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才是她讨厌孔峥的原因,她不喜欢他的眼睛!这个脾气暴躁的男孩,平日里总是懒洋洋的,好像对世间上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但是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像寒冰一样刺骨,那是一双和年纪完全不符合的眼睛,当他冷冷地看着别人时,会让人联想到黑暗里的猫,会让人觉得自己心里的秘密没有办法隐藏甚至心虚。当然她可以继续忍受,事实上她也一直这么做着,反正快毕业了,他们不会再在一起,也不会同桌,可是现在她决定不再忍受下去。她已经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新同桌,她的王子,其实她早该这么做了。
那天放学后,柳大伟帮助雁归复习功课,给她讲了鸡兔同笼、勾股定例,他拿铅笔的手指修长白皙,遇到困难的问题时会一边思考一边用笔尖习惯性地在草稿纸上画一串圆圈,雁归从不知道原来枯燥的数学也是生动的,他画的圆圈似乎都比别人画得要圆一些!她几乎忘记了还要回去做饭,而那是她一直认定背负在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他在一起她几乎忘记了一切。
当他说:“你明白了么?”的时候,他的眼睛亮晶晶地闪耀着,带着温和的笑意,不会有那种令人不安的精明,却有种一种天真的醇和,他在雁归的世界里几乎像一个外星人,让她知道原来世界可以纯净成这样。
雁归着魔似的地看着他想:就是这个人了,就是他!他就是我理想中的伴侣,他是我的!十年或者十五年以后,我一定要成为他的妻子,永远和他在一起!
那天对雁归来说是一生当中最奇妙的一天,她坚决地认定了她一辈子要寻找的那个人;那天同时对柳大伟和孔峥也是奇妙的,柳大伟浑然不知因为自己一个偶发的举动在这天成为了一个女孩终身所追求的目标,而高傲的孔峥也在这天认定了一个女孩,这个动乱的一天让三个孩子的一生都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孔峥之所以不被所有的大人喜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出身——他随母姓,在他户口簿上生父那一栏的记录上写着不祥,没有任何人知道那个来历不明的人是谁。
在那个年代,即使是在里仁巷那种下等地方,私生子仍然是个禁忌的话题,走在路上,会有人背地里戳他脊梁骨:“看,就是他,你知道他妈妈吗?她妈妈就是那个…”
声音不高,却足够让周围的人包括孔峥听见,在这种冷言冷语中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他们看他的眼神轻蔑而厌恶。他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这个父不详的孩子,她丢了国营单位的工作,必须每天清晨点起床去城东的蔬菜市场贩来小菜然后再拿到菜市场去卖。
他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如此辛苦工作,但是还是会有很多粗鄙的男人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在放下几角零钱后顺便再在她的手腕上摸一下,而那些可怕的流言更是如影随形,永远也不愿意放过他和他的母亲。没有人相信她是个清白、无辜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可怜他们,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走错路的女人几乎等同于妓女。这么淫乱的女人生下的儿子应该是怎么样的?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是以可怜的、隐忍的、不敢高声说话的形象出现,可是他偏不!凭什么?里仁巷里有几个好货色?别人凭什么看不起他?他用最顽劣的做法向所有的人宣战!孔峥,是最骄傲的!
这天从学校回到里仁巷的路上,孔峥有些烦躁,其实他今天并不是真的想伤害雁归,只是当时他的确很烦。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对妈妈说天气开始热了,我们可以去贩一些西瓜来卖,但是妈妈就是不同意,他知道原因,西瓜比小菜难运输,妈妈不想让他耽误功课去帮她,可是她不知道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他可以保护母亲保护这个家庭。数学课时,想着这些事,越想越烦,所以才会拿雁归撒气,但他知道就自己算解释,也不会有任何人相信。
他不喜欢雁归,也不喜欢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当然这世上除开妈妈似乎也没什么人喜欢他。但总的来说,雁归还是比较对他胃口,首先她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爱发花痴地盯着他傻笑,也不会被他捉弄以后尖叫哭泣,她总是那么平静地接收一切,好像一切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都是应该的。雁归虽然不喜欢他,可是也从没像其他人那样看不起他,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任何一个普通人,这是他比较欣赏的,但是这个唯一对胃口的人,今天竟然冷冷地说:“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孔峥恨恨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心里乱七八糟地诅咒着,明天又要请家长,见鬼!妈妈一定又要用那种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了,真烦!突然被人从身后撞了一下,他想也不想就骂了出来:“没长眼睛么?瞎撞什么呢?”
那个撞他的人是巷子里出了名的小混混,岁年纪就已经不读书闲在家里,素来和孔峥磕磕碰碰,虽然没正面冲突过也暗中较劲好久了,这时哪里会示弱,马上回嘴:“谁让你傻噔噔的,听见声音也不知道让,撞你这个野种怎么了?”
孔峥只觉得血一下冲到脸上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回身就和那人扭打起来。到底年纪要小几岁,个子也不壮,几下就被那人压到身下,孔峥捱了几下踢,身上一阵剧痛。小混混得意的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大声说道:“代你老爸教训你,你这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家伙!”
趴在地上的孔峥只觉得脑子轰的一声,眼一下就红了,那刹那他忽然没有任何知觉,全身都变得麻木,手狂乱地往地上乱摸,忽然探到一块砖,一把紧紧攥到掌心里,直到砖角的边缘划破手心才觉得有一丝刺痛。他吼一声,跳起来,几步上前就把砖狠狠砸到那混混的后脑勺上,血哗一下流了出来,混混应声倒地,孔峥看着自己手上流淌的刺目的红色,竟然一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只有一种淋漓地刺激满足,最后忍不住地大笑出来,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这时角落里突然传来轻轻一声响,孔峥望过去,正往回家路上走的雁归站得远远的,小小的脸上显出一些惊讶。四周静寂无声,世界突然停止不动,时间也在那一瞬间定格,他看的分外分明:流淌的鲜血让雁归清秀的眉头厌恶地往上挑了挑,她脸上的表情绝对是讶异而厌恶的,就像是看到厨房里经常出没的蟑螂,虽然厌恶于它们的肮脏,却能够处之泰然并且随时准备着把鞋脱下来然后把那蟑螂拍死,她没有一丝一毫这个年龄女孩看到鲜血本应该有的惊恐惧怕!
既然见了血,这事儿当然给闹到了派出所。
雁归在街道派出所是这么说的:“是的,从头到尾我一直在场…不过我真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看到他们打成一团…谁先动手?我当时太害怕,记不得了…应该不是孔峥,对,不是孔峥!我记起来了,是那个人…那个人不停地踢他,还骂他、骂他妈妈,孔峥就还手了…好可怕,好多血…他不应该骂孔峥的妈妈,这样不好…对不对?警察叔叔?”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轻轻颤抖,声音也有一些隐忍的细微哽咽,乌黑的大眼睛上蒙着一层泪雾,完全是一副被吓坏的样子。但是她的语气却前所未有的坚决,让录笔供的警察完全能够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掌握到他想掌握的信息。混混挑衅在先,而且先动手,孔峥是为了自卫,不过自卫的幅度大了点。
孔峥面无表情地远远看着她,看着她雪白的脸颊上滑落的青丝,听着她的柔声细语,他不禁有些迷惑。雁归——难道之前的柔弱、可怜、诚实都不过是一种伪装,其实她骨子里竟然有着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她当时的表情根本就不怕,为什么现在能在眼里装出这种惧怕的、泫然而泣的眼泪?为什么她说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他突然想到在《动物世界》里看到过的一种昆虫——尺蠖,在有敌人的时候它会把自己变成一片枯叶来伪装,雁归似乎就是这种动物,不过她还年幼,或许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天赋。不管是不是,孔峥在那霎那想,雁归,把那层表皮剖开的话,你根本就不是本身的你!而这些,除开我,还有谁能看得透?那么雁归,除开我,还有谁配得上你?


第三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雁归是当地出了名的好孩子,而被打成重伤的是混混,她的证词被百分百采纳了,孔峥家里收刮所有赔了一点钱,事情不了了之。这事过了以后,雁归与孔峥的关系依然故我,两个人分开了座位,说话的机会很少,孔峥被记了个处分,在学校里还是一副让人讨厌的拽样子,也不太搭理人,他甚至没有郑重地对雁归说谢谢。
里仁巷的人们越发讨厌孔峥,都说他是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家伙,连畜生都不如,但是大家也都只敢私下里说说,这次的斗殴事件,让大家确定这个父不详的孩子是个天生的坏种,不但坏而且好勇斗狠,长大肯定是个亡命之徒。“没准他父亲就是个流氓,这种人不要轻易得罪。”大家悄悄传递着这样的信息。_
雁归对大家的报不平并没什么感觉,她固然不喜欢孔峥但是更不喜欢那个小混混,小混混在里仁巷里横行霸道,她虽然没什么天生的正义感,但是那个小混混竟然还敲诈过弟弟雁莱的零花钱,这就让她不能忍受了。她是那种对自己所属物品保护欲很强的人,欺负她可以,但是欺负她的家人?绝不允许!所以她觉得自己帮孔峥一把是在替天行道。
而且她也知道其实事情真相并不是大家所想的这那样,她住的那个院子自来水没接进去,所有人都要到街道上的公共水喉排队接水,一桶水分钱,从她在警察局作证之后每天早上都能在门口看到两桶满满的清水。
她知道是谁帮助了她,她也知道有个男孩用那双冷冰冰的乌黑眼睛在角落里悄悄注视她、审视她,但是那个人并不希望别人知道,那么她也就不说,有些人的骄傲是无与伦比的,她不钦佩他的为人,但是她钦佩他的骄傲。考虑了一阵后,她会在头一天晚上往桶里放下一角钱,做为孔峥的水资,第二天依然有清水出现在家门口,钱不见了,他们两个人突然的有了一种奇异的默契。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有二个月,二个月以后里仁巷发生了件轰动的大事,某天巷口突然停了一辆漂亮的黑色豪华轿车,因为巷子太窄,车子没办法进去,所以只好将就地停在巷口。车上下来一个很气派的中年男人,他停下脚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了皱眉头,然后笔直地走进了孔峥的家门口。
过了几天里仁巷就有消息传出来,那个体面的中年男人原来是本市一位大人物的秘书,据说还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他来到里仁巷这种地方会有什么事情?他去孔家又是什么原因?真是件令人好奇的事情。里仁巷的居民们对八卦消息有着比外界人更加敏锐的触角,不久就又有了两个版本传出来。
童话版本是:孔峥的母亲在年轻时与本市某位大人物一见钟情,海誓山盟,但因为地位悬殊,终究未能结成连理。但是她不顾世俗的眼光,毅然生下了孔峥,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上天终究垂怜,多年以后,大人物的原配夫人去世,此时也再没有人能够约束他,他对旧爱多年来始终不能忘情,终于来寻找初恋情人,终成眷属。
现实版本是另一种说法:多年以前,本市某大人物(那时候还只是个小人物)与孔峥的母亲一见钟情,但是为了飞黄腾达,他毅然抛弃了怀孕的初恋情人,与本市当权者的女儿结合,终于功成名就。多年以后,原配夫人去世,竟然始终未能给他留下一子半女,而他也被医生告知这辈子没办法再能拥有一个孩子,这时候他猛然记起自己在一条肮脏的小巷里还有个儿子,为了不让自己无边的财富、权力、事业后继无人,他终于回头了。
这两种版本分别流传在女人与男人中,女人选择相信A,男人都认为是B。
但不管是哪种版本,大家都认为孔家的苦日子是熬到头了,孔妈妈简直就是现代的王宝钏,不过她的运气比较好,代战公主竟然死在前头,孔峥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新版《苦儿流浪记》里的小小主人公。
“女人啊,就是得守,能守得住,就有好日子过。”大家说,其中不乏当年想咔油的男人们。
又过了不久,孔家母子风风光光地坐上漂亮的黑色轿车搬出了里仁巷。
他们搬家的前一天,雁归班上所有同学为孔峥开了个欢送会,不管他受欢迎与否,离开学校开欢送会都是惯例。孔峥既然搬出里仁巷,自然也不用再这种三流小学读下去了,他要转去城南的育仁小学——就是郑老师原来所在的那所学校。
郑老师觉得一切都是讽刺,她在那所学校勤勤恳恳工作十几年年,奈何说话太直得罪新上任的年轻校长,被贬至里仁巷小学,最瞧不上眼的学生却堂而皇之地进了她先前的地盘,简直像是有个人一巴掌直扇到她脸上去。孔峥小小年纪已经表现出超强的个性,他在欢送会上一句话也不说,一脸酷酷的拽样子,既不热泪盈眶也不感激涕零,他走的时候甚至连大伙凑钱送的礼物都忘记拿——也或许根本不是忘记,而是不屑于拿,大家都觉得没意思得很。
雁归对那天记得很深,那天天气非常闷热,一丝风都没有,C市的天气是出了名的恶名昭彰,冬天湿冷夏天燥热,月就已经可以使人发狂。雁归带着被孔峥遗忘的礼物踏进了孔家简陋的大门,隔着门扉,她听到孔家母子的对话。
“东西都清好了么?”
“没什么好清的,都不要了,这里这些东西我都不想要了。”
母亲迟疑一下:“也是,那边都有新的。”
“都谈好了么?那个男人是不是正式让我们过去?他会不会娶你?”
“当然,不然我不会把你给他。”
“恩!”少年的声音清清冷冷:“可是这么多年,就为了等他,值得么?”
“别人说什么不重要,你自己觉得重要那便是重要。”
雁归很讶异,她从没见过这样的母子,他们像朋友多过母子,如果她这样与母亲讲话早已被扇耳光。
“可是你付出这么多,所有人都看不起我们。”
“孔峥,你要记住,
想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忍别人所不能忍,等别人所不能等!能忍并不见得就是笨的表示,忍了以后如果得到你想要的,那就是一种智慧!”
雁归听到这里浑身一震,她轻轻把礼物往地上放下,转身走出那低矮的小院子。天气热得让她透不过气,背上的汗涔涔浸湿了衣服,她靠在路边的墙壁上歇了会,脑子里一直回味着孔母的话,然后梦游似的回了家,这席话在雁归日后的生活里成为了她的座右铭,让她受益良多。
隔天孔峥一家搬走了,上车的时候正逢上雁归和大伟放学回来,他们俩个子小,只能挤在角落里张望。令人吃惊的是,帮他们搬东西竟然有不少是平日里不屑的邻居,雁归听到有人说:“我就说孔峥和平常人不一样,原来出身那么惊人,你看他打那小混混,哗~除暴安良!”
雁归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这个世界多现实,只因为多了个身世显赫的爸爸,北极和赤道都可以调换位置,柳大伟默然地看着这个场面,突然冷哼一声,掉头就走,雁归连忙跟了上去。
“雁归!”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喊,是一把少年的声音,带一点点惶恐急切,雁归脚步一滞,慢慢转身。
孔峥站在她面前,用雪白牙齿咬着下嘴唇:“我要走了。”
“我知道。”看他没有离开的意思,雁归也不好意思马上转身就走,想了想,只好又说:“原来我们已经这么多年的同学邻居了,想想还真是让人觉得舍不得。”_
“是!我们做足了整整十二年的邻居,从生下来到现在!我比别人更加了解你,所以你不必同我讲谎话,我知道你没有半分舍不得我!”
雁归有些尴尬,她想既然你知道又何必说得这么透,她觉得自己是个不擅言辞的人,告别的话更是不知道怎么讲才得体,对白越说下去只会越荒凉,所以干脆不去辩驳了。
少年的眼睛里跳动出火焰,轻声而坚决地说:“不过没关系,你…等我,我会来接你,接你离开这里。”
雁归偏着头看了看他:“不用了,这个地方,我会自己走出去。而且你也不要再来这里,来这的人让人看不起。”
她向他摆摆手,算做是告别,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留下那个英俊的少年站在原地。是的,从明天起不会再有人帮她打水,也不会有人用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偷偷注视她,可这有什么关系?她认定的人在前面,并不在身后,十二岁的雁归或许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是爱情,可她已经会选择,而且她执着地相信自己的选择。
她没有回头,哪怕后面孔峥眼里炙热的火花几乎要融化她的身体。
雁归一路小跑才追上大步往前走的大伟,她轻轻拉一拉他的衣角,大伟停下脚步,看看雁归,忽然恨恨往墙壁上踢了一脚:“以后我要坐更漂亮的车离开这鬼地方!”墙壁上顿时簌簌地落下满地石灰。
雁归微微一笑:“是,我们要开自己的车离开,才不像他还要坐别人的车。”她刻意忽略大伟说的是“我”,所以加重了“我们”两个字。
大伟并没有发现这个小小的语气变化,雁归的话安慰了他,他这时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鼓励,于是伸手往好朋友的头上摸了摸,两人相视而笑。
时间过得很快,孔峥搬走不久就迎来了毕业考,柳大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省内最好的中学,雁归本来成绩只算中上,但是她运气不错再加上大伟的补习,也跌跌撞撞的进了那所学校。让他们吃惊的是,成绩一向极差的孔峥竟然再次和他们成为了同学,知道内情的人都会心一笑,有那样的无敌父亲什么样的学校进不了?
“我瞧不起他!”大伟在和雁归结伴回家的路上对她说:“他不过靠着他那凭空冒出来的老爸,有什么了不起。平常那么拽,真有骨气的话,他别认那个爸爸好了。”
“他不用有骨气,有目的就好了。”雁归能敏锐地察觉到大伟语气里的不屑和嫉妒,于是一边推着自行车,一边回答,她并不是要帮孔峥讲话,只不过大伟不能理解孔峥,但是她却能够。
他们三个分成了三个班,每天雁归放学后都会等着和大伟一起回家。
进了中学后经常发生诡异的事情,大伟的破旧二八自行车每天不是被拔掉气门嘴,就是被戳破车胎,雁归少了和大伟一起结伴骑车的乐趣,但她不肯放弃,每天陪着大伟走到很远的修理铺,等他修好车再慢慢一起骑回家。
气门嘴加上打气要花五毛钱,补一次胎是一块,大伟每天的花销几乎全用到上面,他咬牙切齿地对雁归说:“到底是谁和我过不去?抓住了一定要揍一顿!”
雁归连忙说:“别气别气,我每天有两块钱零花,分你一半好了。”
她装作没事似的劝慰大伟,但是大伟没留意到她的面容开始沉郁下来。
这天雁归提前下课,她不声不响地把身子缩成小小一团,躲在单车棚里,过一会就看见一个男孩大摇大摆进来,他轻车熟驾找到大伟的车子,蹲了下去。
“孔峥,我就知道是你。”雁归站起来,冷冷对着那背影说。
孔峥蹲着的身子微微一震,然后站起来:“不错,就是我,怎么样?”_
这一年里,孔峥长高不少,轮廓也越发俊秀挺拔起来,哪怕穿着千篇一律的灰裤子白衬衫校服也显得比其他孩子英挺,雁归看着他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干什么?天天这样,都不厌烦么?”
孔峥咬咬下唇:“谁叫你天天和他腻在一起,上学放学,我和你说个话你就爱理不理,你不烦我烦什么?”
“那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雁归一点也不脸红,白皙的面孔上一片平静:“我警告你,别再欺负他,我会保护他!”
孔峥的呼吸一下急促起来,眼睛乌黑得像夜空里的星星,亮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一把狠狠攥住雁归的手腕,愤怒说道:“那天…你连头都不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你喜欢那小子,他有什么好?心眼那么小,还爱装腔作势,那种人,眼里只有自己!雁归,你别指望他会看到你的好,只要能出里仁巷,他一转身就会忘记你!别人不知道,你明明知道,他就是个白眼狼,他根本不了解你的好,这世上只有我才会对你好!”
雁归重重把孔峥的手甩开:“我知道他是什么人,用不着你提醒!”
“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雁归转身就走:“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
第二天,孔峥照旧来到单车棚,这次他发了狠,带上工具准备把大伟的车锁撬开搬走,刚准备动手,却被巡逻的老师捉了个正着。那段时间刚好学校失窃得厉害,老师得到匿名情报,据说有个专门盗窃学生自行车的团伙看中了这里,孔峥几乎是顶风做案,这回连他的无敌老爸都帮不了他。孔峥没有辩解,过了几天,被安排转了学。他走的那天,面无表情地站在教学楼下面仰望雁归班级窗前许久,班上的女生知道全校最英俊的男孩要离开的消息,心像打烂的水晶玻璃,碎了一地,她们纷纷趴到窗前张望,猜测他最后的凝视是为了谁,雁归不为所动,继续看书,连头都不抬一下。
大伟觉得很奇怪,他对雁归说:“那个家伙骑着最眩的赛车,干吗对我的破单车下手?”
雁归笑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继续奇怪:“也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我总觉得孔峥不是会偷东西的人。现在他家那么有钱,他参加盗窃团伙干吗啊?”
雁归顿了一下,还是淡淡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想一想,点点头:“也是,他那种有钱人跟我们本来就不对盘。”
于是大家不再提及孔峥这个人,他彻底从雁归的世界消失,从此杳无音讯,她几乎马上就忘了他,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本就会忘记得特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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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雁归和柳大伟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雁归与大伟两小无猜的感情纯净得像一汪清水。
江南的青草黄了又绿了,里仁巷屋檐下燕子巢里的燕子家族也不知换了几轮,眨下眼的功夫便是八年,雁归长高了厘米。_
除了个子长高,这八年里还发生了几件足以记入雁归史册的事情。
本来日子一直过得很平静,可是到初三那年,雁归的奶奶去世了。
病重最后几天里,奶奶不愿意呆在医院里,她在难得清醒的时间里不停说:我要回家,死也要死在自己家里。
大家只好把她抬了回去。
回到家里她果然好了很多,大家都以为她能像其他很多次那样熬过来。可终于还是到了最后一个夜晚,老太太弥留之际时,身边并无其他人,只有雁归守在她身边。她生病这几年神志没怎么清醒过,最后几天却异乎寻常地偶有清明。她甚至能清楚地指挥雁归把角落里最底层的抽屉打开,取出包了好几层的布包,雁归打开来,露出里面的足金戒指。
“这个…给雁莱娶媳妇用…”她断断续续地告诉雁归。
雁归点点头,小心地把戒指收好。
“记得,一定要给雁莱啊,你别自个藏起来…”老太太眼睛浑浊,死死盯住雁归,带着一点古怪的精明:“我们家只有这么个男孩,你千万不要忘记了。”
她的不信任让雁归觉得难堪而伤心:“那我去找雁莱回来,您亲自给他好了。”
“不要…”奶奶喘息着:“他要上学啊,别耽误他。”
雁归一阵沉默,她为了守护老人已经几天没有去过学校,可是她几乎已经完全遗忘她,而弟弟雁莱明明知道老太太病重,还是照常吃了饭就跑得没影子,这算什么呢?老小老小,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像小孩一样可爱,有一种人老了会变成妖精,伤害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