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眼下看来,穷不是关键,她似乎还是“贱民”一族。
小男孩见到老头教育她,越发趾高气扬地冲她笑了一笑,这小孩,不过六七岁就这么伶牙俐齿外加没教养…
程茶几不甘示弱地又回瞪了几眼,却已经被老秦头一把抱起,往深山里走去。
待他们走远,那小少爷同他的小管家说道:“远清,听说,这里只住着几户人家,该不会她就是那传说中的程小姐吧?”
“少爷,好像,年龄不对。”
小少爷摸摸鼻子,不知是高兴还是嘲笑,道:“幸好幸好,那样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教成淑女。”不过,方才她回瞪的那两眼,倒真是精气神十足外加傲气十足,还真不知道一个山里的穷小孩哪里来的那么一大股傲气,而且还带着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明明年纪小、个子矮呀。
作为一个二十好几的人,被一个小屁孩教育的心情是什么?
低落,沮丧!
最糟糕的是,你还有一个话唠哥哥。
“妹妹,虽然现在已经和以前大不一样了,但是那些有钱人和我们不一样,我们还是不要离他们太近。而且你怎么敢那么大声和他们说话呀,这样很危险哦。我听说哦…”
“哥哥,那我们读书到底为了什么呀?"程茶几实在忍不住要打断程志气。
“为了找个好工作嘛。。。麻麻这么教育我的,唔你看那个管家就穿得很好啊。我们读好书,就可以去城里…”
原来,在这里,读书的目的,是做一个体面的端茶盘的人。
虽然,漫画里管家什么的是很帅啦,女仆什么的是很可爱啦,但是让她自己面临这样的情况,程茶几就觉得无比头疼。上一世,她虽不敢说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小公主,但好歹也是父母心中的娇娇女,哪有教她这种“低人一等”的礼仪。她不图别人来伺候她,但也不想去伺候别人,尤其是那种带着蔑视神情的人。她只想着,这一世,即便就是以野菜裹腹,也平平安安地度过就好。
程志气不断地碎碎念,老秦头一脸的凝重与忧伤,程茶几则是五味杂陈。原本晴朗的天空,也渐渐阴霾了起来。
而气氛更为凝重的是程家。
程茶几一进屋就觉得不对,程高兴正搂着程窗坐在家里的长条板凳上,家里还站满了人,这些人穿得正经且古板,和方才那个小少爷应该是一路人。
程高兴紧紧抿着嘴,程窗的眼里则含着泪水。
一个英俊的中年男子说:“我这是为了孩子好。”
看到这一幕的程茶几,无数琼瑶剧的场景已经从她脑海里穿梭而过,这是神马情况?天雷滚滚认亲剧?程高兴是出逃的公主还是私奔的小姐?
但这些不靠谱的念头很快就沉入海底,因为程茶几看到了程高兴灰白的脸上写满的都是恐惧,也许是出于怜悯,程茶几喊了一声:“妈妈”,就扑入了程高兴的怀里。她极少叫程高兴妈妈,因为常常觉得有些别扭,但此刻,她确定程高兴需要她的支持。
程志气也跟着扑了过去,程高兴就像护着孩子的母鸡一样紧紧地抱着自己的三个孩子,而对面的男子眼神也早已如鹰一般:“这些都是你的孩子?”
“是,他们都是我的孩子。何…何先生,你不要想带走他们。”程高兴激动地说道。
“我带走他们,能给他们更好的教育,更好的生活,这点你知道的应该很清楚。”那位何先生的音调也提高了一些。
“现在法律已经改变了,作为一个男人,我愿意负起当年的责任,至少让我做一个好爸爸。”
这一句话犹如重磅炸弹一般,抱着程高兴的程茶几已经感觉出来程高兴身体抖动得越加厉害,而且搂得她也更紧了,把她憋得几乎都喘不过气来了。程茶几挣扎了一下,扭过身来,观察对面的男人,高大俊朗,三十五六,是她原来的…菜,嗯,但现在俨然这辈分可以当她爹了。
等下,爹?他是谁的爹?程茶几眼睛睁得大大的。
程高兴松开他们三个,程高兴一向泼辣剽悍,但此刻她的神情却是脆弱而又无助的,轻声说道:“让孩子自己决定吧。小窗、志气、茶几,如果眼前这个人,是你们爸爸,他有钱,也能让你们过得更好,你们愿意跟他走吗?”
程志气一下又扑回到程高兴的怀抱,喊道:“不,我只要和我的妈妈在一起,只有你是我妈妈,麻麻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如果麻麻不走,我也不走。”
程茶几感觉自己有点难以消化眼前的场景,1.这果然是狗血言情剧再现了。2.对她来说,哪边都不是她的爸妈。3.如她早先所料,程高兴女士果然是个有故事的人。4.如果她跟着这位30出头可能是她爹的中年帅哥走了,应该就意味着吃香的喝辣的的,再也不用吃腌萝卜了。5.可是程高兴这样不是太可怜了吗?虽然不是她亲妈,但这三年还是培养了很多感情,即便程高兴有时候会责骂甚至打她来出气,可是毕竟是她在这里最爱护她的人,对她也是悉心照料,自己省吃俭用就是为了三个孩子能读书。而且她用脚背也可以猜得到,这个中年帅哥是个超级负心汉。6.她上辈子一直过得很顺利,也许这辈子可以过过粗茶淡饭不一样的人生?7.程高兴女士虽然粗鲁,可有颗朴实的心。8.也是最最重要的,自己最想远离的不就是政治风波和家族纷争么?!
所以程茶几,在腌萝卜和红烧肉的天人交战之后,站到了程高兴这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也要跟麻麻在一起。”
只有程窗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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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去的终该离去

程志气有些气恼地喊道:“姐姐!”
程窗蹲在了地上,肩膀抖动得尤为厉害。那个沉默且温柔的程窗哭了。
程高兴却点点头,勉强露出一丝微笑说:“挺好的挺好的。这也算是父子连心。她是你的女儿,你带她走吧。也只有她是你的女儿,你算时间就知道了。”
“剩下两个孩子不是?"何先生的声音里透着些失落。
“不是,他们是…我和别人生的。”程高兴冷冷地说道。
“好,很好。你很好。”何先生明知当年是自己负了她,但听到她亲口承认说是同别人生的孩子,胸口还是有些隐隐作痛,但想到自己这般自私,也有些暗怪自己。他对程窗招招手,说:“孩子,你过来。”
程窗有些不知所措,慌乱地回头看了看程高兴,踱着小步慢慢向何先生走去,低着头,小小声说道:“妈妈…我…我想读书…”
程志气有些愤怒地挥舞着小拳头,说道:“姐姐,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在这里也可以继续读书啊,你不是都当上班长了吗?姐姐,你和我们在一起啊,你怎么可以离开妈妈?”
程窗的眼里含着泪水,嘴巴张了一张,欲言又止。
程茶几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就像一个局外人,不过,她年纪小,众人都以为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也没太顾及她。
只是程茶几也没有想到,那个给她细心喂粥的小姑娘,居然在这个时候做出了一个她觉得对于小孩子来说挺狠心的举动。虽然,从大人的角度来思考,可能对她的未来会更好,可是,站在一个小女孩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程窗是不是隐隐又有些决然呢。
何先生叹了口气,说道:“高兴,当年是我对不起你,现在律法改了,虽然…虽然他们不是我的孩子,不过,我可以提供他们读书、学习,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毕竟,这么些年,你们都受苦了,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沦落…至此。我虽然,不能带走你,但我会慢慢找人帮你离开贫民区,至少在市民区找个地方安身。你带着孩子跟我走,好么?”
“我不要,我才不要跟你走。我要跟麻麻在一起。而且就要待在这里,哪里也不去!”程志气大声嚷嚷道。
何先生见程志气脾气倔强,和程高兴都是一副坚定不走的神情,便蹲了下来,对着程茶几说道:“小妹妹,你要不要和叔叔走,叔叔可以…给你很多书、很多洋娃娃,天天可以吃很多好吃的。”
程茶几歪着脑袋,心里忍不住哼了一声,负心汉,还想用好吃的来诱惑她,好吧,她刚刚因为好吃的三个字,差点流下了口水,但她还是坚定地站在程高兴这边,虽然,她还没弄清事情的原委。程茶几摇了摇头,说:“那可以带着妈妈走吗?”
“…暂时,还不可以,因为…因为很多大人的原因。”他摸了摸程茶几的小脑袋,头发细软,可惜有些发黄,真是个可怜的孩子。
“那我就不要跟叔叔走了,我离开妈妈,妈妈会伤心的。”程茶几一板一眼地说道。
程志气在一旁猛的大力鼓掌:“妹妹你说得对,妹妹好懂道理!妹妹要说的就是我要说的。”
“你们那样的教育就真的好么?你们只会算计别人、瞧不起别人,至少我的孩子,正义、善良。”这也许是,程茶几重生以后,听到程高兴说的最有道理的一句话,这时候,她是真的觉得程高兴是个伟大的母亲。
何先生原本是个高大的人,但在程高兴这句话的震慑下,只是嗫嚅道:"也好,只是,你随时,可以把孩子送过来。我不会食言的。”
他后边的老管家,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道:“老爷。”
何先生抬起手,示意管家不要再说,道:"我意已决,诚然,我现在没有办法带你回去。但这已经是我尽最大努力,所能为你做的事情了。我先带她走,这封信你留着,你什么时候拿着它都可以来找我。还有这笔钱,你收下,我知道你心气高,但就算为了给两个孩子添添衣裳,你也要收下。”
他这般说话,但程高兴想发作却有些发作不起来,但看着对方似乎依旧平静的神色,程高兴还是忍不住接过钱恶狠狠地撒在了空中,然后取出一把扫帚,就往何先生身上舞去,大喊道:“何厚烨,你滚,你给我滚,你们都给我滚!”
何厚烨身旁的人自然都是护住他,有个人被程高兴的铁扫帚给打痛了,低声说道:“老爷,我们快走吧,我看这女人,八成是疯了。老爷。”
何厚烨俊眸一冷,狠狠地盯了那人一眼,依旧是神色淡淡地看着程高兴,道:“高兴,我知道你这些年的苦楚才把你逼成了这样,这些都怪我,不怪你。我只能对你说一句,对不起。”
程高兴等他的这句对不起等了许多年,此刻听他这样说来,心里激愤,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似是要把心里的委屈都哭出来。
何厚烨眸色一暗,但还是带起手套,又拉了拉帽檐,牵起程窗的手,说道:“我们,走了。”
程窗的眼泪不断地涌出来。但她还是慢慢跟着何先生往外走,虽然她的脸一直看着程高兴三人。
“姐姐,你是个坏人,你是个坏人…”程志气又哭又喊,如果不是有人拉住了他,恐怕他会紧紧抓住程窗。
程茶几看着这出可谓人间惨剧的事情在面前上演,忍不住迈开小短腿往前走了几步,说道:“姐姐,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和哥哥会好好照顾妈妈的。姐姐你不要哭,我们会好好的。”
何先生被程茶几这早熟的话语给楞住了,这个小女孩,不过五六岁光景,说起话来还是奶娃娃的腔调,可是她既没有歇斯底里地哇哇大哭也没有因为自己方才说有好吃的就跟着自己跑,她虽然未必明事理,但可见本性之纯良,想到自己家中那任性的小女儿,他不禁摇了摇头。只觉程高兴说的也许没有错,她教育出来的孩子至少正直、善良,而在何家的孩子,不是阴郁便是任性,都是被金钱权势迷了眼啊。自己当年何尝不是如此呢,所以这个带回来的孩子,自己一定要好好教育。
程窗跟着何厚烨坐上了车,程窗埋着头,没有再看众人一眼。
何厚烨叹了一口气,对着程茶几摆摆手,道:“小妹妹,我们走了。再见。再见。再见。”
程茶几知道,他后面的几声再见,是对着程高兴说的。她回头看程高兴,虽然已经站了起来,但明显站立不稳。
等车队开走,老秦头一拍大腿道:“有钱人真不是好东西。而且果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你看,这两个孩子多好,哎呀,不过窗窗平常还真看不出来,那么孝顺那么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就跟着他们走了呢。”
程高兴理了理头发,道:“别…别说了,这样也好,这样也好。”
程窗走的这一天,下起了瓢泼大雨。程家原本安上的窗玻璃又碎了一地,程高兴紧紧地搂着两个孩子睡在铺板上,程志气也许是因为太累,早已睡着了,可是程茶几,毕竟有颗大人的敏感的心,她感觉程高兴心里憋着千万句话,却始终无人倾诉。这些故事,莫说是她现在的模样,就是原先的她,也无力去解决,她只能依偎着程高兴,给她小小的抚慰。
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夜晚,程茶几听见程高兴一直在小声地念叨:“你说,我是不是个自私的人呀,我是不是个自私的妈妈呀,况且你们还…明明可以让孩子有更好的机会,可是我偏偏想要孩子留在我身边。我是不是太自私呀,我都没法让他们读好学校,吃好东西,他们跟着我也是可怜。可是,那个何家,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呀,我的孩子这么好,去了那可怎么办呀,怎么办。但是,孩子,跟着我,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程茶几小小声地说道:“妈妈,没事的。没事的,还有我在呢。”
程高兴没想到她还没睡着,见她还醒着,慌忙闭上了嘴。她虽然看不清小女儿脸上的神色,但此刻她的话却像一股暖流般,暖暖地流入了她的心田。
这件事情的第二天,程高兴就开始收拾程家很少但很琐碎的家当。
她决定搬家,她实在太害怕再次被找到了,也太害怕分别。
“志气,帮妹妹收拾东西,妈妈忙不过来。”
程志气依旧阴沉着一张脸,囔囔道:“妈妈,姐姐就是个叛徒,姐姐曾经亲口说过,我们几个人永远不分开的。妈妈,姐姐是个大骗子,大骗子。”
“不许这么说你姐姐。也不许你再提了。”程高兴摔了手中的腌菜罐,她习惯性地操起擀面杖,可是看到程志气那一张气鼓鼓的脸,不知道为何,却怎么也下不了手。
“别嘴碎,快收拾东西。”
“妹妹都懂的道理,姐姐却不懂。”
“你还敢说!”

搬家,对于程家来说,其实就是从一个山脚,搬到另一座山的山脚。
除了老秦头,程高兴谁也没有告诉。
程茶几颇为害怕眼下的状况,程高兴既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既不打人,也不说话,她就一路默默的,像有无尽的心事。
任她程茶几,无数遍的卖萌,也只是让程高兴勉强笑笑。
“妈妈,你看,我像不像小兔兔。”
“如果你不在我身边,会有很多小兔兔。”
“妈妈,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哦。”
“如果你不在我身边,会学会更多字,外国字也会学会。”
“妈妈,我不去学校也可以的,只要最后读个一两年能直接去考试就行。”
“你个小娃娃,懂个什么?!”
程高兴偶尔说话,也只是用低沉的嗓音在懒懒地回复着程茶几。
而程志气,则还在气恼程窗的离开。原本被程茶几封为话唠的程志气,居然也是一路沉默。原本稚气的孩子,眼睛里多了忧伤与成熟。

作者有话要说:额。。小姑娘确实黑化了。其实,从生存角度出发,我觉得,也算可以理解吧。。


☆、留下的依旧不变

而程家就在这么阴郁的气氛中过了大半年,程茶几通过程高兴的嘴里和偶尔发现的包装东西的破报纸上知道了这个社会大概的轮廓。这是个异化的世界,在这个平行空间里,阶级的对立分化更趋明显。
程高兴这样的家庭属于贫民家庭,大量的贫民家庭只能住在山脚下,做着苦力、农活或者市民家庭的佣人。而住在城市里的大部分人则是传统意义上的市民阶级,他们有着各式各样的职业,或经商营生,或做都市里的雇佣工人,或者做贵族阶级的佣人。最高层次的,就是贵族阶级,他们拥有大量的厂房和土地,能就读最好的学校,享受最好的资源,当然,连他们的佣人都必须是市民阶级的,大抵上,就是何先生那样的人。
何先生,何厚烨,贵族世家,满门精英,地产大亨,程茶几常常在包腌菜罐的报纸上看到这个名字。有一次在邻居家听广播,也听到了主持人用慷慨激昂的声音报道何先生参加了某某某盛典。
有时候,何先生这样的人,你很难和程高兴联系起来,程茶几给他们编了无数个狗血故事,大抵上就是两人私定终身,但律法规定不同阶级之间不可通婚,才会有这样的悲剧。
当然,律法有在不断地改进,譬如贫民可以通过读书考试成为市民阶级,但是,贫民区的教育质量之差,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其实,这就是个阶级矛盾无限激化的社会。穷人想翻身?可以,但如登天之难。
所以,程志气的最高理想,就是能读好书,进入市民阶级。而程窗想要进入贵族阶级,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程茶几也理解程高兴对于程窗的担忧,在阶级这么严明的社会里,她一个小姑娘,从贫民直接飞跃到贵族家的小姐,被人排挤、嘲笑,在所难免。
程高兴不知道是出于忧虑,还是何厚晔的出现压垮了她的最后一根稻草,程高兴原本结实的身体一天天虚弱了下去,半年后甚至卧床不起。这对举步维艰的程家来说,更加困难了。
程茶几同程志气一起在山上挖些野菜、野蘑菇熬了汤煮着吃,时常饥一顿饱一顿。程高兴不愿意将何厚烨给的钱拿去看病,总是拖着熬着,坚持要让程志气继续上学,也想着让程茶几去报名。倒是程茶几执意不去上学,总是同她说:“妈,课本里的那些知识我都会的,让哥读书,等过一段时间,你病好了,我们家里光景好些了。我再去读书呗。我现在就在家里拿着哥的旧课本学学就好。这样既省钱,我又能在家里照顾妈,还能做点手工活挣点钱。”
程高兴看着自己7岁的女儿晶亮亮的眼神,心底难过,却又有些哭笑不得,这孩子怎生才一点点大,说出话来都是一句句的呢,说道“你这说的什么话。妈知道你聪明,可不到学校,哪里能跟得上。而且妈这病啊…”程高兴只觉自己的身子一天比一天重了起来,她也不知自己能活多久,把孩子给拖垮了怎么办,而且,孩子读书也等不得呀。程高兴心中越想,就越是焦急。
再一看,程茶几还是站在那里,笑嘻嘻的样子,一副我就是不去上学的模样。程高兴心中一急,又是抄起了擀面杖。
程茶几学了个乖,一下人就往墙角上,屁股对着墙角,脑袋伸在外边,喊道:“妈,别打,别打。我现在只露着脑袋,把脑袋打傻了,更不能读书了。”
程高兴看她那样,又好气又是好笑,只能放下擀面杖,说道:“茶几,大家都说你聪明,你姐姐…你哥哥书读的那么好,你怎么不跟他好好学习。”
程志气这时却也站了起来,倔强地说道:“妈,我也不读了。钱都留着给妈看病。要不,就是我不读了,让妹妹读。我已经会写很多字了,妹妹总得去学点东西。”
“你…你们一个个…是要气死我呀…”程高兴心中又是感动,又是着急,生怕这两个孩子倔起来,真的辍学了,那她对不起的人,可就多了。可孩子一片心意,全是为了她,都怪她这作死的身体,原先壮得跟牛似的,现在怎么说不行就不行了。
那边,程茶几眼珠儿却一转,说道:“不。哥你要去读书,你去学点东西,回来还能教我呢。妈你说是不。哥都读了几年了,不读怪可惜的,哥每次都考第一了。我去了可未必能考第一。而且,哥做塑料花做的也不如我,还是我在家里照顾妈,顺便做点花,况且哥的课本我也看了,前面的内容挺简单的。我到时候想读了,直接读个三四年级就好。妈,你这药可千万不能断呀。最好,咱能攒一笔钱,去市里看大夫,我总觉得咱村里的大夫,说得有些不大对。”关于程高兴的病情,程茶几总觉得有些蹊跷,她病得太快、太急,有一次她去市区赶集回来,就上吐下泻,原以为就是普通的痢疾,结果越闹越严重。村里只有一个林大夫,只说程高兴得的是肠胃道的病,给她开了中药,次次服用。几个疗程吃下来,程高兴的病是不好反重,程茶几有次便多了个心眼,问了林大夫药方。那老头支支吾吾半天,才说了出来,末了还加上一句小女娃娃懂个啥。程茶几确实不懂,但听过去,他的那个药方好像也就是个中庸的药方。如果只是肠胃道疾病,就算不吃药,硬养也是养好了。所以,程茶几很是担心,只怕程高兴患了什么不治之症,才三番两次劝她去市里看看。
不过程高兴一来是没什么钱,上回何厚烨留的钱她一赌气丢了许多,剩下一点也就刚好吃个药看个病,再说她就算有钱,哪里还舍得去市里看病,自然要留给两个孩子读书。结果,他们现在还给她闹一出罢学。
只是说也奇怪,程茶几年纪虽比程志气小,但似乎脑瓜子格外开窍,说话特别有道理,似乎比她思考得还周全。她正犹豫时,程茶几已经掏出一张小卷子,说道:“妈,你看,这是哥哥的卷子,我好些都会做呢。妈,肯定没问题的。”程茶几年纪小,但脸上常常带着自信的笑容,程高兴想了一想,叹了口气,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说道:“妈就听你的,不过一年,最多一年,不管妈怎样,你都给妈上学去,好吗?”
“六年…行不行。”程茶几伸出手指,其实…她真的很想把小学阶段直接跳过,和这群小屁孩混在一起,纯粹浪费时光好咩,她又不想当名侦探柯南。
“你还敢跟妈讨价还价。”程高兴板起了脸。
程茶几吐了吐舌头,道:“那四年好了。”
“三年,最多三年。”
“妈妈。为什么不让妹妹读书。我应该把机会让给妹妹的。”程志气忽然有些呜咽。
程高兴突然有些欣慰,觉得自己确实教出了好孩子。“志气,这样你就更要好好对妹妹,好好教她读书,懂了吗?”
程高兴将两个孩子搂得紧紧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只盼望自己的身体快些好起来。
自此以后,程志气每天都拿着小树枝在地上继续比比划划,偶尔也教些程茶几。程茶几虽然会写那些字,但看他阴郁的小脸,也不忍拂他意。
程茶几有时会出些小主意,譬如鼓捣程志气提着篮子到集市里一起去卖卖野生蘑菇。这也是她穿越来唯一能发挥的一些小小优势了。
虽然,山里离市民区的集市有一段距离,不过程志气和程茶几还是坚持去。
于是,这两个一点点大的小孩(程茶几至少外表是),艰难地靠卖蘑菇维持生计,两年里,共计:被市场管理的大叔抓过8次(其中3次,靠程茶几拼命卖萌逃脱,后该大叔觉得俩小孩不容易,每次就以凶一凶结束,后该大叔还时常照顾程茶几的生意,但更多时候程志气和程茶几都在集市里流窜,鸡飞狗跳)。
被恶霸收过保护费3次(最后一次,程志气忍无可忍,拿着家里的柴刀对着他们一通狂挥,众人都被程志气的突然发狂给吓住,此后再不敢上前。但,程志气身上淤青红肿无数,在家躺了数日)
收到假钞1次在走路时滑到,把蘑菇掉到小溪里1次…
虽小有盈余,但程茶几总算发现,在贫民区求生存其实不是她的特长,因为她所掌握的技能在这里几乎完全发挥不上作用,而且作者没有给她开金手指。
而程高兴每况愈下,程茶几有时候会有些"厚颜无耻"地想如果能找到那个何先生,向他借一点钱,会不会就不会这么糟糕。