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暗想,我们假定他没有杀人。如果不是他杀的,那推论就值得深思了,因为这不再像认错了人那么简单;证据太相似了——他的车里有她的血迹就是确证。不,假如亚瑟是无辜的,那栽赃他的人一定是费尽了心机。
“我觉得他是被人陷害的。”
“为什么?”
他沉吟:“我们先不考虑动机,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杀的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知道是谁干的。慢慢地我们会知道是为什么,但这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我们假定一个名叫X先生的人杀了爱丽丝·桑德森,偷走了那幅画,然后陷害了亚瑟。萨克斯,你说他怎样才会得逞?”
她的关节炎又犯了。她坐下来时,疼得直咧嘴。她沉思了片刻,然后说:“X跟踪着亚瑟和爱丽丝。他知道他们都对艺术感兴趣,就设法让他们在画廊见了面,获取了他们的身份信息。”
“X知道她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他想要,可是买不起。”
“没错。”萨克斯对着证据示意图点点头,“然后他潜入亚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用的埃奇芦荟剃须膏、TruGro化肥和芝加哥刀具,就偷了一些来捏造证据。他知道亚瑟穿什么样式的鞋,这样就能留下鞋印。然后又用亚瑟的铁铲从州立公园挖了一些泥土……
“我们再想想5月12日发生的事。X想方设法得知,亚瑟每个星期四都会早早下班,去一个荒凉的公园里跑步,所以他没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他闯入受害人的公寓,杀了她,偷走了油画,用投币电话举报说他听到了惨叫声,看到一名男子拿着画上了车,看上去和亚瑟的车很像,还说出了部分车牌号。然后他前往远在新泽西的亚瑟的家里,留下了血迹、泥土、毛巾和铁铲。”
电话响了,来电的是亚瑟的辩护律师。他把助理检察官的解释完全复述了一遍,听起来他心烦意乱。他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倒是几次劝他们说服亚瑟接受辩诉交易。他说:“他们会让他翻不了身。你们帮帮他。我给他争取15年。”
“那会把他毁了的。”莱姆说。
“要是判无期徒刑,那才是把他毁了呢。”
莱姆冷冷地说了声再见,就挂断了电话。他继续盯着证据板。
这时一个念头闪过。
“莱姆,你在看什么?”萨克斯看到他仰望着天花板。
“我想也许他之前就干过这样的事。”
“什么意思?”
“假设作案的目的或动机是偷那幅油画,呃,这根本不是一次得手。这不是一幅雷诺阿的画,卖个1000万美元后,从此洗手不干。整件事感觉像是冒险行为。凶手偶然发现了一个逃脱罪名的好方法,他会一直继续下去,直到被人阻止。”
“嗯,有道理。那么我们应该看看有没有其他盗画的案子。”
“不,他为什么只偷画呢?可以是任何东西。但是要有一个共同点。”
萨克斯皱起眉头,然后说:“谋杀。”
“完全正确。既然罪犯陷害了别人,他就不得不杀了受害人,不然会被认出来。给负责谋杀案的人打个电话,有必要的话就往家里打。我们要寻找同样的犯罪模式:一个潜藏的罪行,可能是盗窃案,受害者被杀,有很多间接证据。”
“还有可能是被捏造的DNA联系。”
“很好。”他说,一想到他们也许会有所突破,他就兴奋起来,“如果他依法炮制的话,总会有个匿名的目击者给911打电话,提供具体的确认信息。”
她走到实验室角落里的桌子前,坐下来打电话。
莱姆往后仰着头靠在轮椅上,注视着正在打电话的女友。他注意到她的拇指甲缝里有一道干了的血痕,被红色直发半掩着的耳朵上隐约可见一块伤疤。这是萨克斯的经常性动作——挠头皮,咬指甲,在身上留下一些小伤小疤。这既是习惯使然,也是压力所迫。
她点着头,做记录时,眼神显得很专注。他的心跳加快了(虽然他感觉不到心跳)。她得到了有价值的信息。钢笔没水了,她把它甩到地上,立刻抽出了另一支钢笔,就像她在实战射击比赛中迅速拔出手枪一样。
10分钟后,她挂断了电话。
“嘿,莱姆,有啦。”她坐在他身旁的柳条椅里,“我刚和燧发枪通了话。”
“啊,这个人选得好。”
约瑟夫·弗林提克的绰号有意无意地让人想到了那种旧式的手枪。莱姆刚入行时,他就已经是一名凶杀案侦探了。在他漫长的侦探生涯里,这个急性子的老家伙几乎对纽约市所有的谋杀案都了如指掌,对纽约市周边发生的很多案子也非常熟悉。像弗林提克这样年纪一大把的人,本该安享天伦之乐才对,可他星期天还在工作。对此,莱姆也不觉得意外。
“我对他说明了一切,他立刻就想起和我们的描述相符的两个案子。一个是珍稀钱币盗窃案,价值约5万美元;另一个是强奸案。”
“强奸案?”这条信息让这个案子更复杂、更棘手了。
“对。在这两起案子中,都有一个匿名的目击者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有助于确认罪犯身份的信息。这和目击者报告你堂兄的车牌号如出一辙。”
“打电话的也都是男性?”
“对。而且纽约市有悬赏,但是没有一个人领赏。”
“那证据呢?”
“燧发枪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他确信痕迹和间接证据都完全吻合。和你堂兄的案子一样,在犯罪现场和凶手家里都有五六种相关联的同类证据。而且,都在嫌疑人家的地毯或衣服上发现了受害人的血迹。”
“而且我敢肯定,在那起强奸案中没有发现与之一致的体液。”大多数强奸犯都是因为留下了三种体液,即精液、唾液和汗液而被定罪的。
“没有,一点都没有。”
“那些匿名的举报人有没有留下部分牌照号码?”
她扫了一眼记录说:“留了。你怎么知道?”
“因为凶手需要赢得时间。如果留下全部车牌号,警察直接就找到替罪羊的家,他就没时间捏造证据了。”凶手考虑得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嫌疑人全都矢口否认?”
“对,全盘否认。和陪审团兜圈子,都以失败告终。”
“不,不对,这样未免太巧合了。”莱姆嘀咕道,“我想看看——”
“我已经叫人把档案从已处理案件存档室提取出来。”
他笑了。她总是抢先一步,他想起多年前两人初次见面时,萨克斯是一个心灰意冷的巡警,正准备放弃警察梦,而莱姆准备放弃得还要更多。从那以后,两人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啊!
莱姆对着长柄麦克风说:“指令,请呼塞利托。”他很兴奋。他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嗡嗡声,那是即将展开的追捕带来的刺激感。他恨恨地想,该死,快接电话。这一次他不再想英格兰了。
“嘿,林克。”一屋子都回响着塞利托的布鲁克林口音,“什么——”
“听着,有件麻烦事。”
“这会儿我有点忙。”侦探警督朗·塞利托是莱姆以前的搭档。他为了调查一个大案子,成立了特别工作组,刚刚遭到惨败。为此,他近来情绪不佳。去年,来自布莱顿海滩的一个俄罗斯犯罪集团头子弗拉基米尔·迪耶戈以敲诈勒索和谋杀罪被指控。莱姆参与了部分的法医鉴定。可是让人震惊的是,就在上个星期五,不知是证人拒绝作证还是突然失踪,之后迪耶戈及其三名同伙的案子居然被驳回了。塞利托和警察局的侦探整整工作了一个星期,试图寻找新的证人和检举人。
“我说快一点。”他解释说他和萨克斯发现他堂兄的案子和那个强奸案、钱币偷盗案之间的联系。
“其他两个案件?真他妈的奇怪!你堂兄说了什么?”
“还没和他谈过。但是他拒不承认。我想让人调查一下。”
“‘调查一下。’他妈的什么意思?”
“我觉得不是亚瑟干的。”
“他是你堂兄,你当然觉得不是他干的。可是你有具体的证据吗?”
“还没有。要不怎么需要你的帮助?我需要人手。”
“我现在正为布莱顿海滩的迪耶戈的案子忙得焦头烂额。这个案子要是有你协助,除非,不行,你正忙着和英国佬喝他妈的茶呢。”
“朗,这会是个大案子。其他两个案子处处有捏造的证据?我敢说还有更多。我知道你喜欢用陈词滥调,难道‘逃脱杀人罪名’引不起你的兴趣吗?”
“你想用哪个从句攻击我都成,林克。我很忙。”
“朗,那是个短语。从句要有主谓语。”
“管他妈的是什么。市政厅和联邦大厦里的人对这件事都很不满。”
“对他们我深表同情。重新指派任务吧。”
“那是谋杀案。我在重案组。”
纽约警察局的重案组不负责调查谋杀案,但是莱姆对塞利托的借口报以冷笑,“只要你想接手谋杀案,就能接手。你什么时候开始在意这些部门规则了?”
“告诉你我会怎么办。”侦探嘟囔着说,“今天有个警监上班。在下城。乔·马洛伊。认识吗?”
“不认识。”
“我认识。”萨克斯说,“他很可靠。”
“嘿,艾米莉亚,今天的冷空气前锋没把你冻死吧?”
萨克斯笑了。莱姆厉声说:“放肆。这家伙到底是谁?”
“很聪明,轻易不妥协,没有幽默感。你会欣赏他的。”
“今天爱说笑话的人可不少。”莱姆咕哝道。
“他很出色,还是个社会改革者。五六年前,他老婆被非法入侵的歹徒杀害了。”
萨克斯吃惊地皱皱眉,“这我还不知道。”
“是啊,他工作起来百分之一百五地努力。传言说他有朝一日会坐到角落办公室,甚至可能是隔壁。”
他指的是市政厅。
塞利托继续说:“给他打个电话,看他能不能给你分几个人手。”
“我想让你分给我。”
“不可能,林克。我正在进行该死的监视活动。真是一场噩梦。有消息及时通报我,还有——”
“朗,不说了。指令,请切断电话。”
“你先挂了吧。”萨克斯说。
莱姆咕哝着给马洛伊打了电话。要是他也用语音邮件,莱姆就要发怒了。
但是,铃声只响了两声,他就拿起了电话。又是一个星期天还在工作的高级警官。莱姆也是经常如此,离婚就是明证。
“我是马洛伊。”
莱姆说明了自己的身份。
他迟疑片刻后说:“唔,林肯。我们肯定没见过面。当然啦,我听说过你。”
“我和你的一名侦探艾米莉亚·萨克斯在一起。乔,我们用的是扬声器。”
“萨克斯警探,下午好。”他语气生硬地说,“有什么可以为二位效劳的吗?”莱姆把案件解释了一番,说明他为什么相信亚瑟是被人陷害的。
“你的堂兄?我很抱歉。”可是他的语气并不是很抱歉。莱姆请他干预此案并撤销指控的话,马洛伊会很为难。说轻了,是表面上司法不当;说重了,是国内事务调查和媒体渎职。当然,撇开这些不论,单就不愿帮助一个曾经为纽约警察局做出无法估量的贡献的人来说,已经是失礼了。更何况是一个腿脚不便的人。政治正确性在市政府很风行。
当然,莱姆的请求更复杂。他补充说:“我觉得这个凶手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很大。”
这样马洛伊所在的纽约警察局错误逮捕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也就是说,这三个刑事案件实际上都没有解决,真凶还逍遥法外。这预示着公共关系将会蒙受重创。
“唔,这很奇怪。我是说,不合常规。你对你堂兄的爱护,我能理解——”
“乔,我忠于事实。”莱姆说。他也不管这样说是否显得装模作样。
“这个嘛……”
“我只需要你给我分配几名警员,把这几个案件中的证词重新调查一遍。可能还要外出搜集情况。”
“哦,我明白了……可是,很抱歉,林肯。我们没有人力做这样的工作。不过,明天我会跟副警察专员说说。”
“我们现在就给他打电话,你觉得怎么样?”
又一次短暂的迟疑,“不行,他今天有事儿。”
早午餐。烤肉宴。音乐剧《新科学怪人》和《火腿骑士》的周日下午场。
“明天汇报情况时我会提起这件事。这个情况不寻常。但是在我或是其他人来电之前,你什么都不要做。”
“那是自然。”
他们挂断了电话。莱姆和萨克斯几秒钟都没有开口。
这个情况不寻常……
莱姆凝视着白色书写板——一个调查刚要起步,就被一枪击毙了。
萨克斯打破了沉默,“不知道罗恩这会儿在干什么?”
“我们打个电话问问,怎么样?”他对她露出了由衷的笑容——他很少微笑。
她掏出手机,按下一个快速拨号键,然后按扬声器。
一个年轻的声音清脆地说:“是我,警探女士。”
多年来,萨克斯一直让年轻的巡警罗恩·普拉斯基叫她艾米莉亚,可是他总是说不出口。
“我们用了扬声器,普拉斯基。”
“是的,长官。”
“长官”二字让莱姆心烦,但是现在他也没心思纠正这个年轻人了。
“你好吗?”普拉斯基问。
“这有关系吗?”莱姆答道,“你现在在干什么?重要吗?”
“现在?”
“我刚问过。”
“洗碗呢。我、詹妮和哥哥、嫂子刚刚吃过早午餐。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去了农夫市场,热闹得很。你和萨克斯警探有没有去过——”
“这么说你在家呆着,而且没什么事儿。”
“也不是,在洗碗。”
“别洗了。过来一趟。”莱姆不过是个公务员,他无权命令纽约警察局里的任何人,哪怕是交警,去做任何事情。
不过萨克斯是个三级警探。就算她不能命令他前来协助,也可以正式地请求调换任务。“罗恩,我们需要你。明天也可能需要你帮忙。”
罗恩·普拉斯基经常与莱姆、萨克斯和塞利托合作。莱姆是大名鼎鼎的法医侦探,据说和他一起执行任务提升了这名年轻警员在局里的地位。对此,莱姆觉得很好笑。他知道,督察一定会把普拉斯基让给他用几天,只要他不再给马洛伊或是下城的任何人打电话,只要他明白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什么案子。
普拉斯基把分局警长的名字给了萨克斯,然后问:“对了,长官?朗·塞利托警督在处理这个案子吗?我用不用给他打个电话,和他协调一下?”
“不用。”莱姆和萨克斯不约而同地脱口而出。
短暂的沉默之后,他试探着问:“那好,我会尽快赶到。只是,我能不能先把玻璃杯擦干?詹妮不喜欢杯子上有水珠。”
弗林提克(Flintick)与燧发枪(Flintlock)两词的英文非常相近,故有此绰号。???
林克(Linc)是林肯(Lincoln)的昵称。???
角落办公室,即处于公司最佳位置的高级办公室,通常指总裁或总经理办公室。喻某人在公司或单位里的最高职务或在社会上与众不同的身份地位。???
“政治正确性”是指在语言词汇、言谈观点中针对别人的性别、身体特征、种族等等尽量不使用含有贬意的字眼。如这里不说“瘸子或跛子”,而说“腿脚不便的人”。???
5
星期天是最美的时光。
因为在大多数星期天,我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喜欢收集东西。
凡是你想象得到的东西,我都收集。如果某样东西吸引了我,我就能把它塞进背包或者装进卡车,据为己有。有人会说我像一只林鼠,收集各种各样的杂物。那些啮齿动物捡到了新东西,就会丢掉一些旧东西。我可不一样。一旦我发现了某样东西,它就是我的。我绝不撒手。
星期天是我最喜欢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大多数人的休息日。对那些把这个美妙的城市当作家园的16码来说,也是如此。男人、女人、孩子、律师、艺术家、骑车的人、厨师、小偷、老婆和情人(我也收集DVD)、政治家、慢跑的人、图书馆馆长……想想16码能找的乐子可真多啊!
他们像快乐的羚羊一样在城市里、新泽西的公园里、长岛和纽约的北部四处漫游。
任由我随心所欲地捕猎。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这个,不去想星期天的其他无聊消遣:早午餐、电影,甚至受邀去打高尔夫球。哦,还有礼拜,羚羊们总是喜欢做礼拜。当然,前提是去教堂后能吃一顿前面提到的早午餐或是到高尔夫球场打打球。
捕猎……
此时我在想最近的一次交易,那是藏在脑海深处的回忆——我和年轻的爱丽丝·桑德森,3895-0967-7524-3630,之间的交易。她很美,非常美。当然,是在死于刀下之前。
爱丽丝3895一身漂亮的粉色衣裙,衬托出她美好的胸部,臀部摇曳生姿(我还记得她的三围是38-26-36,不过在我那只是一句空话)。人长得够标致,身上的香水是亚洲花卉的香气。
她幸运地(就后果而言,或许是不幸地)从市场上抢购到了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不过,我在她身上打的主意和那幅画也不完全相关。在确定她收到了包裹之后,我本应该拿出银色宽胶带,然后在卧室里和她缠绵几个小时。但是她把一切都毁了。我刚走到她的身后,她就转过身,发出了惊恐的尖叫。我没办法,只好像切西红柿皮似的把她的脖子一抹,抓起那幅漂亮的油画,溜之大吉。说起来,我还是从窗户跳出去的。
不,我无法不想念爱丽丝3895,那个穿着粉色紧窄衣裙的美人儿,皮肤像茶馆一样散发着花香。说到底,我需要女人。
我在人行道上闲逛着,透过太阳镜注视着那些16码。他们却没有注意到我。我乔装打扮,隐身街头,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再没有比厕身曼哈顿这样的地方更容易不被注意了。
我转过街角,飞快地穿过小巷,买一点东西——当然是用现金买——然后在苏荷区附近找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隐匿起来。以前是工业区,现在是住宅和商业区。这里很安静。很好。我希望与米拉·温伯格,9834-4452-6740-3418,的交易能平静地进行。我已经注意她一段时间了。
米拉9834,我很了解你。数据资料已经告诉我一切。(啊,还是那个有争议的问题:数据……是单数还是复数?动词要不要体现出单复数?《韦氏词典》上的解释是单复数均可。我讲究语言纯正,倾向于用作复数。但是在公众场合,我还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努力把它当作单数,希望自己不会犯口误。语言是一条河,它随意流淌;你若逆流而上,就会被人注意。当然,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就是被人注意。)
米拉9834的数据资料如下:她住在格林威治村威弗利区的一幢大楼里。房东打算把租房收回,把它当成合作公寓卖掉。(那些可怜的房客们还不知情,我就知道了。从他们的收入和信用记录来看,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被骗了。)
一头乌发的米拉9834是个带着异域风情的美女。她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在纽约市的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了几年。她的母亲依然健在,父亲已经去世了。那人是闯了祸逃走的,过了这么多年,那个无名氏逮捕令还是没有执行。对付这样的犯罪行为,警方是不会全力以赴的。
此时,米拉9834周旋于两个男朋友之间,而且肯定和朋友闹了矛盾,因为她只在西4街的湖南王朝买了一份木须肉(不错的选择)和一瓶凯慕斯康农庄白酒(花了28美元从葡萄酒庄高价买来的),就打发走了32岁的生日。接下来的星期六她去长岛旅行时,碰巧遇见在当地旅游的亲戚朋友。于是在一家城市花园酒店(《新闻日报》盛赞过这家酒店),畅饮了布鲁奈罗红葡萄酒,消费了一大笔钱,算是对那个孤独的夜晚做了补偿。我想。
米拉9834睡觉时穿着“维多利亚的秘密”T恤。我推测真正的原因是她有五件这样的T恤,号码都太大了,穿不出去。一想到恩特曼的丹麦糕点(她从不吃低脂的,对此我颇以她为荣)和自酿的星巴克咖啡,她很早就醒了。她很少去咖啡店,真是遗憾。因为我很喜欢亲眼观察被我盯上的羚羊,而星巴克是大草原上的最佳观察点之一。8点20分左右她离开公寓,去中城的广告公司上班。她是一名初级客户业务经理。
前进,向上。在这个星期天,我头戴一顶没有明显特征的棒球帽(在市区,87.3%的男人都戴这种帽子),继续往前走。而且,和平时一样,目光朝下。你要是觉得在30英里高空中的卫星拍不到你的笑脸,再好好想想。世界各地的十几个服务器上有成百张从高空拍摄的你的照片。希望他们按动快门时,只是拍到你仰望古德伊尔软式飞艇或一朵绵羊状的云彩时,因为阳光太刺眼而眯起了眼。
我对收藏的爱好不仅包括这些日常琐事,还包括我感兴趣的16码的心理特征。米拉9834也不例外。她下班后,时常和朋友们一起喝酒,我注意到她经常买小报。在我看来,次数未免太多了。很显然,她买的是朋友们的所爱——对吗,菲尔医生?也许她在恼人的青春期得过痤疮;到现在她还时不时地去看皮肤科医生,但是花费很少。好像她拿不准是做祛疤痕手术呢(我看完全没有必要),还是复查一下以确保青春痘不会像忍者一样在夜间卷土重来。
在和女友们喝过三巡柯梦波丹鸡尾酒,或去过健身俱乐部之后,她不是回家打电话,就是上网,再者就是看电视。她看的是基本频道,不是收费精品台。(我喜欢追踪她选台的习惯。从她选择的节目看得出她是忠实观众。《宋飞传》换台播出了,她也跟着换。为了晚上能看到杰克·鲍尔,她推掉了两个约会。)
睡觉时间到了,有时她喜欢消遣一下(大量购买5号电池就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她的数码相机和iPod都是可以充电的)。
当然,这些数据展示了她在工作日的生活。但是,今天是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星期天与平日不同。这一天米拉9834会骑着她心爱的高档自行车,在她生活的城市里穿街走巷,四处巡游。
路线不定。中央公园、河滨公园、布鲁克林区的展望公园都可能会去。但是不管走哪条路,米拉9834在行程即将结束时,必定会在百老汇的哈德森美食家熟食店前驻足。然后,在食物和淋浴的召唤下,她会选择最快捷的骑车路线回家。由于下城交通拥堵,她走的路线正好从我此时所站的位置经过。
我站在一座单层LOFT公寓的院子前面。LOFT的主人是莫里和斯特拉·格里斯林斯基(想想吧,10年前花了27.8万美元才买来的)。不过,家中没有人,因为他们一家正在斯堪的纳维亚春游。他们已经不再接收信件,没有雇人给花草浇水,也没请人照料宠物。而且,没装报警系统。
还是不见她的影子。唔。什么事绊住了她?也许是我判断失误。
但是我很少失误。
令人痛苦难耐的五分钟过去了。我把关于哈维·普雷斯科特油画的种种念头从脑海中清除。这些我品味一阵子后,就抛到脑后。我扫视四周,看到了一个塞得满满的垃圾箱。我抑制住强烈的欲望,没有过去淘宝贝。
躲在阴影里……站到电网之外。尤其是这种时候,无论如何都不要看窗户。你会惊诧于窥阴癖的诱惑有多么强烈,在窗后注视你的人有那么多。对你来说,窗玻璃不过是一个映像或光滑明亮的平面而已。
她在哪儿?在哪儿?
如果这个交易不能立刻得手——
然后,呵,我觉得心中怦然一动,我看到了她:米拉9834。
车子缓缓地移动,她慢悠悠地骑着,迷人的双腿上下踩着踏板。这辆自行车售价1020美元,比我买的第一辆汽车还贵。
呵,自行车服紧绷绷的。我呼吸加速。我太想要她了。
我环视四周。除了30英尺开外的这个愈走愈近的女人,街上空荡荡的。手机已经关机。我打开手机盖,放到耳边。食品购物中心的包装袋晃荡着。我又扫了她一眼。我走上人行道,继续打着空电话,装出与人兴致勃勃聊天的样子。我停下来给她让道,皱眉,抬头,然后微笑,“米拉?”
她放慢了车速。自行车服好紧啊。控制住,控制住。随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