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会被这地方吸引,最主要的原因是从它的窗子和大门口流泻而出的光亮与喧闹。在十二月初的日子里,对于一个在寒冷的偏僻小巷中闲逛,陷在齐脚踝深的雪泥里的人来说,它就像是温暖的、生机勃勃的港湾。刚踏入其中,我就被拉到了一张桌子边上,人们在玩“拿破仑”纸牌,边上是熊熊燃烧的壁炉。我当时——现在依然——是个恶习难改的赌徒,喜欢赌马,看到牌桌就忍不住要去碰碰运气。这是我的一项恶习。我看着他们赌博,赢家赚的钱不住地诱惑着我,于是没过多久,我也加入其中,赌上了我仅剩无几的抚恤金。我赌得相当不错,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有一次我记得特别清楚,我手里没有王牌,但仍双倍加码跟着押,居然赢了所有五墩牌。这算是相当了不起的成果了。但是,唉,接下来的几手牌就很不顺了,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就把赚来的钱都赔了回去,身上还少了好几镑。我渐渐明白过来,跟我一起打牌的其他人很可能设局故意对我下套,但他们人高马大,举止蛮横,语言粗俗——我也只能忍着不把怀疑说出来。我能做的只有随便找个借口,从桌旁起身,准备离开这地方。
在这闷热又挤满了人的地方,我本来是注意不到斯坦弗的,但就在我竭力想往门口走的时候,他和两个印度水手吵了起来,似乎是为了一个姑娘的价格,他想把她带出去过夜。那两个印度水手扮演的角色差不多算是那姑娘的代理人,他们原本在谈判,但后来逐渐升级,就成了一场争执。
在这个酒吧里,有人激烈地交换意见远远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其他顾客对此事几乎没表现出一点兴趣。酒吧主人是个脖子很粗的络腮胡,长着一张厌世的脸,似乎早已看腻了人类的种种恶行,他对他们的争执也漠不关心,自顾自地用抹布擦着玻璃杯。人人似乎都觉得吵闹很快就会平息,就算不会,他们也可以靠低着头,尽量让自己不卷入其中来承受吵闹带来的影响。
斯坦弗愤怒地表示,两个先令是他的底线价格,这已足够慷慨了,那些印度水手要么接受,要么就滚蛋。而对方则表示,一定要五先令,一便士也不能少。
“我很不喜欢你们的态度,”斯坦弗表示,“你们这帮人真该好好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你们在海上的时候难道什么都没学会吗?白人下命令,你们则遵从他的命令,你们应当对他表现出尊敬。”
个子更高,皮肤更黑的那名印度水手,露出了半是愉快半是轻蔑的笑容。“哦,我们确实学会了该怎么听从命令,”他的回答带着浓浓的次大陆口音,“听得太多都要吐了。”他将手举到鼻子前,“我们不会再听什么命令了。”
“水手长的鞭子教会了我们尊敬,”另一个人插话道,他的两颗上门牙镶了金,“还有大副的拳头,其他人的靴子。印度水手就是船上的狗。船长就像转售一桶桶烈酒一样,把我们从一条船卖到另一条船上去。我们知道白人是怎么对待我们的,所以现在我们也要这样对待他们。公平得很。”
头一个水手张开五根手指。“五先令带走她。要么付钱,要么滚。”
他们口中的那个“她”,是个吓坏了的流浪儿,她面色苍白,身上穿的衣服没比破布好多少,尽管那些衣服上有些装饰和裙边,本该让她看起来风情万种的。我估计她的年龄不超过十三岁。她那张憔悴的脸上沾着污迹,眼睛边上则有着浓浓的黑眼圈,她的膝盖外翻,脊椎也有些弯曲,这说明她在婴幼儿期曾经遭受过佝偻病的折磨。很显然,从一开始,生活和她身边的人就一直凌虐着她。即使在这般低俗粗鄙又满地木屑的环境里,她也是一副相当可怜的样子,一朵注定还未盛开就会凋零的玫瑰。
“包夜,”斯坦弗说道,“三先令。”
然而,那两名印度水手还是一口咬死了五先令的价。
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决定介入他们的争执。在我印象里,斯坦弗是个愉快而生气勃勃的人,有着医学人士——尤其是在手术室经常与鲜血和内脏打交道的人——惯有的病态幽默。但现在,他似乎已完全没有了那种开朗的性情。此时的他看起来像是被莫大的压力压垮了,不停淌汗,脸颊灰黄,双眼蒙眬。我很担心他当场出丑。我当然也不愿意看到这可怜的姑娘被其他任何人买走,但至少,最不应该的是眼前这个曾经给我留下过还不错的印象的家伙,我不想看到他向这种下作的行径屈服。
“嘿!”我装作自己才刚进酒吧就注意到了他,喊了一句,“你是斯坦弗,对吗?”
斯坦弗扭过头,环顾四周,最后望着我。“我们认识吗,先生?”
“你可能不太记得起我是谁了,但我们确实认识。我是约翰·华生。我们以前在巴茨是同学。”
他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显示他认出了我的神色,除此之外,还有一丝退缩,我猜那是出于羞愧。“不,”他说谎了,“抱歉。你一定是弄错了。我们不认识,你和我不认识。”
“对,你走开,先生,”大个子印度水手对我说,他的声音甚至称得上彬彬有礼,“这位绅士和我还有点事没了结——跟你没关系的事。”
“好了好了,斯坦弗,”我无视那个印度水手,坚持说道,“别害羞,别开玩笑了。跟我一起离开这儿。我们去找个更舒服一点的地方,喝上一两品脱,聊聊从前的事。”
我伸出胳膊,环过他的肩膀。事后看来,这个举动犯了战术上的大错。它不仅让斯坦弗的身子因为羞愤而僵硬,更给了那些印度水手一个清晰的信号,让他们以为我要抢他们的客户。要是他们因此而丢了这桩交易,那就得归咎于我,而不是他。回头想想,其实我应该用更圆滑的手段来处理这样的状况。但正如前所述,当时我的精神状态也不怎么正常。近期发生的事让我产生了轻率大意的心理,让我觉得文明极为脆弱,本质上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框架,永远受到恶意的暗流掌控。否则,我怎么可能出现在这个昏暗肮脏的小酒馆里,和一群更加阴暗肮脏的醉汉鬼混?我逐渐相信,残酷无情就是人性的实质,人类与他们的兽类祖先之间不过一步之隔。而在这地方,人们就能看到这个事实肮脏却华美的一面,并且沉醉其中。
但我也没法眼睁睁地看着斯坦弗踏上无法回头的堕落之路。或许,我试图将他从他那下流的欲望中拯救出来,是想以此来拯救我自己。
但斯坦弗显然完全不想被人拯救,他甩开了我的手臂。而我鲁莽地插手这件事,也冒犯了那两名印度水手。那个镶金牙的水手从他的水手短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手折刀,就是那种折叠起来时大约五英寸长,拉开时则长十英寸的刀子,它能作为切削用刀,也能拿来挑起船上绳结里的系帆钉。他以熟练的动作飞快地打开折刀,将刀尖指向了我。
“走开,朋友,”他建议道——“朋友”这个词很少能像他口中说的那样,与其词义背道而驰,“现在就走,趁你还能离开。不然事情就会变得对你很不利。”
“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话。”我说着,握紧了拳头。
我意识到,像这样的事,才是我等待已久的,它是我以如此凄惨的状态在外游荡的理由。我不是想借酒消愁,也不是想赌博,我想要的正是这样的冲突,可以让我排解焦虑和愤怒——它们紧紧攥住了我的生活,让我几乎无法承受。适才我在“拿破仑”牌桌边时的怯懦行径似乎成了很久之前的回忆。此时我手无寸铁而对方有刀,他和他的同伴人多势众,体型也比我更大,至少比我重了三十磅,但这些都没有让我觉得困扰。我能战斗。我甚至有可能赢。
就在此时,出现了一个老人。
他是从远处的角落里走过来的,之前他一直隐藏在一瓶杜松子酒后面。而此时,他将酒瓶举到脖子边上,酒瓶里的酒欢快地晃荡着,而他则以醉鬼的标准步伐左右摇晃着走向我们。
我估计他大概六十岁。他有点驼背,头发灰白,厚厚的胡子仿佛铁丝,身上则穿着破破烂烂的花呢外套和无袖衬衫,戴鸭舌帽,围着肮脏的蓝色领巾。不管怎么看,他都像是一个失去了所有希望的人,他的人生搁浅在懊悔中,永远为自己的霉运而长吁短叹。相比于他那摇摇晃晃的步伐,他脸颊上毛细血管破裂造成的红色网状印记更能说明他对酒精的喜好,此外还有他那球状的酒糟鼻,同样也是常年烂醉的证明。
“嗨,怎么回事?”他操着约克郡口音含糊不清地问,“年轻人,冷静点。大喊大叫有个鸟用。坐下来好好说话。你们觉得咋样?”
金牙水手将小刀对准了这个新来的人。“你在说什么?是英语吗?”
“这可是标准的英语,”那约克郡人说道。
“随你怎么说。你最好是按我刚才对他说的那样做,”他指的正是我,“走开。这事和你没关系。”
“有没有关系不好说,但你能好好儿讲话,先把刀子放下来吗?花里胡哨的小年轻拿着刀子冲我的脸挥来挥去,也忒讨厌了。”
那印度水手被彻底激怒,根本不想将武器放下,直接朝老人刺去。
接下来发生的事极为惊人,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那约克郡人矮身躲过一击,同时以完全不符合他的年龄和醉态的速度与敏捷,朝对方发动了反攻。他攥着杜松子酒瓶的那只手高高扬起,挥了一个圈,重重地砸在金牙水手的太阳穴上。玻璃瓶碎裂,杜松子酒飞溅,鲜血四溢,那印度水手踉跄后退。约克郡人的另一只手一把抓过印度水手持刀之手的手腕,将它用力扭向一边,让这印度人不得不甩掉了手里的刀子。就这样,不过数秒,那印度水手就失去了武器,也失去了反抗能力,他的小刀掉在地上,他自己也受了伤,鲜血从他头皮上一道深深的口子里不住地往外冒。
他那块头更大一些的同伴发出一声愤怒而狠毒的吼叫,扑向老人,但随后就立刻发现自己的右手臂被整个儿扭到身后,别在背上,他的手臂和肩膀扭曲的角度让他只能弯下腰,完全动弹不得。而在他袭去时便已敏捷地避到一边的约克郡人,则仿佛用套索套牛一般,完全控制住了这名印度水手。不管水手怎么挣扎,他都没法转过身,也无法脱身。他用水手惯用的污言秽语谩骂着,英语和母语孟加拉语都用上了,却像他身体上的反抗一样,毫无效果。
此时,约克郡人猛地往水手的上腹部打出一拳。他的手指半弯曲,极为坚硬,因此手掌不像拳击手那般捏紧成拳,反而如同一把钝刃的斧子。这一击打中了对手右边的胸廓,就在肝脏上方的位置,我可以看得出来,这绝非偶然。他下手时精确地对准了这个地方,而其结果也确实对这个器官造成了影响,水手几乎无法呼吸,痛苦而无助,最后晕了过去,膝盖着地,倒在同伙身旁。两名水手都面如土色,几乎丧失了神智。他俩显然无法再战了。
“好了,”这场简短交战的获胜者站直身子,说道,“这两人已经解决了。”他的口音此时已不再像约克郡本地人,反而带着伦敦周围诸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那种清脆悦耳的回音。“至于你,小姑娘,”他朝印度水手那不幸的活货物开口了,我们周围的酒吧客人虽然短暂地被吵闹惊扰,此时也已回到了自己正在做的事上,“现在,你动作快一点,趁这些虐待你的人还不能行动。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机会来逃跑了。白教堂区的汉伯宁街上有一家救世军救济所,你可以去那儿寻求庇护。你还年轻,完全可以把这些悲惨的日子抛在身后,想办法为自己做点什么。给你。”他将半克朗放在她的手里。“它应该能在半路上帮到你。”
女孩将硬币藏进裙子的口袋里。“祝福您,先生。”
“别感谢我了,快走。”
她转过身,向大门走去。其中一名印度水手徒劳地伸出手,想抓住她的脚踝,但她从他身边溜了过去,接着便离开了。
“至于您,”约克郡人说着转过身,用那双灰色的眼睛盯着我,他的眼睛里闪动的光芒,与他脸上的其余部分那备受摧残的模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请您帮助我追上您的朋友斯坦弗,以此来赎罪。是您的错,害我把他追丢了,所以您得帮我再找到他,这是您欠我的。”
“丢了……?”
我四下环顾。已经见不到斯坦弗的踪影了。他一定是在这位老人——现在看来他可不简单——揍倒那些印度水手时,趁乱逃走了。
“是的,丢了。就是为了斯坦弗医生,我才会在这肮脏的贼窝里,把自己扮成一个潦倒的人。要不是因为您,我现在应该在暗中观察着他的行动,而他还全然不知。现在,来。我们要是还想再找到他的踪迹,就得抓紧一点。”
而这件事,说实话,就是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初遇。
2
一辆私家双座四轮马车
跟着这名假扮成约克郡人的男子离开酒吧时,各种念头不停在我脑海中奔涌。在当时,我完全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伪装成这种模样,更不知道他跟踪斯坦弗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甚至都没有告诉我自己姓甚名谁,也没有问我的名字。
我突然来了兴致。其实那时候,我觉得自己被强行拖进了某件我完全看不穿的事里,照理来说,我该找个借口设法脱身。但这个陌生人身上有一种迷人的气质,他的一举一动自有威严,让我无法违背他的意志。于是我便乖顺地跟在他身后,心里倒没有一点不情愿。至少我已被激起了活力,不再像之前那般麻木而沮丧,那是我头一回没有去想自己在阿尔甘达卜山谷里遭遇之事代表的令人不安的含意。我的头脑再次清楚起来,我的面前有了一个简单而明确的目标:抓住斯坦弗。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重要。
即便如此,也不是说我对我从前的手术助手毫不关心。相比于我记忆中年轻的斯坦弗,此时的他显得绝望而不安。他拒绝与我相认,也拒绝了我伸出去想帮助他的手。而且,一个成功扮作约克郡乡下的老头、机敏而无畏的人还监视着他。这一切都让我不由得想知道,是斯坦弗自己甘愿落入如此困境之中的吗?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他的生活出现了如此戏剧化的扭曲?
我们从酒吧里出来,进入寒冷的冬夜。小巷里什么人都没有,除了刚出门的那个姑娘,我们瞥见她的身影一闪而过,在街道的转角消失。现在,街上只剩我们两人了。完全看不到斯坦弗的踪迹。从酒吧和周围屋子里传出来的喧闹声太吵,我甚至都没有听到任何渐渐消失的脚步声。
假约克郡人单膝跪地,在泥泞之中检查鞋印。他的视线从一个鞋印转到另一个鞋印上,脑袋像鸟儿似的不住地轻点,直到最后,他找到了一个印记,并表示,这无可辩驳地显然就是斯坦弗的脚印。
“你凭什么这么确定?”我问。
“这个脚印有十英寸半长,正是斯坦弗医生的鞋码尺寸。这个鞋印说明这是一双尖头鞋,是那种脚踝上系着松紧带的靴子,斯坦弗医生穿的正是这种靴。要是仔细看,会发现鞋底有个洞,这一点也和斯坦弗医生的鞋子一样。除此之外,这个鞋印的轮廓不是很清晰,它显得有些模糊,足尖的地方也比脚跟印得更深,这说明穿这双鞋的人不是走出去的,而是跑出去的。还有,你看到了吗?一步之外还有另一个同样的脚印。这样一来,我们就知道斯坦弗是往哪个方向离开的了,我们也可以知道他步行的速度。这边!别浪费时间。”
他沿着小巷飞快地走过去,我赶紧跟上了他。
“你跑得很快。”我们来到小巷口时,他说。
“只要知道往哪儿走,我就能跑得很快。”脚下的烂泥十分危险,随时都可能会让我滑上一跤,扭伤脚踝。
“不过,你跑步时有种军人的无畏和敏捷,永远做好了行动的准备。”
“我服过役。”
“我知道。而且你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你偏好使用一边肩膀的方式,还有你保护那半边肩膀时的僵硬动作都告诉了我这一点。那儿有个战伤。”
“你很善于观察。”
“我的本事可不止这一点。阿富汗战争的随军医生?”
“老天!”我不由得喊了起来,“你怎么看出来的?”
“很简单。我刚才听到你和斯坦弗医生相认时的对话,你提醒他你俩在巴茨时是同学。这一点,加上你曾经参过军,最符合逻辑的推论就出来了。你最近在热带待了不少时间,你的皮肤黝黑说明了这一点——晒伤,因为晒黑的地方不超过腕关节,你的手腕还是白色的。那就只能是阿富汗了,因为你的外表看来遭受过一番磨难,而这世上还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让英国人受到如此多的折磨。”
在他做这番详细说明的同时,我们还在小巷的迷宫中快速穿行。他的呼吸甚至都没有一丝凌乱,他的双眼还在寻觅、确认着我们的猎物在泥浆中留下的痕迹。
“我还能再说出更多有关你的事来,”他继续道,“只要你能给我一件私人物品,让我详细研究一两分钟。比如说,给我一块怀表。不过现在的时间和地点都不对,没法完整地把我的理论演示给你看。跟上了,华生医生!”
我有点脱力了。我的肩膀拖累了我,我在白沙瓦卧床不起的那几周,以及随后从奥龙特斯河出发,乘船从卡拉奇到朴茨茅斯的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折损了我的精力。
“你知道我的名字,”我气喘吁吁地说道,“当然。那一定是我在向斯坦弗自报家门时,你也听到了。不过,我……先生,我还不知道你的姓名。”
“福尔摩斯。歇洛克·福尔摩斯。我得说很高兴认识你,倘若在更放松更愉快的环境里,我很乐意和你握个手。就当我们已经正式地做过了彼此的自我介绍吧,日后我们还可以——”
他的话突然中断,眉头也皱了起来。我们此时正好停在一盏煤气灯下,在伦敦的这片黑暗如野兔窝般的地方,这东西可不常见。在它的灯光下,我能看到福尔摩斯用来伪装出老年人灰败肤色的油彩,此时已出现了一道道汗水淌过的痕迹。他那假胡子的一角已从脸颊上脱开,刚才那一番活动带来的热气,让化妆胶水失去了黏性。我甚至还能发现,他那酒糟鼻也不过就是油灰调出来的狡猾把戏。
“斯坦弗医生比我想象的要更聪明。”他咬牙说道,“看,我们现在来到了一条主路上,他的脚印在人行道的这儿没了,边上就是几道马路上的车辙。”
“出租马车。”我说。我弯下腰,将双手交叉放在大腿上方,不住喘气,我很高兴现在能休息上一会儿。恐怕我也没法继续追下去了。“他招了一辆二轮轻马车。”
“不,”福尔摩斯回答,“不是二轮轻马车。泥巴里有两套平行的车辙,这说明是一辆四轮的马车,而不是二轮马车。考虑到车轴之间的距离很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是四轮四座马车,而不是四轮两座马车。”
“但它依然有可能是一辆出租马车。有不少四轮马车被用来出租。”
“现在这么晚了,没有出租马车的车夫会在这一带游荡招揽生意的。客源不足会浪费他们的时间,此外,这儿还有不少运货马车的车夫,不仅会抢他们的现金盒,还会抢他们客人的钱,这都妨碍了出租马车在这地方出现。不,这是一辆私人的四轮四座马车——如果你坚持的话,也可以叫它出租马车——是斯坦弗事先租来或借来的,目的就是将他和他希望带着过夜的那个年轻姑娘一起迅速带离这里。”
“这不过是推断罢了,”我说,“全是猜测。”
“我从来不猜测!”福尔摩斯的反应十分激动,他的双眼在灯光下闪动着光芒,“要是你对我稍有一点点了解,医生,你就会知道这一点。我的推论完全是基于分析得出的结论。我说斯坦弗乘四轮四座马车逃走,那只是因为他确实这么做了。他是步行去酒吧的。我知道这一点,因为我也是步行跟着他去的。除此之外,马车停在附近很有战略意义,这样一来,他就可以迅速而不留后患地逃走。”
“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
“我几乎可以确信。”福尔摩斯失望地看了一眼街头,“好吧,不管怎么说,现在我们已经没有机会再赶上他了。要是他能少占一点先机,情况恐怕就会完全不同。而现在,斯坦弗肯定会避开我们。但今晚也不算毫无收获。”他补了一句,“至少那个可怜的姑娘逃脱了不幸的命运,除非我的判断出了大错。”
“我能问问,到底是什么让你对斯坦弗产生了兴趣吗?”我尽量斟酌句子,以免这话听起来仿佛责难,“为什么你要扮演成一个约克郡老人来跟踪他?这都是为了什么?”
“啊,华生医生,这说来话长。倘若你问这个问题只是为了随意地满足一番好奇心,我恐怕懒得解释。但如果你真的很渴望知道,那我想我能满足你。”
福尔摩斯凑近我,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这给了我一种印象,就仿佛他是在对我做测试,类似某种面试。他以某种不可知的方式对我的正直品行进行评估,而倘若我能通过,便将接触到极大的神秘之事。
我感觉到一阵怒意。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恶作剧。在我面前的男人,这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家伙,他贬低我的方式,让我觉得他是那种爱在伙伴面前表现优越感的类型。就算现在他还顶着掩饰身份的夸张伪装,说话时还带着假装出来的方言口音,他依然很高兴自己能掌握一个别人没有参与其中的秘密。我意识到他故意让自己显得很讨人厌,而我无论是在那天晚上,还是在我生命中的那段时间里,都完全不愿忍耐这种性格的人。
因此,当我发现我说出了“事实上我非常想知道答案,先生”这一句时,我自己也觉得惊讶极了。因为我不仅仅口头上这么说,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这么说的话,”他回答,“那我确实得告诉你。我们可以找个更暖和干燥的地方,休整一下,有个地方离这里大概步行四十五分钟的距离,不算太远。在贝克街。我在那儿租了几间屋子。我刚搬过去。老实说,不太付得起房租。如今想在伦敦找到一间价廉物美的公寓可不容易。你是否乐意和我一起……”
3
前往221号B
我们随后去的贝克街221号B房间,在当时,也就是1880年冬天那会儿,与我在其他小说里描绘过的没什么不同。到后来,那儿变得越来越脏乱破旧,成了一个收集癖的巢穴,散乱地堆着各种远超过书架所能承受的书籍,大量活页夹装起来的羊皮纸手稿,怪异的画卷,还有不少皮面装帧的珍贵古书,它们的拉丁文书名我光是回忆起来,就忍不住不寒而栗。它们成堆成叠,与之竞争空间的还有不少表情看起来都很痛苦的部落面具;雕刻着如尼文的石头;雕花精致的木头盒子——它们的钥匙福尔摩斯从不离手;刻画出一系列噩梦中生物的大理石半身像和黏土浅浮雕;堆满展示柜的是护符、辟邪符和图腾;除此之外,还有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手工制品,它们的来源和用途都是大家最好别去多想的,而我们的女房东赫德森太太则被严格禁止触碰它们,即使是用鸡毛掸子也不行,更别提直接上手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