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拍戏时那种看着疼,打在身上却轻飘飘的特殊手法,每一下都打到了实处,每一下都激起其他几个孩子一阵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反倒是当事人,咬着牙,愣是一声不吭。
陆秀屏住了呼吸,望着大毛那张倔强的脸,忽然没开始时那么恨他了,想到他那句不抢你对不起我自己,也只觉得心酸。他们可不是后世那些看了几部黑道片就以为自己是黑帮老大的中二少年,他们是真的别无选择。
那男人一直到打到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了下来,也亏得他一副痨病鬼的模样,不然,陆秀真担心那个叫大毛的孩子会被他打坏。
“今天老子心情好!便宜你了!”饶是如此,他也依旧一脸的意犹未尽。
他的心情的确没办法不好,收起烟枪,他拿出那个原本属于陆秀的钱袋亲了一口。怎么说也在马桶里泡了半天,钱袋上的味道没那么容易散掉,亲完,他脸上的表情果然变得有些诡异。
陆秀捂着嘴,差点没笑出声来。
“老爷叔,今天就别去赌了……”
“你懂什么?今天早上起来听到喜鹊叫了,手气肯定不错!赢了明天给你们买肉吃!”
陆秀终于知道他们为什么会住在这样的地方了。十赌九输,染上了赌瘾,百万家财都能输得底朝天,还能有个地方住就已经不错了。
几个孩子大概已经料到了那袋钱的结局,一个个哭丧着脸,肉痛不已。
幸亏此时,那个男人已经转身离开,不然,看到他们露出这样的表情,肯定又是一通好打。
不知是不是憧憬着在赌场大杀四方的美好景象,男人双眼放光,哼着小曲,连原本虚浮的脚步也踏实了。
此时夜幕已经彻底笼罩了大地,借着夜色的掩护,陆秀成功跟着男人来到了赌场门口。估计是难得有钱,那男人进的赌场规格不低,不仅霓虹闪烁,门口还停着不少小轿车。
现在这个样子肯定没办法进去,陆秀脱掉了披在外面的死人衣服,又整理了一下头发,这才抓住机会,跟在一个独行的男人身后混了进去。
这个时代身为女性大部分时候都处于劣势,但有时候却也是种优势。不少男人进赌场的时候都带着女伴,成功混进去之后,陆秀的存在根本不引人注目。
不愧是在这个时代都能挂上霓虹灯的赌场,这边的规格的确很高,各式各样的赌台赌具令人眼花缭乱,要不是里面的人依然一身民国的打扮,陆秀几乎要以为自己是不是误入了八十年代赌片中的场景。
里面空间很大,但架不住人多,依旧烟雾缭绕,空气浑浊至极。陆秀找了半天,才在转盘台前找到了那个指使那帮少年抢了她钱的男人。她深吸了一口气,抓紧了路上捡的一片锋利的竹片,心脏狂跳不止。
她现在才意识到,人一旦被逼到了绝境,真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没错,她打算凭着这片竹片逼那个男人把钱还给她。这个时代的赌场身后站着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帮派,那些帮派虽然在后人眼中都是些黑恶势力,但其中不少人却有着后世所没有的豪侠之气,最敬重敢作敢为的汉子。
她虽然不是汉子,却也打算在这边赌上一把。赌赢了,拿回钱她跟孩子都能活下去,赌输了,反正左右不过是一个死字,与其慢慢饿死在街角,她宁可死在这里!
赌场里到处都是四处巡视,维持秩序的地痞流氓。估计因为她是女人,虽然有人注意到她神色不善,但也没怎么往心里去,大概是把她当成了过来抓赌徒回家的老婆。一直到她杀气腾腾地扑向那个男人,用竹片抵住了那个男人的颈动脉,所有人才猛然回过神来。
陆秀的运气真的不错,那个男人本来长得就不高,加上抽大烟亏空了身体,没怎么挣扎就被她轻松控制住了。
出了这样的变故,原本还人声鼎沸的赌场刹那间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般安静了下来。
“怎么回事?你是什么人?有话好好说!”大概是竹片缺乏威慑力,几名男子立刻杀气腾腾地扑了过来。
陆秀连忙心一横,避开颈动脉的位置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狠狠划出了一道口子。
“别过来,你们要是再过来,我马上割开他的颈动脉!颈动脉你们知道吗?就是人脖子上最粗的那条血管,只要一割开,血马上能够溅到天花板上!”
没有人想看到血溅天花板这样的景象,几名男子的动作果然停了。
“你别冲动!别冲动!有话好好说!”为首的男子一脸紧张,生怕陆秀手抖真的在这里闹出人命来,身为在赌场维持秩序的抱台脚,他们最怕的就是出现这样的状况。
陆秀深吸一口气,说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台词:“小女子冒犯之处,还请各位大哥海涵!我也不是故意要给各位大哥添麻烦。在这里动手,就是想请各位做个见证。不是我滥杀无辜,而是这个男人死有余辜。”
看到所有人都露出了一脸等着听八卦的表情,陆秀连忙接着往下说。
“小女子父母双亡,独自一人到这上海滩来寻找生路。没想到初到上海,就被这个男人派出的几个小朋友抢走了全部家当。不仅如此,他甚至还打算把我抓起来卖到窑子里去!要不是我运气好,如今早已身陷魔窟。如今我身无分文,就算没有被卖到窑子里去,也只有饿死一条路。小女子思来想去,觉得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拼了一身性命,除了此獠。也省的以后再有无辜女子被他祸害!”
这番话陆秀说得义正词严,深得后世即将英勇就义的英雄豪杰的精髓。她之所以特意强调对方要把自己卖到窑子里,就是因为这边就是之前水生指的杜先生的地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既然杜先生对逼良为娼深恶痛绝,那么他的手下就算只是摆摆样子,也必定不可能跟那个男人同流合污。
陆秀说完,冷冷一笑,抓紧了手中的竹片,这就准备除了此獠。
“女侠!女侠饶命!别……别杀我……我把钱还给你……”果然,她才刚刚摆出架势,那个男人便吓得屁滚尿流,连连求饶。
“钱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看不惯你逼良为娼的险恶嘴脸!今日留你一条性命,之后也不知有多少无辜女子要因为你生不如死!”其实,对陆秀来说,钱才是重点,但既然已经在COS女侠,戏当然要做足。无它,谁让这个时代的英雄好汉就吃这套呢?
“女侠饶命!不敢了!我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猪狗不如的事了……饶命啊……”那个男人面对那几个少年的时候明明恶如虎豹,如今,却乖顺得仿佛绵羊,浑身瘫软。陆秀一个女人,哪里能够撑得住他一个男人的重量,竟然被他从怀里滑了下去。
发现自己奇迹脱困,那个男人连忙一个翻滚,躲到了赌场那几名男子的身后。
留下陆秀捏着竹片,欲哭无泪。果然,女孩子的身体还是太弱了。
就在陆秀愣神的时候,赌场方面的几名男子已经上前,扣住了她。陆秀心中大急,难道刚刚的表演失效了?难道后世关于这个时代帮派成员的描述都是骗人的?
“放开她!”就在几名男子交头接耳,犹豫着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空气中忽然响起了一个好听的男声。
声音清朗浑厚,虽然不带一丝感情,在陆秀听来,却如冬日暖阳拂过寒冷的冰面,让人浑身为之一暖。
她循声望去,看到了二楼上一道纤长的身影。那人一身黑色西服,身材挺拔,不知道怎么回事,大晚上的竟然戴着墨镜,逆光下,根本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到一副墨镜,一根雪茄,以及一缕袅袅上升的青烟。
陆秀的第一反应是,靠,谁在这里COS许文强!

第9章

面前的男子当然不可能是后世影视剧里虚构出来的许文强。
“是!杜先生!”听到男子的话,原本还抓住陆秀的手,生怕她跑了的男子连忙松手,跟她拉开了一段距离。
他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杜雪怀杜先生,陆秀努力眯起眼睛想一睹这位大佬的尊容,可惜,因为角度的关系,只能是徒劳。
“你!把钱还给她!”声音比想象中年轻,听到这句话,陆秀总有种自己已经被对方一眼看穿的感觉。
“多谢杜先生!”看穿了就看穿了,反正她原本就是奔着拿回自己的钱而来的,既然有人愿意替她作主,她自然求之不得。
那个男人原以为今天可以痛痛快快地赌一场,没想到竟然遇上这样一场变故,顿时苦了一张脸。杜先生都已经发话,现场又有那么多人在虎视眈眈,他没办法赖账,只能颤抖着拿出了身上的钱袋。其实现在,比起钱,他更担心的是自己的小命。杜先生早已明令禁止逼良为娼,他现在等于是主动栽到了他手里。
“我现在身上只剩下五十块!其它的都输了!”
陆秀眼神霎时一冷,一想到那几个孩子拼命努力抢回来的钱竟然被他输在了赌桌上,她就恨不得扑过去一竹片把他捅了。
大概是感受到了陆秀眼神中的杀气,那个男人急忙往后缩了缩。
“还差多少?我补给你。”杜雪怀果然如历史记载中那样急公好义。
墨镜闪过一道反光,陆秀下意识地想到了名侦探柯南,嘴角一勾,连忙摇了摇头:“不必了!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钱!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就不是我的!”
说完,她接过钱袋,跟现场诸位道了声,便转身选择了离开。
“找人跟着她,确定她安全了再回来。”目送着她离去,二楼上的那道身影立刻转身对几个手下嘱咐,“至于那个男人,你们知道该怎么做吧!”
此时,陆秀并不知道自己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水生他们几个的未来。她正靠在赌场外面的墙根,摸着肚子,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宝宝,我们能够活下来了!宝宝,你听到了吗?”在里面的时候不觉得,如今出来,她才感到阵阵后怕,不仅惊出了一身冷汗,身体更抖得跟秋风中的树叶似的,连心脏也仿佛随时都会跳出来一般。
此刻回想起来,她才意识到刚刚的状况到底有多凶险。她的目标终究是个男人,男人的力气天生比女人大不少,只要对方稍微挣扎一下,以她目前的身体状况,肯定逃不了一尸两命的结局。
又是一尸两命,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最大的危机已经过去了,再不济,她还可以写信向几个哥哥求助。这一刻,她明白,一尸两命的可怕阴霾已经彻底离她而去了。
喘了几口气,平静下来之后,她迅速上了一辆黄包车,吩咐车夫前往之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个地址。希望那边的房子还没有租出去。
她倒是不怕有人打她的主意,刚刚出面帮她的人可是杜雪怀,如果她前脚刚刚走出赌场,后脚就被人暗算了,那么这位杜先生还不如趁早别在上海滩混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时来运转了,那边的房子竟然还没被租出去。半夜竟然有租客上门,房东吓了一大跳,但看她是一个女孩子总算没有拒之门外。
一共只剩五十块钱,为了省钱,她只租了个狭窄的亭子间。现在这个时候还没到后来日军侵华,难民大批涌入的时候,房租不贵,一个月六块钱,还包水电。交了房租,陆秀才猛然意识到,张瑞云的大哥竟然能够一口气拿出一百块,到底是怎样一个土豪。
房间不大,不过七八平米的样子,除了一张单人床,还有一桌一椅,所谓的桌其实是一张写字台。前面的住户大概是个文人,桌上留着一摞没有带走的报纸。报纸上甚至还用笔圈出了几个专栏,估计是原主人为了投稿,揣摩风格所用。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陆秀索性仔细研究了起来。怀着孩子,根本没办法出去工作,剩下的钱根本支撑不到生产。如果不想暴露行踪去跟几个哥哥求助,那就只有自己想办法赚钱了。写文章投稿倒是个不错的主意,隔着文字,起码没人会嫌弃她是个孕妇。
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前任住户,他留下的报纸不仅替陆秀指明了一条出路,睡觉的时候甚至还起到了御寒的作用。昨夜穿着两层棉衣没怎么觉得,如今,陆秀才知道冬日的夜晚竟然如此之冷。幸亏她兵行险着拿回了一半的钱,要是此刻依然流落街头,她强烈怀疑自己会不会直接冻死在外面。
实在是太冷了,虽然盖了好几层报纸,这一夜她依然睡得极不安稳。半梦半醒间,又老是做恶梦,一会儿梦见自己在林家被几个家丁打了板子,一尸两命;一会儿又梦见那个男人奋起反抗一脚踹在了她肚子上,依旧是一尸两命;一会儿又梦见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之前的巷子里,不远处依然躺着那具被她剥了衣服的男尸,她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身下流血潺潺,竟然还是一尸两命……
陆秀猛然从噩梦中惊醒,伸手摸向身下,确定身下依旧干爽,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担忧,肚子里传来一阵轻微的蠕动,小家伙正用顽强的生命力向她昭示他的存在。
陆秀心中一暖,忽然感觉之前吃过的所有苦头都值了。反正睡意全无,索性爬起来继续研究报纸上的文章。
新文化运动已经如火如荼地进行了很多年,如今报纸上白话文已经占了半壁江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尚处于摸索阶段,除了偶尔看到的少数几个大家,短篇小说的水准的确都不咋滴。
陆秀高中时代好歹也参加过文学社,还经常在校刊上发表文章,顿时信心满满。
第二天天一亮,置办完棉被之类的生活必需品,陆秀便买来纸笔,开始了她在这个时空的第一次创作。
她小时候学过书法,练字用的都是繁体字,写字对她来说倒并不是什么问题。提到这个爱好,又是一把伤心泪。其实当初她想学的是画画,但是妈妈替她选了书法。理由很简单,因为书法省钱。画画需要颜料,而书法只要墨汁。
原本只是为了培养耐心的兴趣,没想到如今却帮了她大忙,一笔蝇头小楷在这个时代可是文人上佳的门面。
字这关是过了,却卡在了更重要的内容上。陆秀对着稿纸枯坐了半天,尴尬地发现除了根本没办法抄的欧亨利,自己唯一能抄的竟然只有科幻小说。别的小说别说剧情了,连影子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说不定重新拿到她面前,她都不记得自己看过它们。
科幻小说就科幻小说吧,总比什么都写不出来好。
纠结片刻后,陆秀硬着头皮写下了《你们这些回魂尸》这几个大字。没错,她要抄海因莱恩那篇著名的穿越时空,双性人,女变男,回到过去嫖了自己,还让过去的自己生了自己的神文。
陆秀的科幻小说启蒙其实是一本英汉对照的科幻小说选集,原本是她为了学英语而买的。当时还是个小萝莉的她第一眼看到那本小说集就惊为天人,不仅反反复复看了N遍,还背下了好几篇的原文。《你们这些回魂尸》就是其中之一。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留原作的精髓,她拼命回忆先在稿纸上默写出了原文。果然年深日久,当初背得滚瓜烂熟的文字竟然也已经模糊了,她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原文默写出来。默写完毕,她并没有第一时间将它译成中文,而是趁热打铁,把另外几篇还有些印象的小说也默写了出来。
她害怕再过一段时间,等到肚子里的小家伙开始跟她的大脑争夺养分,说不定她连现在这样模糊的记忆都会没了。
虽然她拼命回忆,但能够完整回忆起原文的就只有海因莱恩的《你们这些回魂尸》和阿西莫夫的《推理》,其他那几篇都只记得大致的剧情跟原文里的一些片段。片段归片段,陆秀依然不厌其烦地写了下来。
用毛笔写英文果然不方便,将能够记得的都写下来之后,陆秀的手臂已经酸得抬不起来了。不是她不想买钢笔,实在是这个时代的钢笔都贵得要死。她刚进文具店的时候原本是想买的,发现小小一支笔竟然要她好几个月的房租后,当场吓得缩了手。反正她只是写文救急,没打算长期吃这碗饭,能省则省。
搁下笔,正准备活动活动,刚好听到房东喊吃饭,陆秀立刻屁颠屁颠地奔了下去。她一个人做饭不划算,考虑到将来肚子大起来买菜做饭实在太折腾人了,她索性跟房东搭了伙,每月交伙食费。
虽然省了麻烦,却让她原本就不多的钱显得更加捉襟见肘。想到未来还不知道在哪里的房租钱跟伙食费,陆秀那点因抄袭而生的罪恶感终于还是渐渐淡了下去。
吃完饭,她字斟句酌地把回魂尸的中文版给译了出来。现在再看,回魂尸真的是个寂寞的故事。
1962年,一个女婴被抛弃在孤儿院门口。1983年,当时的女婴长大后在公园与一个男人一见钟情,男人与她春风一度后消失,女孩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婴,女婴不久后就被一个神秘人抱走。此时,女孩已经做完变性手术,成了一个男人。1988年,他路过一个小酒馆,酒馆的老板把他招募进一支神秘的部队,进行时光旅行。为了找那个抛弃他的混账复仇,他回到了1983年,却在公园与曾经的自己一见钟情。女婴出生后,被酒馆老板抱走并遗弃在了1962年的孤儿院门口。1993年,他接到任务招募人手,于是他决定返回1988年,去招募曾经的自己。
这个故事里,主角既是女主角,又是男主角,既是女婴,又是酒馆老板。就像一条衔尾蛇,吞吃着自己的尾巴。
那个孤儿院里无人领养的小女孩,那个轻易就上当受骗的傻姑娘,那个想着回到过去找那个混蛋报仇却爱上了曾经的自己男人,那个为了让曾经的自己能够再遇到自己,所以偷走了女婴的酒馆老板。
故事的最后,未来的自己对曾经的女孩那句“我真想你”,反而让故事显得越发的寂寞。原来从头至尾,都只有自己一人。
独自一人坐在陌生的亭子间里,跟原本生活的年代隔着近百年之遥,陆秀从来没有如此深刻地理解过这篇小说的真正涵义。孤独,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渗出来的孤独。
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中国人未必能够理解这篇小说的意义,纠结了片刻后,终于还是寄了出去。要是这个时代恰巧有人能够读懂,她觉得他们一定能够成为朋友。用后世的话来说,她寄的不是稿子,是寂寞。
为了配合这篇怪力乱神的小说,她甚至还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子不语。
此时,怀抱着寻找知音念头投出稿件的她并没有想到,子不语这个名字有一天竟会成为一个传奇,神秘程度不亚于尼古拉·特斯拉。

第10章

陆秀投的报纸就在上海,隔天,她就收到了报社来的退稿信。
海因莱恩大神的代表作竟然被退稿了!
虽然早料到了这个结局,陆秀还是有些哭笑不得。果然,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自己毫无疑问被当成了疯子。
退稿信还忒高端洋气上档次,只有四个字,不知所云。看到纸上那杀气腾腾的四个大字,陆秀当场给跪了。
这肯定不是海因莱恩大神的错,错的自己!自己果然文不成武不就,就连穿越前辈屡试不爽的抄袭都能遭遇滑铁卢。
脑海中浮现出留着山羊胡子,一身长袍的老学究看到这篇文章后的反应,陆秀忽然笑了,对方只给她不知所云四个大字其实已经够给面子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科幻终究太高端了一些,恐怕只有经历过西方文化熏陶的人才能够理解。
科幻不行的话,那她真的没辙了。她天生不爱看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更写不来才子佳人的动人传奇。爱情这种东西,当年她的父亲跟着富婆丢下他们孤儿寡母的时候她就已经看透了。男人只让她觉得恶心。
她也不过是没谈过恋爱,当初她最如日中天的时候。某台的某著名主持人曾跟见了骨头的狗狗一样眼巴巴地追过她。她看他那么真诚,又那么可怜,这才勉为其难地跟他开始了交往。
可惜,后来她的黑历史曝光,被一帮人往死里踩。那个家伙为了前途,迅速跟她划清了界限,甚至带头在节目上奚落她。她当时都不敢相信他跟那个曾经发誓会永远保护她,不让她受一丁点委屈的家伙是同一人。她真庆幸自己从来没有对他动过真情。
好不容易穿越一次,摊上的又是林凤麟那样的绝世渣男,她已经彻底对男人死心了。
她倒是试着回忆了一下后世那些著名爱情小说的情节,硬逼着自己写了一个短篇出来,可惜,跟倾注了她真情实感的科幻小说不同,糟糕到连她自己都无法直视。那个短篇最后的结局是被她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
她无奈之下只能又换了一家把回魂尸寄了出去,期待能够好运遇到知音。又连续遭遇了几次退稿之后,她只能把视线投向了自己。比起科幻这样曲高和寡的空中楼阁,当然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更能引起人的共鸣。
可是,她真的不想写自己的故事,因为写起来很疼,这个时空的一切每每回忆起来都让她难受得不能自已,无法思考,无法呼吸,心脏仿佛撕裂般的疼。她不是张瑞云,依然难受到这种程度,原主是什么感觉简直难以想象。
如果只是林凤麟的抛弃也就算了,偏偏还要加上林家上下的冷待。那样的环境就算是再正常的人也会被慢慢逼疯。自我怀疑,自我否定,觉得自己一文不值,恨不得干脆就这样死掉。离开林家的一刹那,陆秀真的有种如获新生的感觉。
将在林家经历过的一切写出来,就要重新体验一遍那种感觉。陆秀纠结了一段时间后,决定换一种写法,用黑色幽默的笔法来调侃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她给这篇小说取了一个同样黑色幽默的题目《一尸两命》。
小说的主角以张瑞云为原型,却让她死了一次又一次。第一种死法,在林家因莫须有的罪名受私刑而死。第二种死法,逃亡上海的路上排队买火车票被不守秩序的国人误伤而死。第三种死法,火车站被被一帮孩子打劫,倒在路边饿死。第四种死法,被打劫后不顾身体去做女工,劳累而死。第五种死法,被打劫后又被卖到妓院,因为有孕,受辱而死。
整篇小说分六个部分,前面五个部分就是五种死法,从旁观者的角度用第三人称描述。那流出了体外依然在微微抽搐的成型男胎,跟潺潺流淌的鲜血被当成一个意象,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一个部分才是真正的事情经过,换成第一人称叙述。
相比鲜血淋漓,令人倒吸一口凉气的前五个部分,最后一个部分读起来仿佛冒险故事。从装鬼设计逃出林家,到为了夺回被抢走的钱夜闯赌场,到最后拿回钱逃出生天,陆秀加了不少后世的笑料,读起来妙趣横生,令人捧腹不已,算是把黑色幽默进行到了底。
想起之前那死里逃生的侥幸,陆秀最后又加了一段主角的独白。
宝宝,我们能够活下来了!宝宝,你听到了吗?但是,宝宝,我们是活下来了,又有多少人终究没能逃脱一尸两命的宿命呢?
写完,她才猛然意识到,这篇竟然依然跟回魂尸一样透着一股不走寻常路的非主流气息。她已经能够想像得到一本正经的老学究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的样子了。
自己果然不适合吃写作这碗饭啊,陆秀长叹了一口气,无力地趴在了桌上。
试总是要试一下的,相比注定无望的回魂尸,这篇的可能性还是稍高一些。修改誊写之后,她还是硬着头皮把这篇寄了出去。为了提高中稿的几率,她特意挑了一家相对来说比较进步的刊物《小说月刊》。
寄的时候顺便把回魂尸也塞了进去,还大打感情牌,检讨自己脑洞独特,弱弱问编辑,自己要是继续如此特立独行,是不是真的只有饿死一途了?顺便请教要怎样才能写出能换钱的文章。
大概真的是太无聊了,她甚至还在回魂尸后面长篇大论附了不少后世关于时间旅行可能性的探讨。从外祖母悖论到爱因斯坦相对论,再到虫洞,黑洞,想到什么写什么,洋洋洒洒写了很长一大段。
写完,连她自己都笑了,果然是太寂寞了啊!
这家一楼住的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二十多岁的样子,还有个五岁的女儿。丈夫虽然是小学教员,却一身长袍,满脑子封建思想,陆秀不过稍稍逗逗他家女儿就摆脸色。仿佛生怕她这个年纪轻轻却莫名怀了孩子的奇怪女人带坏他女儿。他妻子倒是偶尔会跟陆秀打招呼,但表情也怪怪的,估计是把她当成了某些特殊职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