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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男孩寸头,很精神,手臂上的肌肉也结实,声音也浑厚极了。

“这热量你敢吃两块我服你,上镜立马胖三圈。”

长头发的男孩很秀气,嘴唇红红的,一小口一小口舔着冰淇淋,异常珍惜。

季渃丞举杯把咖啡喝干净,轻轻的放到桌面上,发出轻微的响声。

四个男孩朝他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季渃丞装作没注意,继续翻看手里的《家长必读:孩子调皮你该怎么办》。

说到上镜,应该是星耀新签的艺人。

看起来才十多岁,还是上学的年纪,原来都可以出道赚钱了。

他那时候好像还在实验室里吃沙拉。

四个新人打量了一番季渃丞,不认识。

虽然说不认识,但是这位长得可真好看,完全是现在流行的斯文禁欲型熟男,哪怕放到年轻人里面,这容貌也是出类拔萃的。

理所当然的,他们把季渃丞当成了还没红的艺人。

娱乐圈历来有论资排辈的习俗,尤其是不温不火的,都要尊敬先入圈的前辈。

寸头爽朗一点,带头叫了一声:“师哥好。”

其他三个人跟着叫:“师哥好。”

季渃丞翻书的手顿了顿,pantry里面也没别的人,显然是在跟他说话。

但他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最后只好抬起头,弯着眼睛笑了笑。

四个人只当前辈高冷,也没在意,回头继续吃着面前的冰淇淋蛋糕。

一周一次的福利,谁都恨不得用全部感官去享受。

长头发感叹道:“我这个巧克力里面还有草莓夹心,我真想以后退圈了,天天吃冰淇淋蛋糕。”

哑嗓拍了拍他的肩:“放心吧,你糊几年就可以安心退圈卖麻辣烫了。”

长头发挑起眼睛瞪了他一眼:“现在流行我这个类型你懂么,我粉丝天天给我表白。”

寸头问:“你粉丝知道你不喜欢喝茶喜欢吃蛋糕么,你粉丝知道你不爱看书喜欢打排位么?”

长头发辩无可辩,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公司为啥给我草这种无欲无求云淡风轻的人设,喝茶养生那不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头才干的事么。”

爱喝茶的季渃丞眨了眨眼睛,努力当做没听到,翻到下一章,《孩子犯了错不要急,你应该说这些话》。

姜谣还没开完会,看这个架势,他们大概没有吃午饭的时间,一会儿可以直接去接两个孩子了。

叫艺轩的年轻人道:“赶紧吃完去训练吧,今天大老板在公司。”

寸头一愣,赶紧把最后一口塞进了嘴里:“是么,我都不知道,我小表弟特别喜欢大老板,我去要个签名。”

艺轩道:“大老板是来开会的,跟经纪人一起进了会议室,你要去堵着么?”

哑嗓摆了摆手:“哎我再吃个干脆面啊,等会儿我。”

长头发的冰淇淋都快化了,但他还是慢条斯理的舔:“去什么去啊,大老板跟她老公一起来的,开完会就走了。”

寸头惊:“老板娘也来了?!”

???

季渃丞抬起眼,疑惑的盯着寸头。

长头发点点头:“是啊,前台小妹妹说老板娘跟着来了。”

哑嗓拿着干脆面回来了,一边嚼一边八卦:“我听说老板娘长得特帅啊,还拿了那个诺贝尔物理学奖,属于能靠颜值吃饭偏偏要靠智商的。”

季渃丞:“......”

行吧,老板娘说的真是他。

怎么听怎么别扭,季渃丞不想在房间里呆了。

艺轩神神秘秘道:“我还有个小道消息,你知道为啥咱公司的戏过审那么顺畅么?”

其余三人面面相觑:“为啥?”

艺轩压低声音道:“因为老板娘上头有人,广电局高层,你以为现在的教授们简单么,都算半个官了好么,尤其是帝都这片,行行都是人脉。”

三人唏嘘:“这么深啊,厉害厉害。”

季渃丞无奈皱眉,说是小声,偏偏他还能听到。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那是他妈,而且他妈早就退休了。

“老板娘长什么样啊,你们说的这么神乎其神。”长头发舔了舔碟子底,抬起大眼睛问。

“不知道,上网查呗,肯定有照片,当初那个诺贝尔奖宣传挺凶的吧,那时候我才初中,没关心。”

季渃丞默默把书合上,决定还是去姜谣的办公室呆着。

这四个男孩一口一个老板娘,他有点承受不起。

季渃丞站起身,拿起喝咖啡的杯子,走到水龙头前冲干净,然后挂在架子上。

寸头会来事,高声喊:“师哥走啦?”

季渃丞含糊的应了一声,扯了张纸擦擦手,拿起书刚要出门。

姜谣正好从门外进来。

她穿着一身干练的长款白毛衣,胸前别着一枚金色胸针,浓密的卷发垂下来,脸上带着精致的淡妆。

虽然不是小姑娘了,依然美艳的让人精神一震。

四个男孩反应快,立马慌乱的站起身来:“谣姐好!”

季渃丞轻咳了一声,抬手揉了揉眉心。

求别叫......

姜谣朝四个男孩点点头,转过脸来对季渃丞说:“怎么来这儿了,我找你半天,围棋老师打电话,说斯沅把棋子扔马桶里冲走了,走吧去道歉。”

季渃丞:“......”

是他亲儿子。

但是这还有点尴尬的事。

姜谣笑着对四个小艺人道:“这我老公,你们继续聊,我们先走了。”

四个男孩倒吸一口冷气,瞠目结舌的看着季渃丞。

季渃丞冷静的接受了他们的目光,佯装坦然的揽着姜谣的肩,走出了pantry的大门。

坐到车上,姜谣还介绍:“刚你看见那四个,是星耀新推出的组合,市场反响还不错,人也有礼貌。”

季渃丞开着车,无奈道:“他们刚才还把我当成艺人。”

姜谣测过身子,伸出手戳了戳季渃丞的脸,笑着道:“是嘛,谁让你长得这么貌美如花呢。”

季渃丞歪着头蹭了蹭姜谣的手背:“你还笑得出来。”

午后的阳光有点烈,晃得人挣不开眼睛,姜谣从包里拿出墨镜,快速戴在季渃丞的脸上。

“一会儿你去道歉赔钱,我去教育儿子。”

姜谣脾气要急一点,季渃丞能耐下心来讲道理,但她从来都是发火之后继续宠。

季渃丞指了指自己的包:“我那儿有本书,不如你在车里先看一会儿,多少有点准备。”

姜谣疑惑的皱着眉,从后座拽过季渃丞的包,从里面翻出那本书。

姜谣:“......”

她看了一眼,又把书塞了回去,当做无视发生。

这种理论方面的事,还是让季老师做吧。

“对了,还有件事要跟你说。”

季渃丞轻笑:“什么?”

“有个真人秀邀请,说想让我们一家去参与一期亲子节目,做做游戏什么的,跟夏令营差不多。”

姜谣征求季渃丞的意见。

“我听你的,但也要征求两个孩子的意见。”

自从两人结婚之后,季渃丞由最初的不适应和排斥镜头,到现在已经麻木习惯了。

如果姜谣觉得是可靠的节目,他也愿意配合。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成为了科研工作者跟大众沟通的纽带,甚至是代表性人物。

研究院的领导也希望他能起到宣传科研工作的作用,不让外界用固有观念来揣摩这个群体,更不要用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他们。

“嗯,我想着也不错,那就准备答应了,而且......”

正说着,姜谣的手机响了。

她拿起来一看,深吸了一口气,面无表情道:“老师说,下水道堵了。”

季渃丞心态倒是稳:“反正也是赔钱,不差一个下水道。”

作者有话要说:好想吃冰淇淋蛋糕,但写到下水道就没食欲了。

☆、第九十六章

真人秀的录制现场在北方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

山间漾着一层薄薄的雾气, 空气里湿漉漉的, 山脚下有一片小山村, 前些年刚铺了马路, 吸引了不少游客来踏青。

他们也是到了才知道,父母和孩子是要分别完成任务的。

两个孩子的任务非常简单, 就是去浅浅的小溪里捞鱼,用石头把摆在墙头的苹果砸下来。

本质上还是让他们瞎玩。

姜谣和季渃丞的任务比较麻烦。

他们要进山林里采集一种菌类, 然后带出来置换食物。

采蘑菇没什么难的,难的是节目组并没有给他们匹配向导。

蘑菇在山林深处,想要取出来, 势必有迷山的风险。

他们需要凭借自己的本领从山中出来,并且赶在晚饭前置换好食物给孩子吃。

当然,节目组的安全设施很齐全, 如果他们真的走不出来要求救, 很快就会有专人带领他们出来。

录制这期节目的本意是为了显示山间生活的疾苦。

尤其是在马路没铺好的那些年, 村子里的人生活的十分清贫, 还随时面临着在山中走丢的危险。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易,所以要热爱生命, 珍惜现有的便捷舒适的生活。

姜谣和季渃丞把两个孩子安顿好, 随车来到了山脚下。

村长手里捏着一颗蘑菇,介绍道:“这个凉山菇只有我们这里有, 很珍贵,能买到几十块钱一斤呢。村里的年轻人经常上山上采,有时候找一天都不一定找得到, 要是运气不好,采不出来,一个月都没钱买米吃。”

他说的很冷静,也很朴实。

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没什么值得唏嘘,更没什么值得同情。

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同样的事,一年里总有那么几个月过的十分艰难。

村长把蘑菇交给季渃丞:“你就按着这个找,最多下午四点啊,找不到也要赶紧出来,天黑就不好找路了。”

季渃丞接到手里,小心的捏着:“谢谢。”

村长嘟囔道:“你们这节目也是,凉山菇哪有那么好采,我闺女都在山上摔骨折了。”

他一边嘟囔着一边退在了车后面。

山林里还是有些凉,两人换好了保暖严实的衣服,摄影师沉默的跟在他们身后,不会进行任何指导。

姜谣仰着头望了望树顶,太阳明晃晃的照下来,把树叶晃得波光粼粼。

“季渃丞,你去过山林里么?”

她觉得又新鲜又有趣。

帝都的雾霾太严重了,有时候不得不彻夜开着空气净化器,但早晨起来仍然觉得嗓子干哑。

但这里不一样。

空气永远是湿润柔软的,夹杂着清冽的草叶香,吸进肺腔里,连心情也变得很好。

季渃丞摇摇头:“没有,小时候去的夏令营也不会来这种山,都是被完全开发过的。”

姜谣揪了朵不知名的野花,放在鼻尖嗅了嗅:“在山里住着也挺好,这么幽静。”

季渃丞一边记路一边搂过姜谣的肩,拍了拍:“住一个星期你就腻了。”

他注意留心着下山的路,残留的脚印,和太阳的方向。

但再往里面走,脚印被碎叶覆盖住,再想辨别就很难了。

季渃丞皱着眉,时不时的想身后看,想要确定自己走的是直路。

姜谣却完全没有顾虑,对她来说,综艺节目的娱乐性大于实用性。

她不像季渃丞那样,老老实实的记着节目组的要求。

对她来说,就是来度假的。

“你会编手镯么,我给你编一个。”

她从脚边扯了几根狗尾巴草,开始专心致志的弄手镯。

这还是她跟柳亿一学的,柳亿一从小生活在乡下,除了手镯还会编兔子和玫瑰花。

她很快编了一个卖相一般的,套在了季渃丞的手腕上。

“亲爱的,我也送你一个卡地亚。”

季渃丞抬手看了看草茎编成的镯子,上面还支着两根毛茸茸的尾巴:“真好看,我特别喜欢。”

姜谣笑眯眯的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口:“我就喜欢你的嘴甜甜的。”

季渃丞被她逗得很快分散了注意力。

姜谣性子活泼,扯着他东奔西跑,看到什么新鲜的都要嘟嘟囔囔说一通。

遇见季渃丞认识的植物,他就介绍一番,不认识的,也无能为力。

阳光稍稍有点西斜。

他们坐在大石头上,从背包里拿出水和面包,简单的吃了一点。

村长所谓的蘑菇,至今还没发现影子,而他们已经走到树林深处了。

走到现在,季渃丞已经彻底记不清回去的路,只能根据太阳落山的角度,判断一下大致的方位。

姜谣让摄影师别录了,也坐下歇歇,反正不差这么一会儿,回去还要剪辑。

摄影师犹豫了一下,终于把机器放下来,也坐在旁边补充能量。

季渃丞抽空问他:“你还记得出去的路么?”

最多也就再找两个小时,根据村长的建议,他们就要出去了。

刚刚他掏出手机看了看,信号已经很微弱了,不知道电话能不能打得通。

摄影师茫然的摇摇头:“我怎么能知道,反正大不了还有村长来接,他对这片可熟悉了,闭着眼睛都能走出来。”

季渃丞默默点了点头,隐隐有点担心。

虽说节目组的预案很详尽了,但是也难免不会出意外,这片树林很大,听说村里的壮年也时常迷路,也就村长最有把握。

姜谣懒洋洋的靠在树上,捏住季渃丞的手:“不知道两个孩子怎么样了。”

季渃丞回过神来:“郁明还能听点话完成任务,斯沅大概玩疯了。”

姜斯沅出生在城市里,规矩太多,这不能碰,那不能说,他这种不安分的个性,憋闷坏了。

好不容易来了没那么多讲究的乡下,他肯定会在村里玩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