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犯罪事件 作者:鬼马星
内容简介:
《蔷薇犯罪事件》是鬼马星侦探杜森系列的开篇之作。生日宴会后,历史学教授坐在马桶上,嘴里插着筷子被谋杀了,首要嫌疑犯是其美丽继女强薇的未婚夫陈奇。陈奇没有不在场证明,作案动机明确,叙述的犯罪过程也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基本吻合。但是,他真的是凶手吗?侦探杜森和律师司徒云康在调查了生日宴会的宾客后,终于突破重重谎言,找出了案件的真相。他们给凶手设了一个局。

目录
·蔷薇犯罪事件·
1. 楔子 ………………………………………………………………………… 1
2. 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 2
3. 初次见面 …………………………………………………………………… 3
附录:陈奇自白书(1) ……………………………………………………… 4
4. 遗产纷争 …………………………………………………………………… 5
附录:陈奇自白书(2) ……………………………………………………… 6
5. 重回现场 …………………………………………………………………… 7
附录:陈奇自白书(3) ……………………………………………………… 8
6. 两个女孩 …………………………………………………………………… 9
附录:陈奇自白书(4) ……………………………………………………… 10
7. 她无所谓 …………………………………………………………………… 11
8. 美丽的女委托人 …………………………………………………………… 12
9. 教授夫人 …………………………………………………………………… 13
附录:陈奇自白书(5) ……………………………………………………… 14
10.强薇的谎言 ………………………………………………………………… 15
11.霸道的前女友 ……………………………………………………………… 16
12.一个病人 …………………………………………………………………… 17
13.母亲的旧情人 ……………………………………………………………… 18
14.乡间晚餐 …………………………………………………………………… 19
15.另一个亡魂 ………………………………………………………………… 20
16.三件陈年旧案 ……………………………………………………………… 21
17.新的调查 …………………………………………………………………… 22
18.厨师之死 …………………………………………………………………… 23
19.一个聚会 …………………………………………………………………… 24
20.公园里的一次聊天 ………………………………………………………… 25
21.尾声:两封信 ……………………………………………………………… 26
1. 楔子
楼里很静,陈奇跨上阶梯时,忍不住抬头望了一眼。302室大门紧闭,在黑漆漆的楼道里,门锁外围的一小圈金属片正闪着微弱的亮光。
他是从距离小区大约一公里外的同心路快步走来的。十分钟前,也就是10点10分左右,李继文打电话给他,说自己突然不想出门,让他直接去家里跟他会面。在挂电话的时候,李继文说:“小薇正在自己的房间看书,一会儿我们谈完,我就把照片拿出来给她看看,我们共同观赏一下。”说完这句,他又像过去一样,爆发出一阵忘乎所以的大笑。
那刺耳的笑声就像炸弹一样在陈奇耳边炸开,有好一会儿,他拿着电话听不见任何别的声音,只能听见这笑声。他当然明白李继文是什么意思,但同时也明白,这次会面将是上天赐给他的一个机会。今晚之后,李继文就再也没机会嘲笑他了。
他用一分钟整理了一下心情,随后快步从同心路穿过那条没有路灯的漆黑小路走回小区。如他所料,现在是晚上10点多,小区里很安静。
他走进3号,登上楼梯,来到302室门口,先是侧耳倾听,屋里隐约传来放足球比赛的声音。他从口袋里掏出早巳准备好的钥匙,正准备插入锁孔,却忽然犹豫起来。那一定是客厅的电视机。是谁在客厅看足球赛?李继文吗?他马上否定了,李继文一向不喜欢看体育节目;凌素芬?她只对电视剧感兴趣;至于强薇,她根本不喜欢看电视。那么,假如电视里正在播放体育比赛,是不是可以反向证明,客厅里没人在看电视?因为只要有人在,一定会换台。
客厅里应该没人。
想到这里,他终于果断地把钥匙插入锁孔,转动了起来。
随着“咔哒”一声轻响,门开了。
如他所料,客厅里亮着一盏台灯,空无一人。电视机里正在播放足球比赛,音量挺大。强薇的房间门紧闭,她的母亲凌素芬所在的主卧室也关着门,但从门缝里些许透出来的灯光表明,此刻她还没休息。陈奇把房门虚掩,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房门口。书房的门开着,他本以为李继文会在里面,却意外地发现,书房里一个人都没有。
李继文到哪里去了?
他想到了盥洗室。刚刚进门时,盥洗室的门好像半开着,里面还亮着灯。难道李继文在那里?他觉得这是惟一的可能;这个家除了厕所,不会再有第二个地方能藏人了。他走到厕所门口小心翼翼地从门后探出头,发现李继文果然在里面。
只是李继文的姿态有些奇怪。他紧闭双眼,半仰着头,嘴巴大张,一只手拿着一个亮闪闪的小东西,另一只手拿一卷卫生纸,看起来好像是在如厕的过程中睡着了,但他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因为李继文是坐在马桶盖上的,而且衣裤穿得很整齐。
他壮起胆子闪到盥洗室的门口,想看看李继文的反应,但后者毫无反应。真的睡着了?他又抬起脚走进盥洗室,并故意加重了脚步,李继文仍然纹丝不动。看来是真睡着了,他想,也许这就是天赐良机。
他小心翼翼地退回到客厅。跟客厅相连的厨房暗着灯,他以最快的速度走进厨房。现在,他需要一件利器,比如一把刀。
在赶来的路上,他已经反复考虑过凶器的问题,他认为在商店购买刀具或回家取刀,都太容易暴露,而且时间不够,所以相比之下,利用李继文家原有的刀具作为凶器最明智。
但他很快发现,厨房的刀具好像都被收了起来,他找了足有一分钟也没寻到它们的踪迹,最后只能放弃。他很怕因为花太多时间在厨房,而错失了杀死李继文的时机。要是他突然醒来怎么办?翻找东西难保不惊动屋子里的另两个人。如果她们发现他一个人在厨房转悠,他该怎么解释?
可是,也不能空手而归吧?如果不是刀,也总要找到点什么东西,那种尖端的,顺手的……
墙上的筷笼进入了他的视线。
对了!筷子!
筷子跟刀子相比虽然不够锋利,但只要施以强大的助力,它同样能具备足够的杀伤力。他脑海里浮现出李继文大张的嘴,心里立刻有了一个主意。
他从筷笼里抽出一双筷子塞进裤袋,又回到盥洗室的门口。他看见李继文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在熟睡,便毫不犹豫地走到强薇的房门口,从外面锁上了她的门。他做这件事惟一的顾忌就是害怕她被卷进来,只有反锁上她的房门,才能让她置身事外。
他拔出钥匙的时候,强薇的屋子里毫无动静,她显然没被惊动,他松了口气。
锁完门,他走进盥洗室,李继文仍然保持着那个姿态,一开始他还隐约听到轻微的鼾声,但那声音很快消失了。睡得可真够香的!他心里冷笑了一声,转身利索地锁上了盥洗室的门。他决心已定。
他冷静地从裤袋里掏出筷子,先小心翼翼地探入李继文的嘴,等测量完角度,他猛地一用力朝深处扎去……
他没有听见李继文的叫嚷,也没有看见喷涌而出的鲜血,这让他多少有些意外,但同时,他也感到幸运,李继文能在睡梦中无声无息地死去,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因为这样他就不必为清理现场花太多的时间。
因为害怕李继文会醒来,他在原地等了两分钟,直到他把手指探到李继文的鼻子下面,感觉没有热气喷出,才确定李继文已经死亡。
他蹲下身子在柜子里找鞋套,他不想在离开的时候留下脚印,之前,他看见强薇从里面拿过鞋套。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李继文手里拿的那个亮闪闪的东西原来是把钥匙,不过,这不关他的事。套上鞋套后,他掏出口袋里的纸巾,把他进门后可能碰到的地方全部擦了一遍,最后,打开了窗。
外面的那排路灯最近全都坏了,树影又硕大得足以遮住整片天,他正好可以乘着夜色逃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他听到“叮当”一声,回头一看,那把钥匙掉在了地上,但他想,这不关我的事。
2. 三天告破的凶杀案
死者最先是由钟点工发现的。
赵小梅,女,46岁,在满月里3号302室的李教授家服务大约四年。2008年7月5日早晨7点,她来李家上班,按照惯例,她用钥匙打开了李教授家的房门,她意外地发现屋子里非常安静。对她来说,这种安静很不寻常,因为以往这个时候,男主人通常会在客厅看报纸,女主人会在厨房里忙着做早饭,而年轻的小主人强薇,则应该刚刚起床正在盥洗室梳洗。虽然他们彼此之间也许并不说话,但只要有人在,就一定有声音,可是赵小梅不仅没听到任何声音,连一个人都没看见。男主人不在客厅,厨房里也没有女主人的影子,小主人强薇的房门则关得紧紧的。
她心里有些不安,放下东西后,便先去敲了主卧室的房门。敲了一会儿,女主人来开了门,赵小梅记得,女主人劈头就问她,“有没有看见李老师?!”口气很凶,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她“砰”地一声立刻关上了房门。赵小梅坦言,女主人那天早上的态度很不好,举止也很反常,但她没有多想,就接着去敲了小主人强薇的房门。
她敲了很久,才听到里面有响动,过不多久,强薇走到门边隔着门跟她打了个招呼,并试图开门,但门怎么都打不开,这时她才发现房门从外面给锁上了,这事也很反常,但赵小梅天生就不是会多想的人,所以尽管有一丝疑惑在心里闪过,她也没多在意。她向警方解释说,那时候,她急着要开始一天的工作,因为女主人的心情不好,她不想因为耽搁了什么事,又被臭骂一顿。
事后,赵小梅曾向警方抱怨:“我要不是看在李老师的面子,我早就不做了。她又抠,又神经质,在外人面前,她装得很有风度,在家里,她是动不动就要发脾气的人,除了李老师,她是谁都要骂!骂我,骂以前的老公,骂自己的老妈,骂女儿,那个小姑娘也挺可怜的,三头两头要给她骂,有时候还要被打。不知道李老师那么有风度的人,怎么会找她。”
赵小梅告诉警方。那天早上她一来到李家就发现厨房的地板很脏,有很多蛋糕屑和别的食物残渣,但在厨房却怎么都找不到平时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厨房专用纸。
“你们不知道,那个女人,最喜欢用那个贵得要命的厨房专用纸擦地板了,她说那样擦最干净,哎呀,我这腰啊,嗨,没办法,谁让我是干活的命呢?”
她想到盥洗室去找那卷纸,不料,盥洗室的门从里面锁上了。
“哎呀,我敲了半天门,没有动静,但里面肯定有人哪,要不怎么会从里面锁上呢?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头,就去找那个女人商量,她同意我出门去找个锁匠,等我找来了锁匠,一撬开门,我的妈啊,吓得我命都没有了。他,李老师,就这么坐在马桶上,嘴大张着,嘴里插了双筷子,我一看就知道他死了,没理由,看他那个脸就知道了!只有死人才会这样的表情。最可怕的就是他嘴里筷子了,现在我拿起筷子就想到李老师的脸,我都三天没敢用筷子吃饭了!”
经警方调查,被称为李老师的死者,名叫李继文,现年65岁,是A大学历史系的教授,目前,他退休在家撰写历史小说。他的死亡时间被确定为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至11点之间。据称,案发当日是他65岁的生日,他在家宴请了几个朋友。宴席结束后,他跟妻子因琐事吵了一架,之后,他就躲进了盥洗室。他妻子说,他平时就很喜欢呆在盥洗室里,“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什么,每次一呆就是半小时。”她告诉警方,她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晚上9点45分左右,那时,已经散席快半小时了,当时她看见他手里拿着一本杂志走进盥洗室。她没看清那是本什么杂志,后来警方也没有在盥洗室里找到那本杂志。
附录:案情简报
日期:2008年7月5日-7月7日
时间:上午7点30分
负责警官:D区公安分局刑侦科 朱诚
2008年7月5日上午7点26分接到报警电话后,奉准进人格兰路388弄满月里3号302室,在盟洗室发现死者尸体。发现尸体的是该家保姆、死者的妻子和继女。
盟洗室面积大约8平方米,死者衣衫整齐,坐在马桶盖上,头部仰起,嘴巴大张,嘴里插着一双筷子,脚边有一卷卫生纸,一手下垂,另一手呈弯曲状搁在大腿上。
经初步调查,死者嘴里的筷子系死者家所有,疑为该案凶器,但死者的确切死因还需等法医鉴定结果。
死者口唇及皮肤发红,有大小便失禁现象。
移走尸体后,掀开马桶盖,在马桶内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照片和一把小号冷冻刀,刀上未发现血迹。两件物品已移送鉴定科检验。
盟洗室内物品整齐,地板干净,未发现呕吐物或血迹。
2008年7月7日在死者的电脑里发现一张死者继女的裸照,据调查,拍照时其继女大约13岁。该女承认自己多年来受其继父的性侵犯。经提审,该女供称,案发当晚死者将其叫到盟洗室欲行非礼,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了对方。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发现该女的说辞破绽百出,警方于当日下午找到其男友了解情况。7月7日下午5点10分,经过一个小时的询问,该女的男友陈奇向警方自首,称自己才是此案真凶。
据他供认,他是用自备钥匙开的门,当他看见李继文在盟洗室酣睡时,便用李家厨房的筷子插人了被害人的咽喉。作案后,他锁上盟洗室的门,从盟洗室的窗口翻出逃离。
陈奇对整个案件的叙述清晰明确,对答如流,跟警方掌握的第一手现场资料基本相符,现可认定陈奇为该案首要嫌疑人。但部分疑点还需进一步调查。
2008年7月9日,该案转由D区刑侦科长杜森负责。
3. 初次见面
这股味儿好怪。他在吃什么?
陈奇努力用嗅觉在空气里捕捉着那股气味,最后他得出结论,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男人要不是在吃三文鱼汉堡,就是在吃鲉鱼汉堡,只有被精心加工过的鱼类才会有这股怪味儿。20分钟前,他被带到这间小审讯室时,这个身材圆胖,穿灰色开司米毛衣的中年男人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看到之前审讯过他的警察为这个人连泡了两次咖啡,拿了一次纸巾,他猜想这人的职位应该较高。
这个人在一边吃汉堡,一边看文件。
“你叫陈奇?”不知过了多久,他从那叠文件里抬起头问道。
“是。”
“我叫杜森,你的案子现在由我接手。”这个人平静地说。
陈奇没接口。
他记得审讯他的警官曾经用懒洋洋的语调对他说过一句话∶“你写一份自白书,里面除了你的作案过程外,还要写上你的成长历程、恋爱史、你的亲戚朋友,等等,总之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为什么?”他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写恋爱史。
那个警察白了他一眼,用不耐烦地语气回答他∶“叫你写你就写,你又不是第一个,我们杜警长认为有必要,你就得写。”
这个想看他恋爱史的杜警长,莫非就是眼前的杜森?
他满心疑惑地盯着杜森看。
杜森把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一会儿,又喝了一口咖啡,随后把案卷翻到他想要的那一页说道:“陈奇,我现在正在看你的案情陈述。有几件事想跟你核实一下。”
什么事?他心里在问,但他没开口,他相信即使他一言不发,这个饱餐了一顿的胖子也会接着往下说的。
果然。
“你说,在案发当晚,也就是2008年7月4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你用自己配的钥匙潜入李继文家,当时你本来是想来见那个女孩的,可是,当你看见李继文正坐在盥洗室的马桶上打瞌睡时,你立刻就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你悄悄走进厨房,拿了双筷子,然后进入盥洗室……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用筷子?”杜森眨巴着一对小眼睛,友善地看着他。
“这我好像已经说了快100遍了。”
杜森没答话,耐心地等待着,那表情仿佛在说,我就算让你说1000遍,你还不是照样得说?
“好吧。”陈奇无奈且不耐烦地点了点头道,“我进客厅的时候,盥洗室的门开着一条大约一手宽的缝,我看见他坐在马桶上打瞌睡,他的嘴张得很大,看到他那个丑态,我当时就准备干掉他。于是,我就去了厨房。我之前说过,我想找把水果刀抹他的脖子,但没找到,我只看到了筷子。所以,我只能选择筷子。”陈奇道。
“只看到筷子?”杜森对此似乎颇感兴趣。
“是的。它们在筷笼里。”
“你没看见剪刀或菜刀之类的利器吗?”
陈奇用几秒钟回想了一遍当天晚上厨房里的情景。
“我确实没看见。”最后他说。
“你没开灯?”
“不需要开。客厅里开着一盏很亮的台灯,那些光透到厨房足够我看见里面所有的东西。我确实没看见菜刀、剪刀或水果刀。而且……”陈奇顿了顿,决定把自己的想法再说得更确切一些,“我发现筷子的一端很尖,我又想到了他那个张开的嘴,我想如果用筷子使劲向下扎的话,一样可以结果人的性命。事实上,我也的确成功了。”
杜森对他最后那句略显得意的表白不置可否。
“客厅的台灯,你到的时候,就已经开着了吗?”
“是的。”陈奇答道。
杜森点了点头,又低下头看他的卷宗。
“以你的说法,你从厨房拿了筷子后,就把强薇的门,从外面锁上了。是不是?”
“对,我不想她受牵连。”
“接着,你去了盥洗室,当时李继文在打瞌睡,你还听见了鼾声?”
“嗯。”
“你怕吵醒他,进盥洗室的时候,动作很轻,等到你关上门,插上插销,准备谋杀他的时候,他仍然睡着。是不是这样?”
“是。”陈奇不明白为什么要反复问这些已经问过无数遍的问题。
“你说,‘我把那双筷子插入他咽喉的时候,他的胡子动了两下,身体也跟着摇了摇,但没发出叫声,我感觉他是死了,于是,我就从盥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外面正好有个空调架,我踩着那个架子,慢慢爬到楼下盥洗室的窗沿,再往下爬,就是一楼的院子。那户人家好像不在,于是,我就通过院子的围墙翻了出去。’这就是全过程?”杜森抬起头望着他。
他懒得回答,只是别过头去微微点了下头。
“你还在盥洗室找到了鞋套,所以在爬墙的时候,没有留下脚印。是不是?”
“对。”真是老生常谈。
“你在哪里找到鞋套的?”
“在抽水马桶旁边的柜子里。”他不耐烦地说。
杜森对他的情绪视而不见,低头又看了会儿文件,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盥洗室的灯?”
“盥洗室的灯?”陈奇不太明白。
“你作案的时候,盥洗室应该开着灯,不然你怎么能看见他的胡子在动?你怎么找鞋套?”
“是,是的。”这对陈奇来说是个新问题,之前从来没人问过他,所以,他不免有些慌乱,但仔细回想了下,当时盥洗室确实开着灯。
“发现尸体的时候,盥洗室的灯是关着的。因为是白天,所以当时没人注意到这点。”杜森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他,“盥洗室的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如果是这样,那应该除了你之外,没有其他人进过盥洗室,也不会有别人去关灯。你是什么时候关的灯?”
陈奇的心猛烈地跳了一下,但他很快就稳住了自己。
“是我关的灯。就在我准备逃走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亮着灯爬出去,灯光可能会让对面的人发现我,所以,我关了灯。”他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听听这段。”杜森一本正经地念起手头的文件来,“外面的路灯坏了,从盥洗室窗外翻出来时,我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下手表,正好是10点半。我知道那时候,强薇应该已经睡了,她今天喝了酒,她酒量不好,一旦喝了酒,就会一睡到天亮,我希望她醒来的时候,尸体已经被发现了。’”杜森放下手里的文件,眨巴着一对小眼睛看着他,“外面的路灯坏了,你翻出盥洗室的时候,借着窗子里的灯光看了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