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牙郎不自觉的叫出声来,全场哗然。百里承邦紧绷的心也算是缓下来了。

“北楼天字号客人胜,赌金两万两。东楼地字号客人胜,赌金一万两。”青魁府的牙郎开始唱号。

这是青魁府几十年来的规矩,凡是大战,买黑马胜出者而赌金上五千两者都是要唱号的,以表示对客人眼光独到的尊重,众人也以此为荣。

沉醉听了牙郎唱号后一阵默然,想不到还有人比自己更有信心,赌注下的更大,原本自己应该订到的天字号居然是被这个人捷足先登了,可见此人地位尊崇,眼光犀利,还是斗促织一门的高手。

遇到这种奇人异事,百里家的兄妹最喜欢结识。闻到牙郎唱号后,立刻心意相通的向北楼天字号走去。

奈何却晚到一步,只能看见那白衫背影。

“公子请留步。”沉醉上前一步,急切的叫道,丝毫忘记了自己一个大家闺秀于众人前急切留住一个陌生男子的失礼。舆论虽然对她隐于雅间赌蟋蟀还算温柔,但是她这一步出,却是想掩盖也掩盖不了了。

百里承邦一个闪身将她挡在身后,来不及呵斥沉醉的失礼,对回头的男子躬身行礼道:“公子如何能肯定白骨精胜得了将军王?”

“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

留下此语后,白衫男子飘然而去。留下众人在倾慕中久久不能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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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机关算尽第二回越人歌秋日显心声

沉醉自己也在反省,她怎么能这样失礼的留住那名男子,他会如何看待自己。自己应该事后打听他的身份,再让三哥上名贴拜访,之后正常的礼仪来往。看他的衣着气质,绝非等闲出身,自己如此孟浪,懊悔万分。

今日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居然就那样大刺刺的落到了沉醉的头上。以往问她觉得最可笑之事是什么,那一定是那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可如今由不得人不信了。

她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就忍不住想留下他。玉冠,白衣,称不上奢丽,但做工精细,布料上乘,绝非等闲的绣房能做出的。

白衣出尘,飘离于红尘之外,却蕴含着贵族典雅华丽的气息。她忍不住想一睹他正面的风采。

待他转身过来,三哥却上前挡住了事前,不过是那千分之一秒的机会,甚至记不清他的容颜,只仿佛被雷击中一般(其实是某珰被雷到了)。耳边想起他低沉磁性的声音,心开始彷徨。

沉醉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首先肯定的是自己被那个白衣男子给彻底迷住了,眼里的他真是十全十美,甚至连自己最排斥的对方的王侯身份,她也觉得可爱万分了。

整理好思绪后的第二件事自然就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淌过这几千年的河流,不就是为了在异世找寻自己的目标么。爱一个人诚然很难,但是找到一个值得自己爱的人,也绝非容易之事。沉醉向来不是自欺欺人之人,她看清了自己的心,也定下了自己的目标。

“沉醉!”百里承邦的声音将她的思绪打断。

“什么,三哥?”

“那白衣公子说的什么阴阳相克,古墓克败窑是什么意思啊?”

沉醉淡然一笑。“今天来的那个青年是我重金聘来的养蟋蟀高手,我找人带他看了毕二的将军王,他一眼就看出了那将军王来至败窑。窑火已灭,但燥气未熄,在败窑缝里生存的促织都具纯阳之气,非要那阴地所生的促织不能克。所以他从古墓捉了许多常年不见天日,吸进古墓阴气的蟋蟀来,再经过精英训练,膳食调养,便成就了今日的白骨精。”

沉醉甚是为自己给那雌蟋蟀取名“白骨精”而得意,真是贴切之极,一将功成万骨枯。

“原来如此,想不到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其中的玄妙,看来定非常人。”百里承邦一阵感叹,末了又加上一句,“什么是精英训练?”

沉醉心里暗叹,觉得有时候还是很难用简练的语言和有代沟的人沟通的,“我好饿,三哥不如我们去七里香吃夜宵啊?”她爱娇的拉拉承邦的袖子,成功转移话题。

“沉醉,要不要三哥替你打听那个白衣公子的来历?”百里承邦的眼里闪烁着八卦的激情。

沉醉真没想到三哥也有当媒婆的爱好,“谢谢三哥的好意,不用了。”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但是沉醉发现自己的沉沦后不由自主的想要挣扎一下,初次见面,虽然情根暗种,但是并不到为君生为君死的地步。

再聪明的女子遇到这种情况,总是容易寄希望于缘分,沉醉也不例外,她想知道冥冥中他们是否注定有缘?

三日,不,七日,还是十日吧,如果十日之内不能相见,便注定彼此无缘,百里沉醉也打算决绝的斩断情丝。

一般聪明人和自以为是的人都容易相信自己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从没尝过爱情滋味的沉醉也做如是想。

沉醉侧卧在摆在廊下的贵妃榻上,半眯着眼睛,享受的啜着杯里的葡萄酒,这是今年盛夏刚刚酿制的,工序极度简单,葡萄加糖,自然发酵,喝起来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葡萄酒饮料,初出炉的时候,众家公子小姐都趋之若鹜。久了他人便嫌弃了此酒不够浓烈,只在闺房中传递,沉醉却一如既往的喜欢紫红色的葡萄酒,装在价值连城的水晶杯里,透过光线的折射,仿佛看见了那个逝去的故乡。

庭院里静悄悄的,只有墨奴在一旁绣着衣服,自从认识到墨奴的价值后,沉醉的衣物都出自她手。墨奴天生心灵手巧,她的织物百金难求,只有沉醉能奢侈的穿着墨奴的绣品,羡煞多少捧着她一条方巾就四处献宝的达官贵人。

“乐姬,你来唱支小曲,解解乏。”沉醉半睡半醒的道。

“请郡主点曲。”下人早耳尖的送上了古筝,乐姬也乖巧的坐在了筝前。

乐姬和墨奴同是沉醉身边最得宠的两名丫头,一个喜动,一个喜静,但都是身怀绝技,沉醉自愧弗如。乐姬天生乐感极强,沉醉心血来潮时,不过哼哼几句的歌,她听一次就能弹出来唱出来,而且琴艺与歌艺俱佳,成了一个活动点歌台。

“唱那支越人歌吧。”沉醉故作随意,但是心底却暗自赞扬自己的聪慧,幸好最后订成了十日之期,今日三日已到,也不见公子踪迹。

说来沉醉也算奇异,坚信如果真是缘分,那无论是坐在家里,还是走在街上,那公子都会无可阻挡的出现,也许是他射了一只大雁掉在了她的庭院里,也许是他乃游侠,重伤躺在她家柴房里,这几日交游广阔的沉醉都倦留在家里,以致她三个哥哥都以为她生病了。

听了此话的乐姬一惊,连低头的墨奴都抬起了头,这首《越人歌》郡主虽然哼过,但那也是为了增加乐姬的歌库而为,平日从不哼唱,也不曾点到此曲,乐姬虽不知道歌意,但是那谱曲却绝妙万分,仿佛触动了少女心底最敏感的根琴弦,乐姬总是情不自禁的哼唱,而沉醉总是一副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滥兮抃草滥予

昌互泽予

昌州州

葚州焉乎

秦胥胥

缦予乎

昭澹秦踰

渗惿随河湖”

乐姬用情的唱着,听得周围伺候的丫头仆人都痴痴然,墨奴也停下了针线,噙着笑容,沉静在她的天地里。沉醉就这样傻傻的看着笑得温柔如春水般的墨奴,她总是喜欢看着墨奴那静静的却带着神秘的安慰性质的笑容,让人心境舒畅。只看着她的笑,思维空白。

乐姬还在反复吟唱,“昭澹秦踰,渗惿随河湖”,背后的掌声却打断了这秋日静谧的下午。

“大哥怎么来了?”沉醉懒懒的做起身子,望着眼前俊美却显得严肃的男子。

“这是什么曲子,从不曾听你这院子里唱过?”百里承启道。

“大哥没听过的多了,这是越地的民歌。”

“是三弟带回来给你的曲子?”

沉醉不置可否,今有越国,那遥远的故乡也曾有过越国,只是此越国非彼越国,但她不想越解释越乱。“大哥有事么?”

“哦,林小姐下帖子,请你过她府上商议仲秋节的事。”

“这等小事也要大哥操劳跑这么一趟啊?”

“远远的听得你院里的歌声,寻声而至,借妹妹的光,偷得浮生半日闲。”话语里有嬉笑,也有落寞。

沉醉不是不知道大哥的心事,自恃才高,却只能委屈于黄门侍郎一职,男人自然是向往柄国主权,经济天下,但是时逢眼前这样君老国弱的动荡时期,沉醉觉得黄门侍郎反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但也不好说破,哥哥和她的志向不同,她是玩物丧志,而他是鸿鹄之志。

林木灵下的帖子是让她明日去商议仲秋节给毕仲秋过生日的事。毕仲秋刚好是仲秋节的生日,又排行老二,所以他爹就给他取了这个名。这国都里的无聊纨绔子弟,但逢节日生辰之类的,总爱特操特办,图个热闹,沉醉很快就接受了他们也是派对动物这个事实。

自从上次赢了毕仲秋,因这些天挂念这白衣公子的事情,沉醉还没来得及与毕仲秋见面,当然也是怕刺激他过度伤了和气,沉醉对男人这种面子动物还是有一定了解的,总之钱入了囊,一切都好商好量。她父亲虽有薄产但是要养她这么一个败家女也不容易,沉醉总是喜欢找些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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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机关算尽第二回玫瑰露豪奢为美臀

流苏香车从后门驶入宰相府,林木灵早就在秋水阁等着了。

“这下你得意了吧?”林木灵的开场白还是这样没有新意。她暗恋毕仲秋的事情众所皆知,只有毕仲秋一个人装傻。

“好说好说。”沉醉如到自己家似的毫不客气的歪在榻上。

“我说你是天生少骨头还是什么的,你给我起来,看看你这是什么样子,比起我那个姐姐可是差到海天那边去了。”林木灵凶道。

“谁要是和你那个姐姐比,那不是自寻羞辱么?”沉醉不客气的啃起苹果来。

要说这林宰相家可真称得上风水宝地,生的儿子女儿各各都是京城的风云人物,男性的标杆,女性的榜样,尤其以那位养在深闺的林家大小姐林木兰为代表。

林木兰是林宰相前任夫人的女儿,可惜那位夫人命不长,林宰相续娶了林木灵的母亲,生了一儿一女,女儿就是眼前的林木灵。可是虽然是一个爹的基因,但是两姊妹却有天壤之别,倒不是说林木灵长得太难看,只能说是她姐姐长得太好看了。

“你这次害得仲秋这样,他的生辰宴你总得表现表现吧?”林木灵有点谄媚的靠近沉醉。

“你想让我怎么表现?”沉醉斜睨了她一眼。

“沉醉你平日最有稀奇古怪的想法,这一次是仲秋弱冠的生辰,咱们好歹得给他好好庆祝一番,你说是不是?”

沉醉皱起了眉头,“有什么好玩的,请来请去还不就是哪几个人,我都瞧腻味了。”她们这些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也就那么几人,其余有着光明前途的大好青年向来是羞于和他们为伍的。

“那你可想错了,这回咱们国都可有大热闹了。”林木灵兴奋的看着沉醉,有话只将一半,想要吊一吊眼前这位主儿的胃口。

却见沉醉揉了揉眼睛,“昨儿没睡好,有些乏了,借你闺房躺躺。”说着就起身往外走。

“百里沉醉。”林木灵跺着角,看唤不回眼前的人,又开始讨好道:“沉醉,我的沉醉姑奶奶,你就行行好吧。”林木灵上前抱着沉醉的手臂。

“说说。”沉醉见好就收,谁让她对林木灵的八卦内容很有兴趣呢。

“我就知道你想听。”林木灵撇嘴笑道。她可是国都出了名儿的包打听,她老爹又是宰相,国都的大小事,王宫的大小事,她都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人。

“这其一嘛,是安国君回国都了。”这个石头溅起的水花并不高。安国君是当今的王上的六子,从十二岁起就开始充军,军功显赫,算起来他离开国都已经快八年了,国都里多少人都想拉拢这位将军王。

“安国君还没成婚,母亲又是当今最得宠的容贵妃,听我爹说王上正在给他张罗娶妻的事,北宇侯的女儿桂云致已经来国都‘探亲访友’了。”

“啧啧”,沉醉怪啧了两声,看来重点是这里。桂云致乃是留国唯一能与林木兰比肩的女子。林木灵早就对她心向往之,只要能打击她姐姐的事情,她总是很高兴看到的。好容易来了个不再让林木兰独领风骚的桂云致,她自然高兴之极。

这安国君虽然八年不曾回国都,但是他幸运的拥有一个好母亲,所以也是下一任国君的热门人选,留国主老,国都里为了储君地位的争斗,阴谋阳谋甚嚣尘上。沉醉并不爱淌这个浑水。

“这次仲秋弱冠生辰,二王子景轩君,五王子定阳君和九王子成启君都派了人问候,这些人都要回请,这一次仲秋的生辰宴岂不热闹。听说仲秋还邀请了安国君、北宇侯的小姐,当然还有我那个好姐姐。沉醉,这一次我们可得送份大礼给仲秋,你替我好好想想行不行?”

沉醉和林木灵是一类人,都喜欢热闹,人越多越好,越乱越好。她转转眼珠子,“自然得送一份不一样的礼物给仲秋,以贺他弱冠之礼。”至于内容她就无可奉告了,林木灵一如既往的相信她。

沉醉回想起前些日子的事,自己的老爹一直担心自己嫁不出去,眼看着毕仲秋弱冠之年将到,想起自己女儿平日和他走得也近,户部尚书与自己也算是门当户对,所以想先下手为强,厚着脸皮上了毕府求亲,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毕仲秋如同见了鬼似的,他父亲也再三推诿,气得封亭君当日回府晚饭都吃不下。

沉醉虽然不屑于加入豪门高阀,但是对于被别人拒绝向来都是忌恨的,何况还是被毕仲秋这样一个纨绔子弟,所以上次毕仲秋奚落她不懂促织,她才会那样反击,否则她何苦去做那得罪人的事。要怪就怪那小子太没眼色,惹到了不该惹的人,这一次她的确应该想个好法子,再给他惊喜。都说沉醉是那种不做就不做,做一定要做绝的哪种人,反正得罪人已经是定局了,何不玩得再开心一点。

可惜林木灵至今也没有看穿好友那天真娇憨的笑容下包藏的是怎样一颗祸心。只是一个劲的可惜沉醉。觉得老天赐给她这样一张脸真是太浪费了,眼前的女人吧,说起来看外表是绝对不输给任何一个人的,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还不懂遮掩,将不学无术,奢侈浪费发挥到了极致,活生生成了国都最大的笑话。

可是林木灵就爱跟着她玩,有她在,才能把个平庸的自己也衬得那么淑女可人,品貌兼备。

沉醉也不是不懂林木灵的心意,在这里,朋友也不过就是各取所需而已,没下过真心,自然无所谓,反而两人相处得更为惬意。

沉醉惬意的趴在竹榻上,享受着侍书的伺候,这马杀鸡的功夫不用她教,古代这些推拿按摩技巧只比现代人更加精巧,而且穴位找得精准,沉醉每日最爱的就是这项活动。榻上搁头的地方挖了一个孔,刚好放下脸不用窒息,

侍书将玫瑰露抹在掌心,轻柔的向上推着沉醉的玉臀,沉醉最是喜欢挺翘的屁股,来到这里每天都可以享受这项按摩,早已乐不思蜀。这玫瑰露于平常人家的女儿那是极端的宝贝的,长期服用能够美容养颜,国都精诚斋出的玫瑰露更是香气怡人,或熏衣,或饮用,十金一瓶,即使是官家小姐那也是吝惜着使用的,只有眼前这位主子奢侈的拿来按摩臀部。

不过效果也是显见的,侍书的手缓缓推着沉醉如羊脂般晶莹丰润的翘臀,只是那触感已经是一种极大的享受。更何况郡主的臀部白润中带着婴儿的粉色,养眼得很,侍书时常幻想未来不知哪家公子有这等福气,娶了郡主去。

“乐姬,你去找三哥让他去那胡人开的林海馆,给我挑选一名胡姬,样貌过得去就行,重要的是身型要好,一定要丰乳肥臀,纤腰长腿。”

“是。”乐姬早就习惯无条件服从郡主的命令,并不敢多问一句。这位长乐郡主,别看每日里总是笑脸盈盈,但是整起人来的凶狠却让人胆战心惊,素来不喜欢下人问东问西,众人只要领命就好。一众仆人被她调教得服服帖帖,连大公子都羡慕“白日梦”的仆人最懂礼仪,最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