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着明德看了会儿书,芷云便回到自己的卧房里,她的卧房还来不及布置,显得很空旷,除了一张罗汉床,一个黄杨木的妆台,一套酸梨枝的桌案座椅之外,别无它物,根本不像是满洲贵女的闺房,到是墙边靠窗户的地板上设置了几组精细的符文,里面摆放里两盆儿粉红的植株,只有巴掌大小,枝叶繁盛,叶片宽大带刺儿,还隐约透着一股子药香,闻起来极为舒爽。
这种魔法植物是记忆药水的主要材料儿,芷云央了明德,买回来一些植物和药材种子,自己设置符文阵法合成培植出来的,因为条件简陋,没有专门的炼金实验室,统共只存活了这两株。
这还是记忆药水是神秘药剂的基础,这类魔法植物种植简单,其它的想要在如此简陋的条件下种植成功,恐怕很困难,可是,想要配制神秘药剂也好,治疗药剂也罢,魔法植物总不可或缺,没有材料,芷云的本事纵然通天,也配不出东西来。
进了屋,芷云戴上一双透明的手套,从腰上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墨色的绘了符文的椭圆形器皿,以指做剪,切下两个叶片,然后从桌案上拽过一个石头盒子,激活了上面的符文法阵,那石盒子便延伸扩展,变成了个简单的操作台。
花了一个时辰,先调配了两瓶记忆药水,说起来明德这人挺有福气的,神秘药剂大多味道很古怪,芷云从前配药,一向只求效果,从来没有关注过口味,可是在这个地方,担心明德接受不能,对味道很是上心,虽然本来随手可配的药水,现在耗时增加两倍,但闻着蓝色的药液里散发出来的,若有若无的水果香味儿,还真比那些恶心的药液赏心悦目得多。
自从给透露出些信息之后,芷云就明着要求哥哥给自己收集材料,从各种金属到各种宝石,从普通植物种子,到名贵的药材种子,明德都收集了不少,但是相对的,钱也花出去了大把,芷云虽然从来没兴趣管理俗物,但也知道家里不宽裕,明德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月钱,不算少了,加上父母留下的家当,外祖母和舅舅逢年过节给的赏钱,现在积攒下来,算算也有百十两,他们兄妹两个过活,怎么也尽够了,可要满足芷云炼金的需要,还差得很远。
芷云就琢磨着,是不是弄出个不大惊世骇俗的成品,卖出去赚一笔,研究嘛,不能只出不进,可是,以前为了生存,她制作的东西大多都是武器,如今研究方向必须得改变了,以生活为主才是,研究生活类的炼金品,当然比研究武器需要的材料也好,能量也罢,都少得多,质量上也可以通融,但是需要费的心力,可一点儿不少。
一时半会儿,芷云也不知道拿出个什么样儿的成品去,既能赚钱,又不会引人注目,要知道,这里可不是二十一世纪,在自己羽翼未丰之前,万一因为太高调,不小心让权贵盯上了,自己纵然能逃开,可想要的安逸舒适的生活,怕是就此没指望了。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五章 书社
一年的时间,悠悠过去,说长不算长,说短,却也不短,已然足够芷云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眼见春日将近,寒潮却侵袭了京城,天上落了鹅毛大雪。
傍晚,晚霞给洁白的大地镀了一抹亮色。
一辆马车缓缓驰来。
“老爷,到了。”
赶车的车夫撩起帘子,先下来的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后面紧接着便有一保养得当,看起来到似三十多岁,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步下车,两个人全裹着皮袍,打扮得简简单单,但通身书香气,气度不凡,显然是出身。
这地方虽然离朝阳门不太远,但并不是什么繁华的地段,远远看去,也不过是一处普通的农家庄园,只是园子被一圈花草树木包围着,尤其是那一圈的红梅,此时开得正盛,远远便闻幽香扑鼻,各种树木枝桠相连,十分奇特雅致。
青年一抬头,就见朱红的门上挂着个木制招牌,上书‘文苑书社’四个大字,招牌只是普通的材质,这四个字却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尽得书圣的真髓。
青年眼睛一亮,又见两边墙壁上贴着副对联——‘喜有两眼明,多交益友。恨无十年暇,尽读其书。’也是行楷,与招牌相得益彰。
“爹,这地方不错啊,有意思!”
那中年人却不理会他,搓了搓手,径自推门而入,进了门,便是一条石子儿漫的羊肠小路,小路一边是个极大的水塘,约有三四亩大小,里头水色碧青,水面上几道竹桥纵横交错,长廊蜿蜒,几个竹制水亭错落点缀在湖面上,说来也奇怪,今年北京冬日寒冷,池水大多结冰,可这水塘却是碧波荡漾,不但没有寒气,仿佛还带着一股子暖意。
在水上的竹亭里,已经有几个书生装扮的年轻人捧卷读书,偶尔有朗朗读书声隐约入耳,但园子里还是极安静的。
那青年看得发呆,被他爹扯着才向前迈步,一边儿走一边儿嘀咕:“京城什么时候冒出这么个地方,我怎么不知道?”
“敦复?”
“文泉兄?您怎么也来了。”中年男子被突如其来的呼唤声惊得一转头,就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正急匆匆往前奔,他的脸色通红,额头上汗水淋漓,显然是赶得很急,一到跟前,便一把拽住中年男子的袖子,脚下不停,“快跟我去,听说前日有五十八枚《六韬》的竹简出现,老黄他们看过,很可能是真的…衡臣,我和你爹有事,你小子先到大堂看看…”
“爹?您这是去哪儿?”那被唤作衡臣的青年,还来不及说什么,自家父亲便一阵风般从眼前晃了过去。他挑了挑眉,有些哭笑不得,自个儿这是被扔下了,只是,这位是长辈,他也不能说什么,只好乖乖自己往前走。
穿过廊道,正北方一共是五间房子,只有中间的大门是敞开的,衡臣推门走入,一下子便愣住,这屋子里面可比外面人多得多,一排排方桌儿错落有致地摆放在屋内,许多学子三两成群地聚在一起,椅子差不多坐满了人,还有不少人干脆席地而坐,甚至有人站着。
不过也是,天这么冷,确实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在园子里挨冻。
这是一所方方正正的大屋子,墙上有一些画作诗文,地上窗边摆放着花木盆栽,中央矗立着直达屋顶的书架,乍一看去,足足有几十排,上面的书籍密密麻麻,看得人眼花缭乱,就连衡臣也忍不住被惊得呆住,要知道,他们家的书房藏书也不少,但这么多的书,还是第一次见到,恐怕就是皇宫大内的书库,也不过如此,而且,他只聊聊几眼,就能看得出来,书架是按照经史子集和年代分文别类地排列,很是清晰明了,这些书更是保存得十分完好,甚至有不少他曾有幸耳闻,却不曾看过的,而且绝非粗制滥造,本本都是好书。
在书架旁边的墙壁上,书着一行斗大的字——‘文苑书社注意事项’,非常显眼,老远便能看得清清楚楚,衡臣走过去,见下面列的是各类书籍所在位置和这书社的各项规矩,一目十行的扫完,衡臣眨眨眼,啧啧称奇。
寻常士子在这地方读书,只用在读完离去的时候交纳三文钱‘书本保养费’即可,若是想要外借书籍,则需要每日花费三文,而内里还有一部分书籍,这些书极为罕见,也非常珍贵,因此不能外借,只能在书社中阅读。
不过,若是果真想要,到可以花费一些纸墨钱,请书社的人帮忙翻印,三日后再来取,衡臣四处打量了下,见有许多才子在这里登记翻印书本,连一般的经史子集也有人印制,显然,这里花费的银钱,可比在外面印刷一本书要便宜许多,而且,质量若都跟书架上的书差不多,哪怕略差一些,也很值得收藏了。
其它林林总总的措施也很多,比如书社还设有休息室,免费给读书疲惫,想要休息的学子们提供茶水,点心却需要付钱,若有人不想在大堂中读书,也可选择单间儿,费用就要略高一些,需要一钱银子。
衡臣眯了眯眼,对这书社的主人平添了几分佩服,先不说钱财,只这书社能够让许多名人雅士,或者准备参加科考的秀才举人云集,就不知道能给此间主人带来多少好处了。
衡臣胡思乱想了一阵子,终于忍不住心动,走了过去,随手拿了一册《周礼》,这书用小牛皮包裹着,四角镶嵌了薄薄的银片,握在手里,触感十分舒适,闻起来隐约带着花草的馨香,打开一看,书皮上贴着一张便签,上面是密密麻麻的,曾经阅过此书的人名,这些名字他大多不认识,但也偶尔看见一些德高望重的先生的署名儿…
这‘文苑书社’的幕后主人,自然是瓜尔佳明德。
在半年前,芷云就根据扫描仪的原理,制作出了一批微型收集器,放出去收集了各种书籍资料,一开始是为了了解这个时代的信息,对芷云来说,想在一个地方站住脚,信息收集工作是重中之重,只是后来收集的信息太多,她又用炼金术制了一套打印机器,把收集到的书籍资料打印出来,制成书籍,正好提供给明德阅读。
明德是个爱书的,得到这些,自然欣喜若狂,后来因为芷云练习炼金术用的材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珍贵,家里的花费渐多,明德很是发愁,甚至有了要把书卖出去一部分的心思,可这本看看,那本儿看看,哪本儿都舍不得。
其实,随着魔力的稳定提升,芷云想要钱如今已经很容易,她提炼出来的,哪怕对她来说是废品的各种人工晶石,看上去也和这个时代的宝石有得一拼,随随便便卖出去一些,家里的银钱便缺不了。
可她一向谨慎惯了,哪怕没人会去追查,也想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来钱渠道,一琢磨,干脆就出了个主意,自己造了一些人工宝石,制成首饰,让明德乔装打扮出去变卖了,有了第一桶金,就把自家周围的两处民宅买了下来,改造一番,建起这个文苑书社。
反正瓜尔佳这个姓氏是满洲大姓,祖辈上有个喜好收集古籍书本的也不奇怪,这样的书社,租书,借书,是很雅的事情,又不比那商贾之事会让人看不起,既可以光明正大地赚钱贴补家用,又能让明德结交一些有才的朋友,甚至芷云都没想到,竟然不光是一些贫困的学子到此读书,名气大了之后,竟然连康熙朝一些个有名的大儒都来了,这也算是意外之喜吧。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六章 备考
隔壁的书社人来人往,明德却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读书,今年他要参加乡试,此时是紧要的时候。
为了即将到来的乡试,芷云可以说是下了血本儿,撒出去一批制作非常困难的高级微型‘扫描器’侵入到皇宫的御书房,扫描了平日里当今圣上喜读的书籍,还特意搜集了历年的科举试题,总结了各位考官的出题特点,编写了一份儿科考重点的本子,这东西明德看过后就喜欢上了,从此一直带在身边,连睡觉都压在枕头底下,看样子是把它当成科考的制胜法宝了。
明德书房面积不小,但却因为那本来空荡荡的书柜已被排得满满当当,并不显得空旷,墙壁和地板上都被芷云嵌入了聚热法阵,暖烘烘的,身处其中,根本用不着穿厚衣,烧火炉,桌案上搁着一盆儿较为矮小的杉木盆景儿,看着不出奇,但枝桠上却缀满了小颗的晶石,按照光照的情况发光发亮,自动地转移位置,始终保持着书桌前最合适的亮度。
因为家里被芷云大改造过,明德很担心太显眼,万一让外人看到,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过,他把自己的疑虑说给宝贝妹子听了,芷云却只是一扬眉,丢下了句:“哥哥安心,不能让外人看的东西,外人绝对看不到,眼睛就算看见,心也看不见。”
芷云虽然讨厌麻烦,但让她明明能享受到,却因为不想麻烦而不去享受,那她到宁愿麻烦些了,好不容易来了这么个地方,有了一次新生,哪里还能让自个儿过得不痛快!
见妹子丝毫不放在心上,明德忐忑了两日,见他新买来的两名小厮都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消息传出去,再加上他现在踌躇满志,一心希望能在乡试上一句功成,没太多心思去担心别的,也便信了妹妹的话,丢开了手。
这一年来,两兄妹的变化都很大,明德不用说,以前他父母双亡,家也落败了,托庇于舅舅,本身又看不到前途,自然有一股子颓废态,可如今不一样,现在的明德头脑清明,学业进步快,师长看重,又结交了许多有抱负的士子,可谓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而芷云的变化却更大,虽然只长了一岁,但是身条抽高了许多,一头乌发柔滑如水,本来晦暗的皮肤变得光洁健康,连半个毛孔儿都不见,俏生生的一张小脸儿也像是发了光一般,五官明丽,多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静气质。
明德还好,芷云是他嫡亲的宝贝妹妹,他天天看着,就是以前的芷云,在他心里也是极漂亮的,这会儿虽然觉得妹子更漂亮了,但也只是高兴妹妹变得身体健康,不再像以前一样病弱,到没别的感觉,可家里新来的婢女小厮,却常常惊叹于自家格格几乎每日都有变化的容颜。
午后,明德停下笔,走到床前看外面银霜素裹的风景,翠屏端了茶水过来。
“格格呢?”
“回大爷,格格昨天进了西厢,整日都没出来。”
明德张了张嘴,摆摆手让翠屏下去,抿了口茶水,捏着下巴,暗地嘀咕,看来,要给妹子请个教养嬷嬷了。
哎,这家里没有女人还真是不成,妹妹渐渐大了,像是学规矩,学管家,女红,厨艺,以后妹子还要选秀,若能落选,还得给她找一门好亲事,到时候准备嫁妆之类,族里和他们家关系亲近的又几乎没有,家里没有女主人,这些都不方便。
只是,娶亲啊…
明德懵懂地看看天,瞧瞧地——阿玛,额娘,你们走得也太早了一点儿!
大雪初停,院子里的积雪几乎能没过脚面,两个十岁左右的小丫头嘻嘻哈哈地在雪地里玩闹。
整个西厢房大门窗户关得严严实实,一丝缝隙不见,来往洗扫的粗使下人们也都见怪不怪了,他们家格格隔三差五地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饭菜都只许人放在门前,这在别人家或许很不合规矩,但是自家的主子都不介意,他们做下人的,自是只有谨守本分,听命行事,不能多嘴多舌。
西厢房内,‘炼金实验室’的温度不算高,可芷云额头却是挂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儿,一双戴着牛皮手套儿,纤细小巧的玉手紧紧攥着一把合金刻刀,她的力气还不够大,以前能轻轻松松掌控的刻刀如今要两只手才能握得稳当,繁复的符文一点点地从她的手下流出,操作台上一樽半尺来高的炼炉熠熠生辉,隐约有流光溢彩浮动…
“啪!”
随着一阵爆裂声,芷云身上的防护符文啪啦啪啦碎了十几枚,炼炉也一下子散落在操作台上。
“哎!”
摘下被腐蚀的手套,褪了外衣,芷云皱了皱眉,到也并不沮丧,材料不合格,魔力精神力都不够,失败这种事,总是在所难免的,只是如果没有炼炉的话,许多高级的炼金产品所需要的材料就得不到,芷云又暂时打不开自己的半位面…不过,昨日尝试的时候,已经隐约能打开一个小缝隙,相信这种郁闷日子也该过去了,所以,她到不太着急…
“格格,可要沐浴?”本来一直在院子里玩雪的两个小丫头,此时已经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待芷云一出西厢房的大门,便迅速迎了过来。
芷云点点头。
和大多数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少女一样,芷云最不能忍受的便是这个时代落后的洗浴设备和厕所,所以,芷云做的第一件事儿,便是先给自己弄了个舒服方便的浴室,做了个抽水马桶。
白瓷般细腻的浴盆里散发着浓郁的药香。
芷云把整个身体埋进药水中,七月和十月两个丫头一前一后,小心翼翼地帮她捏腿儿揉肩,一直在药水里泡了一个时辰,到药被吸收,水变得清澈见底的时候,芷云才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起身。
没办法,只要是女人,哪怕现在她只是个女孩儿,就没有不爱漂亮的,芷云当然也不例外,整日里在炼金实验室呆着,什么腐蚀性的材料都可能沾手,为了身体健康也好,为了保护自己美丽的容貌也罢,这些美容养生的魔药水,早就成了芷云生活里最重要的一部分,不光是她用,她身边儿的丫头也被药水滋润得唇红齿白,肌肤娇嫩,个顶个儿漂亮可爱。
芷云就是喜欢漂亮可爱的东西,人当然也一样,她从前就爱看帅哥美女,到了这个时代,这毛病还是改不了,一般别人家的丫鬟纵然是容貌周正,但要不是当小妾培养的,大多不会选那很显眼儿,很明丽,尤其是跟在小姐身边的贴身丫头。
但芷云不一样,当初她买丫头的时候,特意挑出两个将来肯定会出落成花容月貌的美人——如今这么个身份,美男子不能光明正大的欣赏了,连美人都不能看吗?
两个签了魔法契约,忠诚可靠的美人丫鬟,这一年来,被芷云可着劲儿的栽培,如今身上的土气尽去,出落得堪比花娇。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七章 家业
沐浴完,芷云斜倚在美人榻上,拿了账本来,随意看看,计算下自己下个月能够‘挥霍’的银钱数量。
要是一般从二十一世纪穿越来的女人,看见古代这种繁体字,除非是中文专业的高材生儿,否则恐怕得头大得不得了,可在芷云这儿就没那么多麻烦了,法师是干什么的,就是靠知识吃饭的,别说是这些,就是那繁复的,毫无规律的,让人只看一眼就头晕目眩的魔法符文,到了她手里照样能被理顺理清。
文苑书社的效益不错,挺赚钱的,只靠它,家里日常的嚼用也足够了,不过,府里银钱的主要来源,却还有两个——开在琉璃厂的‘松竹斋’和‘梅雪斋’两个小店。
松竹斋前身是个南纸店,老板姓张,名卓,字锦程,二甲进士出身,曾经在吏部做过两年笔贴式,后来因病致仕,就拿出俸禄在京里开了个纸店,他好歹也在吏部衙门里混过,人面很熟,虽然本钱不大,但是生意还算过得去,文苑书社建起来之后,这位张老板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居然主动找上门儿来询问能不能代营图书。
芷云和明德考察了一下,觉得这人性子虽然油滑,但很守规矩,脑子也灵活,是个靠得住的,再加上对京城上上下下都熟悉得很,也是个很有本事的人物,与他合作,可比他们兄妹两个辛辛苦苦找财路容易得多,便应了他。
反正有芷云的魔法契约在,只要他签字画押,就不怕他搞鬼,所以说,芷云虽然完全不懂什么经商啊,管家啊之类,但作为一个法师,只要能找着精通的人物为自个儿效力便足够了,至于衷心之类的问题,她根本不用考虑,想要一个普通人变得‘忠心耿耿’,哪怕是陌生人,哪怕是现在魔力消失大半儿的芷云,也有不止一种法子。
现在松竹斋和瓜尔佳府合作,主营的是笔墨纸砚和珍贵书籍,重新开业虽然只有数个月,但是,哪怕在琉璃厂那样的地方,也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招揽了不少回头客,口碑不错,最近两个月,纯利润更是达到了六百两纹银。
而梅雪斋就是瓜尔佳府里自个儿的生意了,主营的是珠宝首饰,芷云特意请张老板给介绍了个熟悉的掌柜的,张老板虽然很奇怪,按说做这般贵重的生意,像明德这样的八旗子弟,大多会让自己的门人奴才之类掌管,甚少有找个外人的,他怎么也不会明白,芷云除了这人的经商本事之外,其它一概不在乎,不过,张老板最让人称道的地方就是不会随随便便打探别人家的事儿,明德找上门,他便尽心尽力地帮着寻人便是,其它的一概不理。
如今梅雪斋虽然刚刚开张,但是因为它出售的珠宝首饰虽然都不大贵重,但是个个设计精妙,自有独到之处,对于京城中上阶层的贵夫人很有吸引力,既不会太奢侈,佩戴出去又很有面子,因此生意着实不错。何况,这家店说白了就是芷云的‘废品处理站’,她炼金失败的作品,随便回炉鼓捣两下,弄成个漂亮的戒子,扳指,钗子,项链,耳环之类,拿来就能大卖,根本没有额外的成本,可赚来的钱,比她买施法炼金的材料花费得还要多上不少。
所以说,对于目前的收入,无论是明德还是芷云,都非常非常满意,这样就已经足够,他们本来也没想着富可敌国。
“格格,大爷交代说,今儿他陪张卓张老板,张英张大人家的公子张廷玉出去吃酒,会晚一点儿回来,格格是不是先用饭?”
十月知道自家格格不大记人,张大人那么出彩的人物,大爷领着回家好几次,格格每回都见,却硬是记不住人家,所以,十月每一次提到,都会咬字清晰地把各位大人的名字说清楚。
“嗯?”芷云到没注意到自家丫鬟的小心思,一挑眉,把账本扔给七月,坐起身来,明德最近读书都要读疯了,那废寝忘食的劲头儿,简直跟芷云得了个新鲜想法,沉浸在炼金术里时有一拼,能把他喊出去的人可不多,“张廷玉?”
看着十月点头应是,芷云微笑,她在无限空间里混了那么长时间,对历史之类的,就连零星的记忆也早就模糊了,不过,那个张廷玉,她还是知道的,印象里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风云人物啊,明德跟他交往一下,到是不错。
七月过来服侍芷云换过衣裳,芷云喜欢素净的颜色,在家里也就穿了身月白立领兰花刺绣凤尾坠纱长袄,领口,袖口都带着蓝色掐牙,下摆缀了一圈米粒大小蓝宝石串成的流苏。流苏之下的印花月影纱拢着浅蓝绣梅花百褶裙,层层叠叠,富丽却不乏雅致。
衣服上的宝石全是法阵,因为这不是做实验的时候穿的,便只有一般生活用法阵,有防风的,防寒的,防潮的,防尘的,等等,这些法阵都很简单,材料也不需要多好,做起来不费力,但效用不小,总是能让芷云觉得舒服顺心。
待换好衣服,十月端来温水给她漱口,捧着个雁形铜香熏过来,一股子清新的果香在空气中弥漫,让人耳目清明,芷云眯着眼品了下,里面装的香药是她配制记忆药水的时候,随手顺便配的,但品质相当不错,很有几分提神的功效。
如今明德的书房里就用这种香,他貌似挺满意的,说是读书的时候注意力比过去集中了许多。
“摆饭吧。”
十月应了一声,便吩咐摆饭。
芷云对食物很挑剔,以前没有条件的时候也能将就,如今却是不成,到不是非要吃什么名贵的食材,只是味道要清淡却不至于寡淡,好到恰到好处,却不是一般厨子能做出来的,天底下的好厨子很多,可瓜尔佳府里能找着的却不多,总不能日日往大酒楼里去请厨子吧。
第一卷 初来乍到 第八章 地位
芷云的厨艺到是非常不错,尤其是对味道的掌握,更是妙到巅峰,但是,她从以前开始就不喜欢油烟,做了法师之后,更是有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构装仆人伺候,对于衣食住行,她便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了,可是到了这么个地方,总不能天天喝营养剂,不吃饭吧,没办法,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芷云只好自个儿动手调教厨子了。
十月本身就是个伶俐的,虽然被明德买回来的时候,仅仅十岁,但是女红厨艺也很拿得出手,芷云又耐心地教导了几个月,如今一手儿的厨艺,虽然不能让芷云完全满意,但好歹能入口了。
一顿荤素搭配合宜的晚饭吃完,两个丫头尚且来不及把桌子收拾了,外面忽有喧闹声冲入了耳际。
芷云一皱眉,示意七月和十月出去看看,没过片刻,就见自家大哥被两个惊慌失措的丫头扶着,一摇三晃的走进门——他脸色煞白,头发湿淋淋,硬邦邦,到像是结了冰。
芷云一惊,先低头看明德的腰际,见他的衣裳已经换过了,身上裹着条毯子,自己做的那条相当于护身符的腰带也不在,又一想,那护身符能挡刀枪,却当不了水火啊,看来,还要改进才是。
心里思索着,芷云动作却不慢,扶着明德在榻上躺下,一边儿吩咐七月倒了热茶给他提神,一边儿随手抓了只‘暖炉’搁在明德怀里,这‘暖炉’是个白色的陶瓷圆球状,镂空雕刻,外面镶着金丝符文,里面储存了一颗小火球,握在手里,不光是手暖和,整个身子都是热气腾腾,果然,刚一近身,明德的脸色便好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