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来花开时(上)
合上房门,我静静倚着木门站着,奔奔在床上咬着一个枕头撒欢,我对着它笑了笑。
它很高兴,更加来劲地卖弄着。它渴望引起我的注意,倘若我有十来分钟没有注意它,它就会在我脚边摇头晃脑,非要将我的目光重新吸引到它身上不可。倘若我继续忽略它,那么它会生气,跑到床底下没精打采地趴着,非我三请五请才肯出来。奔奔是个坏脾气的孩子,但爱我,忠贞不渝的那种。忠贞不渝的爱是我一直的向往,从我少年读那首《上邪》开始。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唯一可悲的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这种忠贞不渝的爱来自一条狗。现代科学告诉我们,爱情最长能够持续十八个月。十八个月,相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实在不足以提。这就是爱情,人人渴望的爱情,如此的短命易折。我与哲林相识到分手,也正好是十八月。他离开,而我依然在原地徘徊。
我深深地叹了口气,衣柜镜子里的我也跟着叹气。镜子里的我依然是旧日模样,纤眉秀目,红唇如画,和三年前相比,只是少了那股快活劲儿。我抚摸着眼眉,想要拭去笼罩眉宇的浅浅忧郁。我知道它是青春的杀手,会不知不觉给我添点皱纹,加点沧桑,直到将我变得面目全非。
我希望在韶光流转中,依然保持自己的华年盛貌。不至于,他日与哲林街角相逢时,擦肩而过且漠然地不再相认。对着镜子,我努力地展露了一个笑颜,记忆中21岁的叶静飞的笑颜。
21岁时,我全身都笼罩在一种光芒里,吸引着人人目光在我身上打转,这种光芒有个大众化的名字叫青春。虽然名字土了点,但实实在在是个好东西,那是钻石也无法比拟的光芒。
那时,我大学刚毕业,无法一下子从放任自流的大学生活状态中摆脱出来,于是放弃做个朝九晚五的白领丽人的打算。在一个不起眼里的酒吧里,我做了一名不起眼的调酒师。
这个酒吧不起眼的是它的地段,偏安一隅,连名字都叫“隐”。我的工作很悠闲,听到心动的曲子,会一边摇着SHAKE一边快活地扭动着身子。大多数时候,我睁大眼睛,瞅着夜色里沉沦的红女绿男。薄薄的酒精味道在空气里弥漫着,欲望在他/她隆重其事的正色背后张牙舞爪。
试探、暗示、眉来眼去、无伤大雅的调情、声色的诱惑…有条不絮地进行着,酒吧里幽暗的灯光,遮掩不了旷男怨女们入骨的寂寞。夜如水逝去,她与他或者勾眉搭眼地相携离去,或是脚步飘浮地归入自己无边的寂寞之中。我看着这情色场里的你来我往,不易乐乎,不料却成了他人的风景。“你是躲在角落里的快乐精灵。”这是安澜的原话。有一次,我正张望时,他迎上我的视线,毫不吝啬地送我一个漂亮的微笑。
安澜的出现,让我对这个“隐”酒吧的新奇达到了极点,因为他实在是个漂亮人物。当他款款地穿过人群,周围的一切迅速地黯淡成为背景。他走到吧台前坐下,冲我微笑着,说出了上面那句话。对于奉承的话,我一向爱听,所以我也回了他一个笑容。半个小时不到,我就知道他曾是这里的常客。一个颇受欢迎的常客,一个颇受男人欢迎的常客,一个更受女人欢迎的常客。男人们拍着他肩膀说哥们好久没见了,女人们纤细的手指轻敲他背,走过后才回眸,递着秋波,幽暗灯光照着半脸媚笑。这是情理中事,他生得俊俏,性情温和,待人谦恭有礼,天生就有一种媚惑女人的魔力。从他嘴巴里不见得会听到十分有见识的言词,但这并不妨碍他受欢迎,平淡如水的语言,伴随着他眼波一转,便添了几分漂亮味道。有一阵子,我对他挺好奇的,央求他说他自己的故事。他淡笑说他没故事。有一种人从出生到死去,都在柴米油盐中打滚,他是真的没有故事。有一种人从出生到死去,经历太多人生起伏,一个微笑里可能也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也认定自己没故事。我不知道安澜是属于哪一种。而我是介于中间的那种人,哲林就是我生命中的最美的故事,我沉溺于其中,久久无法自拔。安澜每天坐在吧台前,看我调酒,见缝插针地跟我说着话。他让我给他调一些特别的酒。我玩兴大发,胡来一气,有一次在金酒、白兰地里加入大量的红石榴汁,他眉儿不皱一口一口地喝了,匝巴着嘴巴笑嘻嘻地说:“这是飞飞的心。”
我跟他熟稔后,也常常开玩笑。偶尔还会调调情,顶文雅的一种,最多是羞答答地红一下脸。我不知道他跟别的女人如何,对我,他是爱护的。安澜对我的亲近,多少惹来一些蜚短流长。那些常来酒吧的女人看我的眼色都有点不同,甚至有女子当着我的面对他撒娇:“你可真是喜新厌旧啊…”半嗔半笑的口气,长长的尾音,即使是责怪也是媚到极点。而且她说这话时,描着长长眼线的眼角斜睨着我,似是示威又似是轻蔑。
安澜只是微笑,不解释,不申辩,也不恼怒。我对他越发地好奇,从他人的嘴里打听到他的背景,并不全面,仅是一爪半鳞。知道他有些来历不明的钱,知道他有数不清的女人。他是一只醉生梦死的蜉蝣,一无所长,除了在床上冲锋陷阵。
我厌恶轻浮,但不厌恶他。除了不务正业,他心底善良,待人温和,尤其对待女人,总是那样温柔而且面面俱到。他不掩饰对女色的贪恋,但从不谎言欺人。他开诚布公地表明只对露水姻缘感兴趣。曾有女子一夜销魂后眷恋上他,天天来酒吧缠着他,他与她对面坐着,也不责怪,只是无奈地微笑着。如果别人缠的太紧,他就会自动消失一段时间。我来到酒吧上班这段时间,正好是他消失的那阵子。与我认识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每天准时出现在吧台前,静静地看我调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直坐到酒吧打佯,然后开车送我回家,微笑着跟我说明天见。酒吧里其他侍者跟我开玩笑,说他动了真心。我只是笑笑,我有个花花公子的父亲,所以非常清楚,浪子就是浪子。我每天早上2点钟下班,睡到中午12点,起床后吃完中饭,换上简单的衣服就出门。
那时我不缺钱花,但向来不在衣服上花太多的钱。我年轻,一件简单的T恤也能穿出别样的风情,慑人的活力。我喜欢在一些特色小店里逛,兴高彩烈地从成堆的衣服里淘出自己喜欢的,有时候很便宜,有时候很贵。我常常会穿着近千元的裤子,配着五元的T恤,脚踩一双自己做的麻线编成的鞋子。
“穿衣服是要展示自己,而不是弄个商标做活广告。”这是我对方屏说的原话,她对我的衣着总是有着成箩的意见。方屏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一度比较要好。我们的性格南辕北辙,之所以要好,我想是因为出于对各自异世界的好奇。
她是狂热的品牌爱好者,勤于研究时尚杂志,并对每年每季的流行趋势了如指掌,脚步准确地踩住流行的节拍。我俩曾尝试着改变对方,但谁也没有成功。她依然如数家珍地跟我说着宝姿、范圣思等品牌的新款;我依然按照自己稀奇古怪的想法打扮着自己。有一阵子听到蔡琴的《渡口》,深受震憾,于是我天天弄了朵花别在胸襟上。
方屏捧腹大笑,说:“干脆,你结两根麻花辫,拎一小篮花儿,在这个城市天天叫卖吧。”
通常我会在下午两点钟出门,从自己住处慢慢地朝酒吧走去。途中经过一所小学,我会趴在铁栅栏前,安详地凝视着他们红扑扑的小脸。经过一丛开满白花的绿树,我会静静地站在下面,细嗅花的芬芳,直到白色的花瓣落满我的肩头。经过照相馆时,我会特意停下脚,伫立在橱窗前,分享每一张笑脸后的快乐。最后我会推开咖啡馆的木门,要一杯现磨的蓝山咖啡,坐在靠窗的台子边,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摄影杂志。我只爱看摄影杂志,那里面有远方的景色,而我向往远方。这个咖啡馆离我工作的酒吧很近,有个很平凡的名字“木棉花下”。名字虽然平凡,却极为应景,在它门口,就是一株挺拔的木棉树。蓝色天宇下,但见它昂首直立,铮铮然,风骨独特,不禁令人心驰神往。深圳的春天很短,象个猝不及防的屁。而木棉花总是能及时地抓住,把短暂的春光缚在光秃秃的枝头,以饱满的红色放大。我翻看的摄影杂志正好有一张木棉花的图片:冷清的浅灰色天宇,横亘着炫红的花朵,诡异至极而且美丽至极。我的心受到震动,不能自己,翻出随身携带的笔,在图片下写了一句话:天宇拒绝了大地的爱,木棉花是大地流泪的心。几天后,我信手翻开这本杂志时,发现在我的留言下,另外有一排刚劲的字:大地与天宇是相爱的,而木棉花是它们燃烧的爱火。我一笑而过,继续翻看着。翻到稻城亚丁红色的草地时,心又被震撼,拿出笔写下一句话:希望有一天,在红色的草地上美美地睡足24小时,既不错过日出也不错过月落。几天后,我在此留言下面发现同样刚劲的一排字:你唯一不会错过是多若繁星的牛屎,它将粘满你的背。
我有点恼怒,知道他说的是实情,草原上没有公德心的牛羊们总是随地大便,但如此不留情面地破坏我的美好向往,实在是扫兴的人。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回了一句:我将用它堵住你的嘴。
第二天,我如往常一般,准时准点走进咖啡馆,坐在窗边,要了一杯蓝山咖啡,并翻开那本摄影杂志,没有在我的留言下发现新的留言。我得意地一笑,偏头凝望着窗外燃烧的木棉花。
有一个人在我对面坐下,不经邀请的,也未经我许可。我盯着他,用眼睛责备他的不礼貌。他意味深长地微笑着,说:“我只是想看一下,是谁要用牛屎堵住我的嘴。”
目所能及的范围内都没有牛屎,我只好请他喝了一杯咖啡。他看起来很年轻,但我知道他肯定超过30岁了。20来岁的男人和30来岁的男人是不同,区别不在容颜上,在眼神里。20来岁的男人急于想证明自己,30来岁的男人已想着要包容别人,包容一切。他的眼神很温暖,无论别人说的话语多么可笑,也许在他心底不屑一顾,但面上风清云淡,一律是宽厚的笑容。这就是于哲林。在一个春天,一个叫木棉花下的咖啡馆里,他一脸浅笑走进我的生命。窗外的木棉花开得灿烂无比,燃烧了天宇,燃烧了我的心。

又是春来花开时(下)
时至今日,当初他的笑颜,依然时时在我眼前闪过,不经邀请的,不分场合,令我一刹那怔忡失神。就象现在,我倚着门背,目光空空地落在一个叫回忆的角落里。很短,也可能很久。厅里隐隐传来欢畅的笑语,那是漂漂的笑声。她的格言是:“笑就要笑的大声,要让全世界人都听到。笑就要笑得响亮,要让全世界都明白你快乐。”毫无疑问,她遗传了那位文艺细胞丰富的父亲的神经质,而不是才华。看来,她与这位裴永俊相处很愉快,这令我欣慰。我需要漂漂的帮忙,她是个干活的能手,什么麻烦事,到她手里都漂漂亮亮的没话说。如果不是被我巧言令色挖来,现在说不定是原先公司总监一级的人物。不责怪她总是对着我唠叨。我截断了她的前途,并拖欠了她的工资,即使她杀了我也是理所当然。然而她在我困难的时候从未言离开。其实她离开,我一点都不会怪罪她的。这一点,她十分清楚,但她从来没有说过。
我轻轻叹口气,随即想到日益递减的财产。这幢房子是我父亲送我的,并做了公证——如果我出售房子,他将收回这房子的所有权。他说:“你不至于连口饭都挣不来吧。”车子是哲林送我的,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一无所有,至少可以睡在车里。”
这就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对我的期望。相比之下,漂漂对我的期望就高很多。在哲林离开的最初一段日子里,我每天只想躺在床上流泪。是她将我从被窝里攥出来,拉我去爬山去游泳去泡吧,介绍英俊的男人给我。只是我一点兴致也没有,我的心也追随哲林离开了。我成天成夜地思念着他,无法拟制。漂漂同我说:“叶静飞,忘了他吧,我相信你可以办到。”和她认识这么久,只有这么一次她正式地叫我名字,平时她总叫我阿飞、飞飞、飞妹、小飞…总之,她怎么高兴就怎么叫。她建议我,每当我想念他时就去跑步,如果一直想就一直跑下去。我听从了她的话,沿着整个小区来来回回跑了一天一夜,小区保安以为我疯了,暗中关注我一天一夜。当我累的躺在草地上,喘息艰难,初升的太阳照花我的眼睛,才明白原来想念可以用折腾来损耗。我跑了半个月的步,终于可以象个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哲林被我放在记忆里,郑重地加以标识:深爱过的男人,并且依然深爱。我如何能够忘记他?他如同我的呼吸一般重要。尽管我没有做到漂漂所期盼的,但我毕竟恢复过来,开始上班,每天投入工作中。
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事情,那时正适IT行业大衰退,我每天的工作就是计算又损失了多少钱,长吁短叹一番。然后再喊一番口号:坚持就是胜利;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跟我一起喊口号的是漂漂,我们坚持了半年,不得不搬离租金150元/平方米的商务区高档写字楼,搬进了现在这个小区的裙楼里,不得不裁掉了70%的人,只剩下四个人。然后我们又坚持了三年,每天算计损失多少钱变成每月算计损失多少钱。直到两年前我弄了个内衣品牌,又在商场里开了家专卖店,才保持住收支平衡。可是我的钱财已经严重透支了。
乐观地想,情况正在好转,网上银行的开通以及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逐年递增。悲观地想,目前的中国正处于资源整合时期,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网站亦是一样。如何在优胜劣汰里保住自己的网站活下去而且成长,是一个艰巨的任务。父亲曾劝过我放弃这个网站,他说:你会连骨头带皮被它吞没的。也许他是对的,不过吞没就吞没吧,我可以住在哲林送我的车里,名正言顺。
但是漂漂坚信我们的网站会万古长青,而且还会花开硕红。为此,她每天拼命地工作,与各个网站建立链接,去各大网站发文宣传自己的网站,定期举办资深会员联谊会。她的努力没有白费,虽然我们的网站并没有壮大,却留住一批老会员,而她们也为我们源源不断地带来新会员。这就是网站的财富。身高163厘米体重98斤的漂漂,是我二十六岁人生里唯一佩服的人,她身上蕴藏着一个原子弹的能量。居里夫人发现了铀,才有原子弹的诞生。我一直好奇,漂漂的能量来自于哪里?
直到她搬来跟我一起住,才恍然大悟,这能量来自于她的好吃。尽量她身材玲珑,细胳膊细腿,却食量惊人。每餐两碗米饭,还有餐后甜点、睡前夜宵,这个漂漂简单就是一头猪。所以同样好吃的奔奔就变成了漂漂的天敌。在我生活里,时常出现漂漂偷藏排骨而被奔奔发现的排骨保卫战。
平时晚上,我们轮流做饭,轮流洗碗。不过今后,一切都改变了。因为裴永俊要跟我们住在一起。我收拾出书房,放了一张沙发床,改成他的卧室。并且明确地告诉他,可以不做饭,但必须天天洗碗,而且不可以打碎我的碗。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裴永俊不仅没有打碎我们的碗,而且洗得锃亮,比我和漂漂洗得干净多了。他一边洗一边将旁边没用过的碗筷也扔进水槽里,皱着眉说:“怎么这么脏?”
我与漂漂赶紧一声不吭,溜到我的房间里了。我问漂漂:“怎么样?”她说:“不错,挺聪明的,只是半个月时间,要把他训练成令人瞩目的人,还是很难的。”
我对她说:“他的外表已经够瞩目了。你只要告诉他一些常识性的东西就行了。”
漂漂点了点头,拍拍自己的胸脯。我将一张卡递给她,说:“你三个月的工资。”漂漂并没有接,而是疑虑地看着我说:“你哪来的钱?商场还没有结算。”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继续说:“多出的钱是给裴永俊用的,带他去高档场所逛逛,给他买些象样的衣服,教他学会吃西餐。他不乏机灵劲,缺少的只是见识而已。如何能让他扩大眼界,你就如何做。”“卡里有多少钱?”我说了个数,漂漂盯着我的眼睛,再次问我:“你哪里来的钱?商场还要到下月初才结账。”商场是三个月结算一次的,临近结算之前通常都是我最穷的时候。我不答,她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片刻,忽然站起身,拉开我的梳妆台抽屉,她对我的物品了如指掌,自然发现正中间的珠宝盒子不见了。她回过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你把他送的项链卖了?”
“没有,只是典当了。”项链是哲林送我的生日礼物,我跟他一起只过了一个生日,唯一的一次生日,唯一的生日礼物。钻石项链,价值不菲,最重要的是哲林送的。漂漂叹了口气说:“为了这个网站,你真要将自己变成一无所有吗?”我淡笑:“一无所有,对我来说并非坏事。我最大的问题是一直都是拥有太多,而且不懂珍惜。”我想漂漂也是认同我的话的,她垂下眼睑,说:“你确信投资在裴永俊身上是值得吗?”
我说:“冒险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漂漂默然不语半天,然后静静地离开我的房间,我抱住奔奔,将脸埋进它毛茸茸的脖颈处,泪如雨下。我典当了哲林送我的首饰,哲林送的。到了晚上,我辗转反侧,不能入眠。终于忍不住爬起来,打开电脑,写了一段话:“在他离开我的一段时间里,我不敢洗澡,不敢开窗,我怕留在我身上的、留在房子里的他的味道,会淡去,会消散…无论我如何不愿意,时光蛮横地带走了他,味道淡却、记忆模糊。曾经的阳光灿烂的下午,他走近我时,究竟穿得是米白色的长裤,还是浅灰色的呢?…”意外地发现洁西丝也在线,她给我发来问好消息。我惊讶地回了一条:“没有出去寻找快乐?”她回:“一想到他结婚,我痛苦死了,没有心情。”明知道没有希望了,却不懂放弃,这个愚蠢的女人。然而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我边摇头边宽慰她:“我已为你想到了办法,在他的婚礼上,你将会独占风头。”
她不敢置信地连问了我几次,我向她打包票,一定会让潘中华大吃一惊的。她相信了我,于是快乐起来,同我道别,因为她的心情变好了,所以要出去庆祝一下。我关了电脑,在黑暗中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寻思我的想法,是否会带来我想要的效果呢?
哲林时常笑话我,他说我总是一脑袋稀奇古怪的想法,从来没有循规蹈矩、正儿八经去做过一件事。我问他:“生命如此短暂,是否我一定要踩着别人的脚印前进?”他默想半刻,说:“大多数人走的路是最安全的路,我不想看到你有一天跌得头破血流。”
终究是辜负了他的心意,我执意地按照自己的心思去生活,在别人眼中,最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却总是我时常在做的事。倘若他还在我身边,一定会心痛而无奈吧,这时,我倒感谢起他的离开。
窗外开始飘春雨,沙沙地,春天又来了。裴永俊很快地适应了我们的同居生活,换下保安制服的他看起来更加英俊,带着他出门的时候,一路都招人眼光。我开始得意,为自己的好眼光。漂漂对此当然是不屑的,她不是不承认裴永俊的英俊,只是喜欢跟我唱反调。反正我要说太阳是圆的,她一定会说太阳是方的,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话,她可以写上几十字来证明太阳是方的。
当然偶而也有达成一致的时候,比如说我们都认为裴永俊的发型很丑,有必要换一个。
裴永俊很不乐意,说他现在这个头发是桃子帮他剪的。他向我们夸耀桃子的心灵手巧,当发型师在他头顶双手翻飞时,他的嘴巴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桃子。桃子是他的女朋友,昨晚吃饭时,裴永俊就不停地提到她,说桃子做的菜如何好吃,而我跟漂漂做的是猪食。不过昨晚他还是吃光了猪食。跟着他说我们没有女人味,桃子身上洋溢着无数无数的女人味。我与漂漂问他什么叫无数无数的女人味?他的目光在我与漂漂的胸前扫过,仿佛看到一个惨不忍赌的车祸场面,露出同情之色。
我与漂漂相视大笑,明白那个叫桃子的女人,胸前有两颗大桃子。在裴永俊嘴里,桃子一会儿是厨师,一会儿是理发师,一会儿是缝纫师傅…无所不能,无所不精。我跟漂漂对这位素未谋面的桃子膜拜的不得了,但还是剪掉了他的头发。
漂漂绕有兴趣地站在旁边看着发型师理发。她是个兴趣广泛的人,从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现值得学习的东西,然后归为己用。我相信不久后,她又可以滔滔不绝地讲出一番剪发的技巧了。
我则坐在沙发上,一脸淡漠地扭头遥望着天宇。不知不觉,木棉花又开了。裴永俊在看到镜中自己的新形象后,终于闭上了他的嘴。漂漂促狭地问他:“不提桃子了?”他瞪了漂漂一眼,转身看着窗外。他看起来并不开心,虽然新修的发型令他整个人焕然一新。
我将两人送到商场后,然后一个人开车走了。我知道漂漂有很好的着装眼光,虽然她自己平时也很少打扮。在红粉伊人网上,所在关于穿着方面的文章全是她撰写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有一个强烈的想法。我将车子开到以前住的地方,就是当时我在酒吧做调酒师时租住的房子。泊好车,我下车沿着原来路线走着。经过学校时,我停下脚步,攀着铁栏聆听着他们朗朗的读书声;经过开满白花的绿树时,我停下脚步,倾听花开的声音,并偷偷地采撷一朵花别在胸襟;经过照相馆时,橱窗前的照片早已换新的了,不过依然是盈盈笑脸。最后,我推开了木棉花下咖啡馆的门。坐在窗边,要了一杯蓝山咖啡,双手握住温润的咖啡杯时,眼睛忽然迷濛了。不知道是咖啡升腾的热气,还是记忆湿润了眼?我习惯性地拿过一本摄影杂志,翻了几页,觉得索然无味。于是招手叫来服务员,轻声问:“请问,你们以前的老杂志到哪里去了呀?”这个尖脸圆眼的小姑娘偏头想了想说:“大部分都卖给收垃圾的了。还有一部分在储藏室里放着呢。”我大喜,问:“我可不可以去储藏室里看一下呢?”小姑娘摇摇脑袋说:“有点乱,不太好吧。”我想了想,拿出桌上的便笺词,写下杂志名和期刊号递给她,说:“麻烦你帮我找一下有没有这一本,好吗?”在等待时,我抬头眺望着窗外怒放的木棉花,烧的如此美丽,是否倾尽木棉树全部的爱?
小姑娘很快就回来了,告诉我没有这本,她说四年多以前的杂志,不太可能还保留着的。尽管这个答案早在我预料之中,我还是觉得心为之一空。我再度请求她,让我自己进储藏室去找一下。她脸露难色。我告诉她我曾是这里的常客,叫飞飞,老板都认识我的,不信可以打个电话给他确认一下。
她说:“我们换老板了。”但她还是答应了我的请求,打了个电话询问老板的意见。半分钟了,她笑盈盈地告诉我,老板同意了。她为我开了储藏室的锁,储藏室里井然有序,堆放着原料和器具,所有的杂志都放在一个角落里,附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我蹲着,一本一本地拿起来,又放下去,灰尘飞起,呛得我想流泪。
终究没有那一本,我心里充满酸酸的惆怅之感。站起身来,挪动着发麻的双腿走出了储藏室。
“飞飞。”一个熟悉的声音!

旧时旧事旧情人(上)
我诧异地扬头,迎上安澜的一脸浅笑。依然是旧时的潇洒模样,真怀疑他是否向时光老人行贿了。我有点缓不过劲来,怔在原地。他伸手擦拭着我的脸,嘴里说:“瞧你,一脸的灰尘。”他的举动不象是为我擦去灰尘,倒带着三分抚摸的意味。久违的亲昵,我的心微微一缩。尖脸圆眼小姑娘走了过来,大概是为了锁好储藏室的门吧。一看门口站着两人,气氛如此暧昧,进退失据,轻轻叫了声:“老板。”安澜嗯了一声,也不回头,放下在我脸上的手,推我进洗手间,说:“全是灰,去洗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