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星”还有个美丽的隐意——小妾。这样美丽的误解多得古时一帮诗家的臆断,他们认为“《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十足的腐儒之见啊,让人无可奈何,只得以时代思想有局限为借口原谅他们,免得气坏自己。幸好这种怪论,古时就不大被人认同。
李商隐《为有》诗云:“为有云屏无限娇,凤城寒尽怕春宵。无端嫁得金龟婿,孤负香衾事早朝”。有人说诗意是从《诗·鸡鸣》“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蜕化而来,也有说李诗从《小星》“抱衾与裯,寔命不犹”发展而来,亦可。从家中家人方面来说,妻子怨丈夫不同共眠,谓之孤负香衾;从行役者的角度来看,则是自伤“抛却衾裯”。由此可见李商隐显然也是认为《小星》是小吏自伤命苦的诗。
小吏并不比普通民众好多少,他们亦只是民的一类,好像花池里的花,只是相对的拔节而出。自古以来“民”就是个强大而卑微的概念,说它强大是因为民众担负起一个又一个个王朝,建立它们又毫不吝啬地摧毁它们,历史的真正推行者不是被时间选出来站在风头浪尖的英雄豪士,而是民众;说它卑微,是因为在以前的中国,民连独立的概念都没有,常被呼之“生斗小民”,小就算了,被人提及还是以生斗计,简直像米铺里的掉在地上的米粒一样不值钱。民众的包容性太大:奴隶,自由民,小吏,甚至是官员,某种程度都可以称其为民。若转换了王朝来看,那先一个王朝的帝裔,在新的统治者看来,也只是民众。
一年收成的大部分上交,剩下的不够一家人裹腹。这种际遇是相对自由民而言,若是奴姬,则更卑贱,完全没有所谓人身自由,个人价值,等同货物嫁妆。古希腊更离谱,只要奴隶主们商量好,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拿来交换奴隶的,比如盐。
幸好个人的自尊心会帮助人主动忽视这些,在心里建立一个比较强大的自我保护机制。人不到走投无路精神崩溃的地步,这道心理屏障都是不容易被拿开的,人总是自尊多过自弃。即使口口声声自称小民该死,也不会有人真的自认小民,甘心命比旁人贱三分。或者干脆如奴隶一样认命。
臣服在命运之下,认定是老天安排,不仅仅是懦弱的表现,它更是人的一种自我保全意识。
世大夫可以用一匹马,一匹丝绢换走一个或几个姬妾。像绿珠那样的倾城之色,身价也不过三斛明珠。现在随便一个女子,哪怕你拿着一麻袋明珠,想换她永远以身相许都不太可能,更毋论想她为你死。
至于男奴隶,身份就更卑贱。秦穆公时大夫百里奚,是名门之后,更是一代名臣,可这名臣的身价却非常低,只值五张羊皮,因为他曾经是个奴隶。
百里奚的身世说起来那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要追溯到周初时才行。周武王封周太王古公亶父的二儿子虞仲的子孙在虞国(在今山西平陆县北)。春秋时,虞仲有个后人叫奚,因住在百里乡,又称百里奚,他在虞国任大夫。公元前655年,虞国被晋国所灭,百里奚和虞君都当了晋国的俘虏,成了奴隶。这时,秦穆公向晋献公求亲,晋献公就把女儿嫁给他,同时把百里奚也作为陪嫁的奴仆之一送往秦国。百里奚不甘心做奴隶,就在半路上逃跑了,可不久又被楚人捉去,成了楚国的奴隶。秦穆公是个有雄心壮志的国君,一直留心收罗人才,他听说百里奚是个有才干的人之后,决心把他追回来。他怕用重金去赎会引起楚国对百里奚的重视,就按照当时奴隶的身价,用五张羊皮把他作为逃奴赎回来。秦穆公同百里奚交谈后,对他大加赞赏,封他为大夫,随时向他征询国策。
看起来,当官确实是比较好的,就此摆脱小民的身份,此身离奴隶也更远。可是当官,是当有实权的官,还是当无权的官,是当做事的官,还是当管事的官,当贪官还是清官都是有本质区别的。《北山》诗云:“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可见同为“王臣”,同为“职司”,工作并不相等,遭遇也不相同。
似我这等没有革命性的人,无意去谴责什么,有些事,你谴责你的,他存在他的,像小泉那厮,你再谴责,他还不是依然故我?社会现实也是这样,谴责代替不了现实。从古到今的现实就是——职位越低,福利越低,也越容易成为官场倾轧的牺牲品。上头出了事,常常第一时间拿来开刀垫背,成为替罪羊。
小吏严格说起来,并不是官,像县丞、师爷等,是不入朝籍的,就算嫖妓朝廷官律也不会管。焦仲卿虽然在他老娘眼里是个有出息人,很有前途。其实他这样的人在庞大的官僚系统里多如牛毛,根本不是什么希望之星。做一辈子也可能只是不入品流的小吏。
做官讲功力,做小吏更讲功力,能够像《水浒传》里的宋江做到“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是不容易的。这要求对上阿谀奉承、对下恐吓呵斥的演技要十分纯熟才能吃得开。宋江这厮心机深沉,上梁山就是靠着他做小吏的经验骗取人心,慢慢架空晁盖取得实权的。但这样的成功范例怎么说都是极个别啊。
(中)
从诗经反映的现象来看,古代公职人员的福利问题,简直比现在还成问题。不止是《召南·小星》,《邺风·北门》同样是一位位卑任重,处境困穷,无处诉说的小官吏埋怨公事繁忙、生活困难。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谪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徧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我从北门出城去,心中烦闷多忧伤。既受困窘又贫寒,没人知我艰难样。算了吧,都是老天安排定,我有什么办法想!
王家差事派给我,衙门公务也增加。我从外面回到家,家人纷纷将我骂。算了吧,都是老天安排定,我有什么好办法!
王家差事逼迫我,衙门公务也派齐。我从外面回家里,家人纷纷将我讥。算了吧,都是老天安排定,我有什么好主意!
比《小星》更艰辛的小吏出现了,他一样位卑任重,可能更惨的是,他因为收入低微,不能让家里人满意,回到家里不但不能得到家人的安慰,反而受尽讥讽。再忙再累,不会有人对他有期待,抛却衾裯,也可能是各睡各的。被外人嫌弃犹可自慰,受家人冷嘲热讽,情何以堪呐!
这首诗虽然古老,说的事却并不遥远,很有现实意义。每个城市有太多这样的人,拿着微薄的工资,起早贪黑地工作,人到中年,事业无起色,供不起房,买不起车。辛苦工作的积蓄连供子女读书出国深造都捉襟见肘。与妻子的感情也进入冷冻期,感情成了亲情,爱恋也成了习惯,连做爱都是应酬。再没有了彼此贴心的话语,剩下的只有指责,怨怼,相互抱怨。生活日复一日剥落甜美,露出狰狞破碎的本相。
很少人不嫌贫爱富,贫富无疑是世俗关照一个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有些爱憎之心也无可厚非;可是女子,如果仅以此来衡量自己的丈夫是否成功,那是肤浅而愚蠢的。因你不曾将他看作可以依靠,同舟共济的亲人,而仅仅是改善境遇的药方,他是药方,你显然就是一直生病并懊恼病始终不好的病人。
事业不如意,是人生的大坎坷,像胃壁长久溃疡的伤口,对男人来说这伤口尤其致命。如果有家人温情抚慰,伤口好的也会快些,即使不好,痛感也会轻些。而做妻子的,也不必日日在懊恼自己没有前后眼的恨悔中自我煎熬。夫妻,应该是坦诚的可以互相舔伤口的动物,相互扶持着从苦难中走出来。
(下)
诗经里还有一首写工作辛苦的诗,令我印象深刻,是《召南·殷其雷》——
殷其雷,在南山之阳。何斯违斯,莫敢或遑?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侧。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雷,在南山之下。何斯违斯,莫或遑处?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我读《殷其雷》很感动,仿佛南山的雷鸣就响在耳边,风雨将至的时候这女子声声叹息——怎么此时候还要离家出走呢?王事繁重让你不能有一时的歇息,我勤奋有为的君子,早日归来吧,归来吧!
惦念,如这不绝的雷声。多年以后,有个女子在月光下清怨地唱:“月亮下,想到他,默默地,珠泪下……心里的他,快归来吧!”计不清这歌声打动了多少人,说不清这歌和遥远的诗歌有什么致命的联系,但第一次看见“归哉归哉!”四个字时,不由就想到这首歌。
我看见,在另一个空间,千年的时光被冻结,思念那样重,重得光阴载不动。
这种透明的心境好像我就是那远役的人,回望星辰如梦,知道身后有个人,那个人的心思我明白,她想我早日归家。我何尝不想,只是身不由己。
或许前生,我这样守候过一个人,也被一个人守候过。
同样是被人等待,《殷其雷》与《小星》相似又不同,它一样是说工作很辛苦,责任重大,妻子惦念行役的丈夫,可是一点怨天尤人的气味都嗅不到,它是赞诗,呼唤丈夫来归的“她”与《北门》中小吏的家人更是截然不同。或许因为这诗中所说的男子,是“君子”而非小吏,身份相对高贵。所以连他的亲人也深明大义起来——“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攻,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其勤劳,劝以义也。”
我相信人的觉悟有高低,但觉悟的高低不是可以令我感慨的原因。我赞赏的是《殷其雷》表达出的互相理解,没有抱怨的情感方式。天知道这在情感疏缺的年代多么重要!
有时候我喜欢断涯独坐,静静思审,但更多的时候我愿同我身边的人有所交流,不要彼此讲感情冷藏。一个人做什么,生活的怎样不重要,最重要是有人关心。如果潦倒失意,周遭的人仍关心你,证明你这个人是贫而不困,仍有翻转的余力。这种余力,在帝王将相叫作民心所向,在普通人叫作亲情,友情。

 


因为爱,所以性爱——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召南·野有死麕》
有件小有意思的事,我在写《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时候,写到《虞美人·曲阑深处重相见》那篇用了这样一句话开头:“男女偷会香艳放荡容易,风流最难。诗经里的《野有死麇》《静女》等的风流清洁气质,到了后来都疏落了。”大概是这句话比较引人注目,好事之徒以为我是身体写作,力搏出位的那一型,一时之间蜂拥而至,连安全套的广告都借机给我打上了。
我当时写这句话是有感而发。《野有死麇》坦白来说不是爱情诗,而是偷情诗。当然,诗词的分类里从古到今是没有“偷情诗”这一类的,我们一般习惯含蓄地将它藏在爱情诗的名下。
这首诗说的就是这样一个事:一个小伙子在打猎的时候,看中一个美丽的姑娘,他就将自己猎到的獐子用茅草包好放在空地上,等着姑娘走过去察看。这女孩果然不负所望地走了过去!(啧啧,从古到今哪有女人不贪心!)
他一看时机成熟,就从角落里“吧嗒”一声跳出来——呔!手下留情!这是我的东西!
可想而知,被人发现自己贪小便宜的女孩会不好意思。这时候,他会很大方地表示:送你一只獐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啦,像我们这种高手那基本是手到擒来,不会落空的!
姑娘可能很含蓄地期待着小伙子把獐子送给他,这男生想了想,虽说追女要下本钱,可是万一给了她,跑了以后约不到咋整?还是欲擒故纵一下吧,先不给她。趁机约多她一次。
于是他又约了她,下次吧,还在这里见面,我打一只鹿给你,鹿肉可比獐子肉香多了。
女孩答应了,于是有了第二次的约会,想来这男生打猎手段高是一个方面,另外可能长的也还过得去,起码挺合女孩的眼缘。这个长相我们是一定要提出来说的,设想一下要是长成夸西莫多那样的,即使是打了一车獐子,人家姑娘也不一定敢要吧,别提下次约会了。
中间两人感情如何发展,我们就不一一细述了,关键是两个人进展神速,林间的幽会已经不满足了,最后一章是小伙子开始毛手毛脚,女的半推半就,想的还细:你别把声音搞太大,别惊动了我家的狗。
看出来了吧,这已经不是在林间,林间是不会有狗的,有狗也管不到两人幽会啊,显然这是渐渐深入腹地了,可能就在姑娘家不远的隐蔽地方。
我们心领神会,掩嘴偷笑——
偷情这事,如果干的好,就叫幽会,干得不好,就叫通奸。
这个故事呢,还有另外一个开头的版本:一个女孩在林间(大概是拾柴)劳作。她看见一只被白茅草包裹好的獐子,以为没人要,正想捡来着,失主出现了。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她和小伙子认识了,彼此有点意思,小伙子就约她下次再见,并许诺送她一只鹿……以下的情节发展同上,我就从略了。
其实也怪不得经生腐儒们一看见《野有死麇》就心惊肉跳,头冒虚汗,也不能完全怪人家神经过敏,这诗也确实是够大胆够刺激的,尤其最后一章全是女子口声。想想这对后世的女孩家家的影响多坏啊,就像我们现在的家长把色情光碟、黄色网站视为洪水猛兽,生怕污染了未成年人的心灵是同样心理。
这种“淫诗”要是出现在《花间集》、话本传奇里也就罢了,毕竟有个学术权威和影响力的问题。偏偏它却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举世皆知的儒家典籍里。这情况就好像世界杯的比赛正在进行,突然跑进来一个高呼XX万岁的裸奔者,警察看见当然不能不管。真正的警察肯定要管,自命道德警察的也自觉责无旁贷。麻烦的是《诗经》是孔子删改的,圣崽们总不能说自己的先师不对,只好想尽办法去遮掩,甚至不惜给诗整容。
于是《野有死麇》这样的案例经过处理后,就被道德警察们定位如下:“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卫宏《诗序》)“贞女欲吉士以礼来,……又疾时无礼,强暴之男相劫胁。”(郑玄《诗笺》)“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言姑徐徐而来,毋动我之帨,毋惊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朱熹《诗集传》)
铁一般的事实向我们证明,一旦被圣贤之道蒙了心,比猪油蒙了心还难搞干净。经他们这样一说,于是怀春少女就变成了贞女,吉士也就变成强暴之男,情投意合就变成了无礼劫胁,急迫的要求就变成了凛然不可犯之拒!
多么的泯灭人欲哦!我庆幸我这种人是生活在现在这样宽松开明的时代,不然,以我的个性,一定是不在压抑中爆发,就在压抑中变态。可想而知,那一定是炮灰的命运。个人爆发的威力等于水管爆了,只有集体爆发的合适才会产生核武器改变世界格局的威力。
《野有死麇》因何给我风流清洁的气质我也说不清,那是萦绕在脑中的感觉,等到有合适的词去形容它才破土而出。
风流是不必说了,我是觉得中国人骨子里都是风流的那一类,不然那些淹然百媚,花团锦簇的文章哪里来?也轮不到我在这里胡说混饭吃了,清洁却要明白地说一下。《野有死麇》是“诗淫”,像真正好的情色小说一样,把爱欲的本质用诗的方式展现出来,与“淫诗”是有天渊之别的。
孔子说:“诗三百,思无邪。”我直将此言理解为清洁的意思,《诗经》的每一篇本质上都是洁净的,没有繁复的章法结构,没有过度的语法修饰,没有曲曲折折小心刻意的隐语。文字如一个独立的天地,你立于门前,可看见喜怒爱恨如季节般分明,那翻覆在其间如花海蔓延的情与欲,也自然奔放地呈现在天地之间,无拘无畏。
做率性而为的人,爱就爱了。到了两情相悦的时候,情欲是爱的衍生,为什么要刻意规避?忠于自我,无须畏惧,礼教这只老虎,早就该把它打死,丢回深山老林去!不过,现在的法律禁止打老虎,那么就手下留情,把它赶回老家好啦!

 


没法深得你心,忠贞都不吸引——泛彼柏舟,亦泛其流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诉,逢彼之怒。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
——《邺风·柏舟》
(上)
这是一首情文并茂的好诗。俞平伯认为:“通篇措词委婉幽抑,取喻起兴巧密工细,在朴素的《诗经》中是不易多得之作。”(《读诗札记》)
《柏舟》这首诗,作者和主旨历来有两种看法。有一派认为作者是女子,身为贵妇正室却不受宠,兼被群妾谗害,忧愤而做此诗,这一派观点起自《鲁诗》,主张此诗为“卫宣夫人”所作。后为汉代刘向《列女传》所本,《韩诗》亦同《鲁诗》(见宋王应麒《诗考》)。现代学者也有认为是女子所作。理由是整首诗的抒情,有幽怨之音,无激亢之语,确实不像男子的口气,因此断定这是一首女子自伤遭遇不偶,而又苦于无可诉说的怨诗;另一观点起自《诗序》,力主作者是男子,卫顷公时有仁心抱负的大臣不被君上重用,反被小人谗害,是以此诗是君子不遇于君而作。
若解为女子,坦白说,我是看不起这样的女人的。说得再坦白点,做一个女人做到这种地步真是失败!身为正室,既然允许丈夫纳小,等那些女人进门却又失去压制她们的能力,反而被她们欺辱,这首先就是一大失败。其次,既然已经做出情感上的牺牲,在丈夫面前却不能讨得一点好,赢得一点尊重和感激,犹如东风不如西风可亲,这是第二大失败。
要做夫人,就要做得漂亮,丈夫应如手里的风筝,飞得再远,也收得回来,眼底下个把女人招摇过市也不要紧,只要不动摇自己根本。关键时候,你的丈夫想起来可以承担商议大事的,他心里面的自己人是你,而不是别人。要这样稳重且耐得住。
夫妻之道的微妙,《聊斋》里有一个故事亦可以拿来为鉴。——一个妇人容色渐衰,被丈夫所弃,丈夫对小妾宠爱有加,她日子自然难过,没事就跑到对门一个女人家聊天。那女子自然很美,不单美还媚,妇人如临花照水,自愧不如,一边叹气,一边请教人家为何能够如此,那女子也怜惜她的处境,又可惜她不会处事,就教她,你回家不要再和丈夫争闹,不要对小妾生气,若他偶然到你房来,要回绝他,等他再来时,便婉言请他去小妾那里,如是一二,等他再来求你时,你再接待他。说着教了她一些表情姿势。在那妇人看来,也觉得心花摇颤媚不可言,努力学了很多遍,才有那女子十分之一二的感觉。那女子笑叹道:“这是你的资质所限,然而这样也该够了。”说着,让她回去。那妇人虽然资质一般,胜在听话。回家依计而行,丈夫果然觉得她面目一新,渐渐与她重好,对小妾冷淡起来。那小妾失了宠,益发显得面目可憎。这边呢,妇人在对门女子的教导下,锦上添花一般,媚术日渐长进。等到她丈夫再也离不开她的时候,她去请教那女子,那女子已经不见了。这时她才知道那女子是狐仙所化,回想前事种种,果真那份媚态不是人间女子能够拥有的。
身为女子,自然不能苛求人人都如狐仙一样精通媚术,也不能期望人人如那妇人般好运,在失意的时候碰巧有个投缘的狐仙做老师,帮助处理感情危机。但像那妇人一样明智应该还是可求的,在危机刚出现的时候,还没恶化到不可救药时就要想办法去补救。这补救不是一味的委曲求全,像《郑风·遵大路》里的弃妇拉着负心汉的手哀求。这是多么的不智呢,且不谈丧失的自尊,单是这不成气的态势已经足够他趾高气昂地离开,不带半丝留恋。因他已在你处,证明了他所能得到证实的价值。
人多是这样的,你不舍,他舍;你舍得,或者他就舍不得。如果离开是必然的,那不如留一点余白,即使不回头,日后想起来也不至于那么逼仄;如果两个人都舍,那敢情好,自此风清月朗两不相欠。夜间秉烛同游的不是你,也不再心痛。
如果真心要挽救,就要有些实际的举动,而不是像《柏舟》里的妇人那样百般无计,只懂得感慨“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换句话说,这样的受辱活该,谁叫你自己不够聪明?无论是看书还是看电视剧,如果恰逢这种争风吃醋斗心机的,我都乐意看那“西风”怎么压倒“东风”,通常西风够聪明够胆识,敢想敢做,敢于后来者居上。男人的世界是斗,成王败寇没有人说什么。女人的世界怎么就不能以同样的标准去看待呢,只不过这王,是小小的方寸之地,一个国家叫夜郎而已,当得不那么耀眼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