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仗着美貌,本可嫁得很好,一生衣食无忧,偏偏遇上我父亲,倾慕于他。
也难怪,父亲到现在也还是个儒雅有风度的男人,何况当初他拉一手好琴,画一手栩栩如生的国画,写的情书流畅动人。
虽然穷,母亲还是嫁了他。
指望如此有才气的男人一定有出头的一日,然而,老天并没有给他如此好的际遇,他就这样沉沦下去,成为一个小单位的小科员。
他让她吃了苦,故此,他觉得一直欠着她,不能在物质上满足她,只有给她更多的爱。
我知道,父母从小对我期望殷切。
家里经济最拮据的时候,母亲仍然坚持让父亲送我学小提琴,逢年过节必有一套有趣的新书送我作为礼物。从小学至高中,家里所有的报纸都用来给我练习毛笔字。为了培养我的气质,连芭蕾也学了。唐诗宋词,更是自孩提时就已经耳熟能详。他们又辛苦将我供到医科毕业。
母亲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我能嫁得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弥补她这一生的遗憾。
看他们给我取的名字就知道了,梁锦诗,锦诗——大概希望我一生都如最华丽的诗篇吧。
可惜,我偏偏不争气,选了个极普通的男朋友,职业平平,相貌平平,连说两句讨未来岳母欢心的话也不会。
不过,志谦是个不善表达的人,他连对我,都没有说过甜言蜜语。
这样木讷,怎么过得了我母亲这一关?
都怪我任性。
可惜,现在我只能为我的任性付出代价。
这顿饭不欢而散。
回到自己家中,我觉得心中始终憋着一口气,为自己,也为母亲不值。
这样委屈,不知道为的是什么?
连带最爱我的母亲也跟着受气。
喉头哽着,眼泪汩汩流下。
想到近一年来,被志谦忽视,我禁不住悲从中来,忍不住放声哭了起来。
正哭着,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母亲。
我赶紧止住哭泣。
“锦诗,妈妈说了过激的话,别放在心上。妈妈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为你不值。但只要你喜欢,妈妈就会接受他。房子的事情,以后我们再考虑。”母亲尽量把声音放得很低,温柔如水。
是的,这声音是带着水的,母亲一定也是忍着泪给我打的电话。她一定不放心负气离家的女儿。
我不禁泪盈于眶。
哦,我的母亲!
志谦与我吵架,永不会放低姿态来与我道歉。
我的母亲竟然向她的女儿低头。
我强装笑容,与母亲胡乱说了两句。
挂了电话,我扑倒在床上,眼泪恣意流出来,弄湿了被子,弄湿了整颗心。
妈妈,对不起…
4天后,志谦回来。
一周没有见他,我有些想念,但这想念又不似初初相恋时那般迫切,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反复煎熬着一颗心。
这想念,是黄昏里淡淡太阳的影子,不温不火,似有还无,却又难以真正挥散。
真见了面,又没有想像中欢喜,只握住他的手,往他怀里靠一靠,觉得极安心。夜里睡觉也觉得容易些了。
也许,老夫老妻的感觉就是这样。
龙虾和芥末
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4)
还没结婚,就已经如此,结婚以后的生活,更加不敢想像。
生活平淡,感情麻木,还只是小事,重要的是志谦竟不肯好好与我说话,动不动就冷嘲热讽。
晚上,我翻开时装杂志,想看看哪种面膜补水效果最好。
志谦坐在电脑桌前,赶他的设计图。
“锦诗”,志谦唤我。
我赶紧走到他跟前。虽然志谦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可是非常耐看,眉头微皱的时候,有种天生的桀骜不驯。但凡靠近他的人,都觉得他浑身上下有种让人安心的气质,似乎天大的事情发生了,有他在一定能迎刃而解。
任何时候,志谦都保持着他气定神闲的姿态。
志谦说过,做人姿势最紧要,一个人得到再多,赢得再漂亮,姿势不漂亮,总有些缺憾。
“锦诗,现在白糖涨价了吗?”虽然我特意走到他跟前,可是他还是头也不抬,自顾自地说话。
“没有啊?”我有些诧异,志谦一向不肯过问柴米油盐的。
“那为什么咖啡里不放糖!”口气极不屑。
我差点晕厥!
看,他就是这样,不肯好好跟我说话,非要挖苦我两句才甘心。
“志谦,你非要把工作带回家做吗?”我望着他,忍不住抱怨。
“啊!不工作,还可以干什么?陪你看肥皂剧,抑或研究哪本杂志上的衣服最好看?”他终于抬起头看我。
我忍住气:“陪我说两句话也好。”
“好吧,你要说什么?”志谦反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压着火,尽量心平气和地和他说话。
“志谦,你想结婚吗?”我严肃地看着他。
“结婚?怎么,你向我求婚吗?鲜花在哪里?钻戒在哪里?”他哈哈笑起来,似乎在看一个头脑简单的蠢女人。
然后他一把拽着我,环住我的腰:“傻瓜,随时可以结婚的!难道你着急了,担心年龄大了,嫁不出去?放心,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明天是星期天。”我瞪着他。
“那就后天。”他随口答,一点也不认真。
“志谦,结婚是要买房子的。”我盯着他。
“谁说结婚要买房子?我结婚就不买房子,我们租的这个地方不是很好吗?”他有些吃惊,似乎我问了一个非常荒谬的问题。
“可我不想在别人的房子里结婚!”我一个字接一个字地说。
“锦诗,你知道现在房地产泡沫有多严重吗?你今年买了房,可能明年房价就跌到你负资产,我们不是有钱人,搏不起!”志谦也严肃起来。
“可是,要是房价不跌,我们是不是永远不结婚?”
“暂时租房住不行吗?”志谦有些不耐烦。
“可是,我父母就我这一个女儿,总不能让他们委屈地把女儿嫁了吧?”我不高兴了。
“果然,梁锦诗,我就知道是你妈的主意。嫌我没钱不是?逼我了是不是?告诉你妈,我就是不买房子,她愿不愿意嫁女儿,无所谓!”志谦已经甩开我的手,把我推到一边。
我身体僵住,但还是企图好好跟他说:“志谦,不是我妈的意思,是我不想。”
“你到底是要嫁给我,还是要嫁给房子?你那么想要房子,找个有房有车的嫁了,别跟着我!”志谦大声冲我吼。
他一吼,我就手足无措起来,心也跟着跌下去,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看着他,看着这个我爱了5年的男人,我突然觉得他很陌生。
“有什么好哭的,我又没欺负你!”志谦继续冲我吼。
一年以前,只要我流泪,志谦还是会手忙脚乱地放低了声音来哄我,可是现在,就算我哭哑了喉咙,哭肿了眼睛也不会再心疼了吧?
“志谦,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想解释,可是声音都在抖。
“我让你别说了。”志谦站起身,走进卧室,用力将门关上!
天,什么主动权都被这个男人占尽!
旧时的女人和男人吵架,撒手锏是让男人睡客厅、睡沙发。
可现在的男人,比女人还先奔进卧室锁了门。
我用力敲门,可志谦却在房间里轻蔑地说:“你不是不想住在租的房子里吗?那你走啊!”
我为之气结。
突然想笑,可是心却像被扔进了无边的苍凉荒漠里。
我走出门,用力关上房门。漫无目的地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眼泪还在脸上,夜风一吹,像刀割一般的痛。
我心乱如麻,旧的泪痕被风舔干,新的眼泪又涌出来。
我一边走,一边回头,志谦并没有追出来。
我忘了,我们已经不再热恋,他早对我了如指掌。
他永远都知道怎么对付我,他知道我没有地方去,到头还是得回到他身边。
我看着路边的橱窗,我苍白得像个高危病人,连嘴唇都是紫的。
我这才发现,光顾着和他赌气,出门的时候,连外套都没穿,只片刻,我已经抖得如风中落叶。
不能回家,我又能到哪里去呢?
出于医生的本能,我知道再走下去,我一定会生病,必须尽快找个暖和的地方待着。
一抬头,我看见街边上有一家小酒吧,“花语”。
我钻进去,暖气顿时包裹我,我立即舒了口气。
人一暖和,心里顿时没有那么多怨气。
我坐下来,服务生过来问我喝什么。
龙虾和芥末
暗恋一名学长的感觉(5)
我才想起自己出门没有带钱包,我赶紧全身上下摸了摸,竟然一分钱也没带。
服务生不耐烦地看着我:“小姐你到底要什么?”
我尴尬地冲服务生笑笑:“不要了。”
我站起来,离开。
刚走到门口,服务生把我叫住:“小姐,那边那位先生送你半瓶蓝宝石。”
我愣了,回头一看。
竟然是他!那个我在MIX遇到过两次的男人!
我略一迟疑,留下,还是走?
留下,我不惯与陌生人搭讪。走,外边那么冷,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衡量一下,想到志谦得意的样子:我就知道你走不了多久!
我决定坐下。
我在隔了他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坐下,我想,要是他坐过来与我说话,我就离开。
服务员把酒给我倒上。
我喝一口,温醇甘洌的酒顺着我的喉头滑下,一股暖流从舌尖流到心脏,再自心脏蔓延向全身。
精神为之一振。
他不说话,只含笑看着我。
我顾不得介意他的目光,连喝了好几口酒,身上才有了热气。
等缓过气来,我对他笑笑:“谢谢!”
他也对我笑笑:“不客气!”
我发觉他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并且笑起来的样子很有几分像梁朝伟。
见他不像要坐过来的样子,我放下心来,决定大方一点。
志谦说过,做人最要紧姿势好看。
志谦,又是志谦!
今天晚上,我要忘掉这个男人。
“一个人?”我扬声问他。
“一个人。你呢?”他的笑容在唇边扩大。
“一个人。”我也笑。
然后,我们不再交谈,各自喝着酒,想着心事,也间或隔着桌子举杯,对饮一杯。
忍不住,我偷偷看他,如同第一次一般,小心躲避着,唯恐被他发现。
他有非常优雅的侧面,喝酒的姿势有一点潦倒,有一点寂寞,似乎有什么事情一直困扰着他,就连他偶尔抬头对我笑,那满含笑意的眼睛里,都有藏不住的心事。
一个这么好看的男人,也会寂寞吗?
这样的男人,应该天生有拥红偎绿的资格吧?
可是,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呢?
那么寂寞!
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那样从容的气度,那样淡定的表情…应该是大公司的高级职员吧,或者是个成功的生意人?
我猜测着。
突然看见他也正望着我。
四目相接,他的眼睛明亮而深幽,我的心顿时慌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拼命抑制自己的心跳。
这个男人的眼睛,也如梁朝伟般会放电呢!
他会怎么想我?
一个在酒吧里流泪买醉的女人?
一个弃妇?
是呢?我穿着如此单薄的米色羊绒毛衣,没有外套,一分钱也没有,肿着眼睛、挂着泪痕、散着头发,直接冲进酒吧。
像不像刚刚被别人的妻子从床上揪起来,慌乱地夺门而逃的情妇?
天,太像了!
我简直不敢再想,只觉得脸越来越烫。
他为什么要送酒给我呢?
可怜我,抑或生活苦闷,想添点乐趣,看多点笑话?
为什么每次遇到他,他都一个人?
而为什么每次遇到他,我也一个人?
呵呵,一个人!
孤孤单单,又欠缺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豪气。
只得挤进喧闹的酒吧,企图用别人的热闹来伪装自己。
一个人!
龙虾和芥末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1)
如果以后还能在酒吧里遇见他,我决定在心里叫他“一个人”。
我胡乱猜测,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窘迫万分,一定不自然到极点。
我闷闷地喝酒。
玺彤要是知道,我喝一个陌生男人的酒,而且与他眉来眼去,一定会晕死过去的。
想到这里我又有些想笑,忍不住牵牵嘴角。
奇怪,刚才还为志谦与我吵架伤心欲绝,此刻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了。甚至,可以坐下来接受一个陌生男人的馈赠。
酒吧里放梁朝伟的“为情所困”,歌声如泣如诉,缠绵哀怨,一时间,整个空间都凝固,我在这歌声里沉醉,有刹那失神。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我想起了,初初遇见志谦的事情…
那一年,我刚刚大学毕业,皮肤晶莹得发亮,头发柔顺乌黑,身体刚发育停当,簇新,发出芬芳的气息,没有一丝多余脂肪…穿雪白医生服,满口医学术语,却只是稚嫩的实习生,跟在带我的医师身后唯唯诺诺。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蔷薇爬满墙,粉红菲菲,像最丰盈的青春。
那一天,我如常工作,因为马虎,填错了给病人开的药品名,只一字之差,被带我的医师当着一屋子病人的面责备。
心里又恼又羞,终于脸上挂不住,泪盈于睫。
正好,志谦陪同事来看病,目睹整个过程。
我强忍眼泪,逃出病房。
没想到,志谦跟出来,一言不发,递我一方手帕揩眼泪。
我至今记得那方手帕被叠得方方正正,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有淡淡太阳晒过的香味。
那一刻,我的心顿时平静下来。
也从那一刻,我对志谦有了莫名的好感和依赖。
后来,志谦带我到医院外边的一家小咖啡屋,请我吃了一客冰淇淋。
我们就开始了5年的恋情…
志谦是个不擅表达的人,可是每每回忆起相识这一天,他的眼波会分外温柔:“那天阳光很好,照进病房里,整间屋子都镀了一层金粉。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细致玲珑的一张面孔,白皙如水晶一般,因着尴尬委屈,涨得通红,尖尖下颌,大眼睛里蓄满泪水,看了让人心生怜意。我屏住呼吸,原来医生也可以这样美丽。当你奔出房间,我如同被魔附身,身不由己,也跟着你走出房间。你躲在角落里,单薄肩膀轻轻抽动,我的心也跟着被抽动,不由自主想安慰你,想抹去这张脸上的泪水…”
我极喜欢听志谦描述这一刻的情节,觉得他形容得十分传神动人。故此,我常常要求志谦描述,刚开始,他总是不厌其烦。后来,心情好的时候也偶尔会答应我。现在,如果我再提这要求,他会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
我叹口气,抬起头,“一个人”也呆呆握着酒杯,似乎也在回忆什么。
因为他唇边也挂着一个似有还无的笑容,可能他和我一样,也在这歌声里寻找失去的回忆吧。
“这一生为情所困,只为当初你的心太真,这一生痴痴恋恋,只为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
突然,我的气消了。
我站起身,想和“一个人”说声再见。但见他一直陷在他自己的思绪里,也不便打断。
我悄悄离开。
街上风很大,我的身体瞬间冻僵。
我僵着身子,努力回忆那个芬芳的夏日来取暖。
刚走到楼下,突然一个黑影从花丛边蹿出来,我吓一大跳,失声尖叫。
那人似也被我骇住,往后退了一步。
我定睛一看。是志谦,他手中还握着我的大衣。
他看我一眼,也不说话。只把大衣披在我身上,用力握住我的手,轻轻搓了搓。他的手干燥、温暖。但我的手已经僵住,根本无法动弹,甚至合不拢。
他有些急了,又似乎有点心疼,责备地瞪我一眼,撩起衣服下摆,将我的手贴在他温暖细致的皮肤上,用力环住我,似乎想将自己所有的热量都传给我。
我一靠近他,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手心处他的体温,迅速传到我的全身。
我的眼泪忍不住又滑落。
终于,志谦还是来找我了。
可是,我们也有了如此深的裂痕…我伤心地想。
我们都没有说话。
我抹干眼泪,去洗澡。
滚烫的水,从身上淋下来,包裹住我,如同志谦细腻平滑的皮肤,我的心平静下来。
走进卧室,志谦正躺在床的左边,那是我睡的位置,我上床,他立刻回到他自己的那一半床。
我躺上床,这一半的被子、床单已经被他温好,一点也不冰凉了。
志谦就是这样,每个冬天,他都会比我先洗澡,然后帮我把被子暖好,让给我睡。就连半夜里,我起夜,他也会蒙眬地主动睡到我的地盘来为我暖被子,我上床,他再让给我。
平日,我很为他这个小动作感动。然而今天,我忍不住想:只为我暖暖被子,付出一点体温,就妄想不买房子和我结婚。一个小动作,可以省几十万呢!
龙虾和芥末
能否在酒吧里遇见他(2)
想完,我又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汗颜。
也许志谦也在想:我为你付出这么多,夜夜不厌其烦为你温暖被窝,事无巨细为你想到,你却为了一套房子、身外物,与我翻脸。
我们还是没有说话。
志谦想来抱我,我僵直身体,不肯理他。
他悻悻地转过身,背对着我。
我胡乱想着,蒙眬起来,思维逐渐散乱,睡意终于征服了我。
半夜醒来,发觉我在志谦的怀里,志谦的手握着我的手,十指相扣,是我们每夜睡惯了的姿势。
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
我立即兴奋起来,也许,我穿了这条裙,志谦会得对我另眼相看!
我决定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差点为了这条裙子失眠。
第二天,一下班,我就到太平洋百货,找到这个专柜,对着杂志买下了这条粉红色的落英缤纷裙。
果然,试穿上身,每走一步,那上面娇嫩的花朵,就仿佛要从膝头坠落一般。
虽然,这还只是冬天,要到春天,还漫长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