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后字简直绕梁三日,余音不绝。

方若尔不解,求教道:“为什么?”

“为什么?看你就明白啦!”造型师气哼哼地说:“素面朝天、不做保养、平底鞋。”他嫌弃地拎起一缕她散落在背上的黑发:“还有你这发型,几百年都没剪过了吧?真是白瞎了你这一张好脸和这么好的头发,都不知道保养!别以为你天生丽质难自弃,女人~~~都要是要靠保养滴~~~~”

他一边在她脸上涂涂抹抹做按摩,一边扭动着身体看着镜中的她说教,“所谓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再加上衣着和气质,再普通的女人经过我的手打造,不说天仙,我也能给她整出十分来!”

说这话时,他那张美丽动人的小脸可骄傲了。

这确实头一次有人给她上这样的课,对什么都好奇的她,听得津津有味,眸光烁烁地盯着他。

造型师被她这闪闪发光的小眼神看的更有说教的*了,再以她为例说:“你看看你,别说普通人,就是美女当中,你这长相都是上佳的,可偏偏你自己毫无所觉,居然用这么难看的刘海将整个额头都挡住了,还有你这发型。”他突然惊呼一声:“天哪,你居然连耳洞都没有!”

“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再过两年你就泯然于众人了!像你这样脸就差被上帝亲过的都把自己糟蹋成这样,你说说,其它那些博士、博士后是不是男人不是男人,女人不是女人了?”

方若尔被说服了,连连点头:“有点道理。”她不禁伸手摸了摸自己过去从未在意过的脸,自语道:“想不到我还是个人妖。”

一旁正在看财经杂志的叶慎之听到这句话,喝着红茶顿时呛的差点喷了出来,怒道:“你胡说什么?”

她要是人妖,他不是看上了人妖?亏她说的出来。

方若尔却没有出声,而是怔愣地抚着脸上那道淡的不注意看已经完全看不出来的伤疤。

这道疤痕当时有五六寸长,几乎划开了她半边脸,只是中间伤口较深,开头和末尾的地方伤口稍浅,现在已经完全消失了,只剩下中间淡淡的一点,就如同那些曾经深刻到刻骨铭心深入骨髓镌入灵魂的记忆,此刻也淡的如同脸上这道已经看不出来的疤痕一样,不痛不痒。

只是疤痕依旧是疤痕,若细细摩挲,它依然是在的,只是被掩盖在了光滑细腻的皮肤里面而已。

那时她都不觉得的痛呢,满心满眼里都是那捅过来的西瓜刀,都是漫天血红,或许,她已经恐惧到忘记去痛。

就如同他的离开。

她开始也是不痛的,只是不敢相信而已,恍恍惚惚,恍若做梦。

直到有天她忽然反应过来,他已经走了,已经离开,离开她的生活,没有只字片语,再也不会回来,她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痛。

像是有什么东西硬生生的从她的心脏,透过她的骨髓,从她的血液,穿透她的皮肤,一点一点像外拔,没拔出一分,便痛不可挡,宛如削肉刮骨。

所以她那么听话的就任由叶慎之将自己住了那么多年,满满都是她和他回忆的地方给毁了,毁的再也找不出一丝她和他存在过的痕迹,从此再也不踏足于那里,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跟着叶慎之搬到新的地方,住进新的房子,和过去完完全全不一样的新家。

新家里面再无一丝他的痕迹,他的气息。因为都是叶慎之布置的。

叶慎之问她喜欢什么样的风格,方若尔便想到小时候的家。

那是学校分的房子,面积却不小,足足有一百三十平米,偌大的客厅内就只有一个沙发和一个茶几,茶几是用来吃饭的,剩下的满满都是零零碎碎随便乱扔的零件和器械。

周母那时候每天宁愿和周妍待在一起给她当经纪人也不愿意回家,这也是很大一部分原因,毕竟没有女人愿意自己住的家是机械窝。

每次周母回来收拾好之后,每隔几天,又恢复成原样。

方若尔小时候没有抓着那些器械零件一把放在嘴里给活活卡死,后来还在光学研究方面做出巨大贡献,不得不说是福大命大。

当她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时,叶大少已经完全把她无视了。

即使叶大少童年时期的梦想是长大当一个科学家,身体和精神双重洁癖的叶大少也无法忍受自己每天睡在狗窝里。

于是她现在住的房子完全是按照他的喜好来装修的,从壁纸到壁画、从床到沙发、从地毯到被单、从窗帘到房间里的每样物品,满满的都是华丽的叶大少风格。

就差没在她衣橱里放几件自己的衬衫内裤,宣示自己的所有权了。

叶大少的心计啊!

对待感情,她反应迟钝,就连痛觉也是姗姗来迟,可前面的毫无所觉就像是为后面的痛在累积等着一次性爆发似的,仿佛被放大了百倍,千倍,万倍,那霍然清醒后所带来的痛铺天盖地连绵不绝,而她身在其中无处可躲无处可藏,只能生生承受。

所以那时候有多痛,她就有多感谢叶慎之。

若不是他一直陪伴,用他的方式鼓励她关心她,若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许在那无穷无尽的黑暗中,或许那次事故不是意外,只是大家都以为是意外。

第45章

若尔站在镜子前,难以置信地看着镜中仿若脱胎换骨的女子。

镜中女子刘海蓬松地梳了上去,发丝松散地盘在脑后,露出整张白皙清艳的脸庞和纤长细嫩的颈脖。

脖子上带着一串纯白色原型钻石饰品,饰品并不长,正好到她锁骨处,衬得她肤白秀美中透着一丝娇憨。

下面是豆红色裹胸曳地礼服,礼服上并无一颗多余饰品点缀,周身上下全靠轻盈优雅的材质和精美绝伦的设计,将露她纤秀的肩颈和姣好的身材完全的展现出来。

她的指甲从来都被修剪的很整齐,可这一次指甲上居然涂上了和礼服一样颜色的蔻丹,衬得纤长的手指葱白如玉。

手指上并无饰品,只在皓腕上带有宛如琥珀一样的粉色珠串,珠串拇指指甲大小,流光溢彩。

造型师并没有给她画太浓的妆,只在她原本面容的前提下稍稍修饰了一番,便让她像抹去了尘埃的钻石一般光芒四射。

她半点不胖,偏偏给人一种珠圆玉润之感,一看就是福气极好的那种,偏偏她气质恬淡,眼中不沾染尘世间的半点*,眸光清澈如水粲然若星,如美玉一般,美的内敛而不慑人。

方若尔自己都有点看呆了,更别说身后的叶慎之。

他看着方若尔,如同眼前光芒四射的人是他自己一样,骄傲的下巴都快扬到天上,睥睨着方若尔:“我的眼光还能有错?”

他从来都知道她是美丽的,却想不到,当她脱去白色大褂,穿起华裳居然如此美丽出尘。

不过他叶大少可从来没有什么因她美丽而将她藏起来不让人见着的想法,此刻他只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他喜欢的姑娘是多么出众,多么…此刻他觉得用天下最美的语言都无法形容他的姑娘,不够,通通不够。

他只觉骄傲。

方若尔赞同的直点头:“嗯嗯,果然不错。”

同样骄傲的造型师看着这对宛如金童玉女一般站在一起的两人,噗嗤笑出声。

作为一手将蒙尘的美玉拭去尘埃展现出她原本灵蕴光华的造型师,他看着自己的成果惊叹不已,得意地望着两人眼中的惊叹,这是对他最大的赞美和肯定。

他妖娆地摆着S型靠在镜子边沿,看着站在镜子前怔愣的方若尔,脸上缓缓绽开如娇花般微笑,沉醉地连连点头啧啧有声道:“连我看了都忍不住变直了啦~”

了啦~~~

方若尔陡然一个激灵,脚下一歪,差点给摔了。

站在她身边的叶慎之眼疾手快,连忙揽住她的纤腰,让她靠在自己身上,心里美的直冒泡。

若尔揉揉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踩着被罩在曳地长裙下十公分的高跟鞋,小心翼翼地提起裙摆,站直身体,扶着叶慎之的肩膀,慢慢推开他,“让我自己走两步。”她专心地向前踩着步伐,“也不难嘛。”

造型师忍无可忍地扶额,满脸伤痛地指责她:“你…你…你简直糟蹋我的心血,你以为你是木偶吗?”

叶慎之也看的好笑,他知道她这是第一次穿高跟鞋,挑战的还是十公分的,上前去揽着她,让她慢慢适应。

她的适应能力很快,没一会儿,就已经走的有模有样,虽然还有些僵硬,可那因为怕踩着裙角太过小心翼翼的缘故。

倒是她并无耳洞,原本给她准备的与颈脖上配好的耳饰无法穿戴,她正好嫌麻烦,连连推拒。

她捧着脸蛋,星星眼的双眸中不停地冒出粉色泡泡,感觉自己都美成仙了。

嗷嗷,眼前这个人真的是她吗?她特真诚地回头赞美造型师:“你一定是有一双神奇魔力手,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某人丝毫没有意识到,她把自己比作了腐朽。

这些年她也没仔细看过自己,每天除了学习和实验,她基本上没有别的爱好,而对别的也不上心的她,也从未想过去学习和关注,当然,如果美成仙的代价是每天都踩着高跷一样的鞋子,穿像是将她浑身都绑住的衣服,还有随时可能掉入她实验当中毁掉她实验的头发,她是宁愿像之前那样,每天马尾加白大褂。

可偶尔美一次不要紧嘛,她都二十四岁了,再不美就老啦。~\\(≧▽≦)/~

叶慎之早已经穿戴整齐的在等她,见她已经准备好,不再看她臭美,而是牵着她的手去宴会。

他没有迟到的习惯。

造型师连忙叫道:“等等,你们这么急做什么?”那个么字不由自主地又百转千回了一会儿,他才掐着兰花指,将方若尔的手机和他准备的口红、小粉饼塞入一只手大小的精致提包中,啪嗒一声合上金属扣,塞入方若尔的手中,“要是吃东西妆花了,记得补上,不然别说是我给你化的,我丢不起那人~~~”

若尔第一次拿这么纤巧细致的东西,拿在手中好奇地把玩了两下。

此刻她被造型师这么一倒腾,唬人的气势足足的。

方家大宅此刻灯火通明,掩映微霏,衣香鬓影。

穿着精致华裳的年轻男女聚在一起,或举杯交谈,或低吟浅笑。

方若华望着下面如蝴蝶翩翩起舞般在人群中左右逢源的女子,摇了摇手中金黄色酒液,浅浅抿了一口,目光不由地朝门口忘去。

他还没有来,宴会快开始了呢。

想到他,饶是高傲冷艳如她,脸上也不禁有些发烧。

她期盼地望着方家大宅的门口。此次叶方两家联姻,不论从身份学历,还是样貌气质,无疑,她是最适合的人。

她也没有想到,藏在心底酝酿了这么多年的美梦,有一天可能会成真。

他会喜欢她吗?

人群忽然一阵喧哗,将沉浸在自己思绪里面的她惊醒,她几乎条件反射地朝门口望去,只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那里,里面的人已经出来,一身裁剪合体的黑色西服将那人身形勾勒的松柏一样挺拔伟岸。

她心中微微一喜,笑容尚未来得及漾开,便僵在了脸上。

叶慎之牵着小心翼翼的从车里出来的方若尔,手握着她的手心,她身上的大部分力气都透过两人交握的手传到他的身上,让他知道,她是多么的努力,又多么的吃力。

不努力不行,方若尔生怕自己弯腰从车内出来的时候,胸就曝光了。

她心中默默吐槽,维持美丽的表象,原来如此辛苦。/(ㄒoㄒ)/~~

原本她可以自己从这边出来,不需要叶慎之再特意过来给她开门,再这样小心翼翼将她牵出来的,可叶慎之坚持。加上她自己也没信心在各种阶梯和非大理石路面上也能保持如木偶般平稳的步伐,她就干脆将浑身的支点压在牵着她的手上。

两人并排站在一起,出色的令人侧目。

不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停下他们原本在做的事说的话,怔愣地朝两人看来。就连方家的佣人都没有认出方若尔。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就连她全身如同瘫痪一般躺在床上无法动弹时,也只有方家老爷子去看过她两次,更别说平时。

虽然方若尔也很少回到方宅。

而此刻,她和叶慎之两人是全场的焦点。

当然,两人原本就是今天的主角。

可有人并不这么想。

如方若华,如陶颖。

不多说,只一句:不出水不性福!

第46章

第三章

陶颖远远的就看到那对相携着缓缓走进方家的男女,饶是她认为叶慎之这几年在国内不交女朋友不是因为在等方若尔,而是他十有八~九是GAY,也忍不住赞叹叶慎之的出色,他仿佛是天生的焦点,站在人群中就如聚光灯一般,瞬间聚集所有人的目光。

她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男人哪怕只是看着,也足够令人赏心悦目,更何况还有他那惊人的身价,同他联姻之后,所带来的享用不尽的财富。

如果只是靠父辈继承下来的财产,他还不会得到那么多的簇拥,将他视为传奇、财神。问题是,这些都是他自己一手创造。

虽然他确实生长在豪富之家,可能在如此年纪轻轻的时候,将家族现在这样惊人地地步,叶慎之能力可想而知。

她看着叶慎之的目光,简直像是在看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

这金山不仅是纯金的,特么的还长的这么帅,不收了你简直天理难容。

她望向一旁呆滞怔愣地望着叶慎之的方若华,眼里露出志在必得的光芒。

方家再好,等她嫁入叶家,成为叶夫人,有了叶家支持,方家也就成为她们母女的囊中之物。等她生了儿子,叶家是她儿子的,还是她的,有区别吗?

她倒有自知之明,没学过自己去去染指叶家,而是打着联姻之后生儿子继承叶家的主意,毕竟叶家能发展到如此大的程度,要说没有叶慎之的父辈们在背后支持,那是不可能的,叶家老爷子和纵横商场几十年的铁血人物,经历过这个国家千疮百孔风雨飘摇的时期,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将叶家发展成之前那个规模,虽然不比现在,可他建立起来的基础、人脉全都不容小觑,就连方老爷子都略显不如。

更别说叶家第二代第三代都如此出色。

不光是她,宴会中其他人,不论男女老少,看到叶慎之,表情同样像看到他背后那金光四射闪瞎人眼的光芒,而被叶慎之揽着腰扶着走进的方若尔,则成为现场大多数人羡慕嫉妒恨的目标,有些城府不深的,直接拿嫉妒恨的眼神,如刀子一样往她身上射,如果这些目光可以具现化的话,相信此刻她已经千疮百孔如同筛子。

叶慎之多么敏锐的一个人,这些人的目光再度让他体验了一把仿佛被嫖的心情,这让叶大少眸色瞬时沉了下来。

他会如此执着于方若尔,未必和她多年如一日的初心有关。在她眼里,他始终都是叶慎之,而不是一座金光闪闪的金山,不是一组计算不出多少位数的数字。

和她在一起时,他才是他。

随着这些年叶氏以一种狂飙式的发展势头,成为商业神话,能待他一如初心没有丝毫利益之心的人已经越来越少,哪怕早年认识的朋友中,都难免会心绪波动,露出一些羡慕嫉妒恨的情绪,即使很快能苦笑着转变心态,可以叶慎之之敏锐,如何感受不到?

何况他人?

只有方若尔,从未变过。

或许她根本就不明白那一串数字代表了什么,也可能在她眼里也仅仅只是一串数字而已。即使明白,她也不会放在心里。更别说,那个王国是他和她一起携手打造。

没有她,就根本不可能有现在的叶氏,她才是一切技术的核心。

想到此,叶慎之不禁微恼,心里腾升出一股酸涩的醋意。

她的眼里除了她的那些研究和实验,就没有别的了吧?即使这几年她默许了他以强势的姿态进入到她生活当中,可也只是拿他当生活中的好友,工作上的合作伙伴。

他手中微微用力,以一种极具占有欲的姿态将她整个人都揽在自己怀里。

方若尔正在小心翼翼的提着裙角往前走呢,宴会不光在屋子里,花园中同样是宴会场所,很多年轻人都在外面,现在这段路脚下铺着的可是鹅卵石,妈蛋的,踩着高跟鞋怎么走?幸亏有叶慎之扶着她。

她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好好走,别乱动。”说着推了推他放在她细腰上的手,那手掌中难以忽视的温度带给她一阵阵□□难耐的感受。

叶慎之被她瞪的心神一荡,唇角浅浅扬起,凑近她耳边:“我可什么都没动,这么多人在看着,不把你扶紧一点,摔倒丢的可是本大爷的脸。”他目光中笑意中隐隐透着得色:“谁让你是我女人,只能看紧一点了。”

若尔颈脖之处最是敏感,哪怕没有被触碰,只是感受到对方呼吸,都不禁浑身直哆嗦,她红着脸狠狠瞪了他一眼:“国外待了几年,语文都不如我了!”她得意地抬起下巴纠正他:“女人和女伴的意思可不同,你回去可得好好学学了,我是你的女伴!”

因为读写障碍症的缘故,当年学习识字和读写,差点都把她逼疯了,更别说中文博大精深,成语谚语什么的,简直是她的噩梦,后来读书直接读理科,也因为她的特殊性,语文课程她至今为止…算了,不说也罢。

没想到有天她还能用语言来纠正别人,这感觉真是太好了!

叶慎之感受到她在因为他靠近她,在她耳边说话喷气时身体轻颤,凑过去故意道:“是你理解错了,女伴的意思就是伴侣,我的伴侣是不是我的女人?”

方若尔满头黑线,再度用‘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么’的眼神看着他:“叶慎之,你当我是白痴么?”

叶慎之丝毫不以为意,又对着她白皙的肩颈处说话,灼热的呼吸洒在她细嫩的肌肤上,带来一阵颤栗。

他得逞地一笑,一本正经道:“这些年有长进。”顿了顿,“都是我调~教的好。”

调~教这个词,在语言能力极度匮乏的方若尔耳中,自动被翻译为‘教导’。

可能是看到叶慎之细微的动作,现场很多人的目光终于恋恋不舍地落到他手中紧紧揽着的方若尔身上。

即使现场男人们恨不得把她从叶慎之臂弯下拖出来,把自己的姐姐妹妹女儿干女儿送到叶慎之怀里,也不得不对叶慎之臂弯下的人有惊为天人之感。

现在整容业发达,天下美人多如过江之卿,就是现场,也不乏出类拔萃的美人儿。

可她的气质与他们这些人完全不同格格不入,如同不染尘埃的仙子误闯入凡尘,干净纯粹的仿佛周身都拢了一层光。

当她清如溪水的目光缓缓看向众人,都会给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之感。

太不接地气了!

可这样气质飘渺若仙的姑娘,和存在感极强的叶慎之站在一起,居然会给人相得益彰之感,丝毫不会因此而被压得完全看不见。

即使内心小有嫉妒,也不得不承认,这两人站在那里实在太配了,光是视觉上就给人一种绝佳的享受。

别人没有认出那是方若尔,早已把她恨到骨子里的陶颖却是认了出来,她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刚做的水晶指甲在掌心中啪嗒一声被折断,才让她从震惊当中清醒过来,情绪复杂。

她姿态款款地朝两人走了过来,精致漂亮的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甜美笑容,仪态万千朝叶慎之伸出青葱玉手,带着几分调皮道:“学长你好,我是陶颖,很早就听闻叶学长大名,今日得见,不胜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