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号酒馆:判官上一章:第25章
  • 十号酒馆:判官下一章:第27章

但现在这个存折上的钱都是小铃铛的,而小铃铛的,当然就是我的!

我挣扎着问:“什么情况?哪位雇主终于良心发现了这是?涨工资啊?”

结果小铃铛又哭了,一边哭一边拿着那个存折打我的脸:“是你的抚恤金,抚恤金,人家说这是你用命换来的给我过好日子的钱。呜呜呜…”

我终于彻底愣住了。

在小铃铛夹杂了诸多呜咽和粗口的间断的叙述之后,我大致上还原了我去芝加哥之后这儿发生的事。

话说有一天小铃铛披挂停当,正准备出门干活,忽然有人敲门,她打开一看便脱口而出:“您走错了吧?”

根据我对奇武会和小铃铛的了解,那肯定是个西装穿得一本正经的仁兄,站在外面对她露出八颗牙。小铃铛莫名其妙地看着人家,直到人家问:“您是丁通的太太吗?”

她说:“你他妈才是丁通的太太呢!找他干吗?他人呢,死哪儿去了?”

既然不是我的太太,就不应该关心人家找我干吗,更不应该问我去哪儿了,对不对?所以说,不管女人是读了一辈子的书还是完全没读书,都不可理喻。

人家非常有条不紊地回答了她的问题:“丁先生啊,嗯,他现在大概已经死在了芝加哥吧,如果没有死在芝加哥,也终有一天也会死在某个其他地方的。”

照着死亡和税收对人最公平的说法,他这样的回答在逻辑上没有一点儿错误,但小铃铛跟逻辑这种东西没有感情,所以她勃然大怒,扭身抄过一把扫帚就开始追打来人。我很紧张地问了一句:“没还手吧?”心想应该是没还手,以奇武会那些变态的风格和能力,如果对小铃铛还手了,我现在多半就是在抚尸大哭,绝对没存折什么事儿了。

结果人家不但没有还手,而且还被她追着在门前跑了好几个圈,一边跑一边说:“丁太太,丁太太,你冷静一下,我是给您送他的抚恤金来的。”

然后他向后丢出一本存折和一本产权证。据小铃铛描述,那真是一等一的好手法,两样东西不偏不倚地落在小铃铛的怀里,而且看起来如假包换。我家这个傻妞觉得实在不对,停下来把东西翻了翻,人就彻底蒙了,那感觉估计跟我刚才差不多。这个世界上有人晕车,有人晕船,有人晕汽油的味道,这些都是常规的,但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晕钱,如果你从来没晕过,那是因为你见过的钱不够多。

免除了扫帚的威胁之后,来人小心翼翼地挨近小铃铛,一口气对她说了一串话,大意是:丁通去了很遥远的地方,在做很重要的工作,短时间内不会回来,长时间估计也不会回来,如果回来了就是快死了或者已经死了,请节哀。拿着这些他拿命换回来的钱好好生活下去吧!拜拜。

然后他就走了。

小铃铛发了半天的呆,觉得此事太过匪夷所思,肯定是骗局,于是装备了板砖菜刀在包里以防有后话,仍然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工作去了。到晚上十点多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发现了两件事:第一,房子里所有家当连同管道电线和柜子里过冬的被子都被换了,墙壁全部整修一新并且换了墙纸,尽管她完全不认识那些东西是什么牌子,但本能告诉她那些当然是好东西。第二,早上九点就出门去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打小麻将的娘没有回来,在大门把手上有两张纸条,一条是居委会王二妈的手笔,交代了小铃铛娘的行踪——麻将桌上吐血晕倒,送医院住院了,居委会垫的一千块住院押金是公款,三天之内必须还,上面还有医院具体的地址和病房号;另外一张跟王二妈没关系,小铃铛没扔,找出来给我看了,那真是一手漂亮的字,写的是:锁未换,因为也许还有人要回家。

难怪我的钥匙还能用。

强悍如小铃铛,一下子遭遇双重震惊,也当即就呈半崩溃状态。她捞了一大笔钱,居然半秒钟都没有觉得欢喜,两腿一软,坐到地上就哇哇大哭起来,就跟今天见到我的时候一样。她想:我一辈子就两个亲人啊,什么意思,这一下就全没了,老天爷你太过分了,不带这样玩的啊!

我赶紧提醒她:“呸呸,乌鸦嘴,我还没死呢!你妈也就是早期癌症而已好吧,至于吗你?你肯定是想我们俩翘辫子你好独吞财产养小白脸!”

我说得义愤填膺,居然让小铃铛扑哧一笑,但她随后又觉得不对:“你怎么知道是癌症早期?”

我赶紧一口咬定就是她刚说的,小铃铛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会儿,又紧紧抱过来,这一次她声调放软了,我一辈子没听过她说话这么和风细雨的:“你不会走了吧,啊?没事了对吧?”

我噎了一下,含含糊糊混了过去,没说什么,她狐疑地瞪了瞪我,低头瞅瞅那本存折:“这钱我们去还给人家吧,房子嘛,我们分期付款你说人家愿不愿意?一个月多少给点,最多一辈子当房奴。唉,他们不会算太高的利息吧?”

她想了想,又说:“就是我妈的医药费有点麻烦,嗯,没事,大不了我再兼份工。”

我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活像是要掐死她一样,把小铃铛熊抱在我怀里,使劲蹭她的头发,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疼——被蜜蜂蜇了一样疼,被硫酸泡了一样疼。伤口上被撒了盐一样疼,跟她一起长大,相依为命到这一刻,我猛然意识到,为什么冥王会放我回来。

这一切都不是开玩笑,我迟早有一天,会死在某个地方,永远回不到小铃铛的身边。

那么以后,谁会守着她、保护她、成天当她的受气包、谁又会因动了她一根手指而冲出去跟人家拼命呢?

当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丁通了之后,小铃铛,你该怎么办呢?

二十四 不是你们是我们

那天晚上小铃铛睡在我怀里,打着小呼噜,甜甜的,我一直看着她,时钟在墙上嘀嘀嗒嗒地走,我在她身边的时间一分一秒地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少。我想把她喊起来,带她去看夜间野生动物园,她一直想去,但票价太贵了,而且有车的人才能自由地在里面穿行;我想跟她一起去看马戏表演;我想去买两盒烟火,到河边没人的地方放得满天火树银花;我想在五星级酒店跟她一起吃顿饭,特别有范儿地叫服务员埋单。那些都是我们以前有过的小小梦想,所有梦想的开头都是:“等咱们结婚了,钱存够了…”

每次小铃铛听到这种开场白都揍我,因为她觉得那都是白日梦,但一边揍,她又会一边厉声叫我往下说。

但我想到最后,觉得这样守着她,让她沉沉无梦地睡一觉或者几觉,就是最好最好地度过时间的方式了。

因为从此之后,也许她就再也无法安眠了。

我在家里待了几天,除了陪小铃铛和去十号酒馆之外,每天的主要事情就是履行一个好女婿应有的责任,早上晚上各去一次医院看小铃铛的妈,送汤送药接屎尿之余,聆听她老人家关于“第一要注意安全,第二要注意身体,第三要有出息、听老婆的话”的谆谆教诲。我还花不少时间跟主治大夫慷慨激昂:“您尽管治,多少钱我都给,砸锅卖铁卖血捐精都没问题!都管够!”气得小铃铛照我后心就打,差点把我腰椎给打折了。

有天小铃铛醒得很早,兴致来了,起来给我做饭——酸萝卜炖猪蹄儿,绿豆稀饭,自己泡的泡椒和豇豆,我吃得一头汗,太香了。相比之下,芝加哥那些洋人每天吃的完全就是屎啊。

她还在那儿嘀咕,说不知是谁强行来装修了房子,估计也是个吃货,什么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唯独那个灰不溜秋的老泡菜坛子给好好地放在应该放的地方。她想起这回事儿,从厨房里喊了一嗓子问我:“你不用走了吧?”

我一愣,装作没听到。看外面天气很好,七点出头已经阳光普照大地,我琢磨着一会儿弄个车先去医院,再带小铃铛去找个好玩的地方晃悠一下——干脆走远点去海边也行,给她解解闷。这么东想西想的时候,一阵闷闷的铃声从我昨天换下的长裤里传来,我闻声一看,心底一沉。

那是冥王给我的手机。

想钱不到,怕鬼偏来。我想了许久要不要接电话,心里暗自盼望对方失去耐心,赶紧挂了拉倒,但最后没扛住的人是我自己。

另一头果然是冥王,不管他在干什么,声音都那么轻松愉快:“嗨,丁通,不好意思哦,你要结束休假啦!”

我犹如受了当头一棒,立马就吼出来:“什么?”

他好像还有点抱歉:“这边儿情况有变,不好意思,你得开工了,准备准备,两小时后会有人来门口接你的。”

小铃铛从厨房出来盯着我,问:“谁啊?”声调不知怎么就带了凄惶。

这一瞬间,我心中有一万头羊驼在奔腾,有无数粗口鲜活得像准备撞向猪头的小鸟,挤在喉咙口争先恐后。我转了无数个念头,上半辈子所有的想法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复杂过,最后我却举起一根手指装模作样示意小铃铛别说话,自己像煞有介事地瞎咧咧:“老板,这么急的任务,真的不能找别人去做吗?别人也可以分辨出来是真是假的吧?”

冥王在那边轻笑了一声,但没有说什么,任我继续往下编:“不行,是吗?这样?哦哦哦,这样的话,我要求加百分之五十的酬劳,全部先付,行不行?”

他居然还配合我,说:“行啊,加百分之百都没问题。”

我气得牙痒痒,对小铃铛打了个信号不好的手势,往门外走,等确定了她肯定听不到我在讲什么,立刻对冥王放软声调:“求你了啊,千万别派什么车啊、直升机啊、火箭啊什么的到我家门口,小铃铛没准儿一看当场就担心得死过去了。你让我自己走出去行不行?等她看不见了,你就是派蜘蛛侠下来捞我,老子都认了,行不行?”

冥王真是个好人,尽管我不知道这样想对不对,他顿儿都没打一个,很爽快地说:“行。”

我收了电话回到家,对着小铃铛义正词严地宣布:“有活干,戴必斯拍卖行知道吗?叫我这就去,呃,香港吧,看看几幅古代的字画是不是真的。好了,你自己吃饭,我出门了。”

我收拾了东西,跟所有每天都要出门上班的男人一样,很正常地哼着歌儿走出去,在门口还跟小铃铛说:“香港可远咧,今天晚上可没法儿回来吃饭。你自己在家好好玩,去看妈的时候记得打车,别省,你老公的抚恤金够你打两辈子车了,天天坐一百回。”

她什么都没说,点点头,手里抓着抹布,直勾勾地看着我,眼神里的不安像一整个太平洋的水,能活活把我淹死在里面。我强忍着心酸,想再抱抱她,闻一下她头发的味道,但我怕自己一伸出手去,全部的自制力就会在瞬间崩溃,我怕自己会拉着小铃铛疯跑到大街上,试图通过多换乘几辆公共汽车就摆脱奇武会的追踪,从此过上平静快乐的生活。

所以我只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挥手说拜拜。

走出门,转过十几米外的街角,再次回头时,小铃铛仍孤零零地站在门口,身影特别小,生平第一次我痛彻心扉地后悔当初不应该跑去十号酒馆。如果我不曾为约伯分辨那些好好坏坏的酒,就不会有任何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也许只要再过两年,小铃铛的妈就能看到我们俩的孩子满地抓鸡屎了。

然后,我就在这么扭着头的情况下,被人一把揪住,眼前一黑,等回过神来已经到了一辆车的后座上,有人在我旁边静静地看着我,说:“你是判官?”

这不是冥王,也不是斯百德。这个男人年纪更大,很高,手和腿异乎寻常的长,模样看起来像猫头鹰转世似的,眼圈黑得我好想拿袖子上去帮他擦擦,但他也穿着那种很二又很贵的三件式白色西服,胸口的手帕是桃红色。

他自我介绍:“我是诸葛。”

我完全还沉浸在跟小铃铛生离死别的情绪中,一句话都不想说,只哼了一声。他毫不在意,从座椅下拎出一个黑色软皮小箱子推给我:“换上吧。”

车子驶出了一段,这时悄然停下,诸葛起身下车,去了前座,前座和后座之间隔着厚实而不透明的隔音玻璃。我愣了半天,打开那个箱子,看到一套跟诸葛身上一模一样的白色西服,配套的鞋子、领带、袜子,一应俱全。

还有一条猩红的手帕,端端正正摆在白色西服的衣袋上。

我左看右看,实在想不出我换上这玩意儿会是个什么德行,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换就换吧。

衣服出人意料地合适,每一个细节都契合我的身体。我的左脚比右脚大,也稍微长一点,就连这一点都在那双鞋子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没有裁缝帮我量过身啊?但我后来一想,咪咪和摩根在芝加哥医院折腾我的那会儿,不要说身体外观的尺寸,就是甲状腺要穿衣服的话应该是多少号他们也都知道了吧。

我刚一换好,车子就停下了,诸葛又回到后座来,我狐疑地四下看了看,心想这是哪儿装了个摄像头吗,老子这光走得真冤。

本来我还期待他会对我的全新look有所点评,但他看我的样子跟瞎子看鸟毫无二致,只是说:“判官,让我跟你brief一下最近几天发生的事。”

他说得非常有条理,非常简洁。尽管在我看来事情本身已经复杂得像一团火锅里烫过的脑花,但我居然也能一字不漏地接收到所有的信息。

我的第一个反应简单明了:“不是你们自己干的?”

诸葛说:“不是。”

我觉得这个问题本身有点弱智,所以想为自己开脱一下:“你们嘛,这个,都有点不正常,所以嘛,万一是你们自己干的,这个,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