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逆袭 作者:三千琉璃
文案

阮婉上辈子是个坏姑娘,所以被悲剧君一路缠到了死。
她死前想,如果一切能重来一次该有多好,她一定会努力踹飞悲剧君,做个好姑娘。
然后,她就真的重来了。

——逆转人生,走起!
——悲剧君,请滚粗!


PS:本文很苏爽,女主很漂亮,不喜慎入;
PPS:本文纯属yy,如有雷同…话说这个不可能发生吧?咳,如有不适,请点右上角的小叉叉逃生,谢谢合作;
PPPS:本文1V1,作者小清新,写不来NP,求放过;
PPPPS:坑品有保证,我,值得信赖(自信脸竖拇指!

 

琉璃的专栏,收藏了以后我开新文大家都会接到通知哦,喜欢我文风的收一个吧!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甜文 重生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婉 ┃ 配角:路人甲乙丙丁 ┃ 其它:炮灰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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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开始

“阿婉,过来。”
那个人的声音很动听。
“阿婉,还冷吗?”
那个人的怀抱很温暖。
“阿婉,睡吧。”
很长一段时间,她只有在蜷缩在他怀中时,才能获得安眠。每次被拉扯进梦乡前,她都能听到他绵绵密密的呢喃声和低低沉沉的呼吸声,它们铺天盖地地将她缠绕锁紧,将烦躁、恐惧等一切负面情感完全隔离开来,为她创造出了一个绝对的、可以逃避一切的安全所。
他一直这样包容她,她却把一切当成理所当然,直到失去才…
“阿婉…”
他费力地朝她抬起手,鲜血“汩汩”地从他身上流下,染湿了大片大片的衣服以及…
“啊!”
阮婉尖叫一声,从床上跳坐了起来。她手捂着心口,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冷汗淋漓中,才想起了自己已经重生的事实。以及,距离再次见到那个人,还有6年。
真好,还能再见他。
光是想到这件事,就让她的情绪重新获得了安定。激|烈的心跳,也渐渐回复到了正常的节拍。
就在此时,门被“嘟嘟”地叩响了,苍老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小婉,是你在叫吗?”
阮婉一听到这声音,连忙跳下床跑到门口,一把将木门拉开,门口果不其然正站着一位头发苍白的老人。她一句“外婆”还没来得及喊出口,老人已急急地伸出手,抓住她肩头从上到下仔细地看了遍,确定没事后才露出了个慈祥的笑容,了然地说:“小婉,又做噩梦了吧?”
反复确定了无数次的事实,在这一刻再次获得了确定——外婆还活着。
除了他外,只有外婆对她最好。
发现自己重生回来的那天,她情绪激动之下,抱着外婆的腰声嘶力竭地哭了个痛快。她是痛快了,外婆却被她吓得够呛,所以这几天但凡她稍有什么不对,她就会出现在她身边。
比如此刻。
阮婉看着只穿着一件单薄睡衣和一只拖鞋就急急跑来的老人,只觉得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夺眶而出。她才吸了口气,就被老人一把捏住了鼻子,后者笑着说出了首家乡小调:“傻囡囡,哭鼻子,老鼠…”
“外婆!”被这么一打岔,阮婉当真是哭意全无,她“反客为主”地伸出手抓住外婆的手,将它从自己鼻子上扯落,然后握着它朝外婆的房间走去,一边走一边数落,“大半夜的不穿外套不穿鞋,你是想感冒吧?”
很快,外婆被她扯回了床上坐好,阮婉蹲下|身摸了下外婆的脚,冰凉冰凉的。老人气血本身就不足,再加上天气冷,晚上很难睡暖。阮婉的心被愧疚淹没了,她抿紧唇,暗骂自己怎么刚刚意识到呢?明明决定从今往后要好好照顾外婆,却居然会忽视这么明显的事情。
“小婉。”
阮婉抬起头,只见外婆微笑着将一条披肩裹在她肩头:“你还说我,自己还不是一样。”
阮婉不服气地说:“至少我没只穿一只鞋。”
“是,是,我们家小婉最厉害了,知道要穿两只鞋。”外婆笑眯眯地回答说。
“…”重活一遍,阮婉突然发现自家外婆居然是个腹黑,颇有点累不爱。不过现在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站起身说,“我去倒点水给你泡泡脚。”
“不用了。”
“外婆你等等我。”阮婉没等外婆抓住自己就朝外面跑去,很快就端了一盆洗脚水回来,顺带还把自己房间里的热水袋给带了过来。过程中,她突然就想起了久远的记忆片段,她现在在用的这只热水袋是外婆的——她的那只突然怀了,外婆就把自己的给了她。至于为什么没去买…大概是因为身体。外婆年轻时留下了些病根,每到冬季,尤其是下雨天,身体会不爽利好一阵,根本无法出门。而这样的外婆,还每天坚持给她洗衣服做饭,重生之前的她却还总嫌弃外婆做的饭菜不好吃,千方百计地要零花钱出去买零食,实在是…熊啊!
走到门口时,阮婉才想起自己刚才匆忙之间,居然忘记将外婆房间的灯打开。好在屋中倒并不算暗,远远一看,同样披着一条深色披肩的外婆正坐在床上,黑夜中的她,身体瘦削,发色苍白,岁月在她的脸上无情地留下了沧桑的痕迹,然而,她却还是那么优雅,宛若雪后残梅。即使是最普通的坐着,也别有一番姿态。这也难怪,外婆年轻时是大小姐出身,据说还是本地有名的才女,直到后来,她重生前回来,都还在附近长寿老人的口中听过外婆的事迹。也直到那时才恍然发觉,原来她一直没有真正了解过自己这最亲的亲人,或者说,根本没有想去了解过。
好在,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小婉,你发什么呆?”
“啊?没什么。”阮婉回过神,端着盆走进屋,将兑好的洗脚水放到窗边的地下,抬起头说,“外婆,你试试泡脚水。”
“好。”
“烫吗?”
“不烫。”
“凉吗?”
“不凉。”外婆惬意地眯起眼,笑着说,“怪不得都说养儿防老,看,我家小婉居然都会倒洗脚水了。”
“…外婆。”
“什么?”
“我都十二岁了。”
“对,对。”外婆如梦方醒,补充说,“我家十二岁的小婉居然都会倒洗脚水了,真厉害。”
“…”阮婉再次确定,自家外婆果然是个资深腹黑无疑。以及,上辈子她果然是个熊孩子,12岁倒个洗脚水都能是稀罕事。
她无语地将热水袋塞进外婆被子里,并且在被拦住之前说道:“外婆,我一个人睡有点冷,你今晚带我睡下呗。”不这么说,外婆是无论如何都会不会留下热水袋的。
话音刚落,她就看到外婆明显地愣了下,随后,这位老人伸出手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囡囡其实不冷,是怕外婆冷。我家小婉真是个好孩子。”
阮婉又觉得鼻子一酸,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将眼泪逼回去。她不是个好孩子,她从来都不是个好孩子,所以外婆死了,他也死了。重来一回,她只希望这一切都不会再发生。为此,她愿意努力去做个好孩子,做个好姑娘。
她再次蹲下|身,沉默地用脚巾将外婆的脚擦干净,捋下她的裤腿,盖住那双细瘦苍老的小腿。等她收拾完洗脚盆和擦脚布、抱着枕头回来时,外婆已经坐到了床靠里面的那一边。她于是爬上|床,躺下后深吸了口气,年迈的老人或者将死之人的身上总有股近似于腐朽的味道,据说那是从身体|内部发出的,警示闻到这个味道的所有人——离开的时间就快到了。外婆的身上也有这种味道,淡淡的,不过并不难闻,甚至让她有些…怀念。
那个时候,紧紧抱着她的他,身体渐渐就泛出了这种味道。味道越来越浓郁,他的体温越来越低,到最后,他死了。被他保护着的她,却顺利地活了下来。
从此之后,她再也忘不了这种味道。
不过,外婆的味道和他是还是不同的。外婆天性|爱香,又因为年纪大了嗅觉不灵敏,格外热衷于在衣柜中放上檀味的熏香,久而久之,她的房间,她的摆设和她的身上都染上了这种味道。重生前的阮婉觉得这味道有点熏人,现在却只觉得心头一片安宁。
外婆才一躺下,阮婉就习惯性地缩到她怀里,而后就感觉到她的手在自己的背上轻轻拍打着——上辈子直到初一之前,阮婉其实都是跟外婆一起睡的。升初中那年的暑假,她关系较好的几个同学都和父母分房睡了,她于是也闹着要分房。外婆对此是持赞成态度的,没有提出任何疑议。只是从此之后,她就渐渐和外婆更为生分了。
眼下重生回来,她虽说不打算和外婆生分,却也没打算继续和外婆同房。外婆年纪大了睡眠质量本来就不好,和她一起睡反而会更加睡不好。不过,偶尔来蹭蹭床还是完全可以的。
所以说孩子真好,睡起来总是那么快。
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阮婉已经迷迷糊糊,很快就陷入了梦乡。
等到醒来,又会是新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当当当当!新文开了,不知道谁会第一个发现谁会第一个留言呢XD
不要被第一章吓到,这是一篇爽文无疑~信我信我【星星眼看】


这不是梦

次日醒来,天已经亮了。
她先是一惊,因为外婆居然还在睡,只是睡地好像有些不□□稳。再一看闹钟,原来时间还很早,可是她已经没什么睡意了。阮婉于是小心翼翼地爬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后,只觉得今天好像格外地冷,洗漱完毕并换好衣服后,她一把拉开窗帘,毫不意外地发现——下雨了。
上辈子她曾经听说一句话——他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你在南方的艳阳里穿着短袖,我在中部的阴雨里冻成了狗。嗯,如今的她很不幸地就住在“中部”,虽说名义上被称为“南方”,但和被大暖气光辉照耀的北方以及真正的南方压根没法比。
她打了个寒噤,紧了紧衣服之余,悲痛地意识到:我怀念暖气片了。
可惜,想也没用。
所以,还是想点现在能做的事吧。
重回回来已经是第五天了,这种堪称奇幻的经历给她现在这可以用瘦弱来形容的小身板带来了巨|大的负担,所以今天之前她一直处于半昏半醒、精神恍惚的状态,也难怪外婆会那么担心。但今天早上,她的精神很好,好到如果不是下雨,简直想出去跑几圈——满心都是跃跃欲试感。
精神饱满的阮婉走进厨房,稍微查找了一番后,决定煮个粥。不加什么别的食材,就纯粹的白米粥。上辈子她直到十五岁之前,都是被外婆娇养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就是她的代言词。别说做饭了,碗都没洗过一次。
但现在,起码家常菜对她来说是绝对没什么问题的,这也是上辈子学会的——为了讨好妈妈,特意学的。可惜并没有什么卵用,人的感情啊,说复杂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妈妈爱她吗?那肯定是爱的。但妈妈更爱乔心愿,她的妹妹。所以无论她使多少心机下多少工夫,都是白费。所以,与其再做这些无用功,倒不如好好地待这些最爱她的人,比如外婆,比如…
阮婉弯了弯嘴角,脑补了下未来某一天给他煮粥的画面,突然就有点小开心。羞涩?这个还真没有。上辈子脑残的事做得太多,不要脸的话也说得太多,下限节操这玩意吧,一旦丢了就捡不回来了。
做一碗白米粥简单也不简单,外婆年纪大了,爱吃软糯一点的,阮婉于是点燃了小炉子,顺带把米淘尽后再浸泡个半小时。三十分钟的时间,刚好够她把两人的衣服给洗了。冬天的衣服少,顶多就是毛巾贴身衣服和袜子。
晾晒完毕后,她走回厨房找出砂锅。小镇也有小镇的好处,起码像这种熬粥的小炉和窑中制造出的砂锅,在大城市里要难买地多。更别提,这里的水质也是格外好,哪怕喝了没烧热的凉水,也完全不用担心坏肚子。倒三分之二水,烧开后加米转大火,眼看着水再次沸腾,她拿起勺,舀了少许今年新榨出来的菜籽油滴入过砂锅中。不疾不徐地搅拌均匀后,她盖上砂锅,再次拿起火钳将火弄小,顺带看了眼手上的表——现在她有二十来分钟的空余时间。
她手上戴着的这只表并非是普通的电子表,也不是长辈留下的老表,而是一只非常秀气漂亮的女士表。这是妈妈上次回来时带给她的,上辈子的她一直珍之又重地使用着,可惜初三那年,被一个借过去看的朋友摔出了一条细纹。为此,她直接和那朋友绝了交,还打电话跟妈妈哭诉了许久。
说起来,这只表的确价值不菲,但其实是乔心愿的姑姑从国外带给侄女的,乔心愿嫌麻烦不要,妈妈于是就带给了她。不知道这件事的她后来还在乔心愿的面前拿表显摆过,好在她这同母异父的妹妹是个厚道人,自始至终没拆穿这件事,还硬是以不熟练的演技装出一副羡慕的样子,也是难为她了。
阮婉摇头,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真是青涩地可笑。
怀着一份莫名的心情,她走出厨房,一直走到正屋外的廊下,拿起了一把靠在那里的伞——如今的小镇,一切都还带着几分古色古香的味道。比如外婆的这间房,从正屋到门口就隔着一个不小的院子。青石板路的两边,被外婆规整地很好。一边种菜,另一边则是树木花草,赏景吃喝两不误,也是“全能”。
而她手中拿着的这把伞,还真的就是货真价实的油纸伞,这是秋天的时候隔壁王爷爷送她的。王爷爷家世代都是伞匠,生意最好的时候,大半个镇子的人用的都是他家做的伞。可惜到了王爷爷这一代,子孙都不愿意再从事这份工作,他倒是有心将这份手艺传下去,却也收不到学徒。于是只能关张大吉,享享子孙福。不过到底是闲不下来,隔三岔五地就做上几把伞,送给熟人们。
阮婉一把撑|开伞,王爷爷的手艺没得说,伞柄伞骨摸起来十分温润,洁白的伞面上绘着朵朵丁香。原本伞面上丁香都是浅紫色的,数量也没这么多——她若是打着它穿着旗袍走出去,准能成一现成的“雨巷姑娘”。可惜外婆不喜欢,觉得小女孩儿打这样的伞凄凄惨惨不好看,于是拽着王爷爷在伞面上又加了一堆丁香,白的有,黄的有,浅紫的有,紫红的有,蓝紫的也有。看起来别提多繁茂喜庆了,也亏得王爷爷画工好,否则这伞面估计就不能看了。
饶是如此,王爷爷还是十分憋屈地表示:“别跟人说这伞是我做的!”
外婆听了这话也不回嘴,只是笑眯眯地看着他。
王爷爷于是就默默地缩了,还表示等阮婉的生日到了,会送她一把更漂亮…更喜庆的伞庆贺。
想到此,阮婉愣住,王爷爷对待外婆的态度坚决像是在“侍奉大魔王”啊!怎么她以前就没发觉这点?啧啧,果然是太嫩了。
真巧,她走出去时,隔壁王爷爷也刚好打开正门——乡下嘛,白天大门都是打开的,方便邻居朋友来串门儿。就算临时出门也不关上,方便来人在家里等着。所以如果谁登门时发现门关着,敲都不必敲,因为主人肯定不在家。
“小婉,怎么这么早出去?你外婆呢?”
“王爷爷早,外婆还在睡,我去买点徐记包子。”阮婉停下脚步,礼貌地回答说。她这个年纪的时候虽然熊,但嘴巴甜,所以街坊邻居都还是很喜欢她的。
“早,早。帮外婆买包子啊?真乖。”王爷爷笑得眯了眼,“我记得你外婆最喜欢徐记的包子,年轻的时候喜欢豆腐馅,现在喜欢豆沙馅。”
阮婉也笑了。
外婆上了年纪,却越来越喜欢甜食了。不过徐记的豆沙馅包子甜而不腻,她也很喜欢。又和王爷爷寒暄了几句,她就打着伞继续在迷蒙细雨中往前走。也只有在这块区域,才会在冬季依旧有着这样绵密的雨。既寒冷,又缠|绵。
徐记包子和王家伞一样,是镇子里的老字号了,包子个头顶大,且皮薄馅多,味道更是极好。每天的生意可以用“客似云来”形容。好在阮婉到得早,倒是不必排队。徐家婶婶对着她又是一顿夸,还多送了她三大包子。很好,晚饭也有了。
回去时,雨渐渐地小了。快到家时,已经完全停了。
阮婉收起伞,只随手甩了几下,伞面就近乎干了。她抱着包子走进王爷爷家,发现他正坐在廊下继续处理那些永远处理不完的竹子。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气”,认真的爷爷也是这样。她也不吵,免得害王爷爷一不小心割到手,就静静地站着,反正…
“好香。”王爷爷果然嗅着味道抬起头,发现隔壁那看着长大的漂亮小女孩正站在自己面前啃大肉包,一咬一口肉,一咬一口汤,馋的人掉牙。他顿时就笑了,“好你个小婉,故意来馋你王爷爷?真是越来越像你外婆了。”
阮婉:“…”外婆你到底都做过些什么?
不过她还真不是来馋老爷子的,而是来——
“王爷爷,你送我伞,我请你吃包子。”
以成熟的眼光看世界,过去没能注意到的事,现在却看得分明。在她说自己是去帮外婆买包子时,王爷爷分明羡慕得紧,其实也难怪,他就王叔叔一个儿子,还在外地工作,一年之回来数次,每次都停留不久太长时间。老人孤独一人居住,哪怕朋友再多,心里也是孤独的。她清楚地记得,外婆去世后第二年,王爷爷就跟着去世了。死时一个人在家,遗体直到第二天才被来串门的老伙伴发现。匆忙赶回来的王叔叔嚎啕大哭地跪在地上,一个头接着一个头地磕,鲜血流了满地。
然后,阮婉无语地发现王爷爷他居然紧张起来了,站起身后双手在身上的围裙上狠擦了几下,才伸出手来接包子袋,顺带还咧开嘴,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一副“我没白疼你这孩子”的模样。
阮婉惦记着还在炉子上小火煮着的粥,和王爷爷稍微聊了几句后,就出了门。才一迈过门槛,她就看到了太阳。清晨的它不够暖融,却也绝不刺眼,洒下一片柔光,让人心底熨贴。
她于是就踏着这日光进了家门,远远地就闻到了粥香。阮婉愣了下,脚步匆匆地朝厨房走去,远远地就看到外婆正站在炉边,捏着那只瓷勺不疾不徐地搅拌着那锅白米粥。
烟雾袅袅,香气四溢间,外婆转过头,朝她露出一个笑容。
她做过这样的梦,在外婆去世之后。
阮婉不自觉地就停住了脚步,愣愣地站在原地,蓦然就有种自己正在做梦的感觉。不敢说话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就把这美梦给毁了。
但是…
“小婉,愣着做什么?过来啊。”
“…嗯!”
阮婉终于回过神,脸上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她甩掉一身的小心翼翼,大步朝外婆所在的地方跑去——真好,不是梦。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14日晚上放进存稿箱哒,以后固定更新时间就是晚六点哟,大家这个时候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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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文的确文风和以前的文有些不太一样,算是一次新的尝试,所以希望大家能耐心地多看几章再决定是否看下去,别那么快就抛弃我啦。【抱大腿QAQ】


乐极生悲

比起她,外婆才是真正地做白粥的好手。
白米粥在煲了二十五分钟后,一定要再开盖搅拌十分钟,这是最后的步骤也是最关键的步骤之一。
外婆枯瘦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式样古老的金镯子,从前还是熊孩子的她觉得这很难看,很嫌弃地问她能不能取掉,外婆破天荒地跟她动了真火。后来她才知道,这只镯子原本属于外婆的婆婆,外公拿着它上门求亲,并在新婚的时候亲手把它戴在了外婆的手上。从这之后,它再没有被取下。也许是眼光不同了,现在再看这镯子,倒是很有几分古拙的美,而且金这种东西,不是谁都能压得住的,一个不好就俗了。外婆却完全不会让人这么觉得,这只镯子戴在她不再细瘦白嫩更不再洋溢着生命活力的手腕上,并不难看,只让人觉得相得益彰。
“又发什么呆?去拿碗盘和筷子。”
“嗳。”阮婉应了声,用盘子把包子给热腾腾的包子给装起来,顺带还拿出了一小叠之前吃剩下的泡藕片——这玩意她最喜欢吃,开胃又可口。吃了这么多年,还是外婆做的最好。
这么多年,阮婉吃过无数种早餐,不过比来比去,最喜欢的果然还是现在这样。
白米粥熬得极化极糯,一口喝下去满是米油;泡藕又辣又脆,还有点开胃的酸;包子一咬一口馅,鲜香无比。于是乎,一不小心就吃撑了。好在早上吃多点也没事,不至于像晚餐吃多那样辗转反侧不能眠。
饭后,她主动收拾起碗碟。
外婆却叫住了她:“小婉。”
“嗯?”
“怎么突然就想起洗衣服准备早饭了?”
“…”
“粥还熬得挺地道,我都没教过你这个,什么时候学的?”
阮婉手上的动作顿住,她可以说“我平时看您做多了,自然就学会了”,却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对面前的老人撒谎。于是她保持了沉默。
这种沉默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一只温暖的手打破了这短暂的尴尬——阮婉抬起头,有些讶异地看着摸着自己脑袋的外婆,就得到了一个温暖的笑容。
“傻囡囡,不想说就不说,外婆不会逼你的。”
阮婉才刚露出感动的表情,情绪就被外婆的下一句话给击沉了——
“这么大了还总哭鼻子,真是不知羞。”
“…我没哭。”
“嗯,我知道,还差一点嘛。”
阮婉:“…”总说大实话,还能不能愉快地交流了呀?
欢快地笑了几声后,外婆站起身朝客厅走去,一边走一边念叨着:“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真舒服。”
阮婉哭笑不得地将碗筷摞起,“拿起干净碗放下脏筷子”是本地的方言,而且是贬义方言,疑似是什么都不干。外婆拿它来形容惬意生活也真是让人醉了,而且,今天之前的她就是方言中说的那种人,所以,她微妙地觉得自己膝盖中了一箭,更是醉了几分。
不一会,客厅的电视声响起。
阮婉于是一边听着那俏丽多变韵味十足的越剧,一边洗完了锅碗。
接下来的时间,外婆似乎已经完全接受了她“突然变勤快”的事实,没阻止她洗衣做饭也没阻止她打扫卫生,只是会充当“生活老师”,时不时教导她一些有用的、能让饭菜变得更美味的常识。上辈子的阮婉从来不知道,简单的居家生活也能这么快活,让人的整颗心都平静了下来。抚|摸着胸口时,能切实地感觉到它在那里。没有四处游荡,也没有支离破碎,更没有惶恐不安,就那么被安稳地待在那里,被小心呵护着。
这种难言的平静,让她恨不得日子就像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生活不可能毫无改变,她也…还想再遇到他。
这一天清晨,外婆出门回来时,带回了一只新热水袋以及几根排骨,原因是昨晚阮婉睡觉时脚抽筋,两人商量了下后,一致认为这是缺钙,可以熬一锅莲藕排骨汤喝。
所以骨汤中,阮婉最喜欢喝的就是莲藕排骨汤了,莲藕清香,汤也不腻。所以她喜滋滋地就上来接排骨,却没成想下一秒就被雷给劈了——
“刚才在肉铺,我看到张老师了。她提醒我别忘了让你大后天去报名,对了,你寒假作业做完了吗?”
阮婉整个人当场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