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团长里恩是个身高足有两米二的大汉,一把巨剑足有百斤重,他当先一人站在青芒身前,阻挡住他前行的道路,大声喊着:“想要挑战我们,先要过我这一关!”
说完将巨剑向地面一砍,砸出一个大坑,震得地面都有些发抖。一直窝在马车里不敢下来的埃伍德伯爵此时也不敢小看这些佣兵了,老老实实地藏在护卫的守护中。
挑战?青芒皱皱眉,他什么时候说要切磋了?他只不过是想要向那位姑娘求教一下这异种元力的问题,好充实自己,没打算与这些人发生冲突啊。他还记得下山前门主的叮咛,说是在去少阳洞之前千万莫要节外生枝,你虽步入心动期,是不世的奇才,但毕竟修炼时日尚浅,而且道心不稳,所以莫要与他人结仇,对你以后修炼有害无利。
于是他微微后退,打算解释清楚之后再上前讨教。
他这一退倒让里恩这个缺心眼的瞬间改观,原来这小子被我一剑之威给吓跑了,也不怎么样嘛。里恩这么一想,便放松起来,打算吓唬吓唬他让他自己知难而退就好了。要是在平时照里恩的性格是一定会狠狠地教训这个敢于挑战他们佣兵团的人的,可这里是迷失丛林,万一真打起来,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还是小心点好。
里恩打定主意要吓唬青芒,便一剑向他面部劈去,这剑其实只是擦着青芒眼前过去,根本不会伤到他分毫。一般人见到威势巨大的剑砍过来一定是吓得四处躲闪了,但青芒却一眼便看出这一剑虽然声势浩大,却不会伤到他,于是他一动不动,任由剑从眼前劈过。
巨剑带起的剑风轻轻划过青芒的面部,将那遮住脸庞的头发吹起,露出一双墨色的眼。
青芒生得倒也清俊,但也只是中等,并非书上说的那种貌若潘安宋玉之类的外貌。只是那一双眼却仿佛无底深渊一般,将人的神魂都吸了进去。
倒也不是说他修习了什么迷魂大法之类的术法,而是青芒现正处于心动期,心动心动,顾名思义,除了他自己容易心动之外,也容易引得旁人心动。一般修真者除非是在切磋法力时会真气外露,其余时间大都是凝神屏气,不让自己对法力自己的修真者或是寻常人产生不好的影响。可青芒别说凝神屏气了,他连调动真元能不能调明白都两说呢。这些年他除了喷火烧炉子就喷火烧炉子,经书道书倒是利用生火的时候背了一堆,但都不过是纸上谈兵,根本没有经验。
原本心动期的修真者就该下山历练,在红尘中淬炼心智,渡过修真路上第一劫。青芒虽到了心动期,但由于道心不稳加经验不足真气还不怎么会控制呢,所以大道门门主才让他去少阳洞修炼一段时间,待得道心稳固后再入红尘磨炼。
怎料闹出这么一出,他哪里还有机会修习真元的用法,御剑飞行还飞不明白呢,飞明白他能一脑袋撞人家两大高手的打斗中心去吗?
众人皆被如深渊般的眼神吸引了过去,一时失神,说不出话来。但他们毕竟都是心智极坚的武士,每个人手上都沾了几条人命,很快便回过神来。可他们中间还有一位养尊处优,一辈子没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埃伍德伯爵啊!
伯爵当时本来正在密切注视战局,从车窗观察众人,刚好看到青芒乱发飞舞那一段,顿时被那深邃的瞳迷了心智,心头如小鹿乱撞,巴不得整个人都掉到那眼睛中得了。
男宠这种风气在贵族中是很流行的,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太闲了,前方百计地想要找点事做。基本上伊斯特公国内百分之五十的贵族宅邸内都养着那么一两个男宠,年纪小时男方使用,年纪大点不再漂亮而是变得英俊后就被卖出府被一些有钱的贵族夫人买走,做的还是同样的事情,只是前后有些差异。
埃伍德伯爵当然尝过男孩的滋味,也知道男人的身体带给人的快感不比女人差到哪儿,单从紧致度这一点看来,比女人还要强上许多。这一瞬间他被青芒的双眼迷惑,动起了不该动的心思。
就在有经验的佣兵团成员们思考这人是不是对自己使用了魅惑魔法时,埃伍德伯爵勇敢地从马车中探出头,大声命令:“抓住他,带回去!”
这命令弄得利斯特很为难,你当一个敢于孤身前往迷幻森林还不是神经病的人那么好抓?而且埃伍德伯爵的命令分明是要活捉,利斯特对于贵族那些荒唐事知道的也不少,当然明白埃伍德伯爵的活捉还要求尽量不要伤到这个人,这…难度也太大了吧?
此时那个叫哈维的新团员在利斯特背后写了个字——骗。
如果抓不回去,也只能骗他与佣兵团同行,博得他的信任,在半路上动手。
想清楚后的利斯特让里恩退后,指望他去骗,还不如让他把人砍死比较轻松。
利斯特虽然也是武士,向往光明正大的战斗,但作为一个佣兵团团长,有时也会与一些高层人士打交道,骗人的本事虽然不佳,但也比自己手下那些大大咧咧的团员强上太多了。
他走上前,对青芒说:“我是飓风佣兵团的团长,是护卫埃伍德伯爵来迷失丛林探险的,请问您是?”
其实这种自我介绍早在初见面时就应该说的,可青芒出现的实在太过诡异,弄得利斯特一时懵了没有想到还可以套交情,现在寻思着要骗人了才想起来自我介绍。
虽然青芒知道对方是在问自己是谁,可他除了迷失丛林以外基本什么都没听懂。什么佣兵团、什么德什么爵的,难道这是妖怪们的称呼?
也不怪青芒将他们看成妖怪,放眼望去基本上是花花绿绿,什么颜色都有,活人你能见到这么丰富多彩的发色和瞳色吗?还有,寻常人的肌肤又怎么可能这般白皙。
妖怪也不一定都是坏妖怪,可对方到底是好是坏青芒一时也辨别不出来。若是一心向善修功德以图修成正果的妖怪自然是无事,但若是那种无法克制自身野性并会袭击人的妖怪,这数量实在是有些吓人。除魔卫道是正派人士的本职工作,据说是能积功德到时候天劫也会轻松些;但要是伤了那一心向善的好妖怪,那可是天怒人怨的事情了。
青芒思绪万千,最后用那张了蜘蛛网的脑袋想出了个主意——跟着他们,暗中观察这些妖物是否会伤人。
能想出这个主意足见青芒的脑袋彻底是个球了,万一这些真是妖怪,你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呢吗?
至于所有妖怪那都是有妖气这点干脆就被他忽略了,在山上看了十几年炉子,你当他有机会分辨妖气吗?
于是青芒努力撑起笑脸,也不管他披头散发的人家能不能看见他那张脸:“我叫青芒,呃…那个…迷路了,你们能带我出去吗?”
青芒的确是迷路了,也真想出去找人问问路,所以这对他来说不是个借口,而是事实。而在迷失丛林迷路并不稀奇,利斯特也觉得这个有着古怪名字的魔法师应该不会拿这么丢人的事情说谎,就算是居心不良,魔法师也是有魔法师的尊严的!
于是就这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一同上路,回伊斯特公国。
一边出主意的哈维向天翻了个白眼,利斯特骗人的法子也就够笨了,话里漏洞百出,居然也有人相信。不过既然这个突然出现的傻子这么好骗又看起来很勾人的样子,大概会卖不少钱吧?哈维脑子里动着一些不该动的主意。

第4章

埃伍德伯爵派遣自己的下属护卫随便在迷失森林附近捡了一些特殊的石块和树枝,这样就可以回去炫耀。这次冒险可以算是无比顺利,连迷失丛林附近的小动物都没有遇到。但他们并不知道,其实以这个团队深入迷失丛林的程度,应该会遇到一些有攻击性的动物或植物,然而这些具有危险性的生物却因为青芒的到来而自动退避,使得飓风佣兵团少受些损失。
青芒默默地跟着佣兵团,一路上也不怎么说话,有时利斯特感觉他仿佛在观察自己,可一旦看向这个怪人,就会发现他一直低着头,连动都没动过。
实际上利斯特的感觉是对的,只不过青芒没有用眼睛去观察他们,而是用真元探知这些妖怪的深浅,他记得最先上来搭话的就是利斯特,便自发地将他看做整个团队的头目,对他也格外注意。
一整天下来,他没有从利斯特身上感觉到丝毫的法力波动,其余的人也没有,就像正常人一般。连那个最初御使奇怪力量的绿发女妖身上都没有真元力在运转,这让青芒很疑惑。
不过他很快就释然了,自己只不过是为了确认这些妖怪是否会行那伤天害理之事,何须研究他们的力量。若是真发现这些家伙有不妥之处,拼了命也不能叫他们得逞便是,思考这东西,真的不适合他。
当晚他们在伊斯特公国的小镇入住,埃伍德伯爵大手笔地包下整个镇上最大最舒适的旅店,可惜他们人员过多,整个旅店只能有埃伍德伯爵以及他的护卫团,至于飓风佣兵团…埃伍德伯爵可不会为这些下等人考虑,他们要是有钱就住店,没钱就露宿好了。
飓风佣兵团虽然在公国中实力不错,但家大业大的,里面每个佣兵都是要吃饭的。利斯特又是个实心眼的团长,舍不得手底下的人,一旦得了佣金就全部按功劳分派下去,自己拿得也不多。所以他们虽然很出名,但他们糟蹋不起那钱。这些钱都是他们用命换来的,不能浪费在小小的住宿问题上。
他们选择在距离旅店不远处露宿,也方便保护埃伍德伯爵。
说是这么说,其实每个人心中一直紧绷的弦都放松下来,已经离开迷失丛林了,他们都安全了。总的说来,对于飓风佣兵团来说,这也是一次安全无风险且高薪的工作,每个人都很满意。
唯一不满的就是青芒。这一晚他被安排在整个旅店最大最舒适的房间里,这…最大最舒适的房间,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那是埃伍德伯爵的住处啊!
埃伍德伯爵不是一个有耐心有城府的人,如果他真是这样的人,就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面子问题跑到迷失丛林,更不会如此苛待飓风佣兵团。白天他被青芒无意间散发的气质勾动了心火,能忍到晚上已经不错了。吃过晚饭后,他就在房间里迫不及待地等青芒的到来。
侍卫长格古很郁闷,身为一个贵族的侍卫,他早就将自己的良心抛到九重天外去了,毕竟在奢靡的贵族们中间,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良心太多并不是什么好事。这种逼人上床的事情他经常做并且很熟练,但这次有些不同。
脾气软一点的可以用金钱诱惑之,脾气硬的可以用家人的安全逼迫之,孑然一身又不在乎金钱的人可以用药物控制,可这个却一点头绪都没有。姓名太古怪了,有可能是假的;身份…别说身份了,到现在连他的长相都没看清呢;身手嘛,敢于独创迷失丛林身手必然是不错的,万一伤到埃伍德伯爵,他这个侍卫长就不要做了。
想来想去也只有用药物这一个办法了,好在这个镇虽然偏远,但由于这些年来迷失丛林周围转圈的人很多,带动了小镇的经济,国都里该有的东西,这里基本上都有。
熟门熟路地买了些药物,接下来便是对付青芒了。
他现在这幅邋遢的样子是没办法服侍伯爵的,必须要好好清洗干净才能送过去。为了迷惑青芒,格古找了两个漂亮的妓女来服侍青芒洗澡,顺便帮他整理整理那乱糟糟的头发。洗澡时让那两个女人伺候他喝一点加了特殊材料的酒,这个人就会服服帖帖了。
可是第一步就让格古为难了,青芒木然地看那浴桶以及两个妖娆的女子,转过头默默地看着格古。
虽然瞧不见青芒的眼睛,却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疑惑的视线,这个人很小心啊!格古硬是挤出一个笑脸,在青芒的注视下十分有礼地说:“神秘的客人,这是我家主人对您的一点心意,长途跋涉一定辛苦了,请您好好享受吧。”
他在“享受”二字上加重了语气,看着两个妓女暧昧地笑了下后,彬彬有礼地退出了房门。
一分钟后。
“怎么回事?你们怎么出来了?”格古脑袋都快炸了,这这这…送上门的美女还有人不要?莫非嫌他们不够漂亮?果然还是太偏僻没办法找到更好的女人了。
两个年轻的小姑娘也挺委屈,她们刚要为客人脱衣,那人就一掌挥开她们的手,叨念着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女子要自重自爱”之类的让人半懂不懂的话,随后便赶人出屋了。
不过他声音真好听,两个小姑娘迷迷糊糊地想着。
美人计这招行不通,那就只有他亲自出马了。身为一个贵族的侍卫长,亲自为一个冒险者敬酒,这已经是天大的荣耀了,没人会拒绝他的。
格古端着酒杯走进浴室内,看见青芒一个人躺在偌大的浴池内,披散着的头发遮挡住肩部和背部的肌肤,真是连洗澡都没有丝毫破绽啊。
格古拿着那杯加了料的酒走到青芒身边说:“尊贵的客人,请允许我代表主人敬您一杯酒,表达我对您无比崇敬之心。”
酒青芒是喝过的,师父喜欢喝酒,确切的说是所有老道都喜欢喝酒。幼年时被师父逼着喝了一口,只觉得辛辣刺鼻,又因年幼实力不足,被灌了几杯便晕头转向,吐得一塌糊涂,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那次惨痛的经历让青芒视酒为洪水猛兽,再也不敢沾上半分。见格古拿着酒杯,他连忙后退一下,微微摆手:“我不喝酒。”
再战依旧是惨败。
没想到这个人连他堂堂一个侍卫长的面子都不给,真是不识抬举。格古郁闷了一阵后,还是得绞尽脑汁地想办法。
但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药弄进这人的肚子里,用强的还真怕自己打不过人家,用骗的对方还小心谨慎,丝毫破绽都没有。就在格古头大的时候,青芒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还是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还是那乱糟糟的头发。
格古装出来的礼貌笑容僵在脸上,要是真这么去见伯爵,他这侍卫长也不要当了,底下觊觎他位子的人还是很多的。他连忙走上前,对青芒说:“呃…最贵的客人,这件衣服已经脏了,我会叫下人去清洗,您暂时换上我们为您准备的新衣服吧。”
青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道袍,破是破了点,但也算是个护身宝衣,是整个大道门最好的护身法宝,这还是门主害怕他出门在外身上没个好法宝被其他分支师兄弟取笑,特意把自己的护身宝衣给扒下来送他的。这衣物就用天蚕丝织成,又加入许多炼器材料经过天火炼制而成,绝不会被凡尘所染,又怎么会脏呢?
于是他摇摇头:“就这件就好。”
格古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这是一个何等邋遢又不修边幅的冒险者,何等低下的奴隶啊!一开始看他架子挺大,还以为他有可能是那种身份比较高的人,现在他的一举一动已经完全打消了格古的顾虑,这个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上等人。
硬着头皮带青芒走进埃伍德伯爵的卧室,趁着青芒洗澡的时间,格古已经将加了料的果汁送进了埃伍德伯爵那里,最后决定由伯爵亲自敬酒,这回他总不能不给一个贵族面子吧?只是这身行头…格古心中哀嚎,侍卫长已经离他越来越远了。
埃伍德看见青芒一身破破烂烂狠狠地瞪了格古一眼,侍卫长连忙说:“伯爵,这位客人已经沐浴过,只是还是喜欢自己的衣物,不习惯我们准备的衣服。”
听到青芒已经洗过澡后埃伍德的心情稍稍好一些,衣服而已,一会儿就脱了,问题不大。
于是他摆摆手,将格古赶了出去。
屋内只剩青芒和埃伍德两人,想起白天时那双眼睛给自己带来的感觉,埃伍德心头一股欲火升起,迫不及待地走上前,撩开青芒还有些湿漉漉的长发。
一时弄不懂这个古怪妖怪的想法,青芒决定以不变应万变,看看他究竟想打什么鬼主意。
就在埃伍德伯爵拨开青芒的头发时,一直被青芒收入体内的古泉剑积极待命,一旦埃伍德有什么不妥之处便会立刻冲出来穿过他的身体。
可伯爵只是撩开长发便不会动了。
就是那双眼睛,深邃,幽静,像…像迷失丛林!分明是谜团重重又十分危险,却依旧让人向往,让人不由自主地追寻。一时间埃伍德看不到别的东西,心中只有那双眼睛,被迷了心智。
然后…然后他就没知觉了。
后脑被人狠狠揍了一下,怎么可能还有知觉。
青芒看着眼前这名黑发男子,又低头瞧了瞧倒下的埃伍德伯爵,大脑陷入了当机状态。
这名叫做哈维的男子在埃伍德伯爵身上摸索片刻,随后笑道:“果然在这里。”
撕开伯爵的上衣,在他的脖颈上挂着一块鹅卵石大的钻石,在灯光下散发着淡淡的柔和的蓝色光芒,有些模糊的光线让这颗硕大的蓝钻显得格外璀璨,淡淡的光芒有些朦胧,让看的人眼花,像是在做梦一样。
约定之泪,是提亚家族的传世珍宝,是整个家族的象征,是权力的象征,也是金钱的象征。而这颗钻石,据说一直被家族的继承人埃伍德?提亚带在身边,自继承整个家族后,从来没见他拿下来过。
哈维伸手要拿这钻石,却被一道看不见的屏障挡了回来,他冷笑一下:“结界吗?”
不过是八级水结界,没什么难的。
他手掌微微一动,鲜血从手指上滴下,几句艰涩难懂的咒语念出,水蓝色的光芒越来越弱,最后终于消失。任何一个懂魔法的人都能看出,哈维所使用的是禁忌的黑魔法,因为除了黑魔法,现今任何一种魔法都不需要使用鲜血做引。
可青芒不懂,他只看到一个人把眼前这个妖怪打晕,然后撕了妖怪的呃…应该是宝衣吧,随后开始破解妖怪的法术。他知道用血咒会使法术效果增强,便没有太惊奇。至于为什么哈维在他眼里是人,一来嘛,这人是黑头发,二来他血液的味道明显是人血,哪怕妖怪再会变化,鲜血的味道是不会变的。敢情青芒识别人和妖怪一律靠头发和嗅觉呢。
青芒在看哈维时,他也在注意这个看起来像傻子的人。故意在青芒面前使用黑魔法,就是要观察这个人的反应,看看他到底是会立刻指责并声讨他,还是会装作什么也不知道跟他套交情。
但他什么都没做,这个叫青芒的怪人只是在看着哈维,认真地看着,不用抬头都能感觉到他专注的视线。
结界被破,哈维轻松地拿到约定之泪,这段时间的辛苦总算没白费。拿到宝石之后他又将埃伍德伯爵的财物搜刮一空,身为一个优秀的盗贼,除了指定任务之外,他还是要赚些外快的。
青芒眨眨眼,看见一些金色的东西进入哈维的口袋里,觉得还是阻止一下比较好,于是上前拽住他,认真地说:“盗人财物是不对的。”
哈维抬眼看他,冷笑一声,讽刺道:“差点被人吃干抹净的傻子,没资格对我指手划脚。”
吃?青芒恍然大悟:“原来这妖物方才真是要吸人精元,只是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居然无法察觉到。真是多谢这位…道友相救,他日一定涌泉相报。”
尽管一半以上的话都听不懂,但哈维还是知道青芒是在感谢他,果然是个傻子。
盗贼走上前,拂开青芒的额发,用看货物的眼光打量了他一番,有些不满的说:“长的一般,就那双眼睛还算勾人。”
应该还是能卖上几个钱的,金山银山也是累积出来的。哈维点点头,对青芒说:“想报恩?也别他日了,就现在,跟我走吧。”
“道友可知少阳洞在何处?”
盗贼轻笑:“当然知道,你跟我走就对了。”
“那真是多谢道友了。”青芒真是万般感动,终于遇到一个好人了。
哈维则是暗笑,少阳洞?天知道那是什么地方,真是太好骗了。
然而哈维不知道的是,带青芒走这个决定,是他一生做出的最正确也是最错误的决定。这个看似呆愣又有些憨直的人,未来居然让他陷入了一次痛苦又甜蜜,深刻却又绝望的爱恋之中。
现在,他只是在琢磨把青芒卖到哪里能换到最多的钱。

第5章

为了及时将约定之泪送到雇主手中,哈维一路快马加鞭,只可惜青芒这个累赘根本不会骑马。
骑马这东西吧,不是你武功高强内力深厚就能掌握得了的,这就像下厨,哪怕你剑术再好,最多也就是刀功好,可做出来的菜该那么难吃还是那么难吃。骑术讲究得是与马的配合度以及自身的熟练度,要是你武功高强,最多就是从马背上摔下来时爬上去的速度快点,或许没摔下来就爬上来了;而内力深厚也就是让你摔下去的时候疼得轻一点。
至于青芒,烧了十年炉子,身手是可想而知的。虽然他五感较常人灵敏些,可并不代表他动作能跟上感觉。于是一路上就看见青芒从马上摔下来,再爬上去,再摔下来,再爬上去,气得哈维只想一个“虚无之刃”劈死这家伙得了。
其实青芒就算真是一个绝世美男,他的价钱也比不上这约定之泪佣金的十分之一,哈维大可不必理会他,直接甩了人就走,可他偏偏还有自己的打算。一个贵族的家族象征被盗可不是一件小事,若是被人查出是飓风佣兵团中的人做的,那对整个佣兵团来说便是灭顶之灾。他只是个盗贼,并不是杀人魔,更不想因为一块宝石惹来整个飓风佣兵团和提亚家族的追杀,所以才一直忍着没有下手。
青芒的出现给了哈维一个机会,古怪的冒险者,惑人的眼神,再加上当时房间内只有他和埃伍德伯爵两个人,随后约定之泪便与他一同失踪,所有人都会把注意力放在青芒身上,包括埃伍德伯爵自己,因为当时他只是突然晕倒,根本没有看见第三个人的存在。在证据这么明显的情况下,飓风佣兵团哪怕发现自己团队里少了一个人,也不会声张的。更重要的是,这人是你埃伍德伯爵自己非要弄房间里的,可与飓风佣兵团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他们只是负责保护埃伍德伯爵的生命安全,任务里根本没有提到约定之泪。
只要将一切推倒青芒身上,就不会有人受牵连,对于佣兵团的名誉损失也不大,所以哈维必须将青芒带在身边,以免节外生枝。
可是这个人…真的很笨!哈维活到现在,还没见过不会骑马的武士或者魔法师呢。但凡有点本事的武士,一定会先将自己的骑术练好,这是武士晋级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魔法师虽然身手不及武士,但大都是在正规学院学习的,在那里骑术可是必修课,所以哈维完全没有想到青芒居然不会骑马!
调转马头将青芒一把拉上自己的马背,同时拽着另外一匹马的缰绳,没办法,只好两人共乘一骑,两匹马交换着乘骑,速度还能快一些。
“抓紧了!”哈维低喝一声,等青芒的手紧紧扣在自己腰上后,这才快马加鞭,迅速赶往下一个城镇。
从迷失丛林到伊斯特公国的国都哈特城,马不停蹄地赶路需要五天时间,而快一点马车大约需要十天时间,至于埃伍德伯爵的队伍嘛…也就走了一个月就到了。
第二天一早两人赶到了较近的大城市,哈维将两匹筋疲力尽的马去市场卖掉,同时买了两匹好马,顺便还把青芒带到人口市场找了一个拉皮条的看看货。
那长着两撇小胡子一脸奸猾样的中间人,贼溜溜地扫了一眼哈维风尘仆仆的脸和青芒一路被风吹的乱七八糟的脑袋,最后丝毫不敢兴趣地摆摆手:“你们二位是谁卖谁啊?”
哈维指了指青芒。
“十个铜币。”小胡子懒洋洋地回答,“你的话多点,二十个。”
十个铜币!哈维鼻子差点没气歪了,这人是把他们俩当大白菜卖呢。可就算是大白菜吧,有青芒这么重的大白菜估计也得值三四十个铜币,敢情他们俩比大白菜还便宜。
“您可别嫌少啊。”小胡子用挑剔的目光扫了一眼两人,“您就看这儿模样,还有这邋遢的样子,放到我们这儿只怕当个奴隶都怕他笨手笨手砸坏东西,到时候指不定得找您赔多少金币呢。”
在这个世界,一个黑晶币=十个紫金币=一百个金币=一千个银币,而一千个铜币才能换一个银币,用十个铜币买来的人,到时候还要赔偿他金币,这明摆是讹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