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位陪萨克斯一起走过幽暗走廊的鉴定组技师回来了,搬来两盏架在三脚架上的照明灯。

  她把照明灯安置在门口,打开开关,然后才小心翼翼跨过门槛,进入犯罪现场。

  关于刑案现场的搜证方式虽有许多不同意见,但一般说来,警探们大都同意进入现场的人越少越好。然而,现在大部分警局都还是以小组为单位进入现场。在林肯·莱姆发生意外之前,他总是一个人搜查犯罪现场,而他现在也坚持阿米莉亚·萨克斯应该这么做。在有其他鉴定组员一起工作的情况下,你很容易分心,而且会觉得——不管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同伴一定会找到你所遗漏的东西,从而丧失警惕性,松懈下来。

  此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理由支持单独搜索。莱姆相当清楚,搜索者与犯罪行为之间会产生一种可怕的微妙关联。鉴定人员若独自在现场搜索,比较容易重塑被害人和疑犯当时的心理状况,并据此做出正确的判断,找出隐藏的证物。

  阿米莉亚·萨克斯此刻正即将陷入这种复杂的心理状态中。她看着那具年轻女性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地上,附近只有一张纤维板桌子。

  尸体旁有一个打翻的咖啡杯、一本乐谱和一小截银色的长笛组件。当凶手把绳索套上这个女人的脖子时,她显然正在组装长笛。直到断气,她手里仍紧紧抓着另一截未装好的长笛。当时,她想过要拿它作武器自卫吗?

  或者,这个女人已彻底绝望,只想在死前牢牢抓住某个熟悉的东西?

  “我走到尸体旁边了,莱姆。”她一边拍摄数码照片,一边用步话机和莱姆通话。

  “继续说。”

  “她仰卧在地,但警员最初发现她的时候,她是腹部朝下趴着的。她们为了给她做心肺复苏才把她翻过来的。她脖子上有明显遭人勒杀的伤痕。”萨克斯小心翼翼地将她翻回原来腹部朝下的姿势。“她的双手被某种旧式手铐铐住,我没见过这种手铐。她的手表坏了,停在大约八点钟的位置,看起来不像是不小心摔坏的。”她用戴着手套的手捏了一下女人细细的手腕,发现女人的腕骨也碎了。“没错,莱姆,手表是疑犯踩坏的。这块表不错,精工牌。疑犯为什么把它踩碎?为什么不把它拿走呢?”

  “好问题,萨克斯……这也许是条线索,也许什么都不是。”

  这句话倒是可以成为刑事鉴定科学的箴言之一,萨克斯心想。

  “赶到现场的警员割断了她脖子上的绳索,没动绳结。”警察在割开被勒死的被害人身上的绳索时,应避免破坏绳结——绳结的系法可以透露出不少凶手的个人信息。

  萨克斯接着使用粘胶滚筒来搜集微细证物——近来刑事鉴定专家认为,过去使用的真空吸尘器存在吸入过多无关物质的缺点。因此现在大部分现场鉴定组的人员都改用滚筒,这是一种类似黏狗毛用的黏性滚轮。她把黏到的证物装袋,再用镊子从尸体身上采集毛发,并刮下指甲缝里的碎屑组织。

  “我要开始走格子了。”萨克斯说。“走格子”一词是林肯·莱姆发明的,这是他坚持使用的刑案现场搜索方式。格状图形搜索法是容易理解的方法:先从一个方向来回搜寻,然后转个直角,把同样的地方再走一次。走格子时不仅要留意地面,也要注意观察现场的天花板和四周的墙壁。

  她开始搜索,寻找一切被抛弃或掉落在现场的物品。她用滚轮黏取细微物证,用静电法采集脚印,并用数码相机拍摄现场的照片。虽然过一会儿会有摄影小组来拍摄完整的现场记录,但拿到这些照片还得花些时间,而莱姆又坚持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取到一切可以参考的照片。

  “警官?”塞林托喊道。

  她回头望去。

  “只是问一下……因为我们不知道那混蛋藏在哪里,所以想问你需不需要我找人进来支援?”

  “不用。”她说,但也暗自感谢他的提醒:这里正是疑犯最后消失的地方。她想起林肯·莱姆的一条刑案现场守则:仔细搜索,小心背后。她摸摸身上那把格洛克手枪的枪柄,确认它的位置——在穿上特卫强服装后,枪套的位置变得比平时高了一些——以便能在紧急状况发生的第一时间抽出。检查过后,她便继续进行现场的搜证行动。

  “有了,我找到一个东西。”一会儿后,她通过步话机对林肯·莱姆说,“在休息室,离尸体约十英尺的地方有一小块黑布,是丝质的。我是说,看起来像丝质的。这块布盖在被害人的长笛零件上,应该是属于被害人或疑犯的东西。”

  休息室里已找不到其他东西了,她走进演奏厅,同时右手不由自主地移向格洛克手枪的枪柄。在发现演奏厅里根本没有暗门或其他出口,也没有任何可以让疑犯躲藏的地方之后,她才稍稍放松一些。然而,在她开始走格子时,还是感觉到一股不安的情绪在心中逐渐升起。

  阴森……

  “莱姆,这里有点奇怪……”

  “我听不清楚,萨克斯。”

  她这才发现,在不安之下,她说话的声音也变成了轻声细语。

  “在倒在地上的椅子之间,拴着一根烧焦的绳子,看起来像是引信类的东西。我闻到燃烧过的硝酸盐和硫黄的味道。现场的警员说嫌疑犯曾开了一枪,但这里的气味不像是火药,而是别的东西。啊,有了……这是一种灰色鞭炮,也许这就是他们听见的枪声……等等,还有别的东西……椅子底下有一小块绿色的电路板,连接着一个扬声器。”

  “小?”他不客气地说,“萨克斯,一英尺和一英亩比起来是小,一英亩和一百英亩比起来也是小。”

  “对不起,这块电路板的面积大约是二乘五英寸。”

  “和一毛钱的硬币比起来这块电路板算是很大了,你说对不对?”

  谢谢你,我知道了。她暗暗在心中嘀咕。

  她把所有证物都装袋放好,从另一边的消防通道走了出去,把这里的脚印用静电法采集并拍摄成数码照片。她总算采集到了一些样本,足以用来比对被害人和疑犯曾经走过的地方。“都弄好了,莱姆,我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你那里。”

  “找到他们说的暗门或秘密通道了吗?”

  “没有。”

  “好,那就快回来吧。”

  她回到休息室,把现场交给摄影和指纹采集小组处理。在大门外,她找到弗朗西斯科维奇和奥索尼奥。“你们找到那个清洁工了吗?”她问,“我要看一下他的鞋。”

  奥索尼奥摇了摇头。“他送妻子上班去了。我留了话,让他一回来就马上和我们联系。”

  她的搭档则一脸严肃地说:“嗯,警员,南希和我都很不愿意见到这个混蛋逃掉。如果有任何事需要我们协助,我是说,如果以后有事需要用到我们的话,千万别客气,尽管来找我们就是了。”

  萨克斯很清楚她们现在的感受。“没问题,我有事一定找你们帮忙。”她对她们说。

  塞林托的步话机响了,他立刻拿起来接听。“是哈迪男孩【注】,他们已经完成对现场相关人员的询问工作了。”

  【注】哈迪是英语hardy的音译,意思是“艰苦的、勇敢的”。取自美国上世纪八十年代著名的系列侦探小说《哈迪兄弟》(HardyBoys),该小说记述了两名少年侦探兄弟的奇遇。

  萨克斯和塞林托走到大门门厅与这两个男人会面。他们一高一矮;一个脸上有雀斑,一个皮肤光洁。两人都是警察总局里的顶尖高手,专门负责刑案发生后对目击者和相关证人的询问工作。

  “我们今天早上和七个人谈过。”

  “再加上警卫。”

  “没有老师——”

  “都是学生。”

  尽管这两个人的外表大相径庭,他们却有“双胞胎”的绰号,因为这个两人小组总是联手出击,而且老是互相抢话。如果你非要仔细区分他们谁说了什么话,那只会让你更加糊涂。但如果把他们视为同一个人,再去听他们说些什么,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访谈的结果对案情帮助不是很大。”

  “只有一件事大家觉得奇怪。”

  “这个地方没什么特别。”说话的人抬起头,望向印有水渍的天花板上的一张蜘蛛网。

  “没人熟悉被害人。当她今天早上进来的时候,是和一位朋友一起的。她——”

  “那个朋友?”

  “没见到里面有人。然后她们在这里待了五分钟,聊了一会儿。那个朋友大约八点钟就离开了。”

  “所以,”莱姆说,刚才他们说的话全通过步话机传进了他的耳朵里,“他早就待在演奏厅等她了。”

  “那个被害人,”这两位警探的头发都是棕色的,而现在说话的是其中较矮的那位,“是从格鲁吉亚来到这里的——”

  “是格鲁吉亚,不是美国的佐治亚【注】。”

  【注】这两个地名的英文均为Georgia。

  “大约两个月前。她是那种很独立的人。”

  “领事馆正在联络她的家人。”

  “今天所有学生都在各自的练习室里,没人听见怪声,也没见过任何不认识的人。”

  “她为什么不去练习室?”

  “据她的朋友说,她喜欢在演奏厅里的感觉。”

  “她有丈夫、男朋友或女朋友吗?”萨克斯问,想到谋杀案侦查的头条规则:疑犯通常认识被害人。

  “其他学生都不清楚。”

  “凶手是怎么进入学校的?”莱姆问,萨克斯立刻转达了这个问题。

  大门口的警卫说:“只有正门是开着的。当然,我们还有消防逃生门,但那不可能从外面打开。”

  “所以他一定得经过你那里,没错吧?”

  “而且还要签名,他的样子也会被摄像机录下。”

  萨克斯抬起头。“这里有监视摄像头,莱姆,但看来镜头大概有好几个月没擦了。”

  他们聚集到警卫的办公桌前。警卫按下按钮,播放录像带。贝迪和索尔已调查过七个人,但他们都同意还有一个人——一个棕发、留胡须,穿牛仔裤和大夹克的成年人——不在刚才他们询问过的人员当中。

  “就是他,”弗朗西斯科维奇说,“这个人就是凶手。”奥索尼奥也点头表示同意。

  模糊的录像带画面上出现疑犯的身影,他在登记簿上签了字,便径自走进学校。这个人在签名的时候,警卫一直看着登记簿,而不是看着这个人的脸。

  “你没看清他的长相吗?”萨克斯问。

  “我没注意,”警卫替自己辩护说,“如果他们签了名,我就会放他们进去。这就是我唯一要做的事,我只负责到这个程度。我在这里的职责,只是防止任何人拿了学校的东西走出这座大门。”

  “至少,我们有他的签名了,莱姆,还得到一个名字。当然名字可能是假的,但至少是疑犯的亲笔字迹。”

  “他签在哪一行?”萨克斯问,用戴着手套的手拿起签名登记簿。

  他们把录像带倒回最前面,然后快速播放。凶手是第四个在登记簿上签名的人,然而,登记簿上的第四个人名却是女性的名字。

  莱姆叫道:“数一下总共有几个人签名。”

  萨克斯要警卫照做。他们看着屏幕数了一下,签名的人总共有九个,其中包括那名被害人在内共有八个学生,另一个则是那个杀人凶手。

  “莱姆,有九个人签了名,可是登记簿上只有八个名字。”

  “这是怎么回事?”塞林托问。

  莱姆说:“问警卫是否确定疑犯真的签了名,也许他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萨克斯把这个问题转达给警卫。

  “他签了,我亲眼看见的。我不一定会看他们的脸,但一定会确定他们都签了名。”

  这就是我唯一要做的事,我只负责到这个程度。

  萨克斯摇摇头,一个指甲尖无意识地深深掐进另一只手的拇指指甲的根部。

  “好吧,那就把登记簿连同其他证物一起带回来,我们在这里研究。”莱姆说。

  在门厅的一角,一位年轻的亚裔女子双臂抱在胸前站着,透过凹凸不平的花饰铅框窗子看向外面,等待某人开车带她远离这个恐怖的地方。她突然转过身,开口对萨克斯说:“我听见你们的话了。你们好像不知道那个人是怎么离开这幢建筑的,在他……那个之后。所以,你们认为他还待在这里?”

  “不,我不这么认为。”萨克斯说,“我只是说,目前我们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逃出去的。”

  “可是,如果你们不知道他怎么逃走的,这就表示他也有可能藏在这里,躲在某个地方等待杀害下一个人,而你们也不知道他可能躲在什么地方。”

  萨克斯挤出一个让她放心的微笑。“我们在这附近部署了很多警察,在查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之前,他们都不会撤走,所以请你不必担心。”

  然而,她心里却在想:这个女人说的一点儿都没错——是的,他的确有可能还待在这里,等待下一个牺牲者。

  没错,我们根本没有任何线索,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也不知道他此刻躲在哪里。

  第四章

  现在,尊敬的观众朋友,我们先休息一下。

  各位一定相当喜欢懒惰的绞刑手……并且期待下面更精彩的演出。

  请放松一会儿。

  我们下一个节目很快就会开始……

  这个男人走在曼哈顿上西区百老汇的街上。当他走到一个街角时,猛地停下,仿佛忽然想起什么事,转身走到一幢建筑物的阴影下,拿出挂在腰带上的手机,举到耳边。跟一般人接电话时一样,他一边说话,一边偶尔微笑一下,还不时小心地向四周张望,而这同样也是在路边接听手机的人很习惯做出的动作。

  事实上,他根本没在打电话,只是利用这个动作掩饰东张西望的行为,以确定自己在离开音乐学校后,没有被人跟踪。

  马勒里克此时的外貌和他半小时前离开那所学校时已完全不同。他现在是一头金发,没有胡子,穿着一件高领慢跑服。如果有路人停下仔细打量他,便会发觉他身上有几处古怪的地方:他的领口处的脖子上有一道突出的疤痕,一直延伸到深处;他的左手有两根指头——小指和无名指——像融化的橡胶般紧紧黏合在一起。

  但是,街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他,这是因为他的动作和表情都非常自然。正如所有魔术师都熟知的定理——你的动作越自然,就越能让你隐形。

  在确定没人跟踪后,他便继续迈着漫不经心的步子,转过街角,走到下一条横向的街道,沿着人行道的树荫朝自己的住处走去。他身旁只有几名慢跑者,三两个买了《纽约时报》、手提萨巴斯【注】超市购物袋回家的当地人。在这个星期天的早晨,这些人回家后或许会喝杯咖啡,悠闲地看看报纸,甚至,不慌不忙地享受一场清晨的鱼水之欢。

  【注】萨巴斯(Zabar‘s),纽约一家专卖高级食品的超市。

  马勒里克走上公寓的楼梯。这是他几个月前租下的,一间阴暗、幽静的屋子,氛围与他位于拉斯维加斯郊外荒地的住宅和工作室大相径庭。他爬上楼梯,走向那间位于公寓后半部的房间。

  我刚才说了,下一个节目即将开始。

  现在,尊敬的观众,你们可以讨论一下刚才看到的幻像,和旁边座位上的人聊聊天,猜猜我们下一个节目是什么。

  第二场表演在技巧上会更加复杂,对我们新上台的表演者将会是一次严酷的考验。我向各位保证,即将开始的第二场演出,绝对不会比懒惰的绞刑手逊色半分。

  这些话喋喋不休地从马勒里克心中流出。尊敬的观众……他不断对这群想象中的人们说话——偶尔还会听见他们的掌声、大笑声,甚至,听见他们在紧张时刻发出的喘息声。这是语言上的“白噪音”【注】,是化了浓妆的马戏团团长或古老的魔术师会使用的一种戏剧腔调。这种串场词——表演者对观众的独白——不但能提供观赏表演必需的信息,又能与观众建立密切的关系,同时还达到解除观众的心理防线,分散其注意力的效果。

  【注】声学术语,指覆盖让人心烦声音的音响。

  那场大火之后,马勒里克便切断了与朋友的一切联系,这些想象中的观众渐渐取代了朋友的位置,成为一直陪伴在他身边的人。这些串场词很快便充斥在他梦境和清醒时的思绪中,让他觉得备受折磨,逼得他快要发疯。不过他也由此得到了极大的安慰,觉得自三年前的那场悲剧发生之后,他并不是孤独一人。那些可敬可爱的观众总是与他在一起。

  房间里弥漫着地板和壁纸散发出来的廉价亮光漆味和一种奇怪的肉味。屋子里家具不多:一套便宜的沙发和几把扶手椅,一张实用型的餐桌前只摆放了一把椅子。相反的是,这套公寓的几个卧室却塞满了东西,堆放了许多魔术师糊口的必备工具:演出道具、戏法装备、绳索、戏服、橡胶熔铸工具、假发、布匹、缝纫机、油漆、爆竹、化妆品、电路板、电线、电池、反光纸和棉花、保险丝、木工工具……多达上百种。

  他冲了一杯花草茶端到餐桌前坐下,喝着热茶,搭配水果和低脂格兰诺拉【注】燕麦卷。魔术是一种耗费体能的艺术,唯有保持健康的身体才能有良好的演出。因此,健康的饮食和适量的运动,便成为魔术师成功的必要条件。

  【注】美国商标名,一种燕麦卷,早餐营养食品。

  他很满意今天早上的演出。他轻而易举地便杀掉了第一位表演者——他忽然出现在她身后,将绳索套上她的脖子,她吓得浑身僵硬,想到这里他不禁兴奋得战栗起来。他在角落的黑绸布下神不知鬼不觉地躲藏了半个小时。警察的闯入是个意外——的确,那真把他吓了一跳。不过就和所有优秀的魔术师一样,马勒里克早已计划好脱身之法,而且也实施得相当完美。

  他吃完早餐,把空杯子拿进厨房,仔细洗干净后放在架子上晾干。他做事向来一丝不苟,这是被他那位粗暴、严苛又毫无幽默感的魔术导师训练出来的特质。

  现在,这个男人走进最大的那间卧室,播放他预先拍摄好的下一个表演场地的录像带。这卷带子他已经看过十多次了,尽管现场的一切早已烂熟于胸,但他现在还是要再研究一遍。这重要的“一百比一规则”同样是他的严师直接耳提面命灌输给他的。台下练习一百次,只为了台上的那一次。

  在观看录像带的同时,他拉过一张铺有绒布的表演桌。马勒里克不必盯着自己的双手,便在桌面上开始练习一些简单的扑克牌技法:鸽尾式假洗牌、三叠假切牌等,然后又练习了几种更具技巧性的技艺,例如翻转洗牌,滑行技法和迫牌。之后,他才开始做一些难度较高,技法也更为复杂的动作,例如斯坦利手掌鬼牌、马多著名的六张牌秘法,以及其他几位世界知名的纸牌魔术大师和瑞奇·杰伊【注1】表演过的几种技法,此外还练了几种卡迪尼【注2】自创的技艺。

  【注1】瑞奇·杰伊(RickyJay,1948-),纸牌技艺纯熟的魔术大师,目前仍频繁出现在舞台魔术表演、电影和电视界。

  【注2】卡迪尼(Cardini,1894-1973),英国魔术大师,曾发明许多魔术技艺,例如一球变四和各种出牌手法,迄今仍为表演者使用。

  除此之外,马勒里克还练了一些哈里·胡迪尼早期使用的纸牌技艺。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胡迪尼是脱逃专家,但事实上,他也曾是知名的魔术师,表演过让助手、甚至是一头大象消失的大型舞台魔术,也表演室内魔术。对马勒里克来说,胡迪尼是影响他一生的重要人物。他十多岁登台表演时用的艺名就是“小胡迪尼”。他现在使用的名字“马勒里克”(Malerick)可分成两个部分,“艾里克”(erick)代表他过去的生活——在那场大火发生之前的生活,以及他个人对胡迪尼的崇敬——因为胡迪尼出生于匈牙利的里克威兹镇。至于前面的“马勒”(Mal),对魔术有些研究的人可能会猜想这是取自举世闻名的魔术大师麦克斯·布烈特【注】,因为他曾用“马勒维尼”(Mevini)的艺名表演。但事实上,马勒里克挑选这几个英文字母的理由,只因为它们是拉丁文中“邪恶”一词的词根,而这恰好反映出他魔术风格的黑暗本质。

  【注】麦克斯·布烈特(MaxBreit,1873-1942),著名魔术师,出生于波兰与奥地利边界的小镇奥斯特拉沃(Ostrov),很小时便与家人一起移民美国。

  他继续根据录像带做研究,和优秀的魔术师一样,演出前测量各种角度,记住现场的窗户,以及目击者和自己可能的位置。他看录像带时,双手仍然不停地翻动着扑克牌,发出如蛇行般轻微的嘶嘶声。K、J、Q、王和其他纸牌像潮水般流向黑色绒布,然后又像违反了地心引力一般弹回他粗壮的双手中,瞬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这时有人在一旁看见他的即兴表演,一定会拼命地摇头,难以置信地认为魔幻已进入了现实生活,因为人类绝不可能制造出他们刚才所亲眼见到的场景。

  但事实恰恰相反:马勒里克漫不经心地在厚厚的黑色绒布上表演的纸牌技法根本不是什么奇迹,而是反复苦练熟能生巧的结果,仍在现实世界物理规则的统治之下。

  哦,是的,尊敬的观众,你们刚才看到的以及你们将要看到的,全都是真实的。

  真实得有如火烧肌肤。

  真实得有如把绳索套上少女雪白的脖子。

  真实得有如时钟指针缓慢的推移,移向我们下一个表演者即将经历的恐怖时刻。

  “嗨,我来了。”

  年轻的女子来到母亲床边坐下。窗外修剪整齐的花园中有一棵高大的橡树,树干上爬满了常春藤。过去几个月来,坐在这个位置的她总是把藤蔓的形状想象成各式各样的东西。但今天,那些纠结的藤蔓并不是一条龙,也不是一群飞鸟或是一队士兵,只是大都市里一株渴求生存的植物。

  “妈妈,您今天感觉如何?”卡拉问。

  “很好,亲爱的。你呢,日子过得还好吗?”

  “比一些人好,但又比一些人差。你看,喜欢吗?”卡拉举起双手,把她短小而整齐的指甲展现给母亲看。这些指甲都涂得像钢琴键一样黑亮。

  “很漂亮,亲爱的。我对粉红色已经有点厌倦了,现在无论走到哪儿都能见到那种颜色,俗不可耐。”

  卡拉站起来,替母亲调整一下枕头的位置,然后再度坐下,捧着一大杯星巴克咖啡啜饮起来;咖啡是唯一让她上瘾的东西,尽管并不便宜,但她却控制不住。这已经是今天早上的第三杯咖啡了。

  她留着男孩式的短发,染成紫红色,在纽约居住的这几年里,她几乎把所有的颜色都试遍了。有人把她这种发型称为“小精灵式”,但她不喜欢这种说法,她自己把这个发型称为“简便式”,因为她可以在离开淋浴间后的一分钟内就走出大门——对一个凌晨三点才上床,又拒绝早起的人来说,这种发型确实非常方便。

  今天她穿了一条黑色弹力裤,尽管身高只有五英尺,却穿了一双平底鞋。深紫色的上衣没有袖子,毫不遮掩地露出她手臂上结实的肌肉。卡拉毕业于萨拉·劳伦斯学院,这所学校以艺术与政治学见长,向来没有崇拜体格的传统,但她在毕业后加入了金吉姆健身中心【注】,定期去做力量训练和跑步机运动。一般人或许以为,一个在放荡不羁的格林尼治村住了八年,而年纪又不足三十岁的人一定会尝试刺青之类的身体艺术,至少会在身上打一两个洞,戴上金属环或钉纽以示炫耀。但是卡拉的皮肤很白净,身上既没有文身,也没有任何穿刺打洞的地方。

  【注】金吉姆(Gold’sGym),著名的健身中心,在世界各地设有连锁店。

  “妈妈,明天我有一场表演。在巴尔扎克先生的店里,你知道的。”

  “我记得。”

  “但这次不同,他决定让我单独表演,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

  “真的吗,宝贝?”

  “当然是真的。”

  走廊里,盖尔德特先生刚好从门口经过:“嗨,你们好。”

  卡拉向他点点头。她回想起来,当她母亲刚住进这座城市中最好的疗养机构“斯托伊弗桑特-曼纳疗养院”时,曾和这位鳏夫引起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他们以为我们晚上住在一起。”她低声告诉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