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不赊当下便率手下斥侯后退,见他们退去,于承的探马也不追来,便退到一处小树林里,吴不赊让手下斥侯就在附近打探,自己摇身一变,变成只大黑猫,往于承军中奔去。

到于承的军营,但见连营数里,刁斗森严,甲士如云,防卫十分严密。这种景象,吴不赊倒不陌生,他本人从进入过军营,对军事也一窍不通,但在黑七的记忆里,有一段军营的经历。黑七这只淫猫有一段时间迷上了一个将军的小妾,那将军姓常,叫常无敌,名字威风,其实是个嘴上把式,真打不行,嘴上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常无敌经常在小妾面前吹,遍数古今战例,若他指挥,便是如何如何。黑七趴在那小妾的怀里,香艳之中,也听了一耳朵兵法战例,如何排兵布阵安营扎寨,倒也明白个一两分。

穿过两层营寨,吴不赊到了小风山下,但见密密麻麻的兵马堆在山下,正在攻城。小风山依山而筑,沿山势展开,直至河岸,就一条道,于承数万兵马,结成数个方阵,但闻一通鼓响,一队兵马冲出,约有千人,沿山攻上。山上顿时箭矢如雨,于承的军队再近,山上便是滚木擂石,纷纷砸下。攻得有大半个时辰,于承军折了有二三百人,军中锣响,剩余人马撤下,城上的守军来不及歇息,又闻鼓响,方阵中又冲出一队人马,还是千人左右,再一次攻上。

吴不赊看了半天,始终是如此反复,于承军虽然冲不上去,但胜在人多,车轮大战;小风城中的守军就不妙了,守军人少,虽然也是分班守城,但最多两三班就是一轮,而且总有死的伤的,死伤一个便折一分力量,而且守城的器械有限。箭如雨下固然爽,但这雨有下完的时候啊!吴不赊只看了两阵便看出端倪,城上往往要等于承军近了才射箭滚石,明显是城中箭枝、擂石不足之故。

“于承虽然急切间攻不上,但若是这么日夜不断地攻打,耗也把守军耗死了。”吴不赊暗暗凝思,却不急,静待天黑。果然,天黑了于承军也不休息,军士轮班吃饭,点起火把攻城。

到这会儿不必再看下去,吴不赊已经确定,于承是铁了心要先拿下小风城,再稳扎稳打来拿扶风城。他想去回报林微雨,却又转念:“风余王援军没来,即便回报林微雨,她也只有干着急的份。于承摆的两道营寨,至少能拦住两万大军,扶风城合城不过三千多人,根本没有力量冲过来救援,真要出城,只怕救人不成,自己反被于承一口吞了,肉包子打狗。这馅儿还是个大美女,太划不来了。”

吴不赊要显手段赢得林微雨的芳心,既然回报林微雨无用,便自己想办法。他围着于承的军营绕了两圈,于承五万大军,铁打的营盘,吴不赊根本没有半点儿办法,把常无敌所说的战例拿过来,没一个能用的。五千对五万,实力过于悬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毫无用处。

“别急,别急,慢慢想。”吴不赊到风水河边洗了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思忖,“常无敌这嘴上把式不管用,得另想办法。俗话说商场如战场,那么战场也就如商场。”想到这里,他自己点头,“对了,就是这话。”觉得眼前有霍然一亮的感觉,于是再往下想,“现在就是一盘大生意,我是本郡商家,于承这个奸商要来抢我的生意地盘。他势力大本钱足,不惜血本砸货,我本钱小,像他那样砸货,根本砸不起,那要怎么办?”

想到这里,吴不赊理清思路了,接下来是想对付的法子。他忽地记起一个案例,后凉国有个姓王的绸缎商人,到前凉国都做生意,想要利用后凉国绸缎便宜的优势,以低价一举占领前凉国都的绸缎市场。前凉有个姓古的大绸缎商人,眼见后凉这个王姓商人来势汹汹,硬拼根本拼不过,他琢磨一番,想到绸缎是丝织品,织绸必要丝,于是他就悄悄摸到后凉国,用高出一成的价格收购后凉国的生丝。

后凉这个王姓商人只顾低价倾销绸缎,眼见占领了前凉国都的大部份市场,光顾高兴,根本没留意到自己国内的生丝出了问题。到存货差不多了,要新的绸缎稳固市场了,王姓商人才发现,用来织绸缎的生丝都给人收走了。不惜血本刚打下的市场,没有新货继续供应,又只有眼睁睁地放弃。而那个古姓商人呢,在积存了足够的生丝后,还张开大嘴吞下了一批王姓商人低价倾销的绸缎,到王姓商人无货撒军,前凉市场又成了古姓商人的天下。他把低价吞下的王姓商人的绸缎抛出去,又海赚了一笔。最终的结果,王姓商人赔了钱没占领市场,古姓商人稳固了市场还大赚了一笔。

“这两个例子有相通之处。”吴不赊拿根树枝在地下划,“我现在就是那个古老板,于承就是那个王老板。于承货足不惜血本,我拼不过,那就不能硬拼,得去阴他的后手,让于承接济不上,他自然就要退兵了。于承的后手是什么呢?兵马?他五万大军,一时半会儿死不完。兵器?估计也不会少。粮草?”

想到这里,他猛地跳了起来:“是了,粮草,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的,粮草可不是个小数目。于承的粮草就是王老板的生丝,只要断了于承的粮草,他非得乖乖退兵不可。”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道理,军中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吴不赊绕了半天才把这道理绕明白,还高兴得手舞足蹈。亏得他是一个人自言自语,要是到林微雨面前表现出这个样子,那林微雨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这倒不是说吴不赊是个二傻子,吴不赊绝对很聪明,只是聪明人都有这么个毛病,喜欢把简单的事情给想复杂了,结果绕半天得出的结论,还不如二傻子直接。当然,这也是吴不赊实在没经过战阵不懂兵法,一切都要摸索,才弄成了这个样子。

要断于承粮草,最好的办法是找到于承的粮草大营,一把火烧掉,吴不赊在于承的营中溜了一圈,见营中存粮不多,心中便疑惑起来:“难道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风水河之南?”

想起先前看到风水河上的一条浮桥,他明白了,再到风水河边,遥望对岸的大风城,想:“于承的粮草大营必然设在大风城里,这样就不怕林微雨突袭,烧他的粮草,如果能打下小风城,再以小风城屯粮也来得及,而且十分稳妥。”

吴不赊往桥上看了看,浮桥两端都有守军,变成猫跑过浮桥,守军可能不会在意,但也可能引起怀疑,从上游或下游飞过去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懒得费那神,在水边一滚,化成一段枯木,滚入水中,浮浮沉沉过了风水河,到对岸又化成猫,便往大风城跑来。

大风城建在大风山上,规模比小风城要大,地势也要平坦些,但仍然颇为险峻。当然,所谓的险峻,是对人而言,对猫就不存在。吴不赊到了城下,眼见城门紧闭,城上兵卒来往巡逻,守卫甚严,他也不在意,攀城而上。有个士兵见野猫攀墙而已,也不在意,却对边上同伴道:“好大一只猫,要是打了和着蛇肉一起炖,那叫龙虎斗,可是一道名菜呢!”

他的话引发了同伴腹中的谗虫,道:“你准备弓箭,看我引它过来。”说完闪身躲了起来,嘴中发出“喵喵”的叫声,倒也惟妙惟肖,不过他能骗自己,吴不赊全然不理,尾巴一甩,跃下城墙。背后还传来那人遗撼的声音:“怪了,我学母猫叫这傻猫居然不上当,莫非是个母的?”

“你姐才是个母的呢?”吴不赊心中骂一句,在城里转了一圈,果然发现了数十个大粮仓,但守卫森严,少也有三千人马,而且粮仓与粮仓之间都有一定的间距,又备有灭火设施。以他的身手,突然暴起,点燃三五个粮仓自然不成问题,但惊动了守军,再想点火就难了,而且三五处火头也很容易打灭。可以说,凭他一个人,想要烧了这粮草大营,基本上没有可能。

“回去跟林微雨说,让她给我两千精锐,偷过风水河,突袭大风城。只要一把火烧了粮草,于承必然退兵。”吴不赊拿定主意,随即出城,到风水河边复化成枯木而过,再化猫穿营,找到自己那一队斥侯,飞马赶回扶风城。

回城见到林微雨,吴不赊说了探得的军情,林微雨变色道:“于承是欺我兵少,要打下小风城,再来打扶风城了?”

“是。”吴不赊点头道。他先没有把放火烧粮草的计策说出来,军事他不懂,玩心眼可是一流,慢慢道:“于承这边有两道大营挡路,小风城下至少有三万大军不停歇地攻打,即便守军是铁打的,箭枝擂石也有用完的时候。若不急速援救,小风城撑不了几天。”

“怎么办?”林微雨急得在房中转圈子,“我兵少,大王又不肯派援军,这可怎么办?”

她穿着一身藕合色紧身劲装,外面还套了件软甲,小腰略收,更衬出胸前优美的曲线。两条长腿笔直坚挺,身子转动时,紧绷的臀部让人生出想狠狠拍上一板的冲动。

吴不赊也装出一脸焦急忧心的样子,眼睛跟着林微雨的身子转,其实却是在欣赏林微雨款摆的身姿,在对比她穿着衣服和不穿衣服时的区别。

林微雨忽地停步,道:“惟一的办法,只有全军出城,佯攻于承的大营,或可牵制于承对小风城的攻击力度。”

“于承的两道大营至少有两万大军,试探性的佯攻,起不了什么作用,若硬攻,咱们兵少,只是送死。”吴不赊摇头。

“我知道。”林微雨双眉紧锁,“可是——”

“我有一计,或可一试。”

“哦?”林微雨眼光一亮,“快说。”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于承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粮草是个大问题,如果我们能想办法断了于承的粮草,于承必然退兵。”

“断了于承的粮草?”林微雨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承是沙场老将,用兵狠辣而不失稳健,大军粮草,事关生死,必有重兵守护,怎么断?”

“我探营时,发现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大风城里,守军约有三千上下,如果我们出一支奇兵,悄悄过河,突然掩袭,攻下大风城,一把火烧了粮草……”

吴不赊话没说完,林微雨断然摇头:“于承与我爹爹打了几十年,大小数十仗,他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大风城易守难攻,爹爹也曾数次偷袭,从无一次成功。”

“啊?”吴不赊张口结舌,原来于承的粮草大营一直是设在大风城里的,根本不需要去打探,而他费半天劲想出来的妙计,林国亨也早就用过数次,而且还都失败了。

“惟有出兵牵制,或可让于承减缓对小风城的攻击,我再急催援兵,援兵到了就好办了。”林微雨下定决心,对吴不赊道,“你辛苦了,先下去休息吧。”

“不。”吴不赊急忙摇头,“我刚才打探过于承大营,熟悉情况,愿随小姐出战。”

“也好。”林微雨也不和他客气,“你率斥侯前面打探,我率一千人随后出城,看能不能趁着天黑偷袭于承一下。”

“遵令。”吴不赊一抱拳,复率手下斥侯小队出城,先到于承大营前打探,一般的斥侯躲不过于承的探马,还是吴不赊亲自出马,偷到于承军的大营前。这回吴不赊看得细,两道大营,绝对不少于两万人马,林微雨区区一千人,即便趁于承不防备之下偷袭成功,也不会有多大作用,更何况于承军防备森严,刁斗哨探,巡逻小军,来往不绝,大营前后又遍挖陷坑,踏板挠钩也不知布了多少。

“林微雨说于承是沙场老将,打仗既狠又稳,确是实情。这营建的,水都泼不进,千把人来偷营,纯粹是送死。”吴不赊暗暗摇头,在营中溜了一转,想,“不过林微雨偷营时,我倒可以在营中放火,制造点混乱,或许可起点作用。”

吴不赊出营返回,不多会儿林微雨率军来了,果然只是一千人。吴不赊说了于承大营的布防,林微雨轻轻咬着嘴唇,天渐渐开始黑下去,暮色中,她凝思的样子,有一种异样的美丽。

“别的女孩子,只会在深闺中绣花养猫,她却要率军出征,将门虎女,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吴不赊一直只是痴迷于林微雨的美色,这会儿却突然生出几分感慨,也越发想替林微雨出两分力,倒不仅仅只是想吸引林微雨的注意,而是出于一种同情,或者说,敬重。

面对重压,有些人会逃避,有些人会诅咒,而有些人,却会默默地面对。他们不一定咬牙切齿,或许就会像林微雨一样,轻轻地咬着嘴唇,但绝不后退。

林微雨把一千人分为两队,天黑后,自率一队突出,攻向于承大营,守军欺她兵少,出兵迎击。林微雨打马便退,守军紧追,林微雨的后队猛然冲出,拦腰截杀,林微雨亦回军杀入。

吴不赊作为斥侯,本不必随军冲杀,但他担心林微雨,便紧跟在林微雨马旁,林微雨带头冲锋,吴不赊便也跟着身陷敌阵。四面都是朔风军,黑暗之中,箭矢乱飞,刀枪如雨,吴不赊从没经历过战阵,黑七与木长生的记忆中也没有这一类的经历,没有保护自己的经验,一眨眼,他便中了两枪挨了一箭。还好他功力深厚,反应迅捷,锋矢着体,护体玄功立时发动,受伤不重,却也吓了他一跳,急忙飞在空中。

他自以为得计,飘在空中,十多丈高,再长的枪也够不着啊,但一眼望下去,却是魂飞魄散,空中的大靶子,最是扎眼,但见朔风军中无数的弓弩与投枪齐齐指向他,眼见就是万矢齐下。

这会儿吴不赊若飞身逃开,以他的速度,倒也不怕,但就这么当了逃兵,林微雨会怎么看?吴不赊脑中一转,没有逃,而是往下一扎,混进战阵中,头顶“嗖嗖”风响,却是无数箭矢飞过,若迟一瞬,他便成了箭猪。吴不赊暗暗咋舌,这才知道大军交锋和单打独斗可完全不同。他也还有绝招,施展木长生玄木心法中的厚皮术,把一身皮肉变得比百年的古树皮还要厚上三分,乱刀乱剑再多,砍不开他的厚皮,也是白搭。

厚皮护体,狂呼酣斗,更无人能挡他一招半式,所到之处,如虎入羊群,虽然混战中也挨了几下重的,把厚皮都砍开了,却也不过是皮肉之伤,并无大碍,而被他斩杀的朔风军却至少有近百人。林微雨见他勇猛,便跟在他身边,百忙中,竟还对他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