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过一春又一春
竹子当收你不收
笋子当留你不留
绣球当捡你不捡
空留两手捡忧愁
连就连
你俩结交订百年
哪个九十七岁死
奈何桥上等三年
对面山上对歌的人想不到会有人半路插出来,听罢林阡陌的歌声,立时有人赞好,一群青年男子在林间探出头来,四处张望,想看看唱这歌的是哪家姑娘,吓得她赶紧拉了林四,也不管最后对歌的结果如何,一溜烟跑了,留给人们的是一个纤细的背影,一头飘散的长发。
“看背影像是前村的林家丫头。”有人说道。
“那丫头心高着呢,人家是有学问的人,你们可就别想了。”
“前几年倒是有些猖狂,最近两年倒没见出来了。”
“是不是想娶城里韩家的儿子,被人打了一顿,差点连命都没了那个?就她那模样?还挑三拣四?”
“山歌倒是唱得不错,可惜我没看清样貌。”有人遗憾地说。
林阡陌早跑远了,不知道人们的议论。人群不远处的一棵松下立着两匹马,马背上的男子听到议论,对着身旁的女子挑了挑眉。
“是她?”
“正是!”女子笑道,“她说从今后再不提笔作文章,没想到却作起山歌来了,倒也有趣,哈哈哈!”
“这山歌却是不错。”男子远眺着前方,那道背影早已消失了,远远的他也没看清她的相貌,却看到了那一头飘扬的长发,像黑缎般随风飞扬,将她半个身子遮蔽了,显得那人更加地纤小。
“五哥,走吧,否则天黑前入不了城了。”身旁的少女说道。
男子点了点头,扯了一下缰绳,两骑并辔,沿着狭窄的山道飞奔而去,山间响起一阵得得的马蹄声。
林阡陌洗得干净了,觉得身上轻松许多,这会子也有了力气,与林四抢着水罐,一人背一段路,很快回到了家。虽然爹娘什么也不让她做,身为这个家的一员,她还是觉得不该闲着,挽了袖子,跟着林四学起做饭来。烧火弄灶的她不在行,切菜做饭却是懂的,反正林阡陌以前没干过,在林四的指挥下,她做得有模有样,等林大娘带着一家子回来时,屋子炊烟袅袅,一锅混着糠的野菜拦饭已经煮好。
尽管难以下咽,林阡陌仍旧强撑着吃了两碗,这才看到了林大娘满意的目光。这一天她的收获不小,从林四身上打听来的,加上从乡民身上所见所闻,让她明白了这个社会是重文的,知识就是力量,要想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对她来说似乎只有读书这一条路,只要用心,她相信自己不会差到哪里去,只是家徒四壁,读书是要花钱的,她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
救了个胖少爷
再怎么难开口,林阡陌还是说了。听到她决定重拾书本,林大娘满心欢喜,连连说道:“这才对,这才对,我们林家就你一个女儿,原指着你光宗耀祖,其他事不用你多想,只把书念好就成,入秋县郡就该招生了,若是考得个功名,全家都有光。”
林阡陌一听,敢情还有科考啊,仔细问了一下,才发现与自己想的不是那么回事,这个科考不是考秀才,倒类似于前世的公务员考试,每年都有一次,考中就是正式的国家公职人员了,可以拿俸禄。所有进过学的学生都可以参加考试,国学是免费教育,由各地的乡绅仕族出钱请先生授课,不过仅限于女子,男子上学,还是得交钱,因此家贫的林阡陌才能读到书,兄弟们却没这么幸运了。她寻思着这个坎儿只怕也过不了,凭她的本事,本来考试也难不倒她,但这是在古代,用文言文答题可做不到,现在恶补恐怕也是来不及的,那些词汇艰涩难懂,她不是没有领教过,中学时学到文言文就头疼,小打小闹骗骗人可以,玩真格的可就提不上台面了。
公职谋不了,私职总能谋一个吧?在金陵,读书人的地位还是挺高的,她只盼着能够找到份工,先赚点钱再说,至于其他的,慢慢再想办法,路是人走出来的,半工半读是她的强项,既然这里也有义务教育,她也不会白白浪费。
林大娘取了些铜钱给林阡陌,还是由林二陪着进了城,主要也就是去买些纸笔啥的,她打算好了,买本字贴临摩,再弄几本书,多写写,字也就记得熟了,反正林阡陌两年没接触书本了,就是有些生疏,也说得过去。
在城里有名的墨宝斋逛了逛,林阡陌也就是看了看,那里的东西贵得要命,她手中的钱全加起来也不够买一只笔的,但这里的东西可以试用。她观察了一下墙上挂的墨宝,翻了翻几本当世名家之作,发现写的字都是蝇头小楷,蛮漂亮的。她提笔试了试,在纸上写了两个简单的字,那笔迹有些像她的,又似乎不大像,人说字如其人,曾经的她写的一笔狂草,乱得除了自己没人认得出来,如今所书却颇为端正,字迹清秀一如她的长相。
轻轻捏了捏手腕,她明白了,写字不光看人的性情,还有力度的掌握等等各方面都有关系,想来本尊的林阡陌多年养成的习惯还在,她不用担心两人的字写得不像,怎么可能不像呢,握笔的还是这具躯体,还是这只手,灵魂是虚的东西,顶多神韵上会有点变化,但毛笔字对她来说,还真是没什么基础,所以一切应该都和以往没有不同,事实证明,的确如此,除了思想有变,外在的一切,仍旧是林阡陌,不是那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子。
墨宝斋的生意很好,这老板也很有心思,竟然推出试用这一项,若非如此,林阡陌还不敢进来,狗眼看人低的事情她前世见多了,何况她如今还真的是处于社会最低层的人,怎么看怎么低。
林二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听到旁边人的问价,一面惊讶,一面羡慕得只差要流口水了。扯了扯林阡陌的袖子,轻声说道:“姐,咱们还是走吧,这儿的东西咱可买不起。”
“正因为买不起,所以要看看,”林阡陌笑将手中的笔递了过去,“要不,你也来写两个字?”
林二红着脸摆手:“我可识字不多,写的像鸡爪子,没得让人笑话。”
林阡陌也不强求,笑了笑,提笔略作思量,在面前的宣纸上落下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墨汁入纸,很快晕了开来,纵是拿来试用的纸,也这般好,林阡陌摇了摇头,搁下了笔。心里头还真是恋恋不舍,以前因为家境不怎么样,看着同学周末学这个学那个的叫苦不叠,她心下是十分羡慕,自己是想学没法学,如今居然落到个提毛笔的时代,书法这门功课,她还真是有兴趣。看着达字后面的一点,她微微一笑,刚才差点就落了个逗号,一时还没习惯自己换了个时代,标点符号在这个时代可是不存在的,古人喜欢自个儿玩句读,这点挺让人头疼的,幸好只是文章如此,要是说话也这般模样,不带歇气,恐怕没两句话就给咽死了。
“走吧!”唤了林二一声,位着他出了墨宝斋的大门。
回头看了一眼,心想这家店的老板必是个雅致而精明之人,这店的管理风格,颇有些现代意识。想想便陷入了沉思,什么是现代?什么是古代?这是个历史上从不曾记载的朝代,与她曾经所处的时空有什么关联,是在那之前还是之后,或者是并列的所在?就像历史上发现的那些奇迹,古代人的不少文明埋藏在了历史长河中,现代人的智慧都摸不透。越想越是混乱,有种身在梦中之感,但愿一朝醒来,这只是个梦。
肩膀忽然一痛,打断了她的思绪,将林阡陌拉回了现实。身旁一个青衣小厮蹲了下去,忙着捡那散了一地的纸。林阡陌醒悟到是自己挡了人家的道,这小朋友没注意撞到她了。前面一个胖得圆滚滚的锦衣公子回过头来,皱着眉头看向青衣小厮,喝斥了几句。
林阡陌蹲下去,帮着捡散落一地的纸张,再晚些要给风吹跑了。青衣小厮抬头冲着林阡陌笑了笑,是一张明朗英俊的脸。斜眼瞅了瞅锦衣公子,眉眼倒也不差,就是太胖得厉害了,眼睛都快给脸上的肉挤没了,那身胚抵得上三个林阡陌。
“元三,还不快些,做事笨手笨脚的,少爷可受不得日头晒。”胖少爷身边还跟着个管家模样的人,见少爷脸色不对,也冲着青衣小厮喝了一声。
“莫爷,您老陪少爷先上车,小的很快就过来。”元三说着话,接过林阡陌递过去的纸张,道了声谢。
还没等林阡陌站起身来,前面的突然生变,胖少爷忽然原地打起转来,头往后一仰,大叫一声往地上倒去。
“少爷!”元三惊叫一声,刚捡起的纸又丢了一地,冲过去正好接处那少爷的半边身子,才没让他头落在地上。接下来少爷却翻着白眼,在地上不住地抽搐。
癫痫发作!林阡陌曾经在大街上看到过这种场面,当时围观的有一个医生,她看到过那人是怎么救治患者的,这种病很要命的,一个不小心患者就有可能咬舌自伤,更甚者会因呼吸道阻塞而亡。
看到元三伸指就要去掐少爷的人中,她一面惊呼,一面冲了过去。
“不能掐!”这一声喊比较急迫,把元三吓了一个哆嗦。
事情发生不过几十秒的时间,胖少爷的嘴还张着,林阡陌冲过去,也来不及找别的东西,撕了下摆的衣服,团成一团就塞到了他的上下齿之间。
“你干什么?”莫管家惊异不定地问道。
林阡陌没有抬头,一边吩咐元三帮胖少爷解开衣领和裤带,一边说道:“怕他咬伤自己,解开身上的束缚,可何呼吸通畅。”
此时胖少爷嘴里吐出白沫来,她让元三守在旁边随时擦去胖少爷吐出的污物,叮嘱他不要乱动他的身体,这才抬头问道:“可请了大夫?”
莫管家这才反应过来,慌不叠声地说道:“大夫,哪里有大夫?快些叫大夫。”
事情发生时就惊动了墨宝斋的人,此时一个白衣男子站在旁边说道:“莫管家别急,我已经着人去请安宝堂的大夫了。”
胖少爷抽搐了一阵,渐渐停下来,陷入了昏迷。元三照着林阡陌的吩咐,将他的头转向一侧,抽去了嘴里的布。
大夫很快过来,余下的事就与林阡陌无关了,她看了看撕了截的衣裳,心痛地想这趟出门真不划算,东西一样没买着,还损失了一件衣裳。
胡须皆白的老大夫把了把脉,点头说道:“这病就怕发作的时候出事,幸好方才你们处理及时,回去记得给元少爷的饮食要清淡,避免油腻辛辣,我开个方子,一会儿让安宝堂的伙计送到县郡大人的府上。”
林阡陌已经转身走了,听到老大夫的话,心头一跳,莫非所救的这个胖少爷是县郡大人的儿子?本着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她才要偷偷溜走的,这会儿却有些后悔了,要是与县郡大人拉上关系,不是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县郡是什么?可是一方父母官啊,在这浦县,县郡就是这一方的天。后悔归后悔,总不能这时候转回去吧,人家也没想过要理她,难不成厚着脸皮去说:“是老娘救了你家胖少爷,救命之恩,看看用什么方式报答好?”
若是县郡大人一激动,让胖少爷以身相许,自己不是亏大发了,那身胚,整一个三座大山啊,不得给他压垮。这么想想又有些好笑,算了,就这么着吧,若是个普通人,她也不能见死不救,想那些多余的干什么。
想开了,心头也就轻松了,拉了林二就要拐角,后面却响起了莫管家的声音:“姑娘请留步。”
金陵十二君
林阡陌背对着众人,脸上笑开了花,转过身时却是面色平静如水,看得林二瞪大了眼睛。
“莫爷何事唤小女子?”她微笑问道。
“大夫说了,若非姑娘一番应对得当,我家少爷今日可就危险了,请姑娘收下这锭银子,权当谢资。”
林二看着莫管家手中亮闪闪的银子,眼睛瞪得更大了。林阡陌心中对那银子也是垂涎不已,正好逛了半天,肚子也饿了,脑海中自然掠过一盘香喷喷的烧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面上却不露破绽,正了正色,拱手推让道:“请莫管家收回,见义勇为,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正好小女子知道此病发作的处理方法,不过举手之劳而已。”顿了顿,又善意提醒道:“你家少爷发病时的状况,他醒来最好莫要对他说,否则容易留下心理阴影,对病人的康复不利。”
莫管没听过“心理阴影”这个词,不过大概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点了点头,对于林阡陌知恩不图报的行为很是赞赏,看她穿着布衣,必是寻常人家出身,不过听语气谈吐不俗,便问道:“还请姑娘留个名字,我家大人问起,咱们下人也好回话。”
“大人?”林阡陌装作惊异地问道,“莫管家的主人是…”
“正是浦城县郡元大人。”莫管家说道。
“啊,是县郡大人!小女子林阡陌,乃是定河村国学的学生,今年正好到了秋试的年龄,此番进城,便是来买些笔墨。”她彬彬有礼地说道,看了看前面,“元少爷好像醒了,莫爷且去照看少爷吧,小女子还有事,先行一步。”
拉了林二从容离开,虽然身子单薄,却也给她走出几分潇洒来。
莫管家见她两手空空,招手唤过元三耳语了几句,元三进了墨宝斋,不多时出来,手上拿了一个礼盒,向着林阡陌追去。
“林姑娘,莫爷说了,姑娘既是本县学子,也算得我家大人的门生,这套笔墨纸砚,权当我家大人送予姑娘的,还请姑娘收下。”
林阡陌看了看,这套笔墨纸砚并不是上品,可能是墨宝斋中售价最低的了,不过也比外面的好,这次也不再推辞,伸手接过,说道:“既是如此,阡陌就收下了,请元三哥代我谢过莫管家与元大人。”
即使对方不提元大人,她也会想法子拉出此人来,如今对方如此说,正好遂了她的愿,正好一并谢过。想来回去后莫管家与元三向元大人说起今日之事,应该会提起林阡陌这个名字。
“姐,那么大块银子,你怎么不要?”远离人群走到僻静之处,林二不无遗憾地说道。
林阡陌拍了林二的后脑勺一下:“臭小子你知道什么,贪小利者成不了大器。咱们也不是一无所获,本来就是出来买笔墨的,如今可都有了,余下的钱,咱姐弟俩吃顿好的去。”
林二挠了挠头,不是很明白,反正父母交待了,出来事事要听林阡陌的,只得作罢,心下还是怀疑林阡陌给韩家那一顿揍打坏了脑子。不过提到吃,他也饿了,当下兴高采烈地往不远处的路边摊走去,下馆子是不可能的,他们没那么多钱,不过在路边摊吃碗面或者啃个包子馒头之类的,手中的钱可是足够多了。
林阡陌希望莫管家能够将自己的名字带给县郡大人,并且能够给大人留下个印象,再过几个月的秋试,但愿县郡大人看到自己的名字时还能记起她来。运气真好,没想到无意中救的胖小子是县郡的儿子,她放了一根线,端看有没有鱼咬上钩了。什么社会都存在着特权阶层,这是学过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的她所深知的道理,她家境贫寒,无权无势,要想在这个社会出头,仅靠自身的才华是非常难的事,何况她本没有什么才华,能够有捷径走,那是最好的。
请安宝堂的大夫为元少爷出诊的白衣男子正是墨宝斋的老板沈慎燚,年方二十有三,其母在京为官,其父族是浦城大户,富甲一方,可惜这个时代与中国历朝历代一样,商人地位低下,所以沈慎燚的父亲并非正室,不过是其母的八位侧君之一,幸得沈慎燚自小聪明好学,人又遗传了其父的英俊,在十八岁上就才名远播,挤身金陵上流社会所排名的金陵十二君之列,为沈家挣了不少颜面,因此母亲对他也甚为疼爱。
金陵十二君,乃是金陵国十二大才子,发起人是金陵建国初的一位公主,原来的本意是为国家选举贤能,后来慢慢增加了入选条件,到了如今,入选不光看琴棋书画、诗书文采,相貌也成了其中的一个重要条件,长得不出采的男子是要被淘汰的。该项活动每五年举办一次,凡金陵国年满十二周岁的男子均可参加,由各县选出十二名送往各州,各州再选出十二名送往各府,各府再选出十二名送往上京,上京是最后的一场总决赛,决出最后十二名,由当朝公主亲自授予“金陵君”的称号及黄金腰牌,成为国之名士。因是公开选拔,得此称号者都是有真才实学之人,加之相貌俊美,竟比那每年秋试所选出的状元之才名气要高得多。
得了金陵君称号的男子,一向是上京城宫中显贵及女官们娶夫之首选,许多人自得了此称号后,要不了多久就寻个好人家嫁了,这沈慎燚因是庶出,却又有那不俗的名声,因此上高不成低不就,反倒一直找不到合适的人家。他是个心高气傲的,断不想与人做小,而其出身又很难有好人家娶为正夫,便蹉跎至今,因在上京城沈大人总是念叨,他便躲到了祖父母家,在这浦城县开了墨宝斋,图个清静。他名气在外,连家又是县中大户,生意世家,墨宝斋售的尽是好货,生意倒是十分地红火,就此安顿下来,也懒得回上京。沈大人来信催他回去相了几次亲,俱不满意,次数多了他也不耐烦了,索性向母亲表明了心意,选妻一事自行作主,若是逼他,宁可一死,沈大人一怒之下干脆也不管他了,只说当没生过这个儿子,由得他在浦城县呆着,这一住就是好几年,到了如今还是个光棍。
说起来也怨不得沈慎燚,金陵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人是女子的十几倍,所以女人成了珍稀动物,要想找个身家才华都好的女子,还要嫁与人作正夫,那可真是难得找。
至于这一切,林阡陌是过了很久才知道的,当她听到这个国家男子竟然比女子多出这么多时,倒是吓了一跳,与她之前所想的完全相反,她以为女人当权,必然是女多男少,没想到恰恰反了,最后她想了想也就释然了,国家总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统治阶级从来都是占少数人,被统治阶级占大多数。没想到自己死了一次才明白了这个真理,为此她郁闷了好几天。
元少爷醒过来之后,沈慎燚安排他们进墨宝斋休息了一阵,等他精神恢复了才派人送了出门,目送着马车走远,他才回到店中。经这一闹,店里显得有些杂乱,客人也散去了,一时间显得有些冷清。唤了伙计进来收拾,他将那些客人试过的纸张都收了过来。看人字画,一向是他的爱好,进店的客人良莠参半,客人试笔墨的东西,其中不乏良句,可以学习,也有不少酸词或是丑字,逗得他笑不可抑,这也成了生活中的一项乐趣。
他一袭白衣坐在溢满书香的屋子里,静静看着那些纸张,低垂的脸颊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看起来就像是一幅画。看了半天,今日的字幅没有什么吸引人的,他便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看到八个字:贫,气不改;达,志不改!
沈慎燚微微一愣,抬头叫道:“书墨,你可曾记得这字是谁人写的?”
僮儿书墨过来看了看,摇了摇头:“不记得!少爷,这字虽清秀,却稍嫌稚嫩了些,也不算好字,怎么倒引起你注意了?”
“写这字的人年龄应该不大,这词却…”沈慎燚皱了皱眉,他博览群书,这句话却不曾见过,想是写字之人心中所想,随意写下的,这样看来,此人的胸襟志气真是不错,只不知是男是女?若是早些知道,此人倒可结交一番。
书墨探头看了看,笑道:“这词有些老成呢,观词达意,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少爷又起了结交的心思?既然到咱们斋来买笔墨,用完了自会再来,到时候一打听就知道了,要是个女子,是个还未婚娶的女子可就好了,少爷干脆就配了她。”
“呸!没正经的小子,整天把嫁人挂在嘴上,也不害臊。你若是想嫁,少爷明日就给你配了人,免得在这里嚼舌。”沈慎燚瞪了书墨一眼,脸上一沉,作势说道。
“嘻嘻,奴才知道少爷舍不得,纵然少爷嫁了人,书墨也要跟在少爷身边,哪儿也不去。”
“傻话,若是少爷一辈子不嫁人,你也跟我一辈子?”沈慎燚自嘲道。
“怎么可能呢,少爷这么好的人品,总会找到个好人家。”
“好人家…”沈慎燚默念着起身向后院走去,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是那么执着,他也不是不能嫁入好人家吧,可是做小他却不甘心。父亲就是个侧君,什么都要听正夫的,在家中的地位,顶多比下人强那么一点点,在母亲和他喊爹的那人面前,生身父亲只是个奴才,他连一声“爹”也不能喊出口,他只能叫他“叔父”。母亲对父亲不好吗?也不能这么说,她对他挺好的,不过那种好,就和她养的那只白猫一般,心情好时抱在怀中哄一哄,心情不好时可以一脚踢开,与她对爹的态度完全不同,在母亲心中,等级森严,爹的地位是小君们不能超越的,越了界就是背主,小君,只是她的玩物,她的感情不屑于浪费在他们身上。若是不做小,想正嫁却又找不到个情投意合的,若是让他对着个看不上眼的,心中还是不甘,他沈慎燚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凭什么就不能找到个真心相爱的好女子。
卖玉
现代的女孩子,向来对小吃特别钟情,以前出去旅游,林阡陌最喜欢的就是逛当地的夜市,寻找各地的名小吃,到了这里也不例外,现在自己好歹也算是农民进城,不逛个够太对不起自己。拉着林二吃了一圈,肚子填饱了,打嗝都带着股子葱油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