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千骑,君若有暇,尽兴乎来。”

  这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二总管裘行健代表金大老板发出的请帖,为的是落日马场第一次在关内举办的春郊试骑卖马盛会,地点在洛阳巨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避暑山庄,日期是三月月圆时。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十几张,值得裘总管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落日马场的名驹。

  ——只要有日落处,就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奔驰。

  这是马场主人金大老板的豪语,也是事实。

  三月,洛阳,春。

  十七夜的月仍圆。夜已深,风中充满了花香。山坡后的健马轻嘶,隐约可闻,人声却已静了。月光从窗外斜照进来,把独立在窗前的裘行健高大魁伟的影子,长长地投在地上。他的浓眉大眼、高颧、鹰鼻、虬髯,在月光下看来更显得轮廓明显而突出。

  他是条好汉,关外一等一的好汉,现在却仿佛有点焦躁不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担重任,他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从十五开始,这三天来的成绩虽然不错,最大的一圈马也已被中原镖局的王总镖头以高价买去,可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两位大买主,至今还没有来。

  他本来就不该期望他们来的。

  威镇江湖的河朔大侠万君武,自从三年前金盆洗手退隐林下后,就没有再踏出庄门一步。

  视富贵功名如粪土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多年来一直浪迹天涯,也许根本就没收到他的请帖。

  他希望他们来,只因为他认为由他远自关外带来的一批好马中,最好的一匹只有他们才识货。

  只有识货的人才会出高价。

  他不愿委屈这匹好马,更不愿把他带回关东。

  现在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了,他正开始觉得失望时,庄院外忽然有人声传来,三年未出庄门的“威镇河朔”万大侠,已轻骑简从连夜赶到了牡丹山庄。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未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远比别人想像中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的面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像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是决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它们却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

  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

  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柔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一个人。

  万君武却好像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支编成的软椅上。

  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群群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开。

  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一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中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今日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

  “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年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了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

  “鸡怎么没有腿?”

  “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万君武淡淡的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

  他眼睛盯着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的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侠说的难道是那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就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道,“如果马料里没有羼酒,它连一口也不肯吃。”

  “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

  “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越往后面越有劲。我敢打赌,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面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毕全程后,它必定可以超前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立刻刮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过他,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势,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人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的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

  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终于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一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显得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带着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样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

  “我是来害你的。”

  “害我?你准备怎么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瞪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瞪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

  “好,好极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一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

  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

  “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瞪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

  “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却只淡淡地说:

  “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好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像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像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一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一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像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已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他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一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

  “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笑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他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装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醉的锐眼中露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出来。

  这次他却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点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二十八年,可是现在全身的功夫力气,连一点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算,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边轻轻地说:

  “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过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比你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人的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

  最后他只看见了一道淡淡的刀光,淡得就像是黎明时初现的那一抹曙色。

  然后他就觉得心口一阵剧痛,一柄刀已刺入他的左胸肋骨间,刺人他的心脏。

  一柄其薄如纸的刀。

  没有人能形容这把刀出手的速度。

  拔出时也同样快。

  一柄太薄太快的刀刺人再拔出后,伤口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

  所以没有人会替万君武复仇。

  因为他的死,只不过由于他的酒喝得太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都认为一个人如果酒喝得太多,往往就会突然暴毙。

  大家当然更不会想到刚送了一匹名马给他的狄小侯,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所以名马还是随灵柩而去,狄小侯还是陪伴着他的美人走了。

  等到他下次出现时,大家还是会用一种既羡慕又佩服的眼光去看他,还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杀过人,在无声无息无形无影间杀人于一刹那中。

  这就是狄青麟杀人的标准方法。

  车厢宽大舒服,马匹训练有素,车夫善于驾驭,坐在狄小侯的这辆用一斛明珠向某一位王妃换来的马车上,就像是坐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马在行走。

  思思穿着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一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里。

  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让男人享受她。

  她不愿失去现在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可是她知道现在已经快要失去他了。

  狄小侯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恋太久。

  可是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法子留住他。

  狄青麟看看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看看她露在丝袍外的一双纤柔完美的脚。

  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胴体是完美而赤裸的。

  她的胴体丰满光滑柔软,在真正兴奋时,全身都会变得冰凉,而且会不停地颤抖。

  她懂得怎么才能让男人知道她已完全被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