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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驳查工作要面对的,是一大群无比顽强而又无比狡黠的劲敌。

中国自古有两股力量始终在纠缠对抗。一股力量来自中央,千方百计想要搞清楚基层情况;另外一股力量则来自基层,千方百计不让中央知道实际情况。

尤其是一涉及钱粮徭役之事,人类的想象力和智慧是无穷的。上头有多少条政策,下面就有多少条对策。汉代搞“案户比民”,民间就敢“舍匿虚田”;隋唐有“大索貌阅”,民间士子就敢“冒籍取解”;宋代搞“衙前差役”,老百姓就会“析居避役、鬻田减户”。

【注释】

案户比民:汉代法律规定,百姓年十五至五十六之间,每年缴纳一百二十钱,叫作算赋;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缴纳二十钱,叫作口赋税。通常每户农家,应服徭役的男丁约为两口,为了不耽误耕作,就要以每人一月三百钱的代价雇人代役,叫作更赋。若想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完备的户口登记册,还必须进行户口调查,掌握人口年龄的变化。户口调查即案比。每年的八月中秋之际,将一县居民集中到县城,观其面貌、形体以查验其年龄是否属实,登记在人口簿册上,即为“案户比民”。

舍匿虚田:舍匿,窝藏、隐藏之意;虚田,即土地的实际亩数多于名义亩数的部分。百姓有意将多出的田亩数隐藏不报,以免多交税粮。

大索貌阅:大索,即清点户口,登记姓名、出生年月与相貌;貌阅,即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加以核对。貌阅的制度渊源可追溯到汉代的案户比民。隋文帝年间,为改变户口隐漏严重、国家赋税减少、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中央下令在全国各州县大索貌阅,凡出现户口不匹配的情况,地方官吏都要被处以刑罚。此次貌阅,还要求堂兄弟以下亲属同族而居者必须分立户口。此制度为后来的唐朝所沿袭。

冒籍取解:唐代科举制度规定,士子应在本地参加府试,获得解送资格。若要离开本籍,到其他府州参加府试以取得解送资格,再到京师参加全国性考试,即为冒籍。类似于现在的高考移民。科举制度初设之时,此类现象很少见。但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省试登第人物与发解诸州的比例出现失衡,士子为了增加登第的机会,冒籍取解的现象逐渐多了起来。如我们很熟悉的大诗人王维,就没有参加本籍贯蒲州府的解试,而因其善弹琵琶曲,博得某位公主的欢心,获得了京兆府的解头。

衙前差役:衙前,产生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时期的一种重难差役,由武人充任,负责看管和运送官物。到了北宋时期,衙前役主要由乡村上户轮流承担,服役范围很广,职任繁杂,包括押送漕粮、搬运盐席、送纳钱物、主典库务、采购货物等等,给乡村上户造成很大的负担。后来,因难以承役而逃亡非命者,比比皆是。

析居避役、鬻田减户:析居,即分居、分家之意。政府征发差役,以丁口即资产而定户等,不同的户等承担不同难度的差役。往往愈重愈难的徭役都会归上等户轮流负担,面临倾家荡产的危险,故高户成为人们的大忌,于是想方设法减少人口和家资,或父子、兄弟分居,或寡母改嫁,或弃田与人,以降低户等,避免重役。鬻田减户,卖掉田产以降低户等,避免承担重难差役,是析居避役的一种手段。

不说别人,那位“凿壁偷光”的鸡汤代表人物匡衡,他在朝堂上直言进谏、刚正不阿,一退休回家,就利用地方土地档案的疏漏,偷偷侵吞了四百多顷地。可见人类的天性是很诚实的。

明代的情况也并没什么不同。当年周铸前往浙西清丈田地,地方上的富户就纷纷把自家土地转到仆人、佃户以及亲戚家名下,以此减少赋役——还有个名目,叫作“铁脚诡寄”。地方上对抗中央的花招,可多着呢。

朱元璋搞出的这个黄册、里甲与鱼鳞三位一体之法,别看纸面上的设计颇为完美,落实到执行层面,仍有无数漏洞可钻。驳查驳查,驳的是舞弊隐匿之情,查的是版籍疏漏之处,正是为了减少民间干扰,尽量让中央掌握最翔实的数据。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在编造黄册的命令同时,特意警告说:“所在有司官吏里甲,敢有团局造册、利敛害民,或将各写到如式无差文册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许老人指实,连册绑缚。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处斩。”

反着一读,就知道民间舞弊的情况从国初就非常严重,非得皇帝亲自提醒不可。

那么,下面的人是怎么作弊的呢?

咱们还是拿之前出现那个休宁县人王叙,虚构几个例子来讲讲。

先从最简单、最常见的情况说起。

比如在洪武十四年,王叙家的黄册记录是一家四口,父亲、儿子两个丁口,外加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当年年底,他老婆一口气生了仨儿子,人口增至七人。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又要造黄册,王叙可犯愁了。丁口多了,负累也多,得想办法藏匿人口。

他提着四斤猪肉,买通了甲首。在造册时,甲首帮他报了一个假数字,只说是新增男丁两口,全家六口人,瞒报了一口。

这样在洪武二十四年黄册上,他家人口的四柱是:旧管四,开除零,新收二,实在六。这个数据被汇总到休宁县,一路上报国家。

又过了十年,到了永乐元年(1403年)。靖难之役虽然惨烈,但各地黄册该造还得造。这次王叙没钱贿赂甲首,家里孩子也已长大成丁,没法瞒过别人耳目,只好老老实实把所有人口都报上去了。

数字送到后湖进行驳查,某位监生负责徽州档案,他磨算了一下,觉得休宁县的人口数字不对,个位数有偏差,前后差了一个人。他一路再往下细查,发现其他乡的数字都对得上,只有里仁乡差一人,这么顺藤摸瓜,直到翻开了二十七都第五图的黄册。

他调出洪武十四年、二十四年的第五图黄册,与永乐元年的黄册四柱做对照,立刻发现了症结所在。

洪武十四年王叙家户口“实在”四人,洪武二十四年“实在”六人,永乐元年变成了“实在”七人。从这个记录看出,王家添丁的节奏应该是:洪武二十四年“新收”了两人,永乐元年“新收”了一人。

可实际黄册里的“新收”这一项,只有洪武二十四年记录了“新收”两人,永乐元年“新收”为零。

数字对不上。

不用问,肯定当地有瞒报情节。于是这位监生提笔,把这一条写在另外的驳语册子上,注明理由和数据来源。户部拿到驳语,一路下发到休宁县,要求查实第五图王叙家在洪武二十四年的勾当。结果,王叙和洪武二十四年那个现年甲首,都因此而面临惩罚。

四柱之法的作用就体现在这里了。你作弊作得了一时,却很难每次都作弊。四柱之间,数字增减彼此关联,前一期黄册与后一期黄册,数字增减亦有关联,只要有一次数字对不齐,就会被驳查发现。就算你手眼通天,能把县里的青册都涂改了也没用,因为上面还有州里和府里的青册备份。你就算真能把这一串青册都改了,后湖还存有最权威的黄册。

你要是能把后湖黄册也改了……这么神通广大,你干脆直接造反好不好?

这是一个最简单,也最容易被查出的案例。比这隐蔽巧妙的舞弊手段,还多得很呢。

正德年间有一位江西巡按御史唐龙,曾详细描述过地方上的作弊手法:“江西有等巨室,平时置买田产,遇造册时,贿行里书,有飞洒见在人户者,名为活洒;有暗藏逃绝户内者,名为死寄;有花分子户,不落户限者,名为畸零带管;有留在卖户,全不过割者;有过割一二,名为包纳者;有全过割者,不归本户,有推无收,有总无撒,名为悬挂掏回者;有暗袭京官方面,进士、举人脚(角)色,捏作寄庄者。”

为了便于理解,咱们接着拿王叙家举个例子吧。

假设他们家在正德年突然发财了,一口气买了两百亩地,成了大地主。王叙不是官身,又没考中举人,没法减免税赋。等到要攒造黄册了,王家赶紧找到甲首、里长,请他们设法遮掩。

等到县衙把清册供单送下来,里长开始一一填写诸家情况。他故意把王家的两百亩地,分出去五十亩,分别写在五十户贫困人家名下。

这五十户穷人不识字,平日里都是甲首、里长代填,就算拿清册供单给他们检查,也是睁眼瞎。只有到了交税时,这些穷人会奇怪,怎么交得比往年多一点?里长瞪着眼睛说上头官差要求的,我有什么办法?反正平均每户只多交一亩,不算太要命,没人敢深究。于是,这五十户人家就稀里糊涂地替王家扛了五十亩的税赋。

这种把自家田地偷偷分在诸人名下的行为,叫活洒,又叫飞洒、洒派等等。

可王家觉得还是不满足,希望能进一步减免。里长说了,也没问题。

本管里一年前发生过一次疫病,结果张三、李四、赵五三家死光光了。按照规矩,里长要把这三户人家列入“开除”,意思是这三户已经绝了,其名下田地荒废,自然也没法交税。里长把王家的三十亩地,偷偷挪到这三户人家名下,自然也省下赋税之苦——此谓“死寄”。

那三家旁边是朱六一家,也感染了疫病,家里死得只剩下一个老头。甲首充满同情地把这一户划为畸零带管,从此不在一百一十户正管之列。里长看准时机,把王家的一个小儿子,列在这老头的户下,打着分家的旗号带过去十亩地——此谓“花分子户”。

可王叙仍旧觉得不满足,他说能不能再减免?里长说这就不是我能做主的了,得往上找人。然后里长带着他,找到县衙户房负责黄册和鱼鳞图册的主事,看有什么办法没有。

主事收了贿赂,一拍脑袋,有主意了。

明代土地交易,如果是两人私下买卖,签的地契叫白契。这个交易上报给衙门,由官府验证后盖印,才算具备法律效力,叫红契。

主事告诉王叙,你不是从杨七那儿买了五亩地吗?你们俩先签个白契,别着急上衙门办手续,先留在他名下。这样衙门里没记录,黄册和鱼鳞图册自然也不必改了——此谓“全不过割”。

王叙还从郑八那儿买了十亩地,刚给其中的一半地办了红契。主事说另外一半先别办了,你跟郑八说一声,让他还接着耕种,定期给你交租子就成——此谓“包纳”。

王叙说:“我还有几十亩地,没买卖过,这咋办?”主事说这也好办,你假装把一部分田地卖给刘九,或者从高十那儿买田的时候收田不收粮,补个假手续,把零头一抹,叫“有总无撒”——这个“撒”,是撒数,在明代财政术语里是小数的意思——这种手段,叫“悬挂掏回”,也叫“虚悬”。

户房一般会有专门的书手和算手。书手负责誊写档案记录,算手负责计算,把账簿调整做平。这些人都是当地人,家里世袭做这桩勾当,彼此之间关系密切。由这些亲自接触账目与档案的人配合,天衣无缝。

后湖驳查的时候,监生不可能去询问每一户的具体情况,他只看里册数字有无出入,只要比对无误,就直接核验过。王叙这么操作,可以安全过关。

有人可能要问了,这明显对卖家来说不合算,怎么会答应?再说如果卖家反悔怎么办,王家和他们之间都是白契,并不受法律保护啊?

很简单啊,打到他们服软为止。

王叙家有两百亩地,钱一定不少,他们随便找十来个护院闲汉,往杨七、郑八、刘九、高十家边上一站。四户人纵然不愿意,也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在本乡无法立足。白契这种东西,虽然法律上没效力,可被拳头大的人拿在手里,一样管用。

这就是血淋淋的地方生态。

尽管利用了种种手段,王叙家的田地还是不能全部避税。他继续贿赂主事,把自家二十亩上好的水田,在档案里全改成盐碱地,直接篡改了土地等级,原本是重则,这下子变轻则了——此谓“埋没”。

王叙觉得不放心,又托人在京城找了一个本乡籍贯的进士。那位虽未释褐授官,但已有资格享有减免赋役的特权。他把自家五亩田地托献到人家名下,就不必交税了——此谓“诡寄”。

王叙想了想,光是避税赋还不成,徭役也挺讨厌的,得想办法避免。

按照大明规矩,每一户人家,都要按照丁口数量分等,多者上户、中户,寡者下户。上户派出的应役丁口,要比中户多,中户又比下户多。

在各方有力人士的帮助下,王叙先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出去,分列在不同甲里。一个大家分裂成三个小家,户口等级立刻就从上户变成中户了——此谓“挪移”。

可王叙仍旧不死心,又缠着里长,在黄册上硬把自家的“中户”改成“下户”,让服徭役人数字进一步变少。里长说改好办,但每一里每年应役人数是固定的,你改成下户逃过去了,我怎么办,总不能拿自己家人填吧?

两人琢磨了一下,里长大笔一挥,把本来丁口极少的高十家,从下户改为上户了。

高十一听不干了,我家里一共就俩壮丁,本来一个应役一个耕种,勉强度日。现在您给我改上户了,两个都得去应役,那家里不就完蛋了吗?

要知道,官府的徭役可不光是十年一轮的正役,每年各种杂泛之役和临时之役十分繁重,基本上应满一年得脱一层皮。

里长压根不搭理他。高十要去县里上告,可县里直接驳回了——想告状,先跟你们里的乡老商量去。可乡老和里长是穿一条裤子的,高十站在原地,陷入了无边的绝望。

这时王叙笑嘻嘻地过来,说你家田地反正也没人种了,不如卖给我。高十哪里肯卖,可不卖家里就要饿死了,只能忍痛交割,自己别无选择,只得沦为佃户。

王叙不光逃了徭役,还得了良田,贪心更炽,连下户的徭役都干脆不想服了。他又一次找到户房主事,把本里黄册涂抹一番,把应役次序给改了。

咱们前面说了,里甲应役是十年一轮,每一年都有一甲轮到徭役。王叙家本该是乙年服役,被主事一改,和丁年服役的刘九对换了一下。刘九想也没差别,就同意了,乙年去应役。结果到了丁年,主事又改了一次黄册次序,把王叙家改回乙年,刘九赫然还得服一次役。

刘九大惊,想要抗辩,可想到高十的遭遇,只能忍了。王叙家就这么舒舒服服地埋没土地、避开了税赋徭役,把负担飞洒给了其他贫困人户。

这个故事虽然是虚构的,可在大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万历二十五年,宜兴知县秦尚明愤怒地说:“十五之中,上户诡为中户,中户诡为下户,甚者上户竟等下户,而下户更过之。以贫民而代富民之役,奈何能均。”

“奈何能均”四字,当真是触目惊心。张萱在《西园闻见录》里感叹道:“田连阡陌者诸科不与,室如悬罄者无差不至。”正是这么一番景象。

王叙的故事还没完。

他家坐拥大批良田,又不必有负担,财富迅速积累起来。他主动修桥梁、铺民道、立祠堂、开私塾,偶尔周济一下穷人、资助一下读书人,很快就在乡里树起权威。他把家里多余的银钱,放给别人做高利贷,破产的郑八、刘九、高十都不得不来找他,收益比田租还高。

靠着殷实家底,王叙的儿子再不必操心农稼,专心读书,很快考中了状元,在朝为官。王叙家的社会地位再拔高一层,可以光明正大地免除赋税徭役了。而且王家所有的佃户、奴仆,都算作王家私产,不入黄册。郑八、刘九、高十的孩子们,不得不过来依附。

等到王叙的儿子告老还乡,已成显赫乡宦,且与其他官场中人联络紧密。一代一代下来,遂成势力。

在王叙的发家历程中,我们看到:从甲首、里长、乡老这些自治体成员到衙门胥吏,沆瀣一气,和地方富户勾结在一起,把黄册、鱼鳞图册当成私有之物包办,不断把负担转移到贫户身上,形成一整个链条上的腐败,分摊风险和利益。

这在大明有个专门的名目,叫“团局造册”,现在也有个类似的词,叫“窝案”。在大明历代朝廷文书里,几乎都反复提及这个词,饬令各地严查,可见“团局造册”之猖獗。

严格来说,“团局造册”不算一种作弊手段,而是一切作弊手段的前提。大部分手法,都得靠“团局造册”才能实现。

朝廷对此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因为基层不是直管,他们所拿到的数据都是间接的。

比如,你是个现代人,民政局想搞清楚你的户籍情况,一家几口,是否结婚,不用找任何人求证,电脑里随时调得出来;但如果回到古代,你有几个娃、几亩地,县里老爷不可能亲自下乡一户户去数,只能靠里长、甲首、乡老、粮长这些地方自治团体代理人来收集、具保和上报。

换句话说,只要你搞定这些代理人,上头很难查证真伪虚实。

不过这种“搞定”本身很昂贵,底层百姓无法负担贿赂成本,只有王叙这样的乡绅、豪强以及富户有能力做。有钱人越哭越富,穷人却根本没有哭诉的渠道。于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诚如顾炎武所言:“富户操赢以市于吏,有富之实,无富之名。贫者无资以求于吏,有贫之实,无贫之名。州、县皆然。”

除了之前讲的那些,这些人还有很多手段,比如虚报死亡、隐漏资产、改换户籍、虚报灾荒、捏甲做乙、浮收税粮。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干不出来的。每一个手段背后,都是大量利益输送。

甚至连黄册本身,都有大利可图。

黄册的攒造,朝廷是不出钱的,由各地官府筹措资金,这笔钱自然也会摊派到基层百姓头上。很多明代县志里都有记载,一县黄册攒造的总费用,正常来讲多则百两,少则五十两——注意这“正常”二字。

百姓并没有议价权,官府说收多少,就只能交多少。官府大可以找他们收取两百两,一百两造册,一百两落入自己囊中,又成了一条生财之路。

我说的这个假设,价格其实还保守了。

万历二十年有一位黄册库官员途经河南,出于职业习惯,打听了一下当地的黄册业务,吓了一跳:“闻民间有言,军、黄二册加派纸价,至千两之外……大县不过二三百里,小县仅数十里。一里造册一本,每本不过一二百页(叶),纸价几何,而动派千金耶?此非积猾之冒破,则为有司之垂涎耳!”

一千两造价的黄册!

贫穷和善良,生生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有如此花样繁多的作弊手段,接下来的发展,不难想象。豪强乡绅勾结里甲胥吏,肆意涂抹黄册,欺瞒中枢,在中间环节榨取利益,并大肆侵占自耕农土地。

如果社会有足够的流动性,情况还不算糟糕。比如宋代不抑兼并,但商品经济发达,户籍宽松,老百姓尚且有别的出路。可大明的治政原则,是把民众在原地死死钉住。这时候你再搞土地兼并,那真是要人命了。

其结果就是,下层百姓负担越来越重,限于户籍逃无可逃,而朝廷所获得的税赋却越来越少。反而是盘踞中间的这个利益集团,吸血吸得大大肿胀,形成血管里的一个梗阻。

当这些梗阻遍布全身时,大明也就差不多了。

海瑞海刚峰做过知县,对底下这些弊情一清二楚。他有篇文章,专论里长之弊:“(里长)凭势作威,当大役而有壮丁之重派,应卯酉而有连累之诛求。或混扶甲首,以显售其奸诡之谋;或妄开甲干,以阴行其贿赂之术。有钱者遍为回护,善柔者不行扶持。事兼利己,则同甲首作弊以欺府县;事止利己,则假府县名色而剥甲首。百计取钱,无心抚恤……”

除了民户的种种作弊之外,其他户籍同样问题多多。

前面说了,大明户籍除了民籍,还有军户、匠户、灶户等职业户口,他们的黄册是单独册立,并由各自主管部门管理。比如军户就有专门的军黄册,归兵部负责。

理论上军户可以免掉一部分徭役,可还有大量临时性的杂泛差役,无法免除。更惨的是,他们是军户,还必须去应军差,这负担就更重了。

比如说吧,每一户军户,都要出两个壮丁去卫所服役,一个作为正军战兵,一个作为辅兵余丁,后者在军营里劳动来养活前者。除此之外,家里还得留一个继丁,平时从事生产养家。一旦军中的壮丁跑了或者死了,这个继丁就得进入军营勾补。

勾补的规矩特别狠,如果你家里没有成年壮丁,就得把孩子登记入册,还有个专门的名目叫“幼丁”。

更有甚者,大明要求军人不得本地服役,入卫补伍都得去外地。这一路上的盘缠给养,也得军户来承担,更不用说还要受清军官和各级长官的盘剥勒索之类了。

负担如此之重,军户所享受的福利却十分微薄。按照洪武年的规定,民户有两丁人口,就能担任小吏,而军户要五丁,而且最多只能让一人为生员,上升通道颇为狭窄。

其实军户也算良籍,可以参加科举。历代军户出身的内阁大佬不少,比如张居正、李东阳、高拱、赵志皋、王家屏等等。而且在整个明代科举中,军户在庶吉士的比例也颇高。不过这些都是军户中的官员阶层或富户,一来家族扩大,有足够人手;二来有钱,供养得起读书人。

对绝大部分底层小家小户来说,光是应付勾军就已经竭尽全力,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上头大概也明白军户的状况,所以严令禁止离籍转户,军户子弟不得过继、不得入赘。没办法,真放开了,估计人早跑光了。洪武年间,就有数万军户逃亡;正统三年(1438年)有一个统计,当下在逃军士的总数已高达一百二十万人——天下卫所才多少人?可见军户生活之苦。

这些军户最大的心愿,就是转成民户,洗脱这些限制。虽然《大明律》严禁如此行事,但法律归法律,架不住地方上的花样百出。

咱们再虚构一户人家举例,姑且叫张大吧。

张大家是军籍,籍在休宁县附近的新安卫,家里五口人。他实在受不了军户之苦,就偷偷联络了当地第五图的里长,央求入民籍。

里长带着他找到休宁县户房的书手,送了二两银子。户房这位书手大笔一挥,给第五图的里册里多加了一个户口,将张大家的四口人都移到这个户口之下。

然后张家到卫所那边,报了个全家死光,只剩一个张大的老母亲。于是在军黄册里,这家人只能挂去畸零户,没法应役了。等到张大的老母亲一病故,这家人在军黄册里彻底绝了,直接列入开除。张大一家,则洗脱成了民户,幸福地在当地生活着。

罗二也是军户,很羡慕张大的境遇。可他家里没钱,找不到落地的民里。他一咬牙,带着全家连夜跑了,一路从徽州跑到江西南昌府,谎称是流民,置买田地,就地落成民籍。因为古代通讯不发达,没有全国数据库,原来的卫所纵然知道他跑了,也无可奈何。

军户毕三也动了心思,可他不想离开原籍,只好另外想办法。他眼看要去远卫所充役了,就把自己大儿子入赘给近卫所的朋友,这样至少有一人不用被勾补入卫。他临走之前,恰好老婆又生了个小儿子,赶紧过继给附近的民户家——这些都是违法的,可黄册总是人写的嘛,使钱下去,总能解决。

等把这两个孩子都安顿好了,毕三就在充役的半路上失踪了,据说是被盗匪杀死,死无全尸。军中一查,他家里没有任何壮丁勾补,也只好作罢。毕三偷偷跑去一处寺庙出家,法号“三无”,混了个度牒返回家乡,堂而皇之地还俗,以佃户身份附籍在先前过继了小儿子的民户家里。

经过这么一番眼花缭乱的操作,他们全家终于洗成民籍,再不必受勾军之苦了。

还有一种绝妙的办法,叫“挪移”,对,乾坤大挪移的挪移。

比如说吧,张二一家,本来属于饶州千户所的军户,生活很痛苦。张二纠集了同甲的几户人家,贿赂也罢,胁迫也罢,硬是把这一甲的所属,改到了建阳卫。

饶州离建阳不远,但是两者分属江西都司和福建都司。这么一改,饶州千户所便不能从张二家抓人充役,人家是建阳卫的。而建阳卫呢?可能压根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就算知道,也不可能派人跑到江西地面上来执法。

两边都管不着,张二这一甲十户,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在夹缝中生活下去了。

类似的逃亡方法还有很多,充分展示了军户的无边智慧和怨念。

朝廷深知其弊,可也没好办法,只能反复要求“都司、卫所、将应勾军人逃亡年月逐一造册呈报兵部,转发其各司、府、县清军官。凡遇册到,将所清军黄册籍磨对相同,行拘原逃正身,或应继人丁”。

更可笑的是,为了怕军户做手脚,还特别要求,军户子弟不得参与军黄册的编造。就连驳查,都不得用军户出身的国子监生。

我们可以看到,无论军民,想要在户籍上做手脚,无论手段如何,最终都指向同一条路——篡改黄册;而无论改什么内容,最后都会落实到一个最现实、最技术的问题——如何篡改黄册而不被人发现。

一般的手法,在黄册上直接填入假数据即可,手段无外乎挖改洗补。

反正黄册都是手填出来的,在上头直接走墨改字即可。实在改不过来,索性挖下一块,重新把别纸补缀上去。还改不过来,拆下绵索,抽走旧页,补入改页。只要大家提前说好,上头无从追究。

用墨改字的情况,在民间极为猖獗。以至于弘治三年的时候,有官员专门上书,建议以后编造黄册,不光要给地方一个标准字体,还得规定字号。把字写得大一点,容易检阅,就没办法洗改了。

修改原册的麻烦在于,得经得起层层检查。上级有可能没查出来,也可能查出来,你为策完全,不得不一级一级往上贿赂。

顾炎武专门谈过这个作弊技术:“填于红图不可改矣,则改于黄册;印于黄册不可易矣,则公为洗补。不得于小里,则货都总妄坐于小里;不得于都总,则货县总妄坐于都总。”

因此,有聪明的不去贿赂主官,直接去找具体经办小吏下手。甚至有人胆大包天,连小吏都不用找,去找运输队。

黄册攒造完成之后,会一步一步转送至县、州、府、司以及中央后湖,中间要经历数次转运。你只要事先买通解送人员,在半路开箱子直接改册,连给官员的贿赂都省了。真是胆大包天。

不过别忘了,黄册里有四柱之法,可以查到过往一切数据。你光是伪造了一期之数,前后对不上,终究是个隐患。哪天碰到个认真的驳查人员,可能就会东窗事发。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很简单,修改旧档。把历史改掉,大家便不会知道你现在的猫腻了。

虽然黄册库戒备森严,难以混入,可不是有句话嘛:“只要思想一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大利当前,胥吏们也是绞尽脑汁,奇技百出。

咱们试举几个比较奇葩的例子。

按照后湖驳查的流程,监生会把发现的问题做成驳语黄册——后来改成浮贴在原黄册内,户部会将其打回原籍,勒令修改。修改完成之后,再呈递上来,监生根据驳语检查,发现切实修改无误,再入黄册库。

很快有聪明人发现了其中的漏洞:监生在二次驳查的时候,只会复查驳语相关的条目,其他内容不会再看。

于是他们就发明了一招极巧妙的“声东击西”。

还是举例说明。

王叙家新得了两亩田地和一头黄牛,这两项事产需要列入新一期的黄册。王叙想把它们瞒下来,可急切间只贿赂了里长,没买通县里的算手和书手。

里长宽慰他说,别着急,有办法。

等到开始攒造里册,里长老老实实地把这两项写进去,丝毫没有作弊。不过他把另外一项数据,王家的丁口,故意少写了一人。

里册递了上去,层层呈递到后湖,很快这个疏漏被驳查监生发现。监生在原册上贴了一条驳语:“查某里某甲王叙人户本期丁口虚减一人,查理与旧册实在不符,驳回本管实核重造,不得迁延云云。”

这本里册被层层掷回到第五图。里长拿着旧册,重新造了一本新的,诚实地把丁口数补回一人,然后偷偷抹去了王叙家的两亩地和一头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