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是她作为一个读者的诚挚的赞美。但任寻没有感谢她。他十分敏锐地做了反问:"你是想说我的文注定孤独吗?"

有那么一瞬间,方从心怔住了,旋即她反应过来,顿时心中一沉。

没错,注定孤独。这个家伙非但对外物犀利,对自己也很直白,他甚至比她更早一步切中要害。方从心必须坦承,手边的这些文字厚重深远但并不适合网络。

网络的特质是什么?只是草根、草根和草根!网络是一个几乎没有门槛的大舞台,给予任何人展示自己的机会,打破精英垄断下的传统媒介壁垒,在这里,个性张扬可以出位,标新立异可以出位,通俗亲民也可以出位,唯一难以出位的是自立门槛自恃身份的"精英们"。在现实中已经被压迫够了的网民不愿再在网络上自讨苦吃,网络读者群体的需求在于释放自我,这是一种娱乐性大于思考性的市场构成,需要安静阅读的文字不占主流份额。

第一部分 第7节:第二话 与写手我(3)

即便是方从心自己,也不得不说,看《穿越后,没人知你是条狗》时她更轻松快乐,她可以一直保持微笑,甚至开怀大笑,而眼前的这一份沉重多少让她觉得有些累,可能换一个人来,就不会继续读下去。

于是方从心很坦诚地说道:"或许你可以尝试一下,找到一条中庸之道。我相信读者永远不会拒绝有趣的故事和有魅力的人物,有时候不要太急于表达你的所思所想,反而可以给你所希望的'文以载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任寻对她说:"曾经有一个编辑教导我:'开头五百字要有剧情冲突,否则你吸引不了读者,这年头没人有耐心看你的慢热文,市场也不会有耐心等你慢热。'我就问他:'用两百字灭掉主角全家,再用三百字让他遇见绝世美女吗?'那编辑说:'你写呀,先写三万字来审,问题不大我给你首页大封面推荐。'我直接把他拖黑了。我只写我想写的东西,如果一篇小说让人看到最后,也只记住主角泡了多少妞,杀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风,我不如不写!如果一个读者只想看主角泡了多少妞,杀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风,我不稀罕他看我的文!"

方从心反问他:"金庸只让人记住了主角泡了多少妞,杀了多少人,逞了多少威风吗?"

任寻答:"《笑傲江湖》开篇几万字甚至没有出现男主角!"

方从心说:"但林平之被灭门就是剧情冲突,岳灵珊、陆猴儿他们谈话间不断提起的'大师兄这样'、'大师兄那样'就是悬念。"

然后他们俩争了足足一个小时有关剧情安排与小说写法的问题,到最后以任寻愤愤的一句"到底是我写还是你写"而结束。

那时,方从心敲着笑脸说:"你写,当然是你写…"其实她有点担心,怕这小子一怒之下也把她拖黑名单了。毕竟她是来勾搭喜欢的作者的,这样的争执本就在意料之外。

但很好运的是,任寻没有拖黑她。

忙碌工作一星期之后,方从心收到任寻的留言:"我仔细想过了,你说得有道理,多谢。"

瞧见这条留言时,方从心几乎敲着电脑桌笑出声来。

这孩子太可爱了。她已经很久没见过这样认真的家伙。于是她立刻做了回复:"我很欣赏你对创作的想法与坚持,并且乐观你一直坚持下去。浮华与泡沫总有冷却的时候,但坚持却可以沉淀。慢慢写,很期待你的新作品。"

然后他们俩又聊了很久。临别时,任寻对方从心说:"你是第一个跟我聊这事也能聊这么久的人,一般人要么就不理我了,要么就是我不理他了。这种话题多少会让人觉得有点装13吧?但不管怎样,我很高兴认识你。"

方从心觉得她很喜欢这孩子,那种认死理的执著与勇于进取的锐气,甚至是认真与坦诚,都让她感觉亲切又鲜活,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触碰到这样滚烫的温度了。于是她彻底做了这家伙的死忠读者和朋友,他们在网络上聊天,任寻会把自己的一些构思说给她听,她帮他内测初稿,甚至试着教他如何经营读者。如果能够切实帮他一把,方从心觉得她自己也会很开心。

她也曾经问任寻:"为什么要叫这个笔名?是本名吗?"

任寻只是笑说:"笔名同网名,两个世界,如同寤寐,还是分开的好。"

于是方从心觉得他或许是不想让人打听,不愿意网络写手的生活与他的现实有过多重叠,所以也就不再追问了。

然而现在,忽然之间,一个名叫任寻的家伙跑到她家来租下了她家的一间房,如此巧合,怎不叫她惊讶又怀疑?

她也直接问过这位房客:"你写小说吗?"

已经大有反客为主之势的英俊房客睁大眼,摊开双手,很无辜地反问她:"事实上,我是一个画家!"然后,他变戏法一样真从他那支着登山帐篷的房间里摸出一幅已经装裱好的画来,画中的女子抱着一只黄白斑的大猫,安静地蜷缩在落地窗前的躺椅上,阳光透过玻璃斜斜洒了她满身,仿佛一层金色纱。那女子正是方从心。"怎么样?美女与猫。"年轻的"画家"颇得意地笑看着她。

第一部分 第8节:第二话 与写手我(4)

方从心一下惊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她甚至觉得双颊发烫,立刻难以置信地问:"你在画我?"

"不行吗?"任寻反问,"爱美是人之天性,你不能剥夺我赞美美丽事物的权利吧?"

"我的意思是说你…你至少可以先告诉我一声。"方从心觉得有些坐立不安,连说话也不由自主结巴起来。那根束缚情感的弦紧绷着告诉她,这种久违的感觉大概叫"害羞"…生平头一次,她竟然在自己家的客厅里有些不知该把手脚往哪儿摆。

但任寻却极理所当然地说:"先告诉你就看不见这么生动自然的表情了,自然的就是最美的。"他说着,拎起那幅画递到方从心手里,"送你,你不挂起来吗?"

方从心觉得她彻底被打败了。她忽然觉得自己落尽下风,抬头却见眼前那家伙正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上,一手拎着那幅画,眯眼望着她笑。那表情真像一只狐狸!

挂就挂,有人自觉上供岂有不受之理!方从心一把拿过那幅画,恶狠狠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打算拖个椅子过来垫脚,把画挂起来。瞧他美的,就给你挂客厅里天天抬头顶着,谁怕了不成?

但手中的画忽然被抽走了。

任寻就站在她身后,只踮了一踮脚,伸手轻轻松松就把那幅画挂在了壁挂电视的上方。不过一个简单的动作,瞬息不易察觉的碰触,他的棉质T恤蹭在她的长发上,让她感觉如同刹那要燃烧起来似的。

方从心忽然觉得她有点慌了,有一种怦怦的声音在耳畔响着,让她不敢回头。

然而,几乎就在下一秒,她听见任寻啧啧笑道:"不错,这位置选得好,以后你这沙发就该用得多了,不过电视就可以送人了嘛。"

方从心胸口猛地一紧,几乎来不及思考,已随手抓起玻璃架上摆的小毛绒哈士奇狠狠向那个歪在沙发里坏笑的家伙砸过去。

不砸不足以平天怒!

至于刚才那个疑问,谁还记得吗?刚才她本来是在问他什么来着?

第一部分 第9节:第三话 坑王、霸王与出版商(1)

第三话坑王、霸王与出版商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唯其哀痛而清醒,唯其幸福而无法割舍。

那个叫做任寻的写手有个爱好——挖坑不填。

用方从心的话说:"你这人坑品比棒子国还下等一万倍!"

遇到一个认真的作者是读者之大幸,遇到一个认真过分的作者是读者之大不幸。任寻就是后者。他喜欢修文,自己回头读一读觉得不好了就要修改,增删句段那都是小手术,推翻重写的大工程他从不觉得累。以至于方从心跟着他跳了一个又一个坑,每次都是看到一半…下面没了!

方从心曾经很郁闷地对他说:"任寻童鞋,你这样不好,真的不好!你不如一篇一篇来写完,哪怕有瑕疵,写完再修改,或者在写下一篇时记得改进就好了,这样也有利于你积累读者。"

任寻却说:"你就当我有完美主义强迫症好了。"然后依旧我行我素。

于是,方从心很是愤怒地给了他一个封号——任公公,意思是说,这人老没下面,老写太监文!

没想到任寻还很受用,并且自我"美化"了一下,索性自称"秋长监·任大常侍",顺便显摆一把他的古代文化常识,然后又无比"恭维"地尊称方从心为"圣母神皇"。

方女皇曾经咬牙切齿地下敕令:"任寻,请你把《列国任行》写完!"

任大常侍淡定对曰:"陛下,下面没了,神仙也长不出来啊。小人又不是某年高考作文里的司马迁,还能'一次又一次'春风吹又生。或者你可以试一下把PeterPetrelli(美剧HEROES里的男主角,拥有自体复原的超能力)下面切掉,看他有无可能自己长回来。"

方从心气得哭笑不得,只好号召群众力量对这坑王施压,可惜收效甚微。

方从心帮任寻建了一个读者群,想帮他把看文的读者凝聚起来。可任寻这家伙不知是懒还是别扭,总不爱在群里冒头。对于方从心那一套"经营读者理论",他总是很排斥,觉得没什么必要。

"作者只要拿作品去面对读者就可以了,文字之外套个近乎有什么意义?又不是娱乐明星,需要作秀。我只想要他们喜欢我的小说,不想要他们对我本人产生什么兴趣。"他是这么说的。

对此,方从心总是反驳他:"所以你更新一个近万字的章节上去,也只能有一两个留言啊。人是有情感交流需求的,你要让读者觉得你心里有他们,他们才会愿意回报你。否则我轻轻松松看完小说直接关掉网页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费力气打字给你留言?人犯贱非得热脸去贴你的冷屁股吗?如果你很乐意孤独地写给霸王们看,那你确实可以忽略我的提议。"

这个反驳很有征服力。身为一个作者,当然希望更多人看自己的小说,希望看见更多的读者反馈,否则他又何必要发在网络上,自己闷着写不就好了?于是,任寻沉默了半晌,回话:"好吧…我去试一试…"

然而,不知是气场不合还是真的有人品问题,这种时刻的任寻全然没有辩论场上的犀利刚勇,反而像个羞涩的孩子,竟不知该怎么开口。他犹豫又懊恼地对方从心说:"我觉得很难堪…你要我去讨要留言吗?那种感觉简直像让我穿上兔女郎的衣服站在街边跳着大腿舞拉客!"

方从心被他这个比喻到OTZ缴械…"曾经有一位大神说过:'看霸王文的小孩会尿床!'"她几乎是一边恐吓一边威逼一边利诱着让任寻"从善如流"了。

但结果却很有些微妙。一天过去之后,《列国任行》的新章节下面出现了这样几条留言:

No?4[评论]我就不尿床~

不好意思,我是成年人~

发表人:萨姆发表日期:11-2300∶08

No?3[评论]这跟尿床没什么关系

你没留言是因为你更新太慢了!这么龟速还敢诅咒我们?你还想要投票和积分不?

发表人:尤利耶尔发表日期:11-2217∶38

No?2[评论]…

发表人:卡斯迪奥发表日期:11-2217∶36

No?1[评论]竟然有诅咒!

坐沙发上抱着尿不湿问:"楼下的人可以净化掉这咒语吗?"

发表人:迪恩发表日期:11-2214∶05

于是任寻直接掀桌不干了…他对方从心说:"谁再逼我去做这种蠢事,我就直接把TA踩到地核里去!"这家伙犟起来的脾气方从心很知道,便也只好作罢。

方从心与任寻最近一次的对话是在一个月之前。任寻忽然说要无家可归了,问能不能搬去她家暂住一阵子,当时方从心以为只是个玩笑,没有想到竟然真的这么长时间没看到他,《列国任行》也没有更新。

方从心的工作很忙,她在公司有一个不小的项目团队要管,并且正在为国庆档的产品上市做冲刺,但当她发现这孩子忽然人间蒸发了一样,她开始养成每天无论多晚回家都要打开电脑上网看一眼的习惯。

直到有一天晚上,她忽然收到任寻的信息,很简短,"我回来了。"她忽然觉得吊在心口的一口气终于松了下来,连忙传信息过去,"你去了哪里?"

"搬家,适应新环境。"网络那一边的任寻似乎显得很疲惫。

方从心不禁有些疑惑,忍不住问:"适应了一个月?"

"一个月也没见坑里多条留言。连催文的都没有!"任寻很有些愤愤地回话。

第一部分 第10节:第三话 坑王、霸王与出版商(2)

"…好吧,你漂泊方定,暂时就不催你的文了。"

"陛下您真仁慈。"

话题到这里就断了,谁都没有继续下去。方从心觉得有些困扰,她很想追问任寻搬去了哪里,但又莫名地开不了口,那种有一点忐忑、有一点好奇、有一点疑惑,甚至还有一点期待的感觉很奇妙,令她无法形容。她盯着屏幕发了一会儿呆,忽然看见任寻发过来的新信息:"谢谢。"

方从心怔了一下,问:"谢什么?"

任寻又沉默了好一会儿,回道:"有时候我都会怀疑,是否我真的写得很差劲,所以才会冷成这样。知道还有人喜欢看,并且一直在等着看这篇文的感觉很幸福。但是,我想我可能最近一段时间都不会写了。"

瞬间,仿佛有什么细小又尖锐的东西在心里扎了一下,方从心觉得很苦涩。她觉得她或许应该劝解他,说些诸如"不要轻言放弃"或是"坚持就是胜利"之类的话,但事到临头,又觉得自己根本没有那样的立场。"休息一阵也好。很晚了,早点睡。"她缓慢地敲下这样一行字,看着屏幕上的头像变成灰色,忽然站起身来,打开了房门。

对面那间房里透出的灯光还很明亮,那家伙甚至很不注重隐私地没有把门关严实,透过那一道相当宽敞的缝隙,方从心可以看见那个大男孩正大剌剌地坐在地上,膝盖上搁着等屏大小的数位板。他看起来正在画画。那种低着头发丝微垂的姿态忽然让方从心嗓子堵得发慌,张口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却先发现了她,"我开着灯打扰你休息了?"他迅速地翻身站起来,一手拎着板子,一手拿着压感笔,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不,我…"方从心下意识地虚了目光,她盯着那房间里奇怪的登山帐篷,轻声问,"我打算去做夜宵,你饿吗?"

那家伙却立刻欢喜雀跃,丝毫也不与她客气,"冰箱里有馄饨,三鲜馅儿的,我昨天中午从超市扛回来的。"

他大概真的饿坏了。方从心煮了一整袋馄饨,自己只吃了四个,余下二十多个全被他吃了。他连汤也一口气灌下肚去,然后很满足地仰面靠在椅子上,垂着两条胳膊,半闭着眼,活像一只吃饱喝足准备睡觉的狐狸…

"你几天没吃了?"方从心看着眼前这家伙,有些哭笑不得。这样的年纪明明不是孩子了。

"我忘记吃了。"他倒是答得理直气壮,"我明天…要去面试。"他忽然坐直了身子,双手拿住面前的空碗,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碗沿上架着的筷子。

方从心微微怔了一瞬,笑说:"好呀,终于准备脱宅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了?"

"挣饭钱和房租啊,存款快没了。"他倒是很坦白。

"画家先生,这回答可真不艺术。"方从心站起身来,准备收拾桌子。

他却抢先收走了碗筷,"你愿意让一个穷困潦倒并且随时可能用一颗花生打爆自己脑袋的家伙赊账住在你家里吗?"他一边说,一边走到吧台后的开放式厨房开始洗碗,过了一会儿,却又笑起来,"好吧,你可以当我只是间歇性抽风。没准过阵子我又开始犯毛病了。"

说这话时,他并没有回头。他像个洗碗工一样背对着方从心,认真地盯着水池。但不知为什么,方从心就是觉得看见了他的笑容。那一丝自嘲与失落随着流水的哗哗声倾泻,莫名叫人有些心疼。

方从心忽然觉得眼前的人影有些重叠。她觉得,或许应该做些什么,哪怕只是为了让自己心里好过些。

方从心小时候上学比其他小孩都要早,据爸妈说,当年她还在幼儿园时,每天回家都说:"幼儿园真无聊,老师老让我们叠手绢,她自己在一边画眉毛!我要去上小学。"没想到,爸妈就真的直接想办法给她报名,让她上了小学。一路读到大学毕业她也才二十岁,所以现在二十六岁的她,却已经在这个行业辛苦奋斗了六年,从初毕业时的一个小程序员,到今时的项目经理方女士,是她在这个男人占尽优势的高强度脑损害行业里一路血泪拼杀出来的成绩。

第一部分 第11节:第三话 坑王、霸王与出版商(3)

方从心的业务能力很强,提起I公司中华区的ManagerFang,在业界也算小有名气。曾有专做IT教材出版的选题编辑来找她约稿,想请她结合实际研发经验写一本易读易学的Java编程教材,填补一下如今市场上除了国外大部头就是生搬硬套国外大部头的空白。

于是方从心去找了这个编辑,她约他出来吃饭,说要聊一聊这本Java教材的事情,然后在餐桌上问他:"你们同在出版行业,科教类与文艺类有交叉吗?"

编辑说:"说有也有,说没有也没有,看什么事吧。你要干什么?"

方从心抄了一张卡片给他,"我想要这个人的手机号码。"

那编辑接过卡片,很惊恐地望着她,又问了一遍:"…你要干什么?"

方从心说:"我要投稿。"

"…你开始写文艺小说了吗?但投稿你也应该找选题编辑。"那编辑用一种难以形容的表情盯着她。

"我喜欢和直接决策者对话,成或不成当时就可以拍板,这样迅速便捷。"方从心笑说,"你不愿意帮我这个忙吗?"

编辑委屈地低头望着面前的餐刀,"…貌似你说咱们今天要聊一聊那本Java教程的!"

"哦,是啊,我知道,这个选题你挺看重的。"方从心很无辜地敲了一下咖啡杯的弯花把手。当然会看重,一个好的选题直接关系到一个选题编辑当年的奖金。这是钱,是白花花的钞票!

一个星期之后,方从心签了一份Java教程的出版合约,同时拿到了一张名片。

她让那个编辑帮她找的人叫顾文徵,是一家文化出版公司的总经理,用官话说,叫做文化经理人;用俗话说,即为出版商。

这位顾先生据说从前是做教辅的出版编辑,早年也曾经在网文圈中驰骋纵横,二零零一年看准了网络文学与文艺小说出版的路子,从出版社出来自己单干,成立了一家叫做徵明文化的公司,做起了民营图书出版。起初利用从前的国家出版社资源,拿到了几个国外当红儿童文学的中文版,引进了版权,打出了市场名气。紧接着联合几家出版社、杂志社及高校轰轰烈烈搞了几届征文大赛,发掘了几个对准十五到二十五岁青少年市场的新锐作家,渐渐转型到主攻国内青春文艺小说出版。与此同时,进一步将目标战场扩大到网络,一举抓住了当时网络人气写手与传统出版接轨的机遇,签下几部在网络上享有盛名的小说及其作者,并成功策划推出了一系列畅销网络文学实体书及网络作者。五六年的辛苦打拼,徵明文化早已成功跻身一线文化出版公司行列,更大有领军之势,与各大门户网站文学频道及原创文学网络均有良好合作关系,旗下当红写手不胜枚举。

从文人到商人的转身,如同翻天覆地。

曾有业内人士评论顾文徵的成功说,三分之一在触觉敏锐,三分之一在商业魄力,三分之一在踏实做事。当初找上任寻,表示对《穿越后,没人知你是条狗》有出版意向的,正是他麾下的编辑。当然,由于任寻这家伙的"不识抬举",那次最终没谈成。

绕了一大圈找到这么个角色不容易。方从心打电话给顾文徵,约他在I公司总部大楼下的咖啡厅面谈。或许是运气,或许是那为了拿定选题卖力跑腿的编辑的功劳,又或许只是顾先生当时正好心中一动…这一次的通话比预想中要容易。约定的会面时刻,当方从心终于看见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男人出现在眼前,并向她微微致意的时候,她稍微松了一口气,觉得这第一步可算是迈出去了。

然而,就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当她说明她手中的是一部历史武侠的时候,顾文徵很不客气地让她把这一口气又提了回去。

第一部分 第12节:第三话 坑王、霸王与出版商(4)

"朋友对我说,大概是I公司中华区高管的职场力作,可你却拿出一个几乎不可能卖得动的东西。"这人丝毫也不粉饰他强势的商业意图,何其直白地宣布,"武侠的市场已经死了,远不如言情好卖。"

如此不留情面的驳斥瞬间让方从心皱起眉头,"不,我觉得这是认识误区。现在市面上有多少真正意义上的武侠?强迫想看快意恩仇的读者去接受过多腻歪的风花雪月,又在第一定位上就吓跑了想看谈情说爱的读者,怎么可能卖得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