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不想娶,但时候未到,况且我也尚年轻,成亲之事言之过早。说来……就算是长得貌美又有何用?我终究是看不见的……”

“哎,爹向你保证,你这眼睛绝对是能治好的!你可知那位江湖上颇有名气的长须道人?他的医术绝非这些市井大夫能比,我已派人前去寻他,等寻了他来,必定能医好你。”
他爹一向很执着,公孙策不由摇摇头,淡淡道:“其实我这样已经很好,自与觉明大师结交之后许多事也看开了。爹爹就不用再费心我的眼睛,专心治理好庐州才是要紧。”汴梁多少大夫替他看过都说无药可医,回天乏术。一个江湖术士又能有多大能耐?
“觉明?他觉明是个和尚能懂什么!”说了一席话,公孙怀仁已有些不满,“阿策,不是爹爹说狠话,你现在不比从前了。能有沈家那么个好人家的闺女肯嫁给你,那是你的福分,以后只怕求都求不来的!”

“老爷!”秋禾实在听不过去,“您怎么能这么说少爷呢!”

“没你说话的份!”公孙怀仁劈头骂过去,“别以为去开封风光了几日就能回来当主子了,没大没小的!”
怨不得说不得,秋禾只好闷着头不敢开口。

*

春夜微风正凉,混合着香炉中的香气,飘来时别有幽意。
丁宁忐忑不安地敲响房门,就听见里面传出尘湘极其不耐烦地声音:
“都说了不饿也没胃口,早些回去,少来惹我!”
以往尘湘发火都是小打小闹,脾气也表现得颇为明显,今日这话听起来十分压抑,丁宁估摸着那是怒火中烧,焚心似火,故而造成发音有误,若此刻不逃,只怕命不久矣。
她在原地又转了转,这才捧了托盘小心翼翼地溜回厨房。

房内,倒不是常见姑娘家闹腾时那锅碗瓢盆一阵胡摔的狼藉场面,桌前茶杯摆放得整齐,床上枕头尚是完好,总之——干净整洁得很。
尘湘就坐在床边发呆,发髻未散,钗子未取,可已是一脸颓废不堪的模样。
红啸垂头丧气地趴在地上,无聊的摇了摇尾巴,闷闷地朝尘湘嚎了一声。后者无知无觉。

对手弃权了,红啸只能有一下没下地咬着地上的毯子。

尘湘这才往它那儿看了一眼,啧啧,口水都浸湿了半张毯子,看来明日得叫人换一张来了。
随即又觉得心里不悦。倒不是说她不愿意嫁人,说起来她今年都快二九了,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时候,这个她自然不反对。可是,可是!
嫁谁不好偏偏要嫁给一个书生!她平生最看不得书生,一个个捧着几本蓝色封皮的书走在路上还“之乎者也”,真真要命。
其实,她厌恶书生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只因得幼年时爹爹给她请了个资深秀才,如今想起来都还历历在目,那人已经七十好几了,头发花白,颚下的白须直垂到小腹之上。

沈家老爷当时也是商务繁忙,隔三差五往外边跑,尘湘三岁没了娘,当然无人理会这档子事。
那老秀才便在她家中作威作福,每日功课数起来竟有十本书,现在想想都觉得胆寒。
哪知,她又天生不是个读书的料,几日下来已把那老秀才气了个半死,拿了竹棍打了她几回,当时年纪小,禁不得吓,反生了场大病,睡了几天几夜。

沈老爷闻此消息快马加鞭连夜赶回来,看得他家宝贝闺女快剩了半条命当下就把那个老秀才辞退了。
后来尘湘身子倒是转好起来,可就见不得书生,经历这事沈老爷也受惊不小,再不强迫给她请先生,只拜托了一位习武的朋友教习她练家子。

所以,至今尘湘依旧对书生无甚好感,现还要她嫁一个书生,那岂不是成天都得对着那张脸?不如现下一掌拍死她好了。
听说对方的爹还是鼎鼎有名的大官?那嫁过去也顶多是个大官的儿媳,又不是官家夫人,有甚意思?
还听说,对方长得很俊秀?
啧啧,俊秀又不能当饭吃,她若是告诉人家,每日晨起时会无事与自家养的狼犬鏖战一番,想来这位书生大人会吓得脸庞煞白而后惨叫着离去吧……

哎,书生……麻烦的书生……

*

日头尚早,离得午饭还有段时候。今日才起时公孙策就被秋禾唤着出来,扬言是要去庐州梨花园逛逛,虽感觉这其中有怪,但公孙策还是一言不发地随着他往梨花园走。
都说阳春三月,堆雪梨花,实则就这般望去,倒不是雪如梨花,反是梨花似雪了。满满载载的挂了一梢头,竟颇有些冬日趣味。
知道自家公子是看不见的,但嗅着空气中的梨花香,着实也胸中开阔,精神舒畅,秋禾偷偷瞄着公孙策的表情,只觉得他神色愉悦不由得大松口气。

经昨日之事后,夜里老爷就来找过他,说是明日晌午已与沈家小姐约好了去梨花园赏花,两人也见上一面。据老爷原话交代:年轻人么,不都图个清雅浪漫嘛!这园子里头风景又好,又幽静异常,无闲人打扰。两人指不定就谈谈摆摆说到一块儿了,再谈谈摆摆就喜笑颜开了,之后必然会饿,饿了定要吃饭,于是就一路谈谈摆摆往酒楼里去,这最后谈谈摆摆……就成了也说不准呢。

秋禾咽了咽口水,生生把那句“少爷看不见,风景再好也谈谈摆摆不起来啊”给吞了回去。
实话说,若是公子真能成亲,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没准能找到一个真心待他的人,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他在一旁看着,也觉得心头安慰。

“咦?这不是公孙兄吗?”
且听见前面有人唤他,公孙策止住脚步,侧耳听了片刻,方抱拳施礼:“书玉兄。”
来的是庐州城内有名的杜员外的儿子,杜书玉,闻言他已被当朝庞太师提拔,据说不久将会入京。少年时期也算得上与公孙策是同窗好友。

杜书玉本是随意前来赏花,早听说公孙策眼睛受伤,近日回了庐州还没来得及上府上去瞧他,今日倒是有缘。
“公孙兄,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公孙策淡淡笑道:“万事皆好,劳烦挂心。”

万事皆好?
杜书玉不确定的看了他一眼,但见他双目果真无神色,可面上一派泰然,多少也明白了些什么,顿时心下有些佩服。
“公孙兄果无愧于庐州才子。”
这话听多了,还是觉得不对耳,何况是当下之景,公孙策依旧礼节性道:
“哪里,书玉兄过奖。”
互相寒暄了几句,又谈了些琐事,且听杜书玉笑道:“家父昨日才回来说,令尊已定下你与沈家小姐的婚事了?那我可要在这里恭喜你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
秋禾胆战心惊地朝公孙策瞅去,好在后者面色无常,倒不似昨夜那般反应激烈。

公孙策笑了笑,并不言语。他不说话,杜书玉自不好再问,只当是他害羞,暗自好笑了一番,正要说其他话题,却听他忽然开口道。
“书玉兄可对那位沈家小姐熟识?”
杜书玉微怔之下随即笑道:“实话说我并不怎么了解。你不在那些年沈家老爷正巧要到衡州做生意,又放心不下女儿,便带上举家搬到衡州。前年才又回来的。”

公孙策“哦”了一句,似乎也表现得不怎么感兴趣。
杜书玉想了想:“不过,内子倒是与她相交甚熟,不若我等下回去问问,再上府上说与你听如何?”
“原来书玉兄已成家,公孙策这里先道个喜。改日定登门拜访。”时过境迁,见他不过才二十有二的年岁,竟也成了家。倒是以前没听人提及过的。

听他这么一说,杜书玉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忙低头摆手:“其实也是我逾越了,我与金月七日后才拜堂……对了,正巧公孙兄在,不知能否赏个脸,倒是来喝杯喜酒呢?”
“这个自然。”七日之后便成亲,那也算不得什么逾越了。想来公孙策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便微微扬起嘴角。

梨花香气淡淡的,却很合他胃口,正欲说让秋禾拿些酒来畅饮一回,旁边的杜书玉忽然轻声“啊”了一下,只听他道:
“我说公孙兄你平白无故怎的来梨花园里走,原来……是来会佳人啊。”

哦?

秋禾一听,两眼顿放光彩,难不成是那沈家小姐来了?也不知长相如何。将待看去,霎时,便愣住了。

丁宁今日是打头阵走在前,昨日夜里老爷千叮咛万嘱咐叫她一定要拐小姐来梨花园,本一路还有些期待,想那公孙家何等气派,公孙公子又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定然长得不凡。
现下一看……
不凡不凡,的确不凡。
……好在是她走在前头的。

未来的夫妻俩见面,多个外人当烛台自是不好的,杜书玉收了扇子朝公孙策很“识相”的告辞,临走时还不忘叫他大婚时记得来喝酒。

如此甚好,两对人就这般站着,丁宁第一个念头即是挡住自家小姐的去路,左闪右闪生怕让她瞧见来人。
尘湘被她一绕一绕地弄得有些心烦,索性也不探头了:“丁宁,你若是再挡我的路的,回家就拿鞭子收拾你。”
这话非常有效,下一刻,丁宁就迅速让出一条道来,大好风光贡她欣赏。

“我还当是谁呢。”尘湘坐在凉亭上,冷笑道,“原来是你啊。”
便是她不开口,公孙策也已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眉头禁不住皱了起来。秋禾看得一颗心便提到了嗓子眼儿,适才幻想的一切美好情景如瓷杯打破,一地的碎渣。
这莫不是常言所说的:天要亡我?

“看来沈姑娘不仅喜欢糟蹋《诗经》,也喜欢糟蹋园子。”他斟酌了一会儿,方得出此结论。
“你什么意思?”糟蹋糟蹋,一见面就提糟蹋,还真当老虎不发威是病猫呢?
“实话实说。”公孙策淡淡道,“这满园子淡雅的梨花香反被沈姑娘一身沉香茉莉扰乱了,不是糟蹋是什么?”
尘湘听着就来火:“什么乱七八糟的沉香茉莉,本姑娘身上才没你说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味道。我看你不仅眼瞎,鼻子也有问题吧?”
秋禾咬咬牙,恨道:“你这恶女,哪有人心地有你这么毒辣的,居然咒我家公子!”
“咒又如何?我便是咒了,他就真的出毛病了吗?那我这张嘴可真灵啊,改天要再说个什么六月飞雪的,岂不是搞得我朝今年没得收成了么?”
“你……”

“小姐啊……”丁宁虽知道时候极为不合适,还是拉了拉尘湘的衣裳小声道,“沉香茉莉就是咱家常在屋子里点的那种香……”
尘湘先是一愣,随后朝她挤眉弄眼嘀咕道:“那不是熏虫子的么?你怎不早些说!”
“你没问我啊……”而且,那香都用了大半年了,她哪晓得她至今为止还不那是什么啊。

不就是点个香么?哪家姑娘没点过,怕个什么。
如此一想,尘湘精神又足了些。

听得公孙策冷笑道:“可怜沈老爷经商数年,却养了你这么个草包,怪不得急着要嫁出去。”
“你说什么?——”尘湘只觉得脸上一红,没想到还是他爹死皮赖脸地往人家家里求?她自问武功不差,早些年跟着师父行走江湖锄强扶弱,就没丢过这么个脸。
“那……那是我爹的意思,我可没说要嫁给你。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谁爱嫁谁嫁去!”
公孙策倒不气恼:“难得沈小姐总算是用对了一个俗语。”
尘湘狠狠咬着下唇,气得话也说不出,她最恨有人拿她的短处说事:“那也总好过一个瞎子。”

“这里可不指一个瞎子。”
公孙策面向着秋禾的方向,看似无意的那扇子指了指尘湘。
“是两个。”
好嘛,明摆着拐着弯骂她是睁眼瞎子。
“公孙策,你别以为你是书生,我就不敢动你!”

这话一出,丁宁浑身的毛都快竖起来了。
了不得了不得!小姐要开杀戒了!
她正犹豫要不要赶紧回家报告老爷,以免无人来给公孙公子收尸,却见公孙策背过身去,冷声朝秋禾道:
“秋禾,回家吧,这里味道不好。”
公子都开口了他当然不能多话,很是知趣地跟在他后头。

“公孙策,你有种别走!”
对方明显不理她。
“公孙策,你……”

“小姐,人都走远了……”

尘湘没好气地看着她:“走远了你还不早说?!”
“我这不是说了嘛……”转移愤怒的对象永远是她。
尘湘跺了跺脚,抓起一把石子往公孙策离去的地方掷去。
她早说见不得书生,这下好了,遇上书生准倒霉。晦气!

“小姐,小姐,你去哪儿啊?”

“还能去哪儿,回家!”

 

 

第4章 【宋家·婚礼】
午饭时候已过,春日里的阳光柔软温暖,午后总是清闲的,街上行人甚少,这般时辰大多是闷在家中午睡。门外金灿灿的日光洒在院墙之上,暖洋洋的甚是舒服,看门的几个家丁不由得打起呵欠来,刚揉了揉睡眼,脑门儿上就挨了一记狠打。
“哎哟——”
“睡睡睡,成日里只知道睡,既是如此,我沈家还养你等废物作何!”
睁眼一看,大小姐回来了?这还了得——
几个人赶紧赔不是,又是点头又是弯腰,只差没跪下来求她大发慈悲。
尘湘一肚子火没处发,不过打自家家丁传出去也不怎么好听,暗自忍了下来,一个个挨着瞪了一眼,甩着衣袖跨进门去。
直待听着身后扫地的小厮倒吸了口冷气,站在门口的几个家丁才放松了神经。大小姐出门,向来是要在外头玩到天色将黑才回来,今日倒是反常得很,而且自方才那情景看来,估计在外头又该吃了什么亏了吧……

从大门走向西北的院子,一路不过半盏茶时间,尘湘一言未发,但整个沈府里的人都知晓:
大小姐心情很不好,凡扰者格杀勿论……

踹开小院的门时红啸尚在小睡,因听得声响,它两耳便竖了起来,对对直直地便看见尘湘立在离它不远的空地上,满眼是挑衅。
“天色还早,咱俩小赛一场,如何?”
今日对手似乎很有斗志。红啸晃了晃头,精神稍之清醒了一些,它微微舒展了一下身子,调整好姿势,眼神随即变得锐利起来。
尘湘右手一抬,自腰间抽出一根手指粗细的金银错倒勾鞭来,信心满满的勾唇笑道:“你我就围着这棵老松,看谁先摘上一枚树叶。不过我可先说好,叶子不能落在地上,否则就输了。”

爬树是犬型动物较为擅长的,看样子她要落下风了。红啸眯了眯眼睛,规矩是她提出来的,要是想到不对反悔了那可就不妙了,如此得占先机才是。它轻轻磨了磨爪子,一跃而上……

*

丁宁推门进来的时候就被丢下来的红啸砸了个正着,这狼犬养了有三年了,体型自然不小,又是从树上给扔下来的,给它这么一压,连昨夜的饭都得呕出来。
“嗯?丁宁?你来这里做什么?”
尘湘捏着一片树叶从树干上纵身跳下,落地时悄无声息。红啸明显不服,喘了几口气还欲再上,就听得丁宁捂着腰爬起来,哭丧着脸:
“小……小姐,你要玩也该去后山啊。”
尘湘无奈地耸耸肩:“我哪知道你会来啊。”沈家小姐的闺房是沈府中的禁地,这个众人知晓。
“伤了哪儿?我那里有跌打酒跟金疮药,等等给你上一些。”

她就知道她总有一天会出事的,丁宁直不起腰来,尘湘一手拉住她:“来来来,进来,我给你上药。”
她一惊,没来由就生出无穷的恐惧来,伤也顾不得赶紧往后退了几步,连连摆手:“不了不了小姐,你……你把药给我吧,我自己上就好。”
虽是觉得奇怪,尘湘还是嘀嘀咕咕地进去拿了药,一共两个瓶子外加一帖草药。

“红瓶子的外敷,蓝瓶子的内服,若是吃了之后皮肤上起红疹就和这记草药,没有问题就千万别动。”
“哦,好……”丁宁将信将疑的接过来,忙的才想起来由:“对了小姐,宋家姑娘来了,在小厅等你呢。”
“她来了?”尘湘倒是有些意外,自前年回来她都有段日子没去宋家溜达了,宋家小姐难得会亲自来一趟,除非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我收拾收拾就去。”

*

庐州的米粮三行在大宋本朝是出了名的,沈家是三行之首,除此之外便是齐、宋,这两家。三家人在庐州都小有名气,由于生意往来,关系也十分密切。
宋家的小姐自小就与尘湘一块长大,但这性子两人却是相较甚远。尘湘不喜读书,偏向她爹沈老爷,总爱些热热闹闹的东西,小时就坐不住,学女红之时就爬到树上去掏鸟蛋,这才害得那老秀才打了她几棍子;与此相反,宋小姐就不同了,温婉贤淑,文静大方,气质又好,人也标致,那绣活女红更是精妙绝伦,弹起琴来也如同仙乐。

只可惜好日子不长,在尘湘随沈老爷回庐州的前一年,宋家老爷就因病故去了。不过好在宋家基业深厚,又有外戚表侄子宋升九撑着,尚还算稳固。

还没进小厅,老远就瞧见厅正中站得的那个纤细的背影。头上挽着芙蓉归云髻,身上是一件淡青色如意云纹衫,指如削葱根,眉如远山黛,便是看,也令人怦然心动。
“金月姐,我可极少见你来一回。”尘湘打趣她笑道,“别是学我闹了事,给你家里人禁足了吧?”
宋金月掩嘴浅浅一笑:“你还是那么爱折腾,当心日后没人敢要,那时可莫要来我面前哭诉。”
这话题着实令人不爽,尘湘泄了气般往椅子上一坐:“你看我,像是个会因着这种小女儿家的事情,哭哭啼啼的人么?”

“啊呀,你自然不是,是我忘了……”宋金月是铁了心要狠狠调侃她一回,“听闻伯父给你安排了一桩亲事,还是嫁给知府大人的儿子,是吧?官家儿媳可要有儿媳的样子,没得别惹了你婆婆不高兴,那得罚你跪祠堂的。”
好嘛,这几天一个两个全拿这件事来说嘴,真真当她是个死人啊。也不知道她爹成日里跟多少人说过这事,怎的一觉睡醒,发觉好似全庐州城的人都知道她要嫁到公孙家去了一般。
别的不提,她正午才在梨花园里捞了个不快活,这会子好容易没再想了,偏又被她勾起不悦来。
尘湘哎哎叹了口气:“算了,我赔罪,再不说你玩笑了,你就莫要再为难我了……”她起身倒了杯茶递给她:“今日来,可是有事?”

这话一出,宋金月当下脸上便有些臊意,方垂下头来,轻声道:“七日之后……我便要成亲了,此番来与你送请帖的。”
“成亲?”尘湘愣在当场,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宋金月已塞了一张红色的喜帖给她。
“我……我就先走一步,你可要记得来。”
“哎?”

待她回神过来,宋金月已被小厮领出了府。尘湘由不得咋舌,她连句道喜的话还未说出口呢。
拿那鲜红的喜帖到眼前来看,幸得都是认识的字。
唔……杜书玉?这名字似乎在哪儿见过……

*

七日后正当吉日,由于昨夜与红啸在院子里斗了一宿,尘湘预备是睡到傍晚直接起来吃饭,哪想才未时五刻就听见丁宁在屋里嚷嚷:
“哎呀小姐,你怎么还睡着,都快申时了!”
尘湘拉上被子索性又翻了个身,不耐烦道:“申时就申时,我又不是没睡过申时起来。”
丁宁又是急又是无奈,赶紧跪了一个膝盖去床上推她:“小姐,别睡了,今日是宋姑娘大喜的日子,你难不成给忘了?”
“宋姑娘?哪个宋姑娘……嗯?宋姑娘?”
尘湘腾地一下就从床上坐起来,吓得丁宁差点没一头栽下去。
“我倒真给忘了!未时五刻了?不好不好,快些给我打水来。”

这档子事儿丁宁早已备好,铜盆与面巾都摆在桌前,待尘湘一坐好就麻利的给她梳妆。
“小姐,插哪根簪子好?喜鹊登梅的还是苍山明月的?要不,我看这支珍珠流苏的挺好的,用这支吧?”
尘湘听着这一连串名字就头疼慌:“管她哪根,你随便挑吧。”
“哦,好……”丁宁对头饰自是细心百倍,决计不敢马虎了事,“小姐,你看疏什么发髻比较好啊?是垂云髻还是百花髻?我给你带的珍珠流苏,要么……配流苏髻吧?”
“随便随便,你莫要问我,问了我也弄不明白。”
丁宁恨铁不成钢地对着尘湘的头发叹了口气,耐着性子解释道:
“小姐啊,今日宋姑娘成亲,那来的都是商界里鼎鼎有名的人,咱们沈家在庐州商行里可是排首的,不能给人家比下去了呀。这如何能随便。”
尘湘老想着或许丁宁来当小姐都比她合适许多,只是这时辰当真耽误了她丢不起这个脸。
“爹爹呢?爹爹他去了吗?”

“去了,老爷一大早就去了。说是正好要与齐老爷商量生意的事情。”

“嗯,这就好。”好在有她爹撑场子,她就没那么担心了。

丁宁常是干这个的,手脚极快,三两下就弄了个规规矩矩地发髻来,乍一看去,生生消了尘湘平日里三分的杀气,平添了几分淡雅在里头。当然她要不开口,不知道的也能当她是个静女,开了口,那就不好说了。
“好了,小姐。”
“嗯,那快些走吧。”
尘湘刚走到门口,觉得还少了点什么。

“我的鞭子呢?带上了没有?”
丁宁不由汗颜:“那个……也要带啊?”
“那是自然。”
“……”

*

大红灯笼上亦有明亮的喜字贴在上面,一路走来那是鼓声喧哗,艳红色充斥了满眼,年岁略久的围墙与大门被漆得崭新,红衣的小厮忙里忙外前前后后地奔走着,脸上的笑容可叫一个乐。
尘湘火急火燎的赶了来,一看头,早是申时二刻了,再过一个时辰,人家都该拜堂了,这个时候去,那不是明摆着她来迟了么?
当下就想打退堂鼓,干脆回去好了,横竖有她爹在。

岂料某个小厮眼睛又是极好,来往人群那么多倒也认出她来了,高声喊了一嗓子:
“沈小姐!小的等您多时了!”
喊了就喊了,何必多加后面那一句来,这想没人注意都不可能了。
尘湘只好硬着头皮随他走,亏得来人甚多,到处也都忙得很,无人注意她。

小厮一面寻着位置,一面与尘湘闲谈。
“小姐来得真是时候,过一会儿咱家老爷准备的灯谜赛就该开始了,小姐正好可以去瞧瞧。”
那可不巧,她大字不识一个,更别说猜灯谜了。
“我爹他在哪儿?”
“沈老爷啊?小的见他刚跟齐老爷坐在一块儿的……哟,那就是了,小的领您过去。”小厮才走了没几步,忽又停住。
“哎呀,沈小姐,不好意思啊……沈老爷那一桌似乎都坐满了。要不……小的给您换一桌?”

自己来得晚,也怨不得人家。尘湘没多大介意,点点头道:“好,有劳你了。”
小厮挠着头眼睛扫了一圈都未找个空位置,着实也有些急了,蓦地,他眼前一亮。
“哎——找到了,沈小姐跟我来。”
小厮带着她绕了几桌方才在一处稍显偏僻的地方停下,有些为难地看着她:“实在对不住啊沈小姐,只有这里有位置了。若是小姐觉得偏,待会我去和老爷说说,再给小姐单独备一桌来。”
这倒不必了,此处虽不大,也过偏,但正好挡了那些商场上的人,她不喜接触,反是好事。再者,搞的排场过大传出去也不大好。

“不用了,我看这里挺好。”而且只坐了一人,想是地方偏,没人看得上。那正合她意。
“小姐喜欢就好,那小的就先告退了,小姐若有事尽管吩咐。”
“嗯,你下去吧。”

小厮给尘湘斟满茶,行了一礼,方才告退。
早闻宋家的茶是庐州最为清香的,今日自不能错过,尘湘期盼地伸手端起茶杯,刚才掀开茶盖耳边就听到一个声:
“沈小姐在人家大喜之日也来迟,不知这又算哪门子的礼数?”
她手一抖,茶杯险些打翻。

 

 

第5章 【灯谜·血案】
尘湘暗自咬牙,眉毛直打成结,抬头一看,正对面坐着的那不是公孙策还是哪个?当即就有了想掀桌摔碗走人的冲动。
都说冤家路窄,仇人见面那是分外眼红,好死不死,偏生挑了这么一个位置,她是忘了,公孙家与宋家两家关系也甚好,难免请他来吃酒这当然说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