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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言霁有不少歌。

既有唱跳舞台,还有影视剧的OST。

她看了言霁一眼,心想不同文化养育出来的人欣赏方向可能不同,老奶奶夫妻可能不爱这种。

言霁倒是十分坦然:“我唱过歌,放给你们听听。”

他拿出手机,低头搜索了一首电影的片尾曲。

这个电影是言霁近期拍的一部荒诞谍战剧,悲喜交加,剧情看似夸张又极具现实意义。

电影至今未上映,倒是在国外获得了几个小众的奖项。

言霁创作了电影的结尾曲,曲风是欢脱雀跃的风格,但细细品味,又有些无可奈何的悲怆。

这首歌也是言霁粉圈里一直引以为傲的神作,一旦有人质疑言霁空有颜值没有实绩的时候,这首歌就会成为实绩之一被搬出来澄清。

听说电影会在跨年夜上映,只等言霁蜜月回去,就要开始宣传工作了。

言霁把手机声音放大,低沉的大提琴声泄了出来。

“我是嬉笑的小丑,也是欢快的玩偶。

时光给我鲜花,为我鼓掌,也给我一道疤痕。

骄傲的下巴,坚硬的脊柱,从未曾低下过。

为什么还有人说,我不虔诚,该碾在尘埃里。

......”

老夫妻听不懂歌词讲的是什么,但是曲调清悦,他们一边打着拍子,一边夸言霁:“唱的好听,风格也好听,这首歌一定狠手欢迎。”

言霁含蓄道:“还好。”

这首歌的确很受欢迎,毕竟言霁这么大的流量,发了歌不可能没有人关注。

虽然现在他不是数据第一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娱乐圈到底还有他的一席之地。

农场距离小镇开车要半个多小时,到了郊外,盛绾绾才真正看到一望无际的绿意。

老奶奶的家是一栋漂亮的二层小别墅,就在农场的附近,小别墅是乳白色的,挂着天蓝色的窗。

别墅不远处,还有一只装饰用的小风车,在风中缓慢的旋转,上面还落了两只不知名的鸟。

老夫妻年纪大了,大多数时间还是住在镇上,不管是去医院还是超市都方便的多。

车子停在车库,空气中是温热的燥。

盛绾绾压着帽子下车,远远的,听见了慵懒的牛叫。

老奶奶热情的介绍:“这就是我们家,一会儿带你们去看葡萄。”

老奶奶的家大多是她女儿打理,盛绾绾和言霁一进屋,就迎出来一个系着围裙,有些丰腴的美丽女人。

她端出来几杯冰饮,用有些生涩的汉语对言霁和盛绾绾说:“妈妈说你们要来,欢迎欢迎。”

她从小在国外长大,汉语是到中国留学时候学的,后来嫁给了前夫,一度用的很熟练。

但离婚后回到小镇,就再也没用过了。

盛绾绾礼貌的站起身,接过来,微微颔首:“您太客气了。”

女人温柔的一笑,在围裙上蹭了蹭手,爽朗道:“我叫孙云心,以前起的名字。”

“我叫盛绾绾。”

“言霁。”

孙云心顿了片刻,有些不好意思道:“听说你们是唱歌的明星?”

盛绾绾赶紧让出言霁:“我不唱歌,他唱歌。”

言霁轻轻点了点头,把杯子放下,等着孙云心继续往下说。

孙云心眼里略微有些涩意,手指下意识的绕在一起:“我有一个儿子,他也很喜欢唱歌的,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拜托你回国的时候给他寄一封信,他现在高中了,我希望他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路。”

言霁没有半点犹豫的答应:“好,如果他有天赋,也愿意从事这个行业,我也可以帮他。”

孙云心眼眶微红,棕褐色的眼睛眨了眨:“太感谢了。”

盛绾绾心中思忖,孙云心的儿子,就是老奶奶口中那个唯一的孙子,和奶奶从来没见过面,说明和妈妈也好久不见了。

看老奶奶家的条件,明明十分优越的,为什么不把孩子带到国外来呢?

难道孩子的爸爸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

她只是瞎猜,又有点好奇,但别人家的事情她又不便打听。

反倒是孙云心叹了口气,喃喃道:“都怪我年轻时候玩心重,觉得他是个累赘,才......”

她说的声音很小,似乎既想倾诉,又不好意思跟萍水相逢的人多说。

好在老夫妻很快拿着剪葡萄藤的工具和箱子回来了。

老奶奶把剪子递给言霁,把空箱子交给盛绾绾。

“葡萄藤就在架子那边,你们想吃多少就采多少,记得洗过才可以吃,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女儿,我和她爸去弄些牛奶来。”

盛绾绾抱着箱子,踮起脚,可以从窗户看到外面的葡萄藤。

她扭头问言霁:“你摘过葡萄吗?”

言霁目光下移,落在盛绾绾胸口,轻飘飘问:“你说哪个?”

盛绾绾歪了歪头,这才注意到言霁的目光,顿时羞的面红耳赤,张嘴在言霁肩头咬了一口:“你胡说什么!”

言霁的衬衫落下了一圈她小小的牙印。

还有点疼,她真是一点都没收力。

99

农场的草坪有些潮湿, 似乎是刚撒晚水, 叶片上还带着星星点点的水珠。

去往葡萄藤最近的路就是横穿这片草坪,但盛绾绾犹豫了一下, 还是打算绕路。

她刚一转身, 穿着黑色皮质连体裤的工人便喊了一声,指指草坪的方向, 然后夸张的跺了跺脚。

意思是告诉他们可以随便踩, 没关系。

欧美人很喜欢在草坪晒太阳, 聊天, 聚会,哪怕一边有空空的座椅也很少有人光顾。

他们更愿意直接和大自然接触,不存在踩塌草坪的顾虑。

盛绾绾也不矜持, 把长裙撩到小腿, 踏进了草地。

地面是松软的,草枝扫到脚踝的皮肤上,还有些清凉。

她一边走,一边眯着眼睛看农场的劳作。

葡萄藤附近的工人偏少, 大多还是在忙活牲畜的饲养,那些在白色小楼的后面,他们还没来得及看。

走到葡萄藤底下, 阳光被遮了个大概,只有零零碎碎的光线透过层层叠嶂的枝叶投下, 在地面留下不规则的细小轮廓。

葡萄大部分已经成熟了, 果实硕大, 晶莹剔透,偶尔有些青涩的,是磨砂质感的绿色。

盛绾绾摘下帽子,捋了捋凌乱的额前碎发,感叹道:“要真是一辈子生活在这种地方,也挺好的。”

言霁接过她的帽子,抓在自己手里,挑眉道:“偶尔看看还是挺温馨的,甚至住一个月都行,但是长期在这里你或许受不了。”

盛绾绾抱着双臂笑笑:“也是,我都习惯现在的生活节奏了,要是没有工作我能憋死。”

言霁从葡萄藤上扯了一颗葡萄,用指腹擦了擦灰色的痕迹,小心翼翼的撕扯着葡萄皮。

“我记着,有人以前还立志做个十八线明星的。”

“你都说是以前了,我那不是思想觉悟不够嘛。”盛绾绾附身凑过去,小心翼翼的咬住言霁剥好的葡萄,含进了嘴里。

葡萄酸酸甜甜,里面还有两颗发涩的葡萄籽。

言霁捏着葡萄,手指难免沾上了些葡萄汁,盛绾绾也没细想,下意识伸出舌尖舔了一口。

柔软湿润的舌尖,带着葡萄香,轻轻的扫过他关节处的褶皱,言霁喉结一滚,哑声道:“没洗呢,也不怕有农药。”

“啊!”盛绾绾恍然,无辜的撇撇嘴,“我忘了。”

老奶奶似乎提醒过他们要洗干净再吃的。

言霁无奈,将葡萄皮扔在一边的竹藤垃圾桶里,扯了张纸,帮盛绾绾擦了擦唇角的葡萄汁。

一边擦一边警告她:“别太高估我的定力。”

盛绾绾眼波流转,含着笑意道:“什么定力啊言哥哥。”

言霁停下手中的动作,微微一眯眼,手掌轻轻扣住盛绾绾的脖颈,低头吻了下去。

她唇齿间还带着葡萄的清香,脸上喷的防晒喷雾也是清淡的薏米味道,清凉的藤下风吹过,盛绾绾的睫毛轻轻的刮搔着他的皮肤。

盛绾绾抱住言霁的腰,手指肆无忌惮的在他柔韧的腰线上揉捏,含糊道:“不是说有农药?”

言霁吻吮了片刻,碰着她的鼻尖,喃喃道:“那就一起中毒。”

事实上,即便一颗葡萄上真有农药,也不足以对两个成年人产生什么影响。

在这一隅天地,耳鬓厮磨片刻,他们才想起来还有葡萄要剪。

农活对盛绾绾来说新鲜,对言霁来说就更新鲜。

言霁自出生起,就很少到过乡下,他转了转藤上的葡萄,沉甸甸的。

“你来剪,我帮你托着。”他把剪刀递给盛绾绾,自己扶住葡萄藤。

盛绾绾捏着茎叶,飞快的一剪,剪了一支下来。

其实对她来说,这一串葡萄都够她吃饱的了。

女明星以瘦为美,身材管理很严,自从出名之后,刘姐还特意找了老师关注她的饮食和锻炼。

久而久之,盛绾绾的胃口就变小了。

“我们就剪两三串吧,太多了浪费。”

“好。”

他们选了三个最大的,放在盒子里,小心翼翼的盖上盖子,又捏着剪子回去。

进了门,老奶奶夫妇还没回来,只有孙云心在。

孙云心带着盛绾绾去厨房洗葡萄,路过一条狭窄的小门廊,盛绾绾随意扫了一眼,看到了墙上挂的照片。

那是一张比较有年代感的照片,像素并不是特别高,照片里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子,笑的很开心,眼睛弯成了月牙,穿着迪士尼的卫衣,拉着孙云心的手。

照片被妥帖的保存在相框里,连一丝折痕都没有。

孙云心见她看了两眼,语气有些温柔道:“这就是我儿子,这是我回国之前拍的,他很可爱。”

盛绾绾点点头:“是啊,很可爱。”也不知道这孩子现在会不会笑的那么开心,毕竟往后的人生中都不再有母亲的参与了。

孙云心忍不住问道:“你喜欢孩子吗?”

盛绾绾怔了一下,凝着眉犹豫了片刻,不确定道:“我也不知道,我年纪还小,暂时没想过这个问题。”

最主要的是,她的行程已经排到了后年,等明年说不定还有穿插的工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闲下来考虑这个事情。

不过想想沈清言,她觉得,小孩子还是挺容易搞定的。

孙云心低下头,打开水龙头,强劲的水流喷在葡萄上,溅起高高的水花,她霎时回神,慌张把水调小。

“不知道该不该说,但我的经历希望能给你参考,只有内心足够强大,才是适合迎接孩子的时候。”

“谢谢,我会的。”盛绾绾轻声道。

孙云心挽了挽鬓角的头发,和盛绾绾一起,把葡萄清洗一遍,又用盐水浸泡好,盛放在小盘子里,端了出去。

言霁帮她们倒了水,很快,老奶奶也回来了,她丈夫拎着个大桶,桶里是新鲜的牛乳。

刚挤出的牛乳是不能喝的,要送到镇上的加工厂,处理后再装到袋子里送回来。

加工的费用要比在超市买奶便宜一些。

晚上老奶奶和孙云心亲自下厨,给他们做了一顿古巴菜。

老爷爷年轻时候在古巴呆过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封锁施行,他就跑回了迈阿密,打工赚了一笔钱后,才在这个小镇附近买了农场。

饭菜其实并不符合中国人的口味,甚至有些偏咸,但是盛绾绾和言霁吃过的难吃的,控制身材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相比之下,这餐还是满足的很。

临走之前,孙云心小心的把一张写有她儿子地址的纸条递给了言霁,再三道谢后,才目送父亲开车把他们带走。

言霁悄悄在书柜上给他们塞了几百美元,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发现,最好是在婚礼之后。

又过了两天,国内的尽数赶到,几乎填满了镇上为数不多的客房。

教堂经过简单的布置,已经有了婚礼的样子,裁缝的婚纱也在十日期限内准时送到,盛绾绾试穿了一下,刚刚好,而且穿起来一点也不拖沓难受。

牧师是当地教会学校的校长,看起来斯文有礼,优雅大方。

盛绾绾在整个过程中几乎没有操心的地方,因为盛莎白和白娆一到,就包揽了所有的工作。

结婚那天清晨,盛绾绾起的很早,天还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