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冷寿光轻轻摇头道:“我如今专心侍奉天子,个人的怨恨,早已不重要了——”说到这里,他的话锋突然一转,温和的双眼闪过一道光芒,“听说杨公你将不日北上,去迎郑玄公?”

“不错。”

“郭奉孝天生病弱,依靠老师为他亲自调制的药方,才勉强支撑。只是那药方未臻完美,还缺一味养神的药引。我前几日略有所得,杨先生路过官渡时,能否代我转交给他?”

“你难道想毒…”杨俊有些吃惊,“即使你我有这心思,郭嘉那么聪明的人,又怎么会上当?”

冷寿光轻笑道:“放心好了。我这药引绝不含半分毒,乃是盈缩滋寿的妙方。郭嘉跟随华老师时间很短,鸩毒之术我不如他,养生之道他却不如我。”

“这么说,这药引反而是为他延寿的喽?”杨俊还是不明白。

冷寿光双手垂拱,双眼望向天空,清秀的眉目之间,涌动着奇妙的情感:“我虽不恨他,但也不曾宽恕他。这药引是毒是药,全在他一念之间。如何抉择,就要看郭嘉自己了。”

※※※

刘平从一个漫长的梦中醒过来,脑袋重得像是装着十具青铜鼎器。梦的细节他睁眼那一瞬间便全忘了,只依稀记得置身于无边的混沌,有无形无质的东西从四面挤压而来,侵入身体,艰于呼吸。

刘平用手肘勉强支起身体,环顾四周,才发现榻边有一个女子。他定睛一看,是个女子,五官很是熟悉,那是一种不同于中原人的眉眼,虽不秀媚,却有野性之气。

“任…任姑娘?”刘平大惊,认出这女人是郭嘉的宠妾任红昌,她在许都附近的村子独自过活,他还跟着郭嘉去拜访过。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刘平连忙回想,自己陷入昏迷前的最后一段记忆,应该是在黄河之中——难道说自己被救回许都了?

任红昌见他醒来,端来一碗肉汤:“慢些吃。”

刘平饥肠辘辘,拿起碗大吃起来。这肉汤里搁了姜丝和花椒,入口辛辣,他吃得额头满是汗水,体内寒气被尽数逼出。刘平吃完以后,觉得身体这才有了丝活力。他抬起头,看着任红昌:“我在哪里?”

“陛下,这里是邺城。”

任红昌平静地回答。刘平一听这名字,一下子从床榻上坐起来。怎么跑到袁绍的大本营了?这时曹丕从外头一脚踏进来,他看到刘平恢复了清醒,先是面露喜色,旋即又收敛起来。任红昌跟曹丕交代了几句,把碗收起来,转身离开屋子。

“二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刘平问。曹丕告诉刘平,他当时浮上水面以后,发现刘平半天没上来,用牛皮水袋充满气,再次潜入水中,把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的刘平拽到了黄河北岸。

刘平听他说得轻描淡写,却知道这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是何等艰难。他咳了几声,满是感激地说了句谢谢你,曹丕却淡淡答道:“要谢,就谢任姐姐吧。我把你扶上岸以后,已是精疲力尽。这时候恰好任姐姐经过,把我们都救了起来,不然袁绍的追兵次日巡河,还是会把我们捉回去。”

“她一个远在许都的弱女子,怎么会凑巧路过黄河?”

刘平满腹疑窦。曹丕苦笑道:“她说是来邺城办事,至于办的什么事,我实在套不出来——顺便,她可不是什么弱女子。”

这时候任红昌又走进屋子,她换了一身绯红色的短襟胡袍,头上还多了一支鹰嘴步摇,整个人犀利得如同一位将军。

对于刘平来说,任红昌一直是个谜。她似乎可以在各种气质之间转换自如,时而是郭嘉怀中婉转承欢的美妾,时而是村中抚养孩童的慈祥大姐,似乎这些只是随时可以更换的衣物。

她扫视了一眼曹丕和刘平:“我出去一下,看有没有机会进入新城,你们好生在屋子里修养。”

“新城?”刘平有些糊涂。曹丕解释说,邺城如今分为新城与旧城,达官贵人都住新城,贫苦百姓都住旧城,两者有城墙相隔,不能随意通行。

刘平挣扎着起身:“任姑娘,你来邺城,到底所为何事?是否郭祭酒指使?”在他看来,任红昌蹊跷地现身邺城,肯定又是郭嘉施展的手段。他必须搞清楚郭嘉的打算,才能决定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听到他这么问,任红昌的脸上浮出一丝略带嘲讽的笑意:“贱妾虽然托庇于奉孝,却不是什么傀儡木俑。他是他,我是我,你们这些人,总觉得女人做什么事情,都是男人做主么?”

刘平有些尴尬地闭上了嘴。任红昌道:“不过告诉你们也不妨。我要找的那个人,她姓吕,如今就关在这邺城的某个地方。”

“姓吕?”刘平和曹丕对视一眼,心中升起一个猜测。

“不用猜了,是吕温侯的女儿。”任红昌说。

刘平出发之前,就知道吕布的女儿落在冀州派手里,而且颜良打算以此要挟张辽。于是郭嘉策谋,杨修实行,让张辽在白马害死颜良,一举数得,借此提高刘平在袁营的地位——而张辽换来的,是一个把吕姬救出生天的承诺。

现在看来,这个承诺的执行者,就是任红昌。

“你们不要误会,我不是为郭祭酒才来的。吕姬与我情同姐妹,于情于理我都不会坐视不理。”

任红昌双手抱在胸前,眼神闪着锐利的光芒。刘平记得郭嘉曾经说过,任红昌并非中原人氏,她此前一直跟着吕布。吕布败亡之后,她才从了郭嘉。那么她与吕布的女儿结下深厚关系,亲自为其涉险,不足为奇。

任红昌看看窗外的日头:“时候不早了。我不知道一位天子和一位曹家的嫡子跑到这里做什么,我也不关心。救下你们,是我给郭祭酒一个交代。而我要做的事情,也不用你们插手。”

刘平忙道:“这里是敌人腹心,咱们须得团结才行。”

任红昌眼神“刷”地射向他:“那好,我问你,你来邺城的目的是什么?”

刘平一下子被噎住了。任红昌又看向曹丕:“你来邺城呢?”曹丕也只能尴尬地垂下头。任红昌冷笑:“两个大男人,还不如我坦诚。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合作。好自为之吧。”说完她一扭头,转身走出屋子去了。

“请,请等一下…”

刘平挣扎着想追出去,他一迈出门槛,却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在门外站着十几个衣衫褴褛的黑瘦汉子,站成两排,一看到任红昌出来,一齐躬身说道:“任大姐。”

任红昌左手叉腰,扫视一圈:“都来齐了?”一个汉子道:“是。”她把额头撩起,轻轻一挥手:“走。”然后迈开长腿,头上的鹰嘴步摇分外显眼。十几条汉子跟在后面,肃然无声,如同服侍女王一般。

“这是…”刘平呆住了。曹丕道:“我第一次看见时,和陛下你现在的表情差不多。这些人都是邺城旧城的闲散农汉,没事在乡里横行霸道,也不知任姐姐使的什么手段,全给整治得服服帖帖。那些粟米,还有这房子,都是他们供奉的。”

“咱们到邺城多久了?”

曹丕脸上浮现出敬佩的苦笑:“三天。”

三天时间,就把邺城附近的恶霸给收拾成这样,这女人到底有多可怕?两个男人面面相觑,末了刘平直起身子,对曹丕说:“咱们…也出去走走吧。”

曹丕没言语,默默地搀起刘平,给他找了一套袍子。这袍子不知是买的还是从尸体上扒的,有一股强烈的油腻味。刘平花了好大力气,才勉强适应。他的体格很健壮,加上这一路任红昌与曹丕照料得很好,除了稍微虚弱一点,没别的问题。

两人出了门,刘平这才发现,他们是住在一处破落的大屋里,四周都是类似的房屋。这些屋子不能算简陋,但明显是年久失修了,架构尚在,残墙破瓦满目皆是,像是一座已经死去很久的城市遗骸。大多数老百姓都面黄肌瘦,神色枯槁。

在这些房屋之间,放眼望去皆是杂乱无章的小旗与洗晾的衣物,垃圾遍地,黑水纵流。在远处可以看到一道高大巍峨的城墙,曹丕说那里就是邺城新城,达官贵人都迁去那里,剩下的屋舍索性开放给附近百姓,随意居住。结果老百姓一哄而上,彼此争抢住所,这里成了一片混乱之地。这是典型的袁绍式治政,大手大脚,粗豪慷慨,却缺少全盘规划。

“全凭一时心血来潮,全无筹划。看似慷慨,实则乱政。”曹丕一脸厌恶地发表评论,同时灵巧地避开一堆碎瓦。刘平也有同感,袁绍家底殷实,对这些细节全不在乎,比起曹氏锱铢必较的作风,真是霄壤之别。

两人慢慢来到了旧城的主道之上,这条主道连接着新城与外地,所以修缮得还算齐整。路面皆用条石铺就,中凸侧凹,便于排水。可惜两侧的沟渠早被淤泥填满,发挥不出什么功用。那些沿途种植的树木都还在,只不过树叶稀疏,每隔几段就有被盗砍的痕迹,树底满是便溺的味道。

曹丕和刘平混在其中,且看且走,逐渐靠近新城的城门。

“再往那边就不能走了,非得有手令或入城凭信才成。”曹丕指着一个方向说。主道与新城城门之间有一道很深的护城河,河上搭着一架随时可以拉起的吊桥。吊桥靠着主道这边有一道关卡,用粗大的杉木交错扎成拒马,足有十几名士兵把守。

在门口还聚集着许多人,他们都是希望能进入新城的平民。新城里的达官贵人经常要找些短工做零活,要从旧城找人,他们就指望这种微薄的幸运过活。如果有人足够幸运,当上了哪位高官或富豪的仆役,赢得在新城长期居留的权利,那更是要被人人羡慕的。

“这里戒备特别严,即使是任姐姐,也只弄到一日牌,早上进城,晚上就得出来。咱们两个就更难了,一定得想办法进去才行。”曹丕喃喃道。

刘平听完曹丕的说法,沉默不语。邺城是他一开始就计划要来的地方,尽管中途变数多多,还几乎丢了性命,但歪打正着,总算是顺利抵达了。

可是,曹丕为何要来邺城?

刘平注意到,现在曹丕像是换了一个人,以往因不成熟而展露的锋芒全都掩藏起来了,史阿和邓展的死对他来说,似乎不再有任何影响。只有双眸不时闪过的光芒,流露出这位少年内心的剧烈翻腾。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有如此之大的变化?刘平想问,可是他觉得,如果曹丕不主动开口,即使问了也是白问。

两人观望了一阵,打算往回走。这时他们看到远处的百姓有些慌乱,纷纷往两边靠去,一阵烟尘掀起,看起来是有人骑马朝着邺城新城而来,数量还不少。他们赶紧躲在一旁,过不多时,一队趾高气扬的骑士开了过来,他们没带长柄武器,只在腰间悬剑,兜盔上还扎着孔雀翎,应该是礼仪兵。他们簇拥着一辆马车,飞快地跑过来。马车轮子在石路上滚动,发出低沉的隆隆声。

这支队伍很快开过两人身边,来到关卡。关卡守卫没有做任何阻拦,反而早早挪开了拒马,推开城门,让他们直接开了进去。

“袁绍也真阔气,前线正在用兵,邺城还能搞出这种排场。在许都,就连我和母亲出门,都没有两匹马的车可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