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人生 作者:丹尼斯·勒翰

简介

夜晚,有它自己的一套规则。
我们在夜间生活。我是活在夜晚的男人。
一段慾望横流的暴戾年代,一场黑帮枭雄的夜行人生。
《隔离岛》《神秘河流》作者丹尼斯.勒翰又一撼动人心力作!
《亚果出任务》金奖导演班艾佛列克执导,2016年上映
波士顿.1926年
在禁酒令的限制下,私酿酒厂、地下酒吧、帮派分子与腐败警察形成盘根错节的网路。身为高阶警官之子的乔.考夫林,脱离了童年时代的小偷小盗,投身全波士顿最可怕的黑帮之一。
除了金钱和权力,甚至是坐牢的威胁,乔这种人最可能的宿命,似乎就是早死。但在死亡来临之前,他和他的朋友都决心要好好地、痛快地活下去。
乔在帮派里一路往上爬,从眩目华丽的爵士时代波士顿,到慾望横流的佛罗里达坦帕拉丁区,再到古巴的酷热街道。《夜行人生》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史诗,中间穿插着忠诚的友人与冷酷的敌人,凶悍冷酷的私酒贩子与美艳魅惑的蛇蠍女,引用圣经的福音布道人与残暴的三K党──他们全都为了生存与各自的美国梦而奋战。
☆电影版权已由华纳兄弟影业买下,班艾佛列克执导,预计2016年上映
☆詹宏志、但唐谟、陈荣彬、谭光磊、冬阳 齐声推荐

★名人推荐:

《夜行人生》承继了前一部作品《命运之日》(暂名)的历史观照和时代氛围,又具备了惊悚小说的流畅节奏和剧情起伏,从第一页到最後让人心碎的结局毫无冷场,更无半点罗唆或赘字。书中的几场冲突戏写得尤其惊心动魄,充满了典型勒翰式的暴力美学,让人看得不敢喘一口气。这毫无疑问是一部了不起的黑帮小说。 ──版权经纪人 谭光磊
勒翰以《夜行人生》展现出非凡企图心,他的故事兼具戏剧张力与历史深度,重新检视1920与30年代的美国社会还有美国与古巴的关系,值得一读。 ──台大台文所兼任助理教授 陈荣彬
我极爱看勒翰处理细微的、渐进式的变化…这是小说家也是读者的考验,彼此必须像跳双人舞般调整呼吸、掌握节奏,然後一个转身,跃起,整个故事随之迸现那最灿烂夺目的时刻──在你感受到的刹那,就会同我一样,成为勒翰最最忠实的书迷。 ──推理评论人 冬阳

★媒体推荐:

文字鲜活、精准,对於主要角色群的性格与情感描绘深刻,种种细节重现了一个早年时代,《夜行人生》超越了我们熟知的模式,创造出一种独特而不容置疑的现实感。但全书真正的重点──也是勒翰真正的成就──就是乔.考夫林这个角色,以及主宰他人生的道德两难困境…细节刻划入微,描绘出我们这个国家暴力的过往。 ──《华盛顿邮报》书之世界
勒翰的这部小说,在禁酒年代的艺术作品中,刻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地位…从每个层面看,这都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在精致描绘的历史背景下,重新呈现出大众小说的种种伟大主题──犯罪、家庭、热情、背叛。 ──《书单杂志》
具有禁酒年代的时代细节描绘,加上角色的深度与曲折的情节,让他赢得众多忠诚读者…这部小说经营出一连串有力的高潮,加上一个接一个的背叛,绝对可以满足勒翰的粉丝,也理当能开拓他的读者群。权力、欲望,以及道德上的模糊难辨,组合成一部全国级的类型小说灿烂烟火。 ──《科克斯评论》
《夜行人生》是一门犯罪小说入门课,由目前最顶尖的写手传授…然而这部朴素、不花俏的古典犯罪小说却精致、深具文学性、魅力十足,因而句句精采迷人。你碰到的是一位专家,看了就知道。 ──Janet Maslin,《纽约时报》
丹尼斯.勒翰是个天生的说故事高手,总是能引人入迷。他的叙事能力让《夜行人生》成为一部史诗风格的、史坦贝克风格的家世小说。朋友、仇敌、蛇蠍美人,全都环环相扣在谋杀与赎罪、爱与背叛之中。从头到尾一丝不苟,这部文学杰作一定会变成当代的经典。 ──《纽约图书期刊》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夜行人生》是一个了不起的故事。但也证明了勒翰二○○八年的小说《命运之日》的成功绝非侥幸。勒翰不光是依偎犯罪小说作家,也是一个更高文学水准的作者…《夜行人生》是一部道德寓言,就像其中一个角色所说的,「没有人是大好人,也没有人是大坏蛋。」但作者除外,他再度证明自己有多好。 ──《明尼亚波利斯星坛?》
《夜行人生》就像是《教父》作者马里奥.普佐遇上圣经。这是一部上乘的道德寓言,而且复杂、有层次,又深具娱乐性。 ──《纽约每日新闻报》
发人深省、扣人心弦、过瘾…勒翰呈现出一个引人共鸣的一九二○年代世界。他的文字易懂又难忘。有时还流露出钱德勒式的愤世嫉俗与荣誉感…去租,或买,或去图书馆借,总之,赶快找来看吧。 ──《丹佛邮报》
大师之作…勒翰创造出一个成熟的、经典的美国故事,对纯文学读者和犯罪小说读者都同样有吸引力。 ──《出版人周刊》
绝妙的故事,完全可以直接转换成电影。 ──《娱乐周刊》
情节出色…《夜行人生》是一部说故事高手所交出的大师杰作。 ──《南佛罗里达太阳-哨兵报》
勒翰先生的这部经典作品,描绘了黑道世界以及如何在其中存活。  ──《华盛顿时报》


作者资料

丹尼斯.勒翰(Dennis Lehane)
1966年出生於美国麻州多彻斯特,爱尔兰裔,现居住在波士顿。八岁便立志成为专职作家,出道前为了磨练笔锋、攥钱维生,曾当过心理谘商师、侍者、代客停车小弟、礼车司机、卡车司机、书店门市人员等,以支持他迈向作家之路的心愿。
1994年以小说《战前酒》出道,创造了冷硬男女私探搭档「派崔克/安琪」系列,黑色幽默的对话与深入家庭、暴力、童年创伤的题材引起书市极大回响,五年内拿下美国推理界夏姆斯、安东尼、贝瑞、戴利斯奖等多项重要大奖,外销二十多国版权,并以此系列写下北美一百三十万、全球两百四十万册的销售成绩。

勒翰真正打入主流文学界,登上巅峰的经典之作,是非系列作品《神秘河流》。小说受好莱坞名导克林伊斯威特青睐改拍成同名电影,获奥斯卡六项提名,拿下最佳男主角、男配角两项大奖,小说也因此一举突破全球两百五十万册的销售佳绩。2007年,好莱坞男星班艾佛列克重返编剧行列,取材勒翰的派崔克/安琪系列第四作改拍成同名电影《Gone, Baby, Gone》(失踪人口),首周便登上北美票房第六名,影评多看好小班往後的导演生涯,是一次成功的转型之作。小班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勒翰的作品气氛悬疑、人物紮实,以写实的笔法书写城市犯罪与社会边缘问题,是他将小说改编搬上大银幕的主要原因,原着小说也随之攻占纽约时报畅销小说榜第三名。

 

主要人物表

波士顿
乔·考夫林波士顿的犯罪分子
汤马斯·考夫林波士顿警局高官,乔的父亲
「丹尼」艾登·考夫林乔的大哥
迪昂·巴托罗乔的好友
保罗·巴托罗迪昂的哥哥,乔的好友
提姆·席奇黑帮老大,乔的老板
亚伯·怀特黑帮老大,席奇的对手
布兰登·卢米斯亚伯·怀特的手下
艾玛·顾尔德乔的女友,亚伯·怀特的情妇
马索·裴司卡托瑞黑帮老大,在查尔斯屯监狱服刑
埃米尔·娄森在杏尔斯屯监狱服刑的犯人

坦帕
艾斯特班·苏阿瑞兹古巴人,餐厅老板,控制来自古巴的兰姆酒原料
葛瑞丝艾拉·柯拉列斯古巴人,雪茄厂女工
厄文·费吉斯坦帕警察局局长
萝瑞塔·费吉斯厄文·费吉斯的女儿
RD·普鲁伊特费吉斯的小舅子
「左撇子」道纳乔的手下
萨尔·乌索乔的手下
安立可·波捷塔乔的手下
法鲁柯·迪亚兹乔的手下,水上飞机的飞行员

其他
「席基」伊拉里欧·巴席基鲁皮古巴的烟草农场总管
「幸运」查理·鲁齐安诺纽约黑帮老大,美国黑手党开山祖师及领袖
迈尔·蓝斯基鲁齐安诺的军师


献给安琪
我愿意开车一整夜…


上帝的子民与战争的子民,两者有奇异的相似处。
——戎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血色子午线》(Blood Meridian)

现在要当好人,已经太迟了。
——「幸运」鲁齐安诺(Lucky Luciano)


第一部

波士顿
1926-1929


1 一名十二点的男子,身在九点的城市

几年以后,在墨西哥湾的一艘拖船上,乔·考夫林的双脚陷在一浴缸的水泥里—十二个持枪杀手站在船上,等着船驶出海上够远,要把他扔进海里;此时乔倾听着引擎的突突声,看着船尾的海水搅起白沫。他忽然想到,几乎他人生中所发生的每一件大事——无论是好是坏——都是始于他初次见到艾玛·顾尔德的那个早晨。
他们是在一九二六年初相遇的,当时乔和巴托罗兄弟跑去南波士顿,抢劫亚伯·怀特那家地下酒吧后头的赌场。进去之前,乔和巴托罗兄弟根本不晓得那家地下酒吧是亚伯·怀特的。要是早晓得,他们离开时就会分成三路,好让自己的踪迹更难追查。
他们很顺利地走下店后方的楼梯,平静无事地经过空荡的酒吧。酒吧和赌场占据了一处港边家具仓库的后半部,乔的老大提姆·席奇曾跟他保证,这个仓库的业主是几个无害的希腊人,最近才刚从马里兰州搬来。可是当他们走进后头房间,才发现一场扑克牌戏进行得正热烈,五个赌客从沉重的水晶玻璃杯里喝着琥珀色的加拿大威士忌,香烟的烟雾在他们头上形成一片灰色的浓云。桌子中央有一堆钱。
那些赌客看起来并非无害,也没有一个像希腊人。他们的西装外套挂在各自的椅背上,露出插在臀部的手枪。当乔、迪昂、保罗举着手枪走进去时,没人伸手碰枪,但乔看得出有两个想去拿。
一个之前端饮料给那桌的年轻女郎看到他们,把托盘放在一边,从烟灰缸拿起她的香烟,吸了一口。此时三把枪对着她,但她一副快要打哈欠的样子。好像眼前这些太不够看了。
乔和巴托罗兄弟之前就把帽子压低遮住眼睛,同时各自系了条黑手帕蒙住下半边脸。还好,要是这票人有谁认出他们,他们就绝对活不到天黑了。
简单得就像去逛公园,之前提姆·席奇跟他们说。黎明时突袭,届时那地方只剩帐房里的两个黑人而已。
结果正好相反,里头有五个带枪的恶棍在赌扑克。
其中一个赌客说,「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乔不认得那家伙,但他认得隔壁那个——布兰登·卢米斯,以前是拳师,现在是亚伯·怀特帮里的人。怀特是提姆·席奇私酒生意最大的对手。最近道上谣传,亚伯正在囤积汤普森冲锋枪,为即将来临的大战预做准备。道上话已经传开来了——大家选边站得放聪明点,选错边就是死路一条了。
乔说,「大家乖乖照吩咐做,就不会伤你们一根寒毛。」
卢米斯隔壁那个家伙又开口了。「妈的蠢货,我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
迪昂·巴托罗用手枪砸他的嘴巴,力道大得让他跌出椅子,还砸出了一些血。也让其他每个人心想:幸好挨揍的不是自己。
乔说,「除了那个小妞,其他每个人都跪下。双手放在头后面,十指交扣。」
布兰登·卢米斯双眼盯着乔。「小子,等这件事情结束了,我会打电话给你老妈。建议她帮你挑一套漂亮的西装穿进棺材里。」
卢米斯以前是机械堂俱乐部的拳师,当过莫·马林斯的陪练员,据说他的拳头重得就像一袋撞球似的。他帮亚伯·怀特杀人。谣传不光是为了混饭吃,而是他希望亚伯知道,万一有这么个专属的杀人职位,那么他的资格最老。
看着卢米斯那一对小小的棕色眼珠,乔觉得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但他还是用枪指着地板,很惊讶自己的手居然没抖。布兰登·卢米斯双手在脑后交扣,跪了下去。于是其他人纷纷照做。
乔跟那个女郎说,「小姐,过来这里。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她拧熄了香烟,看着他的表情像是想再点根烟,说不定再来一杯酒。她走向他,看来年龄跟他仿,大概二十岁上下,双眼冰寒,皮肤苍白得几乎可以看到底下的血液和组织。
他看着她走过来时,巴托罗兄弟就忙着收走那些赌客的手枪,扔在旁边一张赌二十一点的桌子上;手枪砸着桌子,发出沉重的砰响,但那女郎连瑟缩一下都没有。她那对灰色的眼珠后头有火光在舞动。
她走到乔的枪口前说,「这位大爷,今天早上要喝点什么配抢劫啊?」
乔把带来的两个帆布袋递了一个给她。「桌上的那些钱,麻烦你。」
「马上来,先生。」
她回头走向那张桌子时,他从另一个帆布袋拿出一副手铐,然后把袋子扔给保罗。保罗弯腰把第一个赌客的双手铐在后腰,接着去铐下一个。
那名女郎把桌子中央那堆扫进袋子里——乔注意到里头除了纸钞之外,还有一些手表和珠宝——接着去拿每个座位面前的赌注。保罗把地板上每个人的手都铐住了,接下来就去塞他们的嘴。
乔身后是轮盘,花旗骰的赌桌在楼梯底下靠墙边,他扫视了屋里一圈,看到有三张二十一点的赌桌,一张百家乐的赌桌;贴着后墙则有六台吃角子老虎机器。另外有一张矮几上面放了六具电话,以供场外赌马下注;电话后方有块板子,上头还列着昨天晚上第十二场赛马的马名。除了他们进来的那扇门之外,另外唯一的一扇门上头用粉笔写了个T字表示厕所(toilet),很合理,因为喝酒的人总是要上厕所。
不过刚刚乔经过酒吧时,已经看到了两间厕所,这个数量一定足够了。眼前这间厕所门上有一把挂锁。
他望向躺在地板上的布兰登·卢米斯,嘴巴塞住了,却看透了乔的脑袋在想什么。乔也看透了卢米斯的脑袋在想什么。他一看到那把挂锁,就晓得了——那间不是厕所。
那是帐房。
亚伯·怀特的帐房。
这是十月第一个转冷的周末,从席奇手下那些赌场过去两天的生意来看,乔猜想那扇门后头有不少钱。
亚伯·怀特的钱。
那女郎拿着装了赌注的袋子走向他。「先生,你的甜点,」她说,把袋子递给他,平静的眼神令人难忘。她不光是盯着他,还看穿他。他很确定她可以看到自己遮在手帕和压低帽檐后头的脸。哪天早上,他会在路上碰到正要去买香烟的她,听到她大喊,「就是他!」然后他连眨眼都还来不及,一颗子弹就击中他。
他接过袋子,一根手指吊着那副手铐。「转过去。」
「是的,先生。马上来,先生。」她转身背对着他,双手在身后交叉,指节抵着后腰,指尖垂在臀部上方,乔知道此刻自己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盯着任何人的屁股瞧。
他把第一个铐环套在她的一边手腕上。「我会很温柔的。」
「别特别为了我费事,」她回头看着他。「尽量别留下疤痕就行了。」
老天。
「你叫什么名字?」
「艾玛·顾尔德。」她说。「那你呢?」
「通缉犯。」
「是女人都追着你跑,还是警察想抓你啊?」
他没法一边跟她斗嘴、一边还要盯着整个房间,于是他把她转过来,从口袋里掏出塞嘴巴的东西。是保罗·巴托罗从他工作的伍尔沃斯连锁百货店偷来的男袜。
「你要在我嘴里塞袜子。」
「没错。」
「袜子。塞在我嘴里。」
「没穿过的,」乔说。「我保证。」
她扬起一边眉毛。眉毛跟她的头发一样是暗金色,又软又亮,像貂毛。
「我不会骗你啦。」乔说,那一刻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的。」她张开嘴巴,像个屈服的小孩等着大人喂药,他想跟她说话,却想不出该说什么。他想问些问题,只为了能再听听她的声音。
他把袜子塞进她嘴里,她的双眼微微鼓出,接着想吐出来——通常都会这样的——然后看到他手里的麻绳便开始摇头,但他已经准备好了。他把绳子横过她嘴巴,再绕到后面拉紧了。他在她脑袋后面打结时,她看着他的眼神仿佛是说:在此之前整件事都是完全光明正大的,甚至还有点刺激,但现在他要起狠来,毁掉了一切。
「有一半是丝的。」他说。
她又扬起眉毛。
「我是说袜子,」他说。「去跟你的朋友跪在一起吧。」
她跪在布兰登·卢米斯旁边,卢米斯从头到尾都死盯着乔,目光从没转开过。
乔看着通往帐房的那扇门,还有门上的挂锁。他让卢米斯跟随着他的目光,然后望着卢米斯的眼睛,等着看他接下来有什么反应,但卢米斯的目光随即变得呆滞。
乔还是盯着他,然后说,「走吧。这里结束了。」
卢米斯缓缓眨了一次眼,乔判定这是个和平的表示——或至少有可能——然后赶紧离开。

离开时,他们沿着水边行驶。深蓝的天空划过一道道深黄,海鸥聒噪着飞起又落下。一艘挖泥船的铲斗晃进这条港边道路上方,然后又随着一声尖啸晃出去,同时保罗开着车驶过它底下的阴影。在明亮而寒冷的天光中,装卸工、搬运工、货车司机站在各自的货物堆旁抽烟。一群工人朝海鸥丢石头。
乔摇下车窗,让冷风吹着他的脸,他的双眼。风里有咸味,有鱼腥味,还有汽油味。
前座的迪昂·巴托罗回头看着他。「你问了那美女名字?」
乔说,「只是找话讲而已。」
「你铐她手的时候拖好久,在找她出去约会吗?」
乔把头探出车窗一会儿,把肮脏的空气尽力深深吸进肺里。保罗开着车子转出码头,驶向百老汇大道,这辆纳许车厂的汽车可以轻易开到时速三十哩。
「我以前见过她,」保罗说。
乔的头缩回车内。「在哪里?」
「不晓得。不过我见过,我知道。」他开的车弹跳着驶上百老汇大道,车上的三人也全都跟着弹跳。「或许你该写首诗给她。」
「写个屁诗啦,」乔说。「你干么不开慢点?别再像是做了坏事要逃跑似的。」
迪昂转向乔,一手放在椅背上。「他真的写过诗给一个妞儿,我老哥。」
「真的?」
保罗望着后视镜,跟他目光交会,然后郑重地点了个头。
「结果呢?」
「什么都没发生,」迪昂说。「她不识字。」
他们往南驶向多彻斯特,快到安德鲁广场时卡住了。因为前面有一匹马倒毙在路上,人车必须绕过那匹马和翻覆的载冰车厢。卵石道上砸破的冰像金属薄片般发出亮光,送冰人站在马尸旁,踢着马的肋骨。乔一路上都想着她。她的手干燥而柔软。非常小,掌根是粉红色的,手腕上的血管是青紫色的。她右耳后头有一颗黑色雀斑,但左耳没有。
巴托罗兄弟住在多彻斯特大道,楼下是一家肉铺和一家修鞋铺。肉铺和修鞋铺的老板娶了一对姐妹,彼此痛恨对方,更恨对方的老婆。尽管如此,两家人还是在共用的地下室开起了地下酒吧。到了夜里,来自多彻斯特其他十六个教区,以及其他各地、最远来自北海岸教区的人,就会来到这里畅饮蒙特娄以南最棒的烈酒,听一个名叫狄莱拉·德露丝的黑人女歌手唱伤心情歌。这里的非正式店名叫「鞋带」,搞得那个肉店老板很火大,气得头部秃了。巴托罗兄弟几乎每天晚上都跑去「鞋带」,这没问题,但夸张到干脆搬去那地方的楼上住,乔觉得好像太白痴了。只要有正直的警察或税政调查员去突袭一次(尽管不太可能),踢开迪昂和保罗的房门。就会轻易发现钱、枪、珠宝,是这两个分别在杂货店和百货店工作的义大利佬绝对不可能拥有的。
没错,他们的珠宝通常立刻会送到海密,缀戈手上,那是他们从十五岁就开始打交道的收赃人。但钱则通常是送到「鞋带」后头的赌桌上,或是藏在两兄弟的床垫里。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叠叠钞票递给保罗,让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感觉比较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个人里头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亚伯一起来。」
「哪个亚伯?」
「蒙德内哥罗之王亚伯啦,」迪昂说。「你以为会是哪个亚伯?」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亚伯,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亚伯·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人。
亚伯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一九一九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何勒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何勒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何勒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何勒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索连锁药房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亚伯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下来修复,放在他艾许蒙丘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里头打。
「所以她是亚伯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让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像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看过他们在一起三次,」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干么?」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是,可是…」
「亚伯结婚了,」迪昂说。「谁晓得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迪昂缓缓打开一瓶加拿大琴酒的盖子,面无表情地双眼看着乔。「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帮我们把钱装进袋子里。我连她头发是什么颜色都说不上来。我连——」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亚伯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可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重复问了一次。
「好啦。」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好啦。」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都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亚伯来过,穿着他招牌的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他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费多拉毡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二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色帽子、黑色帽子。但乔想像,整体来说,夜里要开枪干掉他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码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亚伯啊亚伯,只要我晓得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正当乔第三夜这么想着的时候,亚伯就走进鞋带酒吧,经过乔的吧台凳子旁。
问题是,亚伯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他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么要去考虑杀亚伯·怀特——你也只是破坏这个企业帝国,害到了亚伯·怀特的那些合伙人,包括警察、义大利人、马塔潘那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几个真正的生意人,包括投资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的银行家和投资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出轨,就像是用刚割出伤口的手去喂动物园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亚伯看了他一眼。那种眼光让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但亚伯只说,「可以借个火吗?」
乔在吧台上划了根火柴,帮亚伯·怀特的香烟点了火。
亚伯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了乔的脸上。他说,「谢啦,小子。」然后走掉了,那人的皮肤自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是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抢劫后第四天,乔遵循直觉,回到那个家具仓库。他差点错过了她;显然这一带的女秘书下班时间跟工人一样,走在堆高机操作员和装卸工的大块头阴影下,那些女秘书们显得特别娇小。男人们穿着肮脏的外套走出来,肩膀上垂挂着装卸手钩,大声讲着话朝年轻女人挤,一路吹口哨,讲些只有他们才会笑的笑话。不过那些女人一定早就习惯了,因为她们设法成群走出男人的包围,其中有些男人跟在后面,有的男人落后了,还有些脱队走向码头上公开的秘密——那是一艘平底船,从禁酒令生效的第一天开始,就在卖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