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高手如云,何止千百,榜上有名的却只不过十三个。

  这十三个人,当然都是极可怕的人物。

  明月心将车窗上的窗帘拨开一点,向外眺望,忽然道:“他出来了。”

  日正当中。

  杜雷从会宾楼走出来的时候,他自己的影子正好被他自己踩在脚下。

  他脚上穿的价值十八两银子一双的软底靴,还是崭新的。

  每当他穿着崭新的靴子践踏自己的影子时,他心里就会感到有种奇特的冲动,想脱掉靴子,把全身都脱得光光的,奔到街心去狂呼。

  他当然不能这样做,因为他现在已是名人,非常有名。

  现在他做的每件事都像夜半更鼓般准确。

  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无论要在那地方耽多久,他每天都一定在同样的时候起居饮食,吃的也一定是同样的菜饭。

  有时他虽然吃得要发疯,却还是不肯改变!

  因为他希望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准确而有效率的人,他知道大家对这种人总怀有几分敬畏之心,这就是他最大的愉快和享受。

  经过十七年的苦练,五年的奋斗,大小四十二次血战后,他所希望得到的,就是这一点。

  他一定要让自己相信,他已不再是那个终年赤着脚没鞋穿的野孩子。

  镶着宝玉的刀在太阳下闪闪发光,街上有很多人都在打量着他这柄刀,对面一辆黑漆马车里,好像也有两双眼睛在盯着他。

  近年来他已习惯被人盯着打量了,每个名人都得习惯这一点。

  可是今天他又忽然觉得很不自在,就好像一个赤裸的少女站在一大群男人中间。

  这是不是因为对面车辆里的那两双眼睛,已穿透他镀金的外壳,又看见了那个赤着脚的野孩子?

  ——一刀劈裂车厢,挖出那两双眼睛来。

  他有这种冲动,却没有去做,因为他到这里来,并不是来找这种麻烦的。

  近年来他已学会忍耐。

  他连看都没有向那边看一眼,就沿着阳光照耀的长街,走向他住的客栈。每一步跨出去,都准确得像老裁缝替小姑娘量衣服一样,一寸不多,一寸不少,恰巧是一尺二寸。

  他希望别人都能明白,他的刀也同样准确。

  明月心轻轻放下了拨开的窗帘,轻轻吐出口气,道:“你看这个人怎么样?”

  傅红雪冷冷道:“一年内他若还不死,一定会变成疯子。”

  明月心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他现在还没有疯……”

  车马又在“一品香”对面停了下来。

  一品香是个很大的茶馆,茶馆里通常都有各式各样的人,越大的茶馆里人越多。

  明月心又拨窗帘,让傅红雪看了很久,才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人。”

  明月心道:“几个人?”

  傅红雪道:“七个。”

  现在正是茶馆生意上市的时候,里面的客人至少也有一两百个,他为什么只看见了七个?

  明月心居然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眼睛里反而露出赞美之色,又问道:“你看见的是哪七个?”

  傅红雪看见的七个人是——两个下棋的,一个剥花生的,一个和尚,一个麻子,一个卖唱的小姑娘,还有一个伏在桌上打瞌睡的大胖子。

  这七个有的坐在角落里,有的坐在人丛,样子并不特别。

  为什么他别的人都看不见,偏偏只看见了这七个?

  明月心非但不奇怪,反而显得更佩服,轻轻叹息着道:“我只知道你的刀快,想不到你的眼更快。”

  傅红雪道:“其实我只要看见一个人就已足够。”

  他正在看着一个人。

  刚才还伏在桌上打瞌睡的胖子,现在已醒了,先伸了懒腰,再倒了碗茶漱口,“噗”的把一口茶喷到地上去,打湿了旁边一个人的裤脚,他就赶紧弯下腰,赔着笑用衣袖替那人擦裤脚。

  一个人若长得太胖,做的事总难免会显得有点愚蠢可笑。

  可是傅红雪在看着他的时候,眼色却跟刚才看着杜雷时完全一样。

  难道他认为这胖子也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明月心道:“你认得这个人?”

  傅红雪摇摇头。

  明月心道:“但是你很注意他。”

  傅红雪点点头。

  明月心道:“你已发现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傅红雪沉默着,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道:“这个人有杀气!”

  明月心道:“杀气?”

  傅红雪握紧了手里的刀,道:“只有杀人无数的高手,身上才会带看杀气!”

  明月心道;“可是他看起来只不过是个臃肿愚蠢的胖子。”

  傅红雪冷冷道:“那只不过是他的掩护而已,就正如刀剑的外鞘一样。”

  明月心又叹了口气,道:“看来你的眼比你的刀还利。”

  她显然认得这个人,而且很清楚他的底细。

  傅红雪道:“他是谁?”

  明月心道:“他就是拇指。”

  傅红雪道:“拇指?”

  明月心道:“你知不知道江湖中近年来出现了一个很可怕的秘密组织?”

  傅红雪道:“这组织叫什么名字?”

  明月心道:“黑手!”

  傅红雪并没有听见过这名字,却还是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压力。

  明月心道:“到目前为止,江湖中了解这组织情况的人还不多,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在地下的,见不得天日。”

  傅红雪道:“他们做的是些什么事?”

  明月心道:“绑票、勒索、暗杀!”

  一只手有五根手指,这组织也有五个首脑。

  这胖子就是拇指,黑手的拇指!

  马车又继续前行,窗帘已垂下。

  明月心忽然问道:“一只手上,力量最大的是哪根手指?”

  傅红雪道:“拇指。”

  明月心道:“最灵活的是哪根手指?”

  傅红雪道:“食指。”

  明月心道:“黑手的组织中,负责暗杀的,就是拇指和食指。”

  拇指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他有一身别人练不成的十三太保横练童子功。

  因为他本是宫中的太监,从小就是太监,皇宫大内中的几位高手,都曾经教过他武功。

  食指的出身更奇特,据说他不但在少林寺当过知客僧,在丐帮背过六只麻袋,还曾经是江南风尾帮,十二连环坞的刑堂堂主。

  他们手下各有一组人,每个人都有种很特别的本事,而且合作已久。

  所以他们暗杀的行动,从来也没有失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