:“尊敬的先生,要不咱们将隔壁那家咖啡馆买下来吧?腾一间您专用的包厢出来,让咖啡馆的人每天早中晚各消毒一次,您有地方去了,这些人也犯不着天天来家里?”
一句话落下,咖啡馆的幕后老板从此成了江玄谦。
可想而知,此时此刻,几乎是在江玄谦甫踏入咖啡馆的第一秒,已经有服务生机灵地推开了他专用的那一间包厢大门:“江先生来啦?”
江玄谦朝她笑了笑,略有异籍腔的嗓音听上去低沉而优雅:“谢谢你,小欣。”
叫“小欣”的服务生只觉得如春风拂面。
难怪人家都说英国男人是全世界最绅士的品种,你看这江先生,哪回不是一朝他打招呼他就一定会回以礼貌又优雅的笑?最紧要的是,他那么大一号人物,竟然还记得住咖啡馆的所有员工名!馆里有服务生说:“就江BOSS那风度和那颜值,要哪天上了电视,我准能舔一整年的屏!”其他人非但不鄙视,反而点头如蒜捣,一个个安安心心地、仔仔细细地、认认真真地,把传说中“洁癖严重”的江BOSS的专用包厢再消毒一遍。
所以进了包厢,洁癖严重的江BOSS永远没有不舒适的感觉,真真正正的宾至如归。
素末闷声不吭地跟在他身后。大BOSS的光环太耀眼,直到他进了包厢后,小欣才看到这号跟屁虫,连忙不好意思地打招呼:“尹小姐你好!”
素末早已经习惯了,朝她笑了笑,正要尾随着江玄谦走进去时,哪知这刚刚还对着别人笑得春风化雨的家伙,竟一踏进包厢就将那“闲人勿进”的牌子又挂上。素末一只脚才刚伸进去呢,就被这冷漠的四个字直勾勾地对到了脑门上,一时间,怔了下——什么意思?
男人已经走到了他的专属座位上,完全没有喊她进来的意思。
素末无语地站在那,想起刚刚小欣和一众服务生眼底坦荡又真实的星星——绅士吗?绅士才怪!明明就是个从头到脚都腹黑到炸裂的家伙啊!
她闷不吭声地盯着那家伙,门里门外,如同楚河汉界。门外的她还傻愣愣地站着,门内的他已经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拿起桌上的《THE TIMES》,继续刚刚在车上没读完的内容。
咖啡馆的员工除了每天早中晚来打扫消毒、以备大BOSS的时不时到访外,大BOSS常看的报、喜欢的书、常饮的咖啡和红茶,员工们也都一一备着,甚至爱屋及乌,就连大BOSS常带着的尹小姐也有她的专用咖啡杯。
只可惜,此时专用咖啡杯还搁在包厢里,咖啡杯的主人却不尴不尬地站在包厢门外。好半晌,见男人真的没有开口的意思,才有些迟疑地问:“我…是闲人吗?”
“你说呢?”男人连眼皮也懒得抬一下。
“…”素末默了会,又问:“所以,是?”
这下江玄谦连话也不回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态度,素末自嘲地笑了一下,默默转过身。
谁知走不到两步,身后的人又开口:“让你走了吗?”
素末顿住脚。
“既然知道自己‘闲’,还不过来煮咖啡?”
无语问苍天!人家说伴君如伴虎,她倒好,伴君如伴一头狡猾的老狐狸,分分钟都得殚精竭虑地揣摩圣意,否则分分钟出局。
包厢小小的,里头的咖啡豆却不少,除了他偏爱的蓝山外,还有她喜欢的摩卡,以及炭烧啊,曼特宁啊…林林总总来自世界各地的豆子排了一整排。
记得上回她惹他不高兴时,这人也是口口声声说“过来泡咖啡”,于是耿直如她,当真又是动手磨豆又是烧水煮咖啡,从他最爱的蓝山煮到最讨厌的炭烧,结果煮一杯,他就说一句“今天不想喝这个”,再煮一杯,他又说一句“今天对这个没兴趣”,煮啊煮,煮到最后,那杯炭烧都还在壶里呢,素末正要倒出来,那人却突然站起身:“时间差不多了,回家吧。”长腿一跨,走出包厢,徒留下目瞪口呆的她。
那一晚,钟先生颇为同情地将素末拉到了边上:“尹小姐请听我一句劝:老钟我可以百分之两百地肯定,我们家先生对于捉弄您这件事,始终保持着最高级别的兴致。所以,保重吧,好好保重。”
说着,同情地拍了拍她肩膀,拍得素末心底一阵阵恶寒。
想到这,再一想方才在车里时这人分明已经露出了不悦的前兆,素末还是决定以史为鉴:“今天想喝什么?”
江玄谦的眼神里有一些取笑:“怎么?这回吸取教训了?”
傻孩子,这颗脑袋瓜里究竟都在想些什么呢?要捉弄你的人会因为你做足了准备而放弃捉弄?他随口道:“蓝山吧。”
于是十分钟之后,当素末捧着一杯热腾腾的蓝山来到江某人面前时,他连看也没看一眼:“我说了要喝这个么?”
“是啊,你刚刚…”
“你听错了。”
“…”
“换摩卡吧,你不是喜欢摩卡么?煮两杯一起喝。”
素末目瞪口呆地杵在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怎么?还不快去?”
她“哦”了一声,可郁闷地走了两步,又踱回来:“确定是摩卡吗?确定?”言下之意:禽兽你可别再骗我了!
江禽兽说:“当然,不然你以为我吃饱撑着坐在这逗你?”素末这才抱着那杯仍冒着热气的蓝山返回去。
可又几分钟之后——
“摩卡?弄错了吧,这是你喜欢的,不是我。”
太!过!分!了!他就是吃饱撑着坐在这逗她啊!
“你刚刚明明说要喝摩卡的,我还特意确认过了!”这个人真是、真是太讨厌了!
素末端着那杯被嫌弃的咖啡,气恼地瞪着眼站在他跟前。要不是念着这人给她投资了那么大一个调香室而且还动不动就威胁说要收回去,她才不会站在这凭由他嚣张!
可嚣张的某人似乎并不觉得自己嚣张,呷了口温柠檬水,搁下报,江玄谦又罩起他那副讨人厌的优雅微笑:“怎么,不高兴了?”
“换了你,你能高兴吗?”
“换了我?”他轻哼一声,眼角眉梢里仍是一贯的慵懒与优雅,气质像足了一头蛰伏的豹。
此时这头豹恰好从这傻孩子口中听到了自己想听的,于是从容地接过话:“换了我,可不会像你这么不识实务,一边享受着别人的投资一边阳奉阴违。你刚住进‘万花庄园’时我们是怎么的约定的?‘因为庄园主人有洁癖,在庄园里居住的人,绝不许去酒吧夜总会KTV等不洁净场合’,现在呢?出尔反尔的帐我还没和你算,你倒是先闹上脾气了?”
“一码归一码…”
“谁跟你一码归一码?我现在就想跟你算这一码,自己说,谁做错了?”
一句话说得素末耳骨微红,可又忘不了刚刚才被这个人戏弄过,到底意难平,只好咬着唇,倔强地站在那。
“说啊,怎么不说了?”
素末依旧闭口不语,眼观鼻,鼻观心。
江玄谦突然弯了弯唇角。
看这丫头紧抿着红唇的倔强模样,挺莫名的,他就想起了睿睿在英国别墅里养的那只小松鼠:小家伙明明怕他怕得要命,可就是喜欢悄悄地跟在他身后,眨着双无知的大眼睛无知地瞅着他。有时他被跟烦了,拎起小松鼠的脖子就把它给扔出去,结果隔天那小东西再见到他时,就是这么一副委屈又充满控诉欲的样子。
呵,人类进化了几千年,可从本质上,和动物还是脱不了干系的。比如有人天生就是优雅危险的非洲豹,有人是自由却凶狠的鹰,有人则是宜室宜家的小松鼠,弱肉强食,生生不息。
他似乎觉得挺有趣,神色不知不觉地柔和了下来,一只手将她拉坐到自己边上:“说吧,付冉带你去夜总会做什么?”
结果一问到付冉,末末浑身的警惕细胞就一颗颗打开来,又变得不那么像小松鼠了:“我刚说了,不是小冉带我去的。”
“哦?”
小姑娘睁着大眼说瞎话,一副以为自己不承认对方就拿她没办法的傻样子。
江玄谦轻笑了一下,也没理她了,漫不经心地拿起手机,拨下号:“Joe,停掉付冉这一周的工作,让她回家休息。”
素末瞪大眼。
电话那头的Joe和付冉关系不浅,一听,比素末还着急:“我说哥,你这话没毛病吧?我们小冉马上就要开新装发布会了…”
“没毛病。”“滴”的一声,挂电话。
从头到尾不过半分钟,这人从容地断掉了当红设计师付冉整整一星期的工作。素末简直不敢相信:“江玄谦!”
他微微一笑,收起手机,没事人一般,只是又问了次:“说吧,付冉带你去夜总会做什么?”
素末真是要气炸了:“这么可恶的命令都下了,还想让我告诉你吗?想得美!”禽兽!
“很好,”禽兽点点头,也不恼:“听 Joe刚刚那意思,付冉的新装发布会很快要开了是吧?你说这发布会要是突然被老板喊停…”
电光石火只一瞬,就在江玄谦的手再一次握住了手机的那一瞬,一只纤手冷不防地按住他:“等一下!”
两只叠交的手掌,纤细与厚实,柔弱与刚劲,真是奇妙又美妙的对比。
江玄谦不动声色地弯了下嘴角,然后,听到她说:“我告诉你。”
“其实整件事都是我拜托小冉的,真的,她就只是陪同而已。”
“哦?”
“之前微博和朋友圈里闹得沸沸扬扬的‘豪朗怪事’,你知道吗?”
“嗯,然后?”
“然后,我怀疑怪事和豪朗里用的香氛有关。”
江玄谦若有所思。
“豪朗”的那桩怪事他是知道的,不止他,估计江海市所有刷过微博玩过微信的人都知道:某个深夜,一群酒足饭饱的客人从豪朗的夜总会里出来后,竟一个个将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赏给了豪朗外头的乞丐。那幸运的乞丐十几分钟里就从身无分文变成了几十万富翁,原本吃瓜群众们还以为这是有钱人在炒作呢,结果第二天,有钱人们便集体聚到了派出所,要求警察叔叔替他们追回那几十万。
他们的说辞是什么?呃——“我们当时全是无意识的!”“回到家后才发现钱包没了。” “真的,特别奇怪,警察先生,我们该不会是被那个乞丐催眠了吧?”
呵,乞丐要是懂催眠,就用不着在豪朗外面要十几年饭了!
可如今,他眼前这小东西竟然用十万分笃定的口吻同他说:“你还记得我之前提过的那款Flawless吗?其实警方过去调查时我和小冉就在豪朗附近,溜进去巡了一圈后发现,并不是每一个包厢都用了Flawless:最靠近厕所的那间用的是一种和Flawless非常相似的新型香。Flawless的前调是法国蔷薇混合栀子花、中调是小豆蔻、风信子混合一点儿香草,可那款新型香,”她蹙起眉,迟疑了一会儿后,才慢吞吞地说:“我总觉得,应该是在Flawless的基础上,又添入了什么。”
可,是什么呢?
到底添入了什么?乱人心智,催人浮想,以至于连她这一只鼻可分辨出近万种气味的人都迷惑了,以至于从里头出来的客人纷纷发了善心,将身上的钱都掏给乞丐?
素末满脸沉思,男人也满脸沉思。只不过她沉思的是那夜与Flawless相似的奇怪香气,而他,沉思着——
她事发时“刚好”就在豪朗附近?特意为了个不相干的事偷溜进夜总会?而且在事后,如不是他以付冉相要挟,这丫头已打定了主意瞒着他?
看来,这事有意思了!
威逼利诱也好,寻根究底也好,都是谈判胜利的最初级法宝。可在某些有趣的关键事宜前,江大神更享受的是以静置动,让对方主动交代出所有有趣的关键环节。
所以,也不急着追问了,重新拿起报纸,他拇指在素末额前温和地蹭了下:“好了,不折腾你了,去给我泡杯红茶过来。”
素末松了一口气。
包厢里的红茶就一种,江大神最喜欢的那一种——武夷山产的金骏眉,香气清爽纯正,喝起来又绵又滑又顺口。从前在英国时他还常常会饮英式红茶或印度产的大吉岭,回到闽南后,临乡新鲜温润的金骏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送到“万花庄园”来,新鲜温润地统领了他味蕾,以至于现在一说到红茶,江玄谦喝的就只有这一种。
素末领旨而去。
很快茶香便掩过了方才残留的咖啡香,渐渐浸入了人的嗅觉神经。
在末末将热茶倒入一双色彩明艳的汝瓷茶杯时,江玄谦的声音正好从报纸后面传过来:“说到红茶,我倒是想起了你们江大从前有一位很有名的调香教授,听说她生前曾经以红茶为灵感,替英国一家香水公司调过好几款香水,款款都是经典之作,你听说过她吗?”
素末握着汝瓷茶杯的手一顿。
还好在男人发现她的异样前,包厢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声,成功盖过了两人原本的话题。
奇怪,咖啡馆里几时有过这种众声喧哗的场面了?素末侧起耳,让包厢外此起彼伏的讨论一波波地传入了她耳朵——
“哇,快看,是娉婷诶!”
“天哪,好美!”
“而且,她身上真的有百花的香气诶!”
沁人的芬芳从包厢外面飘过,随着过路女子袅娜的身影,一缕缕湛入了她过于灵敏的嗅觉系统里。
那是素末最熟悉的香,很稳定地混合了百合玫瑰茉莉等常见花种的香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
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就在嗅觉系统触到了这沁人心脾的气息时,她往隐蔽处一移。
包厢里瞬时间安静。
身后男子原本还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闲聊着,这会儿不知为什么,突然也不说话了。素末转过头去,就见他正饶有兴致地盯着包厢外——众人目光聚集的那一处,袅娜女子款款地路过包厢门口,走到了咖啡厅中央。
他含笑的目光一路追随着那道袅娜身影。
不知为什么,看到这样的场面,素末心中突然有一种种很不好的预感。
而下一刻,江玄谦按下了服务铃。
“江先生,”小欣应铃而入:“有什么吩咐吗?”
他的目光还没有从包厢外头移回来,只是吩咐小欣道:“替我送一杯‘龙舌兰日出’过去。”
人未动,手未指,服务生却已经心领神会,明白大BOSS让赠酒的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