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心情好,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妙。天特别的蓝,空气特别的好,连一同出行的锦绣他们也看上去比以前漂亮了多。
为啥心情好?有吼吼,本小姐转生到这个世界5年来第一次出宫咯。鉴于我最近习武认真,同时签订了“出宫一次,不得纠缠帅哥老爸一个月”的不平等条约,帅女老妈乐呵呵地把我T出了宫,陪同锦绣他们采办下个月绯月宫的生活所需。
虽然代价是惨重的,不过和能出门透气比起来,那也不算得什么了。虽说我前世也是宅女一枚,对逛街没什么太大的渴望,可那也要建立在网络的基础上啊。哪像现在,绯月宫里啥现代生活设施都没有,最主要的是,绯月宫里男人少,好看的帅哥更少。虽然有帅哥老爸这个极品坐镇,奈何身旁还有极度护食的老妈在。55555........我的帅哥啊........
在马车上颠簸了小半日,原先那的兴奋已渐渐褪去。一样的景色,一样的颠簸,让我渐渐觉得疲劳。心中不禁对前世汽车之父生出仰慕之情。多伟大的发明啊,那速度,那舒适的感觉无限怀念啊。
据我估计,绯月宫到浔阳城用汽车也就1个多小时的路程,可这破马车硬生生颠了我一半天了。可怜我粉嫩的小PP这回估计要成4半了。
在我强烈的谴责下,负责赶车的清风加快了速度。终于在我再次发飙前到达了浔阳城。
一下马车,我便野马样四处乱窜。
浔阳城只是一个中等小城,虽不似都城的繁华,但对于5年没出门的我来说,足够让我兴奋上许久了。
利用人小身形灵活的优势,我三下两下甩开了同行的锦绣等人。嘿嘿,谁喜欢逛街时身边跟一群保镖呢?我又不是什么国家领导人,只是个五岁大的奶娃娃,应该没人会想对付我,等我玩够了自然会去找他们。
甩开了众人,心里怎一个舒坦啊。一手拿着串糖葫芦,一手捏着个大肉包,边走边吃,全然没有淑女风范。面对美食,好吃的我从来没有抵抗力。小脸洋溢着一种叫幸福的光芒。路人约摸没见过我这么粉雕玉琢的小女娃,不禁纷纷回头。终于又机会体验啥叫回头率的我,当然也乐得接受那些惊艳的目光。
不过人生总是那么不遂人意。在我无耻地享受着众人目光时,前方传来一阵喧闹,成功地将投掷在我身上的目光抢了过去。
丫的,哪个混蛋干的。难得本小姐享受了回传说中的回头率,竟然敢抢属于我的注视。不想活了。
气冲冲地我小跑到前方,一路发挥着前世挤公车的绝活,硬生生挤到人群中间。
“丑八怪,昨天才说过不准你在这里摆摊,今天谁准你来的?”一漂亮的女娃娃手握长鞭怒目地说道。细看她约摸六七岁,瓜子小脸上还带着未消得奶胖,粉嘟嘟的腮帮正因生气染上了一丝红霞,柳眉高挑,漂亮的丹凤眼里满是怒气地看着墙角蜷缩的小男孩。
“絮儿妹妹莫气,这丑八怪不识好歹,我这就叫人把他赶走。”说话的是个小少年,10来岁,长的唇红齿白,也算有几分英俊的脸上满是讨好之色。
这小样一看就知道对身边那个刁蛮的女娃娃有意思,那模样,之差没在脸上写着“讨好”两字了。
“来人,把这丑八怪赶出去,以后都不准他出现在浔阳城里。”
乖乖,这不是小说里常写的恶霸欺负弱小吗?
在小说里往往是男主被人殴打时,女主美女救英雄,然后就情投意合,共谱一段绝世佳话。
嘿嘿,没想到这么狗血的剧情也被我遇到了,难道他就是我的男一号?我的春天要到来了吗?
抱着宁可救错,不可错过的宗旨,在那群狗腿打手开打之际,我,一脸正气地往前一步,斥责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动私刑,还有没有王法?”
说出了那段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对白,小脸上满是刚挂上去的正义之色,大有“想动他,先踏过我尸体”的架势。
没料到有人胆敢阻止自己的打手愣了愣,看了看挡在目标眼前的小人儿。华衣美玉,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这是如何是好,打还是不打?万一是哪家不能得罪的小姐,打了自己岂不是要倒大霉?如何是好地看看了自己的主子。
那小少年见我挡着,心中暗道“哪来的漂亮女娃,以前一直以为絮儿妹妹已是人间绝色,但这小丫头竟然比絮儿妹妹更美,长大后定是魅惑众生。”
色心渐起,但仍面不露色地上前,故作潇洒道“在下李剑仁,乃浔阳城城主之子,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噗哧,忍不住笑出了声,贱人,哈哈,还真有人起名叫贱人。这城主也真是相当得有文化水平和先知能力,知道自己儿子是贱人一个,所以率先起名曰贱人,能让自己儿子以此名为自己终身奋斗的目标。
笑归笑,见他们人多势众,我自知肯定打不过他们(废话,本小姐才学武两个月,要是学武两年,我非打地你们拉着爹爹喊着娘)。
现在只能智取,不能硬来。我堂堂新时代的独立女性,肚里装着几千年的文明,还怕斗不过你们这群酒囊饭袋?
“小哥哥,我叫幽儿。”我轻声地回答,小脸上漾出甜笑。小样,看不勾掉你的魂。
果不出我所料,贱人兄被超级可爱甜美的笑容勾去了魂。见他一脸的惊艳,我赶紧道“小哥哥,他好可怜,可不可以不打他,会疼的。”
见我替那小男孩求情,他看了看那刁蛮小妞,一脸为难道“这小子惹怒了絮儿妹妹,就此放过他恐怕絮儿妹妹不答应。”
我见贱人兄的表情似乎对那刁蛮丫头颇为忌惮便明白这丫头的家势必定不凡,她不开口这小男孩今天定不能平安。
我看了看柳絮儿,佯装惊讶“好漂亮的姐姐啊。”凑到小妞跟前抬头看着她“姐姐,你好漂亮,是幽儿见过最美的人了,像仙女一样。”
刚被我夺去风头不爽的柳絮儿听我称赞他,虽然面不露色,但心里笑开了花。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即使刚才再如何的不爽,也不好意思对我出手。
见她暗爽的模样,我加紧拍马屁。别的功夫不行,拍马屁的功夫在被帅女老妈无数次抓包于犯罪现场后是练得炉火纯青。就凭那一身过硬的马屁功夫,我躲过了无数次的惩罚。
“仙女姐姐,你为什么要打他呀?”看看,这才一会就把人家上升到仙女的档次了。
“他昨儿个弄脏了我的衣服,还长得如此貌丑,吓着了我。”
什么?貌丑?不是应该是个小美男吗?怎么变丑了?对了对了,应该是块没被雕琢的璞玉,嘿嘿,璞玉美男,你放心,救下了你我就对你进行加工,保证不让你的绝世容颜埋没。
“原来是他弄脏了仙女姐姐的衣服呀。仙女姐姐,他肯定不是故意的。”
“你怎么知道?”
“仙女姐姐长得那么美,他肯定是从来没见过仙女姐姐这么美的人,把姐姐当成了九天下凡的仙女,想要朝拜的,不想弄脏了姐姐的衣服。别说他了,刚幽儿都以为姐姐是天女下凡,忍不住想亲近姐姐,沾点仙气呢。像仙女姐姐那么美的人,心肠一定很好,不会忍心打他的。刚仙女姐姐是想吓唬他吧。”我巧舌如簧地答辩到。
见我如此一说,那刁蛮小妞也不好意思再打下去。再打就变成了“蛇蝎心肠的仙女”了。她顺着我给的台阶下“刚才我是想吓唬他,妹妹既然这么说了,我就算了。仁哥哥,我们走。”
贱人兄见我几句话便哄的那柳絮儿收了手,轻声自言道“好个聪明的丫头”。
主角退场,热闹自然就没的看了。人群退去。
我不以为意地朝柳絮儿离去的方向撇撇嘴,“没脑的白痴”。
人救下了,现在就要发挥的我的柔情攻势,征服我的小美男了。哈哈~~
我搓着手,一脸淫笑,不,是甜笑地向缩在墙角的人儿走去。
OH~我的美男,我来了,我要用我的热情之火点燃你心中的火种,让他为我熊熊燃烧。
“他们走了,没事了,别怕。”我柔声道。
墙角的人儿知道危险退去,慢慢抬起头。
天呐,怎么会这样,我的美男哪去了,你把他还给我。
看着那抬起的容颜,我心中不住地呐喊,无限地悲凉。这感觉就像你看彩票开奖,手中彩票每个数字都对上了,跑去领奖时被告知,你的彩票是上期买的。
黝黑的皮肤,国字脸,该死的三角小眼,不太挺拔的鼻梁,宽厚的唇。这就是我救下的“璞玉美男”。该死的,这哪是美男啊,连个普通长相都算不上,难怪刚那刁蛮小妞说他是丑八怪呢。
见我呆滞的模样,小男孩眼里闪过一丝受伤。
我立马反应过来自己的失态,也看到了他的受伤表情。心中不免自责。
林幽晗啊林幽晗,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忘记了自己前世时的模样了吗?忘记了小时候因为太胖被人排挤的痛楚了吗?谁都希望生得一副好皮囊,但长相不是自己可以选的,你怎么能因为他貌丑而看轻他。
端正了自己的心态,我蹲在他面你前,笑着看着他“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怕我?不讨厌我?”他疑惑地看着我,在他印象里,大家看到他都应该是流露出厌恶的表情,为什么这个漂亮地不可思议的女孩子能这样看着他,清澈的目光里没有一丝做假。
“为什么要怕你?”
“我.......我长的不好看。村里的小朋友没人愿意和我玩,都叫我丑八怪。”
唉,又一个备受创伤的可怜孩子啊,虽然他不是我幻想中的美男,但前世的遭遇让我对他心生同情,决定帮助他摆脱自卑。
“不会啊,小哥哥不难看啊。”我边说边掏出香帕试图替他抹掉脸上的泥污。
他反射性地一躲,见我诚恳,便低下头去,任我擦拭。
“小哥哥不丑呢。娘说心地好的人才是最美的,外表都是假的,会变的。再漂亮的人也会变老变丑,只有心地好的人才会漂亮一辈子。像刚才那个絮儿,长的好漂亮,可是他因为你弄脏了她的衣服就想打你,所以她一点也不美,她很丑。”
见他不语,我又锲而不舍地开导。“小哥哥不伤心,他们和小哥哥玩,我和你玩,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我歪着脖子,眨巴着大眼看着他。
兴许是从来没有被女孩这么看过,他黝黑的脸上竟然泛起红潮,虽然在肤色的保护下不那么明显,可还是没逃过我的法眼。
小样,还害羞,不过虽然长的丑,个性还挺可爱的。害羞的男人少啊,想21世纪,会害羞的男人更是濒临绝种的稀有动物。唉,只可惜他的长相啊~~
忙着和小男孩交流感情心得的我没有注意到身后那被我气得脸色铁青的身影。
“小姐,总算找到你了。”清风的魔音入耳。
糟糕,又被抓包了。光顾着和这个小男孩蘑菇了,忘记了自己是偷跑的。
“嗨,清风,好巧哦,我们又遇到了。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样都能遇到你,证明我们是在是太有缘分了。”
清风的两浓眉像两块磁铁般相互吸引,眉头被挤成了小山丘。“小姐让属下们好找,万一小姐出了什么事,属下万死也难辞其咎。请小姐跟属下回客栈。”
“呸呸呸,什么出事万死的,本小姐吉人自有天相,才不会有事呢。好清风,你就再让我玩会吧,我保证天黑前一定回客栈和你们汇合。”我试图发挥我那无敌的还价功夫讨得多几分钟的自由。
“小姐,你就别为难属下了。跟我回去吧。”
......
一番讨价还价后,我终于败下阵来。丫的,清风就一榆木疙瘩,怎么都不开窍。死活不让我再逛下去,哼,不让我逛街,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不满地嘟着嘴跟,拖着两条小腿往客栈方向走去,心中千百个不情愿。
见我要走了,那被我忽视了许久的男孩鼓起勇气站起身冲我喊道“周子昂,我叫周子昂,住在周家村。”
听见他那声呼唤,我回头朝他挥了挥手“我会找你玩的,一定~”
那时的我却不知,再见他时,我已一身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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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四章 生命的代价]
“你确定他们这次会走这条路?”阴影中,响起低沉的男声。
“当然。为了这天,我整整等了6年,这次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他们的宝贝的。哈哈~我要看看花品和梅怜儿这两个贱人失去最心爱女儿的表情,一定很精彩吧。哈哈~”女人疯了似的狂笑,眼底透露着无限的冰冷与杀机。
如果当时我在场,我一定能认出那疯笑的女子就是照顾我5年之久的瑞香。
可事实是我不在现场,正和清风怄气的我正一脸不乐意地坐在桌前,恶狠狠地啃着被我幻想成清风胳膊的鸡爪。浑然不知一场针对我的计划已悄然拉开帷幕。
第二天清晨,气鼓鼓地被锦绣从被窝里拖起来,踏上了回宫的旅途。
车厢里气压很低,我还在为昨天的事闷闷不乐。见我板着脸,锦绣他们也不敢喧闹,只能陪我一同沉默。
“停车!”实在憋不住的我爆发了。
钻出马车,对着皱眉的清风咆哮道“这不能去,那不能去,现在本小姐要去尿尿总能去了吧。讨厌的榆木脑袋,以后都不想见到你。”
我怄气地朝着树林走去,气死我了,自从昨天偷跑被逮回去后,清风就不准我这不准我那,一趟美妙的出宫之旅也变成了浔阳客栈一日游。5555.......失去自由了才懂自由的可贵。
躲到灌木丛后的我丝毫没有觉察到身后那不怀好意的眼睛,只是掐着树叶狠狠地咒怨着。
“死清风,臭清风,一点人情味都没有。难得人家出来次还不让人家玩的尽兴。讨厌死了,这次回去后还不知道几时能再出来,讨厌鬼。”我嘟囔着,用脚乱踢着石头。
“上”
身边忽然出现了8个黑衣人,手持冰冷长剑大刀。恶狠狠地看着我。
觉察到情况不妙的我连连后退,心中不断盘算着怎么脱险。
看他们凶神恶煞的模样,装可爱博同情肯定是行不通了的。打出一条生路?没搞错吧,我才学武两个月,我可没白目到自认能一挑八。跑?人小腿短,人家一步我三步,怎么跑得掉。
忽然灵机一闪,对了,爹爹临走前给我了很多药粉,听说都是杀人不见血的极品。
我装作一副惊恐的样子(作者:我呸,还装,你本来就吓死了好不好),颤颤巍巍地问“你们.....你们想干吗?”
“送你去见一个想见你很久的人!”黑衣人甲凶狠地答道。
“哇....”我装作抹眼泪,出其不意地将已拽在手心中的药粉洒出。
似乎是没想到我一个五岁的女娃也会反抗,他们愣了愣。
我见机撒起小腿开跑,边跑边喊“救命啊~~”
药粉不愧是我帅哥老爹出品,效果显著。被洒中的人惨叫一声,浑身抽搐着倒地,身上渗出了黑色的液体。
只可惜我人小力弱,再加上是初次出手,难免失误,大包的药粉只洒中了一个倒霉蛋。
我全力奔跑,生怕一慢就会脑袋和脖子闹了分居。听到我呼救的清风锦绣等人立马拿起兵器,树林奔来。
黑衣人不愧是作奸犯科的惯犯,只是稍愣一会便反应过来。“臭丫头,别想跑。”
还没跑几步便被黑衣人追上。我好似一个没用重量的棉花球被黑衣人轻松地拽起。
丫的,表拽我衣服,咳咳,勒到我了~该死的混蛋。
我小脸憋得通红,拼命挥动着小拳头小脚。
感觉呼吸越来越难,难道我要死了?还没干出一番事业,还没遇到美男就要香消玉殒了?我不甘心啊。清风锦绣,快来救我,老爸老妈,快来救我。
“放下我们家小姐。”
清风,清风的声音,他们来救我了。
脖子处一松,我贪婪地大口呼吸着空气,黑衣人一把将我夹至腋下。
“放下她?那要看你有没有那本事了。”
眼见救兵来临,我也充分发挥了不怕死的精神“死变态臭变态,你丫个没长鸟的阉人,抓小娘我干吗?你没老母想抓我去放在你家供奉着吗?我告诉你,我才不要你这样的龟儿子呢,没事蒙个脸,缩头乌龟.......”三字经不断从我嘴里蹦出。
“死丫头,闭嘴。”黑衣人那原本就0度的声音此时直接降至零下20度。
“闭你个死人头,快放我下来,你丫的不晓得你自己有狐臭,妈的,熏死我了......”
我话还没完,清风他们已经和黑衣人缠斗在了一起。
“清风加油,锦绣加油,杀光他娘的龟孙子。”我没有一点人质的觉悟,大声地叫嚷着。
虽然清风他们武功高强,但在人数上已落了下风,除掉被我毒倒的倒霉蛋,黑衣人共有7人,而清风他们只有4人。更何况我还在黑衣人手里,清风他们出招不得不顾虑我的安全。
转眼间,清风他们都已带伤。夹着我的狐臭男眼见清风他们顾及我的安全不敢使出全力。便阴险地以我为挡箭牌,向清风四人发动猛攻。
只见清风灵活地闪过直奔他命门的剑锋,出其不意地一个回刺,本可以取那狐臭男的小命,但这丫卑鄙将我挡在自己胸前。
剑越逼越近,感受到死神气息的我因惊吓过度,直接进入呆滞状态。
清风眼见要伤到我,不惜全力运功扭转剑身。他自己却因临时变招伤了自己,嘴角溢出鲜血。
旁边与两个黑衣人缠斗的锦绣奋身扑来,一剑刺中夹持我的黑衣人。
一剑穿透了黑衣人的左肩胛骨,成功地迫使黑衣人放下我。而锦绣自己却被先前与她对阵的黑衣人用剑刺穿了胸膛。
“锦绣~”我哭喊道“不要啊~”
看了一眼被清风护在怀里的我,“快带小姐走~”锦绣声嘶的喊道。用胸膛抵住那两柄利剑,往后退去。将两个偷袭她的黑衣人逼至树下,一剑反穿过其中一人的心脏。另一人拔出剑,一掌轰向锦绣的天灵盖。
浑身是血的锦绣终于倒下。
在那一刻我才明白生命的脆弱,看着锦绣倒下的样子,我痴了。不哭也不闹,任由早已受伤的清风抱起我,施展开轻功带我离开这炼狱场。由余下的两人牵制黑衣人。
血从清风的衣衫里渗出来,染红了我的脸颊。
“清风,为什么会这样?”我将头埋在他怀里哭着问道。
“应该是仇家来寻仇的,小宫主莫怕,即使清风拼了这条命也要把小宫主安全送回绯月宫。”
清风带我全力奔驰,怎奈清风先前已经负伤,刚为了不刺中我强行逆转功力,更是伤到了内脏,现在抱着我逃命,动用了全部的内力,早已是强弩之末。
不出一炷香的时间,黑衣人便追随着血迹将我和清风堵截在林中。看追来的只有2人,我便知道刚负责殿后的映月和蓝菊也像锦绣一样遭遇不测了。
怒火燃尽了我最后一丝理智。刚还与我哄我的映月,拽我起床的锦绣,笑着逗我的蓝菊现在都已不在了。以前无数次从电影小说里看到血拼厮杀的场景,可从未想到当自己亲身经历,当死去的是自己的朋友时,那种撕心的痛。
我恨我的任性,如果不是我闹别扭,我就不会成为锦绣他们的负累。如果我肯好好习武,我就不会没有自保能力,任人劫持。
我恨我的无能需要用锦绣他们的血和生命来买单。
我挣脱清风的怀抱,一步步走向黑衣人。
“放过他,我跟你们走。”我提出我的条件。
“小宫主,不可以。”
“闭嘴,清风,我以小宫主的身份命令你,好好活着,把我被抓的消息带给爹娘。”
“有趣有趣,小丫头,我们都已经截住你们了。你觉得你有和我谈条件的资本吗?”黑衣人听到我提出的条件挑眉问道。
“呵呵”我笑出了声,小脸上的笑却怎么也深入不到眼底“虽然你们困住了我,我杀不了你们,可要自杀还是办的到的。”
像印证我的话似的,我用随身的小刀抵住自己的脖子“你们刚才不杀我,是接到活捉我的命令吧。如果我死了,你猜你们上头的人会这么罚你们呢?砍手?砍脚?还是送你们下去陪我?你们的目标是我,清风只是一个护卫,你们劫持我也无非想用我要挟我爹娘,放过清风回去报信不也正和你们的意?自己想清楚了,我数到三,你们不同意的话我便结束了自己。”
“一”
“二”见黑衣人仍在犹豫,我手一用力,刀便在我脖子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三......”
“我同意”黑衣人见我真要刺进自己的咽喉,慌忙同意。
我转身看着浴血的清风,凄凄一笑“好清风,回绯月宫去,找回锦绣他们的尸骨好生埋葬。”
“小宫主~”清风不甘想要起身抓我,被另一黑衣人一掌拍昏。
我挑眉看着他,眼底说不出的冷意。
“我只是怕他碍事,打昏了他,没伤他性命。”那黑衣人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如此惧怕我的眼神,急急地解释道。
“我们走吧。”我又看了眼清风说道。
今天的一战,让我认识到江湖的血腥与可怕,也终于体会到老爸所说的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的含义。
如果,这次我不死,我会用他们的血来祭奠你们的,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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