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达儿笑道:“它跑不掉的,瞧我的神箭!”他有意在罗曼娜面前显显手段,马儿跑得快,在马背上张弓搭箭,唰的一箭就射过去。

  弓如霹雳,箭似流星,这一箭直射到百步开外,眼看就要射中那头野猪,山坡上忽地也有人一箭射将下来,两枝箭在空中碰个正着,一齐落下。那头野猪还未来得及窜入乱草丛,连珠箭跟着射来,立即把它射翻了。

  桑达儿吃了一惊,赞道:“好箭法!”心里想道:“这人箭法更胜于我,不知是谁?”

  心念未已,只听得一个熟悉的声音哈哈笑道:“是桑达儿吗?”山坡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为首的是个年约五十左右,身体魁梧的哈萨克人。

  罗曼娜又惊又喜,叫道:“爹爹,你怎的跑到这样远的地方打猎?”原来这人正是她的父亲罗海。

  罗海突然见着女儿,更是欢喜无限,说道:“你们都回来了,还有一位……”

  罗曼娜笑道:“还有一位贵客,正是你想见的!”说话之间,孟华亦已来到。

  罗海大喜道:“我还担心你们找不到孟少侠,未能上到天山,就碰上坏人呢!想不到你们已经一起回来了,这我可以放心啦。”

  罗曼娜说道:“好叫爹爹欢喜,那个红发妖人早在天山打死了,只跑了那姓段的小子,谅他也不敢再到咱们那儿捣乱啦。”她把找寻孟华的经过告诉父亲之后,问道:“爹爹,你们来这里又是为了什么?我想,该不会真是打猎吧?”原来跟随她的父亲一起来的这十多个人,都是部落中的重要人物。

  一个长老笑道:“当然不是为了打猎,你爹爹是去举行就职大典的。”

  罗曼娜怔了一怔,说道:“就什么职呀?”

  那长老笑说道:“咱们哈萨克族人的总格老呀!你还不赶快向你爹爹道贺。”

  原来哈萨克族的老酋长年过七旬,早有退休之意,两个月前,他按族中规矩,召集各个部落的酋长推选继任人选,结果是一致推举瓦纳族的酋长罗海担当。

  哈萨克族是回疆最善战的一个民族,若是哈萨克族团结起来,足可以成为抗清的一支劲旅,孟华听到这个消息,也是十分欢喜,连忙和罗曼娜一同上去道贺。

  罗海说道:“我本来不敢担当这一重任的,但转念一想,要是我做了本族的格老,我可以和你们在柴达木的义军合作得更好一些,大家携手抗清,彼此都有个倚靠。我是想到了这一点,因此才答应的。”这正是孟华心里希望的事,从罗海口中先说出来,孟华不由得大喜过望,说道:“我把这个喜讯带回柴达木去,请冷头领派出一位正式的使者来和你定盟。这里我先向你道谢。”

  罗海哈哈笑道:“咱们是彼此帮忙,道谢什么?再说,也用不着正式的使者了,我和你说了就算数。不过,你要是要弄个仪式以昭郑重的话,那么我也正想请你到苏克昭盟去,请你参加我接任格老的典礼,典礼过后,我和你歃血定盟。”

  孟华说道:“本来我应该前往参加盛典,更应该在那天向你正式道贺的,不过,很不凑巧,我有另一件紧要的事情必须先到别的地方去一趟,只好向你老人家告罪了。”

  罗海说道:“既然你另有要事,那我也不便勉强你了。不过现在天色已晚,你要赶路,今天也不能多走几里了。不如就在此地歇一晚如何,我还有好消息告诉你呢。”

  孟华答应下来,跟着问道:“是什么好消息?”

  罗海笑道:“我们的规矩,有好消息要喝酒庆祝的。待咱们喝酒的时候再说吧。”当下分派人手,一面搭起帐篷,一面生火烤那野猪。

  他们携带有几个大皮袋的奶酒,野猪烤熟,大家在草原席地而坐,拔刀割肉,捧着皮袋大口喝酒,倒是另有一番风味。

  罗海有了酒意,兴致更浓,哈哈笑道:“说起这个好消息,我还得先多谢你呢。”

  孟华怔了一怔,说道:“这好消息和我有何相干?”

  罗海道:“那个红发妖人和那姓段的坏小子是为了三个原因,才躲在我们那里这许多时候的。他们说的秘密,给你听见,你告诉了冷姑娘,冷姑娘后来告诉我的。你还记得这件事么?”

  孟华说道:“记得。”

  罗海说道:“那你再说一遍。”

  孟华说道:“第一原因是他们早已料你会继任格老,姓段那小子想骗你的女儿,以便他将来好在回疆称王;第二个原因是想把那本波斯文的武功秘笈弄到手;第三是他们知道你们那个地方有个玉矿,一直还未有人发现。”

  罗海冷冷笑道:“他们处心积虑想害咱们,想不到咱们却是因祸得福。我的女儿如今有了女婿;那本波斯文的武功秘笈是到了你的手中;一直没有人发现的那个玉矿在我动身之前恰好也发现了。你说,我岂不是要多谢他们间接告诉我这个秘密么?”

  孟华笑道:“不错,我也得多谢他们呢。格老,你们发现了这个玉矿,你们的老百姓以后的日子也可以过得更好了。当真是一个值得庆贺的好消息呀!”

  罗海继续说道:“这玉矿我准备在回去之后,便即进行开采,要是开采成功的话,将来还得请你们在柴达木的朋友帮忙把这些玉石向外面销售。这样不但我们的日子可以过得好一些,义军的军饷大概也可以不成问题了。”

  孟华说道:“好,我会把格老这个计划带回去给冷头领的。”

  罗海说道:“好,祝咱们合作成功。”与孟华干了一杯之后,继续说道:“我希望你能够尽早来到我们那儿,我们的刁羊大会还有几个月又要举行了。这次我还希望你带了你心爱的姑娘一起来。”

  罗曼娜笑道:“爹爹,我早已代你邀请他了。但你可知道他的心爱姑娘是谁么?”

  罗海笑道:“你这样说,想必他是已经告诉你了。快点说给爹爹知道。”

  罗曼娜道:“你听了一定欢喜,孟大哥的意中人就是金大侠的女儿!”

  罗海道:“是金逐流、金大侠么?”罗曼娜笑道:“除了他天下还有哪个姓金的配称大侠?”

  罗海大喜道:“这太好了,金大侠和令尊一样,正是我们所佩服的汉人英雄呢!”

  说至此处,罗海想起一事,笑道:“不是你提起金大侠,我几乎忘记了有一件事情还要告诉你们呢。”

  罗曼娜道:“什么事情?”

  罗海说道:“金大侠的一个徒弟半个月前曾打咱们那儿经过,他是来打听他的师兄亦即金大侠的儿子的消息的。不过金大侠的儿子几时来到回疆,我却不知。”

  孟华说道:“这人是不是名叫江上云?他是金大侠的二徒弟。”

  罗海说道:“不错,他也向我打听尉迟大侠和你的消息。我说你已经到天山去了。你没碰上他吗?”

  孟华说道:“没有。不过我却曾碰上他的师兄。”

  孟华说起金碧峰在雪山上被一群犀牛攻击,自己恰好和他碰上,救他脱险之事,听得众人都是咋舌不已。

  孟华说道:“讲起这件事情,我还应该向你道歉呢。”

  罗海怔了一怔,说道:“你救金大侠的儿子,这是一件好事,为什么要向我道歉?”

  孟华道:“不是救人之事,是我借你的那匹坐骑之事。不过这两件事有点连带关系。”

  罗海想了起来,说道:“对啦,我正想问你,你怎的换了坐骑?”

  孟华说道:“我这匹坐骑,已经换了第三次了。最先是你借给我那匹坐骑,途中遭遇坏人伏击,不幸被射杀了。但后来我在天狼部得到江布的一匹名马,本来想把那匹马偿还你的 ……”

  罗海不觉又是怔了一怔,说道:“且慢,江布是西藏著名的恶霸,怎的你和他会有交情呢?”

 

  孟华笑道:“那匹坐骑不是他送给我的,是给我抢来的。这个大恶霸也是我的仇人。”当下把江布如何逃到回疆,如何和清廷的大内高手勾结,来到天狼部,想煽惑天狼部的酋长与义军为敌之事原原本本说给罗海知道:“他逃到天狼部,正是应了一句老话,天堂有路他不进,地狱无门他偏进来,恐怕他做梦也想不到,在那里会碰上尉迟大侠和我。结果是鹰爪侥幸逃脱,他被我们擒获。天狼部的新格老将他押回西藏,交给他祸害最深的仇家了。他平生最喜爱的那匹名马就归我所有了。”众人听了江布的下场,都是大为称快。

  孟华继续说道:“我本来想把江布那匹坐骑偿还你的,但因金碧峰摔坏了腿,我送给他了。”

  罗海哈哈大笑道:“这件事你做得好极了,我那匹坐骑本来就是送给你的,要什么‘偿还’?你这样说,那反而是把我当作外人了。”

  第二天一早,孟华与罗海父女道别,罗曼娜与桑达儿依依不舍,又送了他一程。临别说道:“孟大哥,你对我们的恩情我们永远也报答不了。只请你记得,你和那位金姑娘一起回来。”孟华道:“我会回来的,我也永远记得你们珍贵的友谊!”

  他不用送罗曼娜回乡,时间是更宽裕了。此时才是正月下旬,距离崆峒之会,还有将近五十天的时间,用不着心急赶路了。不过在他知道江上云的消息之后,心潮却是起伏不定。

  金碧漪的哥哥已经谅解他了,那个骄傲的江上云对他是否还有敌意呢?

  不错,金碧漪的父亲是已经知道女儿喜欢他,而且也曾向他透露过口风,暗示可以答应他们的婚事了。但也只限于“暗示”而已,并未成为定局。假如江上云坚决不肯放手的话,凭着江家和金家的深厚交谊,如果江海天亲口为他的儿子向师妹求婚,这事情会不会有变卦呢?

  当然,即使有这种最坏的情况发生,孟华相信也不过只是多添一点磨折而已,只要金碧漪真心爱他,哪怕更多磨折也阻挡不了。不过却难免彼此心上都有疙瘩了。

  “金大侠派他的儿子到天山,只是为了邀请唐掌门在今年前辈女侠吕四娘的百年忌辰之时,到邙山扫墓。同时也是为了藉此机会,让儿子谒见这位当世的武学宗师而已,并无什么特别使命,用不着过了一些时候,又加派江上云来的。江上云本来应该跟师父和师妹回家,为什么他却又独自来到回疆?是他半途和碧漪闹翻了?还是为了其他我未知道的原因呢?”孟华不觉有点猜疑不定了。

  忽地他又想起了邓明珠:“那位邓姑娘虽曾因议婚不成之事恼恨江家,但江家根本未知道这件事情,这只是江上云的师兄替他自作主张拒婚的。那次在昭化相逢,江上云误会她是爱上了我,责备我用情不专,甚至因此要取我的性命,他是为师妹呢?还是为了邓明珠呢?或许他对邓明珠也不是完全无意吧?碧漪准备等待机会,就向父亲和她的江师伯重提邓家这门亲事的,不知她说了没有?那位邓姑娘现在也该回到她的家乡了吧?要是这门亲事能够撮合成功,那就好了。”

  三师父那件错综复杂的疑案令他忧虑不安,加上了对金碧漪的相思,又加上江上云突然在回疆出现在他心头抹上阴影,孟华和桑达儿、罗曼娜分手之后,独自一人回去,不觉是更加心事重重了。

  这一天他走到罗布泊,那已经是接近甘肃省境的地方,大约还有不到十天的路程,就可以踏进玉门关了。

  但这段路程却是特别难走,因为这个地方已经是沙漠地带了。虽然还不能算是“不毛之地”,大地上已经很难看见碧绿一片野草了。沙漠的气候也很特别,时节虽是早春二月,早晚都很寒冷,但中午却是骄阳好像火,似夏天了。

  天有不测之风云,这日中午时分,孟华骑着马在沙漠上行走之时,忽然碰上一阵狂风。

  中午时分,漠漠黄沙,骄阳似火。大地都好似喘不过气来,一切都好似静止了。没有静止的只有流沙。

  但狂风一起,天地登时变色。本来就没有静止过的流沙是更加乘着狂风肆虐了!

  狂风一起,流沙四散,俨若惊涛。风沙起处,阳光也染成了一片黄,黄沙漫天的迷离烟雾之中,略略带着一些淡紫的轻蓝色。远远望去,就好像那遥远的地方是一个浩瀚的美丽的海洋。

  这是天地之间罕有的奇观,但也是旅人最怕碰见的景象。饶是孟华胆大,也不禁心战神摇,想道:“怪不得古人称沙漠为瀚海,但可惜这个美丽的海洋是会淹没人的!”

  幸亏桑达儿教过孟华应付风沙的法子,孟华连忙下马,逆风而行,找到一个泥土比较坚实的小丘旁边伏了下来,人马拥在一起,躲在马腹下面。

  也幸亏这阵狂风还不是最厉害的“龙卷风”,要是碰上“龙卷风”的话,整个商队,连人带马,往往都会给流沙活埋的。

  应付虽然得宜,还是躲避不了风沙的袭击。大片大片的黄沙落下来,孟华感到身上的压力越来越重,呼吸也越来越困难了。好在他内功深厚,在黄沙覆盖之下,闭住了气,实在无法忍耐之时,方始缓缓呼吸。这才没有窒息而亡。

  虽然尚未至于窒息,但和给“活埋”也差不多了。

  孟华心自暗暗叫苦:“要是狂风不停,再过半个时辰,只怕我是性命不保了!”

  还好,正在他快要昏迷的时候,狂风止了。孟华拨开覆盖身上的浮沙,深深的吸了几口气,精神恢复一些,跟着把坐骑从浮沙中拉出来,可怜那匹马已是死了。

  在踏入沙漠地带之前,孟华早已准备有充足的干粮和食水,食水是装在有伸缩性的皮袋里的,倒还没有给流沙挤裂,孟华喝过了水,吃过干粮,休息一会,气力多了几分,心中苦笑:“虽然失了坐骑,总算躲过一场灾难。”

  正在他站起来,准备继续前行之时,忽听得有微弱的声音呼唤:“救、救命!”

  孟华循声觅迹,找到了那个人。但只能看见那个人的头部。原来他是陷在流沙之中,眼看就要遭受灭顶之灾了!

 

  此时狂风虽然止了,流沙还没有停止移动,就像水在地面上流过一般。孟华曾经读过前人旅行沙漠的游记,想起有关瀚海流沙的几句描写:“积河成阜,状如惊涛,遇风则流,乍聚乍散。”和眼前的情景印证,果然一般无异。那人陷溺之处,正是流沙卷成的一个漩涡的中心。

  本来可以等待一些时候,等到流沙移动缓慢,那个“漩涡”静止之时再去救人的。但他可以等,那个人却恐怕等不了这许多时候了。孟华不知道这个人是否懂得武功,懂得武功,也不知是否能够像他一样,有上乘闭气功夫,可以在流沙“活埋”之下,拖延半个时辰。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孟华明知此际救人,自身恐也难免危险,也只好冒险救人。当下提一口气,施展“踏雪无痕”的上乘轻功,径奔过去。

  哪知流沙比雪更难乘得着足,他纵能“踏雪无痕”,也不能在流沙上站得着脚。他一个起伏,脚尖刚刚沾地,就陷进了半条腿。幸亏陷溺未深,孟华忙拔脚倒跃,使出浑身气力,身形疾向上冲,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这才离了那个漩涡的中心,抹了一额冷汗。

  那人双眼不能张开,但已经知道是有人来了。可在叫道:“救命,救命!”话犹未了,身体又向下沉,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头顶露在浮沙外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