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从来不曾站的这样高,一时愣神,直到丹丹开口打断她的思绪:“这几桌常要送酒的,动不动就摆满台子,不过不大会是啤酒。”
丹丹说的是紧挨着那面幕墙的几个卡座,比别的都要高一些,位子也更大。
“为什么?”林薇问。
“嫌太便宜呗,”丹丹答道,“人家讲究的是高端大气,都是点轩尼诗,或者库克香槟什么的。”
“坐这几桌的都是有钱人?”
“那也不一定,这个地方什么样的人没有啊,”丹丹道,“看到桌上的牌子没有?反正最后埋单的那个肯定不差钱。”
林薇循着她指的地方看过去,那些波斯软塌般的沙发总是围着一张宽大的矮几,大理石台面的一角无一例外钉着一块小小的铬色铭牌,上面纂着字。光线晦暗,她看不真切,但想来应该是人名吧。
“…楼上包房还要夸张,里面有按摩浴缸,有一次,有人倒了满缸的香槟进去…”丹丹继续讲ASH的传奇逸事。
桌上那些名字,林薇后来大都看清楚了,陆陆续续的也见到了几位的本尊。卡座上总是呼朋引伴的一群人,男男女女,看似群龙无首,怪的是旁观者总能分辨出哪一位是那个最后埋单的人。
独独两楼VIP区的一间包房一直是空着的,哪怕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各种名目的主题之夜,盛装打扮的男女焦躁的在楼下排起长龙,一直蜿蜒到电梯厅门口。即使是那种夜晚也是一样的,那两扇对开的紫檀木大门总是关着的,只余门上那个意义不明的缩写——K Y Chan,无声的说:这里不是无主之地。
后来,林薇也问过丹丹:“那一间怎么总不见人来?”
“你不看新闻?”丹丹反问。
林薇迷茫的摇头,她很久都没看过电视了,报纸就更不用说了。
“哦,那个人好像死了。”丹丹若无所谓。
“啊?”林薇大吃一惊,“那房间就一直空下去?”
“大概是会籍还没到期,至于以后到底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这个话题似乎就这么过去了,林薇没去查证究竟谁是K Y Chan,又为什么死了,她既没时间,也无必要。只是有时候,当她走过ASH的东翼,一抬头便能看见那间有着一半玻璃地板,好似悬空在舞池上方的包厢。那里面从来就没有亮过灯,只有一线银色的霓虹灯光透过玻璃幕墙照进来,在无数水晶和大理石的光滑表面之间折射辉映,仿佛人影绰绰。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同样的疑问才又会浮出来——那个人是谁?他又为何而死?
第一章 (3)
那段日子的所见所闻,是林薇从来没有过的。
她总算见识过那些浮华了,各式各样的浮华。
白天是美满宁静的大宅,层层叠叠的草地,丰茂的树林,沿路栽满茉莉和姜兰的小径,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尚的,有益身心的,妥妥贴贴的。
夜里又变成闪烁着银光的ASH,冷气冰冷,场面炙热,音乐震耳欲聋。一场场欢宴之后,清洁工收走成百上千的空玻璃瓶,擦掉各种匪夷所思的痕迹,酒水,蛋清,以及说不清的j□j。待到黎明降临,只剩下暧昧的气味,依稀分辨的出的只有香水涩涩的尾调和变了味的酒精。
待到凌晨回家,看到却又是个五十年前造的旧式里弄,经过多年的增建修补,拥挤的看不出原先的结构,推窗出去就能摸到对面人家晾着的衣服,隔着薄薄的板壁,又传来邻居往痰盂里小便的声音。 林凛半夜起来打蚊子,顺便问她:晚饭剩下几只馄饨,姐你要不要吃?
林薇暗暗自嘲,就是这样,她也丝毫没有精神分裂的迹象,更没有怨自己投胎技术差,是不是可以算是坚强了呢?
或许她的神经是足够强大了,但缺觉却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那几年,上海的夜场只能开到凌晨两点,林薇也是那个时候下班,再加上回家路上的一小时,躺倒在床上几乎已是黎明。上午九点钟,又要到韦伯家点卯,真正能够睡觉的也就是四个多钟头。开头那几天,她仗着年轻,不觉得什么,该干什么干什么,一夜接一夜的熬下去,日子一久到底是扛不住了。
每天午饭后是她陪莎丽读书的时间,那几天读的是狄更斯,简略版的双城记,书一摊开来,她就觉得头痛,起先还当是狄更斯讨厌,渐渐的发觉需得皱着眉、咬着嘴唇才能打起精神睁大眼睛,这才知道自己是真困了。
书翻过两页,莎丽吵着要上厕所,林薇如蒙大赦,放她去了。午后宁静,林薇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越窝越深,才阖了阖眼就盹着了。 一直等到女佣来喊,才猛得醒过来。
“莎丽哪儿去了?”女佣问她。
她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同女佣一起楼上楼下角角落落得找,却遍寻不着。林薇顿时紧张起来,让女佣在房子里等,自己苍白着一张脸又出去找人。韦伯家住的别墅区就像是一个迷宫,每座房子都是差不多的,植物又多,转来转去几乎就是迷路了。
越是着急的时候,时间就过的越快,好像一眨眼功夫,太阳就已经西斜了。她想起来要报警,好不容易摸到路,又一路跑回去。跑到韦伯家门口,正好看到韦伯太太把车倒进车库,开门从车上下来。
林薇知道事大,正要上前坦白。女佣许是从屋里看见了,也张张惶惶的跑出来,指着林薇就要告状,无奈英文不好,半天只蹦出几个单词:她,她,莎丽,莎丽。
韦伯太太问林薇怎么回事,林薇正要说,却看到莎丽迈着两条瘦伶伶的腿悠悠闲闲的从房子后面绕过来了。
一时间,林薇和女佣,面面相觑,韦伯太太更闹不清这唱的是哪出。
莎丽眼看着这三头两面的架势却很淡定,说:“我和林薇下午去俱乐部打保龄球了,我走的时候忘记还鞋子,她帮我去还。”
女佣还想解释,被莎丽瞥了一眼,就不响了。林薇也被这小丫头震住了,有点明白她的意思——我跟林薇是一起的,你自己看着办吧。不禁心生佩服,这谎扯的有故事有细节,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这丫头他日必成大器。
事情总算给圆回来了。五点钟,林薇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莎丽吧嗒吧嗒的跟出来,林薇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自顾自把自行车推到大路上。
“林薇。”莎丽终于还是开口把她叫住了。
“啊?”
“明天下午别看书了,出去玩,好不好?“林薇闻言抬头看看莎丽,莎丽也看看她,一副“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咱俩心照不宣”的样子,这言下之意就是要她投桃报李了。
“哦,别太远。”她这样回答,跨上车走了。说谎是不好,被要挟更加要命,但她少不了这份工作,也只能折腰了。
夜幕降临,林薇又赶去Ash。
丹丹见到她,就对她说:“知道吗?两楼东面那间包厢在打扫了。”
“什么包厢?”
“你上次问我那一间啊,K Y Chan。”
“不是说人死了嘛?”
“谁知道,大概借尸还魂。”丹丹说到这里就笑,存心笑的阴恻恻的,好像人就是死在那间屋里的。
林薇还在想下午的事情,惊魂甫定,又不知道莎丽明天会拿她怎么样。十点钟一过,ASH开始忙起来,她大多围着吧台打转,很快就把那包厢的事情给忘了。
一直忙到凌晨两点打烊,林薇在更衣室又遇到丹丹。
“我今天去那间包厢跳舞了。”丹丹对她讲。
“怎么样?闹鬼没有?”林薇也说笑。
丹丹却没接这个茬,板着脸讲:“一帮年纪很轻的人,吃相难看的很,里面还有一个人,你绝对想不到。”
“谁?”
“胡凯啊。”
林薇有些意外,她做了不过两个多礼拜,统共不认识几个人,这个胡凯就是其中之一。此人也就是二十五六的年纪,做销售的,具体卖什么不得而知,常常陪着客户和老板过来玩,点单付账这些跑腿的活儿自然是他做,往吧台跑得多了,他又是个跟谁都能自来熟的人,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胡凯话多,又喜欢打扮,行头一身一身的翻,爱显摆,还爱讨人家的表扬,没事就过来闲聊,说:现在物价真是贵,前天买双鞋花了多少多少,几件XX牌的衬衣送去干洗又是多少多少。又怕听他吹牛的姑娘们真的当他没钱,转过头又开始讲上个月拿到多大一笔单子,晚上吃饭点了一条多么高贵稀有的鱼,他见多识广,觉得也不过如此。
丹丹中意的是不声不响的硬汉,对胡凯这样的自然不感冒,有空就嘲他:“胡凯,今天这身真是耀眼,我站在台上远远一看,还当进来一只荧光笔。”
林薇倒觉得这人还不坏,他吹的那些牛,她就当故事听,他若问她:“你看哥这根皮带配的好不好?”她就说:“好,要再亮一点,全身有个highlight就更好。”
几次下来,胡凯也觉得她这姑娘不错,听说她是大学生勤工俭学,更是对她另眼相看,好像有点红尘知己,惺惺相惜的味道,有几次闲扯被丹丹抢白了,背地里对林薇说:他也是读过大学的,他们这种人的品味,那些高中都没读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林薇听过了也就笑笑,不附和也不反驳。她一直怀疑自己三观不正,毕竟她有那样一个母亲,什么吹牛说谎,在她看来都是小事情了。
所以,此刻听丹丹说胡凯也在那里,她不是不惊讶的。一时间,那间包厢,包括那个K Y Chan,统统失去了原本的神秘色彩,变的…怎么说呢?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胡凯说他们每天换地方的,明天不来ASH了。”临走,丹丹这样对她说。
“哦。”林薇随口应了一声,没放心上,来不来跟她有什么关系呢?看不看也就这样了。
林薇回去睡觉,脸刚沾上枕头就开始做梦了,先是梦到莎丽不见了,女佣告状,韦伯太太报警,她被警察带走,锒铛入狱。后来,又梦到ASH,她好像变成了丹丹,穿着那身妖孽的黑色皮衣服候场,音乐一响才发现自己是不会跳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吩咐道:轰走轰走。她就被人从窗口推出去了,她伸手去抓那幅霓虹招牌,却抓了一个空,那银色的字母像是雾气在她指间散了,她四仰八叉的掉下去,掉下去…
落地的那一瞬,她就醒了,天光大亮,又是一个与莎丽斗智斗勇的好天气。
到了韦伯家,莎丽很亲热的跟她说:“林薇你好。”
她笑的都僵了,不知道今天又会出什么妖蛾子。结果那丫头倒也没难为她,说话算话,下午吃完饭,书是肯定不看了,林薇放她自由活动,她反过来给林薇打掩护,让她躲在书房里补觉。
一连几天都差不多是这样,韦伯家的工作搞的就象是度假一样,就是玩,聊天,夜里缺了觉还能补回来。
林薇渐渐的也不大拿莎丽当小孩子了,莎丽对她也随便起来,韦伯太太已经到了孕晚期,总是一幅懒洋洋的样子,更加懒得管莎丽,看她们俩处的不错,便觉得万事太平。
倒是林薇自己觉得内疚,她上一份家教是在一户姓许的人家做的,给一个念高三的男孩子补数学和英语。她还记得那个男孩子叫许捷,学画画的,文化课很差。可能是因为两人年纪相近,她前后教了差不多一年,许捷从没叫过她老师,也不叫名字,跟她讲话连头都不大抬的水平。
但许家的家长对她印象倒是很好的,一直说,她来了之后,许捷功课进步了,也收了心。就连韦伯家这份工作,也是他们介绍的,莎丽的爸爸仿佛是许捷爸爸的老板。要是许家人知道她现在这样带莎丽,一定后悔牵了这个线,搞不好要得罪老板的。
和许捷相比,莎莉更不好管。许捷只是闷,一问三不知的闷,莎丽却象是个抓不住的小动物。总是连名带姓的叫她,还叫得特起劲,小小年纪就是个挺八卦的人,朝好的方面说,无论记性还是观察力都是非凡的,路过的车是谁家的,看一眼就知道,哪幢房子里住的是小明星,又跟哪位老板有亲密关系,门儿清,要是提出什么要求没被满足,就跟复读机回放似的反反复复的说。
林薇有把柄抓在人家手里,只要是不过分的也就答应了,但责任心作祟,读书的事情也不能全丢在脑后,每次带莎丽出去耍,她总是随身带着本书,抽空把落下的进度补上。
至于ASH,倒是出奇的顺利,那几天她卖掉许多啤酒,奖金眼看就能到手了。她又自动切换到了钻进钱眼里的状态,劲头十足的干活儿。
一天夜里,胡凯来吧台叫她去一个包厢送酒,她应了一声就跟着去了,麻利的完成任务,直到端着空盘子从那件屋子里出来,她关上门,方才看到门上的铬色铭牌,上面写着:K Y Chan。
第二章 (1)
林薇又回到吧台,想起方才在房间的所见,总算有些明白,为什么丹丹会说那帮人吃相难看。
里面坐的的确都是年纪很轻的人,正在玩一个规则不明的脱衣游戏,有坐着的,有站着的,还有人干脆上桌了,裸着上身,皮带解了,裤腰的扣子也松开了,松松挂在胯上。
“你这算哪门子人鱼线,这叫腹股沟。”旁边有人品评。
“怎么不算?你说要什么样的才算?”桌上的人抗议。
“还有谁没脱的?”又有人要捉漏网之鱼。
“都脱了吧?”
“不对,还有那个谁…”
“还有何齐。”
“麻溜的,脱!”
仔细算起来,这是林薇第一次听何齐的名字。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何齐是谁,只看了一眼最后说话的那个人,很豪气的一个女孩,短发,北方人的眉眼,那样骄傲的神色,一看便知是一生顺遂的。
于是,她盖棺定论,以为这屋子人都差不多是这样的类型,眼睛都没抬就退出去了。
后来,何齐曾对她说,那一夜,距他第一次见到她已经差不多一周了,他觉得自己可悲到了极点,对自己说:tonight or never,如果不是今夜,那就永远不要开口了。
她退出去之后,他就走在她后面,随着她下楼,看着她回到吧台,心里想:我走过去,碰到她的手臂,如果她不躲开,那说明她不讨厌我,就说出来。如果躲了,那就算了。
于是,他走过去,与她擦身而过。她不曾躲闪,反倒是抬头对他笑了笑。
至于这笑容是在说“先生,要啤酒吗?”,还是“何齐,你好吗?”,他分辨不出,只觉得离她很近,近到看得到她颈侧的静脉跳动。
他身上出了一层汗,差一点忘记要对她说什么,但终于还是开口了。
“什么?”她问,周遭嘈杂,音乐声震耳欲聋,香水、酒精夹杂着各种体味,愈加混淆视听。
他低下头靠近她又说了一遍。
她转身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啤酒递过来,又对他笑,说:“人生须尽欢!”
直到最后,他都没搞明白,她到底听见他说什么没有。
后来,何齐还曾对林薇说,他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在去Ash的第一夜。
但他从来不曾告诉过她,第一眼,他觉得她很讨厌。
那时,何齐到上海不过几个礼拜,身边聚了一群形形j□j的人,既有跟他一样的世家子弟,比如罗晓光和蒋瑶,也有各种来路不明的跑江湖的混子,比如胡凯。
他出身不凡,但成长的环境却一直很单纯,一点不会看人。所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那些人到底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夜游,每夜都换地方,每夜玩的花样都不相同。
奇怪的是,何齐从来没有觉得新鲜过,每个地方对他来说都差不多,从来没有什么触动过他,但周围的人却都那么投入,看起来那么快乐。
他自觉错失了许多,却又豁不出去, 便草草得出结论——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来上海之前,他只醉过一次,还是在大学新生年的派对上;前后有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同学——他的人生,太过单纯了。他决定要变一变。
一开始他还有些生嫩,根本不去搭讪陌生的女孩子,端起酒杯之前还要想一想,大家都喝酒了,等会儿由谁把车开回去。那群人见他这样总要笑他,女孩们则干脆扑过来,把他揉进胸口,叫他“妈妈的小宝贝”。他腼腆的笑,很快也开始嘲笑自己,是啊?他几岁?年轻,自由,金钱,他什么都有了,他到底在怕什么?
黎明,他一个人把车开到远郊去。引擎轰鸣,周遭的景物飞速的变换,什么都看不清,便什么都不必想。直到在机场附近,被一部警车截停,他把车泊到路边,降下车窗,海风一吹,人总算是醒了。
“身份证,驾驶执照。”警察对他说。
他习惯性的去开仪表板下的抽屉,里面只有一盒抽了一半的烟,和几封广告信。他记起这本来不是他的车子,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是陈康峪。
他反复看着那几封信,警察对他说:“别找了,没有就是没有,不要浪费时间。”
他听得懂,却几乎不会讲中文,警察只能一路电台叫过去。他下了车,在原地等候发落,手里还是捏着那几个信封。不久,远处霞光初生,他突然记起一句话:身体燃尽,而地狱依然遥不可及。
这句话,他是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书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但这句话清清楚楚的出现在脑子里,印在那里,久久不去。
直到那天夜里,他在Ash,看到林薇。
她站在吧台旁,身边是个绿色啤酒瓶摞起来的小金字塔,短裙、长腿、浓妆、笑容,这所有的一切全都让她泯然于众,唯独那眼神特别,好像世间万事万物就是这样了,只有她很超脱。
她有什么资格这样想?何齐在心里想。他什么都有了,也不得解脱,一个卖酒女又有什么资格这样想?
那一夜,他们全场瞩目,最贵的酒,最好的包厢,最艳丽的女孩,而他是为这一切付账的人。整个Ash,大概只有她,没有看到他。
第二天,他们本来是要去别处的,但何齐说:“还是去Ash吧。”
朋友们不情不愿,可他是付账的那个人。所以,他们就又来了。
还是那个包厢,门上那个名字,他总是避而不视。
他们还是全场瞩目的一群人,而她却依然故我。第三天,第四天,一直到第五天,他们中的一个与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又搞到警察光顾。警察在包厢里做笔录,她从下面经过,停下来站在人群里看了会儿热闹,但就是这样,还是没有多看他一眼。
于是,第六天,还是在Ash,一众坐定,他对胡凯说:“点啤酒吧。”
“你不是说,在美国,啤酒是红脖子喝的嘛。”身边有个女孩问罗晓光。
罗是他的大学同学,他在此地唯一的旧识。所有人都知道,罗比他会玩,表面上也比较好说话。
“啤酒喝了什么感觉,肚子胀,”罗晓光开始胡扯,“胀圆了还不刚好做美国红脖子…”
果然,是她上来送酒。
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开始玩一个脱衣的游戏。
有人把他钳出来,蒋瑶听到他的名字,又来劲儿了,盯住他不放,说:“何其,麻溜儿的,给姐脱!”
而她正俯身在桌上摆酒,听到那句话,终于抬头看了一眼蒋瑶,还是那种平静的眼神,不褒不贬,亦看不出喜怒。
他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但她没有回头。 他觉得她是刻意忽视他,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
接下来的事情,他后来对她说过许多次了,只是那第一句话究竟是什么,他从来都没说清楚过。以他当时的中文水平,造出来的句子,无非就是“你好”,“你好吗?”,发音也不好,以至于她没有听懂,后来回想起来,自然是不好意思再说。
他记得自己铩羽而归,拿着两瓶啤酒从吧台回来,坐在角落里喝,脑子里还是她颈侧跳动的脉搏,以及自己突然生出的莫名其妙的冲动——他很想把手放在上面,这个念头让他从来没有过的慌乱,而她却还是那副样子,好像很超脱。她也笑的,笑的很专业,也很热情,只是那眼神总是不同的。
罗晓光看看何齐,打了一记响指,招呼胡凯:“那谁。”
胡凯麻利的应了一声。
“吧台那个啤酒妹叫什么?”
“哦,她啊,她叫林薇,熟人都叫她大长腿。”
“腿倒是真长,”罗晓光开始笑,“你跟她是熟人?”
“我跟谁不熟啊?”胡凯倒也不客气。
“去,叫她再上来送一趟酒,送完了别走,陪何齐坐一会儿。”
胡凯愣了一愣,还是会意了,解释道:“她是名校的大学生,出来勤工俭学的,只是卖酒。”
“名校大学生怎么了?何齐念的也是名校,她英文好不好?要是过得去,正好陪何齐聊天,这几天他嘴都快捂臭了…”
“你不要乱说…”何齐回过神,打断罗晓光。
罗晓光不理,反过来又抢白他:“何齐,你现在是Gap year懂不懂?Gap year就得什么都体验体验,知不知道?”
胡凯还是在原地坐着没动地方,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罗晓光转头又催他:“那谁,你倒是快去啊。”
“何齐都说不要了,”蒋瑶也跳出来,“罗晓光,你这个人就是拉皮条的事情最起劲。”
罗晓光很蔑视的看看她,又开始讲Gap year应该怎么过,男人的生理黄金期又是多么短暂,不抓紧玩儿就虚度了,存心逗蒋瑶跟争得面红耳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