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他有些烦躁,“孩子的事,以后再说。”

黄思莲也知道,逼急了也没有用。

莫修凌上楼去了,黄思莲也很不是滋味,刚坐下莫志浩便回来了。她也清楚,莫志浩肯定是听见什么了。他看着黄思莲,“这两年也看清楚了,修凌的脾气也是倔的。我们逼他,他未必就会就范。”

“我就觉得吧!因璃什么都好,为什么偏偏修凌就是不上心。”

莫志浩对此不想说什么,感情的事本就是外人所不了解的,不因人的外貌、才学而增加一丝一毫。他想了想,“等那件事过了,让修凌自己去做选择,左右人生是他自己的。我们就不要干涉了。”

黄思莲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除了有些叹息外也没有别的办法。

莫修凌刚推开房间的门,就看见她从自己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一本书,他脸色大变,“谁让你动我的东西的?”

莫修凌虽然平时不会给她什么笑脸,但一向不会发什么脾气,所以江因璃有些被吓到。书掉落,在地上“啪”的一声。

莫修凌立即上前将书捡起来,有着几分心疼,其实书已经有些上了灰尘,他已经很久不曾碰触。但还是该死的在意,他莫名的变得焦躁,“以后不要随便碰我的东西。”

江因璃看了看他,“你要不要写个纸条,条理分明的写出我什么能动什么不能动?”

她并非想要打探他什么秘密,不过能让他失控还真不是很容易的事。她本对这本书没有什么想法,但现在却有着一点好奇了。

莫修凌瞪她一眼,几乎有些报复的宣布,“今天就去看看你父亲吧!”

果然,江因璃脸色变了变。

 

 

第9章 第九章:青涩岁月
回到江家那边并不美好,虽然江圣明对他们很热情,连连为其夹菜。但白清河依旧是冷脸相待,江因璃没有什么表情,江圣明为她夹菜她就吃,也不说什么。

莫修凌心里还真觉得,白清河这样的态度已经很好了。

吃过这顿饭,他们便要回云瑶的公寓。

江因璃坐在后面,她的表情很静,但心底有着一股凉意。这个男人,似乎太了解她了,最了解她的死穴所在。她这辈子最不想回去的恐怕就是那自己曾经的家了。

并未想太多,她反而有些好奇,为何莫修凌会那么在意那本书。

她去翻那本书并未有着别的原因,她只是记得自己也有过这样的一本书,只是那还是她初中的时候买的。想想也是好几年了,那本书的名字叫《玻璃的黄昏》,是一本网络的小说,然后被出版。

她并未多喜欢这个故事本身,只是当年华伊人的夏川在操场上遇见了来学校报道的沈佳琪。只那么一眼,心尖上便已经写上了那个人的名字。这是最美的初恋,在最特别的年龄里,遇见了那个少年,那样的青涩岁月里写下了不为人知的故事。

玻璃易碎,黄昏易老。

大概这个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夏川深爱着沈佳琪,可惜沈佳琪彼时已经有着自己的小家碧玉。

江因璃摇摇头,她只喜欢这个故事的开头,哪怕这本不是这个故事的重点。因着彼时的她,心里也住着一个白衣少年,只是,如果不是这本小说,或许连她都已经忘记了,原来在她的少女时期,她也曾将某个人放在心底,成为属于她一个人的秘密。

到后来,她不再喜欢那个少年。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她并没有爱上另一个人的时候她就已经不爱那个少年了。或许这就是时间的残酷,过去了也就真的过去了。现在想起来,竟然唏嘘不已。

所以才说,当我们喜欢一首歌一部电影一本小说,更多的是,在其中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但让江因璃好奇的是,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对这样一本小说抱有那样的心思。

不对,故事里,夏川虽对沈佳琪爱而不得,但对于林泽而言,夏川是深深的被爱者。直到多年,林泽结婚生子,他依旧爱着夏川,那仿佛就是天荒地老的秘密。

真正的天荒地老,是她死了,但她还活着,活着他的心里。

江因璃突然有些后怕,然后猛的看向前方开着车的莫修凌,她从未如此的害怕过。原来,他竟爱江因亭如此之深,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了吧!

她摇摇头,甩去这些想法,不能想,不能。

莫修凌从后视镜里看着她逐渐有些惨白的脸,“怎么了?”

“没什么。”她歪着头,靠在车窗上,心里突然有些烦闷。

江因璃回到云瑶不久,就接到了秦艾宁的电话,说是今天晚上在某酒吧有一个同学聚会,让江因璃务必出席。

江因璃兴致不高,否则她不会听不出来秦艾宁是有些欲言又止。

但真那样,她也不清楚自己还会不会愿意去。

同是一个班的大学同学,出了社会两年,几乎带着那微小的攀比的心态。这期间,有人考上研究生,正孜孜不倦,也有人从商,更有着去国外留学镀金。

江因璃走进包厢,秦艾宁便招招手让她过去。

她不疑有他,便走过去,刚坐下,秦艾宁便在她耳边低语,“今天···”

秦艾宁话音未落,只听见有人大声的嚷道,“左逸飞,你还知道回来啊?”

“我们还以为美国那金光闪闪的宝地将你的给留住了。”

江因璃觉得自己的头轰的一般炸开,她的手不住的抖动着。秦艾宁则死死的捏住她的手,她刚才想对江因璃说的就是左逸飞回来了。

在座的人无一不知江因璃与左逸飞的过往,都用一种叹为观止的表情看着江因璃。这个时候,左逸飞目光扫过众人,并未在谁的脸上停留,他笑笑,“难道中国这块宝地已经被在座的各位占领,不允许我等凡人降临?”

众人笑笑,有好事的人连忙问左逸飞,“她谁呀?”

问的是左逸飞此刻臂弯里挂着那一朵小家碧玉,清纯的眸子,清秀的面孔,却别具一格的美丽。左逸飞笑笑,“这么关心别人的女友,也不担心你家那位会吃醋?”

这位男同学立即回头看着自己的女友,表情多了一丝讨好。

本是上演着一场攀比的好戏,但现在,众人的兴趣似乎就为了看左逸飞与江因璃的表情。左逸飞虽然没有明说,但刚才那番言词已经表明现在是有了女友。

左逸飞和江因璃在大学期间就被投票成c大有史以来最般配的情侣,羡慕的不少,但嫉妒的更不少。左逸飞可是金融系出了名的才子,各大晚会都是压轴的人物,跟在他身后的女子不计其数。但偏偏轻易的被江因璃收入囊中,本班的人自然有人不服,但也没有立场在那里嚷嚷。如今,见到两人劳燕分飞,竟有着一丝畅然。

有位女同学轻笑的看着左逸飞,“还以为你会带一位国际友人回来,没有想到还是喜欢本土的。”

左逸飞也笑,“要我说,还是我国的女子最为婉约动人,这是哪里都比不上的。”

在座的男同胞立即应声附和,逗得他们身边坐着的女友呵呵直笑。

又有人唯恐天下不乱,“要我说,你左大少一句话,哪个姑娘不愿投怀送抱?怎么可能有人愿意放弃你这么好的条件?”

谁不知道,左逸飞和江因璃在大学毕业就分手,江因璃迅速的嫁给了本市有名的北临集团少东莫修凌,而左逸飞也迅速的出国。左逸飞在大学里算是身家一流长相一流才华一流的男子,但这样的他和莫修凌比起来,似乎又降了一个档次。因此,便有人猜测,江因璃为了攀上莫修凌而将左逸飞甩了。

为此愤愤不平的大有人在,只是这些哪里是这局外人可以来管的。

秦艾宁脸色变了变,语气也拔高了几分,“因璃,我昨天在家看报纸,你这老公也太能干了吧!又签了一个大合同,听说好几个公司都没有拿下呢!”

“就那个报道啊。我也看见了,这莫修凌还真上镜。我还跟我男朋友说这是我同学的老公,他还硬不信,让我被乱攀关系。”说着摇摇她男友的衣服,“现在该相信了吧?”

江因璃抿了抿嘴,她根本不知道莫修凌做了什么。但这个时候她不说话似乎也说不过去,便笑笑,“他一般不喜欢把工作带回家的。”

秦艾宁看着之前那位那同学变了脸色,也笑道,“哎呀,成功人士都是这样的。”

左逸飞为自己的小女友拿了一些吃的,然后看着江因璃,“早就听说莫总极具才能,香港发生了那么大的事,他一个人赶去就能扭转乾坤,不得不让人佩服。有机会定要见见这位传奇人物。”

江因璃此刻已经恢复以往,她眸子有着一丝冷意。通常在这个时候,别的人都以为是她清高。但左逸飞明白,她现在只是悻悻的,没有什么兴趣。

她点点头,“很荣幸能招待你,如果有机会。”

左逸飞心下了然,这样的机会恐怕是没有了。

仿佛是一场闹剧,每个人似乎都想看到点什么,然后满足内心的八卦。但,他们似乎让他们失望了。

剧终人散,大概就是如此。

走出酒吧,秦艾宁拉着江因璃,“你没有开车过来吗?”

她摇摇头,原本想打车就走,也没有想那么多。但偏偏有人多管闲事,叫到,“左逸飞不是开了车的吗?顺便送送因璃就好了,而且,同学的友情总归还在。”

江因璃的身子僵了僵,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就是众人想看笑话的时候,一个声音闯了进来,“地址也不说清楚,害我转了这么久才找到。”

江因璃思绪还恍惚着,就看见莫修凌站在面前。

一群人也讪讪的离开,都清楚,那句话里虽然在埋怨,但却是关心得多。

 

 

 

 

第10章 第十章:缘生缘灭
莫修凌的表情有些冷。若不是他刚好在这里,一群好友正在谈笑着,偏偏那李庆英出去上了厕所回来,阴阴的看着他,“猜,我刚才看见谁了?”

莫修凌没有打算理他,继续喝着酒。

李庆英憋不住了,“我说你这人,怎么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一边听着的吴束源摇摇头,“你还不知道修凌这性子?”

他就是那种即使有好奇心也能表现得若无其事让你自己招供的人。

李庆英也顿觉无趣,“哎,我看见你家那位足不出户的美人了。”

果然,莫修凌眉头皱了一下。他们说的“足不出户”并非是形容江因璃宅,只是形容她几乎从未在他们面前出现过。江因璃几乎没有跟莫修凌一起出来应酬什么的,这让他们这群人对他这位藏在家中不愿示人的妻子颇有微词。

莫修凌的语气很淡,“是吗?”

李庆英见他没有什么表情,也适时的制止了继续八卦的兴趣,“不过,她脸色看起来很不好。”

莫修凌是有几分了解江因璃,她通常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性子,即使再多的想法也只会藏在心里。能让一个外人轻易都看出她脸色不好,那定是发生了很大的事了。

他这才多了几分心思,果然,一见许多人出了包间,他便跟了上来。

他不是没有看见左逸飞,没有想到他竟然又回来了。

江因璃还是坐在后面,她没有什么表情,也不知道莫修凌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但她知道,她现在就是一个小丑,即使表现得再不介意,也不过是在欺骗自己而已。

将车停在停车场,莫修凌一把将她从车上拉出来,他看着她的脸,有几分讥诮,“怎么这副鬼样子?”

江因璃不理会他,手伸出推开他,但他还是紧紧的抓住他。

“你想做什么?”

“你不是最喜欢一脸淡然吗?怎么这么的沉不住气了?”莫修凌似乎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哦,我知道了。这叫什么,情人相见分外开怀?还是见到前男友惊喜过度了。”

江因璃气得牙齿打颤,“你放开。”

莫修凌却勾了勾嘴角,“这又叫什么?让我猜猜。被人说中了心事,老羞成怒了?”

这个时候,他有些好笑。他竟然想起了高考的时候,语文老师在讲解着“恼羞成怒”和“老羞成怒”这两个成语都是正确的。只是“老羞成怒”的程度远远大于“恼羞成怒”,前者更能说明怒气的程度。

江因璃伸出一只手举在空中,莫修凌抓住那只手,“你试试。”

她突然有些颓然,浑身也变得酸软,“你到底想做什么?”

“这话该我问你吧?”

这一天夜里,莫修凌是无所不用其极。从电梯到达的那一刻,他便抱着她进去。她随着他,连一丝挣扎也不想。他似乎很不满意这样的现状,将她放在床上,便恶狠狠的在她锁骨处狠狠的咬上一口。

听见她倒吸一口气的声音,这才满意了几分,将束缚彼此的衣物统统除去。

然后一点一点蚕食着她,他的动作十分的不温柔。平时的他虽然也不会很温柔,但至少不会完全不顾她的想法。偶尔也会谅解的适可而止。但今天是不可能了,他的动作近乎粗暴。

江因璃由最初的惊恐到惊醒,到最后的妥协。

她咬住唇,使自己尽量不发出声音。但他却偏偏要和她作对,在他得到极致的快乐前,他撑在她的身体上,“说,我是谁?”

她歪过头,不想去看他。

莫修凌冷笑着将一边的台灯打开,他看着她脸上闪过诧异与羞涩,还有几分恼怒。他这才好受了那么一点,“说,我是谁?”

他的腿此刻还缴在她的腿上,互相的缠着,炽热的温度燃烧着她。她知道,他就有那心情来和她僵持着。

“你想干什么?”

“说不说。”

江因璃更加的恼怒,“莫修凌,你有病。”

他反倒笑了起来,继续着刚才的动作。

江因璃不明白他此刻莫名多出了一丝温存,但还是乖乖的配合,双手抱住他的脖子。

他从上吻到下,突然停了动作,“疼吗?”

她愣了一下,才反应回来,他是指他刚才咬过的锁骨。

他没有提的时候还真没有怎么察觉,但此刻,的确有几分疼意传来。但她还是摇摇头,“不疼,你继续。”

莫修凌这下是真的笑了起来,“继续什么?”

江因璃恼怒的抬腿想要踢他,结果他的动作比她快,瞬间便固定了她的腿。

他的心情好了起来,也不介意她的态度,这个时候真的开始“继续”起来。

这一夜,几乎是极尽缠绵,他片刻也不肯放过她。

其结果是,第二天都醒得很晚。

对莫修凌而言,有失控的地方,但总的还在他接受的范围内。

而江因璃却有些认命,就算是左逸飞回来后又如何。他身边已经多了一个女子,就算只是他一个人,那又如何。她已经躺在了另一个男人身边,做着肌肤相亲这最亲密的事。那些前缘往事,明明在记忆中不过昨日,但此刻,却仿佛已经过了几个光年的距离。那么远,远到她连幻想一下那样的曾经也不想。

她翻身,他还没有起床。

她看他一眼,他似乎也在看着她。

她有些懊恼,此刻她还未穿衣服,而他也似乎如此。人真是别扭的动物,她有些腹背的想,明明最亲密的事都做过,但偏偏不愿意在对方面前露出这一面。真不知是什么思想,只是她郁闷的是她自己。

而莫修凌则一直看着她,她转过身,发现他的视线依旧在自己的身上,许久终于疑惑的开口,“你看什么?”

“你。”

她懊恼的转过头。

莫修凌轻笑,手中拿起一颗耳钉,“你耳朵上的耳钉掉落了。”

江因璃打量了他一眼,都怪他,让她忘记了除去耳钉。摸了一下耳朵,果然,掉落了几颗,这下她开始着急了。让他起身,在床上翻找着那剩下还没有被发现的耳钉。

莫修凌看着她忙碌样子,有几分叹息。

他想,就这样吧,这样也不错。

 

 


第11章 第十一章:谁在偷听
十八岁的莫修凌已经不再开着那一辆车去学校,一来学校的停车位很少,二来每次去停车什么的耽误时间,最为重要的是开车去学校的学生毕竟是少数,同学们讶异的目光让他有些不舒服。于是他便骑着单车去上学,而江因亭则每天坐在他单车的后面,原因是她无论怎么努力都学不会骑单车。但江因璃则不一样,一个小时不到,便能顺利的骑着单车出去游玩了。

莫修凌读高三后,课程比较紧张,因此与江因亭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而在这很少的时间里,莫修凌还迷上了打篮球,即使在放学后他也会留下来和几个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一起打着球。而体育课更不再话下,全都贡献给了篮球事业。

而江因亭有时会选择在教室里自习,等着莫修凌来叫她。但更多的则是她在篮球场一直看着莫修凌打球,然后他们一起回家。他打球几乎成为了一个规律,只要不是下雨天都能在篮球场看见他,而周末那不用补习的时候更是如此。

而高中的学习不比初中,每个月都会有学月考试,每一次考试都会有全年级的排名。这让他们的压力无形的增加了,江因亭比以前更为努力的学习。而江因璃因为脚受伤了,一受伤就是三个多月,江圣明与白清河有些担心她赶不上进度,正不知该如何,老师提议让江因璃这次的月考成绩出现后再做打算。

结果,江因璃当仁不让的考取了全年级第一的成绩,这下,江圣明也不担心什么了。

江因璃的名字在H中是很响的,几乎在校生都能知道关于那个美貌与智慧共存的女孩。这样的传言只能将江因璃这三个字传得更为的神奇。

江因璃极少会骑着单车与莫修凌和江因亭一起回家,偶尔在一起也只是因为巧合。

高三后,莫修凌每周都有补课,周六周日都要去学校,周六下午与周日上午是唯一的空当,而他毫不犹豫的献给了他最喜欢的篮球。

这一周,他也没有例外的出现在了篮球场。

天气有些灼热,刚打一会儿他便汗水淋淋。在平时的时候,江因亭为细心的为他送水,但周末的时候他只有自己做这件事了。他将篮球递给同一个班上的篮球爱好者,然后向着学校的小卖部走去。

他真不是故意的,在经过那条小路的时候,他看到似乎有一对小情侣在那里说着什么。他也没有多想,虽然学校明文规定不准早恋,而老师更是耳提面命,一定不能早恋。但世界上总没有都听话的学生,偷着摸着玩这种关系的学生是乐此不彼的。但当莫修凌走进了再看一眼的时候,却停下来了。

那个女生竟然是江因璃,而那个男生他也认识,是同一届别班的学生,他们在一起打过几次篮球。也听过好事的同学提过,这个张秋明似乎总缠着江因璃不放,而现在,他们似乎撕扯在一起。

莫修凌皱皱眉,然后走近了。

他还没有停下步子,便听见江因璃的声音传来,“修凌哥哥,你是来找我的吗?”

张秋明此刻也打量着莫修凌,眼光中的敌意非常的明显。

莫修凌皱皱眉,没有说话。

江因璃小跑到莫修凌身边,她的声音很轻,“难道修凌哥哥就只是想来偷听我们谈话?”

他只是看见他们在撕扯着有几分担心,现在看来完全多余,“没有。”

他转身准备离开,却听见江因璃笑着开口,“张秋明,我们交往也不是不可以。”

张秋明眼里闪过一丝精光,喜上眉梢。

江因璃则接着宣布,“只要你能在篮球场上打败我这修凌哥哥。”

莫修凌身子一僵,眉头微蹙,他拉过江因璃,声音放低,“你想做什么?”

她的声音更低,“我不想成为他的女朋友。”

这一场篮球单人对抗赛吸引了很多人,张秋明是在校篮球队队长,自然有着他的实力与人气。但莫修凌的实力也不容小觑,他的表现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于是,许多人便来围观,想要一探究竟,虽然都不明白这两个平时本没有什么交流的人怎么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决斗”。

篮球场上两个白衣少年挥汗如雨,他们的目光坚定的盯着篮球,这是一场顶峰对决的视觉盛宴。越来越多的人向这里围过来,但他们都没在意。

而一边原本是事件的发起人的江因璃则闲闲的坐在那一步阶梯上,她带着一顶太阳帽,穿着短袖露出的手臂则擦了许多次的防晒霜。她口中不快不慢的磕着瓜子,轻微的响声有节奏的律动。

她其实看不懂什么篮球,只知道眼睛盯着球,只知道球进了篮球就算得分。但这一刻,突然觉得篮球似乎多了一些别的东西,比如莫修凌一个假动作骗过了张秋明然后投篮得分。他们更像是智力与体力的结合。

最后,莫修凌以微弱的优势胜过了张秋明。

江因璃这时才起身,然后跑到莫修凌身边,“喝水。”

莫修凌皱了一下眉,他原本只喝矿泉水,但她偏偏递过来一瓶绿色瓶子装着的水。但因为是真的累了,他也没有想太多,然后猛喝了一口。因为喝得很快,所以他连味道究竟是什么也不知道,额头上的汗珠还围着,他们不停的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