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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珠曦惊叫一声,白着脸倒向了李鹜怀中。

第121章

骏马飞奔, 疾风吹拂。大风从脸上刮过,吹乱了鬓边碎发。

身下的马背将侧坐的她颠来颠去,沈珠曦害怕地闭紧双眼,双手不由自主地抓紧了李鹜的衣襟。

李鹜的声音夹着凌厉的风声, 响彻在她的耳畔。

“沈呆瓜, 你不睁眼看看你相公现在的地盘?”

“我不看!”沈珠曦又气又怕, 连声音都变了。

“沈呆瓜, 你不睁眼看看?别人都在对你指指点点呢。”

沈珠曦惊慌地把脸埋进李鹜怀里:“还不都怪你!”

“他们指着你在说什么呢?我听不清楚,要不你睁眼看看,他们在叽叽呱呱什么?”

随着李鹜的话语,沈珠曦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可怕的画面, 许多人指着马上的他们指指点点, 一脸厌恶和鄙夷。

“你真不看看?你一定猜不到你会看到什么。”

沈珠曦经不起李鹜再三怂恿和诱惑,终于战战兢兢地睁开了双眼。

预想中的画面没有映入眼帘。

官署大道上畅通无阻, 两旁林荫连绵, 路上唯一一个穿长衫的文人退到路边,用诧异的目光看着他们疾驰而过, 并无指指点点, 更无议论纷纷。

前方人声鼎沸, 一面六七阶高的石梯出现在他们面前。

李鹜重重夹起马肚:“驾!”

枣红色的大马加速向石阶冲去, 沈珠曦不禁闭上了眼, 再次把脸埋进李鹜怀里。

“呆瓜, 睁眼!”

李鹜一声大喝, 沈珠曦虽然不情愿,眼睛却听话地睁开了一条缝。

骏马扬起前蹄,高高跃起,直接一个飞跃, 跳上了石阶上的平台!

片刻之后,骏马冲进偌大的广场。

一支正在操练的百人队伍陆续停下了奔跑的脚步,目瞪口呆地看着从身后追上来的快马。

沈珠曦顶着上百个男人的目光,脸色通红,羞愤欲绝,只想钻入哪条地缝里消失不见。

偏偏站在队伍前头的李鹍还要跳出来,欢快地挥舞起两只粗壮的手臂:

“猪猪!猪猪!”

飞奔的骏马快速接近队伍,李鹜牢牢握着缰绳,大声道:“最后到终点的三十人今晚倒全驻所的马桶!”

李鹜话音未落,队伍哗然,机灵的军士已经开始朝终点狂奔,落后一步的,也赶忙甩开双腿穷追猛赶。

李鹊一边快速超过前面的队友,一边游刃有余地回头朝沈珠曦喊道:“嫂子,小弟先行一步,一会再来问好!”

李鹜轻轻甩了甩缰绳,骏马用四只蹄子不紧不慢跟在累得呼哧呼哧的队伍身后。

李鹜骑在马上,优哉游哉,不时叫出某人的名字阴阳怪气两句,是真正的坐着说话不腰疼。

“朱老三,今天又是你跑最后,老子要是山匪,你的脑袋已经被一刀子砍下了。”

“张大富,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有几斤几两,你缀后边干什么呢?留着力气想今晚去偷鸡?”

他每点出一个人的名字,那人就会红着脸加快脚步。

有李鹜亲自监督,队伍的士气和速度有了肉眼可见的提升。

看着这些男人的后背,而不是迎着他们直勾勾的视线,沈珠曦的勇气渐渐回到身上。她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尘土飞扬的环境,视线最终还是回到了这百来个奋力奔跑的男人身上。

“你们每天都这么跑?”她忍不住道。

“要是每天都跑,他们会养出这一身肥膘?”李鹜没好气道,“这才跑了三天,他们就哭爹喊娘的——连京城里的废物子弟都不如!”

李鹜越说越气,冲跑在前面的军士大喊道:“连京城里的纨绔子弟都绑着沙袋练字,你们有什么资格不努力?!你们投胎比不上人家,难道连努力也要输给别人吗?!”

李鹜的叫骂声下,队伍又往前跑出了些许。

沈珠曦心虚地缩了缩肩膀。

希望李鹜这辈子都没有机会知道真相。

绕着空荡荡的广场骑马跑了五圈后,累的满脸通红,浑身大汗的男人接二连三地在终点倒了下来,那些没倒下的,不是扑向倒下的人,就是捂着腰上的荷包,警惕地张望四周。

李鹜骑在马上,神色淡定地看着抢劫行为在眼前正大光明上演。

“……他们这是?”沈珠曦惊讶道。

“大哥给了他们一人一个荷包。”

气喘吁吁的李鹊走了过来,解下腰间的荷包,递给马上的沈珠曦。

沈珠曦接过一看,这深蓝色的荷包针脚细密,走线流畅,用的虽是便宜粗布,但胜在结实耐用。荷包底部有些凹凸不平,她拿起来一看,底部用浅一个色的棉线绣着一个僵硬板正的“鸭”字。

制作者是谁,昭然若揭。

沈珠曦十分怀疑,他是想不起鹜字的写法,才退而求其次,绣了个同义的鸭字。

“每日操练结束时,还保留着这个荷包的人可以在大哥那里领到军饷外的十五个铜板,失去荷包的人则会没有夕食,还要帮着收拾全驻所饭后的残局。”

李鹊解说完毕,李鹜在她身后得意开口:“老子每天要做的事一大堆,没时间天天盯着他们,就让他们互相盯着,警醒的有奖励,粗心大意的就受惩——刷马桶总比见了土匪被一刀捅穿来得好吧?”

沈珠曦看着眼前累个半死仍要挣扎着起来防备拾荒之手的军士,承认李鹜这法子确实不错。

李鹜先一步跳下马,走到几个瘫软在地的军士身旁,一脚一个,踢了上去。

“起来!土匪不会留给你休息的机会!”

“不想死就动起来!”

短短三日,李鹜就好像和这些军士打成了一片。沈珠曦看着他们哎哟乱叫,却不怎么害怕李鹜。其中一人从地上爬起,紧紧握着腰间的荷包,视线看着马上的沈珠曦道:

“大人,那就是给我们缝荷包的尊夫人吗?”

沈珠曦紧张起来,不知如何应对这场面。

从没有这么多外男盯着她过,他们还衣冠不整,浑身大汗。如果她想进烈女传,她现在就应该戳瞎自己的双眼。

可是沈珠曦怕疼,内心也并不想进烈女传。

所以她僵立在马上,不知所措的眼神投向地上的李鹜。

“就是她。”李鹜神色自豪,扬声道,“这些荷包,全是她亲手绣好的。”

嚯——

军士中立即响起一片惊叹声。

“尊夫人的女红真好啊,这荷包做得比我娘子扎实多了!”

“就是,我拿回之后,我娘也说这荷包好——”

“就是比起女红,字好像差了点……我从绣楼买的要——”

一个瘦子军士瞅着李鹜脸色不对,一肘子打断了说话的胖子军士。

“要……要更差一下。”胖子军士看到李鹜脸色,结结巴巴道,“可能是我眼睛有问题吧……”

“不要怀疑自己,你就是眼睛有问题!”李鹊肯定而认真地道,“这荷包上的字端正雄伟,富有英雄本色,是嫂子根据我大哥的形象量身定做。你觉得不好,只是因为你还没有体会到真正的英雄本色罢了!”

“……那这荷包上为什么要绣个‘鸭’字?”胖子军士道。

李鹜还没开口,李鹊先挺起胸膛:“鸭不好吗?鸭肉好吃,鸭绒保暖,鸭屎还是上等的肥料,大哥……咳,大嫂绣鸭字在荷包上,是对我们寄予了厚望,希望我们都能成为鸭子般处处是宝的人才啊!”

“不错,”李鹜满意点头,“李鹊说的正是我想说的。”

李鹊谦虚拱手:“还是大哥和嫂子英明,小弟只是借花献佛,拾人牙慧罢了。”

军士们恍然大悟,交头接耳。

“原来如此……”

“夫人用心良苦……”

“夫人真是女中豪杰,不嫌弃我们,还给我们绣荷包……”

“大人运气真好,能娶到这样的贤内助,不像我家的恶婆娘……”

许多动容而友好的视线落在沈珠曦身上,她只能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

“贤内助?老子千挑万选的女人,里外都助!”李鹜得意洋洋地扬起眉毛,“你们想像老子这样,先修八百年福报再说吧!”

李鹜的夸奖让沈珠曦脸都快烧起来了,他还理直气壮,分毫不觉得自己言辞夸张,让人浑身发痒,脚趾抠紧。

他走到马前,伸手扶她下马。沈珠曦穿着裙子,行动不便,磨磨蹭蹭。李鹜等得不耐烦,右手勾住她的腰,左手搂住她的双腿,猛地将她抱离了马背。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沈珠曦咽下了喉咙口的惊呼。

不咽也行。

因为面前的百来个军士已经爆发出了哄声,她那小兽般的呜咽即使溢出喉咙,也只会被近在咫尺的李鹜一人听见。

李鹜把她放在地上,等她站好后,牵起她的手,十指相扣着往前方走去。

即使身后打趣的哄声震天,李鹜依然没有被影响分毫。他不回头,不应声,牵着沈珠曦自我而无畏,悠然又自在地往前走去。

沈珠曦被他影响,紧绷的身体不由放松下来。

“没掉一块肉吗?”李鹜在起哄声中提高音量。

“什么?”沈珠曦一愣。

“这么多人看到我带你骑马,还抱你下马了——你也没少一块肉啊。”

他不说还好,一说这茬,沈珠曦立即想起他放浪的行为。

“这不合礼节!”沈珠曦气道,“以后会有人说——”

“老子才不在乎他们说什么。”李鹜打断她的话,斩钉截铁道,“老子就是想让他们看看,我娶了多么好的女人。”

沈珠曦未说完的责备被这句话堵在了喉咙里。

“你不用像那些女人一样,畏畏缩缩地站在男人身后,我也不会把你困在院子里深入简出,整日只知道围着我打转。我不在乎你被别的男人看到,因为你是老子千挑万选娶回来的女人——沈珠曦,你是老子引以为傲的女人。”

沈珠曦呆住了。

“既然你要遵守礼教,那么礼教说过出嫁从夫,现在,我命令你——”他看着她怔愣的眼眸,缓缓道,“忘掉那些人的叽叽呱呱,在活成女人之前,你要先学会活成一个人。”

李鹜转过身,牵着她继续往前走去。

他直视前方,面无异色,丝毫没有意识到沈珠曦此刻的内心变化。

他的话像翻涌的浪头,不断冲击着她身上根深蒂固的枷锁。

他只是一个出身卑微的泥腿子,却能做到许多人都做不到的事。

他救了她的命,但不止于此。

她想不计代价地对他好——就像他对她那样。但事实上,如今的她却连坦诚以待都没能做到。

羞愧煎熬着她的内心。

沈珠曦停下脚步,李鹜被两人牵着的手拉停了脚步。

“怎么了?”

沈珠曦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的年纪和傅玄邈相仿,对她所做的事却截然不同。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剥夺女子爱美和对外交际的资格。

原来,不是每个男人都想要一只关在笼中的黄莺。

是天性使然?还是出身所致?

沈珠曦认为两者都有。

乞丐出身,读书无门,对圣贤书的无知,阴差阳错地保留了他豁达自在的天性。

所以李鹜才是李鹜。

万千人中也诞生不了一个的李鹜,在茫茫人海,偏偏被她遇上的李鹜。

“……你也是。”沈珠曦说。

沈珠曦学着他先前无畏的模样,笔直地迎向他不解的视线。

“不管这次剿匪结果如何,无论你今后是带金佩紫还是山野村夫……”

一个声音在沈珠曦心中叫嚣:女子不该说出如此不知廉耻的话。

……但那又如何?

愧疚化为勇气,她挣脱了束缚她十七年的枷锁,说:

“我都以你为傲。”

第122章

李鹍蹲在树下, 神色凝重地盯着官署房内一个人嘿嘿笑起来的李鹜。

“大哥笑……笑一天了……是不是傻了大哥?”

他忍了半天还是忍耐不住,扔下手中的树枝站了起来。

“雕儿担心,要去看看……一起来三弟,让大夫扎针给大哥。”李鹍嘟嘟囔囔地说。

“你想被大哥揍你就去吧。”李鹊头也不抬道。

他坐在阳光下, 紧皱着眉头, 手拿短短三日内破了三次的布靴缝补。

李鹍闻言, 想起大哥的拳头, 犹豫地停下了脚步。

“可是大哥傻了,怎么办我们……谁来下面给我们吃……”

“没傻,睡一觉起来就好了。”李鹊咬断棉线,把缝好破洞的布靴拿到太阳下一看, 怎么看怎么不满意, “还是大哥补得好看。”

“那就让……让大哥补。”

“大哥忙着呢。”李鹊说。

李鹍迷惑地看着不远处窗内的李鹜,不明白独自傻笑的大哥有什么好忙的。

傍晚的霞光穿过简朴的官署公房, 在半空中渲染出一束玫瑰色的光华。

李鹜无所事事, 盯着晚霞,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沈呆瓜说以他为傲。

她是公主中的异类, 明明是金枝玉叶, 天潢贵胄, 却从未高高在上, 盛气凌人。

在她天真烂漫的眼中, 天下生灵并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面对心智有缺的雕儿还是衣着褴褛的老妇, 她都温柔而耐心地对待他们。

流落民间后遭遇的艰难和困苦也没有改变她的纯粹, 反而让她像经历淬炼后的宝石一样,焕发出耀眼夺目的光辉。

她是他在砂砾里找到的珍珠。

是他的骄傲。

而她,今日说以他为傲。

“不管这次剿匪结果如何,无论你今后是带金佩紫还是山野村夫……我都以你为傲。”

李鹜的嘴角以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架势飞了出去。

不就是剿匪吗?

有什么难的?

他自己就是土……呸, 拾荒人。那些拾荒惯常的把戏,他用的比谁都溜。大不了以毒攻毒,以拾荒人制拾荒人,他一定要把这劳什子金竹寨拿下,让沈珠曦对他刮目相看才行。

李鹜拿起那呆瓜熬夜写出来的剿匪策,聚精会神看了起来。

大约是考虑到了他的文化水平,剿匪策用大白话写成,用的也大多是两字词语和常见成语,通篇读下来,李鹜几乎没有遇到不认识的字。

看着这为他量身定做的剿匪策,李鹜又忍不住咧开了嘴角。

沈呆瓜再怎么辩驳也没用,她就是爱惨了他。

李鹜中气十足朝外喊道:“拿金猪寨的地图来!老子要好好看看,这群金猪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

就着最后的夕阳自食其力缝补布靴的李鹊一个激灵,条件反射道:“来了!”

“帮我拿着!”

李鹊把布靴和针线扔给一旁的李鹍,甩开双腿跑向公房。

李鹍正埋头给地上搬家的蚂蚁制造路障,冷不丁头上落下一只布靴,打得他哎哟一声,等他怒瞪牛眼抬起头时,李鹊已经闪进了公房。

“大哥,这是金竹寨的地图。”

李鹊从书架上找出一幅手画的地图,铺展在李鹜面前的书桌上。

地图上只有最基本的地势,而且越靠近金竹寨的大本营,地图就越是简陋,李鹜看着粗糙勾画的地图,低头苦思,头也不抬道:

“夕食让人送到这儿来,你们不用等我吃饭了。”

李鹊应是后,离开公房,轻手轻脚地关上了房门。

一回头,李鹍就站在身后。

“脑子好了吗大哥?”他关心道。

“好了好了,你去别地儿玩,大哥忙正事呢,小心吵着大哥又要骂你。”李鹊悄声道。

李鹍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跑去别处欺负蚂蚁了。

李鹜独自在公房内埋头苦思,一个土匪好收拾,三百来个土匪怎么收拾?

他手下只有一百二十个军士,其中许多满腹肥肠,比起军士,更像个拿勺子的厨子。指望他们上山后以一敌三,还不如指望金竹寨的土匪们误食一锅毒蘑菇,自己送走自己。

不知不觉,霞光消失了。

清凉如水的月光透过窗纱,洒满平滑光亮的砖面。夜风送来遥远的虫鸣,如烟如雾,消融在微凉的春夜里。

李鹜的影子投在桌上,挡住了地图上其中一处标识,直到这时,他才醒悟到夜色已深。

半日苦思,他依然没想到什么好方法。

如果真这么容易解决,王文中也不会把这任务交给他了。

狗娘养的王文中,看他不顺眼就直说,前脚赏他百户之职,后脚就交给他棘手任务。

一百个外强中干的兵油子,怎么对付三百多个拾荒大师?

就算有他这个拾荒王中王,也不成!

李鹜心烦意乱,仰头栽向身后的靠背。

算了算了,花样再多,不也是匪来雕儿砍,官来雀儿挡,他在一旁见机拾荒,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么?

沈呆瓜的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那火来了,要怎么……

李鹜一滞,猛地从椅子上坐直了身体。

水?火?

他忽然翻找起桌上厚厚的一叠剿匪策。

他记得见到过类似的……在哪儿来着……

终于,他拿着一张写着短短数百字的纸张停了下来。

“我在机缘巧合之下,曾听一学识渊博,精通谋略之人谈起天燕二十四年的那场匪患。当时的剿匪主将是昭武将军卜江,他花费两万余人的代价才取下只有三千人的鹿山匪寨。当时朝廷百官皆议不易,此人却认为卜江舍近求远,本末倒置,为了招安悍匪邀功,所以才以己方军士的性命换来一场表面风光的惨胜。”

“如果是他,会借一场东风,一劳永逸地解决鹿山匪患。”

电光石火间,一道灵光划破李鹜混沌的脑海。

他扑到桌上,仔细看着铺开的地图。

时光不知不觉淌过,透进窗户的月光由浓转淡,一声响亮的鸡鸣,打破了寂静的日夜交接。

李鹊操练一天,累得呼呼大睡,连身旁李鹍如雷的打鼾声都没能让他抖一下眼皮。

在他睡得正香的时候,驻所分配给他和李鹍的二人房被忽然踢开了。

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冲进屋里,对着他就是从下到上的一阵拍打。

“别睡了!快醒醒,我有办法对付那群金猪了!”

李鹊人还迷糊着,人就被扯着坐了起来。

他满头雾水,半梦半醒地看着眼前已经穿戴整齐的人:“大哥……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不是我要去哪儿,是我们要去哪儿。”李鹜说着,一巴掌打向熟睡的李鹍,“起来做事了!”

李鹍躺在床上,像块死猪肉,一动不动。

“起来吃猪下水了!”李鹜道。

“什么?”李鹍条件反射弹起了上半身,眼睛还被眼屎糊着,就在一边翕动鼻子,一边左右张望道:“哪里?哪里?猪下水在哪里?”

“起来做事!做完就有猪下水吃!”李鹜又是一巴掌拍在李鹍身上,彻底拍醒了还在嗅着并不存在的猪下水的他。

“大哥要我做什么?”李鹊揉着眼睛下了床。

“你去找个靠谱的人,买两百斤猛火油——”

李鹊的睡意彻底飞走了,他神色肃然道:“两百斤猛火油?”

“对,一定要是猛火油。”李鹜道,“此事不能走漏消息。”

“大哥,猛火油的价钱不是个小数目——”

“先走私账,之后再让王文中给我吐出来。”

李鹊见他决意已定,不再劝阻,转而道:“大哥还有什么需要?”

李鹜确认四周无人,把他的计划细细说了一遍。李鹍当然听不懂所谓计谋,一直坐着昏昏欲睡,李鹊越听眼睛越亮,李鹜甫一说完,他就忍不住道:

“这法子好!”

李鹊说完,忽然想到什么,露出为难神色:“大哥的计谋虽好,可我们怎么保证,实施计划的时候恰好有西风出现?”

“富贵险中求,有就有,没有也不用强求——”

李鹊刚要附和,李鹜话锋一转,说:

“不过,认真办事的态度还是要拿出来的。”

“大哥想怎么做?”

“等行动的时候,你就能知道了。”

……

三日后,距离徐州知府给出的期限只有最后一天。

天还未蒙蒙亮,月亮却已隐入了云层。

明暗交际,正是守夜之人守备最为松懈的时候。

金竹寨的大小当家还搂着娇妾昏睡,瞭望楼上望风的小喽啰正打着哈欠,谁也不曾想到,风平浪静之下,危机已然开始酝酿。

金竹山脚下,一群鬼鬼祟祟的人蹲在瞭望楼的死角内,黑暗之中,两个黑黝黝的身影从山内钻出,隐秘地归回金竹寨瞭望的死角。

“你那里怎么样?”李鹜压低声音道。

他蹲在土坡的阴影下,双肩各扛一把枝叶茂密的树枝来做伪装。

面前的李鹊也做此装扮。

他用两根树枝当做发簪插在头上,随着他开口说话,叶片在他头上一抖一抖。

“没问题,都准备好了。”李鹊说,“六个引火点,全都浇上猛火油了。”

一个一身插满树枝的大块头蹲在地上,艰难地挪移进了瞭望楼的死角。

“人来齐了大哥……”

“都准备好了?”李鹜问。

李鹍点了点头:“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