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里面并没有任何东西,只是里面的肉被翻出了一块才会血流如注。
她不得不用手紧紧地捂住了嘴,才不至于痛叫出声。
好不容易,她才冷静下来,开始处理伤口。
把那肉块轻轻地放了进去,敷上药,再用纱布贴上。
再用清水,为他清洗他身上的各处伤口,再敷上药。
大夫来了,开了方子便马上吩咐人熬药。就帮着她一起处理伤口,边看那伤边道,这伤不休息个月恐不能痊愈。等到他们将他身上所有的伤口处理完,已是深夜。
诩青一直还有呼吸,但是一直没有醒来。
这使她又陷入了不安和恐惧的愧疚中,是的!她早该阻止这一切的!即使知道力量微弱,也该阻止的!
第三日,诩青才悠悠转醒,她急忙喂他吃东西,他只能吃些如稀饭类的流质食物和水,她把食盐放进开水里,吹到温后,再喂他喝,一天一碗。
半个月后,他的气色才微微好转,但也是不停地晕睡再晕睡。
那被她甩伤的丫环已在好转和康复中了,精神也好了很多,她才开始有所计划。
是的!计划逃走!
她知道,这是个艰巨的计划,但是,她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
首先,她对这个形势了解了个透彻。
这里是北赫国,现在这个世界是三国鼎立,南边还有南烈国,西边还有西蒙国。
奶奶的!这是什么世界?这国家她一个也没听说过,也不记得史书有记载过。看来,还真是到了异时空了。
在这北赫国,是这帮禽兽的天下,因此,如若一逃出缭香院,就必须立即前往别国。因为,只有逃离国境才是最安全的。
她想过,最近的是南边的南烈国,听说那儿国富民强,安定平和,所以,南烈国就是首选。
在确定了逃跑路线后,她就开始筹钱了。先是把诩青的房间翻了个透顶,奇怪,怎么一毛钱也没有?正好,床上的那人已经醒了过来,怔怔地看着她在“抄家”,问道:
“你在作什么?”
她没看他,只答了句“找钱!”,就埋头继续“抄”,还把他衣柜里的衣服全挖了出来,一件件翻。
床上那人愣了愣,苦苦一笑,说道:“左边那墙,从下数第六块砖,里面有钱!”
她不理他,只答了句“哦”,却仍在翻那衣服。好半晌,她才愣住,想到了他的话,抬头望着他。“你刚说什么?”
他无奈一笑地重复了刚刚的话,她才瞪大了眼,冲了过去,找到了那第六块砖,那块砖是可以拿出来的,里面赫然放着一个小木箱,她把那箱子拿出来,打来一看,里面是——银子?反正不是人民币。好几圈银子,重重地,她算过,足足有三百两!好,够了!
她把那钱又放回箱子里,再把箱子放回原处,放回砖块。
好!钱有了,那么接下来,就要好好想想如何逃出这缭香院了。
她学着韩剧女主角,自我鼓励地伸出手,握住拳,作了个加油的姿势,叫道:
“龙锦飒,Fighting!”
7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二次揽镜自照。
她知道,这个身体的主人虽不如诩青那般是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但也算是个清秀佳人,俊秀的眉,深黑闪亮的眸子,高挺小巧的鼻子,薄而坚毅的嘴角,也可以用眉目如画来形容。尤其她记得她第一次揽镜自照时,感到自已那眉宇间微露的轻愁及思态,那黑眸中所透出的隐隐悲伤。
她知道,那轻愁,那思态,那悲伤,并非出于她的思绪,而是这身体原有的。
也就是说,这身体原有的主人,或者受过很重的伤害。
但是,她并没有去多想,因为,她知道,再怎么想,她当然不可能想得透。她只知道,这个身体现在的主人是她,那么,她就会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悲伤给去掉,把这个身体完全融进自已的思想、神采和行为里。
是的,她做到了。
当神采回到她的脸上,连小莲都说,她比起刚被救起时,就如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她的逃跑计划已计划完毕。
是的,就是今夜,为什么?因为,康王爷已来话,说明日会过来。奶奶的!这人渣!
因此,她必须在这之前就带诩青走掉!否则,就会让诩青再受一次伤。
如此重复,那到何时,才能逃呢?
诩青的伤已好得差不多了,这自然少不了她悉心照料的功劳。
因此,她是豁出去了。不可能逃跑也要选好日子。因此,夜一降临,她就把那两个守着诩青的人支开,叫他们去厨房端药,那二人,早就看着诩青逆来顺受,因此放松了戒备,乖乖地去取药,还边走边慢聊,她就以最快的速度,拿出平时偷偷从厨房里A来的油,洒在地板上,再找来一根香烛,切断后不足一公分长,点燃在洒满油的地板上,再用一条沾了煤油的引子牵到地板上,然后,就拿出早已打包好的衣服及银子,拉着诩青出了门,趁着夜色到了后院。
算准了时间,香烛燃完后便一触油面,整个房间立刻轰地一声燃烧起来。
果然,院内一片混乱。
她拉着诩青爬出围墙,她该感谢这墙上没有碎玻璃,否则,跑得掉才怪。
才爬了出来,就听见里面有人叫声:“诩青不见了,诩青逃跑了!快去找呀!”
她忍不住咒骂了句:“SHIT!”就拉着诩青跑进那黑麻麻的暗巷中,穿过暗巷,她知道那有一条小湖,缭香院就是临湖而建的。而这条湖叫淡水湖,它的源头是通往这赫城外一条叫兹江的江流。也就是说,只要找到这湖的源头,就可顺水漂流到兹江,那么,应不足一夜,便可出城百里。
关于这,她当然是有所准备的。她已不止一次偷溜出来过,在这偷偷地作了个小竹排,竹排很小,在湖里时,应湖面是平静的,没有水波的作用力,就顶多只能作一个坐一个半人这样。但她没时间了。心想着,反正自已会游泳,以前一般都可以游好几个小时。这湖不大,要游到那源头,不会很久!
她将诩青推上了竹排后,松开了竹排的绳子,自已便一跃下湖,才发现,奶奶的!这湖怎么这么深啊?她边游边推动着竹排。
那诩青,从开始计划到现在,他都是知道的,但一直是一言不发,表情平静,只是对她的话是言听计从。无论她叫他作什么,他都很听话,她没有多想,当他是被虐傻了。然而此刻,她边喝着湖水,边隐隐看到了竹排坐着的诩青的眼中,泛着丝丝闪亮的泪水,那楚楚可怜的样儿啊~~~!!!!
偶地妈!她哀嚎,能不能别在这时候来电偶啊?!偶游不动的话,就不好办了!
试想想,如果她再也游不动的话——
她的脑中在此刻竟浮现一个曾经让地球人流泪的感人的经典画面——
她——女猪脚已气若游丝地蹭着水,努力地撑着竹排,喘息着看着竹排上的他——男猪脚,然后,很用力地,半死不活地交代了最后的经典遗言:“亲——亲爱的猪猪,听我说,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所以,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活下去——”,紧接着女主角无力了,捉住竹排的手也放松了,她缓缓地沉了下去,沉了下去——看着竹排上男猪含泪而抽泣的脸庞离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接着,曾经那首红遍大江南北的悲歌轻轻地奏起“Every night in my dreams,I see——”
卡!卡!卡!不要再SEE了!
她猛地清醒过来,看到自已已也松开了竹排的手,竟差点也沉下水去,那诩青的脸色竟吓得发白地唤她的名,她都没听见,看来,她的妄想症可真是无可救药了!她赶紧来了个“狗爬式”地游了过去,捉回那竹排,长长地吐了口水,呼了口气。
那诩青这才缓回了脸色,特别是看她那“狗爬式”的美丽泳姿,不禁又是笑又是泪。
她不由地暗骂了自已一句,一抬头,又看见那楚楚动人的目光。她赶紧别过头去,全心全意埋头苦游。
当快到达那源头时,已是深夜。
听到江河湍急的流水声传来,她知道,他们已出了城。
兹江的水从上游下来,中间分流到湖,那么还有下游,只要顺着下游的水飘流,定会很快飘远。这是逃跑的最佳选择路线。
在那交支分流点上,她跃上了竹排。手一撑河边的大石,顺水一推,那竹排就顺着水流流向了下方。
至此,看着那高高的城墙及那城墙上的灯火离他们越来越远,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她知道他们逃脱成功了!
该如何表达现在的心情呢?
哈哈哈!仰天笑三声!啊啊啊!再狼嚎三声!
原来,我龙锦飒真是个天才美少女呀~!!!哈哈哈~!
笑完,她再次握紧拳头,冲着那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的诩青,作了个加油的姿势。
那诩青早就对她这动作很熟悉了,虽然不知道那个“Fighting!”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知道,一定是鼓励的意思,此刻,他也被她感染了,也学着她握紧了拳头,作同样的姿势,跟她同声叫出:
“ Fighting!Fighting!Fighting!”
8
他们在梁水县的客栈住了一夜。
梁水县离国都赫城已是几百公里的距离了。
需要用这些时间来充足好路上所需的物资,他们的目标是南烈国,当然得准备得更充分。
毕竟她知道,这古代不比现代,没有火车,没有飞机已经让她骂爹骂娘地骂了好半天了。她最担心最怕就是如果走了一天都找不到人家的话,不饿死才怪。
诩青本要陪她逛市场买东西,但由于伤刚好,体仍虚,加上飘流了一夜,脸色更加苍白,走路都飘了起来,她赶紧又送他回客栈休息,看着他躺下才出门。
买了两套一般老百姓的粗布衣、马匹、水袋及一些干粮。再到药店去买了的药,就回到客栈,吩咐小二熬药。
诩青喝了药,脸色才好多了。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二人就开始了赶路。
一个月的路程,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好在诩青的身体已经在痊愈中,精神也没有之前的苍白和萎靡,终于让他们在一个月后,走到了清城。
清城是北赫国的边界,与南烈国相邻,也就是说,他们即将踏出国境了。
休息了一夜,他们换了行装后,正好知道有商团要前往南烈国,他们就跟着商团的脚步,顺利地来到了南烈国。
终于,她长长地长长地松了口气。从逃跑到现在,她悬着的一颗心,也放下了。
一路上,他们逃得很顺利,当然,那些追兵是万万想不到,他们会在一夜之间逃离都城几百里,自然找不到他们。
想到这个,她至今仍觉得骄傲无比。当然!这种逃跑计划只有她这天才美少女才会想到呀!来!再度鼓掌!
她想着想着,居然得意的笑得合不拢嘴。
看见她这表情,诩青不禁又笑了,一路上,她这种夸张的表情他见识得太多次了。
踏入了南烈国的国土后,他们再随着商团走了几天,就离开了商团的脚步,选择向往一个叫屏水县的地方落了脚。
屏水县,属于烈城直接管辖的县城,因山水秀美而闻名全国。
据说,不止山水秀美,且完全是文人诗人的聚集之地,这是她为什么选择前往屏水县的原因,因为,身上的三百两银子已用过半了,得想办法找工作才对!她可不要坐吃山空。
当他们就要进县城之前,被城外山道上围观的人群吸引住了。
说县城是热闹之地,城外也是?可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围着看什么呢?她最爱好奇了,看到那么多人围观,也过去凑热闹,以为有什么好看的,古代嘛,新鲜得很呢!
但慢慢地,她发现人群中有官兵和捕快,她才知道有什么不对了。
果然,一拔开人群,就看到一口枯井旁的草地上躺着一人,是死人!
那是一名身着粗黄布衣的女子,从面目上看,仍看出很年轻,约有十八左右,颇为清秀的女子,皮肤发白也微有腐烂,口唇发青,额上青紫伤口清淅可见,且已发黑,尸体已发出恶臭,让围观人群都频频掩起口鼻,看来已死多日。
她奇怪,既然嫌臭还要看?人们的好奇心啊!
她看到有人在尸体旁蹲着查看尸体,想来一定是忤作,只见他一手捂着口鼻,一手很小心地掂了掂那尸体,半晌,就站了起来,走到那捕头前道:“
“李捕头,你还是快通知死者的家属来吧,这女子是自杀!”
“自杀?”那李捕头浓眉一挑,似乎在怀疑那忤作的话,“那尸体额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那定是她跳这枯井时撞伤的,也是致命之伤!”那忤作道。
“你确定吗?”那李捕头还是半信半疑。
“当然确定!”那忤作一听,就开始发牢骚了,“李捕快,难不成我骗你不成?我可是作这工作好几年…”
她没有再听那忤作废话,因为她已被那尸体吸引住了。
不知道为何,那女子紧闭的双眸,发白的双唇让她觉得女子的死并不简单。
她记得曾经带她的老法医官说过,看一具尸体,只要看尸体脸上的神情,就可以看出是否有冤情。而这“看”不是用眼去看,而是用心去看。
女子死得并不安祥。那紧绷的表情,像在控诉着什么,控诉着什么?她的无奈?她的悲哀?她不由地拔开了人群,走了过去,蹲在女子的面前,完全无视于那恶臭。
她注意到女子的下身,隐隐有着什么?她伸手,正欲拔开那衣衫。
“喂!”那李捕快终于发现了她,惊叫着,“你是什么人?在作什么?快走开!”
她视若不闻,还是拔开了那女子身上的衫裙,赫然间,一大团发黑的血迹出现在女子的本是雪白的裤子上,血迹已发黑,伴着尸臭味随风飘开去。
冲过来想打开她的士兵和李捕快都吓了一跳,纷纷掩嘴。
她用手,按了按那女子的小腹。
李捕快更是大怒地吼向那忤作:“你妈是怎么回事?!这血迹是怎么回事?!”
“是流产!”她冷静地开口了,吓得所有的人一跳,纷纷看向她。
她的手仍按在那小腹上,冷静地摸索了好几下。“是三个月的胎儿,但已胎死腹中。”说完,她抬头,冷冷地扫了一眼那忤作,再看向那李捕头,“还有,这额上的伤痕并非是致命的伤,根据尸体的腐化程度来看,初步断定其死亡时间是五天前,而这伤是死后一日之后才造成的。”
“什么?”李捕快大吃一惊,半信半疑地瞪着眼前这位素衣女子。
“这不可能!”那名忤作叫道,冲了过来,指着尸体叫:“这伤明明就是她自已跳井是撞到的!”
“跳井?”她冷冷一笑,那深黑的眸中,有着让人不容置疑的威严和肃然,“如果是死前的造成的伤口,死后,会呈深红色,即使是致命伤,因人死后,血液虽停止流动,便还是鲜的,因此,还是会呈深红色。但如果是死后一日,人的身体会僵硬,血液会凝结,造成的伤口,就会呈黑赫色。且说这伤是致命之伤太过牵强,因为造成这伤的力度不太,不可能致人于死地!你是忤作,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再者!”她加重了语气,“她不是投井而死,这投井,不是死者自已投井,而是死后被人投的井!”
听她说完,围观的众人一片嘘声,那忤作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那些士兵和捕快更是惊讶。那李捕头瞪大了眼睛,望着她:
“姑——姑娘何出此言?”
她没有回答他,只解下身上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双土白色的手套,套在手上。这手套是她在北赫时用来御寒的,想不到现在倒派上用场。再拿出一块白色丝绸纱巾,那纱巾也是从缭香院A出来的,名贵得很呢!用纱巾蒙上口鼻,没办法,这是她的习惯,也是所有法医都必须遵循的习惯,
她飞快地扫了一眼那人群中的诩青一眼,他瞪大着眼呆若木鸡地站在那,怔怔地看着她。她不由地抽了抽嘴角,俯下身,在众人的惊愕之下,伸出带着灰白手套的手,轻轻地覆在死者的额上,停住。
她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表情虔诚而严肃地在心里作了祷告。再放开手,那深邃的眼睛,紧紧地投在死者的脸上,似那人并没死去般,道:
“好!那么,告诉我,你是怎么死的吧!”
说完,她再深深地一鞠,再度抬起头来,望向那些士兵和捕快,那李捕头本也呆若木鸡,看到她看过来,这才回过神来,似乎知道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也不管这看似柔弱的姑娘是什么来历,但是,从那姑娘的眼神中,他似乎看到了一种…一种什么?一种他已久违的什么?他深吸了口气,激动而颤抖地急忙吩咐手下的人准备作好纪录。
她就伸出了手,用力地掰开死者的嘴巴,她的脸也俯了下去,离死者的脸不到二十公分,并不畏于那近在眼前的发臭的尸容。
这让围观的人群立刻又发出一声声惊呼。
9
她不理会那些惊呼,仔细而认真的察看着,边看边说了出来。
“死者嘴唇发黑,舌头溃烂,口中有异臭,死前曾服用药物,”她把食指伸入死者口中,掏出了一些黑色的细小物质,放到鼻前闻了闻,这动作又让众人抽了口冷气,“这是红花药草的味道,也就是流产药物,也称堕胎。”她再从头发拔下一支银发簪,这支银簪也是从那妓院A出来的,呵呵,仔细想想,她当然不会心甘情愿,两手空空地逃跑,当然会从中捞了那么一点点东东,没办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嘛!
她用那银簪探进口里,半晌,银簪已稍有发黑。“这药虽是打胎药,药中却含毒。这毒和打胎药混合在一起后,能让喝下去的人,舌头溃烂,腹痛难当,流血致死!这就是此女子死亡的真正原因,至于那是什么毒,现在没有定论,要知道精确答案,只有问大夫,凭大夫对药效的了解,应该会知道,李捕头,这就是你们的事了。”
她收起簪子,开始解死者的衣服。
那捕头一怔,赶紧命人将那原先准备用来盖尸体的白布拿过来,不能驱赶人群,只能又叫其余的几个士兵和捕快将她和尸体围成一圈。
解开了死者的衣服,果然!她又开口道:“死者身上多处淤伤,看伤口形状,属人为造成,例如脚踢,拳打,棍打,这表明死者生前受过很严重的抠打伤害!”接下来,到下身了,“胎儿三个月,已成形,是男孩,胎死腹中!另者,”她停了停,几乎无法相信自已的眼睛,“死者阴部除流血外,还有严重的淤伤、刀伤及灼伤——我推断,死者生前遭受过严重的性虐待!”
众人听到这,都呆住了,好半晌,才有人又惊呼出声,骂着:
“畜生!畜生!畜生!”
她用白布掩上了尸体,站了起来。
士兵们纷纷也解散开,让开一条道给她。
她走到那枯井边,仔细地察看了片刻,就回到李捕头面前,这才扯下面巾,边扯手套边说,感觉就像以前面对着在等尸检的公安一般。
“尸体的确是在死了最少三天之后,尸体已僵硬,血已凝结后才抛尸至此的,因为这井里一滴血都没有,只有一些凝固的血块,因此,这儿并不是第一死亡现场。好了,尸检已作完了,其余的工作就是您的了!”
那李捕头傻愣愣地点了点头。
怎么会有这么傻冒的捕头啊?!她这才开始打量这捕快,年约四十,但看出是习武之人,身强力壮,手粗脚也粗的大块头,长得不算难看,当然也不英俊,浓眉大眼,大鼻也大嘴,唔!这种人长得很安全,不像诩青,让人看了就想虐一虐的那种——呃?她在想什么啊?但是,她还看得出,这人,眉宇间倒有一种不容置疑的肃刹之气,让人有些生畏。难怪是捕头,虽然他此刻的表情有点傻冒,但是她知道,他是那种——怎么形容?
就如他往前一站,小偷也靠边躲的那种!呵呵~!!对!就是那种!
打量完,她不由一笑,摇了摇头,感觉好像在看古装剧似的。
她边打点包袱,边看向那负责记录的士兵,问他是否已记完,那士兵愣了半分钟,才回过神来,急急地狂点头。
那好,没她的事了。她回头对那捕头说了句祝他早日破案。当然,如果他聪明的话,恐怕不用两日这案会告破,但如果他笨的话,她也无话可说,毕竟,初来乍到,她还不清楚这里的形势,还是收敛点好。
她将包袱利索地往背上一放,这才回到人群中,走到诩青面前。
看着诩青愣愣的表情,她摇了摇他,他才回过神来,喘息着看着她。
她跃上了马,对他笑道:“别呆了,快上你的马,我们该进城了!”
那诩青并没有上马,而是静静地看着她,好半晌,看得她都快不好意思,正欲开口问他发什么呆,却见他回转过身,从那马背上取下行包,然后重重一拍马背,那马发出一声长嘶,就狂奔而去。
她怔忡了半秒钟,才瞪向翊青,吼道:“你这是作什么?怎么赶它走了?那是用钱买的啊!Shit!~~~~”55555,他以为赚钱容易啊?那也算是他的血汗钱啊!
她正要策马去追,谁知一眨眼之间,诩青已跃上了她的背后,她未反应是怎么一回事,他已紧紧地从后面伸出手臂将她箍入怀里,握紧她的手,也握紧了缰绳,重重一拉,马儿长嘶,不是追赶刚刚奔走的马,而是转头就往屏水县的方向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