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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深夜,我和倪匡喝酒,也不知道是喝第几千几百次酒了,也不知道说了多少鸟不生蛋让人哭笑不得的话。

  不同的是,那一天我还是提出了一个连母鸡都不生蛋的上联,要倪匡对下联。

  这个上联是:“冰比冰水冰。”

  冰一定比冰水冰的,冰溶为水之后,温度已经升高了。

  水一定要在达到冰点之后,才会结为冰,所以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水,都不会比“冰”更冰。

  这个上联是非常有学问的,五个字里的居然有三个冰字,第一个“冰”字,是名词,第二个是形容词,第三个也是。

  我和很多位有学问的朋友研究,世界上绝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文字能用这么少的字写出类似的词句来。

  对联本来就是中国独有的一种文字形态,并不十分困难,却十分有趣。

  无趣的是,上联虽然有了,下联却不知在何处。

  我想不出,倪匡也想不出。

  倪匡虽然比我聪明得多,也比我好玩得多,甚至连最挑剔的女人看到他,对他的批语也都是:

  “这个人真好玩极了。”

  可是一个这么好玩的人也有不好玩的时候,这么好玩的一个上联,他就对不出。

  这一点也不奇怪。

  奇怪的是,金庸听到这个上联之后,也像他平常思考很多别的问题一样,思考了很久,然后只说了四个字:“此联不通。”

  听到这四个字,我开心极了,因为我知道“此联不通”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也对不出。”

  金庸先生深思睿智,倪匡先生敏锐捷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有一个人对得出“冰比冰水冰”这个下联来,而且对得妥切。金庸、倪匡和我都愿意致赠我们的亲笔签名著作一部,作为我们对此君敬意。这个“注”,恐怕是所有武侠小说中最长的一个了。

  第十三回 大鼓与绣花鞋

  上山来的这个女人,高高瘦瘦的身材,长长的脸,眉和眼都是向上挑起来的,在刚健的英气中又另有一种妩媚。虽然不美,却有魅力。

  她身上穿着件很短的银狐披风,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穿的果然是双绣花鞋。

  这么样一个苗条的女人,走起路来怎会比“大鼓”的脚步还响?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

  ——她是故意的,故意在炫耀自己,炫耀她的武功。

  她练的是一种很特别的,而且在江湖中绝传已很久的外门功夫,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身子变得比一个几百斤的大秤铊还重。

  这种功夫从来也没有女人练过,更没有女人能练得成。

  她一向以此为荣。

  她的名字就叫做“绣花鞋”。

  这当然不是她的真名,可见认得她的人,谁也不知道她还有什么别的名字。

  绣花鞋上山来的时候,也和“大鼓”一样,带着一些很奇怪的东西。

  她带的当然不是吃的。

  她带来的是一管箫、一个用上好漆器制成的梳妆箱、一副用象牙匣装着的赌具,其中包括了一副骰子、一副牌九,和四副叶子牌。

  最奇怪的是,她后面还跟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替她挑着一副铺盖棉被。

  这么样一个女人,真的是怪异了。

  西门吹雪极目苍茫,仍未回头,大鼓脸色发青,一双眼睛瞪得就像是两个肚脐眼一样。

  ——当然是他自己的肚脐眼,除了他这样的大肚子,谁有这么大的肚脐眼?

  他们知道这个女人的来历和底细。

  ——她也是这几年来崛起江湖的有限几个超级杀手之一,只不过她还有一些非但大鼓比不上,别人也比不上的特别本事。

  据说她赚的钱,比其他那三四个和她有同样身份的杀手加起来的还多。

  这是什么缘故?

  看见大鼓,绣花鞋就笑了,笑起来的时候,眼神更媚。

  “大鼓兄,别人都说,心宽体胖,你的确是个宽心大量的人,近来的确越来越发福了。”

  大鼓却在叹气。

  “发福有什么用?肥肉卖多少钱一斤?”他说:“要能发财,才是本事。”

  “这倒是真话。”

  “听说你越来越发财了。”大鼓说:“听说连山西那几家大铭号有时都要问你周转点银子。”

  “那倒不假,”绣花鞋也叹了口气:“钱多了虽然也麻烦,可是谁叫我天生就会赚钱呢?”

  她忽然一本正经的问大鼓:“你有没有听说我赚的钱比你们加起来的都多?”

  “我听说过。”

  “可是你也应该知道,我杀人要的价钱,并不比你们高。”

  “我知道。”

  “那我赚的钱为什么会比你们多?”

  她替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我不但会赚钱,而且什么钱我都赚。”绣花鞋说:“我不像你们,只肯做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连最古老的一种我都做。”

  大鼓故意问:“我知道天下第二古老的生意就是杀人,最古老的一种是什么?”

  “当然是卖淫。”

  绣花鞋面不改色:“天下历史最悠久的一种生意,就是卖淫。”

  大鼓苦笑,笑得并不像要哭出来的样子,却有点像要吐出来的样子。

  绣花鞋却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

  “别人要什么,我就卖什么,要我杀人,可以,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命除,从不失手。”绣花鞋说:“要我赌钱,可以,我腰里有副牌,谁来跟谁来,只要有钱能输,就是你的钱是刚从祖坟里挖出来的,我也照赢不误。”

  “好。”大鼓故意拍手:“有性格。”

  “别人要我唱一曲,可以,一曲五千两,钱到就唱。”

  “一曲五千,是不是未免太多了一点?”

  “不多。”绣花鞋说:“非但不多,还嫌太少了一点。”

  “有谁肯花五千两听你唱一曲?”

  “这种人多的是。”

  “他们是不是有点疯?”

  “一点都不疯!”

  “你唱的哪一点比别人好?”

  “一点都没有!”绣花鞋说:“只不过我这个人跟别的唱曲人有很多点不同而已。”

  她问大鼓:“你想想,那些一肚子肥油的暴发户们,能请到当今江湖中最成名杀手之一到他们的喜庆堂会上去唱个曲子,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

  大鼓叹气:“这倒也是真的。”

  “他们给你五千两,你肯不肯去唱?”

  “不肯。”

  “那么,五千两多不多?”

  “不多。”

  “所以我比你们赚的钱多,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了。”绣花鞋说:“何况我还肯陪人睡觉。”

  “我看得出,”大鼓苦笑:“你甚至随身都带着铺盖。”

  “不错,随身带铺盖,清洁又方便。”绣花鞋说:“你要我陪你睡觉,可以,也是一万七千五百两,钱到裤脱。”

  大鼓吃了一惊:“睡一觉的价钱也和杀人一样?”

  “当然一样。”

  大鼓上上下下打量着她,故意摇头:“这一点我倒真是看不出。”

  绣花鞋也不生气:“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个人长得虽然不算丑,可是怎么看也值不了一万七千五百两的,”她说:“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