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朱云轩一把抱住了自己的母亲,一头短发的母亲看起来非常年轻,他是做梦还是真的重生了?
还有,念书…
朱云轩知道,自己小时候是一直被宠着的,这事就体现在念书上。
他四岁的时候,自己吵着闹着要去上学,他爸妈就送他去上了小班,可是才上了三天,他就不愿意去上了。
而且这次不肯去上学,他一赖学就赖了足足一个学期,第二个学期,因为奶奶没空带他的缘故他终于被强硬地送去了学校,然后他每天都会在母亲早上送他去的时候坚持要母亲上午十点来接他,然后吃好饭再去学校的时候,就要重复无数次让母亲下午两点来接自己…
当然,那时候的他虽然知道上午十点和下午两点是很早的,却不知道具体时间,所以虽然母亲每次都告诉他是十点来接他的,貌似回家就是吃午饭,然后立马又被送去学校了…下午说的是两点来接他,其实一回家就赶上吃晚饭…
不过这事儿,还是等朱云轩长大了,父母拿出来取笑的时候才明白过来的!
幼儿园这么上了两年,朱云轩又觉得小学比较苦有作业不肯去上,于是他爷爷干脆跑关系让他去镇上多上了一年幼儿园大班,随后进了镇上的小学…
他脑子聪明,但不爱学习,好在那会儿小学还真没什么难度,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一路跌跌撞撞上了初中,然后成绩下滑,他爸妈又给他报了各式各样的补习班,愣是让他考上了不错的高中。
高中分文理科,然后每个科目都有会考,就因为高一会考考历史和地理,选文科要多上两门课,选理科却可以再不上历史地理,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了理科…
高考的时候,模拟考每次都上不了本科线的他竟然因为考试时心态太好,考卷很难却偏偏让他蒙到不少而好运气得刚刚够上二本。那时候他干脆就随手选了个专业打算混四年,要不是上大学的时候他谈了个男朋友还告知了家人,后来的他,估计也不会那么认真地去考各种证书,做各种各样的兼职,然后找到一个非常不错的工作…
大学的前两年对他来说跟
天堂一样,大学的后两年,却让他尝遍了所有以前没尝到过的苦!
推销酒水的时候被人灌到差点酒精中毒,连着十个小时一停不停地刷盘子以至于双手浮肿出血,去工地帮人搬砖头磨得手上全都起了茧子…而在学校里,他努力学习,争取各种奖学金,后来,也是老师照顾他,让他找到了一个家教的工作才让他好过了一些…不过,在那些时候,最让他难受的,应该是那个本来就只想让他跟他暗地里交往的男友甩了他然后迅速跟一个女生在一起的事情吧?
他希望能找个人安定下来,让父母知道他就算喜欢男人也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到头来,陆明也让他失望了。
想到家人,想到陆明,朱云轩的心一阵阵的抽痛,他黏在姜月秀身上不肯放开手,姜月秀干脆就把他抱了起来,往楼下走去。
母亲的怀抱如此真实,朱云轩擦干了眼泪,突然看着手上崭新的手表愣住了。
如果真的是做梦,这一切会这么真实吗?会不会,自己真的重生了?
如果自己重生了,那么现在就是他不肯去上小学而被送去镇上的幼儿园上大班的时候,他暑假里刚刚买了个手表,终于学会了自己看时间,可是一上大班,班里一个小小的“白富美”就不小心砸破了他的手表,那时候他气的挥拳头就要揍人,结果还没揍呢,对方就已经大哭起来,这也罢了,明明是对方弄坏了他的手表,后来却要他向对方道歉!
幼儿园时候的事情朱云轩大多不记得了,这事却记得清楚,一来他是个记仇的人,二来么,那时候老师的不公平待遇让他寒心!
现在,既然已经重生了,回到了这个时候,难道自己还要再去上一次幼儿园?朱云轩记得,镇上的幼儿园给吃午饭,下午还有点心,但是价格非常贵,老师也势利眼,如果可以,他坚决不要再去受一回罪!
当然,其实他之前念的乡下的小学里,老师也是势利眼的…朱云轩看到饭厅里张贴着的那张奖状,脸上僵硬了。
他念书不认真,怎么都不明白期末的时候老师为什么会给自己一张奖状,后来才知道是他妈去送了一篮子鸡蛋…
这时候,似乎是93年吧?毕竟是在农村,很多人家条件都一般,一篮子鸡蛋,也够老师对他高看一眼了。
早上喝的是粥,姜月秀很早就起来烧了一锅子的粥,然后一碗碗盛起了放在灶沿上凉着,等朱云轩起来吃的时候,粥已经凉透了。
大夏天的,吃点凉透的粥最好不过,桌上放着
两碗咸菜,这咸菜是姜月秀将青菜晒过,切碎加了盐紧紧塞进坛子里,制成的,这样菜在这时候的乡下几乎家家户户都做,因为塞的很紧,一坛子菜可以吃很久很久,当然,也要很多青菜才能做出来一坛子的咸菜。
加了点油蒸熟的咸菜撒发着久违的香味,朱云轩以前很喜欢吃这种家里自制的咸菜,就算后来姜月秀不会再用几百斤的菜做咸菜了,也会每年晒些青菜做上一瓶子,严严实实地码在一个圆圆的玻璃瓶里,那是水果罐头吃了以后空下来的。
朱云轩吃着吃着,眼睛又酸了,离开家以后,他就没吃过母亲做的咸菜了,后来,倒是他堂姐带着儿子去他工作的城市游玩的时候,给他带了一罐子咸菜去,那咸菜,是母亲做了托他堂姐带给他的。
只比他大十多天的堂姐,也是在他跟全家人闹翻以后,唯一一个还跟他有接触的人,有一段时间他一直自暴自弃,也是堂姐让他找个人定下来过一辈子的,可惜陆明那个混蛋…
他朱云轩不是个肯受委屈的,也一直不愿意为了别人改变自己,可是重活一世,他愿意为了家人做一些改变,至少,这辈子他绝不会在大学的时候看上那个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劈腿的人渣!
想到当初父母震惊绝望的表情,看到如今年轻了二十年的母亲,朱云轩的眼眶又红了。

第4章 堂姐

“轩轩,妈妈待会儿就去跟你爷爷说,让你先上一年幼儿园再上小学,镇上的幼儿园里有滑梯的,你上次不是吵着要去吗?我们这次就去好不好?”姜月秀看到儿子眼睛红了,马上哄了起来,她是个温柔的女人,在朱云轩的记忆里,对方很少发火,就因为他母亲脾气好,他的父母从来都没有吵过架。
不过,以前的他喜欢玩滑梯,乡下的幼儿园里什么都没有,就常常在去镇上的时候站在那个幼儿园外头看里面的孩子玩滑梯和各种各样的玩具,梦想成为里面玩乐的一员,所以才会想去镇上上幼儿园,可是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去那个幼儿园学习的想法了!
朱云轩是87年的,生日在4月份,如今早就满了六周岁,下半年按理就该读小学的,可是曾经的他就为了能上镇上的幼儿园,最后上小学晚了一年,硬生生地比很多同学大了一岁,又因为他们这里小学六年,后来上大学的时候,他毫无疑问就成了宿舍里年纪最大的那个。
至于这辈子,如果可以的话,当然能早一年读书也是好的,至于曾经的同学…幼儿园和小学的同学他现在早就记不清了。
“妈,我要去上小学,我不要比同学年纪大!”朱云轩提出了反对意见。
“轩轩你年纪不大,你看吕磊,比你大一岁,下半年才准备去上幼儿园的。”姜月秀马上开口,这时候乡下人对学习都不重视,晚上学的人确实很多。
“妈,我不跟他比!”朱云轩对吕磊还是有印象的,就住在自家后头,不过跟他家在乡下还算不错的条件相反,吕磊家里很穷,就说读书吧,朱云轩的父母宁愿多花钱也要送他去镇上的好学校,吕磊却一直在乡下读书,初三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工厂上班了。
这时候,乡下的初中,年级里数一数二的,也就能考个普通高中而已,镇上的却完全不同,朱云轩记得,自己后来在镇上初中的时候成绩一直排在班级前十名开外,可最后却考了个全市第二的高中——当然,这是县级市的。
“好好,听轩轩的!”姜月秀也是希望儿子能早点上学的,而且要送去镇上读书其实也不容易,要不是朱云轩的爷爷认识那个学校的退休老师,还弄不到一个不要寄读费的名额,浪费也太可惜了!而且,指不定再晚一年,就要交寄读费了。
朱云轩吃了早饭,又跟母亲撒了一会儿娇,然后他母亲就去忙活去了,姜月秀没有去厂里上班,而是自己在家里帮人做衣服,也就是此时常见的裁缝,就说朱云轩现在身上穿的背心短裤,就全是姜月秀的手笔。
以前这时候,朱云轩不是去爬树就是找一群小伙伴抓蚱蜢什么的,今天他却不想出门,窝在母亲做裁缝的屋子里看着母亲用缝纫机缝衣服,这缝纫机是姜月秀的嫁妆,姜月秀十五岁开始上班,二十二岁嫁给朱云轩的父亲,因为自己工作了好些年攒了不少钱的缘故,嫁妆挺多的。
姜月秀原本在沙发厂上班,那里整天接触油漆,很多女工都掉过孩子,所以在结婚以后,她就辞了职在家里当裁缝,现在挣的钱比上班还多,每个月有两三百的入账不说还能兼顾着家里的孩子和农活,让别人羡慕的很!
“婶婶!”突然,一声叫声让原本在走神的朱云轩反应过来,他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圆脸的小女孩,短发,穿着一件碎花的无袖衫和同样颜色的短裤,毫无疑问,这衣服也是他妈做的。
不过,这是堂姐吗?小时候的堂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朱云轩盯着对方看,他小时候受尽宠爱,父母赚的也不少,可是大伯家此时没什么钱,全靠大伯母一个人撑着,爷爷奶奶又重男轻女,他这个堂姐小时候的日子应该过得不算好…
“秋月!”朱云轩因为跟堂姐不过相差十几天的缘故,后来就不肯叫姐姐了,他堂姐性子弱,他爷爷奶奶又宠他这个唯一的孙子,于是这一叫名字就叫了几十年…
“轩轩。”朱秋月看了朱云轩一眼,又去看姜月秀:“婶婶,有不要的布吗?我要缝小袋子!”
“那边的都是不要的,秋月你自己去拿。”姜月秀还是很喜欢这个侄女儿的,朱秋月的妈妈没空管他,就常常托在家里做衣服的姜月秀照看,因为朱云轩比较调皮,白天的时候她跟这侄女儿相处的时间都比跟朱云轩多。
朱云轩是男的,本身就跟朱秋月没什么共同话题,更何况他现在实际年龄都要奔三了,跟个小女孩就更加没话可聊了,只能看着朱秋月拿了把小剪刀剪了两块长方形的布,然后把三面都缝起来,翻过来就变成了一个小口袋。
他这个堂姐,从小就文静听话,估计缝口袋都能打发掉一天的时间,朱云轩坐在小凳子上看着,看久了就走神了。
现在,是九三年…
重生了,真的重生了?朱云轩曾经上网看小说的时候,也很多次想过自己重生了要怎么办,当时想来想去,想到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就是一定要慢慢来,决不能和家人闹开,一定要在家人都得到了幸福以后再想办法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曾经的
他,工作很努力,在小时候有多少花多少的他工作以后就很节省,每个月寄一千块钱回家,其他的就全存着,那时候他很攒钱找人代孕一个孩子,他的父母家人全都是重男轻女看中后代的人,只要有了一个孩子…
可惜的是,他才攒了没多少钱就重生了,既然回来了,那么这辈子…
朱云轩一直都是鄙视那些骗婚的人的,可是代孕就不一样了,钱财两清,至于孩子,他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孩子,小时候天天磨着他妈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如果这辈子能找到一个愿意跟他共度一生的男人,两人再拥有两个孩子的话…
不过,这世上的男人,有几个是好的?朱云轩想到那些自己在圈子里遇到的乱来的男人,不由苦笑。
陆明已经是难得的干净的人了,结果呢?
一个GAY,想找到幸福实在太难了,也许,这辈子他会单身一辈子也说不定。
“轩轩,这个袋子送给你了!”朱云轩正在想心事,朱秋月却把一个缝好的小袋子放到了他腿上,比他还黑的圆脸上上咧开了一个笑容,露出缺了门牙的牙齿。
朱秋月不算漂亮,长大了也相貌平平,不过这个小时候常常被朱云轩欺负长大了却成为朱云轩跟这个家唯一的联系的亲人,却曾经在结婚的时候惊艳过朱云轩。
果然,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而一个从来不化妆的人,化妆后的变化也足够大!
上辈子,他读大一的时候,这个跟他同岁的堂姐就结婚了,他大二的时候就生了个儿子,他那会儿跟家里闹翻的时候,堂姐的儿子都会笑了…
虽然他不讨厌那个堂姐夫,可是想到堂姐小小年纪就结婚生子,还是觉得有些可惜的,更可惜的是,其实那时候他堂姐高考的分数就比他少了一点点而已,却偏偏没上二本线,因为是三本要花不少钱,也因为乡下习惯早婚,她也就没有再上学而是相亲结婚。
“谢谢。”如果是以前的朱云轩,估计不会要这么一个袋子,可是现在的朱云轩却高兴地把袋子接了过来,让朱秋月都有些惊讶了。
“轩轩,古代的大侠都有这样的荷包的,你可以在里面放钱!”这时候武侠片正盛行,朱秋月也非常喜欢看,说起这个就两眼放光。
“我以后就拿它放钱,秋月,你想吃冰棍吗?我们去买冰棍吧!”朱云轩知道自己以前跟堂姐关系不好,这时候却想跟对方搞好关系了,当初也只有这个堂姐会不时来看看他,大三的时候,要不是堂姐借给了他五千块,他估计还凑不出学费来。
“我没钱买冰棍,不过可以去买两粒牛皮糖!”朱秋月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个跟朱云轩手里的荷包除了用的布料其他完全一样的荷包,摸出两毛钱来。
这个年代,东西比二十年后便宜了很多,可是这时候的人干一天活也只能到手十块钱甚至更少,比后世少了十倍,相对而言,反到是这时因为各种物资少的缘故东西贵。
就说冰棍,这时候有三毛一根的冰棍,其实却只是用糖水冻出来的,买个奶油冰棍就要七八毛,而在十年后,这种七八毛的冰棍就只要五毛了,当然,二十年后这种冰棍估计又要卖一元了。
可是二十年后的孩子,别说一块钱了,十块一百块都拿的出来,这时候的乡下,一个孩子口袋里能有一块钱就是让人兴奋的了!
朱云轩口袋里有两块钱。
他爷爷奶奶生了两儿一女,孙辈里却只有他一个男的,自然非常疼宠,愿意给他钱,他爸如今在镇上修自行车摩托车,他妈是裁缝,家里也宽裕,当然也少不了他的零花钱,在这个朱秋月口袋里从来没有超过五毛钱的零花钱的年代,朱云轩却能拿出两块钱来!
“秋月,我给你一块钱,你想吃什么自己去买!”一出门,朱云轩就给了自己堂姐一块钱,这么小的孩子可没有什么自尊不接受别人钱财之类的,于是朱秋月高高兴兴地接了,去了不远处的小店,朱秋月却没有买吃的,反而是买了一段一块两毛钱的橡皮筋。
这种东西,朱云轩家里其实挺多的,他妈给他们做裤子的时候,每次都会用上这个,于是小时候的他总是被裤子在腰上勒出痕迹来,不过朱秋月买这个,绝不是为了做裤子。
果然,那么长的一截橡皮筋,朱秋月在打了个结以后珍而重之地收起来藏进了口袋,估计过会儿,她就会去跟小朋友们炫耀自己手里新的橡皮筋然后一块儿跳着玩了…
对这种儿时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玩过的游戏,朱云轩就算是个男孩子也印象深刻。

第5章 送饭

朱秋月果然找自己的小朋友玩去了,反到是朱云轩,原先的他应该有不少玩伴,可是如今的他…
那时候只有他去镇上上学了,小时候的伙伴都在村里的学校上学,大家后来基本上就没怎么相处了,这么多年下来,他虽然有些模糊的印象,可哪里还记得自己跟谁玩得好?而且现在的他,也不想再去跟一些小屁孩一起玩了。
说到念书,朱云轩突然想起来,朱秋月因为家里条件一般,所以以前都没上过学,上辈子因为爷爷坚持要让孩子们去镇上上学,幼儿园一直在乡下念的朱秋月曾经跟他一样明年会去镇上的小学上学,当初的他因为在镇上念过一年幼儿园所以适应的不错,朱秋月却连普通话都说不好,那时候小学管的严,她一说土话就会被扣分,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都非常自闭…
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当然,因为乡下只会在小学前上一年幼儿园的缘故,现在的朱秋月都没上过学,直接上小学估计是不成的…
朱云轩想了很多,结果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拌好的蒸茄子、炒豇豆还有炒空心菜,最中间有一个小碗,碗里放着红烧肉,如果没有意外,这碗红烧肉就是他专属的,爷爷带过来给他的!
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五十多岁,人还很健朗,他年轻的时候就会杀猪,几年前揣着几把刀就到镇上弄了个肉摊子开始卖肉,如今干这行的人不多,他赚的比两个儿子还多不说,家里也时常能吃上肉了,不过,肉吃的最多的,绝对是朱云轩。
朱阿大有两子一女,长子朱成功,也就是朱云轩的大伯,他农活干的很好,可是因为是老大一直帮家里干活的缘故没上学也没学什么手艺,除了干田里的活,就是偶尔帮人做小工每天赚个七八块钱。
朱成功的妻子朱秋月的母亲叫冯仙,在纺织厂上班,干活勤快,可惜的是她他性子直生的又是女儿还不肯再生,所以一直都被自己的婆婆朱云轩的奶奶不待见。
次子朱成才,也就是朱云轩的父亲,他跟人学了修自行车和摩托车,摆了个小摊子,虽然赚的也不多,但比自己大哥好多了,姜月秀做裁缝赚的也许跟自己大嫂差不多,而且她只有一个孩子,各种花销也少了。
最后,就是小女儿朱成英了,她也在纺织厂上班,生了一个女儿,在乡下头胎是女儿可以再生一胎,不过她女儿还小,不曾再度生育。
孙辈里只有朱云轩一个男孩,可想而知朱云轩有多受宠!
因为朱云
轩的爷爷还健壮,所以朱家还未分家,当初,他爸和他大伯差不多是一个时期结婚的,朱云轩的爷爷就在村里批了地基,建了开着六间屋子的两层楼,两个儿子一人两间,而他们夫妻两个和当时未出嫁朱成英住了中间的两间。
最初的时候,大伙儿一块在中间的屋子里吃饭,可是朱云轩的奶奶脾气异常古怪,对儿媳妇非常挑剔,朱云轩的大伯母受不了了,就坚持分开吃饭,这会儿各吃各的倒也相安无事,不过,朱云轩的爷爷因为卖肉的缘故,伙食总是最好的,朱云轩的奶奶从来不给朱秋月吃一块肉,却天天会弄点好菜拿个小碗装了给朱云轩。
比如这会儿,朱云轩就有红烧肉可以吃。
红烧肉是猪的肋条肉,也就是常说的五花肉,非常油腻,朱云轩才看到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轩轩,把肉吃了,也要多吃点菜知道吗?”姜月秀开口,把三道素菜里,朱云轩唯一会吃几口的茄子端到他面前。
自己小时候,好像确实异常挑食…朱云轩看了看那三块红烧肉,却一点胃口也没有,这时候的乡下,普通人家一个月也才能吃上一回肉,他要不是自己的爷爷卖肉,估计也没肉能吃,可是现在的他六岁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二十六岁的灵魂,也许是小时候肉吃多了,长大了的他爱吃素菜,就算吃肉也只吃瘦肉…
“妈妈!我今天吃青菜,这肉给你吃!”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朱云轩忍不住心里一酸。
跟家人断了联系以后,朱秋月曾经用手机拍了一些家里的照片给他看,那时候的母亲,头发都半白了…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
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