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变化得太快了。
朱韵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租了套房子,然后着手工作的事。找工作对朱韵来说并不事,不吹牛的说,她的实力可以应聘大多IT公司。母亲一直想让她去国有企业,觉得这样工作也更稳定些,但朱韵没同意,一直自己单干。
就这么又度过了近一年的时间。
因为时间较自由,朱韵可以在生活里安排很多其他事。在某个夏末,她去拜访了一位老朋友。
整片华夏大地上,能被朱韵成为“老朋友”的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想想也悲催。
朱韵驱车来到市中心一片高档别墅区,这里安保严格,她被堵在外面,打了足足七个电话才将睡梦中的任迪叫起来。
任迪大三的时候离开校园,带着几个乐队成员走南闯北东飘西荡,沉淀了两年后,由她作词作曲的一首《轻红》唱遍大江南北,乐队也由此曲命名,一直火到现在。
朱韵来到任迪的别墅,一脚踏入,瞬间皱紧鼻子,整个房子像灾后现场一样,散发着一股怪味。任迪经常外出,行李箱就堆在门口,脏衣服扔得到处都是,茶几上是吃剩下的外卖盒,还有成堆成堆的空酒瓶。
朱韵冲楼上喊:“任迪?”
没动静。
她又叫了两声,“任迪?”
“喊什么喊。”
朱韵回头,看见任迪从厨房晃出来,披头散发,上身套着宽松白衬衫,下身只穿了条内裤,光着脚在大理石地上吧嗒吧嗒地走。她从冰箱旁抽了瓶啤酒,灌了大半瓶才勉强把眼睛睁开。
“你这都不拉窗帘的?”朱韵环视一圈,明明大清早,屋里一点光都没有。
任迪懒懒嗯了一声。
趁着任迪醒觉的功夫,朱韵把会客区整理了一下,期间房子里安静得可怕。这栋别墅少说也近五百平,静得掉根针都能听到。
朱韵回头问:“乐队其他人呢?”
任迪冷笑一声,“不知道。”
她一瓶酒下肚,好像还觉得不过瘾,又去拿了一瓶。
“别喝了。”朱韵说。
任迪反应有点慢,朱韵直接过去拿走酒瓶。任迪身上酒味很重,应该昨晚就喝了不少,她一双微醺的眼睛看着朱韵,大概是朱韵的神色过于严肃,她忍不住后退了半步。
朱韵无奈。
她想起之前,她出国刚两年的时候,奶奶八十大寿,她回国庆祝。那时任迪的乐队刚火起来,演出不断,但她还是抽出一天时间跟朱韵见面。
当日任迪很累,她几天没有好好休息,朱韵将见面的地点临时换成了酒店,她们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着。过了一阵朱韵不自觉地哼了一首曲子,任迪笑了。
“你喜欢这首歌?”
“喜欢啊。”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么?”
“知道啊。”
任迪扭过头看她。
当年图书馆的天台上,朱韵忙着写代码骂李峋,任迪在一旁高贵冷艳地弹吉他,她们度过了无数个轻红色的黄昏。这是后来为数不多能让朱韵想起就会心一笑的画面。
任迪看了她一眼就转回头,两人一起盯着天花板。那酒店很高级,墙壁上贴着浅色的印花壁纸,头顶的水晶灯晃得人想流眼泪。
那次见面,任迪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远没有现在这样疲惫。
“是金城么?”朱韵试着问。
金城是小六子的本名。当年那个被李峋戏称“小妞儿”的人,现在是轻红乐队人气最高的成员。时代变得很快,不知从何时起,金城这种长相阴柔雌雄莫辩的人占据了大众的审美。
任迪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冷淡,没了酒,她便点了支烟。
任迪离开学校那年就跟金城在一起了,这出乎了大多数人的意料。任迪很傲,有时她那股劲上来比李峋还让人头疼,大家都不相信那个瘦弱的金城能追到她,可他们就那么在一起了。
“你们也六年了吧。”朱韵算了算,“挺久了。”
任迪抽着烟,不带任何情绪地说:“人是会变的。”她笑着问朱韵,“你说这世上不能‘同甘’的人多,还是不能‘共苦’的人多?”
“都很多。一直过得好,忽然不好了就会出问题。如果一直过得很苦,忽然变好了也容易出问题。”
“没错。”任迪轻描淡写地一笑。“任何感情都扛不住时间和变化。”
“总之,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要太上火,看开点。”朱韵说。
“哟,现在都轮到你来开导我了?”任迪把烟直接捻灭在桌子上,扯了扯嘴角。“你管好你自己得了。”
“想开点。”
“你怎么跟一老太太似的。”任迪忍不住道,“你以前不这样啊,现在怎么越来越往付一卓发展了。”
朱韵:“你别骂人啊。”
如果说这些年朱韵的“老朋友”里,谁过得最好,恐怕只有付一卓了。
六年下来,这位拉丁巨人不出意料还是没有固定舞伴,但他也不愁,在城西自己开了个舞蹈班,专教小朋友跳舞。
朱韵曾经去过一次,舞蹈班开设在一个很普通的小区里,不过他品味高,装修很讲究,朱韵去的那次正好赶上表演,昂贵的进口地板上坐了一堆家庭主妇,看着自己的小孩在前面一顿狂扭。
说起来,任迪能跟付一卓认识,也是朱韵的“功劳”。
当年付一卓费了死劲终于大学毕业,被他爸抓回去经商,后来他偷偷跑出来,到这边开了个分文钱都挣不到的舞蹈班。只不过他自理能力差,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从何入手,他在这又没熟人,只能求助朱韵。
当时朱韵正在美利坚披星戴月点灯熬油,就把这件事托给任迪了。
“傻逼。”
——这是当年任迪初见付一卓的时候给出的评价。
几年过去,她的评价改了。
“厉害,”任迪又从烟盒里取了根烟,懒懒地说,“我见他的次数也不多,但他几乎没变化,次次都那样。这年头能让自己开心是最大的本事……要喝酒么?”
“别喝了,你都喝多少了。”
“别拿你的酒量跟我比。”
朱韵白她一眼,起身想去拉窗帘,被任迪吼住。
“别!”
“为什么?”
“晃眼睛。”
任迪常年昼伏夜出,皮肤惨白,而且她总化妆,眼睛周围颜色像是渗进去了一样,永远黑黑的。
朱韵说:“你知道这屋子加上你等同于什么吗?”
任迪躺在沙发里,一双光洁的长腿随意叠着,“什么?”
“墓地。”
任迪慵懒地笑。
“什么毛病……”朱韵到底没有拉开窗帘,她琢磨着怎么样才能让屋里多点人气,想了一圈把电视打开了。
结果瞬间后悔。
电视正播放娱乐新闻,一家游戏公司的高层大婚,对象正是给他们游戏代言的女明星。
这件事最近炒得很热,一来是这位女星从前私生活混乱,绯闻不断,二来这家公司有多款游戏涉嫌剽窃国外经典大作,为了捞钱毫无下限,圈里名声很臭。现在这两个“强强联合”的消息一出,马上引起众多关注。
不过不管大家骂也好损也罢,因为这件事,公司马上准备上线的新游戏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曝光,利弊大小,谁也说不清楚。
朱韵盯着画面中央意气风发的男人,转头看任迪。
“酒呢,有多少都拿出来吧。”
任迪翻她一眼,起身拿酒,悠哉道:“高见鸿是惨了。”
“怎么?”
“那女的我认识。”任迪一副看热闹的表情。“吸血鬼一只,以前勾搭过我们键盘手,没成功。高见鸿看女人的眼光不行啊。”
朱韵看回电视,刚刚的新闻已经过去了,她愣了一会神,直到任迪把酒杯塞到她手里。
如果说这些年来,有什么事是她无论怎么努力都做不好的,恐怕就是应对这家公司。
那是她的一块心病,甚至比李峋还要严重。因为至少李峋的事是有结果的,他的时间凝住了。而这家公司不同,它顶着“L&P”的牌子不停变化着,每一次变化都搅动着朱韵的神经。
朱韵和任迪喝得酩酊大醉,一觉睡到太阳西沉。朱韵好久没有喝得这么醉,胃里不舒服,在洗手间大吐特吐。洗手间没有拉帘,她一抬眼看到外面,天色像她的脸一样,通红发烫。
血色的火烧云绵延十几里,市中心最繁华的区域,一幢大楼傲然挺立。楼门口竖着巨大广告屏,上面正在播放该公司马上要上线的游戏资料片。
一辆出租车停在公司门口,车上下来个男人,身材高大,一身黑衣,他单肩背着行李袋,也是黑的,整个人像抹不开的雾。
正是下班时间,来往路人行色匆匆。
男人站在那幢大楼门口驻足半晌,缓缓迈开步伐。

第四章

吉力公司一楼。
空调将大厅吹得冰冷无比,前台两名女接待一边整理手头的东西,一边偷偷往旁边看。
走廊右侧有一面宣传墙,上面挂着公司近几年发布的项目,还有公司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照片。
那个男人站在宣传墙前。
他刚来前台询问的时候给两个接待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个子很高,通身黑色,衣服质地偏硬,整个人像是用刀一下一下削出来的,搭着那双沉默的眼睛,给人一股说不出的生僻感。
可她们还是忍不住看他。
电话响起,一名接待员接通,小声说:“高总……哎,好的,我知道了。”放下电话,她起身对宣传墙前面的男人说,“先生,您可以上去了,高总在六楼会议室。”
那人转过身,一语不发往电梯走。
中央空调开得低,不止一楼大厅,整栋楼都是冷冰冰的。
从电梯出来,正对面就是一间开阔的会议厅,外面的玻璃门擦得一尘不染,里面是条端正的长桌,周围一圈真皮座椅,角落里摆着两盆修剪好的植物,是房间唯一的暖色。
会议室里有三个人,两人站着一人坐着。察觉门口来人,三人一起看过来,坐着那人只看了一秒,便接着跟下属交代工作,说了十几分钟,两名下属带着笔记离开。
人都走光,高见鸿终于抿了口茶,抬头,看向门口那人。
“好久不见啊,李峋。”
*
田修竹来接朱韵的时候看到一个诡异的场面,两个酩酊大醉的女人交叠着躺在沙发里,任迪衬衫扣子解开,近乎赤裸,手搂在朱韵的腰上,呼呼大睡。
“真不愧是摇滚歌手。”田修竹感叹。
朱韵被任迪挤在里面,任迪大长腿勾着她,田修竹试着拉任迪的脚踝让她松开,被任迪睡梦之中狠蹬了一脚。
朱韵被这脚踹醒了,她尚有点理智,艰难地爬起来。
“你怎么进来的?”
田修竹无奈:“安保好也不能不关门啊。”
朱韵迷迷糊糊,“……没关门?”
田修竹把朱韵拉起来,朱韵脚下不稳,他单手架着她,从捡起地上的一件落满灰尘的薄外套,顺手盖在任迪腿上。
“你们这聚会真热闹。”
田修竹给朱韵装车,她在车上醒过来,头晕目眩,盯着车窗看了好一会,才沙哑地问:“去哪?”田修竹回答她:“画室。”
田修竹的画室是很早年前买下来的,在美术馆旁边一条小巷里,幽深清静,像一块远离喧嚣都市的孤岛,他在国内的大部分工作是在这里完成的。
朱韵记得第一次去他画室的时候,屋里东西太多,看得她眼花缭乱,转了几圈下来,其实更多记住的是画室的味道。那是一种独特的味道,混着木料、画布、松节油,还有主人本身的气味。
田修竹回到画室便围上卡其色的围裙,站在一面巨大的画布前调颜色。
朱韵看着画布上的底稿。“你画了一半出去的?”
“是啊。”
“你早说你在画画啊,我自己也能回去。”
田修竹笑了,“你自己能不能走出门都是问题。”
朱韵坐在书桌旁醒酒,随手帮他整理起东西来,她无意间从缝隙中抽出一本陈旧的英文杂志,封面就是田修竹。
她翻开报道的那一页,内容她太熟悉了。这就是当初在学校时,柳思思让她翻译的那篇文章。
朱韵有些恍惚。
*
六楼。
偌大的会议室里,只有高见鸿和李峋两人面对面坐着。
高见鸿穿着一身灰色西装,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他比以前瘦了些,下颌的棱角更加成熟收敛。不知是屋里的色调太冷,还是中央空调开得太低,他的脸上泛着不正常的白。
“什么时候出来的?”他淡淡地问。
“几天前。”李峋说。
“减刑了?”
“嗯。”
高见鸿点点头,他手轻轻地波动茶盏的杯盖,瓷器摩擦的声音跟当下环境相匹配,也是冷的。
高见鸿随口问:“过得怎么样?”
李峋没答。
高见鸿说:“既然出来了就好好生活,别再犯以前的错。”他瞥了李峋一眼,“今后有什么打算?”
李峋还是没答。
高见鸿也不在意,他扣上杯盖,两手交叠放到桌面上,就像是在给员工开会一样。
“我等下还有事,就不跟你聊没用的了,咱们开门见山说吧。李峋,出来了就正经过日子,别想些有的没的,你懂我的意思吧。”
沉默一点点蔓延。
应该是不习惯的缘故,高见鸿想,这栋楼里没人敢不回复他的问话,他不习惯这样,所以手心才会冒出这么多的汗。
半晌,李峋终于开口。这是他这一整晚第一次主动说话,他问高见鸿:“你结婚了?”
高见鸿一愣,顺着李峋的目光看到自己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他收回手,靠回椅子。
“嗯,刚结不久。”
李峋点点头。
“恭喜。”
说完,他拎起地上的行李袋,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会议室外走进一个人,神色焦急,还没进门就开始催促。
“高见鸿你磨蹭什么呢!八点要去华江大酒店聚会,你准备完了吗?”
来人眉头紧皱,大步流星,跟要出去的李峋碰了个正面。
两人都停住了。
这么多年过去,方志靖的额头还是那么宽大,浓眉之上,颞骨生长得更为突出,竖在额头两侧,显出几分凶相。
方志靖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干瞪着眼睛,嘴巴都忘了闭上。
一片沉寂中,李峋缓缓转头,他看向皮椅里的高见鸿,像是要确认什么。
高见鸿依旧安宁地坐在皮椅里,他们四目相对,却总看不真切。
六年,称不上沧海桑田,但也不是眨眼一瞬。时间如同面前这张长桌,规整坚硬,将人分隔在两边。
李峋什么都没说,从方志靖身边走过。
人都走没影了,方志靖还是目瞪口呆,高见鸿冷笑一声。
“吓傻了?”
方志靖这才回神,他紧紧看着高见鸿。
“他什么时候出来的?”
“几天前。”
高见鸿被刚刚一幕惊得声线都颤起来了。
“怎么这时候就出来了?”
“减刑了。”
“这才几年!怎么减了这么多?!”
高见鸿看着他,缓缓道:“六年了。”
“那——”
“方志靖,”高见鸿嗤笑道,“你至于怕成这样么?”
方志靖左眼装着义眼,平日看不出来什么,只有像现在这样狠狠瞪人的时候,才能感觉出两只眼睛有所不同。
“你就一点不担心?”
“我担心什么?”
方志靖咬牙切齿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再清楚不过了!”
不管方志靖多跳脚,高见鸿还是一副悠闲的样子,他一边玩着茶杯一边说:“我知道你怕什么。不过这个行业更新换代有多快你也应该清楚,他在里面关了那么久,足够把所有东西都洗没了。”
方志靖说:“没了还能再学。”
“呦,看不出来啊。”高见鸿惊讶道,“你对老仇人这么有信心。”
“我没跟你开玩笑!”方志靖大声说,“公司现在处在最关键的时候,绝对不能出一点差错,李峋这人睚眦必报,他——”
“那就让他来啊!”高见鸿忽然拔高声音,他将茶盏往桌上狠狠一扣,水洒了一桌。
他豁然起身,指着周围。
“方志靖,你看看这里。你看看这栋楼,看看你手下这些人,看看自己掌握着多少资源!你再看他,他现在还有什么,你别告诉我就算这样你还是不敢跟他决胜负!”
外面来了个员工,看着两个老板这样吵,战战兢兢不敢上前。方志靖注意到,不耐烦地吼着:“什么事!”
员工弯着腰,小心翼翼说:“高总,方总,车已经到了,再不走要晚了……”
方志靖这才想起等会还有聚会,他对员工说:“我们马上到。”
高见鸿站在窗边低声说:“我头疼,不去了。”
方志靖沉气,整理了一下衣服往外走,走到门口停住脚步回头。
“高见鸿,你不用对我冷嘲热讽,你要真像自己想的那么光明正大,现在也不会跟我一起共事。咱们现在在一条船上,现在公司里多少人虎视眈眈,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再节外生枝,你有功夫怀念过去还不如想想怎么处理事情。”
他说完扬长而去,剩下高见鸿一人,站在玻璃窗前凝望夜色。
比起没有星光的天上,世间华灯溢彩,一片繁华。可或许是因为有层厚厚的玻璃挡住,高见鸿总觉得这繁华有些虚幻,像罩着一层迷雾般,远不如李峋刚刚的神色清晰。
想起李峋最后回头时的眼神,高见鸿的头顿时疼起来。他闭上眼,紧紧压着太阳穴,许久许久,也没有松手。

第五章

李峋站在繁华的街口。
车流像条金色巨龙,盘踞在夜色中,一眼望不到头。
“怎么样?”角落里走来一个男人,看着年纪不大,身材干瘦矮小,眼睛有点鼓,稍稍转动便透出一股贼气。
李峋没有回话,侯宁又说:“看你这表情也知道了,我早就跟你说过,你还不信。走吧,先去吃饭,我要饿死了。”
这条街的尽头有一家小面馆,此时生意兴隆,店内爆满,桌子摆到了人行道上。
面馆是夫妻档,经营多年,老板脖子上挎着手巾,在店门口的大铁锅里煮面,老板娘则忙着上菜收钱,不亦乐乎。
现在刚好晚八点半,附近的上班族加完班到这吃饭,桌桌的主题都是对工作和老板的抱怨。
相较起来,李峋这桌格外的安静。
桌上两碗牛肉面已经上齐,可李峋并没有动筷子,他抽着一支烟,看着路上的行人和车流。
侯宁吃了半碗,开始摆弄膝盖上的笔记本电脑,他飞快敲击键盘。
“这就是你之前要做的那家公司?刚刚我已经查过了,现在规模很大嘛。”他没抬头,对李峋说,“不过名声太臭了,网上全是骂声。”
李峋没吭声,还是看着远处。
侯宁从电脑里抬起头,盯了他几秒,扣上笔记本说:“李峋,你跟我走吧。”
李峋缓缓转头,侯宁看着他说:“你刚见过你的老同学了吧,看你这样也知道他们什么态度了。你不能怪人家,全世界都是这样,当年我第一次进去,出来时我爸妈都不认我了,就因为我欠了那么点债。”
侯宁冷笑一声,他长得格外瘦弱,一笑脸上扯出不少褶皱,配着那双鼓眼睛,活像只猴子。
侯宁敲敲怀里的电脑,“可他们不知道,那么点钱我随便动动手指就赚到了。”
李峋目光冰冷。
侯宁向前探身,“李峋,钱怎样都是赚的,你以为你那老同学的钱就赚得干净了?他要真那么干净怎么会被这么多人骂。所谓朋友都是放屁的,叫得越欢出卖起来就越狠。不过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人得向前看,我们离开这里,去国外,以后谁也别想抓住我们,我们会有花不完的钱。”
李峋一直没有回答他,他远远望着一个方向。侯宁回头,看到影影绰绰的夜街尽头,吉力公司的大楼还亮着。因为是新建不久的大楼,所以它看起来比周围的楼更气派。
李峋的神情更加阴郁了,他把烟狠狠掐灭在桌上,起身往外走,侯宁哎了一声收起电脑追他。
侯宁肢体不太协调,走路的时候还好,跑起来就突显出怪异来。他还不到李峋胸口,体型也像营养不良一样,瘦小枯干毫不起眼,连初中生看起来都比他强壮。
“你想做什么?你告诉我你要做什么我可以帮你!”
李峋个子高,步伐大,很快侯宁跟着就费劲了,他追了几步没追上,气喘吁吁地冲着那道黑色的背影大吼。
“李峋!”
李峋脚步不停,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
一辆跑车停在别墅区门口。
夜色已深,小区内的路灯统一调暗,不过依旧映出火焰般的通红车身。
这是金城今年买的第二辆跑车,如果算上之前的,他现在一共有七辆跑车,其中五辆都是红的。
其实金城并不喜欢红色,但他买第一辆跑车的时候,正赶上《轻红》单曲刷爆各类榜单,他在经纪人的要求下挑了红车应景。粉丝将红色当成他的本命色,将他形容成火焰一般的男人,这么多年下来,他竟然也顺理成章地觉得红色才是自己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