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嘿嘿道:“别挖苦你赵哥了,不擅动刀兵我也是为了百姓考虑,不过咱大宋可也不是好欺负的。”说着赵匡胤冷笑道,“后世都说我们是弱宋。我到要让他们看看我赵匡胤的开国之兵到底弱不弱!”听口气老赵很是自负,不过每一朝地开国之兵都是该朝战斗力最强、最具野性的部队这到是真的。

我照着图把运兵点指给他,赵匡胤道:“我地那些将军们既然都已经破了脸。就不能再用,这么多人马我可就全交给你一个人了…”我见他不安得像热锅上地蚂蚁,笑道:“皇上放心。等我把事办完,一定回来跟你把那杯酒喝了。”

赵匡胤点点头,含泪挥手道:“你赶紧走吧,我看见你心疼。”

出了门,小宫女还在那哭呢,我说:“不想回家就别回,哭什么哭。念你有功,我替皇上封你做…做大堂经理。”我也不知道这宫女们有没有官阶之分,就随口胡说。

赵匡胤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既然安国公这么说了,你以后就去宫仪司当个司长吧。”

从小宫女惊喜地眼神里我猜测这官估计不小,听名字大概是掌管礼仪的。小小年纪,因为机缘巧合得到了皇帝的注意——这小丫头不是穿越来地吧?

在人们惊诧地眼神中上了车,下一站就是成吉思汗那了。

一路无话,等我再停车的时候四下已是茫茫地草原,不过看日头天色已经不早了,根据经验,成吉思汗应该离我不会太远,我放慢车速就在这无边无际地草原上胡乱开着,不知不觉的四周又暗了不少。草原上的夜晚和早晨都特别明显,随着太阳的落下,你甚至能感觉到空气都跟着暗淡下去,随之寒气袭来,我刚把车灯打开。外面就已经伸手不见五指了。

我找件外衣披上。仔细地搜寻着有帐篷的地方,今晚要是见不到成吉思汗。我很有可能会被冻死在这草原上——车上地暖风是坏的,当然,天热的时候凉风也是坏的,事实上,它能有空调我就已经很惊奇了。

走了十几分钟,还是一无所获,这时我忽然闻见车里有股呛人的胶皮味儿,开过长途车的人可能都有这种直觉:这是个相当不好的兆头!

我喃喃地念叨着:“错觉,一定是错觉…”可事实证明我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视觉也不错——我一转头就见车里地机盖冒烟了,并伴有微弱的火光。

我怪叫一声,急忙停住车,打开机盖一看,几股胶皮线已经烧拧在一块了,好在火势不大,我用外衣一捂就灭了。简单地把线路分了分,再启动,开始它还哼哼几声表示它也在努力,到后来我这辆宝贝都懒得搭理我了。

我欲哭无泪,不是说这车连原子弹都能防得住吗?后来我明白了,它是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一个道理:再坚固的外表也无法阻止它从内部腐败,遥想当年,由嬴胖子开创的强秦和刘邦建立地大汉,经历了怎样地辉煌,凶狠的敌人阻拦不了他们前进地脚步,可是…可是我怎么这么冷呢?

以上的经历告诉我们:睡到半夜帐篷被人偷走的笑话一点也不好笑,这是要出人命的!万幸的是我的帐篷没被人偷,因为我没帐篷…

车坏在草原上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比这更不幸的是车坏在了1000多年前的草原上!

我需要的仅仅是几截胶皮啊!

草原上的风起哄一样从四面呼啸而来,我使劲裹了裹衣服,发现自己比以前苗条了,对一个奔三的男人来说,这在平时和在床上都是件值得庆贺的事,可现在我巴不得我有一身嬴胖子那样的脂肪。

为了不使电瓶里的电耗完,我关了车灯,搜寻了一下车里,唯一对我有用的就是不知什么时候在梁山上灌的半太空杯“三碗不过岗”,我吝啬地喝了一口,提着杯,抱着膀子无奈地离开了我的车,踉跄在茫茫的蒙古草原上。

公元不知多少多少年某月某日,草原,有风,无月。

我用我充满忧郁的双眼抬头看天,繁星点点,我惊喜地发现北斗七星清晰地挂在那里,那么它的指向是正北方!这么说我迷不了路了!哈哈!

可是马上我又发现一件事: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草滩上,知道北在哪有他妈有什么用啊!?

第三卷 史上第一混乱 第一百五十一章 狼图腾

我迎着没膝的草往前走了十几步,前面是茫茫的夜色,后面也是…

我忽然觉得或许在车里捱一晚等天亮才是明智的选择,可让我毛骨悚然的是:当我一回头已经找不到自己刚才走来的方向了!我严谨地180度转身,数着步子走了十几下,那地方根本就没有什么车,打火机在风里擦不着,我只能打开蓝屏手机,借着微弱的光勉强能看见三步远的距离,我在原地溜达了半天,得出一个结论,经过这一气胡走,我的车或许已经离我十万八千里,或许就在几步之内,但是除非我跟它撞在一起,要故意去找,那是无论如何也找不见了。

这要命的草原啊!

我把心一横,照着一个固定的方向狠命地插了过去。

生态可真他妈好啊,草有半人高,星星亮得像是举手就能够下来,夜风干净得像吸纯氧似的,我感觉我就像个污染物,空气从我胸腔里进去再出来都充满了尼古丁和汽车尾气,人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他可以具备健康的体魄兼有明媚的气质…

可是把病毒泡在福尔马林液里绝对是个错误的选择,我感觉最多再有半小时我就会被消灭掉,尤其是那致命的冷风,不过很快我就不这么想了——远处传来了嘹亮的狼嗥…

这地方有狼!久违的狼,亲爱的狼,一直孜孜不倦致力于跟兔子家族作对的狼,小学老师告诉我们大灰狼是坏蛋,可高级知识分子并不这么武断。继狼成为保护动物之后先后出现了《怀念狼》和《狼图腾》这样有深度的作品,使很多人以狼为念,不少中级知识分子和黑社会成员都再次把狼文化发扬光大——我不知道当他们面对面见到狼的时候是会扑上去膜拜还是会撒丫子就跑。

我十分想念《东郭先生》里那位睿智地樵夫,我十分想念《小红帽》里的那位猎人,我十分想念《三只小猪》里的猪老

现在对我有利的情况是:在这里狼是不受保护的;不利的情况是:我也不受保护…

我边走边抹眼泪,丧身狼吻。在2008年是多么奢侈地一件事呀,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忽的。就见前方有两点亮光一闪一闪的,我急忙卧倒,速度之快姿势之标准连海豹突击队地教官都自叹不如。

那到底是什么?是狼的眼睛还是牧人的帐篷?

我很快就站起来了,因为我觉得对方要是狼的话,这么近的距离趴也没用,站着是从腿开始咬,爬着受力面积还大呢。

我仔细端瞧。那两点亮光在有形的风里一动一动。像是动物在眨眼,又像是蜡烛的火光,好在它就在那晃,并不主动接近过来,我一咬牙索性朝那边走过去。

那光在平坦地草原上仍是一隐一现,有时候我真怀疑是不是自己饿得眼冒金星出现地幻觉。

结果才走出20多米我就惊喜地发现那果然是牧人的帐篷,在光影里有人身浮动,我撒腿就跑,不等到跟前就大喊:“有人吗?”

一个高大的影子掀开帐篷。大声问:“%…¥#*(蒙语)?”

我兴奋地大叫:“%…¥¥¥(疑似全新语种)!”

那人疑惑道:“(*——*)!!(蒙语)?”

我大喊:“*——…%(全新语种)呃…你会说汉语吗?”我才发现我跟着人家瞎喊了半天,你说我一个连英语都不会两句半的人跟人家凑什么热闹呀?这种现象可以解释为猛的发现同类以后忍不住发出的原始感叹。

出来的人是一个蒙古大汉,身穿蒙古袍,听我说了句人话,用生涩的汉语回答:“汉人?”

“是啊。可算是找着人了。能收留我一晚上吗?”

大汉急忙把我让进帐篷,笑着冲里头说:“有客了。”

帐篷里点着两根不成形状的羊油蜡。炕上有桌,还有一个蒙古女人,跟民族风情画似地,跟电视里介绍的旅游区里蒙古包差不多,就少一张成吉思汗的挂像了…

那女人见我进来,站起身冲我点点头,一言不发地端上两块白羊肉和一瓦罐马奶酒来。

我顾不得多说,一边狼吞虎咽地吃肉一边搓着冻麻的手脚,一抬头才发现两口子错愕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道:“坐呀,嘿嘿,实在是饿坏了。”

男人吩咐女人:“再去取点肉来。”随即坐在我身边道,“远方的客人,你来自哪里?”

我叹气道:“我也说不上我来自哪里了。”我现在头上剃着板寸,像契丹人,身上穿着唐朝贵族地衣服,裤子是九牧王地,鞋是康耐的…你说我哪人啊?

我看那男人定定地瞧着我发愣,问他:“你们吃饭了吗?”我这么问是因为我粗一打量就发现这家人生活肯定不富裕,帐篷里挂着几件兽皮和一把弓以外就没别地了。

男人道:“你尽管吃,别管我们。”

蒙古人就是好客呀,我还是从旅游指南上知道,游牧的蒙古人如果碰上远来的客人,招待不好的话会被他们视为最大的耻辱和罪行,所以我也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拘谨,等女人取来肉以后我把盘子往中间推了推道:“一起吃吧。”

夫妻俩也不多说,坐在炕上跟我一起吃饭,我浑身上下一个劲的摸,男人问:“你怎么了?”

我是想找点东西回报给这对夫妇,可是摸了半天也没找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手不经意间碰到那半杯三碗不过岗,顿时一喜。我把它提上来殷勤道:“来,尝尝我的酒。”

我给他们每人倒了个碗底儿,杯里就剩了一口,如果我拿出来的是金子或是银子,这对夫妻肯定绝不会收,还有可能生气。但是是酒地话就不一样,蒙古人都好酒,而且拒绝客人带来的酒也是不礼貌的。男人毫不犹豫地一口干了,那女人则对太空杯表现出了无比的兴趣,我说:“这个杯就送你们吧。”

女人忙道:“太贵重了,我们不能收。”

“贵重什么呀,假的,才1块钱。”我看出女人是真的很喜欢那个杯,那时候蒙古人生活穷苦。他们最贵重地东西不是牛也不是羊。而是各种器皿,好看一点的盛器都是从汉人手里高价换回来的,这太空杯轻盈、容量大、还不怕碰不怕摔,这东西对他们就相当于等离子壁挂电视。

这时那个回过味地男人才赞叹无比地说:“客人带来的酒美味得像苍天馈赠给人的礼物。”

我把剩下的一小口都给他倒在碗里,顺手把杯递给女人。

那男人却郑重道:“这样的美酒我不配再喝了,我要去奉献给大汗。”

我惊道:“大汗?是成吉思汗吗?”

男人迷惑道:“成吉思汗?那是谁?是谁敢这么称自己——除了我们蒙古人的大汗?”

女人跟我解释道:“是铁木真大汗,是他把我们蒙古人团聚在了一起,再也不用受汉人和女真人的欺负了。”爱戴之情溢于言表。

男人兴奋道:“我这就去把这碗美酒献给他,顺便带上客人地问候。”他走出去牵马。女人便把自己碗里地酒也倒在一起,把太空杯还给我道:“这个我们真的不能要。”

我假装生气道:“你不收下我就不吃你们的东西了。”

那男人去牵马的当口,我问女人:“铁木真大汗离这远吗?”

女人道:“不远,骑上马走,剥完一只羊的工夫就能回来。”等于没说。谁知道那马跑多快。还有剥一只羊用多长时间?

我又问:“你们平时要想见他容易吗?”

女人道:“不算难,尤其是对远方客人的馈赠。他一般都不会拒绝,大汗他是一个很喜欢了解草原外面的人。”

嗯,这说明他已经开始有外侵的野心了,不过还没有号称成吉思汗,我趁女人一不留神把一颗蓝药扔在碗里,这酒既然是准备献给他们最敬爱的领袖地,肯定不会有人偷喝,但会不会出意外那就不好说了,据我所知他这个级别别的皇帝都有专人验毒。男人把马牵到帐外,进来端起酒碗就走,我诧异道:“你是不是找个罐儿啊瓶啊什么的装?”这万一洒了怎么办?

男人微微一笑,一手端碗来到外边,飞身上马,以65迈的均速狂飙而去,再看那碗,在夜色里一动不动,像长在半空似的,蒙古人骑马,比咱们坐磁悬浮还稳呢。

大概两根烟地工夫(相当于女人说地剥一只羊),帐篷外响起了嘈杂的马蹄声,我掀起条缝儿一看,只见几十个衣履光鲜地蒙古骑兵在男人的带领下来到门外,他们纷纷下马,有的人把手就按在大弯刀上,我提心吊胆地想:难道是诡计败露了?某给成吉思汗验毒的人喝完我的酒以后开始胡言乱语,大谈成吉思汗引发后世功过,所以他们派人找我算帐来了?

我一出神的工夫,帐篷被一个额头有很多伤疤的蒙古头领一把掀开,他站在当地板着脸大声道:“大汗说了,给他献酒的人…”

我的心就像个满是破洞的易拉罐被扔进水里一样咕嘟咕嘟直往下沉,看这势头要不好了!

谁知那头领说到这忽然板不住了,噗嗤一声乐道:“是他最好的兄弟小强,如果他弯到第十个指头你还没去见他,那我们就用最好的马奶酒灌满你的肚子。”

第三卷 史上第一混乱 第一百五十二章 800万

非洲老汉跳高——黑(吓)老子一跳!老铁太不厚道了,把我吓唬了个半死。

那蒙古将领拉着我的手笑道:“可别怪我哦,是大汗让我这么说的。”

我擦汗道:“哪里哪里,大哥贵姓?”

那头领笑道:“我们蒙古人没有姓这一说,我叫木华黎。”

木华黎?成吉思汗的四大名将之一啊!

木华黎拉着我说:“走吧小强兄弟,大汗说十分想念你呢。”

那招待过我的男人意外道:“想不到是大汗的贵客,早知道就直接带你去了。”

我能和成吉思汗搭上线,此人居功至伟,我说:“这还要多谢你了。”

木华黎对男人道:“哈斯儿,大汗说你功劳不小,赏赐给你50头牛100只羊。”原来我的救命恩人叫哈斯儿。

哈斯儿谦逊道:“招待远来的客人是我的本分,大汗的赏赐我不能接受。”

我说:“给你你就拿着呗,要没你我早喂狼了。”哈斯儿只是微笑不语。

木华黎可能对这种情况早有预料,对我说:“那就先把赏赐寄存在大汗那里,哈斯儿也是远近闻名的勇士,以后不难从敌人那里抢来更多的牛羊。”

哈斯儿喜道:“这个赏赐我接受。”原来成吉思汗话里的意思是说以后打仗哈斯儿抢来的东西都可以归在他自己名下,这对一个勇猛的蒙古战士来说,无异于把赏赐物由一袋粮食换成了一颗种子,哈斯儿将在不久的将来变成一个贵族。

当下我们来到外面,上了备好的马,作别哈斯儿一家,随着木华黎去见成吉思汗。

一路上蒙古包渐行渐多,慢慢的来到了人口聚居最密的地方,路上的蒙古人纷纷冲我们的马队躬身施礼,木华黎就不厌其烦地回礼。除了他性子比较随和以外,可以看出这时的蒙古人还没有什么严格地阶级划分,当然,那些最底层的奴隶不算…

不一会,成吉思汗的金顶大帐便出现在眼前。不过也就是大而已,比金兀术的帐篷还是逊色不少,帐外,灯火通明。无数的牧人支起了烤架。搬出一桶一桶地马奶酒,我奇道:“这是要干什么?”

木华黎笑道:“大汗为了庆祝你的到来,今晚开篝火晚会。”

随着马队的归来,一个头戴毡帽眼睛细长的魁梧蒙古汉子已经笑眯眯地走了出来,正是成吉思汗。我跳下马拉着他地手喜道:“老哥哥。”

成吉思汗意味深长地笑道:“感谢上苍让你唤回我沉睡地记忆和还给我很多失去的朋友和家人,从此草原不再寂寞。”

我想起刚才出生入死的经历,心有余悸道:“本来就不寂寞。狼多多呀!”

成吉思汗哈哈大笑,朗声冲四周说:“你们要看好我面前这个人,不要管他是谁,你们只要知道他是我最好的兄弟就行了,我宣布,一会谁把他放倒在地上。我给他200个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