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六月天微蓝,收到她的信,说想要去认领一个男孩,跟她姓,取名千帆。
我回信说,那我就生个女孩,给他们定娃娃亲。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无名指上系根红线一直牵到老,不让他们再经历爱情的刀山火海。
可是思忖片刻,我划去了刚才写的话,重新提笔写,找一个人,陪你饭后下局围棋,周末打回网球,生病的时候端一碗热粥,电灯坏了可以不必忍受黑暗,仅仅这样,为了生活,也是好的。
读大学的第三个年头,我还是独身一人,泡图书馆,偶尔逛街买几件好看的衣服,难过的时候就吃一碗牛肉面,周末给人做家教,而她已不知道飘到了天涯何处。

 

002
我和余夏夏的友情开始得很奇怪。
那时候我们的校裙是深蓝色的水手服,配有条纹的领带,女生们口头上都说不想穿不想穿,但是一穿起来,个个都昂首挺胸,跟要上战场似的。我个子不算高,但是腿长,所以特别得意,有时走路会东扭西扭,哼莫文蔚的歌。
我暗恋隔壁班的许渭,在第九十九次做梦梦见他后我决定给他写封情书。我做事很爽快,从不婆婆妈妈,就像我数学最后一道大题从来不看,直接放弃,在众人的惊叹声中扬长而去。凭着这份志气,我在放学后将写好的情书放在许渭的抽屉里,然后拍拍胸脯,偷偷幻想了和许渭牵手漫步在校园后山的样子。
第二天,我没等来白马王子,就等来了余夏夏。她发梢是棕黄色,高高束在一起,涂了睫毛膏,眼睛细长,看人的时候微微有些斜,桀骜不羁的样子。她衬衣纽扣比普通女生要多解一颗,但是瘦,没有什么胸,后来我常笑话她。
她看见了我,大步上前,说:“林意?”
其实我更喜欢别人把我名字倒着读,那样显得我整个人很哲学。
她从身后拿出我的情书,一副准备很久的样子:“你的心意我知道了,可是......”她斟酌了一下,“抱歉,我实在没有办法接受女生。”
一刹那,我感到万雷轰顶,而平时看芒果台,我只绝的千雷齐下。
然后我不得不向她解释,那封信不是给她的,是给他们班的许渭同学。“噢,”她终于点点头,然后张大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原来你也喜欢许渭啊。”
那个“也”字,意味深长,包含了千言万语。

有次我问余夏夏,你喜欢许渭什么呢?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好看。
于是我彻底被这个女人的傻气俗气以及宝气给折服了。那时候书上都写,我们千万不要以貌取人,爱一个人要爱他的灵魂。于是我立即在心底和这个好色的女人划清了界限。
她慢悠悠地吃了口蛋糕,反问我,那你喜欢他什么啊?
他成绩好!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终于出个理由。
屁!余夏夏白我一眼,那你怎么不去喜欢年级第一,那个八百度眼镜的大胖子?
他篮球打得好!我继续狡辩。
屁!余夏夏继续杵我,他那点花花技术,也就在我们年级上混混,进了校队还不是坐冷板凳。
我输了两个回合,最终咬牙切齿的憋出一句,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然后狼狈退场。
突然想起第一次遇到许渭。
刚刚进入秋天,早上还有雾,我喝着热牛奶在红灯前停下,旁边也随即停下一辆自行车。
“诶,同学。”车主叫我。
我转过头,他不好意思地问:“请问几点了?”

我像根木头一样报了时,他说谢谢,然后绿灯亮了,我还愣在原地不动。
那就是十七岁的许渭,穿白色衬衫,把衣袖妥帖地挽了两圈,棱角分明,面容干净,骑黑色的山地车,拉风得一塌糊涂。他骑车掠过我身边,掀起的一阵风,吹得我头发裙子心脏一起狂乱。
好吧余夏夏,我承认,我也是被许渭的脸给鬼迷心窍了。

 


003
我和余夏夏开始交换关于许渭的消息。她当侦探很尽责,连许渭今天和哪个女生说了多少句话都记得一清二楚,我说,那你都不吃醋?
她们嘴巴没我性感。余夏夏不好意思但是很憨厚地笑了笑。
期中考的时候许渭语文没及格,我运气好,撞了个最高分,余夏夏很欢快地告诉我,今天语文老师在班里表扬你呢,说你作文写得特别好,基础又扎实,顿了顿,她继续说,还让许渭向你学习呢!
这一瞬间我虚荣心极大满足,感觉自己向许渭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冬天的时候我加入了学校的运动社,我耐力好,跑个八百米,一千米大气都不会喘。等我进了社团才惊喜地发现许渭也在这里,我激动得像中了五百万。因为我觉得我终于可以为我和余夏夏建立的侦探团做点事了。

然后,某个足以记载入我人生历史手册的一天终于来临。
那只是很寻常的一天,我心血来潮,想要试试短跑。到离终点大约三分之一路程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旁的许渭,异常激动的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开始加速。
在我跌倒的刹那,我很后悔自己没有练习过好看的摔倒姿势。但是有个词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于是许渭过来了。
一米八零的许渭同学,非常偶像剧地横抱起我,向医务室跑去。
腿伤痛得我龇牙咧嘴,他低头看了看怀中的我,然后温柔地笑起来,说:“不痛,不痛。”
像是沙滩边细细的海浪,在不经意间就爬满了人心。我很想顺势在他怀中大哭一场,因为我知道以后就没机会了。
那天的风很轻,云很淡,路旁开着不知是牡丹还是杜鹃,都静悄悄地不说话,生怕打扰了蜷在许渭怀里的我。
余夏夏来看我时许渭已经走了,我心底有些偷乐。她着急地问林意你没事吧,我想了想,说,没事。然后又加了一句,许渭的眼睫毛很长。像扇子似的,刷刷刷。
她点点头,然后坐到我床上,轻轻揉了揉我的头发,叹了口气,说,傻姑娘。
那个时候,我一直觉得,我喜欢许渭是要比余夏夏多一点的,然而年少的我不知道,其实爱情不是谁付出得多,谁爱得深,谁就能幸福的。

 


004
我和余夏夏放学后经常去正中街的一家奶茶店,我喝红茶她喝绿茶,然后抽乌龟牌。谁输的次数多就要在墙上贴纸条,写许渭我喜欢你。
满墙壁的都是纸条,写着各式各样乱七八糟的话,但是我觉得我和余夏夏的字最好看,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小家碧玉,把世上所有的好都占尽了。
在这样无聊地度过些时日后,我和余夏夏决定玩点高级的游戏,跟踪。
被我们跟踪的对象通常会在学校里打会儿篮球,我就在教室里做作业等他,余夏夏没有事情做,买了个望远镜,趴在窗户边上看,随时给我跟新报道战事,我有时心情好,就会连她的那份作业一起做了。
他打完球,通常会喝一瓶百事可乐,我一直没有勇气告诉他碳酸饮料不能多喝。他会在更衣室换下浸湿的球服,通常是衬衫,他有很多衬衫,纯色的,有条纹,有格子,我喜欢他穿衬衫,有句诗说当时年少春衫薄。
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

许渭骑自行车回家,我和余夏夏就跟在后面一路跑。有次到了他家楼下都七点过了,我们就在路边吃了碗肥肠粉,辣得嘴唇通红。那时候是冬天,天黑得早,回去的时候就出事了。
我们被打劫了。对,只劫财,不劫色。这点着实把我伤感到了。
我本来很心安理得,一穷二白的,随便你们怎样,可是墨菲定理说,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此刻,我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因为那天很特别,我们班才收了班费,一人五十,全在我身上。
我不由自主地向后缩了缩,这个懦弱的举动被余夏夏察觉了。于是她向前了一步。
这不是在拍偶像剧,是真实的夜,真实的恐惧,除了前面明晃晃的几把刀,我和余夏夏什么都没有。我永远不会忘记,余夏夏向前一步,她很平静的把钱包和脖子上的项链取下来,说:“我们只有这些。”
那帮劫匪大概也是我们这样的年纪,很上道,拿了东西直接走人。
他们走后,余夏夏背对着我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过头,咧开嘴骂了句:“妈的,不知道还有公车没。”
我觉得有根又细又长的刺狠狠地扎住了自己。
我试图找借口,捏造我身上有很重要的东西,不能丢,可是没有,我只是单纯的胆小。
我一直觉得余夏夏俗气,从内心的最深处我其实一直是有点瞧不起她的,我嫌弃她成绩不好,涂指甲油都比听课认真,可是在那个仲夏夜,头顶的飞蛾义无反顾地扑向明亮的路灯,我忽然觉得凉。
对自己心凉。

 


005
再然后,许渭有了女朋友,漂亮得像映日荷花,别样红。一排女生呼天抢地伤痛欲绝,只有我和余夏夏把头一扬,背包向身后一甩,照常回家。
“她腿没你长。”她说。
“她嘴巴没你性感。”我说。
然后我们笑得抱作一团,笑到眼泪都流了出来。
然后是长长的沉默,余夏夏问我喝酒不,于是我们就很矫情地一人买了一听啤酒,狠心挑了整个超市最贵的牌子,咕噜咕噜地就喝了起来。余夏夏酒量不好,喝得整个人都迷离起来,月光下她微微仰起头,小巧的下巴让人看了心疼,她说:“林意,我想谈恋爱。”
“好。”
我点头,喝干最后一口酒,将罐子丢入垃圾桶,听见它滚动的声音,拖了一地的凄凉。

余夏夏当真开始谈起恋爱,身边的人三天两头的换,看得我眼花缭乱,头晕目眩。昨天张三今天李四,我说你等等,我眼睛疼。
渐渐的,我和她联系少了,见了对方就条件反射似的想要聊许渭,可是不能聊,已经是别人的人了。牵着别人搂着别人抱着别人吻着别人,我们是白骨精,进不了孙悟空画的圈。
时间长了,余夏夏身边的人也固定下来,上次见了是他,请我吃了碗牛肉面,下次见还是他,请我吃麦当劳汉堡。我含着泪对余夏夏说,这是好人啊,可要抓牢了。
滚!她依然翻我白眼,老娘对你来说,就只值一碗牛肉面加一个汉堡?
其实用不着加那个汉堡,我在心里偷偷补了一句。
为了填补我的寂寞,我开始追星。我追星工作做得尽职尽责,从小卡片小贴画到坐飞机去听演唱会,我没有落下一样。我追了很多星,用了很多钱,可是一闭上眼睛,还是只能浮现出许渭的脸,剑眉斜飞入鬓。
我烦躁暴躁狂躁,随手撕下床边的海报,将它们剪得粉碎。
我开始认真地思忖,也许除了脸之外,我还喜欢许渭一些别的东西。即使他语文不及格,即使他偶尔打篮球要坐冷板凳,即使他讨厌喝牛奶吃饭挑食,即使他有了喜欢的人。

 


006
余夏夏高考考得一塌糊涂,英语只有四五十分,亏她考试前还专门去配了一幅新眼镜,说一定要抄到邻桌的答案。我问她要去哪里,她恹恹的样子,说不想读书了,问父母要点钱,出去旅游。
有些时候我很羡慕余夏夏,因为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们坐在水吧里,吃了许多口味的冰激凌,丝毫不考虑肠胃和身材的吃法,最后,余夏夏忽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许渭说他喜欢我。”
定时炸弹,轰的一声炸得我千疮百孔。
我打了一个嗝,过了良久,才咬牙切齿地回答:“靠!你腿没我长!”
“你嘴巴没我性感!”她笑了起来。

我们默契地转移了话题,天南地北地聊起了别的事,到最后,实在没有话题了,只得说起一些过气的明星绯闻,像是腐烂的桃花,泛出一股恶臭味道,却还是要硬着头皮讲下去。
店里在放莫文蔚,“你还记得吗,记忆的炎夏,我没选择的分岔,最后又有谁到达。”
我想问余夏夏,那你要不要和他在一起呢,但是觉得这样的语气太卑微了,于是我斩钉截铁地打断她:“你和许渭在一起吧!”
“啊?”
“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我憨厚地笑了起来,“你们在一起,挺好的。”
“再说吧,”她望着窗外,车如流水马如龙,却没有望见她想见的人,“远距离恋爱,没什么结果的。”
“在一起吧。”
我固执地又重复了一遍,我讨厌那些矫情的话,什么请一定要幸福,请代替我幸福之类的,我想我的心意余夏夏会懂的。
她转过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我回家,蒙头睡了三天三夜,然后让家里人帮忙找了个暑假工,干些体力活,打发时间,没有怎么联系余夏夏,只是收到她的短信,说,有些人,大概只适合远远地看。
那天晚上我再次梦见了许渭。他骑了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的脚踏车,载着余夏夏从我身边经过,他们一路欢声笑语,没有看到我。
我隐约地好像知道余夏夏到底在害怕些什么,又好像不知道。

 

007
上了大学,有个男生对我很有好感,我仔细打量了他,长相斯文干净,皮囊是第一要素,我受许渭和余夏夏的影响太大。然后品性不错,待我不错。
于是两个人暧昧了一段时间,我从春天的苹果等到夏天的西瓜,发现他丝毫没有表白的意思,于是就断了联系。我十分的伤感,为什么余夏夏的男友个个前赴后继,刀山火海在所不辞,而我想谈场恋爱都那么困难。
我和许渭在一个城市,有次大家聚在一起吃饭,碰上了,他说,哦,我记得你,你和余夏夏关系很好。我笑着说,是啊。
他不记得他抱着我,跑过一条长长的走廊。他不记得他轻声安慰说,不疼不疼。

我开始对爱情意兴阑珊,找了一些社团参加,努力让生活显得充实。偶尔收到余夏夏寄来的明信片,她真的四处流浪。她去的地方有些好,有些不好,她打电话时说,原来生活真的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好。
也没有大人们所说那么糟。我咯咯地笑起来。
有次和朋友出去玩,那天夜空很漂亮,大片大片亮晶晶的星星。
我忽然给朋友讲起过去的事,我说很久以前了,喜欢过一个男生,很好看,理科好语文很差,会打篮球,弹吉他,就是那种很优秀的男生。
然后呢?朋友问。
然后呢,我眯着眼睛想了很久,我说,然后高中毕业了,他给我表白,我们没有在一起。
为什么呢?朋友继续问。
我咧开嘴,像余夏夏一样阳光灿烂地笑起来,我害怕。
我害怕发现他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我亲爱的男孩儿,他是那段苍白孤单时光里最美的记号。
五月天不是唱么,如果说最后,宜静不是嫁给了大雄,一生相信的执着,一秒就崩落。
如果连许渭都不再是许渭了,我和余夏夏还能相信什么呢?

 

008
余夏夏今年生日,我坐火车去看她,火车误了点,到了深夜才缓缓进站。偌大的站台只有寥寥几个人,站在路灯旁,影子被拖得又孤独又凄冷。
我拖着行李在楼梯口看到了她,她坐在最高的地方,低着头在打盹。双手环抱着双臂,想必是冷。我轻轻地走到她的身边,把送她的一大束玫瑰放在她身边,然后也靠墙坐了下来。来往的游人匆匆瞥我们一眼,又继续赶路了。
不知道她梦见了什么,只看见她弯起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亲爱的女孩儿,你知道的,我会陪你,一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