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岳惊讶地合不拢嘴,也不知是因为她的无知还是她的大胆。在她目光坚定不移地催逼下,他说:“他是咱们的摄政王呀。”


三 惊心
天市被带到一处厢房。
直到进去坐下了,脑子还有点混混沌沌,紫岳似乎在耳边说着什么,她完全没有心思去听。
那个人的名号太吓人了,天市承认自己是被吓傻了。
摄政王!
好吧,也许对定陶纪家来说,摄政王并非那么遥不可及如天人一般,因为天下人都知道,定陶纪家出了七位位皇后,三位皇妃,以及一位摄政王妃。他们是真正钟鸣鼎食的皇亲国戚。
也幸亏因为有了这样的家族,天市才能在见到摄政王身上那个朱雀的图案时有所警觉,也才能在紫岳口中吐出摄政王三个字的时候没有晕过去。
可是这一切与她有什么关系?
那些皇后啊王妃啊都是出自定陶纪家,而她,确切地说,只能算是楚乡纪氏,早在五代之前就已经整族迁离定陶的一个旁支罢了。如果说她跟定陶纪家有什么关系的话,除了都姓纪之外,也就是如今随她爹流落定陶,依附于这里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混口饭吃而已。
为什么不早告诉她那人的身份。为什么要等她遇见了,迷乱了,进退失据了,才猛然摔下这么个惊雷。天市觉得胸口又闷又堵,憋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
有人推开门进来,天市直勾勾地瞧过去。
自然不是那个人,进来的是个穿着藕荷色衫子的小姑娘。
“纪姐姐,这是冯嬷嬷让送来的,她说让您就在这里休息。”小丫头口齿伶俐,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机灵地打量天市,见她一动不动地瞧着自己,有些害怕,于是又试探地叫她:“纪姐姐?纪姐姐?”
天市的眼神终于有了松动,在那小丫头身上扫了一下,想起来了:“我认得你。我来的时候你和另外一个小姑娘在船上玩儿呢。”
“姐姐记性真好。”小丫头的眼睛笑得像个月牙儿,“我叫含笑,跟我一块玩儿的那个叫金蕊,都是爷最喜欢花名。姐姐你叫什么?”
小姑娘唇边有两个笑窝,即使不说话也一副笑靥如花的样子,果然不委屈了含笑的名字。见她如此可爱招人,饶是天市心乱如麻,也忍不住跟她多聊几句。“我叫天市。”见小姑娘露出迷惑的样子,便耐心解释:“天上的星星被分作了三垣,紫薇,太微,天市。我的名字就是第三个。”
小姑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瞪大了眼,羡慕地问:“这么威风啊,也是爷给你取的名字吗?”
天市苦笑:“爷连他自己是谁都来不及说呢,哪里有功夫操我这个心。”
“你不是跟爷说了挺久吗?怎么会来不及?”
天市脸轰地燥热起来,她跳着脚转过身去不让含笑看到自己的窘相,顾左右而言他:“咦,你拿得都是些什么?”
含笑这才想起自己的任务,连忙把朱漆盒子里的东西摆出来给天市看:“这是给你准备的衣服饰物,还有些胭脂水粉。冯嬷嬷说,东西不多,让你先将就换洗了,明日找人来给你量过后再做新的。”说到这儿,含笑又盈盈笑着向天市施礼:“冯嬷嬷还说了,让我向你道喜呢。她说今日京里来人,怕是抽不开身,让我们好好陪你,明日一早就来向你道喜。”
“你们?”天市不解,“还有谁?金蕊吗?”
含笑捂着嘴笑:“不是不是,已经让人去找翠姐姐了…”
正说着,有人敲门,含笑冲天市眨眨眼:“才说呢,就到了。”她跑去开门,外面站着的果然是翠微。
“翠微!”天市不等她们开口,已经冲过来拉住她的手:“翠微,你可算来了。”
含笑体贴地等她们进去,替她们从外面把门关上,一蹦一跳地穿过中庭,来到一个独立小院儿门口,金蕊正在那儿等她。
“可算回来了,快进来吧,都等你呢。”
小院西边的厢房里,冯嬷嬷,徐爷爷,紫岳,已经另外两个和紫岳一色服饰的年轻人正在说话。金蕊和含笑不敢打断,进来后顺着墙角来到冯嬷嬷的身边,见她不紧不慢地喝着茶,眼睛都没往自己这边看,便不声不响地各自抓了把糖果找了个角落里坐下。
冯嬷嬷正在听紫岳报告:“她身上只带了这么一个发钗,我查过了,普通得很,就是在镇子里王铁匠的铺子里打的。已经派人去询问过了,王铁匠说是去年纪先生的女儿行笄时订的。”
冯嬷嬷把脸转向另外一个年轻人:“青山,你那边查的如何了?”
青山看上去比紫岳略瘦些,一样的英俊挺拔,只是发髻肤色上略带了些尘色,像是刚刚赶远路回来:“我去了一趟楚乡,纪家在那边的确有一支,不过这些年人丁凋落,加上那边连年灾荒,很多人都逃难走了。纪老秀才倒是很多人都知道,也知道他有个女儿,算起来今年十六,模样长相和这位差不多。”
冯嬷嬷点点头,又问第三个年轻人:“朱岭,那个教书先生,你知道些什么?”
朱岭肤色本就比别人要黑些,又总是冷着脸,含笑每次一看见他就忍不住缩脖子。朱岭见冯嬷嬷问,一颔首,话说的言简意赅:“丧妻,无子,重病。”
众人等了一会儿,见他低头悠然喝茶,才明白他已经把话说完了。冯嬷嬷这才问含笑:“你刚才去,她怎么样?”
含笑歪头想了想,笑道:“她好像根本不知道爷是什么身份,跟我抱怨说爷连自己是谁都没工夫说…不过,”含笑说到这儿暧昧地眨了眨眼,“说起爷来她倒是腼腆的很,啧啧,真不知道爷又怎么调戏人家了。”
几个人听了脸上神情各异,除了朱岭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外,青山紫岳倒是都有些尴尬,冯嬷嬷无奈地瞪了含笑一眼,吩咐她:“行了,你回去盯着吧,爷还没有发话下来,怎么处置一时还没有结果,她要问起来,你只管往我身上推。”
含笑答应了出去,众人也没有更多要计议的,便各自散去。紫岳临走时想起来,将那根钗子又揣到怀中,这才退了出去。
此刻摄政王正在中庭里自己的书房接待外客。紫岳到时正遇见客人起身告辞,摄政王便顺口吩咐:“紫岳替我送客吧。”
紫岳连忙将那只钗子交给书房里伺候的书童东篱陪着客人出去,再回来的时候东篱已经被遣开,只余摄政王一人坐在胡床上若有所思地把玩着天市的那只发钗。
“爷,人已经送走了。”
摄政王仿佛是被他的声音猛然拽回了思绪,愣了一下才有所回应:“哦?好。”
“爷…”紫岳斟酌着小心问道:“属下瞧着,那客人眼熟…”
摄政王深深盯着他:“他跟你说什么了?”
“没有。”紫岳赶紧自辩:“爷的规矩,属下们都记得,不敢与外客交谈。”
“嗯。”摄政王点了点头,又陷入沉思之中。
紫岳头一次见到摄政王这么心不在焉,一时间也摸不清楚他到底是个什么心思,说话也不是,不说话也不是,只能立在原处,盯着他手中的发钗出神。
那是一支再平凡不过的雀屏发钗,黄铜打造,样式简陋,没有装饰任何珠玉,只是用颜料将七瓣雀屏染了七种颜色,倒是有点睛的效果,看上去明艳活泼,虽然简陋却不显局促。
紫岳他们几个都是军中烈士的后代,被摄政王挑选出来交给禁军中的高手教养指导,自小就混迹在军旅之中,每日所学所见都是极其阳刚粗犷的,后来虽然被挑选到摄政王身边做护卫,也因此接触了不少富贵温柔的人和物,却因为都是些皇亲贵戚而觉得理所当然。对于紫岳来说,温香软玉色彩斑斓是贵人们天生注定要享受的,就如同穷苦的人们只能荆钗布衣蓬头垢面一样,不同的人,不同的世界,而这非黑即白,绝无可能混淆。
这是平生第一次,他看见有人用了这么精细的心思在简陋局促的生活中,为自己点缀出绚烂的色彩。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发钗,却让他赫然发觉,原来贫贱的人也可以追求美好的事物。这支钗子对他的冲击之大,是他绝对无法预料的。
“在想什么呢?”这回反倒是摄政王来拉回紫岳的思绪。
他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指着摄政王手中的发钗说:“这发钗真好看。爷,我从来没想到没有珍珠玉石,也可以有这么漂亮的饰物。”
摄政王盯着他瞧,嘴里刻薄起来:“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对这种娘娘腔的东西感兴趣起来?”
紫岳红了脸,又羞又惭,冲口说道:“谁对这玩意儿感兴趣了。我是觉得做出这东西的人很有意思。”
说完自己先愣住,张口结舌地对上摄政王射过来的目光,连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摄政王挥了挥手,“行了,什么你啊我的,不就是个发钗么,为它连规矩都不讲了?”
紫岳百口莫辩,急的面红耳赤。
摄政王却轻声笑起来,“君子可欺之以方。紫岳,没想到你还是个君子呢。”
紫岳苦着脸:“爷,您这是在笑话我呢。”
摄政王点了点头,若有所思:“不过你说的倒是有点意思。”他看着那支发钗,不理睬紫岳摸不着头脑的迷惑样,吩咐道:“去请康先生来。”
“摄政王?!”翠微不可置信地惊呼,看上去比天市还吃惊。“你说我们爷是…”她突然省起,压低了声音:“摄政王?”
天市哭笑不得,“你问我?究竟谁在这里做了两年事了?”
翠微嗫嚅:“你也看见了,我连这后庭还是第一次进来呢。你也知道了,我们爷那可不是谁都能接近的,别说我了,前院十几个人里,能进到后面来的,怕是也就那么三两个,又都是徐爷爷那样老奸巨猾的,想从他们嘴里探听点消息,别提有多难了。”
“所以我才奇怪呀,照说爷都未必知道你这人的,怎么你就能将我荐进来呢?”
“这个…”翠微面露难色,“天市,我说了你可不许生气呀。”
天市白她一眼,没好气:“你说吧。”
“其实,是徐爷爷问起来,说是不是有这么个女孩儿,让我带来。”
“所以你就在我面前夸海口,说是亲自推荐的?”天市用脚趾头也能猜出来后面的事,叹了口气,心里面更是七上八下的没有了底。
翠微见她半天不说话,以为生气了,期期艾艾地拽着她的手问:“天市,你是不是生我气了?可我真不是想要怎么样你的,只是觉得你跟你爹也挺艰难的,如今有这么个机会,你自己也不反感,我才…我才…”
天市反过来还得安慰她,“说哪儿去了,怎么会生你的气呢?我要谢你还来不及呢。好歹是摄政王耶。说不定真是我走了狗屎运时来运转攀上了高枝儿,从此后荣华富贵享受不尽呢?再不济,比如说王爷他没看上我,大不了以前什么样还什么样,能有这么一次奇遇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就算是最坏的情形,他们要害了我…那也是我自己贪慕虚荣,这样的下场也是活该。”
“你可千万别这么说,”翠微连忙堵住她的嘴:“你且放心,虽然我不知道爷会怎么打发你,可要说害人,我敢拍胸脯拿人头担保,这家人都极其良善和气,绝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儿来的。”
天市低下头去,不让翠微看见自己唇边的冷笑。
如果不知道身份也就罢了,谁不知道这位摄政王贪恋女色,府中光是纪家的王妃良娣就有七个之多,更别提别家的侧妃夫人了,还有蓄养的家姬,没有名分的妇人更是数不胜数。而最蹊跷的是,短短两年半的时间里,纪家的七个王妃良娣或死或贬,竟然一个不剩。真要进入了他的内廷,有七成可能凶多吉少。
这么想着,天市不由觉得周身发凉。
但眼见翠微真的一无所知,也无谓让她担心了。如果真有什么危险,还指望翠微相助呢,此时若让她知道了这些,万一没有能拿捏住让那些人知道她已经有了戒备,反而对自己不利。
两人正各怀心事地揣测着情势时,含笑慌慌张张敲门进来,“纪姐姐,爷刚让人来传话,请姐姐收拾一下,吃过午饭即刻动身。”
天市一怔,和翠微面面相觑。“即刻动身?要去哪里?”
含笑似乎也还没有消化这个消息,愣愣地说:“回京。”
“可是,”天市不由自主站起来,“我才刚来…”
“我知道,”含笑压了压神,耐心解释:“爷来住了小半年了,这次突然的很,大伙儿都没有准备,外面现在都乱套了,鸡飞狗跳的呢。这次出了外面院子的,其他人都要随同回京。”
“为什么?是出什么事儿了吗?”天市微微放心些,如果都要走,那么显然不是针对她的。
含笑左右看了看,确定无人,才凑在天市耳边压低声音:“听说,太后娘娘病重,好不了了。”


四 雪中送炭
天市记得,她动身上京的那天,是重阳节的前一天。
“什么都别跟我爹说,他要问起来,就说我在这府上做事。若追问的紧了,就说我跟着主人进京了。”天市紧紧握住翠微的手,“多谢你了。”
翠微忍不住落下泪来,使劲儿点着头:“你放心,好好照顾自己,万事小心啊。”
天市有些犹豫:“还有一件事儿,也许你能帮我。”
翠微:“我一定帮你。”
天市想了想,又摇头,笑道:“照顾我爹。”紫岳无声出现在身后,天市有所察觉,便松开了手:“你也自己保重。”她转身,向未知的命运走去。
从定陶进京,快马也需走一个月。这拖家带口迤逦蜿蜒的队伍足足用了一个半月,才在第一场雪落下时进入了京畿外围。
天市的地位显然是特殊的,和她共乘一辆车的只有含笑金蕊,而别的女眷至少也要五个人一车,即使是摄政王的嫔妾也不例外。只是如此一来,天市俨然在没有得到任何名分之前就已经成为了摄政王那如云美眷们的公敌。
对于别人的孤立和敌意,天市只能苦笑以对。有时自己也替自己不值。这是图什么呢?只不过见了那人一面而已,甚至不曾有过更亲密的接触,只不过是不为人知短暂若韶华的一个吻,就让她如此离乡别井长途颠沛之余,还要承担那些女人的嫉恨。虽说身边有含笑金蕊,可总不能让还没有成年的小姑娘来保护自己吧。可若反击呢,自己又有什么立场又该以什么姿态去反击呢?
这才是让天市最烦恼的地方。自己究竟算什么?要捧她上天也好,要踩她入地狱也好,好歹也该有个态度吧。就这么心悬在嗓子眼,不知道前路喜忧,甚至无从揣摩那个人心意。那些女人老是说她凭什么凭什么,老实说,天市自己也不知道凭什么。
自从那日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摄政王,听说是快马轻裘先行返京了,并不与她们这些家眷同行。这个消息更是让天市无比沮丧。不过是宽敞点的马车而已,人家并没有将她放在眼中,这一趟远行究竟有什么价值?
人心惯来如此。很多烦恼都是因为在心中反复咀嚼变得越来越大,乃至不可控制。如果纪天市是个稍微多愁善感些的人,如果她来时少了一丝对前路艰难的估计,只怕未到京城就已经扛不住了。
也幸亏,含笑金蕊两个丫头乖巧可爱,而负责她们一行安全的紫岳对她也是照顾殷勤,至少,从这些人的态度中,天市可以大胆揣测,上面并不厌恶她。
日子和旅程就在她的胡思乱想中消耗了大半。眼看着一天天冷下来,天市又碰到了另外的麻烦。
上路时仓促,她可以说是身无长物。天冷了自然要添衣服,这一路以来的衣物都有人专门负责,本来是不虞担心的。但天市天生有血虚之症,夏天还好,到了冬天由于行血不畅,手指脚趾就会生冻疮。这本也不是什么大事,往年长了冻疮无非少出门,在家里养上一冬天也就是了。可如今却不一样,马车再舒适究竟比不得在家,越往北走天气越寒冷,冷风从车缝往里灌,每日里到了一处往往人困马乏,第二日一早又要赶路,根本没有办法好好护理。
起初天市还咬牙忍着,到了京畿那一日,也大概因为地上有积雪,天市刚一下车,就狠狠摔了一跤。含笑金蕊赶忙过来扶起她,见一股脓血从鞋头渗出来,剥下鞋袜来看,这才发现十个脚趾程度不同地溃烂流脓,早已经肿得不成样子了。
消息传出去,不到一盏茶功夫冯嬷嬷,紫岳等人就纷纷赶到,随队的大夫也过来瞧了,得出的结论是不宜再行动,至少要好好休息三五日再上路。可是大队人马不能等,几个人商议的结果,是紫岳陪着天市这一车的三个人留下来,其他人继续走。
紫岳对天市的伤十分内疚,他话不多,却更加殷勤地照顾,上药送水张罗饮食,无微不至,如果不是天市坚持让含笑金蕊将他请出去,连泡脚大概都会被他包办了。
终于把脚泡在热水里,脚趾剧烈的疼痛激得天市眼泪都飚出来了,一只手死死拽着含笑的袖子,嘴里咝咝抽着冷气,一边向那两个姑娘抱歉地笑:“真是的,不但耽误了你们,还要让你们看见这么难看的…”声音疼的发颤,终究顾不上说话了。
金蕊平时是比含笑还多话的,可今日自打看见了她的脚伤后,就一直一言不发。泡脚这会儿,也远远躲着,不愿意近瞧。含笑瞪了她一眼,劝慰天市:“纪姐姐你就别操这么多心了。都是你太见外,不肯早跟人说,才到了这个地步。这几日你可要好好保养,别再让伤势更糟了是正经。”
天市无言地点了点头,低头看着小红萝卜似的脚趾头。已经疼得麻木了,反倒比先前好了很多。她疲惫地吁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想了想,对两个女孩儿说:“我没事儿了,这水里的药倒是有些灵效。你们也去梳洗了早些休息吧。”
含笑犹豫了一下,禁不住天市的催促,到底给她倒了杯水放在一旁,这才和金蕊退了出去。
听见门关了,天市并没有睁开眼。她不敢,害怕一睁眼,泪水就会落下来。于是只能死死闭着眼,咬住下嘴唇,隐约听见门外两个小姑娘低声说话的声音。苦笑了一下,天市对自己说,她们还小,真的还小。“纪天市,与其怨别人不如埋怨自己。谁让你不好好照顾自己?三个人里你最大,怎么能指望那两个小丫头来照顾自己呢?本来就不该给别人添这样的麻烦。”
也不知过了多久,水似乎凉了,天市确信自己心情已经平复,这才缓缓睁开眼。
窗边一豆残灯,被钻进来的寒风摧摇着,如即将飘零的叶子,奄奄一息。
天市想去拿水,不料伸出手去却差了一点才能够着,她叹了口气,试着挪动身子,就这么轻微地一个动作,脚趾上钻心的疼痛像毒蛇一样猛然袭来,煞得她眼前突然一黑,只听见“呛啷”一声,那水杯已经被扫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天市僵住,侧耳仔细听了听外面,见没什么动静这才松了口气。她是真的怕惊动了别人。
挣扎着把自己挪到床边坐下,已经出了一身的冷汗。天市找出大夫留下的小刀。按照医嘱,在用药水泡过之后,要拿刀剜掉腐肉,再敷药包扎。本来不该由她自己来实施的,只是脚本就是极其私密的部位,除了大夫不该有别的男人看到,因此紫岳不能用,而含笑金蕊两个女孩只是看着她的伤就已经快要吐出来的样子,天市犯了倔脾气,绝口不提此事,含笑金蕊两人也就当做没有这回事般走开了。此时拿着那柄小刀,天市顾不上想别的,心里面仔细回忆大夫临走时交代的话,想起要先用火将刀子烤一烤,不禁苦笑不止。
那盏灯在窗边,此刻让她下地走一步,疼痛都甚于用刀子扎自己一下,天市并不晓得用火烤刀的道理,只道是暖刀剜肉比较利,便将小刀放在怀里捂了一盏茶的功夫,觉得差不多了,找出一条巾子勒住额头,深深吸了口气,将刀拿出来。
光线摇曳不定,任凭天市瞪大了眼也不能确认哪里是腐肉,那伤口看着一团暗色,试着触碰一下,疼痛似乎从整个脚部泛滥上来,钻心的疼。
窗外寒风呼啸,隐约似乎听到有人说笑的声音。天市心头一酸,眼睛又有点潮热,越发下了狠心,不再延宕,拿起刀对准乌暗伤口的外缘,心一横,眼一闭,切了下去。
刀刃刚刚入肉,敲门声突然石破天惊地炸响,天市手一抖,异样的锐痛揪得她几乎无法呼吸,惊呼中脚掌上出现了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长长一条红线慢慢向外渗出鲜血来,几乎转瞬间就泛滥了下来。
门猛地被撞开,寒风呼啸涌入,天市只觉眼前一黑,那盏灯已经被风扑灭。
“纪姑娘?”紫岳的声音响起,带着惊慌。
“别过来!”天市大口吸着气,才勉强能够讲话,“别…过来。”她慌乱地抓过被子盖到脚上,紧接着又惨叫了一声,即使是被子的重量,对她的伤势也是莫大的伤害。
紫岳吓得愣住,“你,你怎么样…”
屋里一片黑暗,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怕伤到她,一边小心翼翼往她声音来处摸过去,一边问:“是我不好,太莽撞了。灯在哪里?”
天市的声音带着哭腔:“在窗边,你别过来。”
“你怎么了?”
“没事…”天市还在强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哽咽。“正在上药,被你吓了一跳。真是的,莽莽撞撞,就不会轻点吗?”正说着,手摸到被子上一片潮,失声“哎呀”了一下。
“怎么了?”紫岳越是着急,越摸不着灯,就着外面的雪光,只隐约能见到天市坐在床上的轮廓。
“没…没什么。”天市脸上发烧,刚才情急之下将血染在了被子上。
忽然一团温暖莹润的光芒出现在屋里,天市以为自己快要晕过去了,所以会看到幻觉。从小就听老人们说起,天上的仙子,庙里的菩萨降临人间的时候总会伴随着温润的光芒。而且,她此刻十分确定,那光芒的中央的确有个人影。
那是谁?难道不信佛的人也能看到菩萨吗?
人影发出声音:“怎么回事?”
声音如此耳熟,让天市大吃一惊。她认出这个声音,忍不住捂着额头呻吟,难道真的对那人已经着迷了吗?居然连菩萨的声音也想象得跟那人一模一样。
紫岳赶紧向来人报告:“还不清楚,纪姑娘不让我过去。爷…”
天市怔怔看着他走到近前,才发现原来那团光来自一颗鸽蛋大的夜明珠,而那个夜明珠的主人,则是这些日来被自己腹诽过不知道多少次的摄政王。
光线先落在了她混杂着泪水和汗水的面孔上,稍作停留,才向下移到了她的脚上。天市听见紫岳的一声轻呼,才猛然醒悟过来,慌忙把脚往回缩:“不,别看。”
有人的动作比她更快。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握住她的脚踝,不容置疑地拉到自己身前,在夜明珠的光芒下,脚上的伤和脓在摄政王的面前一览无余。天市无地自容,怎么能被他看见这最丑陋的一面呢?她拼命挣扎,哀求道:“别看,别看…”
摄政王猛地抬起头,“闭嘴。”
他把夜明珠抛给紫岳,解下斗篷给天市盖上,然后俯身将她抱起来。“跟我走。”
天市把脸埋在斗篷里。那上面有他的气味,淡淡的麝香,有着奇异镇痛的作用,似乎脚上的疼痛已经被驱散了。紧紧贴着他的胸膛,体温透过衣物暖着她,他的心跳敲击着她的脉搏,天市又感到了那真眩晕。这眩晕中,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天地,不容置疑的摄人魂魄。
从厢房到门外,短短几步的距离,对天市来说却有一生那么长。
因为此刻无比清晰地明白,虽然只见过两面,虽然对他的了解少得可怜,虽然他高高在上不可触及,但她已经确定,自己的一生,必将置于这个男人的阴影下,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