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姑娘。”卓定领了命。

本来匪首一死,这些山匪就成了乌合之众。如今一看官府的人居然到了,更是作鸟兽散,仗着对这片地形熟悉的优势,往山坳子里乱窜。

领着人来剿匪的,是这片山归属地的县令。

原本漳州就因为地势险峻,民风又彪悍,落草为寇的事情屡见不鲜。

况且这里更是南北连接的交通要冲,往来商队络绎不绝。

打家劫舍,这种无本买卖,即便掉脑袋,也有得是人愿意干。

这位县令姓赵名锦,正儿八经的进士出身,只是为人略有些不通庶务,因此一被外放出来,就被打发到这种没人愿意接的烫手山芋地方。

漳州说起来是不错的地界,错就错在,这几年屡禁不止的匪患。

朝中更有议论,认为漳州地界上有官匪勾结的现象。钦差大臣倒派来查过,只是钦差一来,这些山匪就藏在山里头,连头都不露一下。

有个风吹草动,就没了踪影。

钦差一走,又接着打劫往来客商队伍。

于是圣上一怒,把漳州的官儿换了个七七八八。

这个望山县县令赵锦,就是这么被外派来的。

本来他也没有什么鸿鹄之志,指望自己一上任就彻底灭绝匪患。他原先想着是来日方长,先拟定个剿匪的章程,再徐徐图之。

谁知他新官上任,屁股还不坐热乎呢。

监察御史就到了望山县。

别看这监察御史不过正七品的芝麻小官,可如今在朝中为官,谁听了都察院的名号,心底不要抖上三抖。

监察御史有监察百官,巡视州县的职责。

这要是被监察御史参上一本,不死也得脱层皮。

赵锦本来就战战兢兢,昨日他突然收到一封密报,信中说明日在灵岩山一带,会有山匪出没。

若是平时,赵锦还要犹豫一下这个消息来源的真假。

可监察御史如今就在县衙里住着,这与山匪有关之事,他得拿出十二分的精力。

他当即把这封密信交给了监察御史,并且打算带着一队官兵明日到灵岩山附近,要是真如密信上所言,正好一举剿灭山匪。

若是密信乃是虚言,也不过是多跑一趟腿的事。

监察御史对于他这个决定十分赞同,于是两人一早就带着人马到了灵岩山。

巡视了一圈,都没发现异常。

没想到正要回程时,瞧见半空中的那一枚信号箭。

赵锦拉着人马就往这边赶来,居然扑了个正着。

“朗朗乾坤,山河月明,岂容尔等宵小这般猖獗,我乃望山县令,还不快快束手就擒。”赵锦先前在京里当着芝麻绿豆的小官,走哪儿都得伏低做小。

如今骑在马背上,看着被官兵围的犹如山兔四处乱窜的山匪,心头竟生出豪情万丈,一时忍不住掉起书袋子,也不管这些生于乡野的山匪,听不听得懂他的咬文嚼字。

不远处马车里的阿鸢掀起帘子,看得发笑道:“小姐,你看这个县令说话文绉绉,你说这些山匪能听得懂吗?”

“又不怕了?”沈绛反而好笑的望着她。

本以为这丫头刚才被吓得失魂落魄,必要许久才能恢复。

这才一会儿,就又笑了起来,可见是个心大的。

阿鸢被她一提醒,又想起刚才那一幕。

此时阿鸢望着沈绛艳若桃李的脸颊,虽年纪还小,却已是倾城之姿。本该是养在深闺中的世家贵女,如今却能在这样绝境之中,杀人而面不改色。

她好想问小姐一句,怕不怕。

可是阿鸢却又觉得她不该问,自从侯爷出事的消息传来,她就觉得自幼相伴的小姐,好像变了。

*

官匪人数之间的巨大差距,而且在官兵到来之前,沈家护卫又消耗了山匪,因此很快官兵就大占上风。

连钻进林子里的山匪,都被捉了回来。

赵锦拿下山匪,追问:“匪首葛贵呢?”

“大…大哥死了。”山匪双股颤颤,连跪都快跪不好,哪还需要严刑拷问。

赵锦大惊:“死了?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这个葛贵原先不过是个屠夫,却因脾气暴躁失手打死人,干脆上山做了山匪。只是他天生力大,又因为杀猪有些刀上的功夫,手段狠厉,很快就成了这一代的匪首。

原先赵锦想着缉拿这个匪首归案,可是个极大功劳。

前头县令因为剿匪不力,被撤职查办。

可到他这里,屁股还没坐热,就先拿下匪首。

不仅在监察御史面前长脸,说不定还能上达天听呢。

赵锦眼瞧着康庄大道就在眼前,却没想到,匪首居然先一步死了。

“在那边,刚才大哥去追马车上的女眷,结果就死了。”

赵锦赶紧打马过来,果然看见一具趴在地上的尸体,他当即挥手:“来人,把这尸首给我翻过来。”

身后上来两个人,把尸首一翻,赵锦就看见尸体脸上那条横贯半张脸的刀疤。

“果然是葛贵。”

这些匪首早有画像,况且这个葛贵脸上还有这样明显的标志。

赵锦朝马车看了一眼,轻咳了一声,朗声道:“吾乃望山县令赵锦,不知车内人可否出来一见,本官有些关于匪首之事想要询问一二。”

沈绛微眯着眼,她担心的事情,还是来了。

她本想低调入京,却还是半路上遇到了山匪。

按照梦境,她当时遭了山匪,但逃了出去,在野外躲了一夜,才被人救回。

这也是后来她被冤枉失了名节,被退婚的原因。

如今她干脆利落杀了匪首,虽然不用再担心被诬陷失节,但是她片刻间杀死一个壮年男子的事情,也有些骇然。

若是日后真有人想查她上京的事情,未必查不出来。

因有梦境预示,她知道自己得处处小心,步步为营。

于是她低声吩咐阿鸢:“待会看我眼色行事。”

阿鸢紧张的点头。

很快,车帘被轻轻掀起,在掀开的一刹那,空气仿佛又静默了瞬间。

饶是自觉在京城见惯了大世面的赵锦,乍一瞧见,连话头都不利索:“竟…竟是位姑娘,倒是本官唐突了。”

他还能说出整句话。

身后站着的衙役,却早已看愣了神。

车门上先是探出一只纤纤素手,紧接着一抹纤细身影扶门而出,漫天泼洒的霞光落在她微低着的发鬓间,乌发雪肤,还未见其眉眼,便已窥得那垂眸间的国色天姿。

待她缓缓抬起头时,漫山遍野的景致也黯然失色。

穿林而过的山风缓缓而来,吹起她腰间的长发。

恍如九天仙子悄然落于这山林之中,周围人光是望着她时,呼吸禁不住屏住,似乎生怕惊扰了她。

只见沈绛下车,冲着赵锦微微一俯身:“小女乃是衢州人士,进京访亲。没想到路过此处,遭遇山匪。幸得大人及时赶到救得性命。大人救命之恩,请受小女一拜。”

“姑娘客气了,赵某乃是望县父母官,剿匪是本官的分内之事。”

沈绛称赞:“望县百姓有大人这样的父母官,实乃幸也。”

好听话,谁都喜欢。

况且是从美人嘴里说出来的,赵锦得意的伸手捋唇下短须,脸上皆是志得意满。

此时,他才想起正事,问道:“我请姑娘下马车,是为了这匪首葛贵之事,不知是哪位壮士将他斩杀,这贼子可是害了不少无辜性命。”

沈绛面上不显,心底却好笑:因为那位‘壮士’正是区区在下。

不过她朝葛贵的尸体看过去,只一眼,脸色刹那白如纸,唇瓣微颤,身体一晃居然就往一旁的阿鸢身上倒过去。

幸亏阿鸢谨记着刚才她说的话,及时将她扶住,并着急大喊:“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沈绛靠着她,小声喘息:“无妨,我只是乍然见血,有些晕……”

“大人见谅,我家小姐自幼便见不得血,况且这尸身如此吓人。”

阿鸢立即明白,这就是小姐说的见机行事。

虽然她不懂小姐的用意,但是照做便好。

赵锦说:“都怪我思虑不周,姑娘乃是闺阁女子,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还请姑娘先上车歇息吧。待我询问过,便可让你们离开。”

本来赵锦也只是想问问,是谁杀了葛贵。

之前葛贵作案,有受害者家属出了赏银,如今人死了,赏银也该给。

沈绛重新上车之前,看见赵锦去询问卓定。

卓定是机敏的性子,瞧见沈绛装晕的一幕,便猜测,小姐是不想让人发现她杀人的事情,毕竟片刻杀了如此彪悍凶恶的匪首,实属匪夷所思。

他三言两语,把事情引到自己身上。

沈绛坐在马车里,因为官兵来的太快,车内的血迹还没来得及擦拭。

血腥味在狭窄的车厢里弥漫着。

那样浓郁。

*

不远处山头,一辆马车停在一旁。

穿着一袭蓝衣劲装的少年,看着站在山崖边的人,问道:“公子,您看了这么久,不过是一窝山匪,有什么好看的?”

只见站在崖边的这位公子白衣胜雪,肤白却更胜衣,黑眸如星,蕴着薄薄一层笑意。

他手持一柄千里镜,此时放下,回头望过来。

“有趣。”

清明好奇道:“什么有趣?”

白衣公子语带轻笑:“兔子搏彘,竟也能赢。”

“不是兔子搏鹰吗?”清明奇了,他说:“兔子还能将猪打架?居然还赢了,这得是多凶狠一只兔子。”

他边说边感慨。

白衣公子手里的千里镜乃是宫中贡品,早将那个匪首从闯上马车到最后被人一脚将尸身踢下来的过程,看了个清清楚楚。

至于后来那个纤细的身影下车后,佯装倒在自己丫鬟怀里的一幕。

也是尽收眼底。

于是白衣公子边往马车走边笑,低低一声笑,回荡在山涧:“确实是一只凶狠的兔子。”

第3章

还未到京城,路上就遭了这么一下。

十来个护卫也伤了三个,而且伤势还不算轻,因此他们只能转头回了望山县。

请了县城里最好的大夫过来问诊,又叮嘱一定要用上最好的药。

沈绛这才放下心。

待她回了房间,思虑了半晌,又让阿鸢把卓定叫了过来,她说:“我知现在说这话,难免伤了大家的心,但是今日这一遭让我重新想了许久。”

卓定默不作声,听着她继续说下去。

“在去京城之前,我已将如今的情形都说与大家听过,如今长平侯府……”沈绛突然一笑,神色淡然:“已经没有长平侯府了,圣上抄家夺爵的圣旨已下。父亲深陷囹圄,我上京凶险重重,或许连自身都保不住,更无法护佑你们,给你们一份好前程。”

“所以在这里,我再给你们选择一次的机会。”

早在衢州的时候,沈绛下定决心进京,就将家中值钱物件都卖了个干净。

她需要银子。

家中伺候的仆从大多都是几代的老人,她直接发还了卖身契,还给了一笔遣散费。

至于这些护卫,就是当初执意不走的人。

沈绛也需要人护送上京,便将他们留在身边。

她本以为提前送了密信给官府的人,会万无一失。

没想到今日还是伤了三人,唯一庆幸的是没有人死去。

就连后来那个雇来的马车夫也被找回来了,他是扔下马车自己跑掉的。

沈绛说:“若是有人想走,我依旧会奉上银两,感谢这一路的护送。”

卓定皱眉:“我们都愿誓死追随……”

“今时不同往日,”沈绛打断他的话,“你代我再去问一遍,若有想走的,不用藏着掖着,哪怕今日便是走了,我心底亦不会怪罪。”

“属下遵命。”

卓定见她主意已定,只得转身离去。

他走后,身后的阿鸢立即说:“小姐,我不要走。”

“你自幼便进了家里与我作伴,我当然不会让你走,”沈绛温和的在她头上抚了下,“况且你连家人都没有,走又能走去哪里呢。”

其实对于阿鸢,她早已另有安排。

她长姐沈殊音四年前嫁给安国公嫡长子,到了京城,她便会请长姐代入照顾阿鸢。

一个国公府,哪怕容不下她这个罪臣之女。

总能容下一个小丫鬟吧。

这么一通折腾后,外面已近夜色。

沈绛伸手推开窗棂,这是客栈二层小楼的房间,坐在窗边,望着不远处稀稀落落的灯光,反而是头顶圆月如盘,光华绽放。

清泠月华洒下,却又有种暗夜无边之感。

她收回目光,轻轻将袖子拉了起来,雪白的手腕上扣着一只小小的袖箭。

跟寻常圆筒形袖箭不同,这支袖箭更扁平,紧紧贴着手臂。

藏于宽衣大袖之中,决计不会被发现。

这支袖箭是沈绛的先生送于她的,这位先生自她五岁时来沈家,又在她十五岁及笄后离开,当初送她时,阿鸢瞧见还抱怨,哪有先生送学生这样的及笄礼物。

没想到,如今却派上了用场。

阿鸢正在收拾桌上的饭食,抬头就看见沈绛正在抚摸上腕上的袖箭。

“阿鸢,把放箭头的匣子拿出来。”

阿鸢听到吩咐,还是忍不住咬唇问道:“小姐,你不怕吗?”

虽然现在已经安全,可是阿鸢只要一闲下来,就会想起那个在车里拼死挣扎的身影,还有那凄厉的哀嚎声。

沈绛手指还搭在袖箭上,却又抬头望向窗外。

“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怕有何用。我怕的话,旁人就不杀我了吗?倒不如拼死一搏,杀出一条活路。”

沈绛的语气很平静,因为嗓音清灵悦耳,透着一股轻柔。

只是再温柔的语调。

却挡不住这轻柔下的杀伐决断。

这句话与其说是给阿鸢听,倒不如说,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房里安静了许久,突然沈绛叹了一口气,“倒是可惜了。”

“什么可惜了?”

沈绛:“我的袖箭竟没能收回来。”

这样的袖箭乃精铁打磨,磨成细细一支,但是箭头锋利,穿喉刺骨。

是个杀人的好东西。

只可惜箭头太难制,丢一支少一支。

那个被杀的匪首在她眼里,还不如这一枚箭头重要。

*

“小姐。”

一个朗然的声音在厢房外响起,是卓定。

阿鸢因去楼下要热水,因此沈绛起身过去开门。

只是一打开门,就看见门口齐齐站着的护卫们,就连受伤的护卫,竟也来了。

“你们……”沈绛望着他们。

可她的话只起了个头,面前的护卫们竟齐齐单膝跪在她面前。

作为领头的卓定仰头望着她:“小姐,我等愿誓死追随。”

沈绛望着面前齐跪着的众人,心头虽感动,眼神却清明又冷静:“我知你们自幼长在沈家,但是我此番赴京之凶险,相信卓定已经告诉你们了。未来所遇之事,只怕会比今日小小的匪患更可怕数倍。”

“诸君此去,可能连性命都会丢在那里。”

她虽然感动众护卫的不离不弃,却并不天真。

京城对寻常百姓来说,或许是人人向往的繁华之地。

这里住着大晋皇朝最贵尊的一群人,是周邦国上列心中的上朝天都。

可这里也是最尔虞我诈的地方。

况且父亲如今深陷囹圄,她这个罪臣之女,只会成为别人眼中的鱼肉。

卓定抬头,漆黑眼眸盯着她:“永隆七年,我父亲战死在乌伦河,我母亲带着我艰难度日,是侯爷将我们母子接到衢州照顾。我在沈家学的一身本事,就是为了保护小姐安危,如今侯爷出事,我岂有弃小姐不顾的道理。”

“属下也是,属下爹爹是永隆十一年战死的,被侯爷挑中到小姐身边,才习得这身武艺。”

“三小姐,不要赶我们走,当年我爹随着侯爷战死都不怕,我这个当儿子的,哪有遇到这么点小事就逃跑的道理。”

沈绛站在门口,听着这一声声恳求。

直到卓定又说:“三小姐,兄弟们都知道您进京想要干什么,您是想要救侯爷。我们也是,我们都不信侯爷贪功冒进,侯爷征战沙场这么多年,却落得这样的下场,我们都不服,我们也想救侯爷。”

“属下们人微言轻,甘愿小姐驱使,哪怕做个跑腿打探消息的也好。”

沈绛看着眼前这群少年郎们,最大也不过刚及弱冠。

他们长于沈家,学于沈家,从小到大耳边听着都是父辈们征战沙场、抵御外敌、护我河山的热血故事。

他们虽都不姓沈,可是一身忠骨,却早已经刻入骨髓。

曾经沈作明是他们心目中的战神,这十几年来,因为有沈作明的存在,才让北戎各部无法踏进大晋边关一步。

可如今这个战神却败了,不仅惨败,甚至还被背上了那样的骂名。

这一路上,并不是只有沈绛一个人听到沿途那些对沈作明的责骂和诋毁。

他们同样也听到了。

这些少年郎们知道沈绛进京目的,他们也想去拯救那个心目中的战神。

“好。”沈绛温柔而坚定。

她心头犹如被猛烈地撞击着,一圈又一圈荡着涟漪,她朗声说:“我们虽都不是行伍之人,但是我父亲与诸位的父亲,乃是军中袍泽。从今日起,我们虽为主仆,但我视诸位为我袍泽。”

众人齐刷刷的抬头望着沈绛。

谁都没想到这样人比花娇的三小姐,竟会说出这样的话。

他们离开之后,沈绛轻轻关上房门。

时至今日,她似乎明白父亲当年的安排。

说起来,沈绛的身世也颇为曲折。

她乃是长平侯府的嫡出小姐,却从刚出生便得大师批命,说她命格多舛,不适合养在京城这样的贵重地界。

若想平平安安活到及笄,需得将她养在有山有水之地。

沈作明的祖籍衢州,倒是一处山青水绿的好地方。

于是她打小一直养在衢州,从未去过京城。

年幼时,她每月最期待的便是从京城送来的东西,有阿娘和姐姐写给她的书信。

那时候她盼着能读书认字,这样就能自个读懂阿娘和姐姐写的信。

她虽有父母和姐姐,却仿佛被遗忘在衢州这小小的地方,这里是困与她的囚笼。

到了她懂事后,那些攀附着长平侯府的沈家族人,虽也恭敬待她。

可孩童打打闹闹时,难免会闹出嫌隙。

于是便有闲言碎语落在她耳中。

“她算是什么侯府嫡小姐,侯府受宠的小姐都生活在京城里。”

“就是,还在我们面前摆小姐架子呢。”

“我娘说了,是因为侯夫人嫌她是个女孩,生她时候伤了身子,不能再养儿子,所以才一气之下,把她丢在祖宅。”

稚童之言,虽伤人,却最是真实。

沈绛年幼时,也不能理解,为什么爹娘只因为所谓的大师,一句莫须有的批命,就将她丢在天高路远的衢州。

直到那年,那个穿着黑甲的男人冲进院子里,双手将她高高举起。

“这便是阿绛,我的小女儿吗?”

那是沈绛第一次对沈作明有记忆,她就记得那双宽厚温柔的大手,将她抱在半空中,畅快的转着圈。

他问:“阿绛,怎么不叫爹爹。”

他转了一圈又一圈,逗弄着她。

终于小女孩抿着的嘴角,轻轻松开。

“爹爹。”

而在这个望山县的小客栈中,她突然明白了沈作明留给了她什么。

手握重兵的权臣,古往今来,下场都不会如意。

终究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或许爹爹就是想到会有这么一天。

他护佑她平安,让她远离那些权谋人心。

在京城八百里加急消息传来后,在看见大姐姐信上对她的叮嘱后,沈绛把自己锁在房中,一个人待了好几个时辰。

任何人都不许打扰她。

在安静的闺房里,她一遍遍回想那个犹如预言般的梦境。

爹爹下狱。

侯府抄家夺爵,都应了验。

现在只剩下她进京救爹被害死这条……

那个被称为宿命的东西,似乎已悄然悬在她头顶上空,看似温柔的给她梦境启示,让她有选择的机会,却又冷眼旁观着她的抉择。

沈绛仿佛听到在那个漆黑的房间里,有声音嘲讽的问她。

这京城还敢去吗?

那日她已做出选择,只是今天她知道自己的选择并不孤单。

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