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幻象森林一路向东北方向行进,到了距离云中城大约还有两天路程的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初了,天气明显转凉。安星眠连着几个月奔波劳碌,疲倦之下感染了风寒。好在他是个有钱人,直接包下一辆马车,躺在马车里边休养边赶路。让他有些受宠若惊的是,雪怀青主动承担起了照料他的任务,茶水饮食都安排得十分妥帖。

“我一直以为,我非得死了变成尸体,才能得到尸舞者的照料呢。”他开玩笑说。

“我一直以为,你们长门僧得了病也会非常高兴,把这又当成是‘跨越的一道门’呢。”雪怀青回应说。和安星眠相处这些日子后,她也慢慢会说一些调侃的话了。

“一般的长门僧没准还真会那么想,”安星眠懒懒地靠在枕头上,“可我和他们不太一样。我还是觉得人生应该是快乐的,该享受的时候就应该好好享受,不用随时随地把自己绷得苦哈哈的。”

“这可不像一个长门僧应该说的话,”雪怀青有些惊奇,“你既然对苦修没有兴趣,又为什么要加入长门呢?”

“父亲的遗命,不得不遵从啊。”安星眠苦笑一声,把自己童年的经历略微说了一下,又稍稍讲述了自己如何试图以金钱收买章浩歌收自己为徒、而章浩歌居然答应了。他不喜欢在女性面前矜夸,对自己的事情基本一笔带过,却忍不住大大夸赞了老师章浩歌。

“也许站在你们的角度来看,他确实很伟大,不过我不是太理解这种为了捍卫所谓的信仰而完全不顾自己生命的做法。”雪怀青听完评价说。

“你还真是诚实,”安星眠说,“其实我也并不赞同他那么做,但是,一想到那种信仰的力量,还是难免让我感动。也许是因为我自己没有那种坚定的信仰,所以我才会很羡慕那样的意志。”

“尸舞者不为任何信仰而活着,”雪怀青沉默了一会儿,“他们只为了自己。不,是我们只为了自己。”

安星眠看得出来,雪怀青的情绪里混杂了一丝忧伤。这不难体会,尸舞者的孤独和离世固然令他们有骄傲的资本,却也同时让他们在内心深处对其他人有隐隐的羡慕,尤其像是长门僧这样有一个光明正大的信仰可以去崇拜和追求的人群。他只能想办法岔开话题。

“前面那个小镇可以歇歇脚,”他说,“那里有一家店,做的烧饼夹牛肉味道相当不错。”

雪怀青不置可否,但还是跟着他下了车,和他一起走到了那家烧饼店。这家店其实不只卖烧饼,还有各色卤菜,店门口挂着一排色泽金黄油亮的卤鸭子,远远散发出香气。不过看得出来,它的烧饼夹牛肉名气最大,来这里的顾客不论买些什么吃食,或多或少都会捎上几个烧饼。那烧饼烤得焦黄酥脆,牛肉则红亮亮的冒着热气,让人一看就食指大动。

安星眠买了一只鸭子,买了四个烧饼夹牛肉,然后把雪怀青带到另一家小面馆,要了两碗最便宜的素汤面。面馆伙计的嘴都快撅到房顶上去了,却也不能不做生意。雪怀青看着他充满尊严的气鼓鼓的背影,叹了口气:“其实我们拿回马车上吃也是一样的。”

“你不明白,吃烧饼夹牛肉,就要配这一家店的面汤,可惜他们不单卖面汤。”安星眠笑眯眯地回答。他撕开油纸,正准备带着幸福的表情朝着手中的烧饼大口咬下去,突然间动作凝滞了。雪怀青看着他圆睁的双眼,连忙问:“怎么了?”

“隔壁桌子上坐着的人我认识,是一个长门僧,天藏宗的长门僧,”安星眠小声说,“我上一次跟随老师参加长门法会的时候,曾经见过这个人。他胖得很有神韵,所以我对他有印象,后来还找他说过话。”

雪怀青侧头一看,险些笑出声来。如安星眠所说,这是一个大胖子,胖得颇有几分神韵,整个脑袋几乎是浑圆的,两只眼睛却小得像绿豆,令他的头颅看起来活像捏出来的面人。

“我还记得这个人叫刘聪,”安星眠说,“那次法会结束后,我去问他,他是怎么能在长门的苦修中还保持那样令人羡慕的好身材的。他告诉我说,多亏了长门的苦修,他才能瘦到这个地步,‘只有以前的一半那么胖。’”

雪怀青叹为观止:“那他以前得胖成什么样啊,岂不是一座肉山?你现在打算怎么样,去和他说话吗?”

“先不急,”安星眠说,“现在形势紧张,公开场合说话不方便。我们可以先跟着他,到僻静的地方再说话。”

“等一下,他好像在看着什么,”雪怀青说,“他的眼睛一直瞪着桌腿。”

两人等了一阵子,名叫刘聪的胖子吃完了面前的一大碗素面,站起身来,谨慎地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才走了出去。可惜的是,这样的左右张望不过是徒具其形,否则他不会看不到,邻桌有一男一女已经暗中观察他很久了,男的他还曾经会过面。

“看起来,他纯粹是因为体型实在不像一个长门僧,才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都一直没有被捉住。”安星眠嘀咕着,假装碰翻了面碗,让面汤流了一桌后又滴到地上,然后不理会眼睛里快要喷出刀子的伙计,和雪怀青一起换到了刘聪之前坐的那张桌子。他低下头,在桌腿上找到了一个标记。

“一个椭圆形和一个三角形,这是你们长门的暗号吗?”雪怀青问。

“这不是通用的长门标记,”安星眠说,“但刘聪能看懂这个暗号,我认为十有八九是天藏宗独有的暗号,而且至少说明了有人在召唤同伴。我们应该跟着去看看,不过还是先不要现身,毕竟那是别人宗派里的秘密。”

安星眠在桌子上扔下一枚银毫,远超过两碗素汤面的价钱,总算让伙计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然后他和雪怀青一起走出门去,远远地跟着刘聪。

这个小镇不算太大,一条南北走向的青石板路贯通全镇,几分钟之后,刘聪已经走到了镇子的中央,然后向东拐进了一条小胡同。安星眠正准备跟上去,雪怀青却忽然伸手拦住了他。

“怎么了?”安星眠问。

“不大对劲,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人在跟着他。”雪怀青说。

两人装作在路边小摊挑选粗糙的手工饰品,安星眠悄悄回头,果然看见两个黑衣男人跟在刘聪身后,也进入了那个小巷。他们的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面目,但身手矫健,显然身怀武艺。

“我们尸舞者对于跟踪和反跟踪这一套都玩得很熟的。那两个人,从刘聪离开面馆后,就一直朝着同一方向走,不会是巧合。”雪怀青一面说着,一面和安星眠一起跟在了黑衣男人的后面,也拐进了小巷里。

刘聪没有在小巷里停留。他穿出了小巷,继续向东行走,走上了出镇的官道,黑衣人和安雪二人分别尾随。雪怀青有些疑惑:“怎么会走官道呢?在这种地方会面,岂不是太招摇了?”

“看前面,”安星眠伸手一指,“那里停了一辆马车,大概他们会在马车里碰头吧。”

果然,刘聪径直走向了那辆马车,伸手掀起了车厢后面悬挂着的布帘。就在那一瞬间,刘聪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声,随即整个身体就像被什么东西吸住了一样,向着马车里缩进去。雪怀青目力过人,看得分明,就在刘聪挑开布帘的一刹那,一个绳套从车厢里飞出,精确地套在了他的脖子上,把他拉了进去。与此同时,一只手伸了出来,把一个布团按在刘聪的嘴上,让他不能发出更多的声音。

但是这些马车里的人大概有一点没想到,那就是刘聪实在是个体型惊人的大胖子,虽然遭受到了袭击,他那肥大的身躯挣扎起来,还是颇有几分力道。嗤啦一声,刘聪的手不小心抓到了布帘,一用力,把布帘整个撕了下来,暴露出车厢里的所有人。

不过好在那个捂嘴的布团上似乎是浸过了迷药,刘聪挣扎了两下,身体很快软了下来,再也没有力气了。车厢里的人费劲地把他拉上车,赶紧驾车离去,身后的两名黑衣人目送着马车远去之后,才回身向镇上走去,当然,这时候安星眠和雪怀青已经在道旁藏好了。

马车驶远了,两名黑衣人也消失在视线中,安星眠和雪怀青这才从路边的大树后钻了出来。雪怀青正想说话,一抬头看到安星眠的脸,不觉一怔。

“你怎么了?”她赶忙问。此刻安星眠脸上的表情十分吓人,僵硬得就像石头,目光中更是流露出某种惊惧的意味。自从认识了安星眠以来,雪怀青还从来没有在他的眼神里看到过一丝惊惧,这原本应该是一个对什么事物都无所畏惧的人。

“刚才刘聪把马车上的布帘扯下来了,我看到了坐在里面的人。”安星眠低声说。

“我也看到了,两个壮汉,一个大胡子,还有一个瘦瘦的中年人,怎么了?”雪怀青很是纳闷。

“还记得进入那个小镇之前,我们正在讨论什么么?”安星眠的语调很是怪异。

“我们正在说起和信仰有关的话题,你说了好几遍你很崇敬你的老师,那个叫做章浩歌的长门僧……等等,不可能吧?”

“我的眼睛不会出错的,”安星眠的表情除了极度的惊诧之外,还有深深的沉痛和迷惑,“你和我都看到的那个瘦瘦的中年人,就是我的老师章浩歌,本来应该已经被宛州总督砍掉脑袋的章浩歌。”

第八章 惊变

唐荷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一个意外的场合又听到安星眠和章浩歌的讯息。她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可能都再也见不到这两个人了。

在南海城和安星眠分离之后,唐荷一直有些沉郁,表演中也市场提不起精神,为此曾经有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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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是难以抑制心中的悲伤。

然而剩下的两成就不一般了,因为那竟然是为了安星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唐荷并不喜欢安星眠,虽然安星眠长得不错,性格也很好,全然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纨绔骄横,但唐荷总觉得他不配做章浩歌的弟子。安星眠固然聪明好学,但对于长门,并没有那种骨子里的信仰和坚定,他只是一个被父亲遗命所压、被迫修行的倒霉蛋,哪怕能在法会中舌灿莲花辩赢一切对手,唐荷仍然觉得他不是一个真正的长门僧。

可是在那个诀别的夜晚,唐荷才发现,原来安星眠的心底深处还有一种她从未发现的力量和信念。这个发现让她困惑,并且开始不断地想起过去安星眠对她的种种钟情。她忽然想到,如果安星眠也因为长门而死,她会不会像对章浩歌那样,也感到深深的难过呢?

这样的心态让她总是有些恍惚,休息了一个月之后,才慢慢开始能够集中注意力。这之后秋雁班在宛州奔走了多个城市,唐荷为了弥补之前一个月的损失,表演分外卖力,还新添了一些高难度的花样,每一场演出都能赢得满堂喝彩,班主自然也赚了个盆满钵满。

十一月的时候,秋雁班来到了云中城。这是一个以手工业发达而闻名的城市,并没有太多的娱乐,比不得纸醉金迷的南淮之类的繁华城市,秋雁班的到来给这里的人们带来了许多欢乐。而对于秋雁班的演员,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伶人们而言,这里的观众也不像南淮之类地方的有钱人那么浮躁,令他们能保持较为愉快的心境。

所以唐荷的心情也一点一点好了起来,她并没有进行过长门的修行,但是从小被章浩歌耳濡目染,对生死之事还是比一般人要达观一些。在她看来,既然章浩歌主动选择了慷慨赴死之路,那就尊重他的选择罢,至少那样的死能让他求仁得仁。她把身心都投入到演出当中,让疲惫的身体麻醉心灵,渐渐地,想念章浩歌或者念及安星眠的时间已经越来越少了。

某一天夜里,秋雁班在云中城的城南戏院完成了又一次精彩的演出,获得了观众们经久不息的掌声。演出完成后,唐荷坐在后台,疲倦地卸着妆,这时候一名打杂的小厮来到了她的面前。

“荷姐,有一个人一定要见你一面,还说要送你礼物。”小厮说。

唐荷叹了口气。有钱人在演出后送钱送礼,借机攀谈试图约会,原本是她经常遇见的事。以她的性子,本来不会搭理这些人,但班主苦苦相劝,建议她不要得罪有势力的人,以免给秋雁班带来麻烦。所以唐荷出于无奈,有时候也只能和这样的热情观众见一面,不咸不淡地说上两句话。这就是所谓的身不由己。

“让他进来吧。”唐荷摆摆手。

小厮出去了,很快领进来一个奇怪的客人。这个人打眼一看不过三十来岁,相貌称得上英挺,但仔细看却能发现他额头上深深的皱纹和黑发中混杂的星星点点的白发。而这个人身上最吸引眼球的特征在于,他双腿残疾,手里拄着一副金属拐杖,看来是纯钢的。

这年头,连瘸子都会跑到戏班子里勾引女伶了?唐荷正在想着,还没来得及在脸上挤出假笑,这位奇怪的访客就开口了,并且一开口就显示出他的与众不同。

“唐荷小姐,我是一个粗人,所以恕我说得直白一点,我不是来追求你的,也不想勾引你上床。”这位怪客的嗓音倒也蛮好听的,就是说出来的话的确够直白够粗俗。

唐荷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但怪客的下一句压低嗓门的话却让她一下子更加错愕:“我来是想问你,你想不想见一个叫安星眠的人?”

片刻之后,唐荷离开了戏班,和这个名叫白千云的男人来到了一个僻静的小池塘边。白千云简单做了自我介绍,并且简述了安星眠这几个月的行踪,然后说:“我前几天接到了安兄弟的信,他大概会在三天之内到达云中城。但他并不知道秋雁班也在这里。所以我冒昧地前来拜访你,希望你能抽空见一见他。他虽然提到你并不太多,但我看得出来,他对你一往情深。”

唐荷有些哭笑不得:“所以你背着他来找我,想要做个媒婆么?”

“做媒什么的可不敢当,”白千云一本正经,“你如果不喜欢他,那岂是可以勉强得来的?只是我这个兄弟身上背负了太多的东西,虽然表面上总是很轻松,但我看得出来他心里很累。我只求你和他见一面,陪他说说话,让他心里稍微好受一点。”

唐荷没想到白千云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楞了愣神,好半天才说:“可是……他明明知道我是不喜欢他的,那我和他见面,他不会更加难受吗?”

白千云也是一怔,搔了搔头皮:“我还真没想到这一点呢,那……那岂不是反而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