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如旋风般破窗而入,砰啪两下把伺候我的仆人打晕在地上时,我刚刚把头从眼前的千里镜面前转开。这个美丽的羽人女子,目光中充满了愤怒和某种危险的决心,但显然我还要火上浇油。

  “你先看看这封信。”我说。

  我把一直握在手里的信递给她。她狐疑地展开信,面色微变。

  这封信是她自己写的,可以看做情致缠绵的情书,也可以看做图穷匕见的警告。她在这封信里讲述了对自己情人的无穷尽的思念,追忆着两人过去曾有的美好时光,控诉着对方的无情变心,明白无误地表述了如下原则:你要么选择孤独一生,要么选择我。没有第三种选择。否则的话,她将会用尽一切办法展开自己的报复。信上的字体从工整到凌乱,再到工整,显示出写信人情感的波动。老实说,一个羽人对华族文字运用得那么好,足以让好多宛州的贵族小姐们都汗颜无面了。

  “这封信真感人,”我说,“看到这封信我就能猜到,如果你得知了这场婚姻的讯息,一定会赶来破坏。”

  “你说对了!”她咬牙切齿地回答,“我决不会让这场婚礼走到头的。”

  她开始四下张望,寻找一切可以寻找的地方。我笑了:“你在找什么?”

  “这里为什么只有你?他呢?”她反问。

  “他是谁?”我故意问。

  “还能是谁?那个马上就要当新郎的王八蛋!”她吼了起来,“为什么躲着不见我?叫他出来!”

  她又看了我一眼:“你是他的弟弟吧,我听他提起过……把你放在这儿做挡箭牌算是什么?让他自己滚出来见我!”

  我怜悯地看着她,摇摇头:“我并不是什么挡箭牌。他不会做新郎的,我才是那个当新郎的王八蛋。今天要成亲的是我。”

  她倒抽一口凉气,退后两步,惊讶地看着我:“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我回答,“你听说‘胡总镖头的儿子要成亲了’,就以为是我哥哥,但事实上,那是我。”

  “不可能!我看到过请柬,也听到过路人的谈论,要成亲的就是他!”

  我轻叹一声:“你看到和听到的,不过是一个名字。我哥哥在外面拈花惹草常喜欢用假名,非常不幸地,他在和你花前月下的时候,使用的是——我的名字。那个名字,就写在我刚才递给你的那封信上,你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个称呼,全然不知道,你所呼唤的,根本就是另外一个人。”

  “可你怎么可能成亲!”她看来像被雷击了,但很快又嚷嚷着,“你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而且从小病病歪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你怎么会成亲?”

  我低下头,看看自己身上根根凸出的骨头,看看细的像树枝一样的手腕,看看弯弯曲曲拧在一起的双腿:“这种事情的确不多见。但如果你有一个头脑固执又好面子碰巧手里还很有钱的父亲,在你儿子离死不远时,难免不会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蠢事——比如说,冲喜。”

  “冲喜?”她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我点点头:“没错,就是很多人所相信的结婚的喜气能带走疾病的秽气。而这位伟大的父亲过去并不太在意这个年幼的、一生下来就浑身是病的儿子,也许他心里巴不得他早点死呢。现在为什么又会采取这种只有无知愚民才会使用的烂招?因为他在情急之下别无选择了,如果这个孩子再死去,他就彻底绝后了。”

  她失魂落魄地退出几步,忽然一屁股坐在地上,满眼都是绝望。过了很久,她才低声问:“绝后?你的意思是说,你哥哥……他已经……死了?”

  我没有回答,推动着我的木头轮椅,来到窗边,我的千里镜就架在那里。多年以来,我就这样藏身于我的小楼上,靠着那个河络磨制的水晶千里镜,从这座整个院子里最高的楼上朝下俯瞰,观察着外面的世界。今天早上,当她刚刚跟着罗镖师跨入大门,我就已经注意到了她。

  罗镖师其他毛病没有,就是略微有些好色,被人设套抓住把柄威胁不足为奇,何况是这样一个美丽的羽人。所以她才能以罗镖师孙女的身份堂而皇之地混进来。她混进府中之后,在僻静处杀死罗镖师,再用迷药迷昏送菜的下人,将罗镖师的人头送上餐桌。

  这之后她假装晕倒,避开所有人的视线,弄昏了一个女仆来顶替自己。此后的行动就更加方便,稍微改扮一下,换件外衣,就没有人认识她了。那一番点燃烟花、搅扰戏班的做作,既不是为了向父亲报复,也不单是为了阻挠我的婚礼,其最重要的目的在于激起旁人的敌忾之气,让他们或为了献媚、或为了力图自保而开始搜寻凶犯。这样群体性的所谓警觉、搜查、寻找,看似很有威慑力,实则是最愚蠢的行动:没有人明确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但每个人都会表现出自己在找点什么,于是凶犯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地混在人群中,大模大样地、丝毫不会引人怀疑地寻找她真正要找的东西——新郎的住所。

  “你说得半点也不错,”她听完我的话后,沉默了一阵子,终于点点头,“但我有一点不明白。就算身居高处,可以用这副千里镜观察我的行踪,但你怎么能确定我可疑?怎么能在我刚一进门就盯上了我?”

  我放下千里镜,缓缓地说:“我又不是神,怎么可能认出你。我只是认出了罗镖师,跟在罗镖师身边女人,自然就是你。因为你的所有行动步骤,都是一封匿名信教给你的,而那封信……是我写的。”

  她立刻变得全无血色,下意识地伸手摸向腰间。我艰难地向她摆摆手:“不用紧张。你觉得我有能力伤害到你吗,一个十一岁的瘦弱的废人?我不过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而已。”

  对方的警惕稍减,但仍然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什么忙?”

  “你已经帮完了,”我回答,“你制造了这样一场混乱,所以我安排的人才能找到机会,把那个可怜的新娘放走。”

  “新娘?”她一愣,“为什么要放走?”

  “强扭的瓜不甜嘛,你总不会认为被拿来冲喜的新娘都是心甘情愿的吧?”我耸耸肩,“她是被我父亲强逼的,因为她是杀死我哥哥、也就是你的情人的凶手,而且她杀死我哥哥的原因和你一样,也是始乱终弃——瞧瞧,我们四个之间存在着多么纠结而混乱的关系。”

  “本来以她的武功,是伤害不了我哥哥的,但我哥哥当时碰巧遇到点小意外:他被弄瞎了眼睛,并因此感染了重病,成天只能躺在床上大呼小叫‘我的眼睛啊!竟然敢伤了我的眼睛!’,所以才被她得手了。你瞧,归根结底的话,我的这场莫名其妙的婚礼,还得感谢这位凶手呢。”

  现在她的脸色真是好看,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一会儿绿,简直可以开一个颜料铺。我很能明白她的感受:想要寻找的情人被情人的情人所杀,而自己偏偏帮助了这个情人的情人逃走,而这一切都出自情人的弟弟的策划,该弟弟的名字被情人用来欺骗过她——用简单的几个字是没办法描述那种复杂的情绪的。

  她瞪着我看了很久,长出一口气:“真是没想到。你这么一个小破孩,心眼那么多。我这封信,也是你从他那儿偷的?”

  “他当然不会把情书交给我看了,”我回答,“不过他死之后,我怎么看他都管不着了。”

  “所以你选择了我?就是因为名字上的巧合?”她说,“但我只是一个嫉妒的女人,难免不会把你的计划搞砸了。”

  “嫉妒本来就是一种最可怕的力量,这一点你自己应该能体会。”我笑了起来,指了指她扔在地上的信,“这封信的后半段,每一句话都像一把锋锐的尖刀在放射出杀气。”

  “那你为什么建议我选择罗老头来下手?你恨他,想要借刀杀人?”她又问。

  我重新把眼睛凑到了千里镜上,观看着院子里的动向:“我当然是想小小的出一口气,因为这桩婚姻就是罗老头给我爹提议的。我没有我哥哥那样健康的体魄和英俊的外表,但我向来对自己的头脑很自负,娶个媳妇来冲喜这样愚不可及的馊主意,只应该发生在那些猪脑子身上。啊,你应该走了,我看到我父亲去后院了,大概已经在怀疑你,估计很快就能赶到这里来。不过在走之前,麻烦你往我胸口刺一剑,我已经用炭笔画好了点,这一剑能让我看起来伤得很重,却又不至于送命。”

  “你又想要做什么?”她皱着眉头问。

  “苦肉计,在我父亲面前做出无辜的假象,”我回答说,“否则万一被他查出他的儿媳妇是被我放跑的,我恐怕很难承受得住他的惊喜。虽然我没太多日子可活了,总归是多一天算一天。”

【第二个故事】

  镖队行进在一条坑坑洼洼的羊肠小道上,两边是越州山脉高峻的山壁,距离峡谷的出口已经不远。镖车不断地起伏颠簸,压得下方的车板吱嘎作响。镖师们左顾右盼,都显得有些惴惴不安。

  “这种地形最容易被伏击,”彭鹏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那么窄的路,车根本没法调头。”

  我没有理睬他,放下手里的书,往嘴里扔了一颗花生米,用力嚼下去。嘎嘣嘎嘣。彭鹏叹口气:“大家都像你那么悠哉游哉就好了。你这形象像谁你知道吗?像那个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爱吃花生的杀手。一边吃花生一边翻眼皮子,还拿着书!真是德行丧尽!”

  旁人都哄笑起来,算是稍微缓解了一点点紧张的气氛。终于镖车顺利钻出峡谷,还好,没有他们所担忧的伏击者,所有人长出一口气。但前方还有更长的路,更多的曲折,更难以预料的危险。

  “别怕,小年轻,”彭鹏摸摸我的头,“走镖就是这样的,一条道走到头才算赢。就算拐过了九十九道弯,在最后一道弯上翻船,那也是前功尽弃。”

  我很不乐意被人摸头,年轻也不是被人摸头的理由啊,但我却怎么也推不开彭鹏的手。那只手就仿佛一座小山,带着千斤重压,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大叫一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堆稻草上。身边没有镖车,没有彭鹏,没有粗鲁的镖师们,没有车轮扬起的呛人灰尘,只是充斥着各种动物的气息:老虎、灰熊、山羊、蟒蛇、狰,以及其他诸如此类。除此之外,还有一股正在慢慢移近的香气:那是兰袖身上的气味。兰袖亲切地拍了拍我:“怎么了?梦见什么了吗?”

  我的心里充满了悲凉。是梦,刚才所见的一切,都只是个梦境。我再也见不到彭鹏了,也再见不到其他那些粗鲁却对我很好的镖师们。镖队完蛋了,彭鹏死了,别人都死了,只有我侥幸活了下来。

  现在我呆的地方,和镖队具备着某种共性:流动。这是一个在九州各地四处巡演的戏班,轮子一滚动就能带走全部家当。他们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有些痴痴呆呆,失去了活力,对周围的事物几乎没有什么反应。出于怜悯,他们暂时收留了我。这之后,我的身体情况慢慢恢复,他们发现我其实练过,虽然精神还是显得不正常,至少可以在戏台上翻翻跟斗赚点掌声。我无可无不可,翻跟斗就翻跟斗吧,白吃饭总是不好的。但除了翻跟斗,我和刚来时相比,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兰袖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人,她知道我喜欢吃花生,就总是给我准备一小筐在那里。但每次把花生米扔进嘴里,我的心里就会隐隐作痛,想起彭鹏,想起彭鹏说的话:“你这形象像谁你知道吗?像那个小说里经常提到的爱吃花生的杀手。”小说里有这么一位杀手吗?我不知道,但我不会像杀手的,我是一个只懂得翻跟斗的白痴,而已。

  我想念彭鹏,想念他身上难闻的烟草味道,想念他粗犷的嗓音和乱糟糟的胡子。我和镖队的人们都处得很好,但关系最亲近的始终是彭鹏。他只需要看看我的表情,就能猜到我在想什么。离开了彭鹏,我觉得浑身提不起劲。

  我还想念他的书,这里没有人读书,自然更不会有人买书。彭鹏常说我是他生平第一知己,因为在整个镖队里,只有我和他喜欢书,虽然我总是蹭他的书。

  兰袖站在一旁,默默地观察着我。我视若无睹,一颗接一颗地嚼着花生米。

  “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兰袖轻声说,“你的身上,一定藏着什么故事吧?我想起了一部小说,里面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英雄,因为遇到了伤心事,就藏身在一个戏班子里,每天表演翻筋斗……简直和你一模一样呢。”

  真能一模一样就见鬼了,我想。一个说我像吃花生米的杀手,一个说我像翻跟斗的大侠,可我凭什么像?兰袖和彭鹏真是两个疯子。

  我们没有在一起呆多久,因为上午的演出开始了。我站在后台,看着兰袖柔若无骨的身体在一口开口很窄的大缸里钻来钻去,真担心她一不小心把腰给扭折了。但转念一想,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兰袖从小就练习这门杂技,全身的筋骨都变得柔软了,就算存心想要扭断也不容易。

  “老子从小就天天挨打,这一身筋骨,早就练得比铁还硬。”彭鹏炫耀说。那一天我们终于遇到了几名劫匪,却只是那种不识江湖路数的小毛贼,连镖局的旗号都不懂得认。彭鹏挺身而出,用胸膛硬受了敌人一记铁棍。然后他撕开衣襟,露出铁棍重击后留下的一道浅浅白印。几个毛贼知道厉害,仓皇逃窜,身后是我们得意的笑声。

  彭鹏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吹牛的机会,但他说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兴趣。镖师张锐问:“挨打?为了偷看你姐姐洗澡吗?”

  “你姐姐!”彭鹏一瞪眼,“老子小时候家里穷的吃不起饭,七岁就去做学徒了。知道学徒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什么吗?挨打!”

  那并不是什么甜蜜的回忆,但彭鹏讲得兴高采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无论怎样的苦难,他都能淡然视之,并且将其当做一种成长的财富。而且他生性豪爽,平易近人,对谁都没半点架子。彭鹏没怎么上过学,虽然爱读小说,十个字里就得有两个念白字,还有一个不认识。他说话也很粗俗,老讲一些女人们听了都要捂耳朵的荤段子,但能在镖局里混到现在的地位,绝不是没有原因的。

  那天晚上我们来到了一座荒僻的小镇歇息。由于白天吓走了那几个小毛贼,大家兴致很高,喝了不少越州特产的烈性烧酒。彭鹏手里的大海碗与其说是装酒的,不如说是打酱油的。他的衣襟上滴答淋漓沾满了酒浆,喝得满脸通红,嗓门更大了。

  唯一一个没有喝酒的是我,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学会喝酒,也觉得醉酒的样子很滑稽。我只是坐在一旁不停吃东西,听着他们说起镖局内部的事务,不外乎是些竞争、敌对、阴谋、背叛、奸情之类的无聊话题。要么就是吹牛,我在大雷泽抓过毒蛇,我在瀚州被狼群追过,我在殇州杀死过一头狰,我到过云州冒险……这些话要都是真的,这些人还干什么镖局?简直比传说中的天驱还厉害了。

  彭鹏看出了我的百无聊赖,突然抓住我的头,把酒碗伸过来,我猝不及防,喝下去一大口,那些辛辣的液体就像刀子一样从舌头划过喉咙,直插胸肺。我差点被呛死,等到不再感到呛时,已经开始发晕。周围的一切在旋转,人们的笑声就像山路一样高低起伏,嗡嗡嗡地围着我乱飞。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猛扑到彭鹏身上,一把揪住他的胡子,用力往下扯。其他人简直要笑抽筋了,彭鹏痛得大声讨饶:“大爷!我错了!我给你唱个小曲赔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