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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近一瞧,便看沈清若眼睛红肿,明显是哭过的模样。

沈清若不愿意让孩子瞧见她这样,忙避过去低头掩饰自己。

洛书颜很惊讶,沈姨跟沈宴搬过来也有两年多了,在她的印象中,沈姨一直都是温柔淑雅,从不跟人起争执,说话轻言细语,让人如沐春风,为人处事更是没得挑,她从来没见过她失态的模样。

哭,也是哭过的,不过都是看电视上极为煽情的情节时,才会眼眶红红。

洛书颜抿了抿唇,小声问她:“沈姨,你怎么了?”

有些事情,沈清若可以跟洛天远说,却不能跟孩子说,大人之间的事情,孩子不需要知道,那太沉重了。

沈清若破天荒的说了谎:“昨天看了本感人的小说,今天早上又切了洋葱,没什么事。”

洛书颜一脸狐疑的看她。

不过她没有再追问下去,只是转身跑到煤气灶前,吩咐听到动静来到厨房的沈宴,“把小锅拿出来装点水,我们再煮几个鸡蛋吧。”

沈清若是背对着沈宴的,沈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洛书颜这样说,便下意识地笑话她:“一碗面还不够你吃,你还吃煮鸡蛋,撑死你。”

洛书颜轻哼:“那我煮了你别吃。”

有沈清若在,洛书颜才敢操作煤气灶。

……

“你们先吃,我收拾一下厨房。”

沈清若丢下这一句话又回了厨房。

饭桌上洛书颜跟沈宴你看我、我看你,最后还是洛书颜从盘子里拿了两个发烫的鸡蛋又去了一趟厨房。

并不算宽敞的厨房里,沈清若正在用抹布费力的擦着流理台。

洛书颜走了过去,拉了拉她的衣服,沈清若转过头来,只见洛书颜将两个鸡蛋放进了她的围裙口袋里,仰起头笑眯眯地说:“沈姨,电视上说眼睛肿了可以用鸡蛋敷一敷,效果会很好。”

沈清若一怔,险些又掉泪了。

不知道是不是洛天远提到了从前的那些人,如今再回忆起来,只觉恍如隔世,可那些伤痛依然存在。前二十多年,她被娇生惯养,可是没几个人真心待她,现在她从云端跌落,却收获了这么多的真心。

她蹲了下来,探出手抱了抱洛书颜,闻着小孩子身上的味道,感到无比的安心。

她什么都没说,洛书颜也什么都没问,只是抬起小手,迟疑了一下,最后落在沈清若的肩膀上,她拍了拍算作安慰。

从饭厅过来的沈宴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眼前这一幕,垂下眼睛,却也是止步不前。

——

两个小孩走在上学的路上,沈宴今天意外的沉默,洛书颜也还在担心沈清若,一向叽叽喳喳的她也没说话。

快走到学校门口时,沈宴终于忍不住了,咬咬牙问道:“我妈怎么了?”

洛书颜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冷不丁听到这话,下意识地顿住了脚步,“我也不知道。”

她觉得自己跟沈宴是最好的朋友,不应该有秘密。

上一次沈宴发现了她爸爸的不对劲也是第一时间就说给她听了,现在她也不能瞒着他。

“沈姨好像哭了,眼睛都是肿的,声音也不对。”洛书颜看向沈宴,“她说是看了一本感人的小说,又切了洋葱,可我觉得不是那样的。”

沈宴默不作声,皱起眉头,显然也在思考。

昨天他睡觉前妈妈还兴致颇高的看书朗诵,怎么等他睡一觉醒来后就变样了?

难道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

比起洛书颜,沈宴更了解自己的妈妈,当初最难最难的时候,妈妈也是咬牙挺了过来,除了那一次被洛叔叔救下后她哭过以外,基本上就没见过她哭,妈妈是他见过的最勇敢最坚强的人。

现在听洛书颜说,倒是比那一次情况更严重。

可究竟是什么事呢,他想不通。

洛书颜见沈宴这般,叹了一口气,轻声道:“沈宴,我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沈宴猛地看向她。

“你之前就是这样教我的,不是吗?大人有大人的理由,他们不想说,我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洛书颜反过来劝他,“我今天也问了沈姨,可她没说,这就是她的态度了,她后来都不跟我们一块儿吃早餐,就是不想让你发现,我们不要让大人为难,好不好?”

沈宴跟她说过,大人有大人的考虑,他们不愿意说肯定是有不能说的理由,作为小孩,为了不让大人担心,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也许这样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跟宽慰了。

冬日的早晨,说话时都会呵出热气,洛书颜皮肤雪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戴着红色的毛线帽,鼻子都冻红了,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盯着他。

沈宴也看着她,最后轻轻地点了下头,“好。”

——

虽然两个小孩都已经郑重其事的做了决定,不过也不代表他们对沈清若的伤心难过视若无睹。

四点多放学,洛书颜跟沈宴结伴去了与小区方向相反的花市。

宁城现在还没有花店,只有一个花鸟市场,既卖花也卖鸟,大老爷们经常喜欢去那里逛,沈清若是一个很热爱生活的人,碰上什么好日子也会骑自行车去花市买上一把花放在家里,不过最近这段时间,她忙了起来倒是很少买花了。

洛书颜想到了这个好点子,女人都喜欢花,不开心的时候买一些花送给沈姨,沈姨应该会重新高兴起来吧?

以往对于她的点子都嗤之以鼻的沈宴,这一次很难得的没有杠她,还从书包里拿出自己这两天的零花钱交给洛书颜,作为买花的资金。

洛书颜自从知道自己是富二代以后,在花钱这方面便没有那么节约了,但也没有大手大脚。她手上也有钱,不过因为摸不准花市的价格,便收下了沈宴的零花钱。

攥着几块钱,两个小孩一路十分谨慎的过了红绿灯,走了好几分钟才来到了花市。

这个点花市都快关门了,有些摊位的老板早早地就收了摊。好不容易碰上一家,花的品种也没早上那样多。

老板见两个小孩长得都精致可爱,语气也温和了许多,“小朋友,要买什么花呀?”

洛书颜摇了摇头,“还没想好。”

老板被她这说话的语气逗笑了,“是要送人吗?”

“恩。”回答问题的人是沈宴,为了防止一问一答跟挤牙膏似的,这一次没等老板继续问,他就补充着回道:“送给我妈的。”

老板心里有谱了,指了指摆放在角落的花,“这是新进的花,省城那边的人送妈妈都是送康乃馨。”

洛书颜跟沈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然后都很失望。

康乃馨这个名字是真的好听,但在其他娇艳欲滴的花的衬托下,属实平平无奇了些。

沈宴看向洛书颜,用眼神在征求她的意见。

外貌协会资深会员的洛书颜果断摇头,“老板,我们不要康乃馨,有没有其他好看的花?”

老板随手一指,“没多少了,你们自己挑,要收摊给你们便宜的价格。”

沈宴跟洛书颜走进店里,尽管老板说没多少花了,可他们也都挑花了眼,选择困难症这会儿也发作了。

“你说买什么花?”沈宴侧过头问她。

洛书颜也犯难呢,“玫瑰花好看是好看,不过都是男朋友送给女朋友的。”

沈宴一滞,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你从哪里听说的?”

“电视上都是这样的,男主角送女主角玫瑰花。”

两个小孩挑挑选选,最后洛书颜看中了角落里的向日葵,让老板用报纸包好,洛书颜付钱的时候,老板一边收钱一边调侃沈宴:“一块儿出来买东西,怎么好让女孩子掏钱?”

老板很年轻,平日里没少打趣来买花的男男女女,这会儿也是习惯性的调侃。

洛书颜没打算搭理这种大人自以为是的逗趣。

哪知道一向高贵冷艳的沈宴竟然回应了,“我的钱都在她手上。”

他说的是实话,今天一放学他就将自己的零花钱都交给她了。

老板已经找了零钱给洛书颜,闻言还愣了一下,后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你很有前途嘛。”

沈宴自认为已经将该解释的都解释了,便没理会老板,跟着洛书颜走出了花市。

回到家以后,沈清若的情绪已经彻底平稳下来,正在厨房里忙活,等她出来的时候,看到两个孩子扭扭捏捏的,你推过来、我让过去。

洛书颜见沈清若过来,便推了沈宴一把,小声道:“你送她会更高兴的,傻子。”

以前她送给爸爸她自己画的画,爸爸很高兴,到现在还好好收着,爸爸说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她送给他的礼物。

沈清若将两个孩子的互动都看在眼里,温声问道:“怎么了?”

沈宴这才走上前,背在身后的手伸了出来,将那一株向日葵递给她,有些不自在的说:“妈妈,送给你的。我跟洛书颜一起买的。”

洛书颜没有想到沈宴对自己妈妈也会这么别扭,平常怼她的时候不见词穷,还时常出口成章,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她果断走上前来替他说了没说完的话,“沈姨,我们希望你天天开心,笑口常开,万事如意!”

沈清若愣住,看着眼前两个孩子脸上流露出来的关心,她走上前,将两个孩子都往怀里带,轻声笑道:“谢谢你们。”

第40章

从那天以后,沈清若更加卖力的工作了。

今年宁城的冬天异常寒冷,有几次洛天远加班回来,站在楼下往上看时,居民楼的灯都熄灭了,只剩下沈清若卧室的那一盏灯还亮着。

十点钟,亮着。

有时候十一点钟,也还是亮着的。

她比以前更努力了,有时候会大清早的坐大巴去省城图书馆买书,下午赶回来,事实证明,老天爷也是眷顾勤奋的人,她翻译文件越来越流畅,那些生涩的单词她也不会翻译错,以她现在的水平,完全可以比得上跨国企业那些翻译秘书。洛天远一开始的确是存了帮她的心,可现在她证明了她的实力,这让洛天远也松了一口气。

他发家以后,帮了很多人,比如王大婶家的儿子,可这些人或多或少都跟他沾亲带故,他也知道公是公、私是私,所以,他也只会看在过去的情谊上帮一次,不管那人有没有抓住唯一的一次机会,都只是这样了。唯有沈清若在他这里是个例外,先前他帮她躲开了一场噩梦,之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子租给她,给她介绍琴行工作,去年为了买车合理又想方设法的将房子卖给她,洛天远知道,他做得已经够多了。

毕竟沈清若跟他非亲非故,他们之间更没有别人猜测的私情。可看到沈清若,他就会想起自己,他们两个人处境相同,她独自拉扯儿子长大,他也跟女儿相依为命。

好在,沈清若并没有辜负他的帮忙,她努力地抓住了每一次的机会,将小日子越过越好。

洛天远进了居民楼,刚走到门口,听到隔壁门打开,沈清若披着厚厚的棉袄,冲他笑了一笑,“我今天下午包了点馄饨,给你放在冰箱的冷冻柜里,你要吃的话可以自己烧水煮。”

“恩,谢谢。”洛天远迟疑了片刻,又劝她,“怎么还没睡,其实你不用这么拼的,现在又是大冬天的,小心熬坏了身子。”

沈清若拢了拢衣服,不甚在意的摇头,眼睛却很亮,“以前是我太懦弱了,事到临头总是想着退让,得过且过,将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天远,真的很谢谢你,总是这样帮我们母子俩,没有你,我们肯定不会有现在这样安宁的生活,现在我也想通了,逃避也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我不可能让小宴为了我一直窝在宁城不出去,作为妈妈,没有给他一个健全温馨的家庭已经很对不起他了,现在我只想尽我所能给他好一点的生活。”

刚知道肚子里有一个小生命时,她有好几次都想过要去把他打掉,只有这样,她才能跟过去彻底告别,可每一次走到医院门口,她又下不了决心,拖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她感受到胎动。

她不止一次后悔遇到陆行森、爱上陆行森,可她不后悔生下了小宴。

洛天远见她眼神坚定,不由得笑了笑,他身材挺拔,穿着版型笔挺的大衣,楼道里的灯忽明忽暗,可能是加班的原因,他身上带着一丝疲倦,使得他整个人更显温和,“好,正好我想跟你商量,过几年我们公司有意向搬到西城,西城是省城,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比起宁城都要好太多,你怎么想?”

西城是本省的省会城市,沈清若也去过好几次了,跟京市是不能比,但她早些年跟着家里人也去过不少地方,就全国的大都市来比较,西城都能排名靠前。

如果是之前,沈清若肯定是想着逃避,可当她知道陆行森还不想放过她时,她害怕过、茫然过,最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便陆行森出现在她面前,只要她不愿意,他也不能勉强她。她现在唯一能做的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给儿子更好的生活,这样即使有朝一日再次重逢,她也希望自己有跟他抗争的勇气,而不是除了垂泪沉迷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不敢做。

沈清若抬起头看向洛天远,“西城自然很好,这几年我多接点工作,尽快将房款都还给你,也为去西城做准备。”

就这样的,还在睡梦中的沈宴跟洛书颜就被彼此爹妈确定了短暂的未来,几年后要去西城求学,去看看更大更广阔的世界。

——

陆行森已经近一年没有来东溪别墅了。

东溪别墅是他与沈沁的婚房,想起这个名字,哪怕只是淡淡的在心里划过,也会带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

如果他知道那一天她给他打电话是最后一次,他绝对不会不耐烦的、连她话都没说完便挂断电话。结婚那一年里,他在东溪别墅住的日子屈指可数,她总是默默地在这里等他,无论他什么时候回来,她都会为他留一盏灯,而现在当他站在这院子里,连一丝温暖与烟火气息都没有感受到时,他以为他会麻木,可呼吸之间,仍然感到肺部似火在灼烧。

陆行森拿出钥匙走进屋子里。

在他的要求与命令之下,这屋子里的所有摆设跟她在时一模一样,连杯子的位置都没变,有一次保洁阿姨不小心将她随手放在书架上的发圈扔掉,他怒火中烧,难以克制脾气。

他从出生起便是盛远集团的继承人,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得不到这三个字,只要是他喜欢的,想要的,最后都会得到,他太过自大,年少时分不清自己究竟喜欢谁,被人三言两语就蒙蔽了双眼,乃至于误会她,跟她结婚后也都是冷眼以待,直到她从他的世界消失,他才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心里的人是谁。

也不知道在屋子里呆了多久,他听到了门铃声。

即便知道不会是她,可还是抱有希望,来到门口,见到站在外面的人是好友,他的眼神重新黯淡。

江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车钥匙,随口笑道:“刚看到你的车还以为看花眼了,真是你啊。”

陆行森脸上表情寡淡,“你来这边做什么?”

“我家老头子说不舒服,我过来看看,准备抄近路回去,这就走了这边。”江丞坐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一番,“我上一次来好像是四年前了,还真是没有改变,话说我真是没有跟你当邻居的缘分,前段时间我不是去了美国吗,刚回来就听说你家隔壁那房主把房子给卖了,还是八十万的白菜价。”

陆行森对于这种与他无关的琐事并没有兴趣。

也不知道有没有认真在听。

江丞也无所谓,继续自顾自地说:“不过我刚看了一眼,隔壁那栋也没人。不知道下次过来的时候能不能碰到你那邻居。”

其实江丞对于谁买了隔壁的房子这种小事也没兴趣,近年来,陆行森行事低调,深居简出,他们这群好友都很少有机会跟他碰上,都知道他难以承受丧妻之痛,刚开始以为他最多一年就会重新振作起来,像从前那样,花丛片叶不沾身,谁知道都快八年了,他还是没有走出来,反而有越陷越深的迹象。

这让江丞实在困惑,明明沈沁还在时,也没见他对她多看重多在乎。

陆行森仍然出神地盯着摆放在茶几上的杯子。

江丞还记得自己身上有任务,陆行森的妈妈陆夫人给他打过电话,恳求他能劝劝陆行森放下沈沁放下过去,江丞难以想象雍容华贵的陆夫人会以那样的语气,他为之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

即便知道陆行森不爱听这些话,江丞也要说,沉默了片刻后,他总算开口了,“行森,这国内你都快找遍了,也没找到她,还是算了吧,沈沁如果还在世,不可能都快八年过去了还是毫无音讯,你的人生还很长,总不可能一直这样等下去找下去,是不是?你要是一个人那也就算了,你身后有陆家,有盛远。”

他们都知道,沈沁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相信,陆行森也知道,只是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事实而已。

如果沈沁还活着,在陆行森这样犹如地毯式的寻找之下怎么会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换句话说,如果沈沁还活着,她为什么不回来?沈沁有多爱陆行森,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陆行森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就在江丞感到挫败时,只听到他声音喑哑地回:“活要见人,死要……”他顿了一下,那两个字似乎难以启齿,开口便是痛彻心扉,“见尸,只要一天没有找到她,那我就会当她还活着。”

第41章

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她与爸爸来到了省会城市西城,随同的人还有沈清若和沈宴。

这几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

洛书颜至今仍然记得,在一个雪夜,她已经窝在床上睡觉,却听到了敲门声,那一天爸爸还在加班,她以为是爸爸忘记带钥匙了,便只能穿上厚厚的睡袄起来,透过猫眼看到站在门外的人是宋晚晴时,她诧异得都忘记了要开门。

她知道宋晚晴要结婚了,在这个年代,就算是达官贵人家里有喜事,寻常老百姓也是一无所知的,她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几天前,宋晚晴让司机送来了喜糖跟请柬。

爸爸收到以后,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生气,十分的平静,好似要结婚的人不是他的前女友一样。

门外的宋晚晴穿着单薄的衣服,她眼眶通红,早就放下了昔日的骄傲,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可她就是想要听一个答案,她的手指冻得都快没有知觉了,仍然不死心的敲着门,也许是情绪都快到达崩溃的边缘,她竟然开始低喊:“天远,你在家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我知道我哥哥跟婶婶做的事情让你生气了,可是我是不知情的,天远,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只要你说你喜欢我,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走,好不好?”

洛书颜正准备开门的,听到这里,小手放在门把手上,却顿住了。

爸爸没在家,她如果现在开门的话,会不会不合适?会不会让宋阿姨更难受?

宋阿姨也不会愿意她听到这些话吧?

洛书颜跟宋晚晴隔着一道门,她还小,不懂得爱而不得的感情有多煎熬,她才七岁,但仍然能感觉到宋晚晴的痛苦,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难受,她第一次直面所谓爱情的另一面。

原来不是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最后皆大欢喜,有情人终成眷属,原来也会有你爱他、他不爱你的一面。

最后宋晚晴走了,洛书颜来到窗户那里,看着她走出了这一栋楼,白雪覆盖了一切,在这样的深夜,那一轮弯月都让世间显得如此孤寂。

洛书颜想起了最开始见到宋晚晴时,她是那样的活泼开朗,可现在,她也不确定宋晚晴还能不能像过去那样开怀大笑了。

洛书颜不知道的是,沈宴也站在窗户那里看着宋晚晴离开。

他的眼神也很困惑,不明白那个张扬跋扈、试图霸占洛叔叔的女人怎么会这么可怜。

洛书颜也不知道,当宋晚晴走出小区时,洛天远回来了,他们两个人隔着一段距离,他脸上不再是温和的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脱掉了大衣来到她身旁为她披上。

明明是这样温情的动作,他说出来的话却令宋晚晴彻底死心。

“晚晴,祝你幸福。”

直到这一刻,宋晚晴才体会到洛天远的无情。

他或许曾经喜欢过她,毕竟他那样温柔地拥抱过她,可现在他也已经不再喜欢她了。

原来一个男人不再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她在他眼里看不到心疼,只看得到平静,她甚至宁愿他是不耐烦的,是厌恶的,都不要如此平静。

她突然明白了,脱掉了他的大衣,很诚恳地跟他道了个歉后,脊背挺直、再也不回头的往前走去,这一次,她要他看着她离开。

之后,宋晚晴结婚后没多久,秦雨桐也离开了宁城,回了京市,她在临走之前,送给了洛书颜一本《小王子》,洛书颜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仍然小心地珍藏起来,她想,等她大一点后应该就懂了。

沈清若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已经彻底还清了剩余的房款,她知道洛天远有去西城的打算,又开始拼命工作努力赚钱,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又存下了房子的首付,跟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仍然跟洛氏父女当邻居。

在洛天远的介绍安排下,她去了洛天远在西城的笑颜时装分公司当海外部的员工,短短一年时间,就从普通员工升职为副主管。现在的她薪水高,还房贷基本上没什么压力,只要想起自己在宁城有一套房子,在西城也有一套住所,她就格外的安心,可能是受洛天远影响,她现在也想尽可能的给儿子置办更多的产业,即便工作再忙,她也是开心的,好像活了这么多年,才终于找到了她喜欢的生活方式。

洛书颜跟沈宴是六年级才转到西城小学的,西城小学只是一个过渡,洛天远是希望他们两个人在小升初的考试中,都能考上实验中学火箭班。

西城一中是重点高中,有数据显示,里面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实验中学升上来的,所在在西城有这么一句话,上了实验中学的火箭班就能考上西城一中,上了西城一中离好大学就不远了。

本来洛天远是准备安排两个孩子都在一个班的,可临时出了差子,洛书颜被分到了二班,沈宴去了一班,两人依然没有缘分成为同班同学。

正值夏天,离小升初的考试也没几天了,六年级的气氛也一扫之前的轻松,在并不繁重的学业下,他们高高兴兴的过了五年的小学生活,却在这最后一年初步接触到升学考试带来的压力。

这天下课后,洛书颜跟同桌唐雨结伴去上厕所。

十一岁的洛书颜已经是个小美女了,这几年她也还在坚持弹钢琴学跳舞,这个阶段能考的证书都考了,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学跳舞的关系,她每天体力消耗都不小,就算吃得多也不会长胖,现在再翻看从前的相册,看着小时候胖嘟嘟的自己,她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现在的她一点儿都不胖了,在同龄女孩子中间还算是瘦子,学舞对体型要求也很高,之前舞蹈老师教的东西都成为了一种习惯,她走路挺直腰背,收紧小腹。不知她本身就有这个基因还是后天练成的,小小年纪脖颈修长,从六年级的走廊经过,宛如白天鹅。

小时候胖嘟嘟的洛书颜是粉雕玉琢,可爱活泼,现在的她褪去了婴儿肥,五官渐渐长开,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校花这个名头已经安在她头上了。

唐雨挽着洛书颜的手臂,语气苦恼的说道:“我妈妈天天说我,还没收了我的零花钱说要给我买背背佳,烦死了,我准备买磁带的。现在也买不成了,诶,你的复读机我过两天还给你啊。”

洛书颜笑,“不着急。”

她又侧过头看了唐雨一眼,其实之前她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同桌似乎在刻意驼背。

思来想去,提到了背背佳,干脆就提醒她吧,“唐雨,我看你好像是有点驼背,是不是书包太重了?驼背不好的,一旦成习惯以后改不过来就不好看了。”

唐雨小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那个……”

“怎么?”

唐雨把洛书颜当成最好的朋友,对父母不想说的话,面对她也能说得出来,面红耳赤之余,她咬咬牙,压低声音道:“书颜,我都烦死了。”

她趁着没人,悄悄地站直了身体,洛书颜这才明白唐雨驼背的原因。

处于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都开始发育了。

唐雨体型微胖,看发育情况都快赶上初中的女孩子了,而她本人觉得非常羞耻,尤其是班上的女孩子都不像她这样,经过这一对比,她很怕别人注意到她的变化,于是才驼背想要掩饰。

洛书颜盯着唐雨的胸前出了神,又想到自己……不由得面露艳羡。

她想打人了。

难道这也成为了一种烦恼吗?她至今发育了跟没发育一样才想抓狂好吗?

不过看唐雨是真的为这件事烦恼,洛书颜又果断地收回了羡慕的眼神,认真地跟她说:“那你就更要挺直腰走路,你没看电视上吗,好多丰胸广告。你不要觉得自己这样不好看,生物书上都有,这是正常的,唐雨,我特别羡慕你这样的,好多人都想这样呢。”

唐雨不确定的问她:“真的吗?我觉得好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