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仆
作者:(加)妮塔·普洛斯
译者:拾九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03-01
ISBN:9787513347310

目录
序章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几个月后
尾声


序章
我是一名酒店女仆,负责帮你清理房间。当你在外游荡时,我悄声潜入。你不在乎身后的凌乱,不在乎我会看见什么。
我帮你倾倒垃圾,取走你不愿被人发现的小票。我为你更换床单,知道你昨晚睡在哪里、是否有人陪伴。我整理你的鞋子,在门口码放整齐。我拍松你的枕头,摘掉上面的落发。是你的头发吗?不太像。当你喝得烂醉,弄脏了马桶盖(甚至更糟)的时候,是我在帮你善后。
待我结束工作,你的房间整洁如新。床铺松软、干净,摆着四个蓬松的枕头,仿佛从未有人在上面躺过。你留下的灰尘和污渍都被吸尘器消灭殆尽。光洁的镜面照出你无辜的脸庞,仿佛你从未造访此处,仿佛一切谎言和罪恶都被抹去。
我是一名酒店女仆,我如此了解你。但是你呢?你了解我吗?


星期一
1
我知道,我的名字很好笑。在我开始现在的工作之前倒是还好,但是四年前我入职了丽晶大酒店,成了这里的女仆,于是一切都变了。
我叫莫莉。女仆莫莉(Molly Maid)读起来很押韵,像在讲笑话一样。在成为女仆之前,莫莉只是个普通名字,是我妈妈起的。她很久以前抛下了我,我也对她毫无印象。我对她的认识止步于几张照片和外婆讲的故事。外婆说,妈妈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叫莫莉的女孩有着圆圆的脸蛋,梳着高高的马尾。到头来,这两样我哪个都不沾。我有一头直顺的黑发,梳成简单利落的波波头,头发从中间(而且是正中间)分开,垂到脸颊两侧。我喜欢简单和简洁的东西。
我的颧骨很高,肤色有些苍白,就像我铺的床单。奇怪的是,有时人们也会称赞我的容貌。每天,我为精品五星酒店——丽晶大酒店尊贵的客人们打扫二十余个房间,旨在“为顾客提供具有现代特色的高雅服务”。
我从未想过自己能加入这样的高级酒店。也许其他人不这么觉得,因为在他们眼中女仆是个卑微的职业。人们憧憬做医生、律师或者富有的房地产大亨,但我不是。我做梦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在这儿工作,每天睡醒都要先掐自己一下。没错。尤其在外婆去世之后。没了她,家就不再是家,我们住的那间公寓也失去了色彩。但只要我走进丽晶大酒店,世界又会变得光彩夺目。
当我抚上闪亮的黄铜扶手、踏着绯红的地毯一路走向门口宏伟的廊柱时,我就像是走进《绿野仙踪》的桃乐丝。我穿过透亮的旋转门,看见玻璃反射出自己的倒影,黑色的头发和苍白的皮肤依旧,但是一丝红润回到了面颊上,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动力。
进入大堂后我总会驻足欣赏一番。这个地方永远一尘不染,永远崭新,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每天都与前一天相同。前台和接待处在左侧,黑曜石柜台旁的接待员穿着企鹅一样的黑白制服。当然,还有宽阔的大堂本身。大堂的形状像一只马蹄铁,地上铺着洁白的意大利大理石,一直延伸到二楼的露台。露台是新艺术时期风格,围栏锃亮,铜质的蛇身浮雕盘绕而上,嘴里衔住金色的球形把手。客人经常靠在那里休息,手搭在栏杆上,欣赏楼下繁忙的景象:行李员拉着箱子穿过人群,顾客坐在奢华的扶手椅中休息,情侣躺在祖母绿的双人沙发上,将秘密藏进厚厚的天鹅绒坐垫中。
但我最爱的还是这里的气味。每天开始工作的时候,我都会深吸一口气,闻着女式香水高雅的花香、皮质躺椅厚重的麝香,还有地板清洁剂淡淡的柠檬清香。那是生活的味道。
每天来上班,我就像活过来了一样。我变成了酒店的一部分,融入这个壮观的建筑物,成为它设计中的一环。一个庞大的艺术品中独特而不可或缺的零件。
外婆曾说:“如果你热爱自己的工作,就不会觉得工作很累。”她说得没错。每天的工作对我来说都是一种享受。我生来就是做这行的。我喜欢打扫卫生,喜欢我的小推车,还有我的女仆制服。
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每天早晨装备齐全的女仆推车。生活的富足和美好都被浓缩到可以用手推着走的大小:包装精美的橙花味香皂,迷你魁柏翠香波,精致的茶托,长方形的抽纸盒,崭新未拆封的卷纸,雪白的毛巾分成三摞——浴巾、手巾和面巾。当然,还有各种清洁用品。其中包括一支羽毛掸子,柠檬味家具抛光剂,带着淡淡香味的除菌垃圾袋,以及众多喷雾罐,装满了消毒剂和各类溶剂。它们排列整齐,时刻准备与顽固污渍做斗争。无论是咖啡印、呕吐物,还是血迹,都能擦得干干净净。装备齐全的女仆推车就是移动的清洁奇迹,令人赏心悦目。
当然,还有我的制服。如果非要我在推车和制服里选一个,我肯定选不出来。在酒店里,女仆制服就是最佳的隐形衣。在丽晶大酒店,制服每天都会送到洗衣房干洗。洗衣房位于酒店深处潮湿而隐蔽的走廊中,就在我们的更衣室隔壁。每天来上班的时候,洗好的制服就挂在我的储物柜门上,包在塑料薄膜里,上面附有一张字条,写着我的名字。
每天早上看到制服挂在那里,干净、平整、崭新,闻起来像是室内泳池或者刚刚裁好的纸张,我就会感到心情愉悦。新的制服意味着新的开始,一切过往都被清洗一空。
制服就像我的第二层皮肤,每当我穿上它,我就再次变得完整。我们的制服不像《唐顿庄园》那么古板,也不像《花花公子》那么花哨。白色衬衫搭配贴身的黑色弹力直筒裙,方便活动。穿好制服后,我就会变得更有自信,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至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如此。脱下它会让我有种暴露在空气中的不适感。
其实我很不擅长社交。社交就像一个复杂的游戏,其他人都谙熟规则,我却总像是第一次玩的新手。更令人沮丧的是,我总在重复同样的错误。有时我想称赞一个人,却说了冒犯的话;有时我会误解对方的肢体语言,说出不合时宜的话。当然了,外婆会教我该怎么办。她告诉我,人们微笑不一定是因为开心,还可能是觉得滑稽。有时候一个人明明想揍你,却会跟你道谢。外婆会说,我的社交技巧正在逐步精进。她会说:“你每天都有新的进步。”但如今她不在了,我又开始迷失方向。
以前每天下班,我都会带着一堆问题回家。“外婆,我回来了!”我说,“番茄酱真的能擦铜器吗?还是盐和醋更保险一点?真的会有人喝茶配奶油吗?外婆,他们今天为什么叫我‘伦巴’?”
但是现在,打开门之后再也没有外婆的声音。“亲爱的莫莉,我来解释给你听。”或者“你先坐好,我沏杯茶,咱们慢慢聊”。曾经温馨的两居室如今空荡荡的,死气沉沉,就像洞穴、棺木,或者坟地。
可能也正是因为我这种不善交际的性格,才没人邀请我去参加聚会。显然,我不擅长聊天,会让场面陷入尴尬。有传闻说我没有同龄的朋友,说得一点也没错。我不光没有同龄朋友,其他朋友也没几个。
但只要我穿上制服,就能融入人群,变成酒店装潢的一部分,就像走廊和房间里贴的黑白墙纸。只要我闭上嘴,我就可以是任何人。就算我一天内在你面前经过十次,你也不一定能在警察局把我指认出来。
我刚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整整四分之一个世纪!”外婆会说,当然她没有这么说,因为她已经死了。
对,死了。为什么要用别的说法呢?她没有像一阵拂过石楠花的清风那样“逝去”。九个月前她死了,死得并不祥和。
她死后的第二天,风和日丽,天朗气清。我照常去工作。酒店经理亚历山大·斯诺先生看到我很惊讶。他看起来有点像一只猫头鹰,一张方脸上架着大大的玳瑁眼镜,日渐稀疏的头发向后梳起。酒店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不过就像外婆说的那样,别人的看法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怎么想。我觉得很对,我们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人云亦云。
“莫莉,你怎么来了?”他问我,“我听普莱斯顿先生说你的祖母去世了,真遗憾。我已经找人给你替班了,我以为你会想休息一天。”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斯诺先生?”我问,“随便猜测别人的想法,只会让双方看起来都像傻瓜一样。”
斯诺先生的表情就像刚刚吞了一只老鼠。“请节哀顺变。你确定不用休息吗?”
“死的是我外婆,又不是我。”我说,“她常说: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他瞪大了眼睛,也许是因为惊讶?我永远搞不懂,为什么人们会觉得真相比谎言更令人震惊。
不过,斯诺先生终于还是答应了:“那就请随意吧,莫莉。”
几分钟后,我和往常一样在地下一层的更衣室穿制服。就算外婆死了,或者其他什么人死了,都不能阻止我上班。
也确实有另一个人死了,只不过不是在家,而是在酒店。
没错。今天上班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客人死在了床上。是布莱克先生,那个传说中的布莱克先生。除此之外,这是极其普通的一天。
我觉得很有趣,一次简单的突发事件就可以改变人的记忆方式。一般情况下,我对工作日的印象总是含混不清。哪天、在哪儿做了什么,在三楼和四楼倒掉的垃圾是什么,我总是记不清楚。有的时候我很确定自己打扫的是四一〇号房间,可以从窗户看到西侧的街道,实际上却是在酒店的另一端,东侧的四三〇号房间,和四一〇号正好是一对镜像。但如果此时发生意外事件,比如发现布莱克先生死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这一天的记忆就会变得无比清晰,从繁杂的背景中脱颖而出。变得令人记忆犹新,独一无二。
就像今天。下午三点,我快要收工的时候就发生了上述意外事件。当时我已经打扫完其他所有房间,包括布莱克夫妇在四楼的豪华套房。我回来只是为了帮他们清洁浴室。
我来了两次,并不是因为我在偷懒,或者没安排好工作。我会对每一个房间进行全方位的清洁。当我离开的时候,屋内总是纤尘不染,没有一处褶皱,也不留一丝污垢。外婆说过:整洁是神圣的。这也成了我的生活准则。我从不走捷径,总会彻底打扫每个角落。一枚指纹、一点污渍都不会留下。
我今早没能打扫浴室就离开并不是因为偷懒。恰恰相反,我离开是因为那时浴室里有人。布莱克夫人——也就是吉赛尔女士——在我来之后不久就进去洗澡了。经她同意,我进屋清理其余房间。她洗了很久,久到水蒸气都开始从门缝弥漫出来。
吉赛尔·布莱克是查尔斯·布莱克的第二任妻子,两人是丽晶大酒店的常客。这里的员工都认得他们,甚至说全国的人都认得他们也不为过。布莱克先生每个月都会来酒店住一个星期,为了处理房地产上的事务。他是有名的企业家,是人们常说的“商业巨头”。他和夫人经常出现在报刊的社会版面上。报道上常说布莱克先生是只“银狐狸”[1],可惜他既不是狐狸,也不是银色。吉赛尔则经常被描述成“年轻貌美的名媛”。
我觉得这些报道是在夸她,外婆却不同意。当我问为什么的时候,她只说:字面含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潜台词。
布莱克夫妇结婚两年,并不是很久。丽晶大酒店很荣幸能够接待如此尊贵的客人。有这样的顾客入住,也会为酒店带来声望,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我也就不会失业。
大约二十三个月之前,我和外婆在金融区散步。她给我指出了哪些大楼属于布莱克先生。在那之前我并不知道他拥有四分之一座城市,但确实如此。只可惜,死人是无法拥有财产的。
“丽晶大酒店不是他名下的。”布莱克先生还活着的时候,斯诺先生这样告诉过我。说完这句话,他还轻哼了一声。那声音很奇怪,我至今搞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而我之所以很喜欢现任布莱克夫人——吉赛尔女士,就是因为她说话很直白,而且不使用拟声词。
今早我第一次进入布莱克夫妇的套房时,对房间进行了彻底的清洁。当然,除了浴室,因为吉赛尔在里面。她看起来不太开心。我进屋时发现她眼圈泛红,还有点肿。是过敏吗?还是因为伤心?但她没有闲聊,我进屋后她很快就走进了浴室,狠狠地关上了门。
我没有多想,迅速投入工作。我工作时聚精会神,非常专注。当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拿着一盒抽纸站在浴室门外,告诉她:“您的房间已清扫完毕!我稍后会回来打扫浴室!”
“好的!”吉赛尔回道,“老天!你不用喊这么大声!”
当她终于从浴室中出来时,我把抽纸递给她,以防她的过敏或情绪还未消退。我本以为她会说两句,因为她往常都很健谈,但她很快就回到卧室去穿衣服了。
我离开套房,开始打扫四楼的其他房间。我拍松枕头、擦亮镜面,去除墙壁和墙纸上的污渍,收好脏床单和毛巾,并对浴室进行彻底消毒。
打扫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抽空将推车推回地下室,把两大袋脏床单和毛巾丢在洗衣房。地下室本就逼仄,洗衣房的强光和低矮的天花板更是雪上加霜。不过卸下沉重的换洗床单,我还是倍感轻松。回到走廊时,我步伐轻盈了许多,只是身上被弄得有些潮湿。
我决定去拜访一下胡安·曼努埃尔。他是厨房的洗碗工。我熟练地穿过迷宫般的走廊,左转,右转,左转,右转,就像一只实验室里的小老鼠。当我推开后厨大门时,胡安停下手头的工作,帮我倒了一杯冰水,我十分感激。
简单聊了几句之后,我离开了厨房,在客房服务中心补充了干净的床单和毛巾。接着,我去到空气更加清新的二楼,开始新的一轮打扫。奇怪的是,我领到的小费数额发生了变化,不过这个回头再说。
打扫完二楼,我看了看表。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我该回四楼打扫布莱克夫妇的房间了。我在门外停顿片刻,想看看里面有没有人。我按规定敲门询问,并喊道:“客房服务!”无人应答。于是我掏出万能门卡,刷开了套房的门,将小推车也拉进来。
“布莱克先生?布莱克夫人?请问我可以继续打扫了吗?我很希望能帮您二位把房间恢复到完美状态。”
没有回应。显然,夫妇二人出去了。不过这样更好,我可以在不被打扰的情况下完成清洁工作。我关上房门,看了看客房——并非我离开时完美无瑕的样子。窗帘被拉起,遮住了后面巨大的落地窗。玻璃茶几上散落着被打翻的小瓶威士忌,是从迷你吧台拿出来的。旁边是半空的平底玻璃杯,一支雪茄躺在附近。被团皱的餐巾落在地上,沙发上还留有人坐过的凹陷。早上我来的时候,吉赛尔的黄色手包在玄关的桌子上,现在已经不见,她应该是出去了。
女仆的工作永无止境。我将沙发坐垫拆下来拍松,放回坐垫后,我再次用手抚平表面,确保没有一丝褶皱。在清理桌面之前,我决定先看看其他房间。因为我似乎又要从头开始打扫了。
我走向套房深处的卧室,门是打开的,一条洁白的酒店浴袍落在门外的地板上。从这个角度看去,我能看见衣柜门是打开的,就像我早上离开时一样。因为当时衣柜里的保险柜开着,柜门关不上。我立刻发现,保险柜里的东西大多还在。但那件早上让我十分惊讶的东西不见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谢天谢地。我不再看保险柜,而是小心跨过门口的浴袍,进入了房间。
然后,我看见了。布莱克先生。他穿着双排扣西装,和我前不久在走廊里见到时一样。但是他胸前口袋里的纸张不见了。他平躺在床上,面对天花板。床单乱得不成样子,仿佛他在床上辗转反侧许久才平静下来。他脑后枕着一个(而不是两个)枕头。另外两个枕头就在他身旁,第四个枕头不知所终。但我早上铺床的时候,确实铺好了四个枕头。细节决定一切。
布莱克先生没有穿鞋,鞋子在房间的另一头。我印象清晰,因为鞋尖分别指向东西两侧。职业病迫使我将鞋子摆正,把乱成一团的鞋带抚平之后才离开房间。
当然,面对眼前这幅景象,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布莱克先生死了。我只觉得他是喝了太多酒,现在睡得正香。但仔细观察之后,我发现房间有些怪异。布莱克先生左边的床头柜上有一瓶打开的药。我知道那是吉赛尔的药,瓶身里是小小的蓝色药片,一些撒在桌面上,一些落在地板上,还有一些被碾碎,变成粉末蹭进地毯的缝隙中。这样的污渍必须用高功率吸尘器才能消灭,事后还要用上地毯清新剂才能完美化解危机。
进屋后发现客人正在睡觉——这样的情况并不常见。不如说,很遗憾的是,另一种更尴尬的情况反倒更常见。大部分打算睡觉或进行其他私人活动的人,都能礼貌地在门口挂上“请勿打扰”的标牌。如果被我打扰,他们往往都会大喊一声以示存在,但布莱克先生没有这么做。他没有让我“滚蛋”,就像他以往会做的那样,反之,他依然睡得很沉。
也正是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从进入这间房后,并没有听到他的鼾声。我确实认识一些睡得很沉的人,比如我的外婆。但是睡得再沉,也不可能完全放弃呼吸。
我认为有必要看看布莱克先生,以确保他没出意外。这当然也是酒店女仆的职责。我上前一步,仔细观察他的面部,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肤色变得多么灰暗,整个人都有些浮肿,而且看起来……非常不妙。
我小心地靠近一些,走到床边,俯身查看。他的皱纹都僵在了脸上,嘴部向下咧开,看起来心情不佳(但这对布莱克先生来说绝非罕见)。他的眼部周围有奇怪的痕迹,像红紫色的针孔。这时,我脑中警铃大作,我终于意识到,事态比我想的要严重得多。
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的身体冰冷又僵硬,就像一件家具。我把手放在他的口鼻前,希望能够感受到呼吸,但是,什么都没有。
“不,不,不……”
我将两根手指放在他的脖颈处检查脉搏,没有心跳。我抓住他的肩膀摇晃起来:“先生!先生!快醒醒!”现在想来,这个行为很愚蠢,但当时我无法相信布莱克先生竟然死了。
我放开手的时候,他倒在了床上。头部轻轻撞上了床板。我从床边退开,自己的双手同样僵在两侧。
我冲回床头柜附近,那里有一部电话,然后拨通了前台的号码。
“您好,这里是丽晶大酒店,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
“你好,”我说,“我不是住客,我一般不会打这个电话。我是莫莉,女仆莫莉。我在套房里,四〇一号房间,我遇到了突发情况,非常紧急。”
“你为什么打给前台?你去打客房服务的电话。”
“我就是客房服务!”我抬高了音量,“求求你了,请你通知斯诺先生,有一位客人……失去了生命体征。”
“生命体征?”
所以你看,直白的说法总是最好的。但当时我真的晕头转向。
“他死了。”我说,“死在床上。请立刻给斯诺先生打电话,通知紧急中心,拜托了!”
然后我挂断了电话。说实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我急得心脏在胸口怦怦直跳,房间就像希区柯克的电影一样扭曲起来。我手上都是汗,放下话筒的时候几乎没能拿住。
然后,我抬起头来。眼前的墙上有一面镶着复古金框的镜子,镜子反射出我惊慌失措的脸,还有我之前未能注意到的一切。
头晕变得更严重了,整间屋子的地板都倾斜起来,就像是在游乐园。我把手放在胸口,想要使擂鼓般的心跳平息下来,但是没有用。
“明明就在那里,却没人能看到”——这种事情比你想得更常见。这也是我当酒店女仆学到的一点:你可以对某件事或某个系统而言非常重要,但还是会被忽视。女仆是这样,其他事情也是如此。至少现在,这句话真实得令人胆寒。
不久后我就晕倒了。我眼前发黑,倒在了地上。当现实世界变得令人难以承受的时候,我就会昏倒。
而现在,我坐在斯诺先生豪华的办公室里,双手颤抖。我的神经很紧张。虽然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过去也不可能被改变,但我还是忍不住发抖。
我回想起外婆的秘诀。每当我们看电影害怕到不行的时候,她就会拿起遥控器,点击快进。“好了,”她说,“结局都已经写好了,咱们没必要为这种事情折磨自己。该发生的总会发生。”电影确实是这样,现实生活则不然。在现实生活中,你的行为会改变结果。最后是悲是喜,是失望还是满足,是对还是错,选择权都在你自己。
不过,外婆的秘诀还是有用的。我将脑海中的记忆快进,然后适时停下。很快就不再发抖。记忆中的我还在套房里,但已经离开了卧室,站在正门前。我冲回卧室,再次拿起电话打给前台,强硬地要求与斯诺先生通话。当我听到他的声音在电话那端响起的时候,清晰地将现状描述了出来。
“我是莫莉。布莱克先生死了。我在他的房间里。请立刻打电话给急救中心。”
大概十三分钟后,斯诺先生带着一小队医疗人员和警察进来了。他带我出去,像拉小孩一样拽着我的肘部。
现在,我坐在他办公室里一张吱呀作响的皮椅中。办公室就在大堂附近。斯诺先生大概一个小时前离开,让我在这里等他回来。我一只手捧着茶,另一只手拿着饼干。我不记得是谁拿给我的了。我将茶杯靠近嘴边,杯子温热,但是不烫,是适宜的温度。我的双手微微颤抖,这杯完美的茶是谁沏的呢?是斯诺先生?还是后厨的人?也许是胡安?也有可能是酒吧的罗德尼。如果真的是罗德尼帮我沏了这杯完美的茶,该有多好。
我看向茶杯:杯子是陶瓷的,粉色的玫瑰和绿色的藤蔓点缀其上。忽然间,我开始抑制不住对外婆的思念。
我咬了一口饼干,感受它在我的齿间碎开。饼干很脆,有淡淡的香味和黄油的味道,很好吃。而且很甜,非常甜。
2
我独自待在斯诺先生的办公室里。不得不说,我很担心:我的清扫工作进度落后,小费也没有领完。放在往常,这时我早就打扫完至少一整层的房间。我很担心其他女仆会怎么想,她们可能要帮我收拾残局。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斯诺先生还没回来找我,我努力抑制住内心涌起的恐慌。
然后我发现,回顾今天发生的事情可以平复心情。于是我开始回想自己是如何度过这一天,又是如何发现布莱克先生死在四〇一号房间里的。
总的来说,这是十分普通的一天。早上,我从旋转大门进入酒店。其实酒店规定员工应该从侧门进入,但很少有人这么做,我自己也乐于打破这项规定。
我喜欢大门前的黄铜扶手和红色阶梯,喜欢厚厚的地毯被踩在脚下的触感,还喜欢和门口的普莱斯顿先生打招呼。
普莱斯顿先生是丽晶大酒店的门卫,他穿着长风衣制服,头戴礼帽,制服上镶着金色的酒店标志。他已经在这里工作二十多年了。
“早上好,普莱斯顿先生。”
“莫莉,早上好。祝你周一愉快,孩子。”他抬起帽檐向我致敬。
“您最近去见女儿了吗?”
“当然了,我们周日一起吃了晚餐。她明天就要出庭辩论了!真是不可思议,我家小女孩竟然要站在法官面前据理力争。要是玛丽也能看到这一幕该有多好。”
“您肯定很自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