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行
作者:丁理
出版社:现代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ISBN:9787514324976
所属分类:图书>青春文学>玄幻/新武侠/魔幻/科幻
图书>青春文学>大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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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我们亲手毁了我们亲爱之人,他们飞到天上去,我们却只有下地狱。地狱里什么都不必有,他们的名字和容颜就是最严苛的刑罚。
一个是洛阳杀手会的杀手,一个是司徒家族声名显赫的凌少爷,徐晖和凌郁本没有交集。
但是突如其来的相遇,将怎样改变他们的命运?
他们青春韶华,俊美少年。他们并肩出生入死,惨烈又快意。然而,当徐晖的梦想与真心渐行渐远,当凌郁隐秘的身世一点点被揭开。他们的爱情、友谊,甚至他们自己,忽地都被推到了悬崖绝壁,岌岌可危。
是迷失,还是寻觅?是任其沉沦,还是再度升起?
作者简介
丁理,作家、资深公关人、文艺女青年,特立独行的水瓶女。
80后,生长于帝都,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多年知名跨国公司从业经验,专攻企业传播、传媒战略与危机公关。
担任多家媒体特约撰稿人,书评人,影评人。擅长书写青春、情感及旅行题材,写作风格唯美细腻。
现专注于开拓婉约派武侠领域,从事长篇武侠小说创作。
痴爱阅读、写作、电影和旅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两次进藏,探访雅鲁藏布江大拐弯,朝圣珠穆朗玛峰,寻访沙漠中西藏的第一座寺庙桑耶寺;
两赴新疆,领略北疆壮阔,与哈萨克人策马林间,深入南疆风暴的核心,与十万维族人同逛和田大巴扎,穿越帕米尔高原,登上世界上海拨最高的口岸红其拉甫;
深入云南香格里拉,走进梅里雪山里的古老藏族乡村,考察“滇西北梅里雪山-老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两度赴苏州考察平江老城规划与苏州园林布局;
足迹遍布亚洲、欧洲及非洲大陆。
信奉爱、自由和美,且愿身体力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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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冷酷残忍的少年,住在司徒家族幽僻的一角,不用人侍候,不与人亲近,
过着一种古板单调的闭塞生活。
我内心的热望与怨尤,从来无人过问,无人知晓。

楔子

那个孩子依稀记得,很多年前曾向父亲询问一个不识得的字。父亲说那是“麋”,麋鹿的麋。孩子问麋鹿什么样。父亲笑言这种小兽模样似是而非,生得驴不驴,牛不牛,驼不驼,鹿不鹿。孩子又问鹿下面为何是个米。父亲随手翻开一卷《埤雅》,上面说麋字里的“米”其实便是“迷”,是因“麋性喜迷”的缘故。从此那孩子心中便时常想起麋鹿,眼前一团模糊的影子,让人困惑迷惘。
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阳光卷着杜鹃花瓣和柳条的芬芳,扬扬洒进凌书安家的院子里来。凌家扎在这座偏僻小城的城东一隅,靠着数亩田地和一间私塾过活。外面的富贵繁华,战乱流离,统统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只是千千万万安稳寻常人家中的一户。
用过午饭,凌书安泡上一壶白鹤翎,在书房里继续研读他的《周易》。凌夫人执手帕轻轻掸去厅堂桌案上的一星浮尘,然后在那把刚好能沐浴阳光的竹椅中坐下,拿起绣了一半的女红。花园里不时传来两个孩子的嬉戏之语,空气中回荡着这世上最干净明亮无知无畏的笑声。
然而一切便在这个煦暖温婉的午后戛然而止。
一骑快马自北城门箭一般飞驰入城,马背上一水披着黑斗篷的蒙面男人,脸上只露出两道目光炯炯,直指同一方向。他们所过之处,马蹄激起一片烟尘。小城居民从未见过如此剽悍的人马,惊慌失措地向路边躲闪,手按着扑通扑通乱跳的胸脯,唯恐仗打到家门口来了。
只半炷香工夫,这一队黑衣人马就冲到了城东街角的一座院落前。为首的黑衣人一挥手,所有人都“吁”的一声勒住缰绳,坐骑便即硬生生地停住不动。黑衣人齐跃下马来,走到凌宅门前。为首者扣拍门环。不多时,便有老仆人把门打开。
老仆陡然见到一群黑压压的蒙面人,不由往后倒退两步。
“凌书安家?”从黑衣人的蒙面下,传来一个洪亮浑厚的北方口音。
老仆微一迟疑:“是,你们……”
黑衣人点了点头,低声说一句:“好。”
老仆眼前光花闪耀,他恍惚觉得对方手里多了件东西,随即腰间一疼,方才看清原来一柄长刀已插入自己小腹。他睁大了眼睛,未及出一声,就倒在地上断了气。
为首的黑衣人发出一声轻蔑的低哼,带领众人踏过老仆的尸体,大步迈进凌宅。凌夫人的两个丫鬟正在院中打扫,见到几个陌生人闯进来,瞪圆了眼睛拦上去问:“嗳,你们谁呀是?”
黑衣人一振衣衫,原来每个人的黑斗篷下都握着一柄长刀。两个丫鬟看到凶器,吓得尖叫起来,顷刻间便送了性命。
这些黑衣人仿佛嗜血成性的妖魔,见人就砍,一刀即取性命。他们训练有素,出手干净利落。鲜血飞溅到雪白的墙上,慢慢向下淌,如同一幅幅猩红色的泼墨画。
凌夫人拂平染缬罗裙上的褶子,忽听得屋外嘈杂之声。刚放下手中女红,一个六七岁年纪的孩子便慌慌张张跑进来,拽住她衣角悄声道:“妈妈,外面有坏人!”
凌夫人吃一惊,往门口探身望去,便看到黑衣人挥舞长刀的身影。为首者左手一指,带了两个人朝厅堂走来。凌夫人忙拉起孩子想往后面去,又寻忖不妥,便即坐回原位。她强按下心头惊惧,柔声对孩子说:“海潮儿,别怕!躲到妈妈裙子下面来,我们跟他们玩捉迷藏。”
“好哇!”那孩子也忘了害怕,连忙钻入凌夫人裙摆。凌夫人小声叮嘱道:“记住了,千万别出声!不然便给人发觉了。”
“是!”孩子探出头来瞅着母亲,满脸都是稚嫩的兴奋与狡黠。
“快藏好了。”凌夫人勉强一笑,见孩子的小脑袋缩了进去,随手又拿起没做完的女红。她余光扫见三个黑衣人大步流星闯了进来,神色微变,仍强作镇定,抬起头来问道:“几位是什么人?”
黑衣人见她作主妇打扮,便收住了脚步。为首的大咧咧地问:“你是凌书安的婆娘?”凌夫人一颗心霎时绷得更紧了,难道是相公在外面得罪了什么人?
“——妈妈!”门口忽传来一声清脆的童音,跟着跑进来一个小女孩儿,粉扑扑的脸蛋像只苹果。
凌夫人再也掩饰不住满心惊惶,颤声叫道:“芳儿,快过来!”
小女孩疾步扑进了母亲怀抱。
众黑衣人的目光“刷”一下都聚集在这小女孩儿身上。几人低声耳语两句,为首者便指着小女孩儿问道:“这是你闺女?”凌夫人不言语,把女儿一劲儿往自己身后藏。黑衣人又问:“你家还有别的女娃吗?”凌夫人全身簌簌发抖,只是摇头。
几人相互对视。为首的点了个头,站在他左边的那个黑衣人如一道黑色电光:“噌”地向凌夫人俯身冲去。凌夫人但觉怀中一空,女儿凌芳已落入黑衣人手中。小姑娘吓得大哭起来。
凌夫人一颗心几乎要跳出喉咙。“芳儿——”她腾然起身,想把孩子抢回来。但右边那个黑衣人比她快得多,手起刀落,凌夫人跌坐回椅中,脖子一垂,就此没了声息。
男主人凌书安听到动静,从书房踱进中堂,正目睹妻子被杀的情景,不禁“啊”的一声叫出来。几个黑衣人回头瞅见凌书安目瞪口呆的神情,爆发出一阵嘲弄的大笑。
“你,就是凌书安?”首领指着他鼻尖,一挑眼皮问道。
凌书安回过神来,浑身战栗着问道:“你们是谁?做什么……做什么杀我夫人?”
黑衣首领向他走过来,冷冰冰地说:“老子不但杀你婆娘,还要杀你!”
凌书安刚想说我们谁都没招惹,你们凭什么,猝然觉得腔子里一凉,低头只见肋下露出一截刀柄。那黑衣人凑近他耳边,咬着后槽牙低声道:“谁叫你多管闲事,替别人养孩子!”凌书安恍惚中看到女儿凌芳在一个黑衣人的手中哭喊,脑海中白茫茫一片,慢慢滑倒在地,闭上了眼睛。
那个抱小孩儿的黑衣人见凌芳不住哭闹,拧着眉头喝道:“哭什么哭?烦死了!”顺手一摔,孩子额头恰巧撞上砖地,便不再动弹。
屋子里霎时寂静无声。
黑衣首领急忙伸手探在小女孩儿鼻下,察觉她已无呼吸。他抬手给了手下一巴掌,厉声呵斥道:“你干的蠢事!拿个死孩子怎么交差?”
手下捂着脸唯唯诺诺:“……哪知道她这么不禁磕碰……”
其他黑衣人陆续奔进堂屋,汇报说各处均已搜查干净,不见有其他孩子。
“如此看来,便就是这丫头了。”那首领紧锁眉头,狠狠瞪了失手摔死凌芳的冒失手下一眼,随即弯臂抄起凌芳的小小尸身,向一众手下喊了声“走”。所有黑衣人都把长刀收进斗篷,齐刷刷走出凌宅大门,纵身上马,飞驰而去。
太阳冷了下来,漠然扫过这座适才还是一片欢声笑语的宅院。大门口、花园里、屋里屋外,到处倒着凌家人的尸体。他们的眼睛和嘴巴都张得老大,好像死到临头还不能相信似的。尚未及说出口的冤屈凝结在空气里,冻成一片死寂。
这时隐隐有衣服窸窣的声音。适才躲在母亲裙摆下的那个小孩儿悄悄爬了出来。他看到母亲歪在椅中,就拉起她的手唤道:“妈妈!妈妈!”可是母亲一动不动,手比冰还要冷。他转头看到父亲躺在地上,便跑过去跪在地上拉扯父亲的衣袖,胆怯地叫着:“爹爹!爹爹你怎么了?”
凌书安微微睁开眼睛一线,干裂的嘴角动了动。他想到有一件要紧的事情要告诉这个孩子,可是身上好像有个大洞,所有的力气一点点都从洞口泄了出去。他勉强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唤:“海潮儿……”
那个叫海潮儿的孩子俯到凌书安耳边,轻轻答应着。凌书安说:“你的……匕首呢?”
“在这儿呢,爹爹!”小孩儿从腰间拔出一柄精巧的透明匕首。
凌书安微微点了点头:“记着……一定……收好了……千万别……别丢了……”
“是!”小孩儿听话地把匕首藏入腰间,拍拍衣裳说:“爹爹你看,不会丢的。”
凌书安胸脯上下起伏。他拼着肺里的最后一口气,断断续续地说:“孩子……快……快去找你娘……你娘姓凌……你……你不是……”
小孩见父亲话说到一半便即停住,遂拉住他手问:“不是什么?爹爹你说话呀!”可是凌书安眼珠鼓起,手脚僵直,一动也不再动了。
小孩觉得手上黏糊糊的,摊开一看,全是殷红鲜血。他害怕起来,嘴里轻声唤着爹娘,泪珠从乌黑的大眼睛里滚落下来:“爹爹你说话呀!爹爹你怎么了?”
门外忽然传来响动,脚步和话语之声接踵而至。海潮儿擦了擦眼睛,警觉地藏到父亲身后,悄悄探出小脑袋张望。只见陆续进来一拨人,中间簇拥着一位华衣美服、三十来岁年纪的男人。他身旁一个瘦高个子的灰衣男子躬身道:“主人,看来是他们先到了一步。”
那华服男子容貌十分英武,眉宇间朗朗乾坤,只是脸上略带几分严苛之色。他紧锁眉头,冷冷道:“连一个活口都没留下么?”
灰衣人低声答道:“是。”
“那个小姑娘呢?”
“弟兄们刚已查过了,没见她的尸首。想必是被……被他们的人带走了。”
“风组的消息,到底比人家迟了半步。”华服男子哼一声,显得颇为不快。他环视厅堂,余光扫过凌书安尸身,突然高喝一声:“什么人?”
他身后迅即蹿出几名手下,向尸体围拢上去,把那小孩揪了出来。
华服男子严厉地盯着这孩子。但见这孩子穿着一身翠色交领短衣,乌发垂髫,衬得一张小脸粉雕玉琢。见是这样一个俊俏的小男孩儿,华服男子的脸色这才略微缓和了些,沉声问道:“你是这家的孩子?”
“是。”小孩儿工工整整地回答,一对乌黑眼睛不怕人似的望着那男子。
华服男子见这小孩儿虽则受了很大惊吓,脸上犹有泪痕血迹,却自有一股凛然神气,不像一般孩子小鸟似的畏缩。他指着凌氏夫妇的尸首又问:“这可是你爹娘?”
小孩掉头望向一动不动的父母,垂下眼睑一点头。
“你们家藏的那个女娃儿呢?”华服男子身旁的灰衣手下忍不住插进话来。他见小孩儿目光迷茫,迟疑着不言语,就伸手一戳他额头,唬眼瞪视说哑巴了你。小孩儿身子打晃,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步,硬生生站定,拿手背狠狠一抹前额,闭紧了嘴巴瞪着灰衣人,仿佛是嫌他手指不洁似的。
华服男子扫了手下一眼,和颜悦色向小孩儿说道:“你家里,可还有什么兄弟姊妹吗?”
“我妹妹……我妹妹也给他们害死了。”泪水忽地蒙住小孩儿双眼,可他绷紧了脸咬住嘴唇,不肯在生人面前落泪。
华服男子眼中掠过一片阴影。他强按下心头沮丧,放缓了声音道:“那全家就剩你一个人了。你有什么打算?”
小孩儿摇摇头,拼命忍住不哭,号啕憋在嗓子里硬住了,小脸上现出一种端正而倔强的神气。华服男子端详这孩子,心头莫名一颤。他不由问道:“你可愿意跟着我吗?”
“你是谁?”小孩儿盯着那男子冲口问道。
这句话出自这样一个小孩儿之口,显得又是天真,又是挑衅。一旁的灰衣人赶忙出言喝斥:“小子,不得无礼!还没有人敢在族主面前如此放肆!”
那华服男子一摆手,灰衣人便低头住口不言了。华服男子微躬下身,对小孩儿说:“我叫司徒峙,住在姑苏城。我可以带你回家,若你愿意,还可以教你武功。”
“什么是武功?”
“是一种厉害的本事。学会了武功,便只有你打别人,再没人能欺侮你。”那个叫司徒峙的男人微微一笑。
“那是不是就能打得过今天那些坏人?”小孩儿的眼睛亮了,放射出异样的光彩。
司徒峙一怔,不知觉间收敛了笑容:“那要看你吃不吃得苦。”
小孩儿点点头,小声说:“我跟你走。”
司徒峙牵起孩子的小手,拉着他走出大门。小孩儿觉得司徒峙的手宽厚有力,扬起脸看,他的人高大威严仿若天神,一颗忽上忽下的心骤然安定下来,牢牢抓住了这只通往未来的命运之手。门外正是夕阳西下,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就这样携着手,缓缓走进殷红如血的天地中去。
邻居经过的时候,发现凌书安家遭了洗劫,地上尽是大片大片的血渍。也有人传说,黄昏时分,依稀见到凌家的一个小孩儿跟着一群衣着华丽的外乡人走了。从此凌家被看作凶宅,再无人敢靠近,渐渐便成了一片荒芜之地。

天涯

中原平阔,唯洛阳居天下正中,最是人间繁华。徐晖走在正午时分的洛阳城里,迎着热辣辣的日头,习惯性地晃晃肩膀,想抖落一身污秽潮气。
徐晖刚干完一票任务,风尘仆仆地连夜赶回来。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愿在沿途客栈过夜,嫌那种地方没有一丝人气。适才王明震拍着他肩膀,例行公事地说这趟辛苦你了,他动动嘴角,敷衍地还了个微笑。其实活儿并不棘手,一个脑满肠肥的老头子,听说当年也曾是叱刹风云的人物,如今却早已在妻妾酒席、寒暄应酬之间消磨了锐气。盯着缠在他脖子上的一圈圈赘肉,下手时徐晖寻思着恐怕又该磨刀了。
徐晖不知道背后出钱的事主是谁,也无须知道。有人付了银子,王明震点了他的号,给他一个地点一个目标,他便抄起武器,径直去让那个名字从此在世间消失,然后领得一笔尚算丰厚的酬劳。他不了解其中的恩怨纠葛,因而不会生出丝毫的不忍或是愧疚,血喷出来的刹那,甚至不会眨一下眼睛。天下再没有比这更简单明晰的行当了。徐晖拍拍腰间刚领到的五十两银子,琢摸着先去哪里好好吃上一顿。
徐晖是一个杀手。一般杀手多惯于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昼伏夜出,生怕给人认出面目。可徐晖偏偏喜欢走在青天白日下晒太阳,特别是每次又干完一票之后。回到洛阳,他心上便升起一种重回人世的惊奇与欢欣,只觉得天地仿如刚被新妇擦过的铜镜般透亮,空气里弥漫着炊烟,炊烟里裹着浓浓的暖意。
他实在是喜欢人世间的喧嚣与热闹。他多么想切切实实成为这其中的一分子,跟太阳底下的人们一道歌舞升平,相亲相爱,也跟他们一起拼争抢斗,踩着他们的肩膀爬到更高更显眼的位置。他盼望享受清白单纯的幸福,有人立在明净的窗下等他回家,炉子上煮着香气满溢的浓汤。但是他也渴求功成名就的幸福,他想听到人群竞相传颂他的名字,仰慕他的光彩。他对两种幸福抱有的希望和想象,仿佛两股麻绳,一节一节地编织纠缠,拆散不开也合不成一股。可是他的这两个梦想都显得有点儿可笑,因为杀手是不现人形的,他们只是一个个代号。在洛阳杀手会里,徐晖的代号是二十九。
徐晖眯着眼睛,在盛夏时分的洛阳城里走神地游荡,周围的浮华与热闹是他的热望,却也只是他的陪衬。人们从他身边接二连三地经过,可没有人认得他,更没有人想要拉他一把,把他拉进那个金光灿灿的世界里去。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在别人眼中就如同一棵树一根草一块石头那样无关紧要。他们不知道他的价值。但总有一天,他攥紧了拳头,总有一天他会让他们知道的。
遽然徐晖背脊不自禁地一挺,觉出有两道目光正注视着自己。这就是杀手最基本的素质,即便在神游天外之际,也对周遭一切保持天生的警觉。他的目光倏地追上那道注视,只见一个高大魁梧的青年斜靠着玉肴居门前的柳树,双手交叉在胸前,正瞅着他笑。徐晖紧绷的脸也被这春风般的笑容吹开了:“好哇,你小子还在城里哪。”
“不等你领了银子请我喝酒,我哪就舍得走?”树旁的青年名叫高天,他在王明震的杀手簿里有另外一个名字,二十八号。
两人上了玉肴居二楼,拣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要上几碟小菜,一坛杜康,对坐小酌。徐晖看着高天,就像是照见自己。一个二十一岁的杀手,样貌还算端正,只是双眼因长久注视目标太过专注而布满了血丝。嘴巴闭得很紧,因为需要张口说话的时候很少。永远是一身暗淡的短衣衫,不太光鲜也不过于寒陋,走在人堆里决不会扎眼。右手大而粗糙,仿佛一只搭在弓上的箭,随时准备着离弦而出。
徐晖和高天都是最顶尖的杀手,也正是最黄金的年华。但是再过五六年,他们的眼力将不复现下这般又准又狠,他们握刀、握剑、握暗器的手会开始发抖。视线一模糊,就看不清目标;心一犹豫,倒下的就成了自己。徐晖见过许多三十来岁的同门,尚留得性命的已是侥幸,王明震可也很少再点他们的号了。他们终日泡在酒馆里,浑浑噩噩度日。难道,这也就是自己和高天的将来吗?
高天看出徐晖走神了,敲敲桌子笑道:“怎么,心疼酒钱了?等我回来请你就是。”
“阿天,你这只手,杀过多少人了?”徐晖盯着高天勾起的指头。
“哪还记得住?干过一票,就忘掉了。”
“那这手还能再杀多少人?”
高天仰头干了一口酒,凑近徐晖压低嗓门说:“我希望,这是最后一个了。”徐晖抬眼讶异地瞅着他,听他悠悠说道:“每回我去杀人的时候,都希望这是最后一个了。我早就腻歪这种躲在阴沟里的日子了,真腻歪透了!我真想‘噌’地一下,跳出这阴沟去!”
“跳出去?跳到哪儿去?”什么东西狠狠抓了一下徐晖的心。
“天地之大,去哪儿都好。反正是要走到太阳底下去,把一身的虱子跳蚤都甩掉,高高兴兴地做一番自己喜欢的事!”
徐晖早已在心底里千百次地起过这个念头,此刻听高天真真切切地在耳边说出声来,浑身的血液立时像滚沸了似的,直冲头顶天灵盖。那热气抵住他喉咙,一声赞叹就脱口而出:“说得好!”
徐晖和高天是中原大地上两个不起眼的孤儿,无父无母,没有从前亦不知将来。他们并肩长大,一起挨过沿街厮混、忍饥挨冻的童年岁月,也一起在洛阳杀手会的残酷训练中受过鞭挞,流过血汗。年纪轻轻即惯于操刀杀伐之人,性情往往孤僻怪诞,冷漠无情。徐晖常常觉得他至今能保有对人世的新鲜与热望,正是因为身边有高天这个热血奔腾的兄弟。他们对彼此了解得透彻,徐晖心中翻来覆去的想往、期待和不甘,其实又何尝不是高天的心事?
“你说咱们真要走的话,明叔……他会答应吗?”徐晖微一迟疑。
高天摇摇头:“你还不了解明叔吗?他会想一切法子说服咱们留下来。”
徐晖心一沉,王明震对他们有收留和养育之恩。若不是当年明叔递过来的一口饭,他们俩能否活到今日都还说不准,即便苟且活着,过的也是猪狗般的日子。如今他们长大成人,硬要不顾离去的话,似乎太不懂知恩图报。可若是不走,就只能窝囊在洛阳杀手会的犄角旮旯里,发臭发烂,最后死路一条。
人只活一次,应该发光发亮,怎么能够像狗一样地默默死去?徐晖把心一横:“不行就只有先斩后奏了。”
高天此番任务需远走滇西,两人约定待他回来,就一起离开杀手会。他们虽然心中忐忑,觉得这个举动对明叔不那么仗义,可这世界太明亮,迎着阳光,就能看到许多绚丽耀眼的气泡,每一个气泡里都充满了对未来的许诺。他们年轻的心被这许诺高高扬起,就要往远处飞去,再也不能停在原地。
高天走后,徐晖终日里便冥思苦想不做杀手以后,究竟要干点儿什么才好。一时起兴想要开一家酒肆,和高天想什么时候喝酒,就什么时候喝他个痛快。一时又想干脆从戎投军,凭着一身功夫,成为三国魏晋时候那样响当当的英雄人物。再一时又想,管他干什么,先把那些执行任务时匆匆经过的名山大川走遍再说。还没等他想好,新的命令却突然来了。
“这次是江南司徒家族的二把手汤子仰。此人貌不惊人,拳脚功夫可十分厉害。三日之后,他会到嵩山脚下去会绿英帮帮主郭胜。这回下手不那么容易,你到嵩山后,先跟老四会合,两人一块儿去。”王明震交代道。老四是老牌杀手,是杀手会里江湖阅历最广的几位前辈之一。
“阿晖!”徐晖转身出门时,王明震从背后喊住他。徐晖回过身来,屋檐在王明震脸上投下大片阴影,让他看起来仿佛有些凄惶。他把重音含在喉咙里,低声道:“行动要谨慎,万不可教司徒家族的人抓住把柄。”
徐晖恭谨地答应了,心上却波澜翻涌。汤子仰,他默念着这个名字,这兴许就是自己杀手生涯里干的最后一票了。而这最后一人,想不到竟是如此大有来头。
当时江湖一分为二,由南北两大帮派分庭抗礼。北方由雕鹏山把持,原本的山主岑渭十几年前遭人寻仇斩杀,山主之位由他手下爱将杨沛仑争得。南方的不二领袖则是声名显赫的司徒家族。司徒家族几十年前还只是姑苏一家丝绸制造商,在司徒敬德的统领下,扩张成为苏浙一带最大的名门望族,族主之位后由司徒敬德的独子司徒峙继承。司徒峙其人武功、谋略都是一等一的,把家族势力又延展至整个江南的广阔地域,官商武夫,黑白通吃。小一点儿的帮派依照地理位置,大多依附于这两大帮派,在其庇护下讨一个踏实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