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流血了。
“你不乱叫,我就放开你,如何?”一个低哑却颇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还能感觉到这个男人起伏不定的气息吹拂到我青丝如瀑的秀发上。而我的身体正被他紧抱在怀中。
又是这种情节,在古典小说里漫天飞的刺客情结,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司空见惯所以我反而麻木了,一点危险感也没有。
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从一开始也没打算叫人。
看我点头,他试探的松开了手,见我确实没有叫喊的打算,他才完全收回那只沾满血污的手,另一只握剑的手也从我腰上拿开。
刚一松开,他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见他正努力尝试以剑支撑身体,我这才放心,拍了拍胸口,“幸好只是跌倒,还没晕过去。”否则要我把他搬到床上去,那就太难了。
他那身高,至少比我高出二十五公分以上,当然这是保守估计。
没错,我打算救他,可要先声明我既非花痴,也非医生的职业病犯了,但我确实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救他的理由——救他的报酬,那会比较有吸引力。
显然,我刚才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倚剑坐在地上斜盯着我,“你不害怕?”
“怕,为什么不怕?”我笑着坐回自己的桌前。
他似乎来了兴致,“那你为什么不叫?”
“叫有用的话,我早就用了,难道听到我叫声跑进来的人能快过你手中的剑?”
他摇了摇头,“不可能。”
“那不就对了,没用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我索性玩起桌上的长明灯,“我和你谈笔买卖,你考虑一下?”可能我老爸无师自通的经商才能还是遗传了一点给我。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要和我谈什么买卖?”房内的阴影很完美的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我可以救你,不过你伤好后要帮我做一点事。”
他动了动,“那要看是什么事?”语气很严肃。
我不以为然的看了看他,“我不认为你有得选择?除非你根本不想活了。现在就算我不叫人,只这么耗着,也能让你血尽人亡。你想活下去,就只能接受我的条件,放心我决不会要你做让你为难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料定他不会不答应,我还是加上了最后那句话。
他在阴暗中笑了笑,声音很有磁性,也意味深长,“看来你很会做买卖。”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我高兴的问。
“正如你所说,我有选择吗?”他似乎无奈的笑了。
“OK,搞定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听不懂的。”我开心地找来文房四宝,开始落笔。
“你做什么?”
我偏头看了他一眼,“写契约书呀,免得你事后赖账。到时我可就欲哭无泪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又笑了笑,“你这丫头说话真有意思。厄,你可以叫我,荀隐。”
“隐藏的隐?”
“呵呵,对,隐藏的隐。”他又笑了。
写好了一式两份契约,我递给他一张,“好了,你在上面画押吧。”
“哦,不,是签名。”我急忙纠正道。
他把签好的契约交还给我,“你的字写得很好,你叫李绛?”
“是啊,你觉得很好听吗?”我将契约收了起来。
他明显顿了顿,“李姓,可是赤唐的皇姓啊。”
我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我凭什么说能救你?”
他长叹了口气,“我早该想到。”
我根本没心思理会他叹息什么,走过去扶起他,“还能动吧。”我能感觉到当我的手触到他的那一霎那,他身体蓦然一僵。
好不容易把他安置到了我平时侧躺的贵妃椅上,又点了两盏灯放在案头,端了一盆清水,剪了件白衣裳做成纱布状,再取来几瓶外伤药,据说是我坠马后皇上派人送来的,说是上等的南蛮贡品,没用完,就一直搁着,想不到今日倒派上用场了。
荀隐一直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我进出忙碌,当我一切准备好,在他身前蹲下时,他却突然直直地盯着我说:“你很美”。
这种行为在古代是不是应该算是轻浮孟浪,而古代良家女子多半应该骂他无耻之后便羞愤离去吧。
可惜他现在遇到的是我。
我醒来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很美,所谓“南国一绝色,西北有二娇”中“南国一绝色”指的便是我,李霓裳,而“西北有二娇”指的则是西方日月国镇国将军之女玉逐云,和北方和国宰相之女花向晚,我与玉逐云,花向晚并称为天下三大绝色。那两人到底有多美我是不知道,可我,有娘的绝品基因在,想丑也不大容易。说实话,我与娘在容貌上有七分相似。
没有理会荀隐,我也无暇深究他眸中的颜色,直接剪开了他贴身的血衣。再小心翼翼的以清水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整套程序我处理起来有条不紊。而整个过程中,荀隐也没有叫出一声,就连我不小心牵动了他几处伤口,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别过了头。但不一会儿他又会表情平静的转过来,盯着我看,仿佛在欣赏一件珍稀物什一样,眼神也由最开始的惊艳,变为惊诧,再变为现在的朦胧复杂。
“你研究完了没有?荀公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面前,我竟毫无兴趣伪装成温柔无害的模样,反而用最真实的一面面对他。
“哈哈——”他又开始笑。
直视荀隐深邃的眼眸我调笑道:“你身为刺客,应该有刺客的操守,哪有刺客像你这么爱笑的?”哪部YY小说里的刺客不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却只有他一直在笑。
“你以为我是刺客?那你救我不怕危险吗?”荀隐眼中隐约透着一丝不甚清晰的狡黠之光。
“你是不是刺客我不知道,你进皇宫想做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倒是奇怪皇宫内怎么没有人发现你…”荀隐浑身一震,而后颇具深意的以目光邀请我说下去。
我顿了顿,“否则,你一开始就不会放开我。因为无论我叫或不叫,倘若你身后有追兵的话,你都处在危险中。抓住我做人质至少多分逃走的希望。你既然放开了我,那就表示,你担心的危险只来源于我的呼救,只要我不叫喊,就没有人知道你的到来,你也就安全了。”
我理了理思路,继续说:“你既然无心伤我,可见你并不是个嗜杀的歹人,又或者你的目标并不是杀人,否则的话对你来说,面对个死人总比面对个活人要安全些的。”我按照小说里刺客的逻辑来分析。
听到我的分析,荀隐给了我一个激赏的笑容,却没有说话,而后忽然转向了窗外的那轮孤月。
月华流泻,清凉如水的月光与闪烁的灯光勾勒出荀隐举头西望的侧影,看上去是那么的高傲,却也是那么的孤独。
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他的年纪看上去并不大,或许二十七八岁光景,长相也并不俊美,但菱角分明的脸在微黑皮肤的映衬下格外有性格,也就是所谓的“型男”那种类型。
可他浑身有种沉的很深的成熟感,总让人觉得他的心思飘忽不定,若隐若现,难以捉摸。
他虽然时时挂着笑,可这种笑往往比不笑还令人害怕,因为根本猜不透他笑容的背后究竟藏了怎样一把刀。我还是怀念水墨宇的笑,笑得像春风,像阳光,可以直接照进人的心里,温暖人心。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逃进皇宫避难的,你信也不信?”荀隐突然看向我,以调笑的口吻问道。
我愣了愣,“信,这种荒唐的理由你既然敢说,我为什么不敢信?”
“哈哈,你真的很有意思。丫头,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荀隐慵懒的斜支起头。
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答,“你问吧。”
“你有没有一丁点儿的怕我,尤其是我满身是血的时候?”荀隐似乎很看重这个问题,他问的时候,语气非常的严肃,没有半点调笑的意味。
我想也不想,抬起头看着他,“本来或许会怕你,你这人不太容易读懂,人们对自己读不懂的东西都会有距离感,往往会存点畏惧之意。但见到满身是血的你,我反而又不怕了,这证明你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且那时候在我眼中,你更是个病人。”
在医生眼中是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的,有的只是病人,没有一个医生会害怕自己的病人。
记得刚进医学院的时候,闻到血腥味,我甚至难过得几天吃不下饭。但现在,每每闻到这种味道时,我感到最多的却是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因为流血的是有血有肉的病人。
回思适才自己的回话,似乎太过直白了,可在这个人面前,我却兴不起一丝矫揉造作之情,他总能轻易的牵引出我心中最真实,最坦诚的语言。明明不过刚刚相识,却让我有种相交几个世纪的错觉。
在他面前我似乎可以活得很自我。
[第一卷满庭芳:第四章虚惊]
天亮之前,我终于处理完荀隐身上的诸多伤口,又顺带将寝宫收拾了一遍,我天生爱洁净,总见不得脏。
打理好这些我才注意到荀隐的衣服不是被砍烂就是被我剪烂了,早已不能蔽体,形同半裸。应该说他的身材很好,只不过这时看在我的眼里却只是副病体而已,顶多算是副比较好看的病体。
我让“景瑞宫”门口当值的小太监给我偷偷找了一身太监服,回来让荀隐穿上,他当时的表情就像是吞了只苍蝇一样,说不出是嫌恶还是别的什么。
我笑得花枝乱颤,把衣服丢给他,“在宫里你不穿太监的衣服,难道想让我给你找套宫女的衣服?”
他挣扎了一番最后还是穿上了,只是对他而言衣服有些小了,捉襟见肘的,这也没办法,我已经特意交待找套大号的了。
看他穿了衣服,我便进内室和衣睡下了,忙了一晚,真是累了。我懒得再管荀隐,反正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当我醒来时,已经快开午膳了,不见荀隐,想必自己找个什么地方躲起来了。用完午膳,我闲着无事,本想看看书,可那些竖体排版从右往左看的书我实在是适应不了,这大概也算路径依赖(经济学用语)吧。
以前这个时候,我应该正抱着电脑漫游网络呢。现在,在这个和中国古代如出一辙的时空,虽然语言、文字、观念、物什…都一模一样,可心里的距离感又岂是时空可以换算的?
实在无聊,命负责陪我做诗练琴的近身婢女清儿取了把琵琶来,轻拢慢捻便弹开了,弹了首《春江花月夜》,春水流转或急或缓,夜色袭来花和月或清晰或朦胧,或灵波流动,或暗香萦留,琵琶声或悠远或明快,只可惜缺了能与琵琶共鸣的古筝,总还是差了些“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意境。
放下琵琶,我又命清儿找来了古筝,明显看出这个小丫头眼里的惊奇。其实惊奇的又何止是她呢,上了大学之后,我便钟爱玩手术刀,对于自小练习的琵琶、古筝反而疏离了,今日之兴,也不知从何而来。
相对于琵琶,驾驭古筝我更如鱼得水一些。心头兴起,抬手就拨开了一曲古琴曲《凤求凰》。兴之所至,忘情间司马相如的那首琴歌也朗声吟出。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皇。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皇兮皇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真是我自逍遥啊。一曲方罢,正要起身,却发现一众宫女太监都痴痴傻傻的,像是被电击了一样,半天没人出声。
呵呵呵,我的琴弹得有那么好吗?
我不禁得意,结果笑到一半换成我变痴傻了,门口站了一众人,我却只看了四个,看到他们,我的笑就僵硬到半空中了。
娘,水墨宇,皇后,最后这个肯定是我至今才有缘得见的皇上了。已近五十的人了依旧一副不怒而威,神俊大气的模样,果然一代君王气势姿态就是不凡。
“还不快过来向你父皇和皇后请安?”娘急忙化解尴尬的境况。
我只得硬着头皮上前一一请安问候,心里不停的敲鼓。不知道李霓裳以前会不会弹琴吟唱,要是不会的话,我刚才做了多么有冲击力的事情啊!忽然想到他们会不会以为我是鬼上身啊,天啦,到时候要是找了几个道术高明的道长或是佛法高深的和尚,我这缕英魂岂不是无处安身了吗?
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皇上看了看我,目光似是在我脸上搜寻什么,见我镇定自若(其实心里在打鼓),落落大方,眼神忽而转为柔和,似乎并没有对我弹琴吟唱之事感到奇怪。莫非真是玄机骗我,李霓裳原本是个才华横溢之人。
皇上走上前扶起我,慈祥的道:“皇儿病愈,朕早就想来探望了,奈何国事繁芜,今日方才得闲过景润宫一趟。”
清雅的嗓音,“父皇乃一国之君自当以国事为重,儿臣本想等身子再好些了就到‘紫薇宫’给父皇请安的,没想到父皇竟亲自来看儿臣…”
皇上朗笑一声,“众人皆说我皇儿大病之后虽忘了些人和事,却是才情依旧,今日朕看来确实不假。朕远在玉阶上已被皇儿的琴音吸引,方不让人打扰了皇儿的雅兴。”怪不得皇上来了都没有人通报我一声呢。
皇上、皇后找了个座坐下,皇上招我过去,“皇儿方才弹的那首曲子和词是何人所作啊?”
这时候,我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瞎扯一个当朝的人。只好硬着头皮剽窃古人之名,“回父皇,是儿臣一时兴起,胡乱弹唱的,弹得不好,还望父皇别见怪。”
皇上和蔼一笑,“皇儿那曲弹得甚好,可取了名字?”
“儿臣只是一时兴起,不曾取名,不如请父皇赐一名吧。”
“好,朕就赐上一名,”皇上略微想了想,“朕听你吟唱‘凤’啊,‘皇’的,不如就取作‘凤求皇’吧。”
“好名字。”
“好意境。”

一众人,皇后,皇妃啊,迫不及待的附和称颂。
我正暗自庆幸皇上取了这么个歪打正着的名字。这下应该不会将司马相如气活过来了吧。
皇上却似乎很在意水墨宇的评价,转向他,水墨宇浅浅一笑,“皇上题的这名切题切意,意味深远,耐人寻思,确实是个好名字。”
听到水墨宇说话,我看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看向我的眼睛,那是一双很清澈的眼睛,眼中的赞赏非常清晰。
我莞尔一笑别开了眼。
皇上似乎将我的这个小动作看在眼里,他笑着说:“墨宇这次随朕前来,一是探望皇儿,二嘛,还有事相求哦。”皇上的语气颇有些调侃意味。而且由于皇后是和国的长公主,也就是水墨宇的姑姑,因此,皇上一贯亲切地称呼水墨宇的名。
我看向水墨宇,“不知道霓裳有何事可以帮六殿下?”自从知道水墨宇是我的未婚夫后,我打心眼里不愿再叫他哥哥。
水墨宇尚未开口,就听皇后冷声抢着道:“三日之后便是‘群英会’开始之日,按照惯例开场该有歌舞助兴,上一届在和国举办之时,是宇儿弹琴,花宰相之女向晚起舞,博了个好彩头。这一届本来早定了由你来跳头舞,谁知你…出了点变故,便换了七儿(皇后的亲生女儿),但现在你既然已经醒了,这舞还是该你来跳,也省得我们再向其他两国解释你缺席原由。”
“六殿下是想与我商定一下跳舞的细节?”我看着水墨宇。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三国之民久闻九公主的盛名,却无缘得见,这一届‘群英会’筹备之初,公主跳头舞的消息一经传出,各国报名参加的人数也都激增。这几日到鸿城(赤唐国的都城)的人真可谓络绎不绝了。太多的人是冲着你来的,所以这场头舞恐怕非你跳不可了。”
我说嘛,跳头舞听起来是挺出彩的事,皇后怎么可能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捡这个便宜,原来还有这层内情。
见我没开口,皇后接着道:“怎么?你是不愿跳还是有别的隐情?”
我看她是巴不得我有隐情了,最好是能证明我不会跳舞,这样不仅能羞辱我一番,还能让她女儿登上舞台。
我娘急忙接道:“裳儿大病初愈,身子仍旧虚弱,这跳舞之事多耗精力,时日又紧,恐怕不大适宜。”
皇后“哦”了一声,正准备说话,我马上笑着道:“娘多虑了,女儿身子已经好了,若是女儿一舞能为父皇和我赤唐国赢得好声誉,女儿就算辛苦一点也是值得的。”
娘还想再说什么,看了我一眼却忍下了,皇后见我爽快答应,她没戏唱了,也不说话。皇上却笑吟吟的道:“这才是朕的女儿,敢担当。”
皇上又说了些话,然后带着一众人走了。水墨宇却留了下来,说是与我商议跳舞的具体事宜。
看着水墨宇俊逸的脸,儒雅的言谈举止,我觉得自己真的变成花痴了,没想到世上真有这种儒雅若仙的人物,君临半空,白衫无风自飘(我自己幻想的场景)。而他具体说了些什么,我是一句也没听进,只顾着傻呵呵的笑。
“九公主?九公主?”水墨宇发现我并没有听他说话,唤醒我,“你去哪儿神游了?”他的语气中有种宠溺的感觉。
我“嘿嘿”干笑两声,“说到哪儿了?对了,我以后叫你‘墨宇’,你以后唤我‘霓裳’吧。老是殿下,公主的叫怪别扭的。”
水墨宇怔了怔,又盯着我看了看。
“怎么了?”我小心翼翼的问。
见我的神情,他笑了笑,“好的,以后我唤你的名,你唤我的名。”
这一场商议一直在我严重走神的情况下持续到了月儿临空才算告一段落。我便留水墨宇在我这里吃晚饭,他笑了笑便应允了,遣了人去他住的行馆传话。婵儿在一旁认真地伺候着我用膳,因为我常常盯着水墨宇看着看着就走神了,忘了夹菜。
起初,水墨宇见我这般呆呆望着他的神情,会感到不自在,眼睛会有意避开我的视线。但吃晚饭时,他好像已经习惯了的举动,我看他时,他便会回我一笑,笑中包含着宠溺。
“你总是这么大胆的盯着男子看吗?”这是水墨宇第二日见我时说的第一句话,他的脸上还是挂着浅浅的笑。
我回以一笑,“你以为本公主见谁都看吗?”
“如此,倒是我的荣幸了?”他的声音柔柔的,没有半点魅惑的意思,我却很着迷。
“昨日你提的那几点,我回去修改了一下,现在再弹一遍,你听听是否满意?”水墨宇从自己随从的手上接过古筝,调了调音便开始弹。
流水般的旋律便从水墨宇手中清泻而出。他弹的曲子原本叫《赤唐颂》,是他专门为赤唐“群英会”谱写的新曲,听起来气势磅礴,大气但又不失优雅。但由于我最后决定要跳的舞,被我命名为《飞天》,因此,水墨宇详细了解了舞的情况后,便也将曲名换为《飞天》。
水墨宇盛名传天下,他弹琴的技艺自然极高。但他琴声中颇为落寞的情绪却是为何?
昨天听他弹琴,我在惊喜称赞之余也似乎感觉到了他琴声中的落寞,本以为那只是自己的错觉,但今日听来,这种落寞相当真实,尽管他此刻仍旧挂着春风一样的笑。
琴声嘎然而止,水墨宇抬头看着我,“霓裳,今天在看什么看得出神?还觉得我像神仙?”
我笑道:“是啊,可惜神仙也有烦恼,你又为什么事感到落寞?”
水墨宇蓦然一怔,望着我的眼睛里忽然起了涟漪,失了波澜不惊的平静。但他很快又笑了,“原来我思乡的情绪早被我的琴声泄露了。”
是思乡吗?那明明是种落寞,仿佛无可奈何,仿佛心有不甘…但一切似乎很快又平静了。
不去深究了,我伸手随意拨弄了一下水墨宇的琴弦,“仙人,本公主要跳舞了,你可愿伴奏一曲?”
水墨宇开怀一笑,“你可真是个小妖精。”他手却没闲着,拨弄着一曲《飞天》便潺潺流出。
[第一卷满庭芳:第五章鬼魅]
昨日晚膳过后,送走了水墨宇,我便遣退了内室寝宫的宫女,还让婵儿特意替我到御厨房传了几样精致的宫廷小点心留在桌上。长明灯忽闪忽闪,转眼间荀隐便坐在了我的对面。
这应该就是武侠小说中经久不衰的必备功夫——轻功吧,虽然精妙,我却并不吃惊。荀隐这会儿正端详着我,似乎见不得我对他的功夫无动于衷一般。他很自觉地抓起一块点心扔进了嘴里。
“丫头,你的见识颇让我吃惊,寻常女子倘若见到我适才施展的功夫,只怕早吓的尖叫了。”他一边嚼着点心,一边继续上下打量我。
唉,荀隐哪里知道我那时代电视剧里早把轻功演绎的出神入化了,什么飞檐走壁、蜻蜓点水…全都小菜一碟,那盛极一时的《卧虎藏龙》里周润发、章子怡更是能够身形灵巧的在竹颠水面翻飞,哪一个人的动作不比他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