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应招执金吾的人,需要经过三十六重考验,这是不变的规矩,就连那身世显赫的红孩儿也不例外——但是,只有两人没有经过这个流程,便由李靖点头,直接加入了执金吾。

第一个,便是邋里邋遢的大器;他当时输光了身家,欠了一屁股债,想要来李家谋一份差事,顺带着躲账。听闻还要有什么“三十六重考验”后,大器明显觉得麻烦,嘴里嘟嘟囔囔转身就要走——招待他的执金吾觉得受了侮辱,自然不肯善罢甘休。

最后,还是李靖出面,留下了这个打伤了七个执金吾的赌鬼。

而另一个,就是五百年前擅自敲响李家大门之人。要知道,能够在遍布李家眼线、执金吾全力监防的情境下毫发未损便寻得李家的宅门,远比三十六重考验难上几倍。听得有这么一个奇才上门应招,那一天的李靖连脸都没有洗,匆忙便赶了出来:据说最近世间有一只野猴子,本领极大,甚至获得了那盘踞一方的牛魔王点头认可——莫不是,来的人就是他?

只可惜,门口的人,一点猴子的影子都没有。他体态微胖,笑得格外憨厚老实:“我叫天蓬……老人家,贵姓?”

天蓬人很老实,只是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究其关键,便在于此人的长相实在丑陋不堪。虽是人形,但是却生得肥头大耳,五官看起来简直还是牲畜模样。不过,这倒是不碍大事——李靖爱才,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打算留下天蓬。

虽然天蓬外表难看吓人,但是只要安排一个院子外的差事,便能叫他不必冲撞到李家的人。而他的样貌,估计是内丹修炼不纯,只要在李家假以时日,定能修整。

李靖的算盘打得没错;但当时负责带着天蓬的大器,对此颇有微词。

 

“平白无故多招一个人干嘛?”大器不敢明面抱怨,只得假装无意时跟李靖发发牢骚:“是不是嫌我巡山时偷懒在山上睡觉?老爷子,我是您招来的,您可不能叫我散伙滚蛋啊。要不我俩现在打一架,赢的留下,你看可以不?”

听到这番话,李靖不断点头:“他能让你肯出手打架,看来,我没看错人。”

大器听到这里,似乎被戳破了什么心事,便不再多说。

其实不止大器一个人不爽,其他执金吾也是对这个新来的天蓬颇有微词:人呢,蠢笨不说,长相也是有辱“执金吾”这三个字。当发给了天蓬制服那一天,众人打着庆贺的名号,连夜灌醉了天蓬,令他还没有机会试穿制服,便偷偷将衣服收走。

李靖呢,倒也从不在意——甚至说,当时的他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能够网罗到两个世间奇才,执金吾便能保证百年间的威望。

转眼,天蓬留在李家已经有些日子了。李靖见得他悉心学习了李家规矩,便找了一晚寻到在巡山的天蓬和大器,打算着手教他如何调养内丹。

谁知道,木讷的天蓬一脸纳闷:“内丹?什么内丹?”

大器呢,也是歪着脑袋纳闷:“老爷子,你不会没看出来吧……天蓬,是个人啊。”

李靖着实没有想到这一层面——天蓬那丑陋不堪的长相,令李靖见到他的第一眼,便已经潜意识觉得对方是妖。万没想到,天蓬竟然并非妖物。

也就是说,他的长相,一辈子就是如此了。

 

当时的李靖,难掩失望神色:虽说是在李家,但是普通人的寿命也不会多于三百五十年。本想着用两百年对大器和天蓬加以调教,日后为李家出力……看来,这笔买卖,自己算错了。

除了李靖之外,天蓬与其他执金吾的关系倒是日渐改善。天蓬老实,吃得多,干得多,而且从来谦卑得很,手脚又勤快,任何人都能使唤得动。渐渐的,大家习惯了天蓬的长相,倒也慢慢亲密起来。只是呢,即便如此,天蓬仍然是自觉蹲在门口独自吃饭,别的执金吾也未曾招呼过他进屋。因为他进食的样子,太过粗鲁。

像是啃食着食槽的畜生。

大器素来没心没肺,一日巡山时,便毫不避讳地提到了天蓬的脸:“太丑,你不如遮一遮,大家一桌吃饭时便能舒坦些。”

天蓬木讷,听完这句话后一语不发,只是俯身抓了一把树叶,挡在了自己脸上,只留下两个小孔透光。

晚上,二人回李家吃饭,众人看到蒙面的天蓬皆是一惊,却又彼此默契没有吭声。那一晚,天蓬捧着碗筷刚要出去,执金吾们腾了一个座位,喊着天蓬一起坐下吃。

脸上遮挡着树叶的天蓬,吃得小心翼翼,格外费力,连咀嚼几口饭菜都要慢慢吞吞,生怕树叶掉落。看着天蓬的举动,坐在天蓬对面的一名执金吾终于忍无可忍,站起身来,揭掉了天蓬的“面具”。

天蓬吓了一跳,本能抬起双手,想要遮住自己的脸。

 

“男子汉大丈夫,有何不能示人?”对面的执金吾轻声说道,却是一个女子声音。那声音说完,随即环视一周,继续言语:“你们也是,不要欺负他一个老实人。”

天蓬一僵,缓缓移开胳膊——对面的女子,身着执金吾制服,却掩盖不住那从内而外的俊美,仿如天仙。

晚饭结束后,天蓬随着大器去柴房休息,一路上犹豫几次,终于鼓起胆子问了问刚才替自己出头的姑娘的姓名。

“你说嫦娥啊?”大器搔着头,回想了一番后说道:“那姑娘脾气性子大,你别招惹。”

长饿……多好听的名字啊。天蓬想着,默念着,尤其是那个“饿”字,嘴角便不自觉流了口水。

大器看到天蓬表情,急忙拍了拍天蓬脸面:“哎你可别胡思乱想!人家可是咱李家的掌上明珠!是天上的月亮一样的存在!你要是色胆包天,小心大当家把你给阉了!”

天蓬猛然回神,捂着自己的裤裆,拼命摇头:“不敢不敢,怎么可能,非份之想……不敢不敢。”

是啊,怎么可能有那种想法呢?天蓬独自到井口,俯身想要喝口水,却看到了圆月皎洁的倒影——以及,自己那张丑陋不堪的脸。

一声野兽般不甘心的嚎叫,在水井之中蔓延。

 

小半年后。

碧波潭的龙老板托人给李家捎来了口信,说自己被人给抢了,掠走了家里的神针,希望李家能派出执金吾主持公道。这般小事,实在稀松平常。唯一的不同,在于这一次李靖选了天蓬出战,大概是想给他一个机会立功上位。

临出发那一天,几名执金吾喝了点酒,满脸羞愧地交出了一直藏着的执金吾制服。天蓬呢,倒是毫不在意,喜滋滋地第一次穿上了那个本该是金色的“吾”字——里面的金线,已经被大器不声不响偷走了。

出发之前的一顿饭,大家倒是轻松:此战肩负着执金吾名誉,又是天蓬首战,只求天蓬胜得轻松漂亮。在李家,实力就是一切。大家盘算着,说不定天蓬出人头地的日子不远了,今日便提前庆功,大家喝个痛快。

天蓬就只是点头,只是喝酒。

只有嫦娥,一如平常,嘱咐的话更是叫人泄气:“出门在外,平安归来才是真的。莫不要为了一口气搏命,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杯酒,等你回来。”

天蓬依旧无言,依旧只是拼命点头,拼命喝酒。

 

第二天,天还未亮,天蓬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戴上面具迈出了李家的大门。

早去早回,早去早回。毕竟这天地世间,第一次有了一个地方,有人在等自己回来。

李家的执金吾,一直都是碾压世间一切的存在。身为李家的代言人,身为执金吾本身,都有着无数不能落败的理由。

本该是李靖一手安排的一次简单任务,本该是自己功成名就的第一步,本该是浴血沙场、衣锦还乡的老套情节——

只是这一次,一切,都不大一样。

那个慵懒的身影躺在树杈上,不耐烦地挖着自己的耳朵,对站在树下的天蓬问道:“啊?你是谁?”

“执金吾,天蓬。”天蓬老老实实地回答,然后也不提防对方会出手偷袭,反而是小心地将行李放好,继而拿了兵器,傻乎乎地等对方从树上下来。

慵懒的身影起了身:“干嘛还不动手?”

“等你去拿兵器。”天蓬照旧老老实实,还侧身让开了路。

“有点意思。”那身影忽然来了兴致一般,开心地拍打着自己大腿:“再问一次,你叫什么来着?”

“天蓬。”天蓬说道。

那身影,在耳朵边摸索一番,然后跳到了地上。

小半个时辰后,奄奄一息的天蓬鼻青脸肿倒在了地上。那身影走过来,随手将他面具揭开,打算补上致命一击——

天蓬几乎本能地抬手,却并非是护住要害,反倒是遮住了自己的脸。

 

身影停了手,继而扫兴地转身离去:“顶天立地的汉子,有何不能示人?”

“死猴子……”天蓬爬了起来,却又很快跌倒在地:“你现在不杀我的话……”

“等你再来。”一声算不上告别的话语,悠然而去。

天蓬爬回了李家。李靖当即着手安排了救援,然后心事重重,回到了内阁。

房间里,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身影,双手躲在屏风后面上下而动:“既然知道对方来头,为何不派出李大器,或你亲自上阵?”

“大器是个苗子,自然要好生栽培。而且他心性未定,怕他出去就不回来。”李靖直言不讳:“我呢,又得留守本家……”

“你的意思是说,走了初代执金吾后,你无人可用了?”老态龙钟的身影冷笑着,手中的动作没有丝毫搁置:“不着急。很快,我便会给你一个人……”

李靖注视着老人手中愈来愈浓烈的真气,不置可否。

 

五百年前。

天蓬第一次遇到了死猴子。

一切微小的变故,终究化作了不可逆转的齿轮,推动着光阴层层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